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理賠談判策略技巧(精選5篇)
工傷理賠談判策略技巧 篇1
法理情的組合運用法、理、情是處理勞動爭議不可缺少的三大武器,或單獨亮相,或組合運用。法不夠,理來湊;理不到,情來秀;在妥善處理勞動爭議的前提下,所有的使用方式都是能夠理解并接受的。
工傷理賠談判策略技巧 篇2
在氣勢上壓倒對手雙方對于工傷理賠的協商如同對陣的雙方,要想取得協商的主動權,除了已經透明的工傷政策,氣勢是絕對不能忽略的重要因素。
1.建議工傷職工方一般以工傷職工本人為宜,如有家屬或親戚陪同,對方人數宜控制在不超過3人,最多不超過5人;而用人單位一方可以比對方多1-2人。
參加協商的人多時,易造成觀點多無法統一共識,這是協商時需要關注的,要求HR應具有良好的控場能力。
2.員工方人員組成:除員工本人外,通過事先調查或初步溝通的結果,選定有素養、明事理的人。對于難于溝通的,可以要求換人。
用人單位方人員由人力資源部門的勞動關系專員 、部門負責人及生產部門(不低于)主管級的人員組成:
勞動關系專員:熟悉工傷法律法規,有良好的語言表達能力
人力資源部門負責人:有良好的溝通及協調能力,對一般問題有決策權
生產部主管人員:一般為工傷職工的直屬上司,要求有較好的威信,是工傷職工比較信賴(尊重)的人員
工傷理賠談判策略技巧 篇3
迫使對方亮出底牌HR要掌握好談判的節奏,舉一個例子,如工傷賠償的總額為10萬,在商談時,先讓對方亮出底牌,這是第一道陣地的職責,當對方的底牌亮出后,可以改由第二道陣地接手;根據對方的底牌可以出一個稍低于上策的數,如是6萬,雙方就此數繼續協商,到7-8萬對方同意即結束協商,在此過程中切忌過早暴露底牌。
工傷理賠談判策略技巧 篇4
多層次的戰略縱深記得初中時學過古文《曹劌論戰》有這么一段話: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這在工傷理賠談判中可以借鑒。一般建議是設立三道陣地,第一道是勞動關系專員,第二道人力資源部門負責人,第三道是律師、主管領導(副總),最多的曾設計過五道。為什么?
一般人的心理是開頭報得多,最后拿得多;況且仲裁不收費、訴訟最多10元錢,多說一點又何妨?出于這種心理,不少工傷職工會故意開高價。一般地通過第一道陣地的狙擊,到第二道陣地基本就實話實說了。
工傷理賠談判策略技巧 篇5
司法資源的巧妙運用1.在工傷理賠中,遇到不懂法或胡攪蠻纏的工傷職工是極為頭痛的事,此時HR可以讓工傷職工本人或帶其去人社局的相關部門咨詢政策,讓其明白法定標準的賠償額度
2.在雙方就賠償額的談判陷入僵局無法繼續時,可以由調解組織或人社局的仲裁部門調解,一般仲裁部門最少會要求工傷職工讓掉律師費,最多可對賠償額作70-80%的調解
3.法律顧問的巧以利用:不少企業會有法律顧問,在處理工傷爭議中,HR應利用好法律顧問這個資源,這個行業的法律素養、全攻全守型思維方式足可借鑒和學習。即可作為防守陣地的一員,也可作為攻擊性武器使用,是HR可以在關鍵時刻亮出的秘密武器。當對方代理人同為律師時,則憑籍同行間的相互協作快速達成接近乙方意圖的合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