模擬法庭實習心得
律師,學好法律,也應該學好謀略。
最好是用謀略來做我們的事業!
五、幽默的法庭審判。
法庭審判,在莊嚴的國徽之下,在嚴明的法律面前,通常都是嚴肅的。君不見,各個大法官一上法庭來就都是板著臉的。嚴肅成了法庭審判留給人們最鮮明最深刻的印象之一。也正因為這樣,才恰恰表現了法庭的幽默。試試想象一下,一個幽默的法官,又或者一個幽默的陪審員,上到法庭來,卻不能笑,并且還不能逗其他任何人笑,甚至連律師和其他當事人也不能應用幽默的語言。在一個缺失幽默的地方,著本身也是一個非常大的幽默。
法庭的幽默還表現在整個審判過程中。
在法庭審判過程中,你說是法官起主導作用,整個法庭審判就按照法官的意圖來進行;還是律師和當事人起主導作用,整個法庭審判他們的意圖來進行呢?
答案非常幽默,整個法庭審判并不是按照某一方的意圖來進行的,而是在他們相互拉扯的同時而進行的。威嚴的法官與犀利的律師相互拉扯著進行法著莊嚴的法庭審判。
因為我們國家的民事審判制度之一是“不告不理”,也就是說民事糾紛需要當事人告上了法庭,法庭才會受理,也即是告了才理,告什么就受理什么。也就是說法庭審判一開始,法官對案件的審理就受到了當事人和律師的制約,法官審理什么得由律師和當事人說了算。從而也可以這么說:法官是被律師和當事人拉扯進該案件來的。
但是,在整個審判過程當中,律師和當事人什么時候該說話什么時候該閉嘴,什么時候該說什么樣的話,有什么樣的話不能說,得完全由法官說了算。
所以說,這個過程是不是他們相互之間“拉扯”之下進行的。
再次,感受的濃縮總結。
這次模擬法庭教給了我太多平時課堂上學不到的東西,特別是是從宏觀整體上對法律和法學有了更深層次的思考。我總結了一些短小的卻能表達很多意思的類似法諺的東西老表達。
一、在對待法律的時候,不能什么都想當然。
二、與別的學科相比較相比,法學更訓練人的邏輯思維。
三、一葉障目,只見樹木不見森林,這屬于法學的不可拋棄的本性。
四、一種純粹似是而非的知識無論在哪個地方都不會比在法學上更可怕。
五、法律思維要求人們既著眼于具體的生活又反過來注意生活的抽象輪廓。
六、從事法律是一種理智的工作,是通過概念的條分縷析來調控混亂模糊的人際關系。
七、對我們習法者而言,最難做到的事情是:既要對我們的賴以生存的職業有所信仰,而同時又在我們的深層本質中一再地對此加以審問。
最后,模擬法庭的意義。
我認為,法學教育不僅是單純的知識傳授和學術培養,而且是一種職業訓練。通過這次模擬法庭的實踐活動,我總結了以下幾條特點和意義:
一、學生成為學習的主體。在模擬法庭的訓練過程中,學生必須像律師那樣接手模擬案件。他們作為當事人的律師,檢察官或法官,成為案件的當事人或參與人,因而必須考慮所處的角色的利益,設身處地地分析案件,全力以赴地爭取最佳結果。他們的角色已經不是學生,而是律師或其他法律工作者,因此也就必須像律師那樣工作。這不僅僅是一個角色的轉換問題,而且是學生的地位和視角的轉換。它對學生產生的潛在而深遠的影響遠遠超出傳統經院式法學教育模式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