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考勤管理細則(精選5篇)
大學考勤管理細則 篇1
為進一步加強校風、學風建設,保證學校良好的教學秩序,優化育人環境,使學生在德、智、體、美等各方面全面發展,根據國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等相關文件的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學生應自覺遵守學校紀律,積極參加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和學校組織的活動。每學期開學時,學生應按學校有關規定辦理注冊報到手續,因故不能報到注冊者,必須辦理請假手續。
第二條 學生上課、實習、勞動、軍訓、社會實踐等都應當實行考勤,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按規定請假,否則以曠課論處。凡未請假、請假未經批準超過兩周不注冊或未請假、請假未經批準、未批準超過請假期限連續兩周不參加學校規定的教學活動的,按自動退學處理。
第三條 學生在雙休日、節假日期間離開南寧市區外出活動,以及晚間因故不回校住宿的必須辦理請假手續。
第四條 因故不能按時上課者,需提前請假。因特殊原因不能提前請假者,應電話向任課老師(班主任)口頭請假,并事后補假。
請病假者應提供有資質醫院的診斷書及建議休假的證明,因公請事假者應提供有關證明,因私請假者應寫明理由及請假時間。
第五條 學生經選拔代表學校參加文體、科技等比賽活動而不能上課必須請假的,應由組織單位按照相關要求出具請假證明,并協調辦理請假手續,學生應及時按要求向任課教師出具請假單及證明材料。
第六條 學生請假期滿必須辦理銷假手續,否則以曠課論處。
第七條 學生考勤工作由任課教師、班主任、班干部協同進行,專任教師全面負責上課、實 習、畢業論文(設計)等環節的紀律考勤工作,班主任、班干部負責其他環節的考勤工作。學生考勤一律記入各班考勤本。
第八條 學校正常上課時間,學生曠課按學生應選課程的實際授課時間計算,畢業實習、畢業論文(設計)等環節,每天按5學時計算。
第九條 請假時間在一天以內的由班主任批準;請假二天(含二天)以上一周以內由班主任簽署意見,并注明去向、家庭地址、個人和家庭聯系電話,由學院學生工作組審批,并登記備案;請假一周以上由學院學生工作組審批,報學生工作處備案(經批準的假條由審批部門存查)。
第十條 學生宿舍實行寢室長晚點名制度,學生應在每天23︰30以前回宿舍就寢。在23︰30以后不回校住宿的,寢室長或宿舍成員應及時向班主任報告。班主任應向學院學生工作組報告,并設法查明學生去向。
第十一條 學生因病經有資質醫院診斷,停課治療、休養占一學期總學時三分之一以上或一學期請假、缺課超過總學時三分之一以上的須辦理休學手續。
第十二條 違反以上考勤規定者,學校將根據《廣西大學學生處分規定》的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分。
第十三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實施,由學生工作處、教務處負責解釋。此前有關規定與本規定不相符的,以本規定為準。
廣西大學
大學考勤管理細則 篇2
(一)考勤范圍
凡在職在編人員,一律納入考勤管理的對象范圍。全校黨政干部、教輔、工勤人員一律實行坐班制,按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上下班,寒暑假期間根據本單位實際安排輪休。教師按照學校教學計劃安排,可不實行坐班制(不含在試用期、見習期內的教師,下同),但對學校、單位統一要求的集體活動要進行考勤,并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
勞動合同制聘用人員按照勞動合同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考勤要求
學院、部、處、室為具體考勤單位,要明確一名領導分管考勤工作,并指定一名考勤員?记趩T須認真做好每月的《缺勤情況匯總表》(見附件二)的記錄,已備檢查。
(三)曠工及處理
1.凡屬下列情況之一,按曠工處理
(1)未經批準私自離開工作崗位、或雖請假未獲批準、或請假期限已滿未辦理續假手續、或續假未批準,擅自不上班者;
(2)一個月內遲到或早退累計超過5次按曠工1個工作日處理。
2.處理辦法
(1)按曠工天數扣發本人工資,校內崗位津貼部分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并由所在單位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必要時可視情節給予行政處分;
(2)凡連續曠工15個工作日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做辭退處理。
五、其它規定
(一)后勤管理處、附中、各場廠和財務獨立核算單位,可依據本辦法制定適合本單位特點的考勤管理辦法并報人事處備案。
(二)接受審查或調查人員不能正常到崗工作,在審查或調查期間暫時停發工資、校內崗位津貼等一切待遇,待結論明確后再做處理。
(三)各類假期(除寒暑假)一律不得合并使用。
(四)探親路費的報銷,根據學校財務管理制度辦理。
(五)職工在病假期間,參加會議、學習文件、參加政治學習等是一種政治活動,不能視為恢復工作。
六、本規定由人事處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大學考勤管理細則 篇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嚴明校紀校規,提高工作效率,進一步規范考勤與請假制度,結合學校的相關政策及我院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適用范圍
第二條 本制度用于學校所有職工,包括處于試用期內的職工。請假類別涵蓋休假,包括事假、病假、產育假、哺乳假、婚喪假、探親假等。因公出國(境)應按學校因公出國(境)管理辦法辦理報批手續。出國(境)時間在三個月(不含三個月)以上者,還需與學校簽定相關協議,并明確社會保險金的支付辦法。因公國內出差應向本單位辦理請假手續,在批準時間內視作工作時間。
第三章 考勤管理
第三條 考勤工作由分管人事的院領導負責,綜合與信息辦公室兼管考勤工作,及時做好職工考勤統計、登錄,并將考核結果作為工資、津貼分配及學年度考核的依據。
第四條 關于曠工的處理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論:
1.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
2.要求請假未經批準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
3.準假期滿(包括事假、病假、探親假、婚喪假、產育假等),無申請理由或申請續假未經批準而未按時到職者;
4.請假理由經查明是編造假情況欺騙部門的;
5.經教育仍不服從部門調動,拒不到新崗位工作的,或無理拖延超過報到日期者;
6.未經學校批準,擅自與部門簽訂留職停薪等各種協議而離開工作崗位的。
(二)一個月曠工三天及以上者停發當月工資。
(三)曠工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內累計超過三十天者,予以除名。
第四章 請假程序
第五條 請假一天及以上需填寫請假單,注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工作交接事項,經部門領導審批,于綜合與信息辦公室存檔。
第五章 請假類別及規定
第六條 事假相關規定
(一)正處職干部(含正處職)請假,須報請主管校領導批準。副處職干部請事假七天以下者,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審批;七天以上者,需報請主管校領導審批。
(二)處職以下各類人員請事假的批準權限:
1.請事假七天以下(含七天)的,由所在部門領導審批;七天以上的,經本部門同意后,報學校人事處審批。
2.因私出國(境)請事假的,經本部門同意后報學校人事處及主管校長審批。因私出國(境)期間,其本人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同濟大學出國(境)人員工資、津貼、社會保險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處理。
3.若因配偶、直系親屬病重、病危住院,確需本人陪住的,經批準,在七天以內(含七天)可不計為連續事假和累積事假,但要計入考勤,以便考核。
(三)事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1.事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滬人(1992)24號文、滬人(1994)46號文處理。
2.當月事假累計五天以上(不含五天)的,扣發本人當月校內崗位基礎津貼,并按比例扣發當學期的業績津貼。
第七條 關于病假
(一)請病假須向所在部門提交就診醫院開出的病假診斷書,在得到認可后方可休假。病假第七個月起為長病假,凡休長病假的經所在部門認可后,還應將相關材料報人事處勞資科備案。對長期病休后要求恢復工作者,須提供就診醫院簽發的復工證明書,經本部門認可,報人事處審批后,方可復工。
(二)病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病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滬人(1994)46號文、國發(1981)52號文處理,具體規定如下:
1.工作年限不滿十年者,連續病假滿兩個月,從第三個月開始發給本人工資的90%;連續病假滿六個月,從第七個月起發給本人工資的70%。
2.工作年限滿十年及以上者,連續病假滿六個月,從第七個月起發給本人工資的80%。
3.因工負傷者,醫療期間工資照發。因肇事(交通或打架等)受傷者,在休養期間停發工資。被傷人的工資、醫療費經公安、保衛部門裁定后按裁定意見處理。
4.當月病假累計五天以上(不含五天),十天以內(含十天)的,扣發本人當月校內崗位基礎津貼50%;當月病假累計十天以上的,扣發本人當月校內崗位基礎津貼,同時按比例扣發當學期的業績津貼。
第八條 關于產育假
(一)請產育假,須向本部門提交就診醫院開出的產育證明書,并將相關材料報人事處勞資科備案。
(二)女職工產假、節育、絕育、人工流產、哺乳假等假期均按上海市政府1990年36號令、1996年第34號令、滬府發(1981) 64號文、滬計生委辦(92)字第21號文執行,具體規定如下:
1.女職工產假:順產假三個月,其中產前假十五天。難產增加產假十五天;晚育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若產假正值寒、暑假期間,其產假分別順延。
2.女職工做絕育手術的,可休假三十天;男職工做絕育手術的可休假十五天。
3.妊娠三個月內自然(人工)流產的,可休假二十天;妊娠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人工流產的,可休假一個月;妊娠七個月以上早產的,按正常產假處理。
4.人工流產術后放節育環的可休假二十五天;因各種原因取節育環的女教職工,術后可休假五天。
5.晚育婦女,從確診懷孕之日起,懷孕期間可根據醫院有關規定進行門診
定期檢查,檢查時間視作工作時間。
6.對撫育未滿一周歲嬰兒的女職工,在每班工時內給予兩次哺乳時間,每次哺乳時間為三十分鐘;多胎生育者,每多一個嬰兒,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鐘。兩次哺乳時間也可合并使用。
7.未婚人工流產,非婚或計劃外生育期間均不得享受生育假待遇。
8.符合計劃生育的婦女分娩后,配偶可享受三天護理假。
(三)產育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產育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同人(20xx)203號文處理;放、取節育環、班內哺乳及配偶護理休假期間按公假處理,工資照發。
第九條 哺乳假批準權限及請假程序
(一)女職工符合計劃生育規定分娩的,產假期滿后撫育嬰兒有困難的,經本人申請,領導批準,可請哺乳假。生育第一個子女并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哺乳假為六個半月;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哺乳假為三個月。確因有特殊困難,要求繼續請長產假的,如條件允許,可酌情延長,但不得超過一年。
(二)哺乳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正常哺乳假期間工資按本人工資的80%發給。長產假期間工資按本人工資的70%發給。長產假期間視作事假處理,不作為考核期。
第十條 婚喪假批準權限及請假程序
(一)教職工請婚喪假,須向本部門提出申請,由本部門領導審批。婚喪假期按(1980)勞總薪29號文、滬府辦發(1987)17號文、滬勞資發(1987)130號文處理,具體規定如下:
1.婚假:給假三天。晚婚者(男二十五周歲,女二十三周歲以上)可享受婚假十天(連續使用)。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2.喪假:教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養父母及公婆、岳父母去世,辦理喪事可請假三天。外埠路程根據實際需要,另外加算。
(二)婚喪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在婚喪假和批準的路程假期間,視作工作時間,途中車船費自理。
第十一條 探親假批準權限及請假程序
(一)教職工需請國內探親假的,須報校人事處勞動工資科備案。根據滬府發(1981)30號文、滬府發(1981)32號文、滬人(1994)31號文規定,學校教職工應利用學校寒暑假期間探親。
1.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
2.未婚職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
3.已婚職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給假一次。
(二)教職工出國(境)探親訪友
1.凡系歸僑僑眷、臺胞臺屬、港澳同胞眷屬的教職工,其探親會親待遇均按勞人險(1993)16號、僑政字(1983)第066號、勞人險(1984)13號、(1982)僑政會字第011號、(1983)僑政會字第007號文規定執行。
2.公派出國(境)留學的教職工在國外留學(攻讀學位)期限滿一年以上者,其配偶出國探親,探親假一般為三個月(含寒暑假)。期間待遇按國發(1986)107號文件規定執行。
3.公派出國(境)留學的教職工字國外留學期限未滿一年者以及自費出國留學人員,其配偶出國探親不享受探親假待遇。需出國(境)探親須以事假處理,假期一般不超過三個月。特殊情況可續假一次,續假時間不超過原請假時限。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均按學校其他制度或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條例執行。
第十三條 本制度由學校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大學考勤管理細則 篇4
第一條分公司的設立
1、申辦分公司要具備的以下條件:
(1)必須設立固定的工作辦公場所。
(2)必須選好有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懂工程建設管理,具有良好從業素質的人員擔當分公司負責人。
(3)必須設有專(兼)職財務人員。
(4)分公司必須配備能開展監理工作的監理隊伍。最低配備標準為1個總監,2個專業監理工程師,2個專業監理員。分公司為監理人員辦理養老保險與總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包括注冊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員)。
2、分公司的審批
(1)分公司具備以上條件后,由總公司派員進行實地審核,上報總公司批準。
(2)分公司的設立,需經總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決定,股東大會討論批準。
(3)凡設立分公司一律以市、縣為分公司區域范圍,其他地區一律以地級市為區域范圍,一個區域內只設立一家分公司,且同一區域內的工程,結算口徑也一律相同。并按公司規定交納承包保證金和用印保證金。
(4)分公司自行負責分公司的注冊備案等工作,總公司負責提供注冊備案所需的相關資料。
第二條分公司的管理
1、分公司要在總公司的統一領導下,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開展監理業務。
2、總公司給分公司刻制的印章須繳納用印押金,以督促分公司對印章妥善保管。各分公司均不得自行刻制公司各類章,否則總公司處以5000-50000元的嚴厲處罰或撤消分公司的經營權。
3、分公司承擔承包期間發生的全部經營成本,包括:開辦費、交易席位費、工程項目監理費開支、所有稅費、分公司日常開支和上繳總公司的管理費,以及分公司經營有關而發生的等所有費用。
4、分公司所承接項目監理費發票和稅金統一在總公司所在地開具和交納。
5、分公司在承攬監理項目時,必須自己組織監理隊伍,總監應由總公司進行資格確認和授權,如臨時需要借用總公司人員,必須征得總公司同意,并按公司規定向分公司收取一定的費用。分公司不能私自和公司內部人員自行協商,否則總公司可隨時撤消分公司資格或給予嚴厲的經濟處罰。
6、總公司提供公司資質證書、人員上崗證件、執照以及其他的相關資信資料,以便分公司用以辦理注冊備案及投標過程中使用,借用期限為2個星期,最多1個月。借用公司人員上崗證件收取一定費用。
7、分公司在承攬監理業務時,招投標項目由分公司自行組織編制投標文件,并以總公司的名義參加投標,不得以分公司名義簽訂監理服務合同,訂立合同必須蓋公司的合同專用章。招投標工程如需總公司編制投標文件,總公司將收取標書編制費。
8、總公司對分公司的工作質量考核按總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執行。因出現的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用工經濟糾紛賠償,由分公司承擔,如給總公司造成重大影響的,總公司將撤銷分公司的經營權。分公司借用總公司人員組成的項目監理部,不論何種原因受到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或行政處罰,除按總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對分公司及項目監理部進行處罰外,分公司還應對相關借用人員個人進行經濟補償。
9、分公司在每月15日前以書面形式向總公司匯報分公司上月的工作情況,包括所監理項目的工作進展情況和財務報表。外地可用傳真、電子郵件和總公司網站等形式上報總公司。
10、分公司要遵紀守法,按章納稅,要按照總公司的規定,根據分公司監理費收入按比例及時向總公司上繳管理費,分公司年產值達不到承包目標的,總公司可隨時取消分公司經營權。
11、分公司以總公司名義承接業務,所承接項目監理費必須進入總公司財務,憑總公司發票收取監理費。嚴禁私自收取監理費,如發現私自收款的,查實后按10倍罰款,罰款金額歸總公司所有。
12、分公司已簽訂的監理合同,在合同規定付款日期或工程結束前總公司財務賬上未有體現該工程監理費收取情況記載的,總公司有權按規定向分公司收取該工程的管理費。
第三條項目監理部管理制度可參照執行。
大學考勤管理細則 篇5
班級是構成學校的基本單位,學校的各種目標、細則、計劃等都靠班級具體實施,學校工作的優劣是由各項班級工作來體現的。各班級要貫徹執行“育人為本,德育為首,教學為主,五育并重,全面發展”的原則,發揮“團結、自覺、拼搏、爭先”的精神,認真落實學校的各種目標、計劃和規章細則,做好各項工作,為掀起班級間比、學、趕、幫的熱潮,特制定本細則:
一、思想政治教育
1、要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認真落實“尊師守紀,嚴謹求實,勤思敏學,百花爭艷”的學風和“團結、自覺、拼搏、爭先”的精神,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政治活動(包括各種演講、故事會、班報、板報、投稿情況等);團會、班會活動及其他活動開展正常。
2、班委、團支部干部班子健全,分工明確,團結協作,要有為同學們服務的意識,有事業心、責任心,戰斗力強,必須能圓滿完成學校、班主任及任課老師交給的任務,經常及時地向學校和班主任匯報班組工作情況。
班主任要經常指導班干部工作,不斷訪談學生,走訪家長,耐心教育,嚴格要求。
二、衛生管理
1、每天由值日小組輪流打掃室內外衛生,每周一上午進行一次大掃除。
2、每天打掃三次,早飯后、午飯后和課外活動,教室、寢室、衛生區要打掃干凈。
3、每天檢查三次,早上預備前10分鐘、中午預備前、晚自習預備前學生會檢查一次保持情況。
4、教學樓衛生(教室、走廊、樓梯、)
(1)地面每天清掃三次,全天保持地面無紙屑、無雜物、無泥土。
(2)教室內物積存垃圾,無衛生死角。
(3)衛生工具、桌椅及桌面書籍、學習用具擺放整齊,桌面經常清洗、無污垢。
(4)門窗每天擦兩遍,日光燈照、電扇、班牌每周至少擦一次,保持光潔明亮。
(5)墻壁要保持光亮潔白,無污漬、無球印、無鞋印、無亂寫亂畫,墻壁文件要用透明膠布集中張貼,要求整齊美觀,國旗、錦旗、獎狀整潔,空中無灰網。
(6)講臺、講桌干凈整潔,每堂課后馬上擦凈黑板,不在黑板上亂涂亂畫,及時清除黑板邊的粉塵。
(7)垃圾要倒到垃圾池,垃圾池外不能有漏灑。
5、走廊、樓梯的地面、墻壁、窗戶要求干凈、無污跡、無塵土、無蛛網。
6、不亂扔紙屑、雜物,不隨地吐痰,不在教室內吃東西。
7、不向窗外投擲雜物、倒水,不在教室內做體育活動以及其他可能影響別人學習或衛生的活動。
8、室外清潔區地面要干凈,無雜物,花壇內無雜草、無雜物,花草澆水。
9、廁所衛生每天清掃一次,廁所地面無雜物、無積水、尿道通暢,墻面無污跡、無張貼物,空中無灰網,廁所邊水池要擦洗干凈,地面無雜物。
10、個人衛生要做到勤換衣服,勤洗澡,勤剪指甲,勤理發。
三、學生管理
1、每周日下午學生要在規定時間內到校,早上5:00之前不準起床,周五放學后及時離校不逗留,放學30分鐘內全部離校。
2、班主任必須較學生提前20分鐘到校,每次放學后須在本班學生全部離校后方可離校,如有特殊情況,須委托其他任課老師代替。
3、學生請假必須履行請假、銷假細則。
4、每次預備后,學生不得離開教室,學生會檢查人數以及班級穩定情況。
5、每逢集會或重大活動,隊伍集合要快、齊、靜。
6、學生在校言行必須恪守《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校規校紀十不準》。
四、一日常規
(一)衛生清掃
1、每天上午和下午各班值日生要按時進行清掃。
2、教室內地面清潔,桌凳擺放整齊,物品擺放有序。
3、教室、走廊要清掃干凈。
4、室外要保持無泥土、亂石、紙屑和雜草。
5、垃圾要清倒到垃圾池內。
(二)上學和放學
1、按時到校,不遲到,不曠課,有事或生病要請假,請假條回執單要有家長簽名。
2、放學要按時回家,不在路上無故逗留。
3、進入校園內不準騎自行車,到校后自行車要按規定在指定位置擺放整齊。
4、不經車主同意不準私自動用他人自行車。
5、上學和放學回家走路要遵守交通規則。
6、星期五放學時必須確認教室門窗鎖好關好,方可離校。
7、未經學校批準,星期天不得到校。
(三)上課
1、預備鈴響后要盡快進入教室唱歌,聽班主任教師布置工作。
2、每節課提前2分鐘做好課前準備,肅靜坐好,順和氣揚,等候教師上課。
3、上課時要坐姿端正,認真聽講,緊跟老師授課節奏。
4、尊重老師的勞動,嚴守課堂紀律。
5、提問問題要先舉手,得到老師批準后再發言,回答問題要起立。
6、上課要做到“三個一”(身離桌一拳,眼離書一尺,手離筆尖一寸)、“三快”(思維快,記筆記快,作練習快)。
7、室外課(體育、實驗課)要提前2分鐘排隊到上課場地。
(四)課間操和保健操
1、按時參加課間操。
2、集合站隊要做到快、齊、靜,做操期間要做到間隔適當、步伐整齊、動作標準。
3、按時做眼保健操,做操時要認真對待,動作標準,以保證效果。
(五)課間休息
1、課間學生必須到教室外休息,但不能作劇烈活動。
2、在教學樓內不要大聲喧嘩。
3、語言文明,不說臟話,不罵人。
4、行為文明,上樓梯時不推搡,不追逐打鬧。
(六)自習
1、自習課不大聲喧嘩,不私自離開座位,不看與課業無關的書刊,不玩玩具。
2、自習課要做到“六個自己”:自己計劃學習,自己看書鉆研,自己查閱資料,自己整理筆記,自己完成作業,自己總結知識規律。
3、有疑難問題時要問老師,如果要問同學,須在不能影響他人的基礎上進行。
4、自習課時學習要專心,不受室外事情干擾,提高學習效率。
(七)勞動
1、勞動課時學生要積極帶工具,并妥善保管。
2、愛護工具,不準亂放垃圾,有借有還,丟失損壞要賠償。
3、勞動中要積極主動,敢吃苦,不怕累,按要求完成任務。
4、遵守勞動紀律,保證安全。
(八)課外活動
1、嚴格按照課程表的安排參加課外活動。
2、聽從指揮,有條不紊,保證安全。
3、遵守活動紀律,不在活動場所嬉笑打鬧。
4、積極主動鍛煉身體,學習技能,陶冶情操,達到活動目的。
(九)集會
1、隊伍集合要快、齊、靜。
2、站姿、坐姿要端正,隊列整齊一致。
3、會議期間不說話、不吃零食、不做小動作。
(十)愛護公物
1、愛護學校的一草一木。
2、愛護桌凳門窗、墻壁等一切公共設施,損壞公物要自覺報告賠償。
3、節約用電,各班的燈、電扇要專人管理,按時開關,愛護用電設備。
4、教室門窗要保護好,有專人開關。
5、不準在教室、院內、黑板、墻壁、課桌、凳子等公用設施上亂刻、亂寫、亂劃。
五、自行車管理(附:行路安全規則)
1、遵守交通規則,不搶行、不超車、不闖紅燈,注意汽車安全,校園內不準騎車。
2、騎車的學生,上學時必須在校門口處下車,推車進校,放入指定位置,放學時必須將車推到校門口處才能騎車。
3、自行車必須在指定地點停放,前輪朝墻,車把向左,車尾整齊,不得越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