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縣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范文(精選18篇)
區縣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范文 篇1
為建立健全xx鎮火災事故滅火救援應急機制,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切實提高撲救和處置火災事故的整體能力,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和影響,保護公共設施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江蘇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處置原則
(一)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各村(居)和鎮消防支隊要開展經常性的防火宣傳教育,加強防火基礎設施建設,整改消除各類消防隱患,從源頭上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以人為本,減少損失。在處置各類火災事故時,始終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護公共設施和人民群眾財產安全,把火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統一領導,協同作戰。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村(居)、各部門根據在滅火工作中應履行的職責,盡職盡責、密切協作,協調有序地開展火災撲救、人員救治和善后處理工作。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分工
xx鎮火災事故滅火救援應急組織指揮體系由組織指揮機構、日常辦事機構和現場處置機構組成。
(一)組織指揮機構
二級以上火警或者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以及超出事發地村(居)應急處置能力的火災事故,需要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實施救援和處置的,鎮辦成立xx鎮火災事故滅火救援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鎮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鎮長潘洋擔任,副總指揮由副鎮長汪渠擔任,成員由各有關單位負責人和各村(居)負責人組成。
鎮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領導全鎮滅火救援專業隊伍及裝備建設工作;
啟動本預案,統一指揮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緊急調度應急儲備物資、交通工具及相關設施設備參加救援;
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處置進展情況,必要時提請上級人民政府啟動更高級別應急預案;
統一部署新聞報道、信息發布、接待采訪等事項。
鎮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1.派出所:負責組織指揮事故現場警戒和人員疏散,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的安全保護,依法嚴厲打擊事故發生過程中的違法犯罪活動,保障現場秩序穩定;
加強對事故現場及周邊道路的交通管理,保證救援工作道路暢通;
參與火災事故原因調查和責任追究工作。
2.消防支隊:承擔鎮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火災事故信息受理、研判、報告,視情況提請鎮應急指揮部啟動本預案;
督促村(居)、各單位制定和完善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做好消防救援人員日常培訓演練,建立火災救援專家組,事后組織火災事故原因調查。
3.安監站:根據相關規定,參與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4.衛生院:負責組織現場救護及轉運傷員,及時掌握傷員救治情況;
必要時組織醫療專家進行會診和技術指導,最大程度減少人員傷亡;
指導消防部門開展救護技術培訓。
5.村建站:負責事故現場道路的排險搶修,提供運輸車輛疏運人員及物資。協調供水、供氣部門及時調整管網壓力,架設臨時供水管線,確保火場撲救用水需要;
協調提供有關建筑設計、配套設施資料和專業人員,提供相關搶險搶修物資裝備。
6.供電公司:協調相關地區電力部門采取斷電、架設臨時供電線路等措施,為滅火救援工作順利進行提供保障。
7.民政辦:負責幫助做好缺乏自救能力困難災民的安置救濟工作;
做好救災物資的儲備工作。
8.財政所:負責提供應急處置工作必要的保障資金。
9.監察室:負責查處違反本預案的行為。參與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并依法追究違法違紀人員的行政責任。
10.通信運營商:根據滅火救援工作需要,負責火災事故現場應急通信保障,確保滅火救援指令、信息傳遞暢通。
11.人武部:當發生重大、特別重大火災或危險化學品燃燒火災事故時,根據現場情況,依據鎮應急指揮部的要求,組織、指揮民兵和所屬部隊參與撲救和安全保衛工作。
12.其他有關單位:根據滅火救援工作需要和鎮應急指揮部的要求,做好各自職責范圍內相關工作。
(二)日常辦事機構
鎮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安監站。負責日常值守、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組織消防宣傳、培訓和演習等工作,在火災事故處置中發揮運轉樞紐作用。
(三)現場處置機構
火災事故發生后,鎮辦應立即組成現場指揮部,指揮由鎮辦主要負責人擔任,副指揮由消防支隊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由事故處置涉及的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為便于指揮,現場指揮部應設于火災現場附近合適地點。
現場指揮部主要職責:盡快組織實施火災撲救和人員救援,減少事故損失;
及時向鎮應急指揮部報告事故發生和先期處置情況,掌握事故現場的變化情況,提出具體增援要求和實施意見;
根據鎮應急指揮部的指示,組織現場處置和善后處理工作,做好現場清理和保護;
負責現場處置工作全過程的總結、報告。
三、應急響應
(一)信息報告。火災事故發生后,消防支隊指揮中心要及時調集消防警力到達現場,按相關滅火救援預案組織滅火救援,同時根據火災情況確定火災事故的等級,報告鎮政府和派出所。
(二)先期處置。事故發生后,各村(居)應立即聯合公安、消防、安監等部門組織實施救援,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如判定火災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經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時,應立即成立現場指揮部,啟動本級火災事故滅火救援應急預案,并向鎮政府和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三)預案啟動。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經核實確定為較大、重大、特別重大或較有影響的火災事故,立即報告總指揮啟動本預案,通知各有關成員單位到場參與處置。各有關成員單位負責人應在接到通知后立即趕赴指定地點組織實施滅火救援工作。
(四)聯合救援。鎮應急指揮部根據火災發展情況,或依照事發地的請求,統一調集有關部門力量和裝備,抽調相關部門人員、設備,組織若干滅火救援工作組,趕赴現場參與滅火救援行動。接到鎮應急指揮部指令后,各部門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人員和滅火救援裝備集結,選擇便捷交通路線和運輸工具,在最短的時間內到達滅火救援現場。鎮應急指揮部下設5個專業組,由總指揮統一指揮。
1.滅火救援行動組:負責制定現場滅火救援行動預案,指揮調動消防力量和裝備進行支援。該組由消防支隊負責,下設作戰、通信、供水等小組。
2.滅火救援保障組:負責滅火救援物資、人員的調集,指揮調集社會力量參與事故處置,做好各項戰斗物資的保障工作。下設物資裝備小組,負責滅火救援所需裝備和物資(消防專用裝備及滅火劑除外)的供應和運送,由鎮相關部門負責;
專家咨詢小組,負責指導戰術方案的制定,為指揮部決策提供科學依據,對火災進行判斷和評估,決定消防力量行動的安全保障,由消防部門負責;
給養小組,負責參戰人員的飲食保障,由事發地村(居)、單位負責。
3.醫療救護組:負責組織各醫療機構赴現場搶救傷員,由衛生院
負責。
4.現場維護組:負責事故現場治安維護,確保救援現場治安秩序穩定。由派出所負責,下設交通管制小組、現場警戒小組、人員疏散小組。
(五)善后處理。事故危險消除后,由事發地、鎮辦負責善后處理工作,各有關部門提供必要的支持。對火災造成傷亡的人員及時進行醫療救助或按規定給予撫恤;
對火災造成生產生活困難的人員進行妥善安置;
對緊急調集、征用的人力物力,特別是企(事)業專職消防隊的物資損耗按照規定給予補償;
及時采取心理咨詢、慰問等有效措施,努力消除受災人員的心理創傷。
(六)信息發布。二級以上火警或者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新聞報道、信息發布、接待采訪等事項由鎮應急指揮部統一部署,新聞報道應及時、準確、全面、客觀。
(七)火災原因調查及案件查處。派出所、消防、安監、監察等部門應在滅火救援期間和事后及時、全面進行調查取證,依法追究有關人員事故責任。
(八)調查評估。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會同事發地、鎮辦,對火災事故的起因、性質、影響、后果、責任和應急決定能力、應急保障能力、預警預防能力、現場處置能力等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并向鎮辦提交專項報告。
四、應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消防支隊指揮中心要完善119接處警系統和消防無線通信系統建設,并配備必要的應急備用設施和技術力量;建立健全并認真落實火災事故的信息收集、傳遞、處理、報送各環節的工作制度,確保信息報送渠道的安全暢通。轄區內各通信運營企業要做好應急過程中的通信保障工作。
(二)物資保障。鎮辦應建立處置火災事故物資儲備制度。儲備物資應存放于安全、交通便利的區域。消防車輛以及照明、滅火、破拆等滅火救援專用設備器材實行專人保管和維護,滿足應急處置需要。灑水車作為消防車的補充,所屬單位應落實應急制度,并做好相應準備工作。
(三)資金保障。將火災預防、消防站及消防裝備建設維護、消防隊員培訓、城市消防設施維護和處置火災事故所需經費納入鎮財政年度專項經費預算。為應急處置工作和日常宣傳、培訓、演習工作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
(四)隊伍保障。依據國家《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和《xx鎮“十三五”消防事業發展規劃》,實施公安消防站規劃和建設工作,提高撲救火災能力;鎮辦和企(事)業單位、各村(居)、根據經濟和社會發展及生產經營的需要,建立多種形式的消防組織,加強消防組織建設,提高撲救火災的能力。
(五)消防水源保障。消防、水廠等部門應加強消火栓管理和維護工作,確保火場供水。
五、宣傳、培訓與演習
鎮辦應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有計劃地組織火災預防、自救、互救等常識的宣傳工作,提高廣大群眾的防火、滅火意識。各村(居)和消防支隊應定期組織、指導專業救援隊伍、志愿(義務)撲救力量的專業培訓,提高綜合素質和滅火作戰能力。同時,應積極組織志愿者及群眾的培訓,提高自救互救能力。鎮應急指揮部要定期組織相關單位開展火災事故滅火救援演習,對發現的問題采取措施予以解決,不斷充實和完善救援應急預案,提高應急隊伍的快速反應和協同作戰能力。
六、有關要求
(一)本預案是火災事故滅火救援的指導性方案,村(居)和各有關部門應當遵照執行,并參照本預案,結合本轄區、本部門、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和實施意見。消防支隊的滅火救援相關預案是本預案的子預案,相互配套聯動。
(二)本預案是火災事故發生后,鎮辦及有關職能部門實施救援工作并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預案,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三)各村(居)和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賦予的職責和義務,依法實施火災事故滅火救援工作。要充分認清火災事故滅火救援工作的重要性,強化責任,加強聯系,相互溝通,密切配合,做到滅火救援工作反應快、行動快、效果佳,確保萬無一失。
(四)滅火救援指揮必須堅持統一指揮、逐級指揮的原則。參加滅火救援的單位和人員要服從指揮部的命令,不得各行其事、擅離職守,要加強請示、匯報,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五)滅火救援始終要堅持“救人第一”和“準確、迅速、集中兵力打殲滅戰”的指導思想及“先控制、后消滅”的戰術原則。
(六)鎮應急指揮部要根據實際情況,每年有計劃地組織相關單位進行演練,提高各應急隊伍的快速反應能力和協同作戰能力,確保火災聯合救援工作有效實施。
區縣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范文 篇2
清明期間是森林火災高發期,是森林防火的緊要期,做好清明期間森林防滅火工作尤為重要。20xx年清明將至,森林防滅火工作已進入關鍵期。為強化清明期間森林防滅火工作,根據《高州市20xx年清明期間森林防滅火工作方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強領導,及早動員部署
(一)發布禁火令:傳達市政府發布的森林防火禁火令,在禁火時間禁火區域內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二)召開會議專題部署
1、鎮政府召開專題會議布置清明期間森林防火工作,各村(居)委會支部書記、機關單位負責人、全體鎮干部、各村護林員參加。
2、各村召開專題會議:各村(居)委會兩委成員、村民小組長參加。
(三)制定清明期間森林防滅火應急預案:鎮政府制定清明期間森林防火應急預案,各村也要制定應急預案。
二、廣泛宣傳,營造濃厚氛圍
(一)組織單位加強宣傳
1、各機關單位負責宣傳發動本單位在職人員積極參與,帶頭示范,自覺遵守森林防火政策法規,移風易俗,文明祭祀,嚴防山火。
2、村(居)委會:組織駐村干部、村(居)干部、黨員、村民小組長包戶開展面對面宣傳、動員、教育,簽訂森林防火承諾書。
3、學校:學校開展“五個一”活動,即上一堂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課、寫一篇森林防火作文、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報、懸掛一條森林防火宣傳橫幅、開展一次小手拉大手活動。
(二)組織社會加強宣傳
1、發出“文明祭祀防山火”倡議書。
2、發放宣傳單:組織群團組織、志愿者在圩街、道路收費站等發放森林防火宣傳資料。
3、各村在微信群里廣發“文明祭祀防山火”倡議書。
4、各村利用村村通廣播每天宣傳森林防火規定、禁火令、山火避險常識、典型案例等。
(三)設置警示牌。橫幅、標語在圩街、村莊、林區道路、進山路口、火災易發生區域設置警示牌、橫幅、標語。
三、嚴管火源,堅決消除隱患
(一)取締無證經營點:組織市場監督所、安監辦、派出所等部門清理、取締無證經營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銷售店(點)。
(二)排查火災隱患:組織圩鎮機關單位、村(居)委會排查森林火災風險區〔點),建立臺帳,落實責任單位,明確責任人落實整改措施。
(三)設卡布點檢查:各村(居)委會干部、護林員在進山路口設置臨時森林防火檢查站,禁止易燃易爆物品、火種進山。
(四)現場執法處罰:加大執法力度,組織派出所干警、各村(居)委會干部進山開展巡查行動,依法查處野外違規用火行為,嚴厲懲處森林火災肇事者。
(五)嚴管野外火源:組織駐村干部、村干部、黨員、村民小組長、護林員或臨時聘請人員,劃定責任區,網格化管理,深入到山頭地塊巡查,必要時采取“人盯人”方法,確保火源管控與火情巡查工作落實到每一個區域、每一個山頭、每處林地。
(六)公開曝光典型:組織新聞媒體對各種阻礙執法檢查、違反禁火令的行為,以及森林火災案件等,在電視、廣播、報刊開曝光。
(七)加強墓地監管:組織村(居)委會對屬地墳墓造冊登記,簽訂掃墓防火安全承諾書。對墳墓集中區域開設防火隔離帶或采取其他安全防范措施,嚴防引發重大森林火災。
(八)制定村規民約:村(居)委會與村民商訂森林防火村規民約,建立“村民管理、自我約束、互相監督”長效機制。
四、督導檢查,確保有效落實
組織督查組深入到一線開展森林防滅火工作專項督查,對各村(居)委會、各圩鎮機關單位貫徹落實工作部署不得力,森林防滅火工作不作為,弄虛作假、瞞報火情等失職、瀆職行為,實施問責;對森林火災多發,或造成重大損失與影響,或發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災,或撲救山火指揮不當造成人員傷亡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五、做足準備,高效處置火情
(一)完善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制定鎮級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和村級森林火災應急處置方案。
(二)做好充分準備:做好鎮、村級撲火力量調配、機具裝備、通訊聯絡和后勤保障等各項準備工作。
(三)隊伍靠前駐防:半專業撲火隊伍靠前駐防,嚴陣以待,一旦接到山火報告,快速出擊,重兵撲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半專業撲火隊可分組駐防到交通便利的重點村,確保能夠以最快時間到達火災現場;村(居)群眾撲火隊(必須經撲火培訓合格)根據當地實際安排,確保能夠以最快速度撲滅初發火。
(四)嚴厲查處火災案件:接到火情報告,要立即通報森林公安或公安派出所。接警的公安機關立即組織警力趕到現場偵查,從快從嚴偵破森林火災案件,堅決打擊肇事者,形成震懾效果。
六、強化值守,有序處置
(一)加強值班調度。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清明節假期,實行“雙值班帶班”制度,各村(居)委會安排人員在崗值班。
(二)有序處置火情。一旦發生火情,村(居)委在組織處置的同時報告鎮(街);鎮(街)接到火情報告,立即組織鎮(街)撲火隊伍前往火場處置,并報告市防火辦、市應急管理局。
(三)強化撲火組織指揮。森林火災發生時,村(居)委會主要領導要立即到火災現場,并及時報告,視情況積極組織撲救;接到報告,鎮(街)領導必須到現場組織撲救。
(四)規范火情報告。嚴格執行森林火災報告制度和歸口管理制度,及時、準確、規范報送火情信息,不得遲報、瞞報。4月4日至8日,實行森林火情零報告制度,各村(居)委會每天15時前要向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值班室報告情況。
區縣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范文 篇3
一、指導
提高認識,加強,把維護師生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好學校衛生安全工作,減少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學校本著為學生和教師的身體健康的目的出發,在加強學校常規管理的同時,加強對食堂食品衛生工作管理,即適應對學生非正常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特制定本預案。
二、成立食物中毒預防應急小組
學校成立應急小組,由學校主要任組長、副組長,成員由總務處、團隊和值日老師、食堂管理員等組成。
三、對中毒者采取緊急處埋
l、停止食用中毒食品;
2、采集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等標本,以備檢驗;
3、組織醫生對中毒人員進行救治;
4、及時將病人送醫院進行治療,包括急救(催吐、洗胃、洗腸)、對癥治療和特殊治療;
5、對可疑中毒食物及其有關工具、設備和現場采取臨時控制措施。
四、食物中毒的報告和緊急報告制度
1、及時逐級報告
一旦發生食物中毒,班主任或分餐老師應及時向校或鎮衛生院報告,學校則向市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所和城廂區教育局報告。報告內容有:發生中毒的地址、時間、中毒人數及死亡人數,主要臨床表現,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以利于有關部門積極采取措施、組織搶救、調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預防方法。若懷疑投毒則向公安部門報告。
2、保護現場、保留樣品
發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關部門報告的同時要保護好現場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沖洗,病人的排泄物(嘔吐物、大便)要保留,以便衛生部門采樣檢驗,為確定食物中毒可靠的情況。
3、如實反映情況
學校負責人及與本次中毒有關人員,如食堂工作人員及病人等應如實反映本次中毒情況。將病人所吃的食物,進餐總人數,同時進餐而未發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點,可疑食物的來源、質量、存放條件、加工烹調的方法和加熱的溫度、時間等情況如實向有關部門反映。
五、防范措施
1、健全食物中毒報告制度
學校的食堂要認真貫徹執行衛生部食品衛生以及關于《食物中毒調查報告辦法》的,以便及時采取防治措施。
2、廣泛開展預防食物中毒宣傳教育
廣泛深入的開展預防食物中毒宣傳,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充分利用廣播、黑板報、主題班會、宣傳畫和實物標本等各種形式,學習普及有關的衛生知識,提高食物從業人員和廣大師生員工的衛生管理水平,減少食物中毒發生。
六、突發性事件的處置
l、在食品加工、供應過程中或用餐時發現食品感官性狀可疑或有變質可疑時,經確認后,立即撤收處理該批全部食品。
2、在全校范圍內樹立食品衛生安全意識,時時警惕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班主任發現可疑病情后(食用某一食品后,兩人以上出現同一疑似食物中毒癥狀),及時報告救治,由初步檢查確定,采取以下措施:
(1)觀察病情,對癥處理。
(2)如確定食物中毒,做好以下工作:
a、對患病的師生進行初步診斷、治療、護理。
b、立即報告學校安全工作小組,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搶救措施。
c、立即撥打急救電話120或者與醫院聯系,救治患病師生。
d、立即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3、學校主管指揮搶救工作,協調有關單位和部門的搶救,向教育局主管及相關部門匯報,指揮以下部門工作:
(1)、責令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應活動。
(2)、由校長辦立即向上級衛生部門報告,報告時間距離發病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
(3)、負責保護好現場,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設備,保護好中毒現場和食品留樣,防止人為破壞現場,等候衛生執法部門處理。
(4)班主任負責協助醫生護理患病學生,如發現人數較多,治療護理在班級進行。中毒師生病情較重、人數較多時,應立即就近送醫院搶救或向120求援。
(5)、政教處負責做好師生工作,穩定學生情緒;負責家長的疏導工作;學校落實專人接受新聞部門采訪、應對社會質詢;協助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6)、教務處要深入各班級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向患者了解食物中毒的經過,可疑食品、中毒人數,并預測發展趨勢。
(7)、總務處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搶救機動車、藥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搶救中心必須品的供應。
(8)、食堂負責人要協助衛生部門作帶菌檢查和取證工作,按照衛生部門的要求如實有關材料和樣品。
七、事后處理
根據查明的事故原因,向上級和衛生部門遞交書面事故分析報告,對發生的事故做到“三不放過”,對所有食堂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引以為戒,并對造成中毒的責任人、當事人進行嚴肅處理,追究其責任。如故意破壞造成中毒事故,將當事人交司法機關處理,如因工作疏忽造成中毒事故,對當事人進行扣發工資、辭退或進行行政處分的處理。
區縣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范文 篇4
一、油品的特性,可能發生事故情況:
1、儲油容器:當油品在裝卸作業時,靜電連接不合乎要求、油品靜電的產生速度遠大于流散速度、油蒸氣未發散聚集過濃、冒油、油品熱脹冷縮損壞儲油容器發生漏油時,遇有火源,則易引起油品著火,到達一定極限范圍則易由著火燃燒轉為爆炸。危險范圍:油灌區易著火,火情嚴重時可能危及整個加油站及油站附近的人員及財物的安全。
2、加油現場:
①加油機穿孔、破損發生漏油遇火源著火。
②加油機電氣著火都可能引起加油機著火。
③加油時冒油、加油車輛漏油等原因使地面上留下未清除的油品遇火源著火。
④加油車輛油箱靜電放電或碰撞及點燃著火、電氣線路短路或損壞著火、排氣管冒火星著火。危險范圍:加油機著火,火情嚴重時可能危及整個加油站及油站附近的人員及財物的安全。
3、加油站作業時,吸入油蒸氣,引起急、慢性中毒及職業病;如待在油蒸氣過濃地區時間過長,嚴重的則易導致人的死亡。危險范圍:油罐內和排氣口。
二、應急救援的組織和職責
應急指揮機構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1)加油站發生火災后,班長應立即報警,同時報告應急指揮組組長,立即下達啟動本應急預案。
(2)在下達命令的同時,要制定出有效地《滅火作戰方案》根據火勢的具體情況進行滅火戰斗,同時負責向地方政府報告,并由經理向消防部門說明火災的'具體情況。
(3)在撲救火災的過程中,單位負責組織好火災現場的安全保衛工作,積極搶救物資和人員疏散;
(4)火災撲救過程中,通信站要保證聯絡渠道暢通,聯絡要及時準確。
(5)組長要采取應急措施,做好事故預想,保證生產車輛用油,并對起火的部位,滅火經過要全面掌握,并做好記錄,為事故調查備好原始資料。。
三、報警與通訊
報警電話:火警119、急救中心120、匪警110
如站內發生火災,當事人應迅速拉響報警器連續響十分鐘;及時撥打119報警并報有關領導。做到迅速、準確、全面。防止火勢的快速蔓延,防止加油站造成巨大損失。
四、現場搶險
在發生火災時,站內人員迅速趕赴現場,聽從指揮,各負其責參加滅火救援工作。滅火工作要做到迅速、準確、全面,救人重于救火。根據可能發生的險情,指定如下幾個預案:
1、撲救油罐車火災的預案
卸油時,油車著火,油車司機應立即將油車駛離油站外,再進行滅火,撥打119報警及時通知相關領導。(此時注意要有相關人員疏導通道)
2、撲救加油機發生火災的預案
①加油機漏油遇火星著火,要迅速切斷電源,關閉閥門,使用站內消防設備進行撲救。
②雷擊頻繁使加油機著火,應立即停止加油,切斷電源,使用滅火器進行滅火。
3、撲救油罐發生火災的預案
①卸油時油品冒油或者油罐漏油滲透外流,被人點燃。應迅速用消防沙和泥土切斷外部油品與站內油品的連接,用滅火器進行撲救。
②在收發油品時罐口著火,使用滅火器對準罐口進行滅火,并迅速使用石棉被將罐口蓋上悶死,使油火得以熄滅。
4、撲救站內加油車輛發生火災的預案
①汽車著火:(1)如果車輛油箱口著火,可脫下衣服或者其他適當的物品將油箱口堵嚴使其窒息。(2)發動機著火,把發動機蓋有火星冒出,應首先將車輛推出站外,然后打開發動機蓋使用滅火器滅火。
②摩托車著火:(1)摩托車油箱漏油著火,應馬上把車輛推出站外,使用滅火器及時切斷火源。(2)摩托車發動機著火,應立即停止加油,先設法將油箱蓋蓋上,然后推離現場再使用滅火器進行撲滅火源。
5、電器發生火災的撲救預案
站內發生電器設備著火,通常由于遭受雷擊或是因為電線老化、電源接頭松動等引起著火,應首先切斷電源,然后再用干粉或二氧化碳滅火器撲滅。嚴禁用泡沫滅火器、水或濕棉被等進行撲救,以免觸電,并要注意室內通風,以防一氧化碳中毒。滅火后對其要進行及時的檢修。
6、檢修人員中毒救援預案
對油罐進行日常檢修的人員進入油罐內清淤、修理等作業人員被油蒸氣致暈:作業人員要立即停止作業,迅速到罐外呼吸。進入油罐內作業人員必須系好用于安全救護的拉繩,且一次只能進入一人,一次作業時間不能過久,罐外一定要有兩人以上作好救援準備。
7、鄰近單位發生火災時的防衛預案
如鄰近單位或公路上發生火災時,加油站應停止營業,迅速撥打119向消防隊報警,現場的站領導應迅速組織全體人員進行自我防范。主要有以下幾點要求:
①控制電源,加油員應立即指揮站內車輛撤離加油站。
② 站內人員也要進行防范,做好臨戰準備。
③清除迎火方向的易燃物,必要時支援鄰近單位滅火。
8、站內因油蒸氣燃燒或爆炸的撲救預案
①立即停止加油,使用石棉布包住罐口、加油機等,切斷電源,清理疏通站內外消防通道。
②撥打119報警并聯系有關領導。
③指揮加油車輛迅速離開加油站,并派一人在路口等待和引導消防車。
④組織在場人員利用滅火器及其他器材對油火進行撲救,轉移地面上的油桶等小型儲油容器,最大限度減少火災的損失。
⑤配合消防人員投入滅火戰斗。
⑥如火勢無法控制應采取救人重于救火的原則。
9、防盜安全預案
如發現加油站內被盜,應立即撥打110和聲光報警器報警,保持好現場。及時向有關領導報告。
加油站發生火災事故應注意:
①首先加油員要保持鎮靜不要慌亂,馬上疏通道路,以免堵塞通道,避免消防車無法進入。
②加油員要引導車輛安全有序的撤離現場。
③及時撥打119進行報警并通知相關領導。
④發現火苗時應及時處理避免火勢的蔓延。
⑤如果是卸油時發生火災應立即使油車駛離油站。
⑥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時刻注意加油站內外的動向。發現問題及時撥打報警電話。
⑦并且加油員要維持油站周邊的秩序,協助公安、消防人員對事故進行調查。
⑧清理現場,并清除易燃物,防止火勢擴大。
⑨臨時劃定危險區域,并派人對火災現場進行監督。
⑩如火勢過大無法控制必須堅持救人重于救火的原則。
五、條件保障
1、站內滅火器材配置:推車式干粉滅火器mff(35kg)型、泡沫滅火器、石棉被、消防沙。
2、滅火器材由專人負責進行管理,定期檢查,認真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分級落實安全工作,對滅火器材要經常養護,定期換藥,保證滅火器材的質量,防止在危機時刻出現故障。
3、保證全天侯站內有人值班,每周組織一次安全檢查,確保設備安全運行,特別在重大節假日期間更要對加油站內設施進行一次大檢查,對隱患要及時上報并限期整改好。
4、保證電話線路的暢通,每月測試一次報警鈴是否能正常使用。
5、保證接地裝置完好,加油機、卸油區必須有完好的靜電接地線。
六、培訓和演練
1、加油站應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考核。成立義務消防組織,站長是防火第一責任人,每個員工都是義務消防隊員,應做到四懂四會,即懂得本崗位生產過程中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救火災的方法、懂得逃生的方法;會報警、會使用防火器材、會撲救火災、會逃生。
2、員工要進行崗位前安全教育,經考試培訓合格后才能上崗。
3、員工每年必須簽定《安全責任書》,員工還必須認真做好本崗位安全工作。
4、每季度組織一次消防實戰演習,要全體員工參加,合格為止。且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①由領導統一組織并系統的在場指揮。
②每個員工必須了解站內的情況,對油罐位置、加油機位置等關鍵地理位置要掌握,便于發生火災時進行救火。
③每個員工必須掌握滅火器材的使用,還必須對通道進行疏通以便站內人員的逃生。
區縣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范文 篇5
一、目的
為了確保重大環境污染發生以后,我項目部能迅速、高效、有序地開展重大環境污染源的治理及善后工作,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及時控制污染源,及時制止重大環境污染源的繼續發生,最大限度地降低對環境的污染,特制定本項目部環境污染應急準備和響應預案。
二、組織
本項目部成立應急救援指揮小組,負責指揮及協調工作。
組長:
成員:
三、職責
1、任務是了解掌握險情,組織現場搶救指揮及對外聯絡。
2、任務是根據指揮組指令,及時調動搶險員、器材、機械上一線搶險。
3、任務是保護我項目部及行業主管部門(環保部門)等外界的聯絡,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傳,并負責生活保障。
四、事故處理救援程序
1、施工現場和基地發生一般的環境(如噪聲超標)污染,項目部環境污染應急響應指揮部組織上相關人員及時處理、中止施工,并制定相應的處理方案及采用有效措施,確保能達標時方可繼續施工。
2、當施工現場及基地發生為重大的環境污染,項目部應及時組織人員工進行搶險,同時采取有效措施,切斷污染源及時制止污染的后續發生,并及時上報集團項管部。
3、對很嚴重的環境污染發生(如火災發生、大量有害有毒的化學品泄漏)后,要首先保護好現場,組織項目部人員進行自救并立即向工程管理部上報事件的初步原因、范圍、估計后果。如有人員在該嚴重的環境污染中受到人身傷害,則應立即向當地醫療衛生部門(120)電話求救。同時通知環保部門進行環境污染的檢測。工程管理部指揮部人員趕赴現場,按各自職能組織處理事故。
4、當火災發生后遵循消防預案有關規定,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最快速度切斷火源,斷絕火點,控制火勢及熄滅火災。并做好現場的有效隔離措施,及火災的善后處理工作。及時組織地分類清理、清運,最大限度地減少環境污染;當發生大量有害有毒的化學品泄漏后,應及時采取隔離措施,采取適當防護措施后及時清理外運,或采取隔離措施后及時委托環保部門處理、檢測,以求將環境的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
5、立即組織安全自查自糾、消除隱患,確保施工安全;立即組織對全體施工作業人員的舉一反三環境保護安全再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做到遵章守紀,防止同類事故發生。
五、各相關通訊地址
1、醫療急救中心:120
2、公安:110
區縣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范文 篇6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提高人防工程事故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群眾生命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黑龍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黑龍江省人防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和《雙鴨山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所指人防工程事故是指我市所轄行政區域內自然或人為因素誘發的人防工程事故、社會治安事件,包括水災、地震、火災、坍塌、爆炸及恐怖事件等與已建或在建人防工程有關的事故。
1.4 工作原則
1.4.1統一指揮原則。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簡稱市人防辦,下同)在市處置人防工程事故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協同市直有關部門,充分發揮職能作用,認真組織協調、密切配合,快速有效地開展全市人防工程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1.4.2分級管理原則。市人防辦所屬的公共人防工程發生事故由市人防辦處置。各縣(區)發生的人防工程事故,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縣(區)人防辦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會同當地有關部門設立本級指揮部,負責組織協調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同時接受市處置人防工程事故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1.4.3信息共享原則。各縣(區)及有關部門之間應當互相通報所收集到的人防工程安全信息,實行信息聯網,保證信息共享,并對人防工程突發事故進行應急響應,建立健全聯動機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進行預防和展開救援。
1.4.4分工協作原則。參與人防工程事故應急處置的單位要盡職盡責,在保證完成本部門承擔的應急救援任務的基礎上,加強與協作單位的配合,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實施。
1.5 事故分級
根據已建或在建人防工程發生的事故程度,按照事件等級劃分可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四個級別。
1.5.1 特別重大(Ⅰ級):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100人中毒(重傷),或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1.5.2 重大(Ⅱ級):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事故,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需要緊急轉移安置5萬人以上、10萬人以下的事故。
1.5.3 較大(Ⅲ級):即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事故,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需緊急轉移安置5千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事故。
1.5.4 一般(Ⅳ級):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事故,或3人以上,1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需緊急轉移安置5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事故。
2 組織指揮機構及職責
2.1 應急指揮部
為有效處置人防工程事故,成立市人防工程事故應急指揮部(簡稱市應急指揮部,下同)。其組成如下:
總 指 揮:市政府分管副市長
副總指揮:龍煤集團雙鴨山分(子)公司總工程師
雙鴨山軍分區副參謀長
市人防辦主任
市人防辦黨組書記
成 員:市人防辦、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衛生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環保局、市政府新聞辦、國網雙鴨山供電公司、市氣象局、市消防支隊、佳木斯車務段雙鴨山站等單位負責人。
2.1.1 市應急指揮部職責:
負責領導全市人防工程重大事故預防、救援、救助等工作,決定啟動和停止應急預案,決定有關重大事項。具體職責如下:
(1)在市政府應急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組織、協調、指揮全市范圍內人防工程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領導現場指揮部的應急救援工作。
(2)做出事故處置的重大決策,指揮和組織市直相關部門參與事故救援及事故調查工作。
(3)組織專家對事故進行技術鑒定并提供技術支持。在市政府應急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協調新聞媒體做好事故處置的新聞發布工作。
2.1.2 成員單位職責:
市政府新聞辦:按照新聞報道的有關規定,及時報道事故事實和搶險救援情況;聯系接待新聞現場的拍攝、采訪及有關報道事宜等;發布事故現場搶險救災簡報及搶險救災進展情況、善后工作等有關情況。
市公安局、市武警支隊:負責事故現場安全保衛工作;疏散安全距離范圍內的人員及確保交通運輸暢通。
市財政局:負責應急救援資金的籌集和撥付的準備等工作。
市消防支隊:負責事故現場的火災撲滅及受困、受傷人員的搶險救助等工作。
市民政局:負責事故中受災群眾的救濟工作。
市衛生局:負責事故現場受傷人員醫療救助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佳木斯車務段雙鴨山站:負責組織搶修因人防工程事故損壞的交通公路設施,保障交通干線和搶險搶修路線的暢通;在危險路段設立醒目的標志牌,以警示過往的行人車輛,做好搶險搶修人員、物資及撤離人員的緊急運輸工作。
市水務局:負責防汛物資儲備管理工作。
市環保局:負責因人防工程事故發生后的環境污染監測、處理工作。
國網雙鴨山供電公司:負責組織事故發生區供電部門進行電力搶修,確保事故發生地的電力供應。
市氣象局:負責在人防事故發生后提供氣象資料,為人防工程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準確的氣象信息。
2.2 辦事機構
市人防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人防辦,具體實施指揮部的各項重大決策,協調有關縣區和部門按照應急預案要求做好人防工程事故應急處置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人防辦主任兼任。
3 監管和預報
3.1 監管機構及主要工作職責
監管機構由市、縣兩級人防行政管理部門組成。市、縣(區)人防行政管理部門設人防突發事故監管信息員,各人防工程所屬單位設人防工程事故預報員,形成市、縣(區)、人防工程所屬單位三級監管網絡。各級監管機構應按上級下達的監管任務以及當地實際情況按時完成監管任務,及時準確上報監管報告。
監管日常工作由市人防辦維護管理處負責。
3.2 監管范圍
市轄行政區域內自然或人為因素誘發的人防工程事故、社會治安事件,包括水災、地震、火災、坍塌、爆炸及恐怖事件等與已建或在建人防工程有關的事故。
3.3 監管方式
各級監管機構對所轄區域人防工程事故情況進行經性巡查監管,對重大安全隱患實行跟蹤監管;對重點監管單位,各縣(區)監管機構每季度檢查1次,市級監管機構每半年檢查1次,對一般性監管單位,各縣(區)監管機構每半年檢查1次,市級監管機構每半年抽查1次,抽查數量不少于企業總數的30%。各人防工程事故預防報告員負責所在單位的.日常監管工作,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報告市、縣監管機構。
3.4 監管結果處理和預報
各級監管機構要對存在安全隱患的人防工程進行分析并對發展趨勢進行預測,及時上報預測報告。對監管的過程逐一記錄在案,存檔備查。
4 救援和處置
4.1 先期處置
人防工程事故發生后,事發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迅速做出應急反應,在最短的時間內到達現場,進行必要先期處置,根據職責和規定邊處置、邊核實、邊報告,盡快控制事態,維護社會安定。
4.2 信息報告
人防工程事故發生后,各責任單位和人防工程信息預報員應立即向當地人民政府、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同時向市“110”應急指揮中心報警。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事故報告后,要立即對信息進行確認,并在1小時內向市政府應急辦、市應急指揮部報告。必要時,可簡化程序,直接上報市政府應急辦和市應急指揮部。信息報告要實行分級負責,按程序簽批并做好記錄,要以書面材料為主,應加蓋公章或主要負責人簽字。遇有緊急情況,可先以電話形式上報,然后補報書面材料。當地人民政府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做出判斷,并迅速成立人防突發事故救援現場指揮部。同時,向市應急指揮部和市政府報告情況。
雙鴨山市人防工程事故應急指揮部電話:
4.3 預案啟動
事故發生后,應迅速啟動突發事故應急預案,市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和當地人民政府在市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按照職責分工,立即開展搶險救援應急處置工作。
4.4 分級響應
(1)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市應急指揮部在上級統一領導下,組織各成員單位和事件發生地縣(區)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2)較大事故(Ⅲ級):由市政府統一組織指揮處置。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在接到事發地或相關部門緊急報告后,要立即報告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報請市政府領導批準啟動本預案。
(3)一般事故(Ⅳ級):由事發地縣、區政府啟動應急預案,統一組織指揮協調處置。同時,向市應急指揮部和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報告情況。需要時,由市應急指揮部派員到現場,參與制定方案,并組織協調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配合開展工作。
4.5 組織指揮
人防工程事故發生后,市應急指揮部應當針對其事故程度,立即組織有關部門,調動應急救援隊,安排部署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4.6 現場處置程序
人防工程事故發生后,市應急指揮部及時采取下列措施;
(1)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傷人員,疏散、撤離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2)迅速控制危險源,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劃定警戒區,實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3)保障食品、飲用水等應急必需品的供應;
(4)依法從嚴懲治干擾破壞工程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等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維護社會治安。
4.7 保障行動
人防突發事故發生后,相關成員單位根據已建人防工程事故應急預案要求和工作職責,實施資金、物資、通信、交通、救援、醫療等保障行動。
4.8 響應終止
根據現場的綜合評估確認事故險情得到有效控制,危險已經消除后,向市應急指揮部提出應急結束的建議。市應急指揮部在對事故救援情況和各方面的意見進行綜合分析后,做出應急結束的決定,報請市政府應急委員會批準后實施。
5 后期處置
5.1 善后處置
由事故責任單位對在事故中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給予合理賠償,人防部門負責協調對已建工程事故現場的清理和處理工作,施工單位及建設單位負責在建人防工程施工現場的清理和處理工作,保證工程盡快恢復正常施工。
5.2 保險
保險公司對事故中已投保的人員和財產損失進行理賠。
5.3 社會救助
對在人防工程事故中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實際情況,采取相應措施進行社會救助,特別是對困難家庭和人員,可以采取發動群眾進行募捐,請求當地民政部門和社會慈善機構進行救助等辦法。
5.4 事故調查評估
按有關規定由紀檢監察、人防、公安、住建、安監等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開展人防工程事故的調查、檢測與評估工作。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結合事故調查組對事故的調查情況,形成調查報告報送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及上級主管部門。
5.5 新聞發布
由市政府新聞辦在經市政府應急委員會批準后,按照市政府新聞發布有關規定,協調新聞媒體對突發事件的相關信息進行新聞報導,并參與對外新聞發布工作。
6 應急保障
6.1 資金和物資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應設立人防突發事故應急準備資金,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確保應急需要。各級指揮部應指定有關單位做好人防工程事故搶險搶修工作所需物資儲備,做到隨時可以調用,資金由各級財政解決。
6.2 技術保障
市應急指揮部成立專家組,由人防、公安、建設、交通運輸、消防、電力、氣象等部門選派專業技術人員組成,對事故的各項要素進行綜合分析,為指揮部提供科學合理的科學依據。
7 附 則
7.1 預案制訂與解釋
本預案由市人民防空辦公室負責制訂并解釋。
7.2 預案修訂
可根據實際情況由市人民防空辦公室適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原則上每3年修訂一次,并向市政府應急辦報批備案。
7.3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正式實施。
區縣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范文 篇7
為及時、有效減少環境空氣污染對人體造成的危害,保障學生的身體健康,結合我校實際,根據省廳20xx年1號文《XX省教育廳啟動重污染天氣IV級應急響應的緊急通知》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職責
(一)領導小組職責
1、在市環境空氣污染應急工作組的統一領導下,校長對學校環境空氣污染應對工作全面負責,副校長組織協調。
2、辦公室收集數據,及時通報污染等級,并做好學校應對環境空氣污染應對情況上報工作。
3、組織宣傳環境空氣污染相關科普知識,傳授有關防護、重污染天氣道路安全等常識。
4、安全工作分管領導積極與有關部門配合,加強防護環境空氣污染和治安工作,確保學校正常教學及生活秩序。
5、班主任利用班會課、環境教育課、家長會等方式開展環境空氣污染教育和應急預案的學習,明確各級預警應該采取的應對措施。
6、體育活動課教師根據預警級別做好室內外體育活動的調整和安排。
未盡事宜,以當天緊急通知為準。
(二)工作要求
學校根據應急辦發布的預警通知。接到預警通知后,根據預警等級及時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及時采取應急措施。
二、應急響應
(一)響應分級
根據環境空氣污染黃色、橙色、紅色預警等級,啟動相應的三級、二級、一級應急響應措施。
(二)響應措施
1、三級響應措施
接到上級應急辦發布的黃色預警時,學校落實上級響應措施,讓學生減少戶外活動。
2、二級響應措施
接到上級應急辦發布的橙色預警時,學校立即停止學生室外體育課及戶外活動,因地制宜,開展多種形式的室內體育鍛煉活動;遲到、缺勤學生不按遲到或曠課處理,學校根據學生出勤情況靈活安排教育教學活動;加強晨檢、日間健康巡檢,以及對特異體質和特殊疾病學生的健康管理工作。
3、一級響應措施
接到上級應急辦發布的紅色預警時,學校根據紅色預警發布的不同時段,做好應急響應工作。自動采取停課。停課期間,學校的教師按時到校、上崗,對因不知情等原因到校的學生,學校要組織人員做好看護和健康防護工作,靈活安排學生開展多種形式的室內活動,學校不安排上新課。
三、應急保障
1、學校成立環境空氣污染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應急工作預案,進行應急演練,明確職責,分工協作,密切配合。
2、加強宣傳教育,讓學生了解空氣污染對人體的危害,提醒學生盡量減少戶外活動,同時加強環境知識的教育,提高環境保護意識、
3、確保通訊工具的暢通。
區縣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范文 篇8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建立學校安全應急處理機制,迅速、及時、積極的開展各項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損失,有效保障師生生命及學校財產安全,切實維護教育穩定和社會安定。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校新農村衛生新校園建設和日常運行管理工作中的突發事件,主要包括沼氣系統使用不當導致的火災、爆炸和中毒事件等重大安全責任事故。
三、組織指揮體系
學校成立應急處置指揮機構:
領導小組
組長:李(校長)
副組長:劉(副校長)、張(副校長)
組員:張(政教主任)、樊(教導主任)、李(團委書記)領導小組下轄搶險疏導組、安全紀律組、巡邏治安組、后勤供應組、急救室等組室。
1、搶險疏導組:
組長:劉副組長:張
組員:張、樊照耀、楊、白、范、何、魏、王
2、安全紀律組:
組長:張副組長:樊
組員:穆、范、李、22名班主任
3、巡邏治安組:
組長:李
組員:張、李、程、呂、劉
4、后勤組:
組長:付
組員:李、范
5、急救組:
組長:米
組員:王、唐、付、王
四、現場指揮
正常工作日突發事件有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指揮,組長負總責,副組長、及各組室人員各負其責,統一行動。
非正常工作日突發事件由值班領導指揮,教導處值班干事值班。
五、突發事件逐層報告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緊急情況報告制度,嚴格落實值班人員,確保安全緊急情況信息報送渠道通暢、運轉有序。
學校突發事件報告程序:值班人員——值班領導——校長(110、120、119)——鎮政府、縣教育局,上報做到及時、準確、全面、不漏報、不虛報。報告內容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事故的簡要情況,死亡人數、受傷人數、估計直接經濟損失等。
六、基本應急處置
(一)及時判明事件性質及危害程度
突發事件發生后,學校要迅速判明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在采取相應的處置措施的同時,立即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及相關部門報告。
(二)沼氣火災事故處置措施
1、發現火災后立即報告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啟動應急預案,并撥打119報警。
2、后勤組立即集合,采取切斷電源、沼氣的安全措施,避免繼發性災害的發生,并準備救災用具。
3、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各成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到達自己的崗位,組長及副組長必須親臨現場,組織指揮搶險疏導小組成員開展救人和救火工作,并在消防隊伍到達現場后,主動提供有關信息,配合消防隊伍組織救人和滅火搶險。
4、各班主任立即趕赴各教室維持學生秩序,負責本班學生紀律,安全紀律組其他成員趕赴火災現場,組織人員疏散和自救,按照平時演練的逃生路線迅速疏散到操場。
5、急救室成員迅速集合準備救護傷者并撥打120。
6、巡邏治安組迅速集合保護校內其他設施,防止外人趁亂而入。
7、搶險疏導組畫出警戒范圍,嚴禁無關人員進入著火現場,轉移重要物產。
8、安全領導小組立即將事態發展狀態、處置過程和結果上報上級部門,研究下一步工作。
(三)沼氣爆炸事故處置措施
1、學校發生沼氣爆炸事故后,要立即報告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啟動應急預案,并撥打119報警,同時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要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2、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各成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到達自己的崗位,組長及副組長必須親臨現場,組織指揮搶險疏導小組成員組織開展救人搶險工作。
3、搶險疏導小組成員在抵達現場后要及時設置隔離帶,封鎖和保護現場,疏散人員,控制好現場的治安秩序,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檢查并消除繼發性危險,防止次生事故的發生,保護師生人生財產安全,同時注意搶救、轉移重要財物。
4、各班主任立即趕赴各教室維持學生秩序,負責本班學生紀律,安撫學生情緒,安全紀律組其他成員趕赴爆炸事故現場,協助搶險疏導小組組織人員疏散和自救,按照平時演練的逃生路線迅速疏散到操場,并搶救轉移重要財物。
5、急救室成員迅速集合準備救護傷者并撥打120。
6、巡邏治安組迅速集合保護校內其他設施,防止外人趁亂而入。
7、發現肇事者或直接責任人,應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報告公安機關。
8、搶險疏導小組及巡邏治安小組要認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做好搜尋物證、排除險情,防止繼發性爆炸等工作。
9、安全領導小組立即將事態發展狀態、處置過程和結果上報上級部門,并研究下一步工作。
(四)、沼氣泄漏、中毒事件處置措施
1、學校后勤部門要做好沼氣系統、輸氣管網、食堂等重點場所突發事件的安全防范工作,對重點場所和關鍵部位要加強檢查,嚴格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各種服務設施的安全運行,保障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2、發生沼氣泄漏事故重大緊急情況時,要立即報告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啟動應急預案,并撥打119報警,同時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要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3、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各成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到達自己的崗位,組長及副組長必須親臨現場,組織指揮搶險疏導小組成員組織開展救人搶險工作。
4、后勤組立即集合,采取切斷電源、沼氣的安全措施,通知沼氣系統、輸氣管網及食堂停止使用沼氣,避免繼發性災害的發生,并準備救災用具。
5、搶險疏導小組成員在抵達現場后要及時設置隔離帶,封鎖和保護現場,疏散人員,并迅速采取有效應急措施,進行搶修和搶救,控制事態,必要時請求當地有關專業部門支持,力爭在最短時間內恢復正常。
6、各班主任立即趕赴各教室維持學生秩序,負責本班學生紀律,安撫學生情緒,安全紀律組其他成員趕赴事故現場,協助搶險疏導小組組織人員疏散和自救,按照平時演練的逃生路線迅速疏散到操場,并搶救轉移重要財物。
7、急救室成員迅速集合準備救護傷者并撥打120。
8、巡邏治安組迅速集合保護校內其他設施,防止外人趁亂而入。
9、安全領導小組立即將事態發展狀態、處置過程和結果上報上級部門,并研究下一步工作。
(五)學校突發事故處理中的其他有關注意事項
1、發生安全事故,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要及時向師生員工通報有關情況,引導師生員工情緒,穩定校園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動蕩。
2、所有安全事故發生后,學校安全領導小組都要考慮可能引發的繼發性傷害問題,都要妥善處理,不要激化矛盾,防止事態擴大和演化。
3、凡是需要對建筑物等采取斷水、斷電等應急處理措施的,安全領導小組要認真權衡利弊,妥善處理可能發生的受災受困人員照明、飲水需要和因為泡水漏電可能引發的繼發性災害的矛盾。
七、后期處置
應急工作結束后,學校要在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領導下立即設立恢復中心,工作重點也應馬上從應急專項善后與恢復行動,及時開展補救工作,積極做好善后工作,爭取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學校正常秩序。為此學校要做到:
1、做好事故中受傷人員的醫療、救助工作。對在事故中死亡人員進行人道主義撫恤和補償或賠償。對受害者家屬進行慰問,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對有各種保險的傷亡人員要幫助聯系保險公司賠付。
2、嚴格信息發布制度。確保信息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穩定校園秩序,疏導師生情緒,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動蕩。
3、全面檢查沼氣系統設備、設施安全性能,檢查安全管理漏洞,對安全隱患及時補救、防范、避免事故再次發生。
4、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門,做好案件偵破與事故調查工作。
5、調查與結案。學校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有關規定,按照屬地為主分級負責的原則和緊急事件的等級,對突發事件及時展開調查,查清事實,查明原因,限期報送上級主管部門。
事故的調查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依法處置的原則,任何人不得干涉事故的調查處理。
6、總結經驗教訓。要引以為戒,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對因玩忽職守、瀆職等原因導致事故發生,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二)、事件結束后,學校應加強有關預防措施。要加強校內安全保衛和各項設施的安全檢查,杜絕安全隱患;加強學生日常防災、避災等安全知識教育,增強學生自我保護能力。
區縣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范文 篇9
20xx年全市環境應急管理工作,按照國家、省、市應急管理工作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全面貫徹全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和全國環境應急管理工作會議,按照環境保護部《關于加強環境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和《20xx年全國環境應急管理工作要點》精神,認真履行環境應急管理工作職能,以維護群眾環境權益、保障群眾健康和嚴守環境安全底線為目標,對飲用水源和環境風險源實施全過程環境應急管理,積極防范環境風險,妥善處置了各類突發環境事件,確保了環境安全。
一、切實做好應急管理工作
我市在前期開展沿江沿河化工石化企業環境污染隱患排查整治的基礎上,以保障飲用水源安全為重點,對轄區內沿江沿河以及工業集中發展區的企業進行了環境安全檢查,特別對造紙、化工、涉重涉危等行業企業進行了排查。督促企業加強管理,確保廢水、廢氣處理設施正常運行、危險廢物處置規范,加強環境應急演練及應急物資儲備,提高應急響應和處置能力。對涪江、郪江和赤城湖水庫周邊的洪達家鑫、弘橋公司、精峰明膠、三鑫紙業、寧豐皮革等進行了認真排查。對造紙、化工企業的環評和“三同時”制度執行情況、“三廢”處理設施運行情況、污染物排放情況、危化品存儲情況、應急演練情況、應急儲備物資等進行重點檢查。大英縣要求盛馬化工、鎣峰化工和興茂石化三家化工企業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對危廢的貯存和處置進行規范管理;對三鑫紙業、永佳紙業、金龍紙業三家企業治理設施運行、在線監控、污染物排放等情況進行了詳細檢查。對20__年已經關閉的大英縣騰華工業用燃料油加工廠、大英縣友章工業燃油廠、大英縣石門工業燃油加工廠3家煉油企業進行了現場檢查。從檢查情況來看,企業已徹底拆除設備,沒有生產跡象。
全年全市共出動執法車輛82臺次,執法人員248余人次,檢查企業40余家,發現存在環境安全隱患的企業6家。截至目前,蓬溪縣對存在環境隱患的1家企業立案調查,已報請縣政府準備清理關停;其余5家企業正在按要求積極整改。通過全面細致的開展沿江沿河企業環境污染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有效消除了環境隱患,保障了我市區域環境安全。
二、科學應對各類突發環境事件
7月26日,阿壩松潘縣電解錳廠尾礦渣流入涪江后,我局第一時間與省環保廳和綿陽市、三臺縣環保局取得聯系,派出市環境監察支隊執法人員趕赴綿陽、三臺了解當地現場處置情況。第一時間啟動《遂寧市環境保護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成立遂寧市環保局應對處置涪江水質異常事件指揮部,全局干部職工24小時待命。從26日16時至異常水質成功處理,共出動人員4515人次,車輛811臺次,采樣688個,出具監測數據2064個,編發涪江水質短信700余條,在遂寧日報、電視臺、電臺等主流媒體第一時間更新水質變動信息,及時引導社會輿論,為冷靜處理突發事件創造了正面的社會環境,為領導及時、正確下閘封堵、開閘放水提供了準確的第一手信息。國家環保部、省政府、省環保廳、市委、市政府對市環保局這次突發事件的應急能力給予了充分肯定。
三、存在具體問題
(一)部分企業的應急預案還不完善。有的企業應急預案過于原則,缺乏可操作性;有的企業將應急預案停留于寫在紙上,掛在墻上,缺乏演練;多數企業應急處置技術和物資儲備不足,發生事故時易耽誤處置的最佳時機,不利于污染的及時、有效處置和控制。
(二)全市環境應急能力建設有待加強。環境應急指揮通信系統、運輸保障系統、應急監測裝備、應急防護器材、應急處置物資等均有待進一步健全完善。
四、下一步工作
一是認真謀劃“十二五”環境應急管理工作。在制定“十二五”環保規劃時,要與區域、流域等規劃相銜接,突出規劃中環境應急管理內容,系統考慮環境應急管理“一案三制”和應急能力建設。按照國家“十二五”規劃和能力建設規劃的總體要求,認真謀劃、準確定位環境應急管理工作,把風險防范工作落實在環境管理的各個環節,積極研究應急能力建設問題。
二是加強電子、化工行業綜合整治及環境應急管理,全面排查和清理整頓現有電子、化工企業。嚴把環保竣工驗收和排污許可證的頒發關。進一步核實轄區內重金屬、危險化學品企業排污許可證中的污染因子和允許排放總量。重點抓好該行業的環境應急預案執行情況,環保設施的配備情況,衛生防護距離要求內敏感目標的落實情況,危險廢物的暫貯、處理情況。
三是建立應急救援聯動機制。各單位要積極探索依托大中型企業建立專業環境應急救援隊伍,促進環境應急救援工作專業化和社會化。
四是建立環境應急物資儲備。按照國家應急平臺體系建設的總體要求,督促指導風險較高的工業園區和重點企業建立環境應急物資儲備,提高應對和處置突發環境事件能力水平。建立環境應急處置儲備信息庫,各區、縣環保局要結合本轄區實際,建立環境應急處置儲備信息庫。
區縣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范文 篇10
為了能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發生,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對周邊環境空氣造成污染與不利影響,保障正常的生產經營和社會生活秩序。根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環境保護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暫行辦法》以及相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我站實際情況,現制定《山丹縣長城液化氣站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一、企業基本情況:
1、危險泄露物質名稱:液化石油氣
2、職工人數:5人(其中管理人員2人,操作人員2人,專職安全員1人)
3、占地面積:3000平方米
4、最大儲存量:90立方
5、危險源目標:
1號目標:液化氣儲罐
2號目標:90m輸氣管線
3號目標:罐區7.5KW螺桿泵一臺
4號目標:機泵房5.5KW葉片泵2臺
5號目標:槽車卸車口一套
6號目標:汽車加氣機1臺
二、預防事故的措施
本站在建筑設計、設備設計、安裝、工藝流程、消防、環境設計、安全設計等全部符合國家規范要求外,還采取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所有人員均持證上崗,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定期進行安全培訓,定期進行泄露排查,24小時動態監控和預防,堅決不讓泄露發生。
三、應急救援的組成和職責
1、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小組的組成:
組長:劉青
組員:劉成生、劉子陽、張澤輝、武愛軍
2、工作職責:
組長具體安排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組織實施;組織救援人員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力爭將泄露事故制止,將損失降到最低,并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置措施;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在實施中存在的問題和對環境污染造成的程度,及時對原內容進行調整、修補、補充和完善;
監督檢查實施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的演練和學習泄露后對環境的污染程度,會同相關部門制定防止泄露事故進一步擴大的應急措施并監督實施。
四、救援方案:(任意目標發生泄露)
1、發現人第一時間報告組長,組長立即啟動預案進行搶險部署,命令劉成生負責對泄露出進行搶修堵漏,劉子陽做劉成生的安全監察人,如果劉成生在搶險過程中再次出現危險時,劉子陽立即進行搶救或根據事發情況上報組長;
2、命令張澤輝立即設置警戒線,阻止人員靠近,武愛軍配合張澤輝疏散人群,張澤輝立即撤出做好消防滅火或水霧稀釋準備工作;
3、組長分配好救援工作后及時撥打應急救援行政單位電話報告事故情況;
4、組長劉青根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及時組織提供搶險所需的防毒裝備、救援工具、應急物資及交通工具和工程器械等。
5、武愛軍保持警戒的同時,引導消防、救護、應急救援的車輛及人員駛入(進入)救援現場,協同救援大隊開展救援工作。
五、處置程序(任意目標發生泄露)
開展救援工作時,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救援人員必須穿戴防護服、防毒面具和防護手套等應貫徹“先重點后一般、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則。
①各崗位操作人員必須樹立高度的安全責任感和警惕性,要從有效的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高度出發,各負其責,抓好落實。
②加強值班制度,快速反饋信息。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發現事故和隱患后,要立即報告和報警,并做好記錄。按照領導指示立即組織人員趕赴現場,進行事故救援。
③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類型,搶險指揮人員應沉著冷靜,采取科學的救援方法,盡量避免人員傷亡和事故蔓延擴散。
④加強紀律性,各崗位人員耀不折不扣的完成指揮部下達的任務,服從指揮,統一領導。
區縣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范文 篇11
為確保我校能夠及時、有序、高效地應對可能發生的環境污染突發事件,保障全校師生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根據有關法規,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減少傷亡,最大限度地減輕事件所造成的損失。
二、組織機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具體應急措施
1、疏散。當事故突然發生后或接到上級的環境污染的警報后,各位教職工必須遵守"學生優先,傷員優先"的原則開展疏散、搶救工作,幫助學生迅速撤離危險區域。
2、清點人數。撤離到安全區域后,班主任應立即清點人數。
3、及時搶救。保持鎮靜,沉著應付,面對事故,決不能驚惶失措,手忙腳亂。事故現場的最高領導或組織者必須立即采取防護措施,組織教職員工開展搶救工作,有受傷師生即報120送醫院救治。
4、應急領導小組在接到險情報告后,應迅速向環保、消防、教育等上級部門報告。在救治傷員的同時,要安排專人做好現場秩序的維持工作,以利于各種搶救措施的順利實施。要盡快通知受傷學生家長到醫院陪護。
5、做好廣大師生的思想工作,維護學校和當地的安定局面,盡快恢復學校的教學秩序。不要因事故本身導致其他不應有的事端。
6、要特別注意做好受傷學生及受驚嚇學生的心理咨詢與心理調節工作,逐步消解他們的恐懼心理和其他不良心理反應。
本預案啟動時間為:發生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時啟動本預案。
二○xx年五月二十六日
區縣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范文 篇12
為確保我校能夠及時、有序、高效地應對可能發生的環境污染突發事件,保障全校師生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根據有關法規,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減少傷亡,最大限度地減輕事件所造成的損失。
二、組織機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具體應急措施
1、疏散。當事故突然發生后或接到上級的環境污染的警報后,各位教職工必須遵守"學生優先,傷員優先"的原則開展疏散、搶救工作,幫助學生迅速撤離危險區域。
2、清點人數。撤離到安全區域后,班主任應立即清點人數。
3、及時搶救。保持鎮靜,沉著應付,面對事故,決不能驚惶失措,手忙腳亂。事故現場的最高或組織者必須立即采取防護措施,組織教職員工開展搶救工作,有受傷師生即報120送醫院救治。
4、應急小組在接到險情報告后,應迅速向環保、消防、教育等上級部門報告。在救治傷員的同時,要安排專人做好現場秩序的維持工作,以利于各種搶救措施的順利實施。要盡快通知受傷學生家長到醫院陪護。
5、做好廣大師生的工作,維護學校和當地的安定局面,盡快恢復學校的教學秩序。不要因事故本身導致其他不應有的事端。
6、要特別注意做好受傷學生及受驚嚇學生的心理咨詢與心理調節工作,逐步消解他們的恐懼心理和其他不良心理反應。
本預案啟動時間為:發生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時啟動本預案。
區縣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范文 篇13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為科學有序高效應對突發環境事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環境安全,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環保部《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云南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紅河州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及相關法律法規制定。
二、突發環境事件分級
按照突發事件嚴重性和緊急程度,突發環境事件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
(一)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Ⅰ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萬人以上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區域生態功能喪失或該區域國家重點保護物種滅絕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設區的市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Ⅰ、Ⅱ類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并造成大范圍嚴重輻射污染后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3人以上急性死亡的;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大范圍輻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重大跨國境影響的境內突發環境事件。
(二)重大突發環境事件(Ⅱ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__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該區域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種群大批死亡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縣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Ⅰ、Ⅱ類放射源丟失、被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3人以下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殘疾的;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較大范圍輻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跨省級行政區域影響的突發環境事件。
(三)較大突發環境事件(Ⅲ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000人以上1萬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20__萬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國家重點保護的動植物物種受到破壞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Ⅲ類放射源丟失、被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殘疾的;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小范圍輻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跨設區的市級行政區域影響的突發環境事件。
(四)一般突發環境事件(Ⅳ級)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000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跨縣級行政區域糾紛,引起一般性群體影響的;
5.Ⅳ、Ⅴ類放射源丟失、被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人員受到超過年劑量限值照射的;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廠區內或設施內局部輻射污染后果的;鈾礦冶、伴生礦超標排放,造成環境輻射污染后果的;
6.對環境造成一定影響,尚未達到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級別的。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指導預防和處置發生在我縣境內的突發環境應急事件。
預防和處置工作應該、堅持以下原則:
(一)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的方針。
(二)堅持統一領導,分類管理,屬地為主,分級響應。
(三)堅持平戰結合、專兼結合,充分利用現有資源。
四、應急指揮與職責
(一)組織指揮體系。縣政府成立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協調全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分管副縣長擔任,副總指揮由縣政府辦公室主任和縣環保局局長擔任。縣人民武部、縣政府辦公室、縣發展和改革局、縣財政局、縣公安局、縣環保局、縣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務局、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縣文化體育和廣播電視局、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縣氣象局等為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產生原因和影響范圍,縣政府可以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進行調整。
(二)職責分工
1.應急指揮部職責。
(1)負責全縣突發環境事件的預防預警、預案演練及應急處置工作。
(2)組織、指導和協調全縣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動用應急隊伍做好事故處置、控制和善后工作。
(3)研究突發環境事件預防、處置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針對環境事故的危害程度,負責發布預警信息。
(4)向縣政府提出決定啟動和終止本預案的建議;及時向縣政府和州環保局報告,請求上級部門援助,消除污染影響。
2.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1)編制、修訂、送審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2)貫徹縣應急指揮部的指示和部署;督查、落實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重大決策的實施情況。
(3)負責收集匯總相關信息,及時向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報告,并通報各成員單位。
(4)負責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評估,提出對策建議、具體應急方案和措施。
(5)組織環境應急相關宣傳、培訓和演練。
(6)組織建立和管理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專家庫。
(7)參與調查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突發環境事件。
(8)完成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成員單位職責。
1.縣人民武部負責協調防化部隊和組織指揮民兵預備役人員參與應急處置。
2.縣政府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發揮運轉樞紐作用;負責組織召開突發環境事件緊急會議,向州政府報送有關文件和材料,發布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
3.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物資的生產保障工作;協調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物資的儲存、調撥和緊急供應;負責涉及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的基礎建設項目的審批。
4.縣財政局負責籌措解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經費,將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基礎設施建設、應急裝備和應急物資儲備及善后處置、重建等所需資金,列入縣級財政預算。
5.縣公安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中涉嫌犯罪案件的偵查、事故現場的保護、治安維護工作,協助有關部門調查取證;必要時協調公安消防部隊按照事發現場的技術要求參與應急處置;根據事件影響范圍,臨時封鎖道路,設立警戒區域。
6.縣環保局負責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組織專家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方案,督促、指導、協調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直接組織或參與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
7.縣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負責工業環境應急工作;負責組織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現場及周邊群眾生活必需品的應急供應。
8.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指導重點危險企業周邊基礎設施建設,指導臨時避難所、現場指揮部建設。
9.縣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協調通往突發環境事件現場的公路搶修及保通工作;擬訂公路繞行方案,配合公安部門做好交通管制工作;負責組織協調人員、物資的運輸保障工作;在專業救援部門指導下協助收集、清理、消除道路和水路污染物。
10.縣水務局負責實施或協調應急水量調度;負責組織制定受污染水體疏導或截流方案;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水文等相關資料;指導飲用水緊急供水方案的制定并協調實施。
11.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負責組織醫務人員實施現場醫療救護;遇有大批危重傷員時,組織、協調現場急救和轉診救治工作。
12.縣文化體育局和廣播電視局通過播放環境保護公益廣告等形式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安全教育,配合做好信息發布工作;負責協調事發地鎮政府做好受突發環境事件侵害景區的游客緊急疏散工作。
13.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監督檢查與突發環境事件有關的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監督相關企事業單位落實各項預防措施;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
14.縣氣象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現場應急區域的短、中期天氣預報;必要時建立會商機制,及時提供氣象監測信息,隨時掌握和提供事發地天氣情況變化趨勢。
15.各鄉鎮人民政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機構。各鄉鎮人民政府成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在上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的指導和本級政府的領導下,負責本行政區域各類突發環境事件的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
(四)專家咨詢組職責。專家咨詢組是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機構的決策咨詢組織。應急預案啟動后,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類型,相關專家參與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工作,為指揮部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指揮、決策提供依據和方案,對事故危害進行預測,對在現場應急救援單位進行技術指導。
(五)應急監測組職責。負責對污染現場的應急監測工作,根據監測數據科學分析污染變化趨勢,為指揮部決策提供技術支持;負責對污染實施跟蹤監測,為應急工作的終止提供科學依據;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六)應急救援組的職責。負責對突發環境事件的現場勘查工作,初步確定污染情況;對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原因開展調查工作,并上報指揮部;協助當地救援隊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五、預防和預警
(一)預防工作
1.縣環保局負責調查并掌握縣內環境污染源的產生、種類及區域分布情況。
2.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參照《元陽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二)預警及措施
1.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2.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并進行妥善安置。
3.指令各環境應急救援隊伍進入應急狀態,環境監測部門立即開展應急監測,隨時掌握并報告事態進展情況。
4.針對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為和活動。
5.調集環境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確保應急保障工作。
六、應急響應
按突發環境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響應原則上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響應)、重大(Ⅱ級響應)、較大(Ⅲ級響應)、一般(Ⅳ級響應)四級。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及時請求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Ⅰ級應急響應由國家環保部和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實施,Ⅱ級響應由省環保廳和省政府有關部門組織實施,Ⅲ級和Ⅳ級響應由州、縣政府組織實施。
七、應急響應方法與步驟
(一)縣環境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按下列程序和內容響應:
1.啟動并實施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及時向縣政府和市環保局報告突發事件基本情況和應急救援的進展情況;
2.在指揮部領導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情況組織有關專家、應急監測組和應急處理組,并出動應急指揮車、應急救援車、應急監測車,趕赴現場指揮、協調有關部門對突發環境污染事件實施應急救援;
3.需要有關應急力量支援時,及時向州環境應急領導小組及市政府有關部門提出請求。
(二)各鄉鎮政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
1.啟動并實施環境應急預案,及時向縣環境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縣政府報告;
2.立即組織應急救援力量展開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3.需要有關應急力量支援時,及時向及縣政府有關部門提出請求。
八、信息報送與處理
(一)信息報告
1.對初步認定為一般(IV級)或者較大(III級)突發環境事件的,縣環保局應當在四小時內向縣人民政府和州環保局報告。
2.對初步認定為重大(II級)或者特別重大(I級)突發環境事件的,縣環保局應當在兩小時內向縣政府和省環保廳、州環保局報告。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過程中事件級別發生變化的,應當按照變化后的級別報告信息。
(二)突發環境事件報告
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
1.初報。應當報告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起因和性質、基本過程、主要污染物和數量、監測數據、人員受害情況、飲用水水源地等環境敏感點受影響情況、事件發展趨勢、處置情況、擬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議等初步情況,并提供可能受到突發環境事件影響的環境敏感點的分布示意圖。
2.續報。應當在初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處置進展情況。處理結果報告應當在初報和續報的基礎上,報告處理突發環境事件的措施、過程和結果,突發環境事件潛在或者間接危害以及損失、社會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責任追究等詳細情況。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應當采用傳真、網絡、郵寄和面呈等方式書面報告;情況緊急時,初報可通過電話報告,但應當及時補充書面報告。
3.處理結果報告。應當載明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單位、報告簽發人、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等內容,并盡可能提供地圖、圖片以及相關的多媒體資料。在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工作中遲報、謊報、瞞報、漏報有關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的,給予通報批評;造成后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依紀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安全防護
(一)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現場處置人員應根據不同類型環境事件的特點,配備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人員出入事發現場程序。
(二)受災群眾的安全防護
1.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特點,告知群眾應采取的安全防護措施;
2.根據事發時當地的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確定群眾疏散的方式,指定有關部門組織群眾安全疏散撤離;
3.在事發地安全邊界以外,設立緊急避難場所。
十、突發事件信息發布
需進行信息發布的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原因、危害和損失等有關信息,由應急指揮部負責統一發布。對于一般性事件,主動配合新聞宣傳部門對新聞報道提出建議,對災害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數字的發布應征求評估部門的意見;對影響較大的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經縣政府批準后根據需要及時發布;對影響重大的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經州政府批準后根據需要及時發布。
十一、應急終止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終止應急:
(一)事件現場得到控制,事件條件已經消除;
(二)污染源的泄漏或釋放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
(三)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經被徹底消除,無繼發可能;
(四)事件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五)采取一切必要的防護措施以保護公眾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長期影響趨于合理且盡量低的水平。
十二、善后處置
(一)處置:環境事件發生地政府要做好受災人員的安置工作,組織專家對受災范圍進行科學評估,對遭受破壞的生態環境提出有關建議。
(二)保險:逐步建立突發環境事件社會保險機制,鼓勵為環境應急工作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可能引起環境污染的企業事業單位要依法辦理公眾責任險或其他險種。
十三、應急保障
(一)資金保障。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成員單位提出所需經費,經縣財政部門審批后執行。資金的使用范圍應包括:應急信息系統建設及運行、應急指揮系統建設及運行、應急裝備、應急技術支持、培訓及演習等。
(二)人員保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隊伍由縣環保局、各鄉鎮及相關單位和企業自救隊等部門組成。縣環保局加強環境應急隊伍的建設,提高其應對突發事件的素質和能力,培訓一支常備不懈,熟悉環境應急知識,充分掌握各種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措施的預備應急力量。組建專家咨詢組并確保在事件發生后相關環境專家能迅速到位,為指揮決策提供服務;各有關部門之間、各應急處置組之間,要密切配合,協同動作;針對所轄區域內可能存在的突發環境事件,加強預案研究和演練,做到常備不懈,形成“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的整體應急處置力量。縣環保局對企業的安全生產、消防、防化等專業隊伍進行組織和培訓,形成政府部門和企業組成的環境應急網絡。
(三)裝備保障。在充分發揮現有監測等資源的基礎上,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和職責要求,加強環境應急工作能力建設。配備環境應急指揮車輛、監測車輛等應急處置、快速反應裝備,并配備一定數量的專業防護裝備、交通工具和對講機等應急通訊裝備。
(四)技術保障。縣環保局要建立健全環境安全預警系統,組建專家咨詢組,確保在啟動預警前、事件發生后相關環境專家能迅速到位,為指揮決策提供服務。建立環境應急數據庫,建立健全各行業專業環境應急隊伍,專業技術機構要確保能夠隨時投入應急的后續支援和提供技術支援。
十四、附則
(一)名詞術語定義
1.環境事件:是指由于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經濟、社會活動與行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人體健康受到危害,社會經濟與人民群眾財產受到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突發性事件。
2.突發環境事件: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和對全縣或者某一縣區的經濟社會穩定、政治安定構成重大和損害,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環境事件。
3.環境應急:針對可能或已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為,以避免事件發生或減輕事件后果的狀態,也稱為緊急狀態;同時也泛指立即采取走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動。
4.泄漏處理:泄漏處理是指對危險化學品、危險廢物、有毒氣體等污染源因事件發生泄漏時所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泄漏處理要及時、得當,避免重大事件的發生。泄漏處理一般分為泄漏源控制和泄漏物處置兩部分。
5.應急監測:環境應急情況下,為發現和查明環境污染情況和污染范圍而進行的環境監測。包括定點監測和動態監測。
6.應急演習:為檢查應急計劃的有效性、應急準備的完善性、應急響應能力的適應性和應急人員的協同性而進行的一種應急響應的實踐活動,根據所涉及內容和范圍的不同,可分為單項演習(演練)、綜合演習和指揮中心、現場應急組織共同進行的聯合演習。
(二)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區縣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范文 篇14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理項目部各類突發事件,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切實保障廣大施工人員的生命與財產安全,保證工程項目的正常運行,維護社會穩定,制定本預案及預警機制。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及預警機制適用于我項目部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及預工作。
本預案所指的突發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突發社會安全類事件。包括施工隊伍的各種非法集會、游行、示威、請愿以及集體罷工、上訪、聚眾鬧事等群體性的事件;各種非法傳教活動、政治性活動;針對項目部的各類恐怖襲擊事件;工作人員非正常死亡、失蹤等可能會引發影響項目部和社會穩定的事件等。
2、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包括施工場地內發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工作人員健康嚴重損害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或項目部所在地區發生的、可能對工作人員健康造成危害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3、突發事故災害事件。包括工地發生的火災、建筑物倒塌、擁擠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大型活動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響和損失的后勤供水、電、氣等事故;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影響項目部安全與穩定的其它突發災難事故等。
4、突發自然災害事件。包括洪水、地質滑坡、地震災害以及有地震誘發的各種次生災害等。
5、影響總監辦安全與穩定的其它突發公共事件。
二、工作原則
1、預防為本,及時控制。堅持預防與應急處置相結合,立足于防范,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安全隱患、矛盾糾紛排查、整改和調處機制,強化信息的廣泛收集和深層次研判,爭取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要把突發公共事件控制在基層,控制在一定范圍內,避免造成社會秩序失控和混亂。
2、分級負責,逐級管理。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后,按所屬年級或部門管理原則,在總監辦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啟動應急預案,并及時上報相關部門。
3、系統聯動,群防群控。發生公共事件后,項目部領導要立即深入第一線,掌握情況,開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級各部門系統聯動,群防群控的處置工作格局。
4、區分性質,依法處置。堅持從保護人命生命和財產安全的角度出發,按照國家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政策,綜合運用政策、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協商、調解等方法處置突發公共事件。要嚴格區分和正確處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引導工人和群眾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達訴求,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態擴大。
5、加強保障,重大建設。從法規上、制度上、組織上、物質上全面加強保障措施。在經費保障、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強硬件與軟件建設,增強工作實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應急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項目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應急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決定和部署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行動;在預測總監辦將要發生和已經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時,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在處理突發公共事件過程中,協調與其它部門的關系,請求相關部門支持、配合;部署和總結年度總監辦突發性公共事件應對工作。
四、預防與預警機制
1、信息報送原則
(1)迅速:最先發現或接到發生突發公共事件的個人或部門應在第一時間內向主管部門及項目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報告,不得延報,并在事件發生后立即上報部門相關,最遲不得超過3小時。
(2)準確:信息內容要客觀翔實,不得主觀臆斷,不得漏報、瞞報、謊報。
(3)直報:發生Ⅰ級、Ⅱ級事件,直接報指揮部,同時報地方黨委、政府。情況特殊的,還應向當地公安等機關報告。
(4)續報:在事件情況發生變化后,應及時續報事件有關變化的情況。
2、應急信息的主要內容
(1)事件發生的基本情況,包括時間、地點、規模、涉及人員、破壞程度以及人員傷亡情況;
(2)事件發生起因分析、性質判斷和影響程度評估;
(3)事發部門、項目部已采取的措施;
(4)總監辦外公眾及媒體等各方面的反應;
(5)事態發展狀態、處置過程和結果;
(6)需要報送的其它事項。
3、預防預警行動
(1)在總監辦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下,各處室(部門)應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要細化工作措施,落實人員,明確責任,把各項工作和要求落實到實處。
(2)總監辦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要完善預測預警機制,定期對各種可能引發突發公共事件的預測預警信息進行綜合分析,并及時上報市教育局。局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處室(單位)要結合職責和業務工作,定期向局應急領導小組提出相應的預測報告。
五、宣傳教育、培訓和演練
1、宣傳教育
要充分利用廣播、閉路電視、宣傳欄、黑板報等渠道組織開展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自護等應急知識的宣傳,做好安全教育。增強廣施工人員的防范意識,學習掌握應急基本知識和技能。
2、培訓
要開展面向廣大施工人員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相關知識培訓。將突發公共事件預防、應急指揮、綜合協調等作為重要內容,以增強廣大施工人員應對突發事件能力。
3、演練
要定期組織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演習。應急演習包括準備、實施和總結三個階段。通過應急演習,培訓應急隊伍、落實崗位責任制、熟悉應急工作的指揮機制、決策、協調和處置程序,識別資源需求、評價應急準備狀態、檢驗預案的可行性和改進應急預案。要重點進行火災、水災發生時的人員疏散演習。使施工人員熟悉緊急情況下逃生的路線,了解緊急情況發生時聽從指揮、遵守紀律的重要性。
六、附則
1、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總監辦安全科室制定,并負責解釋和實施。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本預案。
2、發布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區縣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范文 篇15
根據20xx年環保工作管理目標,我公司于10月20日進行了環境應急預案演練,演練按照預定的方案即《20xx年度雙強化工環境應急預案演練方案》進行有序、緊張,并達到了預期的效果和目的。
通過此次應急演練,為應急人員提供一次實戰模擬,使應急人員熟悉必要應急操作,進一步增強了職工的應急自救能力,為真正的事故應急行動提供經驗保證。在這次演練中,每個演練者都獲得再次學習和提高認識的目的,對于管理人員來說通過演練可以發現應急預案存在的問題,并可以從中找出改進的措施,把預案提高到一個新的高度;針對此次演練做如下全面總結:
一、公司領導高度重視,工作親臨布置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實施這次應急救援演練。此項工作從演練策劃、前期準備、組織正式演練的各個階段公司領導全面部署、安排周密、緊湊,整個工作實施全面控制。
公司演練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及成員,身先士卒對演練工作的全過程進行領導和指揮并參與演練方案的多次討論和修訂工作,而且還積極帶頭參加演練前的受訓,為保證演練的時效性,各工作組長親臨現場根據實情考察,掌握模擬演練情況后對方案進行調整和部署。
總之,這次演練取得成功,完全得力于領導重視和支持及各工作組長的精心安排,從而體現我公司各級領導搞好環境安全的信心和決心;確保把環境安全工作落到實處。
二、演練目的明確,預案策劃周密
我公司從環境安全工作實際情況出發,經過認真研究確定本次演練的主要任務,其主要目的是驗證應急預案與實際情況是否相符,發現問題以便及時糾正、改進,使應急人員熟悉應急操作的整個程序,增強應急人員的熟練性和信心,通過演練所有人員提高應對突發事故的技能,了解所有危險的可能性及防范措施,使大家得到鍛煉。一旦發生環境事故,懂得應該做什么,能夠做什么,如何去做等。從而提高全公司職工的安全意識和素質,確保應急行動高速有效地完成。
三、認真總結不足,持續改進提高
應急演練是在模擬事故的條件下實施的,是更加逼近實際的訓練和檢驗訓練效果的手段。也是檢查應急準備周密程度的重要方法及評價應急預案準確性的'關鍵措施。因此綜觀演練全過程,我們確實發現存在許多不足之處,需要我們引以為戒,不斷進行改進和提高。下面將存在的主要問題總結如下:
1.發生災害時應急疏散的過程中,應急疏散后應進行觀摩,個別人疏散后就走了,參與性不足,觀摩人數不足;
2.根據預先制定演練的要求,演練時要事先準備模擬用品并告知演練區域內的人員,在實際演練時水管有脫落,營救人員動作不夠迅速,使演練的真實性打了些折扣。
3.應急演練的過程中,聯絡通信方面的裝備硬件不到位,造成各工作小組及指揮部之間聯絡不夠順暢。
以上主要還是演練的組織實施中存在問題,從而使我們積累了演練的經驗,為今后應急預案的實際操作提供了借鑒。
總之,這次應急預案的演練,按照事先周密策劃的演練預案順利完成,達到了此次應急演練的目的。從而證明我們制定的應急預案中,報警及人員應急疏散程序是可行的。通過應急演練,使職工熟悉了必須的應急操作,進一步增強了職工防范意識和應急逃生自救的能力。
我們的應急演練工作雖然結束了,但我們為應急預案開展的演練工作卻剛剛起步。為了不斷提高全公司職工環境安全意識和應急救援能力,以便在環境事故的應急行動中,達到快速、有序、及時、有效,我們將經常性地開展應急預案的培訓、訓練工作,以提高全公司職工的應急救援技能和應急反應綜合素質,有效降低環境事故危害,減少環境事故損失。
區縣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范文 篇16
今年以來,我單位按照應急辦的要求,認真扎實開展環境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對應急管理工作開展了自查,現將我站開展環境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情況自查報告如下:
一、建立環境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領導機構,強化工作責任。
1、領導重視。會議對可能發生的環境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進行安排部署,按照應急管理工作的要求,全面推進環境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
2、建立領導小組。為完善環境突發事件應急機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環境突發事件處理工作,建立了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設立辦公室、現場處置組,確定了各組的工作職責,強化了工作責任。
二、逐步完善環境突發應急預案體系,明確工作措施今年,堅持統一領導,按照分類管理,責任到人,分級管理的原則,在上級部門統一領導下,部門之間加強了的協同和合作,提高快速反應能力。針對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按環境突發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制定了應急處置工作流程,明確了各項工作措施,切實做好了環境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
三、強化應急處置隊伍建設,組織應急演練
針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為了強化應急處置隊伍建設,與20__年10月12日組織開展了突發性環境事件應急演練活動。
此次演練的目的在于:
1、在緊急情況下,啟動應急預案,能夠迅速、高效、有序的處置環境污染事故,最大限度地減輕環境污染造成的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做好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通過此次演練,進一步加強和提高工作人員應對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應急反應能力和處置能力,完善應急環境下各部門協調配合機制。
此次演練應急辦主任也參加觀摩了我站的演練并對我們的演練做了總結性的發言,祝賀我單位演練的圓滿成功同時也提出了許多不足需改進之處:
1、加強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隊伍建設,將應急隊伍建設作為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來抓,不斷充實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隊伍。
2、繼續加強在應急演練預案的完善和培訓工作,確保在真正發生事故時能夠有條不紊的處置,盡最大努力降低對環境的破壞和污染。
3、領導要重視,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應急預案演練工作要常抓不懈,確保萬無一失。
通過此次演練,提高了對環境突發事件的應對能力、處置能力以及組織協調能力,切實保護群眾、職工的人身安全和環境權益。
四、應急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措施
1、目前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①監測應急預案還不夠完善,
②各小組之間的配合和對自己的職責還不夠協調和明了,
2、整改措施
①繼續完善細化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②加強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培訓和訓練。
今后,我單位將認真按照上級部門和應急辦的要求,求真務實,開拓創新,改進不足,發揮長處,努力把我站環境應急管理工作推上一個新臺階。
區縣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范文 篇17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健全永寧縣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機制,科學有序高效應對突發環境事件,提高應急反應和救援水平,將突發環境事件對人員和環境造成的損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生態環境安全,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應急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階段環境損害評估推薦方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辦法》《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寧夏回族自治區環境保護條例》《寧夏回族自治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寧夏回族自治區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寧夏回族自治區突發事件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銀川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銀川市突發事件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制定。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永寧縣行政區域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工作,一般突發環境事件以及由縣人民政府認定的其他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工作。
突發環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災害、生產安全事故等因素,導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質等有毒有害物質進入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介質,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環境質量下降,危及公眾身體健康和財產安全,或造成生態環境破壞,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需要采取緊急措施予以應對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氣污染、水體污染、土壤污染等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
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按照《永寧縣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有關規定執行。
1.4工作原則
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協調聯動,快速反應、科學處置,資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則。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有關部門應立即自動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2組織體系
2.1永寧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
成立永寧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環境應急指揮部”)。在縣委、縣人民政府領導下,負責領導、組織、協調縣突發環境事件方面的應急管理工作,統一指揮突發環境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永寧縣一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指揮協調,根據事件的性質、規模、類別等情況提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要求;組織協調永寧縣有關部門、專家和應急隊伍參與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提供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保障、求助支援;及時研究處理突發環境事件的重大事項,向縣委和縣人民政府及銀川市生態環境局報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
發生一般以上突發環境事件,或者突發環境事件出現復雜情況,超出縣環境應急指揮部處置能力和工作職責時,由縣應急管理指揮部負責指揮應對處置工作。
總指揮:永寧縣人民政府分管副縣長
副總指揮:銀川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局長
縣應急管理局局長
成員:寧夏永寧工業園區管委會、縣委宣傳部、網信辦,縣發展和改革局、教育體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財政局、自然資源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農業農村局、商務和投資促進局、衛生健康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綜合執法局、融媒體中心、氣象局、城鄉公共事業服務中心、永寧消防救援大隊、國網永寧供電公司、中國移動永寧分公司、中國電信永寧分公司、中國聯通永寧分公司等部門(單位)和鄉鎮(街道)主要負責同志組成,根據應對工作需要,增加其他相關部門。
縣環境應急指揮部按照職責分工和協同聯動工作需要,將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組開展突發環境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2.1.1污染處置組
組長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
副組長單位:縣應急管理局
成員單位:寧夏永寧工業園區管委會、縣公安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局、衛生健康局、城鄉公共事業服務中心,事發地鄉鎮(街道)和相關部門。
主要職責:收集匯總相關數據,組織并進行技術研判,開展事態分析;迅速組織切斷污染源,分析污染途徑,明確防止污染物擴散的程序;組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減輕已經造成的污染,明確不同情況下的現場處置人員須采取的個人防護措施;劃定現場警戒和交通管制區域,確定重點防護區域,確定受威脅人員疏散的方式和途徑,疏散轉移受威脅人員至安全緊急避險場所。
2.1.2應急監測組
組長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
副組長單位:縣衛生健康局
成員單位:縣應急管理局、水務局、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局、氣象局、城鄉公共事業服務中心、綜合執法局。
主要職責: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污染物種類、性質以及當地氣象、自然、社會環境狀況等,明確相應的應急監測方案及監測方法;會同專家分析研判污染物擴散范圍,明確監測的布點和頻次,做好環境應急監測,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決策提供依據。
2.1.3搶險救援組
組長單位:縣應急管理局
副組長單位:縣衛生健康局、永寧縣消防救援大隊
成員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寧夏永寧工業園區管委會,縣公安局、民政局、交通運輸局、商務和投資促進局、發展和改革局、水務局、農業農村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自然資源局、城鄉公共事業服務中心,事發地鄉鎮(街道)和相關部門。
主要職責: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社會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明確應對搶險救援工作方案,有序高效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區域的搶險救援工作。
2.1.4.醫療救治組
組長單位:縣衛生健康局
副組長單位:縣應急管理局
成員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縣公安局、民政局等相關部門。
主要職責:組織開展傷病員醫療救治、應急心理援助;指導和協助開展受污染人員的衛生防疫工作;提出保護公眾健康的措施建議;統計死亡、中毒(或受傷)人數和住院治療人數。
2.1.5應急保障工作組
組長單位:縣發展和改革局
副組長單位:縣財政局、應急管理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商務和投資促進局
成員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寧夏永寧工業園區管委會,縣公安局、教育體育局、農業農村局、民政局、交通運輸局、市場監督管理局、水務局、國網永寧供電公司,中國移動永寧分公司、中國聯通永寧分公司、中國電信永寧分公司、事發地鄉鎮(街道)和相關部門。
主要職責:指導做好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區域有關人員的緊急轉移和臨時安置工作;組織做好環境應急救援物資及臨時安置重要物資的緊急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工作;及時組織調運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眾基本生活和市場供應。
2.1.6宣傳輿情工作組
組長單位:縣委宣傳部
副組長單位:縣委網信辦、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
成員單位:融媒體中心、教育體育局,事發地鄉鎮(街道)和相關部門。
主要職責:組織開展事件進展、應急工作情況等權威信息發布,加強新聞宣傳報道;收集分析區內外輿情和社會公眾動態,加強媒體、電信和互聯網的管理,正確引導輿論;通過多種方案,通俗、權威、全面、前瞻地做好相關知識普及;及時澄清不實信息,回應社會關切。
2.1.7社會穩定工作組
組長單位:縣公安局
副組長單位:縣民政局、市場監督管理局
成員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寧夏永寧工業園區管委會,縣交通運輸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商務和投資促進局、應急管理局、財政局、衛生健康局、水務局、農業農村局、永寧縣消防救援大隊,事發地鄉鎮(街道)和相關部門。
主要職責:加強受影響地區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傳播謠言制造社會恐慌、哄搶物資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轉移人員安置點救災物資存放點等重點地區治安管控;做好受影響人員與涉事單位,鄉鎮政府及有關部門矛盾糾紛化解和法律服務工作,防止出現群體性的事件,維護社會穩定;加強對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場監測和調控,打擊囤積行為。
2.1.8調查評估工作組
組長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
副組長單位:縣公安局、應急管理局
成員單位:寧夏永寧工業園區管委會,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綜合執法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農業農村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衛生健康局、自然資源局、城鄉公共事業服務中心,事發地鄉鎮(街道)和相關部門。
主要職責:配合縣環境應急指揮部開展較大突環境事件的調查處理,負責對一般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包括對事件的原因、性質、責任的調查處理;組織開展環境事件的污染損害評估工作。
2.1.9善后處理工作組
組長單位:縣應急管理局
副組長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縣財政局、民政局、發展和改革局
成員單位:寧夏永寧工業園區管委會,縣商務和投資促進局、衛生健康局、市場監督管理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局,事發地鄉鎮(街道)和相關部門等參與。
主要職責: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工作結束后,負責開展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撫恤補償、保險理賠、醫療補助、征用補償、救援物資供應、環境污染消除、污染源監控和治理等措施,防止事件造成次生、衍生危害,盡快恢復正常生產秩序和生活秩序,確保社會穩定。
2.2永寧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縣委宣傳部:組織新聞媒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的新聞報道,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
縣委網信辦:加強網上輿情監測和管控,指導主管部門正確引導網絡輿論。
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負責河道(含渠道、排水溝)、水庫、湖泊等地表水、地下水,人飲水源地的監測工作;會同事故發生地鄉鎮(街道)、寧夏永寧工業園區管委會做好突發環境污染及生態破壞事故的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專家提供事故現場環境污染及生態破壞事故的處置方案,開展應急救援技術支持;組織突發環境污染及生態破壞事故調查處理。包括污染源調查、現場污染物處理、監督指導,環境監測與評價等。
寧夏永寧工業園區管委會:配合做好突發環境污染及生態破壞事故的現場污染處置工作,開展應急搶險救援。參與社會穩定工作,維護社會穩定。配合突發環境污染及生態破壞事故調查處理,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工作結束后配合開展善后處置工作,防止事件造成次生、衍生危害。
縣應急管理局:協調調度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和消防救援力量參與應急救援處置工作;會同相關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臺和調撥制度;參與安全生產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縣發改局:負責全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物資儲運設施建設項目管理,配合涉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有關基礎設施建設和災后重建項目納入縣級投資計劃。
縣衛健局:負責指揮協調事發地開展突發環境事件傷病員醫學救援、轉運、院內救治和衛生防疫工作;根據需要,調派專家和衛生應急力量;開展生活飲用水和食品安全風險監測。
縣教體局:負責指導學校開展環境應急宣傳教育,制定本系統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協助做好消除突發環境事件影響的工作,做好學校師生的轉移、臨時安置和教學工作。
縣公安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事故現場的保護、治安維護;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協助有關部門開展調查取證和對涉嫌犯罪案件的偵查;根據事件影響范圍對現場及周邊道路實施交通管制、設立警戒區域,禁止無關車輛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協助疏散居民,對人員撤離區域進行治安管理。
縣民政局:協助做好受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居民的安置和生活救助工作,統計報送人員安置信息,負責突發環境事件造成死亡人員的遺體處置,協助災后恢復重建等善后工作。
縣財政局:負責保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能力建設經費,并做好經費使用的監督檢查工作。
縣自然資源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造成損害的土地、森林、草原、濕地、野生動植物等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估,組織、指導自然資源的生態修復;配合參加環境監測工作,督促礦山開采企業落實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預防突發環境事件發生。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危險廢物、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和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參與因交通運輸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和應急處置;負責突發環境事件現場的公路搶修。
縣住建局:做好轄區內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區域有關人員的緊急轉移的安置房的建設。
縣綜合執法局:協助維護事發地治安和社會穩定及應急監測工作。
縣水務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造成損害的水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估,負責組織制定受污染水體疏導或截流方案,參與突發(水)環境事件的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提供水文等相關資料。
縣農業農村局:負責組織對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農牧業生態環境損害、生產損失進行評估,指導開展農業生態修復;負責農產品產地環境污染、農業面源污染監測與評價。
縣商投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狀態下食品、生活必需品、搶險物資的必要儲備和供應。
縣市監局:依法維護市場經營秩序,規范市場交易行為;負責在應急處置中所用藥品的質量安全。
縣融媒體中心:負責通過播放公益廣告等形式,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安全教育和應急救援預案的宣傳;協助縣政府信息發布部門做好廣播、電視等媒體的信息發布工作。
縣氣象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現場及周邊地區天氣預警、預報信息,提供突發環境事件區域附近氣象站的觀測數據,為應對突發環境事件采取的措施提供決策依據,必要時根據縣環境應急指揮部要求組織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城鄉公共事業服務中心:配合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完成突發環境污染及生態破壞事故的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永寧縣消防救援大隊:參加有毒有害物質泄露事故的現場控制和洗消;協同救援隊伍和裝備,按照事發現場的技術要求參與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國網永寧供電公司:負責突發環境事件現場及周邊地區電力應急保障工作。
中國移動永寧分公司、中國聯通永寧分公司、中國電信永寧分公司:當突發環境事件造成通信網絡中斷或事發區域無信號覆蓋時,移動、聯通、電信等基礎通信運營企業應負責保障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過程中的通信暢通,必要時在現場開通應急通信設施。
鄉鎮(街道):成立應急指揮機構,綜合協調、指揮本行政區域的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督導各有關單位按職責劃分落實應對措施,做好相關信息的上傳下達。
2.3永寧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永寧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環境應急辦公室”)是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機構,設在銀川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分管環境應急工作的副局長兼任副主任。辦公室常設值班電話為。
縣環境應急辦公室主要職責:在縣環境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工作部署下,分類管理突發環境事件;協調組織成員單位排查、治理和監控突發環境事件風險隱患;落實突發環境事件預防、預警措施;編制和執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依據市突發環境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體系規劃落實應急體系建設任務和目標、預案演練活動、業務培訓和科普宣教工作;指導鄉鎮應急指揮機構做好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工作;指導、監督基層組織和單位加強應急管理工作;承擔縣環境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接到監測、預測和預警信息,發生一般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后,縣環境應急辦公室要立即組織各成員單位開展會商或分析研判突發環境事件發展趨勢、影響程度和范圍;及時向縣委、縣人民政府和縣環境應急指揮部報告情況,提出啟動或終止應急響應級別和處置措施等建議;根據縣環境應急指揮部的決定,協調組織各成員單位到指定地點集結或趕赴突發環境事件現場,落實事件處置工作中綜合協調、信息報送和應急值守工作。
2.4鄉鎮(街道)應急指揮機構
鄉鎮(街道)按照突發環境事件分級標準,參考本預案,建立健全相應的應急指揮機構,組織做好先期處置和應對工作。
2.5專家組
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成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專家組,完善相關咨詢機制,為一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3預報預警
3.1監測預報
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要加強日常環境監測,并對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風險信息加強收集、分析和研判;指導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排污單位制定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進行備案,做到一企一案。應急管理、交通運輸、公安、住房和城鄉建設、水務、農業農村、衛生健康、氣象等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應當及時將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通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
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定期排查環境安全隱患,開展環境風險評估,健全風險防控措施。當出現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情況時,要立即報告當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
3.2分級標準
報告縣委、縣人民政府和縣環境應急指揮部的信息要按照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社會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注明可能引發環境事件的級別。
突發環境事件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個級別,其中分級標準為:
3.2.1特別重大(Ⅰ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萬人以上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區域生態功能喪失或該區域國家重點保護物種滅絕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設區的市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造成重大跨國境影響的境內突發環境事件。
3.2.2重大(Ⅱ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__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該區域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種群大批死亡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縣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造成跨省級行政區域影響的突發環境事件。
3.2.3較大(Ⅲ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000人以上1萬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20__萬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國家重點保護的動植物物種受到破壞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造成跨設區的市級行政區域影響的突發環境事件。
3.2.4一般(Ⅳ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000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跨縣級行政區域糾紛,引起一般性群體影響的;
5.對環境造成一定影響,尚未達到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級別的。
3.3預警信息報告與發布
縣環境應急辦公室接到信息報告后,要組織會商或進行分析研判,對可能引發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的監測、預測和預警信息,要及時向縣環境應急指揮部及成員單位通報,督促和指導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警信息發布和處置工作;對可能引發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監測、預測和預警信息,要及時向縣應急委、銀川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提出預警信息發布方案,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警信息發布和處置工作。
3.3.1預警信息
本預案所稱預警信息是指發生或可能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可以預警的突發環境事件信息。
預警信息內容應包括突發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可能影響的范圍、警示事項、應當采取的措施、發布機關和發布時間、起始時間、事態發展咨詢渠道等。
3.3.2預警分級
對可以預警的突發環境事件,按照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大小、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將預警分為四級,由高到低,分別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顏色依次為紅色、橙色、黃色、藍色標示。
紅色預警(Ⅰ級):情況危急,可能發生或引發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經發生,可能進一步擴大事故范圍,造成重大危害的。
橙色預警(Ⅱ級):情況緊急,可能發生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經發生,可能進一步擴大影響范圍,造成更大危害的。
黃色預警(Ⅲ級):情況比較緊急,可能發生或引發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經發生,可能進一步擴大影響范圍,造成較大危害的。
藍色預警(Ⅳ級):存在環境安全隱患,可能發生或引發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經發生,可能進一步擴大影響范圍,造成公共危害的。
3.3.3預警信息發布
預警信息須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權的部門發布。
Ⅰ級、Ⅱ級預警信息,由自治區人民政府或其授權的部門發布。
對于可能出現的特別重大、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信息,可以越級發布,及時報請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發布。
Ⅲ級、跨縣級行政區域的預警信息,由市政府或其授權的部門發布。
Ⅳ級、在縣級行政區域的預警信息,由縣級人民政府或其授權的部門發布。
3.4預警行動
縣環境應急辦公室接到可能導致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的監測、預測和預警信息后,要密切關注事態進展。按照縣環境應急指揮部的統一安排和部署,組織、協調縣環境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和事發地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按照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并及時向市環境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縣應急委和縣環境應急指揮部動態報送相應信息。
預警信息發布后,事發地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視情采取以下措施:
(1)分析研判。組織有關部門和機構、專業技術人員及專家,及時對預警信息進行分析研判,預估事件發生后可能的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
(2)防范處置。迅速采取責令涉事相關企業停產或限產限排等有效處置措施,控制事件苗頭。在涉險區域設置注意事項提示或事件危害警告標志,利用各種渠道增加宣傳頻次,告知公眾避險和減輕危害、需采取的必要的健康防護措施,避免造成社會恐慌。
(3)應急準備。提前疏散、轉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并進行妥善安置。責令應急救援隊伍、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動員后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準備,調集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做好應急保障工作。對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相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加強環境監管。
(4)輿論引導。及時準確發布事態最新情況,公布咨詢電話,組織專家解讀。加強相關輿情監測,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3.5預警級別的調整和解除
發布突發環境事件預警信息的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事態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適時調整預警級別;當判斷不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或者危險已經消除時,宣布解除預警,適時終止相關措施。
4.應急響應與信息報告
4.1信息報告
對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突發環境事件或者事件本身比較敏感,可能演化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的突發環境事件,縣人民政府及應急工作機構接到事件報告后,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及時向市環境應急辦公室和市委總值班室
信息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事件發生單位概況,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簡要經過,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已采取的應急處置措置,目前事件處置進展情況,下一步擬采取的措施。
按照《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銀川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銀政辦發〔20__〕24號)的通知,事件發生后,縣環境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在向縣人民政府首報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的同時,要按照規定的聯絡員范圍報告聯絡員姓名、職務、聯系方式、出發時間、到達現場時間或擬到達現場時間。如在應急處置過程中更換聯絡員,要及時報備。
應急處置聯絡員包括:事發地鄉鎮(街道)趕赴現場指揮先期處置工作的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隨同前往的鄉鎮(街道)政府辦公室負責人或應急辦負責人;縣環境應急指揮部各成員或成員單位負責人及指揮部辦公室主任;趕赴現場的縣有關部門、單位領導和應急工作機構負責人均為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聯絡員。
4.1.1信息報告時限和程序
(1)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涉事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必須采取積極的應對措施,并立即向當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和相關部門報告,同時通報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民。因生產安全事故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安全監管等有關部門應當及時通報同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生態環境主管部門通過互聯網信息監測、環境污染舉報熱線等多種渠道,加強對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收集,及時掌握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情況。
(2)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要做到“即接即報、邊核邊報、階段續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接到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或監測到相關信息后,應當立即進行核實,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和類別作出初步認定。同時,事發地生態環境部門須在事發后30分鐘內向上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報告,1小時內書面報告,因情況特殊,難以在1小時內報告的,生態環境部門接到事件報告后,必須在30分鐘內向上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報告并說明具體原因。情況緊急的,可越級上報。
續報要根據現場處置情況適時上報,對于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第一次續報限期在初報后4小時內報送;對于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第一次續報限期在初報后2小時內報送;對于重大、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第一次續報限期在初報后1小時內報送。處理結果報告要在現場應急工作結束后,第一時間編制并報送至上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
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過程中事件級別發生變化的,應當按照變化后的級別報告信息。
(3)發生下列一時無法判明等級的突發環境事件,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按照重大(II級)或者特別重大(I級)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程序上報:
①對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響的;
②涉及居民聚居區、學校、醫院等敏感區域和敏感人群的;
③涉及重金屬或者類金屬污染的;
④有可能產生跨省影響的;
⑤因環境污染引發群體性的事件,或者社會影響較大的;
⑥地方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認為有必要報告的其他突發環境事件。
(4)突發環境事件已經或者可能涉及相鄰行政區域的,事發地政府或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及時通報相鄰區域同級政府或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按照規定逐級上報,必要時可越級上報。
4.1.2報告方式與內容
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
初報在發現或者得知突發環境事件后首次上報;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事件發展情況后隨時上報;處理結果報告在突發環境事件處理完畢后上報。
初報應當報告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起因和性質、基本過程、主要污染物和數量、監測數據、人員受害情況、飲用水水源地等環境敏感點受影響情況、事件發展趨勢、處置情況、擬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議等初步情況,并提供可能受到突發環境事件影響的環境敏感點的分布示意圖。
續報應當在初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處置進展情況。
處理結果報告應當在初報和續報的基礎上,報告處理突發環境事件的措施、過程和結果,突發環境事件潛在或者間接危害以及損失、社會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責任追究等詳細情況。處理結果報告的時限應確定在應急響應終止之時。
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應當采用傳真、網絡、郵寄和面呈等方式書面報告;情況緊急時,初報可通過電話報告,但應當及時補充書面報告。
書面報告中應當載明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單位、報告簽發人、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等內容,提供事件發生地地理位置圖、應急處置現場圖片以及相關影像等多媒體資料。
4.2先期處置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事發責任主體處置單位第一時間開展先期處置工作,其主要負責人必須迅速啟動本企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組織救援,并密切注意防止次生、衍生等災害發生,避免事件擴大。及時跟蹤續報事件處置和搶險救援情況,直至事件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結束。
對一般級別以上突發環境事件或者事件本身比較敏感,可能發展演化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縣人民政府和相關單位要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按照相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開展先期處置工作。
4.3響應分級與啟動
按照突發環境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應急響應分為Ⅰ級、Ⅱ級、Ⅲ級、Ⅳ級四級,依次分別對應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級別的突發環境事件。
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事態發展及其情況變化對響應級別及時進行相應調整,避免響應不足或響應過度造成損失。事件有擴大趨勢或已擴大,需啟動高級別應急響應時,應及時報告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4.3.1Ⅰ級響應
發生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時,自治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指揮成員單位緊急會商或對事件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分析研判后,會同自治區人民政府應急辦(總值班室)向自治區應急委提出預案啟動和響應級別建議。經批準,由自治區應急委宣布啟動Ⅰ級響應,并向各有關單位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序的命令。自治區應急委員會統一領導和指揮自治區突發環境應急指揮部和有關地區、部門、單位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各項工作;視情況,自治區應急委向國務院或有關部委提出支援或委派工作組來寧指導應急處置工作。
4.3.2Ⅱ級響應
發生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時,自治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指揮部成員單位緊急會商或對事件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分析研判后,會同自治區政府應急辦(總值班室)向自治區突發環境應急指揮部提出預案啟動和響應級別建議,由自治區突發環境應急指揮部宣布啟動Ⅱ級響應,并向各有關單位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序的命令。自治區突發環境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事發地政府和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4.3.3Ⅲ級響應
發生較大突發環境事件時,由市政府或市環境應急辦公室組織指揮部成員單位和專家會商和分析研判,對事件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后,會同市政府應急辦(總值班室)向市應急委或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提出預案啟動和響應級別建議,由市應急委或市環境應急指揮部宣布啟動Ⅲ級響應,并向各有關單位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序的命令。市應急委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事發地政府和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市環境應急指揮部具體負責現場指揮工作。超出市環境應急指揮部處置能力和工作職責時,報請自治區環境應急指揮部指揮應對工作。
4.3.4Ⅳ級響應
發生一般突發環境事件時,縣人民政府或縣環境應急指揮機構組織各成員單位和專家會商和分析研判,對事件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后,由縣應急指揮機構決定啟動Ⅳ級響應,并向各有關單位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序的命令。縣環境應急指揮機構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縣環境應急指揮部具體負責現場指揮工作。超出縣環境應急指揮部處置能力和工作職責時,報請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指揮應對工作。
4.4響應措施
4.4.1縣環境應急指揮部緊急處置措施
(1)初判發生一般突發環境事件或事件情況特殊且需要縣環境應急指揮部協調處置時,縣環境應急指揮部立即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開展應急處置、應急監測、原因調查等工作,并根據需要協調有關方面提供隊伍、物資、技術等支持。主要開展以下應對工作:
①組織指揮部成員單位、專家組進行會商,研究分析事態,部署應急處置工作;
②根據需要趕赴事發現場或派出相關工作組趕赴事發現場協調開展應對工作;
③研究決定事發地鄉鎮政府和有關部門提出的請求事項;
④統一組織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
⑤組織開展事件調查。
(2)初判發生一般或較大突發環境事件時,已采取的處置措施無法控制和消除其嚴重危害,有可能危及鄰近縣區,縣環境應急指揮部可請求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增援,當需要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協調處置的情況下,主要開展的應對工作:
①了解事件情況、影響、應急處置進展及當地需求等;
②提供需要支援的相關應急物資、隊伍、裝備等應急處置和技術支持清單;
③對鄰近縣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進行協調;
④調整制定應急處置方案。
4.4.2縣環境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緊急處置措施
初判發生一般突發環境事件或事件情況特殊時,縣環境應急辦公室按照縣應急委、縣環境應急指揮部的安排部署,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①負責通知縣環境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專家組到指定地點或事發地集結,進行會商研判;
②根據需要通知相關工作組趕赴事發現場協調開展應對工作;
③協調組織成員單位排查、治理和監控突發環境事件;
④總結評估應急管理工作和突發事件處置工作。
4.4.3各工作組緊急處置措施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事發地和各有關部門、單位根據工作需要,組織采取以下措施。
4.4.3.1現場污染處置
涉事企業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要立即采取關閉、停產、封堵、圍擋、噴淋、轉移等措施,切斷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擴散。做好有毒有害物質和消防廢水、廢液等的收集、清理和安全處置工作。當涉事企業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不明時,由事發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組織對污染來源開展調查,查明涉事單位,確定污染物種類和污染范圍,切斷污染源。
事發地政府應組織制訂綜合治污方案,采用監測和模擬等手段追蹤污染物擴散途徑和范圍;采取攔截、導流、疏浚等形式防止水體污染擴大;采取隔離、吸附、打撈、氧化還原、中和、沉淀、消毒、去污洗消、臨時收貯、微生物消解、調水稀釋、轉移異地處置、臨時改造污染處置工藝或臨時建設污染處置工程等方法處置污染物。必要時,要求其他排污單位停產、限產、限排,減輕環境污染負荷。
4.4.3.2轉移安置人員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及事發當地的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建立現場警戒區域、交通管制區域和重點防護區域,確定受威脅人員疏散的方式和途徑,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轉移受威脅人員和可能受影響地區居民,確保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轉移人員安置工作,確保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和必要醫療條件。
4.4.3.3醫學救援
迅速組織當地醫療資源和力量,對傷病員進行現場處置,并根據傷病情況及時轉運到具備救治條件的醫療機構進行治療。指導和協助開展受污染人員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護公眾健康的措施建議。視情增派醫療衛生專家和衛生應急隊伍、調配急需醫藥物資,支持事發地醫學救援工作。做好受影響人員的心理援助。
4.4.3.4應急監測
開展大氣、水體、土壤等初步應急監測工作,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污染物種類、性質以及當地自然、社會環境狀況等,明確相應的應急監測方案及監測方法,確定監測的布點和頻次,調配應急監測設備、車輛,及時準確監測,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決策提供依據。監測能力無法滿足時及時報告縣環境應急指揮部。
4.4.3.5市場監管和調控
協調有關部門密切關注受事件影響地區市場供應情況及公眾反應,加強對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場監管和調控。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飲用水的生產、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集體中毒等。
4.4.3.6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
通過政府授權發布、發新聞稿、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組織專家解讀等方式,借助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等多種途徑,主動、及時、準確、客觀向社會發布突發環境事件和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信息發布內容包括事件原因、污染程度、影響范圍、應對措施、需要公眾配合采取的措施、公眾防范常識和事件調查處理進展情況等。
4.4.3.7維護社會穩定
協調有關部門加強受影響地區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傳播謠言制造社會恐慌、哄搶救災物資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轉移人員安置點、救災物資存放點等重點地區治安管控;做好受影響人員與涉事單位及有關部門矛盾糾紛化解和法律服務工作,防止出現群體性的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4.5現場處置
企業事業單位造成或可能造成突發環境事件時,應當立即啟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采取切斷或者控制污染源以及其他防止危害擴大的必要措施,及時通報可能受到危害的單位和居民,并向當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報告,接受調查處理。應急處理期間,企事業單位應當服從統一指揮,全面準確的提供本單位與應急處置相關的技術資料,協助維護應急現場秩序,保護與突發環境事件相關的各項證據。縣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接到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后,應當按照《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規定的時限、程序和要求,向上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報告。立即組織排查污染源,初步查明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污染物質及數量、周邊環境敏感區等情況。
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指揮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各有關單位按照職責參與處置工作,包括組織營救、傷員救治、疏散撤離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及時上報事件情況和人員傷亡情況,分配救援任務,協調各級各類救援隊伍,查明并及時組織力量消除次生災害,組織搶修公共設施、接收與分配援助物資等。必要時,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派出工作組趕赴事件現場,指導應急處置工作。
超出縣環境應急指揮部處置能力和職責時,由縣應急委請求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應對處置工作。
4.6信息發布與輿情引導
(1)按照分級響應原則,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發布工作由縣人民政府新聞發言人或現場指揮部指定發言人負責發布。重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一般以自治區人民政府名義、較大突發環境事件以市人民政府名義、一般突發環境事件以縣人民政府名義發布。信息發布要統一、及時、準確、客觀。宣傳、網信、公安等部門要密切關注輿情信息,及時做好輿情管控、引導工作。
(2)信息發布主要內容包括:突發環境事件的種類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監測和預警情況;事件發生時間、地點、人員傷亡(包括下落不明人數)和財產損失情況、救援進展情況、事件區域交通管制情況以及臨時交通措施;事件責任單位基本情況等。
(3)信息發布形式主要包括:權威發布、提供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
4.7響應擴大
因突發環境事件次生或衍生出其他突發事件,已經采取的應急措施不足以控制事態發展,需要多個專項指揮機構、多個部門(單位)參與處置的,先期牽頭處置的專項應急指揮機構,應及時報告縣應急委,由縣應急委負責指揮應對工作。
因突發環境事件將要波及周邊地區的,由縣人民政府協調周邊地區啟動應急聯動機制。當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超出本縣自身控制能力的,由縣委、縣人民政府報請市黨委、市人民政府協調相關資源和力量參與事件處置。
4.8社會動員
(1)事發地政府或縣環境應急指揮部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和范圍,廣泛調動社會力量參與事件處置,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征用和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
(2)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事發地政府或相應環境應急指揮機構組織各方面力量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基層單位和人員開展自救互救;鄰近設區的鄉鎮政府根據災情組織和動員社會力量,對事發地提供救援。
(3)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救援。審計、監察部門對捐贈資金與物資的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和監督。
(4)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發展情況,向社會公布志愿服務需求指南,明確專門人員,及時開通志愿服務聯系電話,統一接收志愿者組織報名,做好志愿者派遣和相關服務工作,引導志愿者有序參與救援工作。
4.9響應終止
當事件條件已排除、污染物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所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時,應對突發環境事件工作基本結束、禁止轉移和安置工作基本完成、次生災害的后果基本消除,以及交通、電力、通訊和供水等基本正常、群眾生活秩序基本恢復后,按照“應急響應啟動與解除主體相一致”的原則,由應急響應啟動部門研究決定終止響應。
5應急保障
5.1隊伍保障
加強應急監測、應急救援及其他相關方面應急隊伍建設;對應急監測、救援隊伍進行定期或不定期培訓與考核,動態管理人員和設施、設備;適時調整人員數量及專業結構,及時更新相關設施、設備,確保隨時處于良好的應急備戰狀態等。
5.2經費保障
強化落實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所需經費落實制度,保證應對處置需要。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經費首先由事件責任單位承擔。縣人民政府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提供資金保障。
5.3物資保障
建立健全應急救援設施、設備、救治藥品和醫療器械等儲備制度,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和裝備。
縣環境應急指揮部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組織做好環境應急救援物資緊急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和環境恢復治理工作的需要。縣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加強應急物資儲備,鼓勵支持社會化應急物資儲備,保障應急物資、生活必需品的生產和供給。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當地環境應急物資儲備信息的動態管理。
5.4通信保障
要及時組織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保障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過程中的通信暢通,必要時,在現場開通應急通訊設施。
5.5交通與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要健全公路、鐵路緊急運輸保障體系,保障應急響應所需人員、物資、裝備、器材等的運輸。公安部門要加強應急交通管制,保障運送傷病員、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器材車輛的優先通行。
5.6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要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中的重要目標和危險區域實施治安、警戒和交通道路管制。
5.7技術保障
支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和監測先進技術、裝備的研發。依托應急指揮技術平臺,實現信息綜合集成、分析處理、污染損害評估的智能化和數字化。
5.8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有關應急預案要求,做好突發環境事件衛生健康應急各項保障工作,加強有毒、有害等應急隊伍和救治基地建設。
6后期工作
6.1損害評估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終止后,要及時組織開展污染損害評估,并將評估結果向社會公布。評估結論作為事件調查處理、損害賠償、環境修復和生態恢復重建的依據。
6.2事件調查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根據有關規定,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牽頭,可會同監察機關及相關部門,組織開展事件調查,查明事件原因和性質,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處理建議。
6.3善后處置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縣人民政府及有關單位根據各自職責,開展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撫恤補償、保險理賠、征用補償、救援物資供應、環境污染消除、污染源監控和治理等措施,防止事件造成次生、衍生危害,盡快恢復正常秩序,確保社會穩定。
6.4總結評估
(1)特大、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由自治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派出調查組進行調查總結;較大及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由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報請市人民政府同意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
(2)突發環境事件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縣人民政府要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議,形成處置突發環境事件專項工作報告,報市環境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3)縣環境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根據各成員部門(單位)提交的處置突發環境事件專項工作報告,組織分析、研究,提出改進應對工作的意見,形成工作專報報縣政府應急辦,并抄送各成員單位。
7日常管理
7.1宣傳培訓
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報紙等各種媒體,加大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宣傳、培訓力度,做好突發環境事件防范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公眾的安全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7.2預案演練
縣環境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牽頭,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具體負責,定期組織開展本預案應急演練。
7.3預案管理與更新
(1)本預案由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制定,經縣人民政府審批后,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
(2)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根據預案演練時發現的問題、機構變化等情況適時組織修訂完善本預案。
7.4責任追究
對在應對環境突發事件工作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嚴重虛報、瞞報事件情況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責任部門(單位)及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8附則
8.1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負責解釋。
8.2以上、以下含義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8.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20__年8月10日永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的《永寧縣突發環境污染及生態破壞事故應急預案》(永政辦發〔20__〕45號)同時廢止。
區縣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范文 篇18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指導全鎮村組供水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建立健全供水安全應急機制,正確應對和高效處置全鎮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加強和規范供水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有效預防和妥善處置各類供水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利益,保持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確保金堡鎮各村組農村供水安全,結合本鎮各村組的供水實際,制定預案。
(二)工作原則。全鎮各村組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應遵循“以人為本、統一指導、分級負責”的原則,堅持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為各項工作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和避免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其它危害。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對一般事故由鎮長統一領導和部署,重大、特大事故必須逐級上報,服從上級部門的統一領導和指揮。
(三)編制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城市供水水質管理規定》和《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四)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本鎮范圍內各村組因發生突發性供水事件造成的大范圍或長時間不能正常供水的應急處置。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成立金堡鎮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負責領導、組織和協調全鎮各村組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工作,鎮長任指揮長,分管副鎮長任副指揮長,鎮農業服務中心、水利站、國土所、財政所、社會事務辦、學校、供電所、派出所及各村等有關部門為成員單位,各單位的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
(二)辦事機構。金堡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鎮水利站,周嵩任辦公室主任,蔣憲芬、揚郴兩位同志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職責分工
1.金堡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職責
(1)貫徹落實各級政府有關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規定。
(2)時了解掌握各村組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重大安全事故的應急工作,根據需要及時向上級政府和相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和應急措施。
(3)在應急響應時,負責協調派出所、水利站、衛生院等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金堡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起草全鎮農村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負責全鎮農村供水突發性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時向應急指揮部報告;協調指導事發地應急領導機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力量開展搶險排險、應急加固、恢復重建工作:負責協調派出所、水利站、衛生院等部門組織救援工作:協助上級單位專家組的有關工作;負責對潛在隱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檢查,及時傳達和執行上級政府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負責組織應急相應期間新聞發布工作。
三、供水安全突發事件等級劃分
按照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數,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分為三級:I級(重大)Ⅱ級(較大)III級(一般)。
(一)1級(重大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的(含48小時)或嚴重缺水(指人均日飲用水量不到5公斤)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1000人以上(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1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集體中毒事件發生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農村1000人以上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二)Ⅱ級(較大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不含1000人),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1人死亡或10人以上100人以下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農村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三)Ⅲ級(一般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300人以下,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10人以下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農村300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四、供水突發事件分類
村鎮供水突發事件主要分為六類:
(一)供水主管道由于各種原因突然斷裂,造成局部或大面積停水:
(二)因持續干旱導致水源水量減少或枯竭,以致發生“水荒”的供水問題:
(三)由于其它原因,造成村鎮大范圍或全部停水:
(四)飲用地下水位突然變化,造成水源緊缺,不能正常供水:
(五)水源遇到突發性污染,水質發生重大變化,不能正常使用:
(六)傳染病疫情及安全渡訊
五、應急預案體系
金堡鎮農村供水應急預案體系分為兩級級:
(一)鎮級應急預案:鎮人民政府負責編制完成本轄區內供水應急預案,報縣水務局備案;
(二)村級應急預案:村民委員會負責編制完成本轄區內供水應急預案,報鎮政府備案。
六、預防和預警
(一)監控機構
金堡鎮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農村供水安全事故的監測、檢查、預警工作,設立并公開供水安全事故報警電話,多渠道獲取全鎮區域內相關供水安全信息,對監測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及時向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及上級應急領導機關報告。
(二)監測信息
1.旱情信息(黨政辦)
2.供水工程信息(鎮水利站)
供水單位、群眾發現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廠構筑物、輸配水管網等發生垮塌或認為破壞時,有責任及時撥打報警電話向上一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
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后補報詳情。
七、應急響應
(一)總體要求
出現供水安全事件,供水單位應在1小時內向上一級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和當地政府報告,并先期進行處理:各村在獲取信息后,應在1小時內向上一級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和當地政府報告。
對應全鎮各村組供水安全突發事件預防預警等級,應急相應劃會為兩級。鎮級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全鎮重大供水時間的指揮調度:及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村級供水應急指揮機構在鎮的指導下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凡上一級應急預案啟動,下一集預案隨之自行啟動。
(二)I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重大供水安全事件(Ⅰ級)時,啟動1級應急相應預案。
1.鎮供水應急領導機構在接到報告后,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在1小時內將情況上報縣級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同時立即派出現場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并做好搶險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置工作。
2.供水應急領導機構派出工作組,協助配合縣級工作組共同做好搶險救援工作。
3.鎮級有關部門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期進行處置,并在縣級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三)Ⅱ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較大供水安全事件(Ⅱ級)時,啟動Ⅱ級應急響應預案
1.鎮供水應急領導機構在接到報告后,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并在1小時內將情況上報縣級應急指揮機構,并應即派出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請查、核實,并做好搶險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置工作。
2.鎮級有關部門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期進行處置,并在縣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事故處理完畢后由鎮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報縣領導小組備案
(四)Ⅲ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一般性供水安全事件(Ⅲ級)時,啟動Ⅲ級應急響應預案。
1.鎮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在接到應急報告后,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并在1小時內將情況上報縣級應急指揮機構,并立即派出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協助當地做好搶險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置工作。
2.應急事件發生后,供水單位應立即向鎮應急領導機構報告,并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先期進行處置,在縣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事故處理完畢,由鎮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報縣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五)應急處理
當供水安全事件發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可采取向受災區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筑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1.在應急領導機構的統一指揮調度下,有關單位和部門應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蔓延,最大程度減小損失。
2.事故發生地應急機構要加強對水致疾病和傳染病的監測、報告,落實各項防病措施,并派出醫療救護隊,緊急救護中毒、受傷人員。
3.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出現應急事件后,應急機構應發動群眾參與建筑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
八、應急處置
對于鎮、農村供水主管網突然性發生斷裂造成局部不能正常供水,由應急領導機構迅速組織相關人力、物力連續搶修,停水時間不得超過3天。
因持續干旱引起的水源水量不足,長時間無法供水。
1.啟用備用水源:
2.通知單位和居民做好儲水準備;
3.關停部分取水設施,分時段取水,方便用戶儲水。
4.維修好水井,方便群眾就地取水。
5.啟用運水車,實行限時、限量、定點供水,確保學校、醫院等重點單位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