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生學習紀律細則
(1) 學生在校學習應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向班主任請假,并辦理請假手續,請假七天以內各班可準假,七天以外者必須經學校同意。
(2) 上課鈴響后立即進入教室坐好,教師進教室后學生起立,教師示意后坐下,遲到或因事在課中要離開課堂的學生,要經任課教師允許后方可出入教室。
(3) 上課要集中精力認真聽講,認真作筆記,回答問題要起立,向老師提出問題時要舉手報告,進入課堂一律脫帽。
(4) 按時參加課間操和文體活動,體育課和體育活動不穿皮鞋和妨礙體育鍛煉的服裝。
(5) 認真完成作業,嚴格遵守考試紀律,杜絕作弊現象。
(6) 嚴格遵守圖書館和閱覽室的規定,愛護圖書雜志和報刊,損壞圖書資料要按價或加價賠償。對有意損壞或盜竊圖書資料者,要給予紀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