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令營學生食物中毒重大事故應急預案
(1)有些化學物質與食用的面堿、淀粉、食鹽等形狀相似,常發生誤用,誤食面造成中毒。因此,對備有有毒化學物質的單位,要加強毒品的管理,要嚴格執行保管和領取制度,嚴禁把有毒化學物質帶回家中使用。
(2)加強農藥的管理和使用,農藥要專庫保管,不能與食品同倉存放,防止污染食品。并要嚴格遵守農藥使用的有關規定。
(3)包裝或盛放有毒化學物質的容器,不得用來包裝或盛放食品。
(四)有毒動植物中毒的預防措施
有毒動植物往往與某些可食的食物相似,人們如不加以識別而誤采食用,就會引起中毒,如有毒或無毒動植物,須經有關部門鑒定,確認無毒才能食用。
五、預案啟動的條件和程序
發現師生出現嘔吐、腹痛、腹瀉等食物中毒癥狀,危及師生生命安全時,立即向指揮中心報告,同時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
六、發生食物中毒的應急處理
發現師生出現嘔吐、腹痛、腹瀉等食物中毒癥狀,危及師生生命安全時,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
(一)通報
發現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通知衛生室做好搶救準備,同時報學校有關領導,事故嚴重的報醫院急救電話120。
(二)緊急處理
1、衛生組:召集醫生緊急救護工作;
2、行政組:負責車輛調度,把重病號送往醫院搶救;
3、安保組:保護現場,組織事故調查,處理臨時緊急任務。
報請區應急委員會啟動應急預案,區長或分管區領導應趕赴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由其擔任總指揮,負責參與制定方案,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開展工作,區教育局負責領導任執行總指揮,負責事件的具體指揮和處置工作。
(三)原因調查
1、保護現場,對可疑食物或有毒食物取樣封存;
2、留樣的食物和現場取到樣品送防疫部門進行技術鑒定;
3、分析原因,根據現場調查和技術鑒定的情況進行綜合分析,確定事故原因,吸取教訓。
(四)善后處理
1、事故發生后,要注意維護正常的學習秩序和工作秩序,班主任要做好食物中毒人員的思想工作。
2、區教育局和學校要做好中毒學生家長的思想工作,防止出現不穩定局面。
3、如有新聞媒體要求采訪,必須經過區教育局同意,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采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4、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堂應立即停止經營活動,協助衛生機構救治病人,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配合衛生部門調查,如實提供材料和樣品。
5、對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堂和個人,區衛生行政部門按照《食品衛生法》和《食品衛生行政處罰辦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行政處罰。對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構成犯罪的或者有投毒等犯罪嫌疑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組織機構:
組 長:張國榮 13945309936
副組長:陳胤弛 13836361777
成 員:商曉霞 15578022352
為了確保師生的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教學程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有關規定,制定本應急預案。
發現師生出現嘔吐、腹痛、腹瀉等食物中毒癥狀,危及師生生命安全時,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