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先進性教育活動剖析材料
4.“一崗兩責”不到位。雖然班子成員干勁很足,有一定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對分管工作盡職盡責,但分管之外的工作卻不能做到主動拾遺補缺,互相支持補臺,或事事要求“一把手”給條件,拿主張,民主集中制的原則體現不夠,使分工負責變成“承包負責”。特別是在領導行為中“批評難”的現象比較突出。沒有把同級批評、對下級批評當做一項加強黨的建設的大事來抓,批評不指名道姓,不直截了當,出了問題板子打不到具體人身上,使批評吃了“大鍋飯”。
5.抓機關建設不夠有力。突出表現在機關作風不實的問題仍然存在,部分機關干部自身定位不準,對基層居高臨下指揮多,指導和服務少;提原則要求多,具體跟蹤幫助少。出臺的一些辦法,考慮基層實際情況不夠,執行起來動機與效果不一致。有的對基層提出的問題和請示的問題答復不夠及時。有些工作不注意考慮基層承受能力和素質現狀,制定標準又不符合基層實際,使得基層只能為了達標而用形式主義和表面文章掩蓋存在的問題。上述問題表現在機關的一些部門,但根子在市局黨組,說明我們在指導工作上還存在“燈下黑”的現象。另外,目前市局機關處室的設置還存在不夠科學和合理因素,有待于進一步研究完善。
(三)開拓創新的意識與形勢發展的要求有差距
機構分設以來,我們經歷了征管改革、機構改革、人事制度改革等,但是回過頭來看,我們在改革上開拓創新的意識以及創造性上還有差距。改革初期力度很大,但隨著征管改革的深化,一些深層次的問題逐步暴露出來,改革初期那種勇于探索、勇于開拓的魄力小了,使有些制定好的制度沒有貫徹下去,落實不夠。在開拓創新上有“大,小視野”的思想,只看到了自身的優勢,認為征管改革始終走在全國的前列,總局、省局對此是充分肯定的,雖然也出去學習考察了一些比較好的做法,但結合自身實際改進不夠,自覺不自覺地形成了一種“守攤子”的觀念,特別是隨著征管改革的深化,稅收工作中的一些深層次問題逐漸暴露出來,如漏征漏管戶偏多,零負申報居高不下,稅源監控不夠有力,只重視了內部的監督制約,忽視了企業負擔,時有重復檢查的問題。這些問題沒有及時總結經驗教訓,進而不斷改革創新不夠。
(四)干部隊伍建設抓的不夠
1.思想教育抓的不夠,對新時期加強思想教育工作研究不夠,解決不力,導致思想制度堅持不夠好。近年來,我們在廉政制度建設上投入較大,象剎吃喝風、禮品登記、禁酒令、重大事項申報等,都有相應制度,但執行起來往往打了折扣。二是公款吃喝問題屢禁不止。從黨組本身來說存在接受超標準接待問題。在征求意見中,群眾反映比較強烈的是吃喝問題,處室之間、處室與基層之間,基層局之間互相宴請的問題仍然存在,有的下基層檢查工作要喝酒、收受禮品,有的機關干部親戚朋友來了,也要下面接待,增加了基層負擔和經費開支。三是制度建設仍需進一步完善,如對一些關鍵崗位缺乏有效監督制約,在一些具體問題上重視程度不夠,如對機關車輛管理不夠嚴,在各級領導和機關處室中存在公車私用問題,雖然群眾反映強烈,但始終沒有很好地解決。
3.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有待完善
近年來,通過積極推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競爭意識已逐漸被廣大干部所接受,但在實際工作中,人事制度改革的具體方法還不完善,充分發揮各個層次人員的積極性不夠,對不同年齡、不同學歷層次的人員差別考慮不夠,特別是在德、能、勤、績的全面考察的準確性不是很全面,現行辦法在一定程度上忽視了政績的考核,影響了改革效果。雖然建立了一整套比較嚴格的管理制度,但在落實中有失之以寬、失之以免的現象。特別是在分配制度上雖做了一些改革,但力度不大,未從根本上打破平均主義“大鍋飯”,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干部積極性的發揮。
(五)依法治稅、強化稅收征管力度仍有差距。突出表現在依法治稅不嚴格,剛性不強,人情稅、關系稅的現象屢禁不止,個別單位甚至有變通稅法,高開低征的現象,這是不容忽視的問題。另外,依法治稅和優質服務的關系沒有徹底理順,在一定程度上過分強調服務,而在執法上失之以松,使依法治稅剛性不強。對此,市局雖然做了大量的調查研究,也確實采取了一些堵漏增收的措施,但總的感覺是剛性還欠“火候”,特別是在新的征管模式到位后,征管規程未適時做修改,影響了基層加強業務銜接和實行規范化管理,各稅收要素之間的相互協作問題始終沒有較好地解決。局與局之間,部門與部門之間劃地為牢,弱化了管理力度,影響了管理水平。
二、對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一)對制度和學習任務的落實,而沒有靜下來學習和掌握科學理論的基本精神,因而在制定重大決策時,事前沒有在實踐中認真研究,征求意見,或對存在的問題和建議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致使有些舉措過于理想化,不符合基層實際情況,造成了不應有的損失,其結果與做法往往事與愿違。
(二)思想認識和工作方法存在一定的片面性。在認識問題上有一定的片面性,超前意識不足,從局部與全局的角度分析不夠,因此,沒有兼顧需要與可能,對現實工作的承受力考慮不足,有些改革措施沒有本著鞏固、穩定的原則,充分考慮是否符合基層實際,是否提高工作效率和方便納稅人。特別是沒有用發展的眼光看待改革中的新事物,對工作的艱巨性和長期性缺乏思想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