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范文(通用16篇)
市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1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為及時有效地開展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規范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2、編制依據:
根椐《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3、預案的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綜合樓、生活區以及賓館可能發生的火災事故。
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2)預防為主,防消結合。
二、應急救援組織
1、應急救援的組成:
指揮:、賓館經理
成員:、
三、組織體系及相關機構職責
1、組織體系:
賓館火災應急救援組織由賓館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領導、綜合協調指揮成員共同組成。
2、指揮職部責:
提出修賓館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召開例會、組織指揮演練,對發生火災事故時,是否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進行決策,調動各應急救援力量和物資,及時掌握事故現場的態勢全面指揮應急救援工作,聯系援助力量。
應急預案啟動后,指揮部各成員及相關負責人應迅速趕赴現場成立現場指揮。同時按各職責分工作出迅速反應。
3、指揮成員職責:
。1)負責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搶險、搶救的聯絡、協調工作,并根據實際情況補充、修訂和更新預案;對預案進行備案;組織事故的調查工作。
(2)負責迅速控制危害源,營救受害人員,監控有關責任人,保障救援時交通暢通、人員疏散,實施交通管制,組織安全警戒,維護現場及周圍的治安秩序。
。3)負責醫療救護,組織救援物資、通迅聯絡、環境保護及善后工作。
(4)負責救援物資及救援人員的運輸保障。
。5)、其他成員及各自職責履行責任。
四、救援組織及其主要職責
為確保及時、有效、順利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救援人員分救援排險,現場警戒、醫療搶救、綜合協調。其職責如下:
1、救援排險:
根據火災事故發生的不同類型,特征分別采取不同的措施。
當發生火災事故時,第一發現者應迅速向保衛值班人員或相關領導報告并及時撥打“119”報警電話說明火情和燃燒物及準確地點,并等候消防車,指引行車路線到火災現場。
。1)當發生電器火災時,配電室值班人員應立即截斷電源,義消隊員根據燃燒物的特性,分別使用二氧化碳、或干粉滅火器滅火,當火勢較大時,迅速調集其它部位大型手推式滅火器,從不同角度對著火點,夾擊,將火災撲滅。
。2)發生火災時,配電室值班人員迅速截斷電源,由負責,協助,組織義消防隊員和人員進行撲救,使用干粉滅火器或高壓水槍射擊,高壓水槍可同時使用室內消防栓和室外消防樁內外夾擊,使用室外高壓水槍射擊前應先將窗戶玻璃擊碎,從窗戶將水射入,對準著火點射擊。未著火的辦公室切忌開啟窗戶和門避免火源竄致其它辦公室,水槍在射擊著火點時同時對著火點的上下樓層及左右實施降溫,降低燃點避免火勢蔓延,直到撲滅火源。
。3)生火災時,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按程序及時啟動消防應急系統,由負責,及各車間負責人配合組織義消隊和內保分隊實施滅火,根據燃燒物的不同而采用不同的滅火措施。采用阻隔、移位法,明火則采用消防的槍噴射,燃燒局部用滅火器,大面積則采用消防水槍噴射。在能夠控制的情況下采用滅火器,在滅火器不能控制的情況下,要充分利用自動化程度高的消防系統科學有效地滅火。
2、現場警戒:
。1)負責劃定現場的警戒區并由內保分隊組織警戒、維護現場治安和交通秩序。
。2)負責疏散事故區域內的無關人員。
。3)營救火災被困人員。
。4)負責救援車輛的暢通。
3、醫療救護組
4、綜合協調:
(1)負責向各個組傳達指揮部負責人指令。
。2)負責聯系和督促各組工作。
(3)報告各組救援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4)負責向政府相關部門請救援助。
五、預警預防機制
1、事故災難監控與信息報告。
各人員應當加強對重點防火部位的監控,對可能引發火災事故的信息應及時向救援組織報告。
火災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有關負責人報告,賓館有關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2、預警行動:
應急救援指揮部接到可能導致火災事故的信息后,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并通知相關部門及人員采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
六、應急響應
發出啟動預案指令后,各人員應迅速投入應急救援工作,并履行其相應職責。
七、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由現場指揮宣布應急結束。
八、保險
應急救援結束后,財務部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和受災人員以及財產損失的保險理賠工作。
九、演習
賓館根據預案的編制每年一次定期組織演習。演習結束后及時進行總結預案的操作性和實用性,存在問題,及時修訂預案。
十、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十一、相關部門及人員通迅錄
(1)市政府值班室電話:
。2)市安辦電話(兼傳真):
。3)火警電話:119
市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2
為保障員工職業健康,預防中暑影響員工身體健康,特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領導小組人員名單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地點:
應急辦公室設在項目部辦公室
三、預案的啟動與終止
夏季室外氣溫在37℃以上,由應急組長宣布啟動應急預案。室外氣溫連續15天底于37℃以下,由應急組長宣布防暑預案終止。
四、出現中暑的癥狀
在夏季高溫季節出現頭疼、頭昏、嘔吐、惡心等癥狀時,可判斷為中暑。
五、應急措施:
1、應急組長宣布啟動防暑應急預案,由負責制訂新的施工作業時間,作業時間必須避開中午高溫。
2、負責給員工宿舍購買安裝風扇等降溫設備。
3、做好夏季防暑知識宣傳,以告員工信、黑板報等形式向員工傳授各種預防中暑的措施。
4、負責向施工一線員工發放防暑藥品,如人丹、菊花茶、風油精。
5、由、監督項目部及各隊食堂,要求每天給員工做綠豆湯等防暑降溫食品,工地有供應開水設備。
6、員工出現中暑時,立即向應急小組匯報,組長根據中暑情況組織應急小組部分、全部及項目其它人員進行應急處理。
7、小組其他成員為機動人員,做好配合工作。
六、對外聯系電話:
市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3
為全面貫徹落實省環保局應急工作措施要求,確保在本轄區內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和突發事件時能夠快速響應,有序行動,高效處置,降低危害,實現保護公眾、保護環境的目的,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環保局有關指示要求,制定黃山區環境污染事故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一、基本任務
。ㄒ唬┴撠煂Ρ据爡^內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污染源或危險廢物的鑒別,進一步核實污染物的性質。
(二)判定環境污染危害范圍,提出區域隔離、人員撤離及其他防護建議。
。ㄈ﹨⑴c對污染區域、水域、建筑物表面等消除去污及對染有生物粘劑、化學毒劑的物品和其它危險廢物的善后處理與處置。
。ㄋ模┩瓿墒协h保局應急預案賦予的其他任務。
二、應急啟動
。ㄒ唬┙拥江h境污染事故和突發事件通知時,立即通知應急人員,指定集結地點,明確集結時限(20分鐘以內),明確相關要求,展開應急準備工作。
。ǘ┮暰唧w情況報告有關,通知相關部門。
三、應急準備
(一)應急任務
受領應急任務內容:
1、事件的基本情況;
2、本單位的基本任務;
3、可能得到的支援及協同規定;
4、向上級部門報告情況和通知相關部門。
(二)應急措施
在分析判斷情況的基礎上,應結合預案、應急任務和實際情況,定下執行應急任務的行動計劃。應急器材、設備、任務、處置方法及應急人員防護等措施。
四、應急處理與處置
。ㄒ唬﹨f同監測應急小組采取應急監測,接收應急監測有關數據;
。ǘ⿲ξ廴驹催M行定性的鑒別,準確判定污染源的種類、性質、規模;
。ㄈ┫蛏霞壊块T報告鑒別結果,并提出處置建議。
(四)根據污染源的種類和性質以及應急監測數據,對污染或危害范圍作出概略判定,及時提出人員撤離及防護建議。
。ㄎ澹└鶕廴驹捶N類、性質、污染范圍,組織實施消除相應污染。
(六)認定污染類別,選擇處理方法,對污染危害進行最終徹底處置。
。ㄆ撸┘皶r上報各類污染信息,發生較、特大突發事故是地,及時請求社會救助。
五、應急終止及應急保障
(一)組織人員返回,維護、保養應急設備。
。ǘ┲笇в嘘P部門及事故單位查出原因,防止類似問題的重復發生。
。ㄈ┻M行應急工作,編制應急報告,上報應急工作情況;
(四)做好器材、車輛、通信設備、醫療及生活的應急保障。
六、應急組織機構
(一)設定應急投訴報告電話
(二)應急小組
成立黃山區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小組,統一指導環境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應急小組組長由環保局組長擔任,小組辦公室由環保局副局長及各科主要負責人組成,小組成員為環保局及科、站這到所有成員。
市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機制,科學有序高效應對突發環境事件,最大限度控制、減輕和消除突發環境事件風險和危害,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環境安全。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安徽省環境保護條例》《安徽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安徽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安徽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池州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相關法律法規等,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我市轄區內或發生在市外但對我市有較大影響的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
突發環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災害、生產安全事故等因素,導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質等有毒有害物質進入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介質,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環境質量下降,危及公眾身體健康和財產安全,或造成生態環境破壞,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需要采取緊急措施予以應對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氣污染、水體污染、土壤污染等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和輻射污染事件。
放射源和射線裝置生產、銷售、運輸和使用過程中造成的輻射事故、重污染天氣的應對工作按照相應專項應急預案及規定執行,其他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按照本預案執行。
1.4工作原則
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要求,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協同應對,快速反應、科學處置,資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則。
1.5事件分級
按照事件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等因素,突發環境事件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級。具體見附件1。
2組織指揮體系
2.1領導機構
在市委統一領導下,市人民政府是全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領導機關,在市長領導下,市人民政府對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工作進行研究、決策和部署。
發生極端性重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由市委、市政府決定成立市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總指揮部,統一領導、組織指揮應對工作。
2.2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
市人民政府設立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統一指導協調和組織全市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
指揮長: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
副指揮長:市人民政府相關副秘書長、市生態環境局局長。成員:市生態環境局、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傳媒中心、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利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林業局、市氣象局、池州軍分區戰備建設處、市消防救援支隊、武警池州支隊、電信池州分公司、移動池州分公司、聯通池州分公司、池州供電公司等單位負責同志。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市人民政府根據應對工作需要,可對市指揮部領導和成員進行調整。其他市直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市指揮部統一部署,按照工作需要,認真履行各自職責。
發生較大級別以上突發環境事件后,市指揮部根據需要,設立綜合協調、污染處置、應急監測、醫療救治、應急保障、轉移安置、新聞宣傳、社會維穩、調查評估等工作組。工作組組成及職責見附件3。
2.3市指揮部辦公室
市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生態環境局,辦公室主任由市生態環境局主要負責同志兼任。主要職責:承擔市指揮部日常工作;推進全市環境應急管理體系建設;督促落實環境應急準備工作,辦理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等。
2.4市專家組
市環境應急專家組由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組建和管理,為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提供決策咨詢和處置建議。
2.5市現場指揮機構
市人民政府根據工作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組織、指揮、協調突發環境事件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2.6縣區組織指揮機構
縣級人民政府(管委會)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工作,設立相應組織指揮機構,負責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組織開展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先期處置,并按照市指揮部要求,做好相關應對工作。
3應急準備
各級人民政府(管委會)及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應堅持關口前移,強化預案體系、風險防控、應急隊伍、應急裝備物資建設等工作。
3.1預案體系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管委會)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級人民政府(管委會)突發環境事件專項應急預案,制定本部門的應急預案,報本級人民政府(管委會)和上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案。承擔環境安全主體責任的企事業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規定,在開展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基礎上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按照分類分級管理的原則,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管委會)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案。
3.2風險防控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管委會)生態環境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工作,分析評估可能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
提高區域環境風險防范能力;檢查企事業單位環境風險防范、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并督促整改發現的問題。
承擔環境安全主體責任的企事業單位開展本單位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確定環境風險等級,完善風險防控措施;開展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建立隱患排查治理檔案,及時發現并消除環境安全隱患。
3.3應急隊伍
縣級人民政府(管委會)及生態環境部門要不斷推進環境應急救援能力建設,鼓勵和支持企事業單位或生產經營者和其他社會力量建立提供社會化應急救援服務的應急救援隊伍,定期開展培訓和演練,提高突發環境事件快速響應及應急處置能力。
承擔環境安全主體責任的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加強環境應急處置救援能力建設,加大員工培訓力度,提高自救互救能力,確保環境應急先期處置有序有效。
3.4資金保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管委會)要將突發環境事件防范和應對工作所需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處置突發環境事件所需財政負擔的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對受事件影響較大和財政困難的地區,啟動省級、市級應急響應的,應根據實際情況和事發地人民政府(管委會)的請求,爭取資金并按規定予以適當支持。
3.5物資裝備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管委會)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健全制度和規劃,配備符合實際需求的應急監測儀器設備和裝備;開展應急資源調查,建立和充實環境應急物資儲備,建立物資儲備信息庫并實行動態管理,有條件的地區應設立實物儲備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管委會)應當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與有關企業簽訂協議,保障應急救援物資、生活必需品和應急處置裝備的生產、供給。
承擔環境安全主體責任的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儲備必要的應急裝備和物資。
3.6科技支撐
各級人民政府(管委會)及有關部門應積極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先進技術、裝備的研究和應用,為環境應急處置提供科技支撐。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管委會)生態環境部門應建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專家庫,規范專家管理和使用,充分發揮專家的決策咨詢作用。
3.7聯動機制
根據區域或流域環境風險防范需要,加強與相鄰地區環境應急管理部門的聯動,健全風險防范、信息通報和應急聯動機制;加強生態環境部門與其他部門的聯動機制建設,協同高效處置各類突發環境事件。
4監測預警
4.1監測
生態環境部門和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環境突發事件監測機制,提高監測技術水平;通過日常環境監測、互聯網信息、環境污染舉報等途徑,加強突發環境事件苗頭性信息收集;自然資源和規劃、城鄉建設、交通運輸、農業農村、水利、衛生健康、應急管理、氣象、消防救援等部門,應當及時將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通報同級生態環境部門。承擔環境安全主體責任的企事業單位應建立健全監測制度,強化監測手段,提高監測能力。
4.2預警
4.2.1預警分級
對可以預警的突發環境事件,按照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大小、緊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將預警級別由高到低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
突發環境事件預警分級標準見附件4。
4.2.2預警發布
預警信息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手機、宣傳車、大喇叭、新媒體等渠道或方式向本行政區域公眾發布,針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可組織人員逐戶當面告知等方式。
預警內容:預警原因、預警級別、預警區域或場所、預警時間、影響估計及應對措施、發布機關等。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管委會)生態環境部門研判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應當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管委會)提出發布預警信息的建議。
預警原則上由縣級人民政府(管委會、專項指揮機構)或其授權的生態環境部門發布,及時向市人民政府或市生態環境局報告,必要時可越級上報,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鄰地區或相關地區政府通報。三級(黃色)及以上預警,市人民政府或市生態環境局同時予以發布。
4.2.3預警行動
預警信息發布后,事發地人民政府(管委會)及生態環境部門要根據預警級別和實際情況以及分級負責的原則,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分析研判。組織有關部門、機構和專業技術人員、專家,及時對預警信息進行分析研判,預判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
。2)防范措施。設置危害警告標志,采取健康防護措施;提前疏散、轉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指令應急救援隊伍進入待命狀態,調集應急處置所需物資和裝備,做好應急保障工作;對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相關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加強環境監管。
。3)輿論引導。及時準確發布事態最新情況,公布咨詢電話,組織專家解讀。加強輿情監測,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4.2.4預警級別調整和解除
發布預警信息的政府(管委會)或部門,根據事態發展情況,適時調整預警級別;當威脅或危險消除時,按照“誰發布、誰解除”的原則,由發布單位宣布解除預警,適時終止相關措施。
5信息報告與通報
5.1信息報告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涉事的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管委會)及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及時通報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人員。
事發地縣級人民政府(管委會)生態環境部門接報后,立即核實、分析研判、分類報告。①對初步認定為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的,應當在4小時內向本級人民政府(管委會)和市生態環境局報告。②對初步認定為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在2小時內向本級人民政府(管委會)及市生態環境局報告,同時報省生態環境廳。③初步認定為重大級別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的`,應當在2小時內向本級人民政府(管委會)及市生態環境局報告,同時報省生態環境廳、生態環境部。其中,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或特殊情況下,事發地生態環境部門可直接向生態環境部報告,并同時報告市生態環境局和省生態環境廳。
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事發地縣級人民政府(管委會)須在4小時內向市人民政府報告;較大級別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事發地市級人民政府、縣級人民政府(管委會)須在2小時內向省人民政府報告。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或特殊情況下,事發地市級人民政府、縣級人民政府(管委會)可直接向國務院報告。
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過程中事件級別發生變化的,應當按照變化后的級別報告信息。發生下列一時無法判明等級的突發環境事件,應當按照重大
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程序上報:
(1)對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響的;
。2)涉及居民聚居區、學校、醫院等敏感區域和敏感人群的;
。3)涉及重金屬或者類金屬污染的;
。4)有可能產生跨省影響的;
(5)因環境污染引發事件,或者社會影響較大的;
(6)其他有必要按照重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報告的。
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過程中事件級別發生變化的,應當按照變化后的級別及時續報信息。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的內容和格式,按照《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20__年4月,部令17號)規定執行。
5.2信息通報
因交通事故、安全生產事故、火災事故等引發或可能引發突發環境事件的,公安交警、交通運輸、應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門應當及時通報同級生態環境部門。其他部門和單位獲得環境污染事件信息后應及時向同級生態環境部門通報。
突發環境事件影響或者可能影響相鄰行政區域的,事發地人民政府(管委會)或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及時通報相鄰行政區域同級政府或生態環境部門,同時報上級政府及生態環境部門。
接到已經發生或者可能發生跨縣級行政區域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時,市生態環境局要及時通報相關縣級人民政府(管委會)生態環境部門。
6應急響應
6.1響應分級
突發環境事件應當遵循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由縣級人民政府(管委會)組織應對(市有關部門視情予以指導),其中,涉及面較廣、較敏感復雜或處置不當可能造成較大后果的一般突發環境事件報請市人民政府指導應對。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由市人民政府組織應對,其中,涉及跨市級行政區域的,或超出市人民政府處置能力的較大突發環境事件,以及重大、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應當及時向省人民政府報告,報請省人民政府及省相關部門提供支援或組織指導應對。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嚴重程度、影響范圍和發展態勢,將市級層面應急響應設定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4個等級(見6.3響應措施)?h級人民政府(管委會)響應等級可參照市級層面應急響應級別設置,結合本地實際情況予以明確。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在易造成重大影響的地區或重要時段時,可適當提高響應級別。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事件損害情況及其發展趨勢調整響應級別,避免響應不足或響應過度。
6.2先期處置
縣級人民政府(管委會)對本轄區內發生的各類突發環境事件,應迅速調度力量,盡快判明事件性質和危害程度,及時采取相應的處置措施,全力控制事態發展,減少人員財產損失,減輕或消除社會影響,并及時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及生態環境部門報告。涉事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要立即采取關閉、停產、封堵、圍擋、噴淋、轉移等措施,切斷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擴散。做好有毒有害物質和消防廢水、廢液等的收集、清理和安全處置工作。當涉事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不明時,由當地生態環境部門會同公安、交通運輸、應急管理等相關部門組織對污染來源開展排查,查明涉事單位,確定污染物種類和污染范圍,切斷污染源。
6.3響應措施
市指揮部接到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后,根據事故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和可控情況,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
。1)一級響應。對初判發生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由市生態環境局提出相應響應建議,市指揮部決定啟動一級響應。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率領市生態環境局及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趕赴現場,組織開展先期處置工作,指揮部成員單位進入響應狀態(必要時報請省委、省政府、省生態環境廳組織指導協調)。市指揮部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市生態環境局相關負責同志在崗帶班。同時,提請市委、市政府研究并作出工作部署。
(2)二級響應。對初判發生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由市生態環境局提出相應響應建議,市指揮部決定啟動二級響應。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率領市生態環境局及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趕赴現場組織開展先期處置工作,指揮部成員單位進入響應狀態(必要時報請省委、省政府、省生態環境廳組織指導協調)。市指揮部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市生態環境局相關負責同志在崗帶班。同時,提請市委、市政府研究并作出工作部署。
。3)三級響應。對初判發生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由市生態環境局提出相應響應建議,市指揮部決定啟動三級響應。指揮部指揮長率領市生態環境局及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趕赴現場,組織應急處置工作,指揮部成員單位進入響應狀態。市指揮部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市生態環境局相關負責同志在崗帶班。必要時,提請市人民政府研究并作出工作部署。
。4)四級響應。初判為涉及面較廣、較敏感復雜或處置不當可能造成較大后果的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由市指揮部辦公室決定啟動四級響應,同時報告市指揮部指揮長。事發地縣級人民政府(管委會)負責應對工作,市指揮部辦公室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給予指導和支持。市指揮部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及時處置相關信息和事項。
6.4指揮協調
6.4.1發生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發生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后,市指揮部立即啟動應急響應,成立并派出現場指揮部,在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組織指揮下與事發地縣區指揮部共同開展先期處置工作。上級現場應急指揮部到位后,市、縣區兩級先期設立的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應納入上級現場應急指揮部,在上級現場應急指揮部組織、指揮、協調下開展現場處置工作。
6.4.2發生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發生重大突發環境事件后,市指揮部立即啟動應急響應,成立并派出現場指揮部,在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指揮或指導協調下與事發地縣區指揮部共同開展先期處置工作。上級現場應急指揮部到位后,市、縣區兩級先期設立的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應納入上級現場應急指揮部,在上級現場應急指揮部組織、指揮、協調下開展現場處置工作。
6.4.3發生較大突發環境事件
發生較大突發環境事件后,市指揮部立即啟動應急響應,部署應急處置工作。
(1)組織專家進行會商,研究分析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和發展趨勢;
(2)成立并派出現場指揮部,赴現場組織、指揮和協調現場處置工作,事發地縣級人民政府(管委會)先期設立的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應納入市級現場應急指揮部,在市級現場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組織開展應對工作;
。3)根據需要,市指揮機構相關成員單位派出前方工作組,赴事發現場協調開展污染處置、應急監測、醫療救治、應急保障、轉移安置、新聞宣傳、社會維穩等應對工作;
。4)研究決定事發地縣級人民政府(管委會)和有關部門提出的請求事項;
(5)統一組織應急處置信息發布,做好輿論引導;
(6)在省級生態環境部門委托下組織開展事件調查和損害評估;
。7)向受事件影響或可能受事件影響的市內有關縣區或兄弟市、縣通報情況;
(8)視情向兄弟市或省有關方面請求支援;
。9)配合上級環境應急指揮部或工作組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6.4.4一般突發環境事件
涉及面較廣、較敏感復雜或處置不當可能造成較大后果的一般突發環境事件,市指揮部辦公室啟動應急響應,事發地縣級人民政府(管委會)成立現場指揮部,負責現場指揮。
市指揮部辦公室派出工作組赴現場,指導和支持事發地縣級人民政府(管委會)開展應急處置、應急監測、原因調查等工作,并根據需要協調有關方面提供隊伍、物資、技術等支持。主要工作:
(1)了解事件情況、影響、應急處置進展及當地需求等;
。2)指導事發地制定應急處置方案;
。3)根據地方請求,協調相關應急隊伍、物資、裝備等,為應急處置提供支援和技術支持;
。4)對跨縣級(管委會)行政區域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進行協調;
。5)指導開展事件原因調查及損害評估工作。
6.5應急處置
市指揮部各工作組、市人民政府各相關部門及企事業單位按照市指揮部的統一部署,會同事發地政府迅速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1)污染處置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涉事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要立即采取措施,查找并確定污染物種類和污染范圍,切斷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擴散。必要時,事發地人民政府(管委會)可要求其他排污單位停產、限產、限排,減輕環境污染負荷。
事發地縣級人民政府(管委會)應組織制訂綜合治污方案。采用監測和模擬等手段追蹤污染體擴散途徑和范圍,根據污染物情況,可采取如下措施:
水體污染控制措施:水體污染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由應急監測組立即查明和切斷污染源,并根據水利部門提供的水文信息和氣象部門提供的氣象信息開展水體污染擴散趨勢分析,確定污染擴散范圍和影響程度。采取攔截、導流、疏浚等方式,防止水體污染的擴大;采取中和、沉淀、分解、吸附、打撈、微生物降解、調水稀釋等方式,消除水體污染,并防止消防廢水造成二次污染。
大氣污染控制措施:大氣污染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由應急監測組立即查明和切斷污染源,并根據氣象部門提供的氣象信息,開展大氣污染擴散趨勢分析,確定污染擴散范圍和影響程度;采取關閉、封堵、噴淋等措施減輕大氣污染。必要時,及時組織疏散受到大氣污染物影響的人員。土壤污染控制措施:土壤污染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由應急監測組立即查明和切斷污染源,并根據自然資源和規劃、農業農村部門提供的土地信息,開展土壤污染擴散趨勢分析,確定污染擴散范圍和影響程度;采取隔離、吸附、去污洗消、臨時收儲、轉移異地安置或臨時建設污染處置工程等措施開展有效處置工作,消除土壤和地下水環境影響。生態破壞控制措施:生態破壞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應急監測組會同農業農村、林業、自然資源和規劃等相關部門立即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減少危害繼續發生。事后開展損害調查和評估工作,提出生態修復方案,并實施生態環境修復工作。
。2)轉移安置人員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及事發地的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建立現場警戒區、交通管制區域和重點防護區域,確定受威脅人員疏散的方式和途徑,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轉移受威脅人員和可能受影響地區的居民。妥善做好轉移人員安置工作,確;镜纳詈捅匾尼t療條件。
(3)醫療救護
迅速組織醫療資源和力量,對傷病員進行診斷治療,根據需要及時、安全地將重癥傷病員轉運到有條件的醫療機構救治。指導和協助開展受污染人員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護公眾健康的措施建議。視情增派醫療衛生專家和衛生應急隊伍、調配急需醫藥物資,支持事發地醫療救援工作。做好受影響人員的心理疏導援助。
(4)應急監測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污染物種類、性質以及當地自然、社會環境狀況等,明確相應的應急監測方案及監測方法,確定監測的布點和頻次,調配應急監測設備、車輛,加強大氣、水體、土壤等應急監測工作,為應急決策提供依據。
。5)專家會商
組織專家對環境監測數據進行動態分析和評估,判定污染物種類,預測突發環境事件的污染程度、危害范圍和發展趨勢;提出應急處置、污染區域隔離與解除、人員撤離與返回等措施建議。
。6)市場監管和調控
密切關注受事件影響地區市場供應情況及公眾反應,加強對重要生活必需品等的市場監管和調控。衛生健康、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飲用水的生產、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發環境事件引發的次生災害等。
。7)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
通過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各級預警信息發布中心等途徑,主動、及時、準確、客觀地向社會發布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信息發布內容包括事件原因、污染程度、影響范圍、應對措施、需要公眾配合采取的措施、公眾防范常識和事件調查處理進展情況等。針對重大、特大或敏感突發環境事件,事件發生后事發地人民政府或應急指揮機構5小時內要發布權威信息,24小時內要舉行新聞發布會。發生較大、一般突發環境事件后,要及時發布權威信息,根據處置進展動態發布信息。法律法規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8)維護社會穩定
加強受影響地區社會治安管理和交通管制,嚴厲打擊借機傳播謠言、哄搶救災物資等違法犯罪行為,依法偵查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加強轉移人員安置點、救災物資存放點、事發現場等重點地區治安管控;做好受影響人員情緒疏導和法律服務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6.6響應終止
當事件處置基本完畢、污染物質降至規定限值以內、所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時,由啟動響應的應急指揮機構終止應急響應。
7后期工作
7.1損害評估
應急響應終止后,事發地政府(管委會)根據相關規定及時組織開展污染損害評估,并將評估結果向社會公布。評估結論作為事件調查處理、損害賠償、環境修復和生態恢復的依據。突發環境事件損害評估工作按照生態環境部相關規定執行。
7.2事件調查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按照有關規定,由生態環境部門牽頭,會同監察機關及相關部門,組織開展事件調查,查明事件原因和性質,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處理意見。
7.3善后處置
事發地政府(管委會)要及時組織制定補助、補償、撫慰、撫恤、安置和環境恢復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保險機構要及時對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參險企業開展理賠工作。
7.4總結報告
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結束后,負責處置的人民政府(管委會)組織有關部門編寫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總結報告。其中,一般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總結應上報市人民政府,較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總結應上報省人民政府。
7.5獎懲及責任追究
公眾參加應急救援工作或協助維護社會秩序期間,其在單位的工資待遇和福利不變。對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通報表揚。對未按規定履行職責,處置措施不得力、不到位,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依紀依規對有關責任人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此預案未盡事宜按照《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池州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通知》(池政秘〔20__〕219號)有關要求執行。
8附則
8.1預案管理
預案實施后,市生態環境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做好預案的宣傳、培訓和演練,并根據實際情況,適時組織評估和修訂?h級人民政府(管委會)及生態環境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按照《安徽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備案。
企事業單位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管委會)生態環境部門備案;同時定期開展應急培訓和演練,建立和完善應急預案優化機制,不斷提升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可操作性。
8.2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生態環境局負責解釋。
8.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市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5
一、目的
為科學有效預防、及時控制消除突發環境事件(以下簡稱環境事件)的危害和損失,保障公眾生命安全、財產安全和環境安全,規范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維護正常的社會和經濟秩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突發環境污染、生態環境污染、生態破壞重大事故發生后,堅持分級管理、屬地管理為主的原則,以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對各類發生或可能引發的環境事件,及時發現、預警、處置,提高防范環境的能力。
三、組織體系應急機構職責
(一)環境事件應急機構及職責
鎮人民政府成立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環境應急指揮部)由鎮長任指揮長,分管環保領導任副指揮長,鎮環建站、黨政辦、派出所、綜治辦、財政所、食安辦、農業服務中心、國土所、大有中心衛生院、大有畜牧站負責人為環境應急指揮部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鎮環建站,負責全鎮環境處理工作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其職責為:組織實施本預案,研究決定全鎮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重大問題。
。ǘ╂偔h境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鎮環建站:組織擬定全鎮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參與應急事件組織、指揮、協調工作。
鎮黨政辦:負責協調參與環境污染應急事件后勤保障和資料收集工作。
鎮綜治辦:配合派出所負責組織、協調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引發的環境事件的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和發生環境污染現場的安全保衛工作。
鎮財政所:負責協調參與環境污染應急事件經費保障。
鎮派出所:負責組織、協調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引發的環境事件的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做好放射源、危險化學品、危險廢物等環境應急處置中的重要目標、危險鎮域的安全保衛工作。
鎮食安辦:參與、協調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運輸、經營、使用、處置單位安全事故引發的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以及食品藥品安全等方面的應急處置工作。
鎮農業服務中心(含水利、林業):組織協調農業環境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傌撠熮r業面源污染、水資源污染、林業資源病蟲害防治和監督管理和組織實施農村能源建設等工作。水利站負責擬定重點流域的水資源調度,參與水資源環境污染現場應急行動的組織、協調和指揮工作以及飲用水(含地下水)源地的應急監測和處置工作。林業站負責對農業外來物種入侵的監測,發布外來物入侵情況,并組織撲滅。
鎮國土所:與相關部門配合負責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鎮中心衛生院:負責環境污染事件發生的醫療救治工作。
鎮畜牧站:負責畜禽養殖引發的環境污染事件的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各成員單位要根據本預案的要求分別制定職責范圍內的詳細操作規范,在本預案啟動后,按程序進入應急狀態。
四、預警和預防機制
對于因自然災害等原因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生態破壞重大事件,各相關部門應及時掌握動態。指揮部辦公室設立接警值班室,負責接警、處警工作。進入預警期后,應采取以下措施: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發布預警公告,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加強信息監控、數據收集。針對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立即處置污染源,防止危害、污染和事態擴大。
五、應急響應
。ㄒ唬╉憫绦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在接到報警信息后,立即對事件進行核實、掌握事件進展情況,根據對事件的初步判斷認為需要啟動應急響應時,及時向指揮部提出預案建議。需要有關應急處置支援時,及時向上級指揮部提出請示。
。ǘ╉憫胧
指揮和協調環境事件發生后,事發單位應在24小時內向鎮應急指揮部報告,接到預警報告后,按照事件發生、發生特點、分析其危害程度、可能的發展趨勢,做好應急防范措施。預案啟動后,鎮應急指揮部負責環境事件應急的指揮工作,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負責集結應急處置力量。
六、應急分隊
各村(居)委相應成立應急分隊,如有環境污染事件發生,按照屬地原則,應立即組織應急分隊投入事件處置和救援處理工作,應急分隊構成如下:
1.大一居委(10人),負責組織人:鄧小五。
2.石良村(12人),負責組織人:劉德書。
3.水源村(12人),負責組織人:馮明遠。
4.指拇村(10人),負責組織人:王興華。
5.大保村(11人),負責組織人:張承全。
七、后期處置
應急結束后,環境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和有關部門組成善后處理組,負責受傷人員康復、脫險人員安置、死亡人員家屬安撫、災后環境評估、事故調查、取證等工作。
八、宣傳、培訓
指揮部定期開展環境應急檢測,應急處置人員培訓,提高環境應急隊伍的應急能力。
九、獎勵與責任追究
1.獎勵:對環境事件應急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依據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2.責任追究:在環境事件應急工作中,有玩忽職守,不服從上級命令和指揮,臨陣脫逃或阻礙應急處置行動,擾亂社會秩序等行為的個人,按照有關法律和規定,視情節和危害后果,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市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6
一、指導
提高認識,加強,把維護師生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好學校衛生安全工作,減少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學校本著為學生和教師的身體健康的目的出發,在加強學校常規管理的同時,加強對食堂食品衛生工作管理,即適應對學生非正常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特制定本預案。
二、成立食物中毒預防應急小組
學校成立應急小組,由學校主要任組長、副組長,成員由總務處、團隊和值日老師、食堂管理員等組成。
三、對中毒者采取緊急處埋
l、停止食用中毒食品;
2、采集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等標本,以備檢驗;
3、組織醫生對中毒人員進行救治;
4、及時將病人送醫院進行治療,包括急救(催吐、洗胃、洗腸)、對癥治療和特殊治療;
5、對可疑中毒食物及其有關工具、設備和現場采取臨時控制措施。
四、食物中毒的報告和緊急報告制度
1、及時逐級報告
一旦發生食物中毒,班主任或分餐老師應及時向;蜴傂l生院報告,學校則向市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所和城廂區教育局報告。報告內容有:發生中毒的地址、時間、中毒人數及死亡人數,主要臨床表現,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以利于有關部門積極采取措施、組織搶救、調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預防方法。若懷疑投毒則向公安部門報告。
2、保護現場、保留樣品
發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關部門報告的同時要保護好現場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沖洗,病人的排泄物(嘔吐物、大便)要保留,以便衛生部門采樣檢驗,為確定食物中毒可靠的情況。
3、如實反映情況
學校負責人及與本次中毒有關人員,如食堂工作人員及病人等應如實反映本次中毒情況。將病人所吃的食物,進餐總人數,同時進餐而未發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點,可疑食物的來源、質量、存放條件、加工烹調的方法和加熱的溫度、時間等情況如實向有關部門反映。
五、防范措施
1、健全食物中毒報告制度
學校的食堂要認真貫徹執行衛生部食品衛生以及關于《食物中毒調查報告辦法》的,以便及時采取防治措施。
2、廣泛開展預防食物中毒宣傳教育
廣泛深入的開展預防食物中毒宣傳,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充分利用廣播、黑板報、主題班會、宣傳畫和實物標本等各種形式,學習普及有關的衛生知識,提高食物從業人員和廣大師生員工的衛生管理水平,減少食物中毒發生。
六、突發性事件的處置
l、在食品加工、供應過程中或用餐時發現食品感官性狀可疑或有變質可疑時,經確認后,立即撤收處理該批全部食品。
2、在全校范圍內樹立食品衛生安全意識,時時警惕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班主任發現可疑病情后(食用某一食品后,兩人以上出現同一疑似食物中毒癥狀),及時報告救治,由初步檢查確定,采取以下措施:
(1)觀察病情,對癥處理。
(2)如確定食物中毒,做好以下工作:
a、對患病的師生進行初步診斷、治療、護理。
b、立即報告學校安全工作小組,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搶救措施。
c、立即撥打急救電話120或者與醫院聯系,救治患病師生。
d、立即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3、學校主管指揮搶救工作,協調有關單位和部門的搶救,向教育局主管及相關部門匯報,指揮以下部門工作:
(1)、責令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應活動。
(2)、由校長辦立即向上級衛生部門報告,報告時間距離發病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
(3)、負責保護好現場,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設備,保護好中毒現場和食品留樣,防止人為破壞現場,等候衛生執法部門處理。
(4)班主任負責協助醫生護理患病學生,如發現人數較多,治療護理在班級進行。中毒師生病情較重、人數較多時,應立即就近送醫院搶救或向120求援。
(5)、政教處負責做好師生工作,穩定學生情緒;負責家長的疏導工作;學校落實專人接受新聞部門采訪、應對社會質詢;協助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6)、教務處要深入各班級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向患者了解食物中毒的經過,可疑食品、中毒人數,并預測發展趨勢。
(7)、總務處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搶救機動車、藥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搶救中心必須品的供應。
(8)、食堂負責人要協助衛生部門作帶菌檢查和取證工作,按照衛生部門的要求如實有關材料和樣品。
七、事后處理
根據查明的事故原因,向上級和衛生部門遞交書面事故分析報告,對發生的事故做到“三不放過”,對所有食堂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引以為戒,并對造成中毒的責任人、當事人進行嚴肅處理,追究其責任。如故意破壞造成中毒事故,將當事人交司法機關處理,如因工作疏忽造成中毒事故,對當事人進行扣發工資、辭退或進行行政處分的處理。
市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7
為有效防范重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的發生,確保事故后的有效控制和及時處理,最大限度地減少國家與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報告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的暫行辦法》及防治環境污染的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發生在XX市轄區內由于違反環境保護法規的經濟、社會活動與行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自然保護區受到破壞,人體健康受到損害,社會經濟與人民財產受到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突發性事件。
二、防范重點
。ㄒ唬┨囟ɑ蛎舾袇^域;
(二)水源防護區內有污染隱患的單位;
。ㄈ┦褂谩Υ、運輸劇毒化學品、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險廢物的單位和場所;
。ㄋ模└黝愑蛶、加蚰站、液化氣站(庫)、石油天然氣井口;
(五)各單位的污水處理設施、高濃度污水、污泥儲存地及有毒有害廢物堆放場、點等。
三、事故的確定
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可分為水污染事故、大氣污染事故、噪聲與振動危害事故、固體廢棄物污染事故、農藥與污染事故、煤氣及天然氣污染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及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與自然保護區破壞事故等類型。
根據事故程度分為一般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較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重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特大環境污染與三十事故。
(一)一般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因環境污染或破壞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不含萬元)的。
。ǘ┹^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凡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為較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
1、因環境污染或破壞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不含5萬元)的;
2、因環境污染發生人員中毒的;
3、因環境污染弓i起廠群沖突的;
4、對環境造成危害的。
(三)重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重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
1、因環境污染或破壞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不含10萬元)的;
2、因環境污染發生人員明顯中毒、輻射傷害或可能導致傷殘后果的;
3、因環境污染發生人群中毒的;
4、因環境污染影響社會安定的;
5、對環境造成較大危害的;
6、捕殺、砍伐國家二類、三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的。
。ㄋ模┨卮蟓h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為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
1、因環境污染或破壞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0萬元以上的;
2、因環境污染發生人群明顯中毒或輻射傷害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人員中毒死亡的;
4、因環境污染使當地經濟、社會的正常活動受到嚴重影響;
5、對環境造成嚴重危害的;
6、捕殺、砍伐國家一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的。
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發生后,當地環境保護部門應當立即趕赴現場調查,并對事故的性質與危害作出恰當的認定。
凡屬一般或較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均由縣級(含縣級)以上環境保護部門確認,并報市環保局備案,由所在地區市縣政府負責組織處理;凡屬重大或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均由市級以上環境保護部門確認。
四、應急組織體系
(一)成立重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
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任指揮長,市政府聯系環保工作的副秘書長、市環保局局長、事故發生地區市縣長為副指揮長,市安監局、市經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衛生局、市農業局、市畜牧局、市水利局、市林業局等單位負責制人為成員。
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負責排險減害(救助)中的具體協調工作。同時,根據工作需要,按政府各部門工作職能分組開展特大事故排險減害救助工作。
1、綜合協調組:由市政府辦、市環保局、市安監局、事故發生地區市縣政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人組成,市政府辦負責人擔任組長。負責傳達貫徹指示,報告事故處理情況,嚴把宣傳報道關;協調有關單位分工負責排險減害救助工作,保證現場指揮與上級的通訊聯絡暢通,溝通指揮部與外界的聯系,完成交辦的其它工作。
2、專業排險減害救助組:由事故發生單位的行業主管部門、有關、公安局110指揮中心、市縣兩級專業救護隊負責人組成,行業主管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負責事故現場排險減害救助工作。
3、警戒維護組:由市公安局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負責設置警戒區域、維護現場秩序、疏通道路,組織危險區域人員撤離,動員圍觀群眾離開事故現場。
4、醫療救護組:由市衛生局、市縣兩級人民醫院、中醫院、職工醫院等單位負責人組成,市衛生局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負責開設現場救護所,對受傷、中毒人員實施救護,保證救治藥品和救護器材的供應。
5、后勤保障組:由市政府辦、市財政局、市交通局及通信部門負責人和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組成,市政府辦負責人任組長。負責整個事故處理工作中的有關人員、經費、交通工具、通訊聯絡等后勤保障工作的組織協調,迅速調集車輛運送現場急需物資、裝備、藥品等。
6、事故調查組:由市環保部門牽頭,各相關部門派員組成,組織或協助上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對已發生的重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進行調查取證工作,及時形成事故調查報告。
。ǘ┞氊煼止ぁ
1、市政府辦:協助指揮長、副指揮長做好事故上報、事故處理和安撫穩定工作。
2、市環保局:具體負責對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進行現場調查、分析認定,明確事故性質和危害程度,并按規定及時上報污染事故;負責防治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的技術儲備;負責組織、指導、協調有關人員對污染區域進行監測、化驗、消毒、洗消,最大限度地消除危害;負責監督檢查污染源單位的污染防治工作。
3、市安監局:具體負責并與相關部門配合進行重特大事故調查,并實施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行業重特大事故排險減害救助工作。
4、市經委:具體負責并與相關部門配合實施煤礦、建材、電力、流通行業、信息產業及經貿系統其它行業重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的排險減害救助工作。
5、市公安局:具體負責并與相關部門配合實施火災、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學危險品等重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的排險減害救助工作,指揮當地公安部門對其它重特大事故進行現場警戒、人員疏散、治安保衛、滅火、道路交通管制及對事故重大責任嫌疑人員實施監控等工作。
6、市交通局:具體負責與相關部門配合實施排險救助工作,負責排險救助人員、器材、物資的運輸工作,確保道路暢通。
7、市衛生局:具體負責并與相關部門配合實施醫療急救工作,并負責其它重特大事故處理中醫護人員、醫療設備、藥品的組織和醫療救護指揮、衛生防疫等工作,及時通報人員的搶救與中毒事故的控制情況。
8、市農業局、畜牧局、水利局、林業局具體負責與相關部門配合實施對農業、畜牧、水利(漁業)、林業污染與破壞事故的處理工作,其中市林業局、水利局具體負責并與相關部門配合實施捕殺和砍伐野生動植物的重特大環境破壞事故和處理工作。
9、市監察局:具體負責對重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進行責任調查與追究。
凡屬XX市轄區內所有機關、團體、駐軍和企、事業單位收到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處置小組發布的重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應急排險救援命令、信號后,應立即派出救援隊伍,調運救援設備、物資趕赴現場,實施排險救援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參加重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排險救援和傷員、中毒人員的醫療救護工作。
五、事故處理程序和措施
。ㄒ唬┲靥卮笫鹿实膱蟾。
XX市轄區內發生重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后,市內所有公民、企業法人和其他人員作為第一發現者應立即向12369環保舉報熱線或其單位負責人報告。環保部門值守熱線電話人員或其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按屬地管理原則,以最快捷的方式,將事故發生地點、時間、類型、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質、人員受害、經濟損失等有關情況。
向當地政府、主管部門、環保部門、公安機關、監察部門報告,由環保局部門核實后向同級政府報告,本級政府、環保部門分別向上級政府、環保部門報告,其它部門在與環保部門核實后再按系統按程序上報。各區市縣在事故發生后除電話速報外,應在3小時內以事故快報傳真向市政府辦、市環保局報告事故情況。由市政府按有關規定迅速報告市委和省委、省政府。
。ǘ┭杆匍_展排險減害救助工作。
發生重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事故所在地區市縣人民政府主要、分管、有關部門負責人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實施事故排險減害救助工作。
市政府分管和市級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在接到報告后,在事故涉及到人員安全、社會穩定、當地經濟和社會正;顒邮艿絿乐赜绊、對環境造成重大危害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必須及時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排險減害救助工作,防止事態擴大。
現場應處理必須堅持四條原則:
。1)控制污染源,盡快停止污染物的繼續排放;
(2)盡可能控制和縮小排放污染物的擴散、輻射蔓延的范圍,把事故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
(3)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避免人員傷亡,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
(4)應急處理要立足于徹底消除污染危害,避免遺留后患。
指揮部接到污染事故報告后,立即安排專業人員趕赴現場,對事故性質、危害程度作出初步判斷,迅速制定、實施排險減害救助。對有明確污染源的,責令立即停止排放污染源,其中屬于化學危險品類型的,可能危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并通知當地政府或街道、村級組織,做好防范工作,必要時,應疏散或組織群眾撤離。
在開展排險減害救助過程中,必須落實各項安全保護措施,防止在排險減害救助過程中發生其它意外傷亡事故。
(三)善后處理。
環境污染事故控制住后,指揮部要做好人員搶救及安撫、設施恢復等工作;對互不干涉污染事故的基本情況進行定性和定量描述,對整個事故進行評估;對相關資料進行匯編,包括決策記錄、信息分析;進行工作(或檢討)。
(四)做好情況通報工作。
市、縣兩級政府辦公室、環保局要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工作,經政府審查同意后迅速將事故按分類管理程序逐級上報,及時將上級的指示傳達到基層。
六、應急處置專業隊伍的建設和培訓
應急處置專業排險減害救助組加強專業隊伍的建設,達到國家對應急處理的有關標準。各專業隊伍也應做到每年演習1次,增強現場應急處置的能力。
七、嚴格責任追究
對發生重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的單位,由環保部門按照《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實施處罰。有下列行為的,監察部門及司法機關應按照有關規定,追究政府有關、部門負責人和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的行政和法律責任,情節惡劣、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在規定時間內上報,并未說明原因的;
(二)故意拖延報告時間的;
。ㄈ┕室怆[瞞不報、謊報的;
(四)因醫療機構拒絕搶救或搶救不及時,導致人員死亡的;
。ㄎ澹┚懿粓绦谢蚬室馔涎优烹U減害救助指示、命令的;
(六)因搶險不力,措施不當,推諉扯皮,擴大事故危害的;
。ㄆ撸┡烹U救助中造成其他重大損失的社會影響的`。
市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8
一、適用范圍
暴雨天氣,校園積水,影響正常的教育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的情況下。
二、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暴雨天氣校園積水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由校長統一組織,統一指揮、協調作戰,共同完成應急工作任務。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各班班主任當天值日教師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xx人員兼任辦公室主任。
三、應急措施
。ㄒ唬┮话闱闆r(暴雨天氣還能維持教育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
1、當天值日教師堅守崗位,加強管理,維護學生活動秩序,值日領導加強巡視,及時處理偶發事件。
2、放學時段,領導小組成員全部到位,有效組織學生放學,維護學生放學秩序,確保學生安全放學。
3、學生中餐由食堂送到各樓層分發,學生打飯后到各自教室進餐。各班班主任協助樓層值日教師組織學生打飯;
xx人員協助食堂從業人員把飯菜送到各樓層。
(二)特殊情況(暴雨天氣不能維持教育學工作和生活秩序)
1、在第一時間內,由xx人員向xx人員匯報,再由xx人員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請示學生放假。
2、得到放假批準后,由xx人員通知各班班主任電話聯系學生家長,將每個學生交到家長手中接回。
3、所有領導小組成員到現場,維護放學秩序,有序組織學生放假,做好相關工作。
樓層蹲點領導到位:
一樓;
二樓;
三樓。
4、雨晴后,由xx人員組織人員清理校園衛生,進行校園殺菌消毒工作。
四、責任追究
在應急過程中,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對相關人員視其情節追究責任,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1、不服領導小組指揮,且遲遲不按要求執行的。
2、未到現場履行職責的。
3、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出現失誤的。
市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9
成立突發環境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導突發環境事故應急處置、救援工作。
。ㄒ唬╊I導小組組成人員
組長:校長
副組長:副校長、負責環保工作的總務處主任;
成員:校辦公室、總務處、政教處、校醫。
。ǘ┲饕氊
一、領導小組職責:
負責發布和解除應急命令和信息,統一協調做好污染事故應急處置的組織和技術設備,建立污染事故應急處置專家組,提供科學決策意見,減少污染對周圍環境的危害,保護飲用水源安全和生態安全;統一調度各校區應急救援工作;提供和解決處置應急事故所需的人員、設備、車輛物資等,匯報和通報事故有關情況,必要時向區、市及其它救援中心發出救援請求,組織現場取證調查,總結應急經驗教訓。
二、組長職責
負責批準啟動本預案,有權調動本校區一切力量,全面負責突出環境事故應急的組織和協調工作,負責召集各部門負責人研究應急處置方案,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明確職責,根據事故情況再分設現場工作組,指定負責人,組織指揮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三、副組長職責
協助組長負責現場應急處置的具體領導工作,組長不在時,全權負責現場應急的組織工作。
四、成員職責
校辦主任:協助各校區領導做好環境突發事故的救援處理、事故上報、對外發布信息和安撫、穩定等相關工作;
總務處主管:協調相關部門劃定警戒區域,控制事故現場;進行現場調查,向上級報告現場情況;協同相關部門分析原因,判明污染物,提出處置意見,防止污染擴大,對環境污染事故的性質,等級和危害做出恰當的認定;
校醫:負責組織實施中毒事故的搶救工作;負責事故的處理中醫護人員、醫療設備、藥品的組織和醫療救護工作,及時通報人員的搶救情況;
四、事故報警
發生環境污染或破壞事故或可能發展成為的災難突發事件,應及時向學校校長及校辦公室或有關單位報警。
一、撥警電話:辦公室:,校長:,巡警110,火警119,急救中心:999,120
二、報警的內容:環境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造成事故的校區名稱,報告人的姓名、職務;接受報告的時間,造成事故的原因及形成的危害后果。
三、進行受理登記
應急處理程序
。ㄒ唬┺k公室接到環境事故報告后,應立即親自或派人在最快的時間趕到事發現場進行確認;
(二)立即上報領導小組,并及時通知各成員單位盡快趕到現場;
。ㄈ┑浆F場后成立現場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故的狀態及危害程序做出相應的現場應急處理措施;
一、督促發生污染事故的人或其它組織立即采取減輕或消除污染或破壞的措施,防止危害進一步擴大;
二、及時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單位和個人,必要時疏散周圍群眾,避免人身死亡;
三、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責在現場應急領導小組的指揮下,各司其職、各盡所能,按事故類別組成不同的調查小組進行現場調查;
四、事故得到控制后,要盡快完成初步調查報告并按規定報送有關部門;
五、由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根據環境事故的全面調查情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形成確定賠償金額和進行行政處罰事故處理報告;
六、對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或損害事故,辦公室應及時向受到或可能受到事故危害或損害的有關地方人民政府通報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類型和造成的污染危害;
五、事故報告程序
一、凡屬一般或較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均由鎮環保局確認;
二、凡屬重大或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由市級以上環保部門確認;
三、重大或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的報告分為速報、確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三類;
。1)速報:從事故發生后起,48小時上報,速報可通過電話、電報,必要時應派人直接報告;速報的內容包括: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質,經濟損失數額、人員受害情況、捕殺和砍伐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的名稱和數量等初步情況;
。2)確報:在查清有關情況后立即上報,可通過電話或書面報告;在速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確切數據,事故發生的原因、過程及采取的應急措施等基本情況;
。3)處理結果報告:在事故處理完后立即上報,采用書面報告;在確報的基礎上,報告處理事故的措施、過程和后果,事故潛在或間接的危害社會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參加處理工作的有關部門和工作內容,出具有關危害與損失的證明文件等詳細情況;
六、法律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有關責任人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依照本預案規定履行事故報告職責,隱瞞、續報謊報的;
二、應急工作中玩忽職守或臨陣逃脫職守的;
三、應急工作中不聽從指揮的;
四、妨礙應急工作的;
五、應急措施處置嚴重失誤的;
六、在應急中,違反操作規程和制度,引起其他突發事故而造成其它危害的;
附則:
一、本預案由學校辦公室負責解釋
二、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市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10
為了保障公司職工健康地工作、生活,促進公司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范安全事故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相關法律法規,從公司實際出發,特制定本預案。
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1、報告程序:
。1)部門領導
(2)公司領導
(3)公安消防部門
2、報警程序:
。1)迅速組織有關人員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
。2)根據火勢如需報警立即就近用電話或手機報告消防中心(電話119)。
。3)在向公司領導匯報的同時,派出專門人員到顯眼位置或主要路口等待引導消防車輛進入現場。
3、組織實施:
(1)參加人員:在消防車到來之前,以辦公室內成員為主,其余人員(孕婦及行動不便者除外)均有義務參加撲救。
。2)消防車到來之后,辦公室人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3)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臉盆、鐵锨,水浸的棉被等。
。4)辦公室人員要迅速組織人員逃生,原則是“先救人,后救物”。
(5)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以便于工作,便于消防車輛駛入或操作。
4、撲救方法:
(1)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制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2)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濕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5、注意事項:
。1)火災第一發現人應查明原因,如是電源引起,應立即切斷電源。
。2)火災后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3)發生火災事故時,在向119消防指揮中心報警時,并立即報告公司領導。
。4)辦公室人員迅速疏散公司職工,撤離到安全區域。
。5)積極配合消防人員滅火。
。6)在進行滅火的同時,應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火勢蔓延。
二、被盜案件應急預案
1、報警程序:
及時將情況報告部門領導,經領導同意后向公安機關報案。
2、處置措施:
(1)接報后,部門領導迅速趕到現場,同時向公司領導報告。
。2)接報后,行政部人員迅速趕到現場,安排人員保護現場,了解被盜物品的名稱和數量,并做好登記。
(3)根據被盜物品的數量和價值,經請示后向公安機關報案。
(4)積極協助公安人員勘察現場,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
3、注意事項:
(1)此類案件一般內部掌握,知情者未經允許不得向外界宣揚。
(2)注意保護現場,以便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
。3)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響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生產秩序。
三、大型活動突發事件處置應急預案
1、報告程序:
(1)部門領導
(2)公司領導
2、處置措施
。1)公司任何人員在大型活動中,發現或確認建筑物或構筑物出現嚴重安全隱患、電器設備或其他物品爆炸、收到恐嚇電話、發現可疑物品、電線斷路起火、發生火災事件、活動特別擁擠且無序進行、人員傷亡、自然災害無法進行等,要在第一時間報告部門領導。由行政部請示公司領導后根據預案和實際情況現場發布停止或疏散命令。
。2)應急預案起用后,辦公室人員按照分工和職責要求,全面進入緊急工作狀態。
。3)如果公司職工出現傷情,立即組織人員送往醫院救治,情況緊急報警求助。
。4)立即確定疏散路線,并組織人員疏通所有安全通道,排除障礙,引導人員分流,確保人員安全疏散。
。5)阻止無關人員進入相關區域。
3、注意事項:
。1)行政部根據險情結束、隱患消除后宣布應急狀態的終止。
。2)原危險區域、事故發生點的警戒撤除與否,必須公司主要負責領導決定。
。3)應急預案終止后,辦公室應立即組織人員對事故的發生原因作出調查,并就事故原因、事故過程、經濟損失、經驗教訓等作出書面報告。
四、房屋倒塌事故應急預案
1、報告程序:
。1)部門領導
。2)公司領導
2、處置措施
。1)發現房屋倒塌,第一知情人立即報告部門領導,請示公司領導后組織人員立即趕赴現場搶救受傷人員。
。2)疏散圍觀人員,各部門負責人立即集合各部門員工點名清人數,發現有缺席人員要逐一將缺席人員的去向了解核實清楚。
(3)公司立即報告當地政府、監管主管部門。
(4)有傷亡人員,要立即撥打“120”請求救助。將受傷人員送到醫院進行救治、并隨即通知受傷人員的父母。
。5)保護好現場,為堪測現場、確定事故原因提供依據。
(6)安撫職工情緒,維護好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
3、注意事項
。1)一旦發生房屋倒塌事故,措施要果斷。穩定職工情緒,不能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2)如有媒體采訪,必須請示公司領導同意,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采訪,以避免報到失實。
五、緊急事態預案
1、“緊急事態”是指暴力、惡性傷害、嚴重毆打、恐怖襲擊等突發事件。
2、報告程序:
。1)部門領導
(2)公司領導
。3)根據需要由主要部門領導確定向相關部門報告。
3、處置措施
。1)公司一旦發生緊急事態,必須在第一時間報告部門領導,部門領導根據情況決定是否撥打110報警電話或撥打120救護電話。
(2)控制事態發展。
。3)救護救治公司職工。
(4)配合公安干警制止不法分子,直至抓獲。
。5)保護現場,保存物證。
(6)協助有關部門調查、了解事態發生的真實情況。
(7)總結經驗教訓和書面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情況。
六、外來人安全管理預案
1、報告程序:
(1)部門領導
。2)行政部
2、處置措施
。1)公司每一位職工都有權利和義務,依法、規范對到公司的外來人員嚴格盤查登記,防止有不良意圖者進入公司。
(2)全體職工遇到陌生人或可疑人員應上前詢問,做到防微杜漸。
(3)出現外來人員肇事時,職工應盡可能地穩住肇事人的情緒,機智冷靜地確保公司其他職工和自己的安全,同時設法通知辦公室主任。
。4)行政部根據情況機智、冷靜、果斷處置或撥打110報警。
。5)行政部在到達出事現場后應立即參與解決問題。
。6)在警方到達后,公司職工應積極配合警方解決問題。
市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11
今年以來在縣委、縣政府和市環保局的正確領導下,我局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應急管理工作的決策部署,緊緊圍繞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以積極應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進一步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完善環境應急管理工作機制,加強環境隱患排查整治和環境矛盾糾紛的調處化解工作為重點,有效保障了我縣環境安全和社會穩定,F將全年開展環境應急管理工作情況總結匯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20xx年我縣未發生突發環境事件和因環境污染引發的群體相關事件,環境信訪總量繼續維持下降趨勢,全縣共受理各類信訪29件,比20xx年有所下降,信訪件100%按時進行了調處并及時回復,回復反饋率100%,信訪人滿意率達95%以上。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強領導,強化責任落實
我局高度重視環境應急管理工作,指定專人負責對全縣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送,確保信息報送及時、準確。成立了單位重要領導任組長,各股室負責人為成員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認真研究部署了20xx年應急工作,報請政府批轉下發了20xx年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督促企業分別研究了符合各自實際的應急預案,全面提升了全縣環境應急管理工作。
(二)強化監管,深入推進應急管理
進一步加強應急能力建設,不斷深化環境應急管理工作。一是加大監管力度,定期不定期地開展現場檢查,對企業環保設施運行情況和污染物排污情況進行動態檢查,確保企業污染物達標排放。二是指導督促企業完善應急預案,提高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加強應急物資儲備,積極開展針對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應急演練,提升應急處置能力。三是指導企業實時開展環境安全風險討論、評估,幫助企業分析判斷所面臨的環境隱患威脅,采取針對性的安全防護措施,做到重點防護,有效提升環境應急管理的效果和效率。四是加強部門聯動,與相關部門做好溝通,有效提升應急隊伍組織協調、密切配合、協同作戰、應急處置的能力。五是強化應急意識,加強內部應急制度建設?h環保局和各企業都建立完善了應急管理的有關規章和制度,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建立健全應急響應機構,推進應急管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六是組織開展了環境突發事件的環境應急演練,增強了企業應對突發環境的能力,提高了我局在解決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指揮能力。
(三)加強排查,全面整治安全隱患
按照省廳、市局有關開展環境隱患排查整治文件的要求,結合工作實際,認真開展了“鴛解兩庫環境監督”、“ 重金屬環境污染隱患排查整治”、“飲用水源保護專項檢查”、“兩考期間噪聲專項整治”、“環境風險和化學品檢查”等環境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出動執法人員200余人次,檢查企業54余家次,重點對位于居民集中區、飲用水源保護區周邊的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以及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運輸、銷售使用等環節事故隱患防范情況進行了細致的督查。指導企業進一步完善了環境應急預案,配備足量的應急物資,提高了應急工作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四)加強信訪,切實解決環境糾紛
加強“12369”環境信訪熱線建設,配備信訪受理專用手機,實行“12369環保熱線”24小時接聽;建立完善信訪工作領導批辦和限期反饋、信訪接待日、信訪終結等制度,熱情受理、積極調處各類環境投訴;對重復訪,群體性上訪設立領導包案制度,責任到人;對群眾反映強烈、影響社會穩定的突出問題以及處理難度大、案情復雜的信訪積案,實行掛牌督辦;按照“分解任務、明確責任、注重效果、落實穩控”的工作要求,采取疏導、勸導、思想教育等方式,理順群眾情緒,緩解社會矛盾,努力把矛盾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之中,有效地遏制了越級信訪、重復信訪和集體上訪事件的發生,并使環境信訪數量不斷下降。
20xx年雖然我局在突發環境事件的防范和處置上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上級對環境應急管理工作的要求,還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應急培訓工作有待進一步加強。個別企業負責人環境安全應急意識仍然比較淡薄,對應急工作認識不到位,對環境安全應急工作存在應付心理,缺乏針對性的環境應急知識培訓。二是應急措施有待進一步落實。部分企業應急池、應急閥門等環境應急設施未落實專人進行管理;個別企業應急管理制度不完善、應急預案責任落實不到位、應急物資儲備不完備、應急演練針對性不強。這些都需要我們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進和完善。
三、下階段工作打算
明年,我縣將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環境應急管理工作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提高環境應急管理工作水平,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一是加強環境應急管理體系建設。完善環境隱患排查整治制度,建立健全環境應急預案體系,完善環境應急管理信息系統,建立重點企業、重點區域、重點鄉鎮環境應急管理體系和應急隊伍;完善突發環境污染事件區域聯動機制,積極預防和處置跨界環境污染糾紛,進一步提高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處置能力。
二是抓好企業應急工作的落實。組織企業開展應急預案編訂工作,指導企業制訂科學、適用的應急處置預案;督促企業完善應急設施、應急物資儲備。深化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試點工作。指導企業實施開展環境安全風險評估,掌握企業環境的風險識別并組織企業適時開展應急增強應急隊伍的實戰能力演練。
三是加強環境應急工作的保障機制。積極開展應急管理檢查,對部門、各企業的應急預案、應急設施、應急物資儲備情況進行督查,對發現問題及時落實整改。加強應急人員的學習、培訓,提高理論水平、業務素質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市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1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進一步建立健全霍山縣人民政府突發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以下簡稱“霍山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機制,有效預防和減少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快速、科學地進行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對人民生命、財產的危害和社會影響,確保環境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全縣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安徽省環境保護條例》、《安徽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六安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本縣行政區域內因人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
。1)由危險化學品泄漏、廢水事故、固體廢物(含危險廢物)事故、水體富營養化等事件引發的水環境污染事件,包括生物性和化學性污染造成的污染飲用水源事件,可能損害人體健康甚至危及生命,以及因自然災害和人為投毒而造成的污染飲用水源的事件。
。2)由危險化學品燃燒(或爆炸)、工礦企業廢氣事故、大型建筑工地揚塵等事件引發的大氣環境污染事件;
。3)由危險化學品泄漏、廢水事故、固體廢物(含危險廢物)事故、自然災害等事件引發的土壤污染事件;
(4)因自然災害造成的環境污染或生態破壞事件;
。5)放射源因管理不當、遺失或被盜等原因造成環境污染或危害人群健康的事件。
1.4預案體系
構建霍山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包括:
。1)各有關部門負責制定本系統的相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報縣應急局備案。
。2)企事業單位制定本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存在環境風險源的重點單位,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單位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報縣生態環境分局和有關類別環境事件專業主管部門備案。重點單位名單由縣生態環境局確定并實施動態管理。對霍山縣范圍內可能發生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新建項目,在環評階段應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報縣生態環境分局審核備案。
1.5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宣傳普及環境污染防治知識,提高公眾防護意識,加強日常監測,發現環境污染事件,及時采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向相關部門報告。
。2)屬地負責。發生突發事件由霍山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各鄉鎮及縣經濟開發區對本行政區域內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負責;涉及兩個以上鄉鎮的,由縣生態環境分局負責。
。3)分級控制。根據突發環境事件危害情況,將突發環境事件分為四個等級進行預警,并實施分級控制。突發環境事件時,啟動相應級別的處置方案。
。4)快速反應。建立預警和環境應急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財力、物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證發現、報告、處理、善后等環節緊密銜接,一旦出現突發環境事件,快速啟動應急預案。
。5)有效應對。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種類,環境危險源理化性質,可能產生的危害后果迅速采取相應對策,及時準確處置突發環境事件。
。6)依法管理。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預警機制、應急響應、善后工作等實行依法管理。對違法行為,依法追究相應責任。
1.6事件分級
按照突發事件的嚴重性和緊急程度,將突發環境事件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預警信號依次為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突發環境事件分級標準詳見附件1。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應急組織機構
建立健全霍山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組織體系,明確各應急組織機構職責;羯娇h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簡稱“應急指揮部”)是在霍山縣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專門負責應急處置突發環境事件工作的領導機構,為非常設機構,事件發生時自動成立。
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由縣人民政府分管副縣長擔任,副指揮長由縣政府辦聯系副主任、縣生態環境分局局長擔任,下設霍山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辦公室,霍山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辦公室主任由縣生態環境分局局長兼任,副主任由縣生態環境分局分管副局長兼任。
應急指揮部下設綜合協調組、應急處置組、應急監測組、醫學救援組、警戒疏散組、后勤保障組、輿論宣傳組、社會維穩組及專家技術組等共9個應急工作組。
2.2應急組織機構成員
霍山縣應急組織機構成員以縣直相關職能部門為主,應急組織機構成員單位及主要職責詳見附件2。
2.3職責
。1)應急指揮部職責
指揮長:縣政府分管副縣長
副指揮長:縣政府辦聯系副主任、縣生態環境分局局長
應急指揮部貫徹執行中央和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關于環境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的方針、政策,認真落實國務院、省、市、縣有關環境污染應急工作指示和要求,并具備以下職責:
①建立和完善環境應急預警機制,組織編制和修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诓渴鹑h環境應急工作的公眾宣傳和教育,統一發布環境預警信息,指導突發環境事件應急信息的發布;
、圬撠熓鹿蕬钡娜粘蕚鋮f調工作,監督檢查各相關部門事故應急的準備工作落實情況。
④根據報警信息和現場情況初步判斷環境事件等級,決定啟動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負責指揮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
⑤負責事故應急行動期間發布命令、批示,負責應急救援行動的總體協調。
、薨凑沼嘘P規定和程序向縣人民政府和六安市生態環境局報告有關突發環境事件以及應急處理情況。
、咄话l環境事件影響范圍跨鄉鎮行政區的,應急指揮部負責與受影響區域的鄉鎮人民政府溝通協調,對接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2)應急辦公室職責
主任:縣生態環境分局局長
副主任:縣生態環境分局分管副局長
應急辦公室設在縣生態環境分局,主要負責應急指揮部日常工作;檢查、落實應急物資、器材和裝備的儲備,并監督日常管理工作;了解掌握全縣環境污染源的種類、性質、規模、分布及流向情況,匯總風險源分布及環境保護目標分布情況,建立環境事件應急響應系統;負責接受突發環境事件報警信息及環境事件信息的報告、傳遞;有計劃的組織實施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培訓、演練,并向企業、居民提供本單位有關危險物質的特性、應急救援知識的宣傳資料。
。3)應急救援小組職責
根據突發事故應急響應與處置工作的需要,設立9個應急救援響應小組,分別是綜合協調組、應急處置組、應急監測組、醫學救援組、警戒疏散組、后勤保障組、輿論宣傳組、社會維穩組及專家技術組。各小組在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根據事故性質、嚴重程度、應急響應與處置要求,履行相應的職責。各組成員單位及職責分別如下:
綜合協調組組長單位:縣應急局
成員單位:縣生態環境分局及其相關單位
主要職責:對有關情況進行匯總、分析和報告,及時傳達縣委、縣政府關于突發環境事件的指示和領導批示,做好組織協調工作,協調調配救援人員、物資、設備器材等;聯絡各應急小組并根據應急指揮長或副指揮長命令,迅速及時地聯絡救援力量。
應急處置組組長單位:縣生態環境分局
成員單位:縣紀委監委、縣公安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縣交運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水務局、縣應急局、縣市監局、縣林業局、縣城管局、縣氣象局、縣消防大隊、縣人武部、武警中隊、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或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主要職責:對引發環境事件原因進行調查和對事故責任的認定,制定處置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等。
應急監測組組長單位:縣生態環境分局
成員單位: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水務局、縣衛健委、佛子嶺水庫管理處、縣氣象局、縣清源供水公司。
主要職責:組織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及時向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報告環境事件的應急監測結果等情況。
醫學救援組組長單位:縣衛健委
成員單位:縣民政局、縣交警大隊、霍山縣醫院、霍山縣中醫院、縣醫保局、縣疾控中心和鄉鎮衛生院。
主要職責:組織有關醫療機構對傷員實施救治,對現場進行防疫處理等。
警戒疏散組組長單位:縣公安局、屬地鄉鎮人民政府
成員單位:縣教育局、縣交運局、縣消防大隊、縣人武部、武警中隊。
主要職責:迅速對事件災難現場及周邊地區和道路進行警戒、實行交通管制,維護事故災難現場交通秩序,保障道路暢通;負責事故災難現場群眾的防護指導,引導群眾有序撤離到安全區域,組織好特殊人群(如學生)的疏散安置,維護安全區域內的穩定和治安等。
后勤保障組組長單位:縣財政局
成員單位:縣應急局、縣住建局、縣水務局、縣城管局、應急通信及供水、供電、供氣等部門
主要職責:落實應急物資、應急通信、交通運輸、供電、供水、供氣生活方面的保障措施。
輿論宣傳組組長單位:縣委宣傳部
成員單位:縣網信辦、縣融媒體中心(縣廣播電視臺)
主要職責:統一組織有關新聞單位及時報道應急處置工作情況,做好輿論引導工作等。
社會維穩組組長單位:縣委政法
成員單位:縣公安局、縣司法局、縣信訪局
主要職責:負責對傷亡人員家屬的接待、安撫和慰問工作,做好群眾的思想穩定工作,維護社會穩定,消除不穩定因素等。
專家技術組組長單位:縣生態環境分局
成員:有關專家
主要職責:組織有關專家為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決策咨詢等。
(4)成員單位職責。各成員單位要同時按照本預案規定的職責分工,做好突發環境事件預測、預警、報警、處置、終止、善后等環境的相應應急處置工作。各成員單位職責詳見附件2。
3預防預警機制
3.1信息監測
霍山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組織機構中各小組相關成員單位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開展對霍山縣內環境信息、自然災害預警信息、常規環境監測數據的綜合分析、風險評估工作,包括對發生在縣外、有可能對我縣造成環境影響事件信息的收集與傳報。
有關部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工作:
。1)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工作由縣生態環境分局總體負責,縣應急管理局、縣消防大隊負責協助處理涉及危險化學品(含劇毒品)相關信息;
(2)林地等生態環境破壞事件的信息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工作由縣林業局負責,縣農業農村局協助做好農業生態環境破壞事件的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3.2預防工作
有關類別環境事件主管部門負責對全縣各自類別存在環境污染風險的污染源和危險物的普查工作,掌握、篩選和確定對環境構成危害的重點污染源,對居民集中區、江河流域沿岸及水源地上游污染事故隱患企業提出相應的監管對策和意見,加強管轄區域范圍內重點潛在環境污染風險源的監督和管理工作。
開展對突發環境事件的預測、預警和風險評估管理及應急技術的科學研究,組織環保事故防范和處置的宣傳教育,建立第一時間獲取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的有關渠道。
3.3預警發布
(1)預警級別:按照突發環境事件的嚴重性和緊急程度,突發環境事件分為四個級別,即特別重大環境事件(Ⅰ級)、重大環境事件(Ⅱ級)、較大環境事件(Ⅲ級)和一般環境事件(Ⅳ級);預警級別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共四級預警,顏色依次為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
。2)預警發布程序:根據事件發生的嚴重程度,突發環境事件預警信息分為三個層次發布,根據事態的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預警級別可升級、降級或解除。預警發布程序為:
、僖话悖á艏、藍色)環境事件由縣人民政府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在本行政區域內發布;
②較大(Ⅲ級、黃色)環境事件由縣人民政府報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報安徽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在本行政區域內發布;
③重大(Ⅱ級、橙色)和特別重大(Ⅰ級、紅色)環境事件由縣人民政府報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報安徽省生態環境廳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后,由安徽省人民政府統一發布。
3.4預警行動
進入預警狀態后,縣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采取下列措施:
。1)發布預警公告;
。2)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3)轉移、撤離、疏散并妥善安置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
(4)指令各環境應急救援隊伍進入應急狀態,環境監測部門立即開展應急監測,隨時掌握并按規定報告事態進展情況;
(5)針對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為和活動;
(6)調集環境應急物資和設備,確保應急工作順利進行。
4應急處置
4.1先期處置
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得到核實后,在尚未確定突發環境事件級別之前,由事發單位負責先期處置。先期處置可采取如下應急措施:
(1)向社會發出避險警告,必要時實施緊急疏散;
(2)調配區域內的應急資源用于應急處置;
。3)盡快組織開展應急監測,標定污染物性質、濃度及可能的影響范圍;
。4)波及其他鄉鎮,要及時相互通報;波及鄰縣區的,及時報請市人民政府相互通報。
在采取以上措施的同時,應急指揮部盡快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等因素進行初步評估,并按照本預案有關規定及時報告。
4.2擴大應急處置措施
在采取先期應急處置措施基礎上,根據事發單位和縣生態環境分局報告情況,達到一般(Ⅳ級)突發環境事件級別的,由縣人民政府報市人民政府決定后啟動本預案,采取進一步措施進行處理?h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如下應急措施:
。1)抽調人員集中辦公;
(2)發布啟動相關應急預案的指令;
。3)盡快開展應急監測,標定污染物性質、濃度及可能影響的范圍;
(4)對事發區域做出具體行動指示,責成縣直有關部門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5)派出現場工作組和專家組。
(6)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級別和發展態勢,指揮長或副指揮長到現場指揮;
。7)向縣生態環境分局報告應急處置的相關情況,必要時由縣人民政府請求省、市級有關部門給予支持;
。8)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的有關指示或批示。
在采取先期處置措施的基礎上,達到較大(Ⅲ級)、重大(Ⅱ級)或特別重大(Ⅰ級)突發環境事件條件或事件已得到控制的,
縣人民政府在按照本預案進行處置的同時,逐級報請啟動或解除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
4.3應急處置措施
4.3.1突發水污染事件
。1)危險化學品泄漏、火災或爆炸。當發生危險化學品泄漏、火災或爆炸事件時,大量含有毒有害污染物排入水體,由應急處置組相關單位負責事故救援,采取向泄漏區投放吸附劑、中和劑、圍油索,投放沙袋圍堵消防廢液等措施進行應急處置;
警戒疏散組相關單位負責組織周圍居民、學生及教職工進行疏散并建立隔離區,及時清除路障,對事故發生地主要交通干線實行交通管制;
醫學救援組負責事故傷員、中毒人員的救治;
應急監測組對現場地表水、地下水進行取樣監測;
事故可能危及飲用水源地時,立即向上級政府部門報告,請求支援。以縣人民政府為主體組織實施應急處置工作,縣直各有關部門配合。
后勤保障組相關單位負責協調應急物資的供應。如泄漏區域飲用水安全受到威脅,由縣消防大隊協助縣水務局負責對影響區域內居民進行飲用水供應。
社會維穩組相關單位負責受災人員的安撫和維穩工作。
。2)廢水事故。由應急處置組負責事故救援,對排入城市污水管網的生產廢水,縣生態環境分局及時通報污水處理廠排放的生產廢水(或醫療廢水)類型、提出強化處理的建議措施,要求污水處理廠加強對進出廠水質監測頻率直至應急響應結束。
應急監測組對溢流現場及附近地下水、地表水進行取樣監測,根據水體受污染情況通知水務部門協調支流或下游水庫調節流量,及時通知河流下游區域注意人畜飲水安全。
后勤保障組相關單位負責協調應急物資的供應和受災人員的安撫、善后工作。如下游農村地區飲水安全受到威脅、由縣消防大隊協助縣水務局負責對影響區域內居民進行飲用水供應;霍山縣城區、各鄉鎮人民政府所在地集鎮則由縣消防大隊協助縣城管局、縣住建局負責對影響區域內居民進行飲用水供應。
當縣內污水處理廠突發設備故障或停電導致污水未經處理直接外排進入地表水體,可能引發跨區域污染的情況下,應急指揮部及時向六安市生態環境局報告,由市生態環境局向安徽省生態環境廳報告。
(3)固體廢物(含危險廢物)事故。由應急處置組負責事故救援,對撒落廢物進行打撈、收集和無害化處理;應急監測組負責對廢物撒落現場附近地下水、地表水進行取樣監測。
根據水體受污染情況通知水務部門協調支流或下游水庫調節流量,應急指揮部根據監測結果及污染蔓延趨勢,及時通知河流下游區域注意人畜飲水安全,如下游區域飲水安全受到威脅,由縣消防大隊協助縣水務局負責對影響區域內居民進行飲用水供應。
。4)水體富營養化。境內飲用水源地爆發水體富營養化事件時,應急指揮部根據事件嚴重程度及時發布暫停取水的命令。應急處置組立即開展事故處置工作并調配備用水源,應急監測組負責對飲用水源地水質進行監測,縣消防大隊、縣水務局協助藻類打撈以及滅藻劑、消毒劑的投放,霍山城區淠河段由縣消防大隊、縣城管局協助藻類打撈以及滅藻劑、消毒劑的投放。后勤保障組相關單位負責協調應急物資的供應和受災人員的安撫、善后工作。必要時上報六安市生態環境局,請求支援。
4.3.2突發大氣污染事件
。1)危險化學品燃燒(或爆炸)。當發生危險化學品火災或爆炸事件時,大量燃燒廢氣進入空氣中,由應急處置組相關單位負責事故救援,采取向火災或爆炸區噴灑水霧、稀酸或稀堿液進行緊急處理,防止危險物質揮發,同時在較低處投放沙袋圍堵消防廢液防止污染物進入水體。
警戒疏散組相關單位負責組織事發地周圍居民進行疏散并建立隔離區,及時清除路障,對事故發生地主要交通干線實行交通管制;
醫學救援組負責事故傷員、中毒人員的救治;
應急監測組對現場及下風向敏感保護目標進行布點監測,縣氣象局負責配合應急監測組對當時的天氣、氣象信息進行預測預報,參與污染物擴散趨勢的判斷;
應急指揮部根據應急監測組監測、預測結果,及時通知下風向可能受影響區域的鄉鎮人民政府,做好緊急疏散準備,并采取必要的身體防護措施。
。2)大型建筑工地揚塵。當大型建筑工地施工揚塵引發霧霾天氣時,由應急處置組相關單位負責事故救援,縣生態環境分局和消防大隊采用除霾車噴灑水霧消除霧霾,同時由縣住建局下令所有大型建筑工地暫時停工,必要時由縣氣象局實施人工影響天氣措施。
醫學救援組負責事故傷員、中毒人員的救治;
應急監測組對全縣范圍內及下風向的環境敏感目標進行布點監測,縣氣象局負責配合應急監測組,對當時的天氣、氣象信息進行預測預報,參與污染物擴散趨勢的判斷;
應急指揮部根據應急監測組監測、預測結果,及時通知下風向可能受影響區域的鄉鎮人民政府,做好緊急疏散準備,并采取必要的身體防護措施。
(3)工礦企業廢氣事故。當工礦企業廢氣事故排放時,企業應啟動本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向霍山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辦公室報告。
應急處置組相關單位負責事故救援;
醫學救援組負責事故傷員、中毒人員的救治;
應急監測組對事故發生地內及下風向的環境敏感目標進行布點監測,縣氣象局負責配合應急監測組,對當時的天氣、氣象信息進行預測預報,參與污染物擴散趨勢的判斷;
應急指揮部根據應急監測組監測、預測結果,及時通知下風向可能受影響區域的鄉鎮人民政府,做好緊急疏散準備,并采取必要的身體防護措施。
4.3.3土壤污染事件
(1)危險化學品泄漏。當發生危險化學品泄漏污染附近土壤時,由應急處置組相關單位負責事故應急救援,采取向泄漏區投放吸附劑或中和劑進行緊急處理,防止泄漏物質進一步擴散,縣農業農村局負責對受污染的農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
警戒疏散組相關單位負責在事發地建立隔離區,對事故發生地主要交通干線實行交通管制;
醫學救援組負責事故傷員、中毒人員的救治;
應急監測組對污染區域下層及周邊土壤進行布點采樣監測,初步判斷污染物擴散趨勢,劃定污染范圍;
應急處置組根據應急監測、預測結果,深挖被污染區域的土壤,將受污染土壤收集起來后進行無害化處置,深挖區域覆土回填,并進行綠化。
。2)廢水事故。當發生工業廢水事故排放污染附近土壤時,由應急處置組相關單位負責事故應急救援,及時切斷污染源,設法將廢水引流至附近污水管網,縣農業農村局負責對受污染的農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
警戒疏散組相關單位負責在事發地建立隔離區,對事故發生地主要交通干線實行交通管制;
醫學救援組負責事故傷員、中毒人員的救治;
應急監測組對污染區域下層及周邊土壤進行布點采樣監測,重點監測重金屬離子、氰化物等,初步判斷污染物擴散趨勢,劃定污染范圍;
應急處置組根據應急監測、預測結果,深挖被污染區域的土壤,將受污染土壤收集起來后進行無害化處置,深挖區域覆土回填,并進行綠化。
。3)固體廢物(含危險廢物)事故。當發生固體廢物事故排放污染附近土壤時,由應急處置組相關單位負責事故應急救援,及時切斷污染源、組織有關人員將廢物清運并無害化處理。
警戒疏散組負責在事發地建立隔離區,對事故發生地主要交通干線實行交通管制;
醫學救援組負責事故傷員、中毒人員的救治;
應急監測組對污染區域下層及周邊土壤進行布點采樣監測,重點監測重金屬離子、氰化物等,初步判斷污染物擴散趨勢,劃定污染范圍;
應急處置組根據應急監測、預測結果,深挖被污染區域的土壤,將受污染土壤收集起來后進行無害化處置,深挖區域覆土回填,并進行綠化。
4.3.4放射源泄漏污染事件
當發生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事故時,由縣生態環境分局負責組織協調事故救援,縣公安局負責放射源的追查,縣衛健委負責安排接觸、超劑量受照射人員的醫療救治。
4.4應急監測
4.4.1監測組織
由縣生態環境分局負責建立各部門、各行業、企業檢測系統組成的全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網絡,負責應急監測工作的總體協調安排。
霍山縣范圍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工作以霍山縣環境監測站為主導,逐步建立和完善監測聯動協調制度,整合監測資源,調動全社會的應急監測力量共同參與對環境污染的監測工作。
4.4.2監測方式
(1)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污染物的性質、擴散速度和事件發生地的氣象、地形特點,確定污染物擴散范圍。在此范圍內布設相應數量的監測點位。事件發生初期,根據事件發生地的監測能力和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按照從多從密的原則進行監測,同時應隨著污染物的擴散情況、監測結果的變化趨勢適當調整監測頻次和監測點位。
。2)根據監測結果,綜合分析突發環境事件污染變化趨勢,并通過專家咨詢和討論的方式,預測并報告突發環境事件的發展情況和污染物的變化情況,作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決策的依據。
4.5應急物資儲備
(1)專業應急物資儲備以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維護穩定為宗旨。通過建立健全應對突發事件的應急物資保障機制,確保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發生后應急物資準備充足,及時到位,有效防治和及時處理突發性重大污染事故,為處理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提供有效服務。
。2)專業應急物資儲備工作在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逐步形成規模適度、結構合理、管理科學、運行高效的應急物資儲備體系。當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時,統一調配,資源共享。
(3)全面建立分級負責的儲備制度,專業應急物資以霍山縣各部門實物儲備為主,調動社會各方面資源,委托企業儲備及要求相關企業保持一定量的商業儲備為輔。
4.6應急物資征用
。1)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服從應急征用決定,履行應急征用義務,配合應急征用措施。
(2)應對突發事件應急征用物資、場所工作,堅持統一領導、統籌計劃、就近征用、便于調運、保證質量、均衡負擔、合理補償的原則。
。3)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征用單位應當及時返還被應急征用物資、場所。被應急征用物資、場所毀損的,能夠恢復原狀的恢復原狀,不能恢復原狀的,按照毀損程度經相關部門鑒定認證后給付相應的補償金;被征用物資、場所滅失的,按照被征用時的市場價格給付相應的補償金;征用物資、場所造成被征用單位停產停業的,補償停產停業期間必要的經常性費用開支。
5應急響應
5.1應急響應程序
。1)環境事件發生后,縣生態環境分局和責任單位立即將事件情況報告霍山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辦公室,同時開展先期處置工作,啟動企業級別環境應急預案;
。2)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辦公室對接報信息及時研判后,向縣人民政府提出啟動預案的建議;
。3)根據縣人民政府的決定,啟動霍山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4)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立即通知應急工作組相關成員單位及人員趕赴現場,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調配所需應急資源;
。5)現場應急指揮部組織協調各工作組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6)如事態無法得到有效控制,由現場應急指揮部向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辦請求實施擴大應急;
。7)應急處置結束后,轉入后期處置工作階段。
5.2分級響應機制
發生環境事件,按照屬地管理、分級響應的原則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進行處置。上級預案的啟動在下級預案先行啟動響應的狀態基礎上進行,上級預案啟動后,下級預案處于啟動狀態。
一般(Ⅳ級)環境事件:由縣人民政府負責第一響應,啟動本級預案實施處置;
較大(Ⅲ級)環境事件:啟動本級預案的同時,及時報告市級及以上生態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請求啟動市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由市人民政府啟動市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響應;
重大(Ⅱ級)環境事件:啟動本預案的同時,及時報告市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由市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省級生態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請求啟動省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由安徽省人民政府啟動《安徽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響應;
特大(Ⅰ級)環境事件:啟動本預案的同時,及時報告市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由市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省級生態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請求啟動省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由安徽省人民政府啟動《安徽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徽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響應。
5.3信息報送與處理
5.3.1突發環境事件報告時限和程序
。1)報告時限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在發現或者得知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后,立即進行核實,并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和類別做出初步認定。
對初步認定為一般(IV級)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第一時間向縣人民政府和市生態環境局報告,對初步認定為較大(III級)、重大(II級)或者特別重大(I級)突發環境事件的,在第一時間通過電話向市人民政府、市生態環境局報告,經核實后再書面報告市人民政府和六安市生態環境局。
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過程中事件級別發生變化的,按照變化后的級別報告信息。緊急情況下,可以越級上報。
(2)報告程序
發生下列一時無法判明等級的突發環境事件,縣生態環境分局按照重大(II級)或者特別重大(I級)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程序上報:
、賹︼嬘盟幢Wo區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響的;
、谏婕熬用窬劬訁^、學校、醫院等敏感區域和敏感人群的;
③涉及重金屬或者類金屬污染的;
④因環境污染引發群體性的事件,或者社會影響較大的;
、菘h生態環境分局認為有必要報告的其他突發環境事件。
。3)特殊情況下的信息報告
縣生態環境分局在接到下列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后,須同時通報有關部門:
①轄區內飲用水源發生水污染事故時,需向各自來水公司通報,由霍山縣人民政府負責實施應急處置工作,霍山縣各部門配合。
、诃h境事件的傷亡、失蹤、被困人員中有港澳臺人員或外國人,或者事件可能影響到境外,須通報涉外部門、港澳臺事務管理機構。
5.3.2突發環境事故報告方式與內容
。1)突發環境事故的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三類。初報即在發現或者得知突發環境事件后首次上報;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事件發展情況后隨時上報;處理結果報告在突發環境事件處理完畢后上報。
初報可用電話直接報告,主要內容包括:環境事故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質、人員受害情況、事件潛在的危害程度、轉化方式趨向等初步情況,并提供可能受到突發環境事件影響的環境敏感點的分布示意圖。
續報可通過網絡或書面報告,在初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確切數據,事件發生的原因、過程、進展情況及采取的應急措施等基本情況。
處理結果報告采用書面報告,處理結果報告是在初報和續報的基礎上,報告處理事件的措施、過程和結果,事件潛在或間接的危害以及損失、社會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參加處理工作的有關部門和工作內容。
。2)事故報告內容。事件發生后,應急指揮部立即向上級部門報告事件情況,并在24小時內填寫事件緊急報告,內容包括:
、偈录l生的時間、地點、排放污染物類型、數量及潛在危害程度;
②造成污染事件的單位(人為因素引起時)類型、經營規模;
③事件的簡要經過、遇險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④事件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⑤事件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圖;
、扌枰嘘P部門單位協助事件搶險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⑦事件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5.4指揮和協調
5.4.1指揮和協調機制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根據需要成立霍山縣現場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
應急指揮部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情況,通知有關部門,通報事發地相鄰鄉鎮政府。各應急機構接到應急指揮部的指令后,立即派出有關人員和應急救援隊伍趕赴事發現場,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按照預案和處置規程,相互協同,密切配合,共同實施環境應急處置行動,F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前,各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必須在應急指揮部的協調指揮下,迅速實施先期處置,果斷控制或切斷污染源,全力控制事態,嚴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事件的發生。
應急狀態時,專家組迅速對事件信息進行分析、評估,提出應急處置方案和建議,供指揮部領導決策。根據事件進展情況和形勢動態,提出相應的對策和意見;對突發環境事件的危害范圍、發展趨勢做出科學預測;參與污染程度、危害范圍、事件等級的判定,為污染區域的隔離與解禁、人員撤離與返回等重大防護措施的決策提供技術依據;指導應急處置行動;指導對環境應急工作的評價,進行事件的中長期環境影響評估。
突發環境事件的有關責任單位及時主動向應急指揮部提供與應急救援有關的基礎資料;生態環境、水務等有關部門應提供事件發生前的有關監管檢查資料,供研究救援和處置方案時參考。
5.4.2指揮協調主要內容
。1)提出現場應急行動原則要求;
。2)派出有關專家和人員參與現場應急救援辦公室的應急指揮工作;
(3)協調各級、各專業應急力量實施應急支援行動;
。4)協調受威脅的周邊地區危險源的監控工作;
(5)協調建立現場警戒區和交通管制區域,確定重點防護區域;
。6)根據現場監測結果,確定被轉移、疏散群眾返回時間;
(7)及時向縣人民政府和六安市生態環境局報告應急行動的進展情況。
5.5信息發布
應急指揮部按照規定職責,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由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簽署意見后按程序上報和發布。在縣人民政府的組織、協調下,承擔突發環境事件處置的責任單位指派專人負責新聞報道工作,并負責起草新聞發布稿和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情況公告,經指揮長簽署意見后,及時、準確報道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5.6應急終止
5.6.1解除應急的條件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的解除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突發環境事件現場得到控制,事件條件已經消除;
(2)污染源的泄漏或釋放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
。3)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危害已消除,無繼發的可能性;
(4)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經沒有繼續進行的必要;
。5)已經采取必要防護措施,能夠防止公眾再次受到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長期影響趨于合理且盡量低的水平。
5.6.2應急解除的程序
。1)應急指揮部確認解除時機,或事件責任單位提出,經應急指揮部批準;
(2)應急工作指揮部下達應急解除命令;
。3)應急狀態解除后,繼續進行環境監測和評價工作,直至其他補救措施無須繼續進行為止。
6善后工作
6.1善后處置
。1)在突發環境事件終止后,縣生態環境分局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對影響范圍和損害程度進行評估,并提出補償和對遭受污染的生態環境進行恢復的建議。
(2)建立突發環境事件社會保險機制,對應急工作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赡芤瓠h境污染的企業事業單位,要合理引導辦理相關責任險或其他險種。
6.2社會救助
(1)政府救助實行歸口管理、統一組織、動態實施的原則。有關部門進行調查核實,及時向縣人民政府提交相關報告,經縣人民政府批準后,適時啟動救助機制,統一組織實施救助相關工作。司法部門應適時啟動相關機制,依法提供法律援助。
(2)縣民政局負責救災捐贈活動,捐贈款物由縣民政局管理,由紀檢監察等部門實施監督,由審計部門依法進行審計。
6.3后果評估
由應急響應主體單位負責對災害情況進行分析評估,對處置的經驗和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總結。
7應急保障
7.1通信保障
應急指揮部要建立和完善環境安全應急指揮系統、環境應急處置聯動系統和環境安全科學預警系統,配備必要的通信器材,確保聯絡暢通。
7.2裝備保障
縣生態環境分局及相關部門要建立現場救援和搶險裝備電子臺賬,電子臺賬應當載明現場救援和搶險裝備類型、數量、性能、存放位置等。在積極發揮現有檢驗、鑒定、監測力量的基礎上,加強重要污染物、危險化學品和放射性元素、危險廢物檢驗、鑒定和監測裝備建設,特別是要加強快速、現場檢驗監測設備的配置。要增加應急處置、快速機動和自身防護裝備、物資的儲備,確定人員負責對裝備進行日常管理和維護保養,及時更新、補充,使之經常處于良好狀態。要不斷提高應急監測和動態監控的能力,保證在發生環境事件時能有效防范對環境的污染和擴散。
7.3隊伍保障
縣生態環境分局要加強環境應急隊伍的建設,提高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素質和能力。培訓一支常備不懈,熟悉環境應急知識,充分掌握各類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措施的預備應急力量。要對全縣企業的環境應急救援隊伍進行組織和培訓,形成縣生態環境分局和相關企業組成的環境保護應急網絡,保證在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能迅速參與并完成搶救、排險、消毒、監測等現場處置工作。
7.4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公安等部門要根據自身職責,做好交通運輸和運輸秩序的保障工作,及時對事件發生地的現場實施交通管制,并根據應急工作的需要開辟快速運輸通道,確保人員疏散和物資輸送以及現場處置人員快速抵達的需要。
7.5資金保障
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需要,提出項目支持預算,按程序審批后執行。各項捐助資金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由縣應急指揮部統一掌握、集中安排使用。
7.6技術保障
應急指揮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有關科研單位和專業技術人員,開展突發環境事件的預防、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以及先進技術裝備等方面的科技研究工作,為應對突發環境事件提供技術保障。
8監督管理
8.1預案演練
各應急響應主體單位要根據職責范圍編制對應方案,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工作,每年開展一次以上。
8.2宣傳和培訓
縣生態環境分局要加強環境保護科普宣傳教育工作,向公眾普及環境污染事件預防常識,以及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緊急避險和自救互救等方面的知識,提高公眾的防范能力。加強對環境污染事件專業技術人員的日常培訓和管理,培養一批訓練有素的環境應急處置、檢驗、監測等專業人才。
8.3獎勵和責任
縣人民政府對在處置突發環境事件中,組織嚴密,指揮得當,有力搶險,出色完成者;在危險關頭,保護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搶救群眾有功者;及時準確報送重大事件預測信息和動態信息,為事件處置贏得時間,成效顯著者;為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獻計獻策,措施得當,成效顯著者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在突發環境污染事故中玩忽職守,遲報、漏報、瞞報、誤報事件情況,延誤處置的;在處置突發公共事件中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在緊要關頭臨陣脫逃的;挪用、盜用、貪污搶險救災款項和物資的;阻礙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其他危害應急救援工作的由所在單位或上級機關依據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4事故調查
發生突發環境事件后,除按照上級管理部門要求配合進行事故調查外,應急指揮部自身應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事故調查處理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客觀、公正、準確、及時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質和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防范措施和事故責任處理意見。事故調查和處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9附則
9.1名詞術語
環境事件:是指由于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經濟、社會活動與行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人體健康受到危害,社會經濟與人民財產受到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突發性事件。
突發環境事件: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和對全國或者某一地區的經濟社會穩定、政治安定構成重大威脅和損害,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環境事件。
環境應急:針對可能或已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動,以避免事件發生或減輕事件后果的狀態,也稱為緊急狀態;同時也泛指立即采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動。
應急監測:環境應急情況下,為發現和查明環境污染情況和污染范圍而進行的環境監測。包括定點監測和動態監測。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9.2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縣生態環境分局牽頭制定,報霍山縣人民政府批準,由霍山縣人民政府印發實施。
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或者應急過程中發現存在的問題和出現新的情況,縣生態環境分局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報霍山縣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9.3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縣生態環境分局負責解釋。
9.4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經評審、修改并報上一級生態環境保護部門備案,經指揮長批準簽發后實施。
市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13
元旦和春節將至,根據安徽省通信管理局《關于做好x年元旦春節期間電信網絡安全運行工作的通知》(通信傳字58號),為提高用戶感知,以響應“正德厚生,臻于至善”的企業核心價值觀,特成立潛山移動應急通信保障小組,以保證網絡正常運行,網絡質量優良,網絡性能良好。
一、組織機構:
組長:
成員:
二、各部門職責
領導小組:負責網絡指揮和調度,全權負責通信保障
通信保障組:受元旦春節應急通信保障領導小組的領導,落實上級部門通信保障的要求,負責元旦春節期間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復應急工作。通信保障組下設基站、發電、線路、集客、有線寬帶、綜合覆蓋6個保障小組,其中陳雯、鄭經超負責基站和發電保障,羅本旵、余良友負責線路保障,汪奇、陳林負責集客保障,方成、徐禮彬負責有線寬帶保障,羅本旵、陳玖負責綜合覆蓋保障。
三、預防和預警機制
。ㄒ唬╊A防機制
加強對各項基礎網絡設施的安全防護工作和應急處置準備工作的監督檢查,保障通信網絡的安全暢通。加強對核心網元、重要通信基站及電源、鐵塔、天線等配套設施的巡檢,對中心局房進行安全檢查并及時排查整改安全隱患。
(二)預警機制
建立預警監測機制,加強通信保障預警的監測收集工作。預警信息分為外部預警信息和內部預警信息兩類。外部預警信息指行業外突發的可能需要通信保障或可能對通信網產生重大影響的事件警報。內部預警信息指行業內通信網上的事故征兆或部分通信網突發事故對其他通信網造成重大影響的事件警報。與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建立有效的信息溝通渠道,對網絡日常運行狀態實時監測分析,及時發現預警信息。
四、應急響應
。ㄒ唬┬畔⑸蠄蠛吞幚
突發事件發生時,通信保障組立即將情況上報領導小組并同時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及時向領導小組提出處理建議,由領導小組決策并啟動本預案。
。ǘ┬畔⑼▓
應急領導小組加強與應急任務下達的通信保障組的信息溝通,及時通報應急處置過程中的信息,提高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復的工作效率。
突發事件發生時,將相關信息及時通報與突發事件有關的政府部門、重要單位和用戶。
。ㄈ⿷比蝿障逻_
發生突發事件時,應急領導小組的以電話或短信形式向通信保障組下達應急任務,通信保障組應按照領導小組的指示,及時成立現場應急指揮機構,并組織相應人員進行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復工作。
(四)通信保障應急工作要求
通信保障組在接到應急任務后,應立即開展通信保障和恢復應急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1)通信保障及搶修遵循先城市后鄉鎮,先重點后一般的原則;
。2)通信保障組應保持良好狀態,實行7×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堅守工作崗位待命,建維部和各代維單位應在節日來臨前5個工作日內向領導小組遞交節日值班表;
(3)主動與上級有關部門聯系,及時通報有關情況;
。4)在組織執行任務過程中,現場通信保障指揮機構應及時上報任務執行情況;
。5)維護人員和代維隊伍要嚴格按故障處理時限要求及“先搶通后搶修”的原則對出現的故障進行處理;
。6)及時根據市場需求及重大活動及時向上級部門申請應急通信車現場保障;
。7)封網期間不允許進行任何網絡調整工作;
(8)及時按照話務預測進行傳輸擴容和基站擴容工作;
。9)做好重要物資和備品備件的維護和保養工作,以備隨時緊急調用。
(五)應急任務結束
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復應急工作任務完成后,由領導小組解除任務,現場應急通信指揮機構在接到通知后,任務正式結束。
五、通信聯絡
在突發事件應急響應過程中,要確保應急處置系統內部機構之間和部門見得通信聯絡暢通,要配備外網電話等。
六、信息報道
通過宣傳增強運維人員節假日和重要通信保障期間網絡保障的意識,提升公司品牌和美譽度。
七、情況匯報和經驗總結
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復應急任務結束后,應組織做好設施損失、經濟效益損失情況的統計、匯總工作以及任務完成情況的總結和匯報,不斷改進通信應急保障工作。
市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14
1、目的
電梯安裝、維保工作是特種作業,安全性要求極高,在各種工作中會出現各種各樣的緊急情況,這就要求我公司對緊急情況的出現要時刻做好準備。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出現情況能及時處置,為做到這些,公司根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市各職能部門的要求,特制定此應急處理方案。
2、適用范圍
適用于電梯安裝、維修工作。
3、職責
3.1各職能部門負責編制本部門的應急預案,報辦公室。
3.2辦公室負責將各部門的應急預案匯編入此《應急預案》。
3.3工程部、維保部、施工班組:當施工現場發生各類安全事故(傷、死、損壞設備)時,不論是否與公司有關,都必須在15分鐘內向公司主要領導和辦公室報告。
4、應急組織
4.1公司應急小組
4.1.1組長:
4.1.2副組長:
4.1.3組員:
4.2工程部應急小組
4.2.1組長:
4.2.2組員:
4.3維保部應急小組
4.3.1組長:
4.3.2組員:
5、應急電話
5.1急救中心120或999
5.2火警119
5.3交通事故122
5.4報警服務110
5.5公司辦公室
5.6工程部
5.7維保部
5.8節假日值班
6、電梯困人救援方法
6.1執行人:維保部
6.2時間:30分鐘
6.3電梯運行中因供電中斷、電梯故障等原因而突然停駛,將乘客困在轎廂內時,維修管理人員應安慰乘客,使他們安靜等待,不要擅自行動,以免發生“剪切”、“墜井”事故。為解救被困的乘客,應在維修人員或專業人員指導下進行盤車欲放人操作。在操作前,維修管理人員應做好下列工作:
(1)若有司機操作,司機應使乘客鎮靜等待,勸阻乘客不要強行手扒轎門或企圖出入轎廂,并與維修人員取得聯系。
(2)維修人員應了解轎廂內被困人數及健康狀況、轎廂內應急燈是否點亮、轎廂所停層站位置,以便于解困工作。
(3)告知乘客盡量離轎門或已開啟的轎廂門口,更不要倚靠廳、轎門,不要在轎內吸煙、打鬧,必須聽從操作人員指揮。
6.4盤車放人操作方法
(1)操作前先通知被困人員,盤車操作已經開始,請乘客或司機與以配合。
(2)盤車放人操作一般由2人在機房進行。操作前必須切斷總電源開關,一人用開閘扳手打開制動器,另一人盤車。當將轎廂盤到最近層樓面時(轎門地坎應不高于廳門地坎600mm),應停止盤車,使制動器復位。
(3)讓司機或乘客在轎內打開廳門或用鑰匙拱開緊急門鎖,協助乘客離去。
(4)盤車時應緩慢進行,尤其當轎廂輕載狀態下往上盤車時,防止因對重側重造成溜車。當對無齒輪曳引機的高速電梯進行盤車時,應采用“漸時式”,一步步松動制動器,以防止電梯失控。
轎廂頂上的安全窗是電梯維修人員檢查修理時使用的,安全窗口很小,且離地面兩米多高,雖可架梯但上下仍很不方便。停電時轎內照度不足,轎頂上很黑,又有各種裝置,故乘客撤離轎廂時不準走安全窗,防止發生人身傷害事故。
7、發生火災
7.1執行人:維保部
7.2時間:30分鐘
7.3發生火災時應立即中止電梯運行,并采取如下措施:
7.4及時與消防部門取得聯系并報告公司辦公室。
7.5發生火災時,對于有消防運行功能的電梯,應立即按動“消防按鈕”,使電梯進入消防運行狀態,供消防人員使用。對于無此功能的電梯,應立即將電梯直駛到首層并切斷電源或將電梯停于火災尚未蔓延的樓層。
7.6使乘客保持鎮靜,組織疏導乘客離開轎廂,從樓梯撤走。將電梯置于“停止運行”狀態,用手關閉廳門并切斷總電源。
7.7井道內或轎廂發生火災時,應即刻停梯疏導乘客撤離,切斷電源,用二氮化碳、干粉和1211滅火器滅火。
7.8共用井道中有電梯發生火災時,其余電梯應立即停于遠離火災蔓延或交消防人員用以滅火使用。
7.9相鄰建筑物發生火災時也應停梯,以免因火災停電造成困人事故。
8、發生地震時
8.1執行人:維保部
8.2時間:30分鐘
8.3接到政府部門發布預報,由維保部通知顧客參照國務院發布的《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于1995年4月1日起實施)執行。
8.4當地震已發生,震級為四級以下,烈度為6度以下時,應對電梯進行如下檢查:
(1)檢查供電系統有無異常。(2)電梯井道、導軌、轎廂有無異常。(3)以檢修速度做上下全程運行,發現異常即刻停梯,并使電梯反向運行至最遠層站停梯,通知專業維修人員檢查修理。如上下全程運行無異,F象時,再多次往返試運行后,方可投入運行。當地震震級為四級(含四級)以上、烈度為6度以上時,應由專業人員對電梯進行安全檢驗,無異,F象或對設備進行檢修后方可試運行,經多次試運行一切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9、電梯濕水處理
電梯機房處于建筑物最高層,底坑處于建筑物最底層,井道通過層站與樓道相連。機房會因屋頂或門窗漏雨而進水;底坑除因建筑防水層處理不好而滲水處,還會因暖氣及上下水管道,消防栓、家庭用水的泄漏等,使水從樓層經井道流入底坑,發生洪水時,井道、轎廂也會遭水淹。當發生濕水事故時,除從建筑設施上采用堵漏措施外,還應采取應急措施。
(1)當底坑內出現少量進水或滲水時,應將電梯停在二層以上,中止運行,斷開總電源。
(2)當樓層發生水淹而使井道或底坑進水時,應將轎廂停于進水層站的上二層,停梯斷電,以防止轎廂進水。
(3)當底坑井道或機房進水很多,應立即停梯,斷開總電源開關,防止發生短路、觸電等事故。
(4)發生濕水時,應迅速切斷漏水源,設法使電氣設備不進水或少進水。
(5)對濕水電梯應進行除濕處理,如采取擦拭、熱風吹干、自然通風、更換管線等方法。確認濕水消除,絕緣電阻符合要求并經試梯無異常后,方可投入運行。對微機控制電梯,更需仔細檢查以免燒毀線路板。
(6)電梯恢復運行后,詳細填寫《濕水檢查報告》,對濕水原因、處理方法、防范措施記錄清楚并存檔。
10、停電造成停梯時
運行中的電梯將會因供電線路故障或限電等原因而突然停梯,將乘客困在轎廂內,需采用如下方法處理。
(1)如果有司機操作,司機應向乘客說明原因,使乘客保持鎮靜并與維修人員聯系,進行盤車放人操作。
(2)如無司機操作,維修人員應與轎廂內被困人員取得聯系,說明原因,使乘客保持鎮靜等待。有備用電源的應及時啟用。
(3)如恢復送電需較長時間,則應進行盤車放人操作,解救被困乘客。操作方法見后。
(4)恢復送電后,及時與轎廂內乘客聯系,重新選層走梯。
市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15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健全永寧縣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機制,科學有序高效應對突發環境事件,提高應急反應和救援水平,將突發環境事件對人員和環境造成的損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生態環境安全,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應急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階段環境損害評估推薦方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辦法》《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寧夏回族自治區環境保護條例》《寧夏回族自治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寧夏回族自治區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寧夏回族自治區突發事件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銀川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銀川市突發事件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制定。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永寧縣行政區域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工作,一般突發環境事件以及由縣人民政府認定的其他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工作。
突發環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災害、生產安全事故等因素,導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質等有毒有害物質進入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介質,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環境質量下降,危及公眾身體健康和財產安全,或造成生態環境破壞,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需要采取緊急措施予以應對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氣污染、水體污染、土壤污染等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
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按照《永寧縣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有關規定執行。
1.4工作原則
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協調聯動,快速反應、科學處置,資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則。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有關部門應立即自動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2組織體系
2.1永寧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
成立永寧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環境應急指揮部”)。在縣委、縣人民政府領導下,負責領導、組織、協調縣突發環境事件方面的應急管理工作,統一指揮突發環境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永寧縣一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指揮協調,根據事件的性質、規模、類別等情況提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要求;組織協調永寧縣有關部門、專家和應急隊伍參與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提供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保障、求助支援;及時研究處理突發環境事件的重大事項,向縣委和縣人民政府及銀川市生態環境局報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
發生一般以上突發環境事件,或者突發環境事件出現復雜情況,超出縣環境應急指揮部處置能力和工作職責時,由縣應急管理指揮部負責指揮應對處置工作。
總指揮:永寧縣人民政府分管副縣長
副總指揮:銀川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局長
縣應急管理局局長
成員:寧夏永寧工業園區管委會、縣委宣傳部、網信辦,縣發展和改革局、教育體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財政局、自然資源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農業農村局、商務和投資促進局、衛生健康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綜合執法局、融媒體中心、氣象局、城鄉公共事業服務中心、永寧消防救援大隊、國網永寧供電公司、中國移動永寧分公司、中國電信永寧分公司、中國聯通永寧分公司等部門(單位)和鄉鎮(街道)主要負責同志組成,根據應對工作需要,增加其他相關部門。
縣環境應急指揮部按照職責分工和協同聯動工作需要,將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組開展突發環境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2.1.1污染處置組
組長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
副組長單位:縣應急管理局
成員單位:寧夏永寧工業園區管委會、縣公安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局、衛生健康局、城鄉公共事業服務中心,事發地鄉鎮(街道)和相關部門。
主要職責:收集匯總相關數據,組織并進行技術研判,開展事態分析;迅速組織切斷污染源,分析污染途徑,明確防止污染物擴散的程序;組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減輕已經造成的污染,明確不同情況下的現場處置人員須采取的個人防護措施;劃定現場警戒和交通管制區域,確定重點防護區域,確定受威脅人員疏散的方式和途徑,疏散轉移受威脅人員至安全緊急避險場所。
2.1.2應急監測組
組長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
副組長單位:縣衛生健康局
成員單位:縣應急管理局、水務局、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局、氣象局、城鄉公共事業服務中心、綜合執法局。
主要職責: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污染物種類、性質以及當地氣象、自然、社會環境狀況等,明確相應的應急監測方案及監測方法;會同專家分析研判污染物擴散范圍,明確監測的布點和頻次,做好環境應急監測,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決策提供依據。
2.1.3搶險救援組
組長單位:縣應急管理局
副組長單位:縣衛生健康局、永寧縣消防救援大隊
成員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寧夏永寧工業園區管委會,縣公安局、民政局、交通運輸局、商務和投資促進局、發展和改革局、水務局、農業農村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自然資源局、城鄉公共事業服務中心,事發地鄉鎮(街道)和相關部門。
主要職責: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社會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明確應對搶險救援工作方案,有序高效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區域的搶險救援工作。
2.1.4.醫療救治組
組長單位:縣衛生健康局
副組長單位:縣應急管理局
成員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縣公安局、民政局等相關部門。
主要職責:組織開展傷病員醫療救治、應急心理援助;指導和協助開展受污染人員的衛生防疫工作;提出保護公眾健康的措施建議;統計死亡、中毒(或受傷)人數和住院治療人數。
2.1.5應急保障工作組
組長單位:縣發展和改革局
副組長單位:縣財政局、應急管理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商務和投資促進局
成員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寧夏永寧工業園區管委會,縣公安局、教育體育局、農業農村局、民政局、交通運輸局、市場監督管理局、水務局、國網永寧供電公司,中國移動永寧分公司、中國聯通永寧分公司、中國電信永寧分公司、事發地鄉鎮(街道)和相關部門。
主要職責:指導做好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區域有關人員的緊急轉移和臨時安置工作;組織做好環境應急救援物資及臨時安置重要物資的緊急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工作;及時組織調運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眾基本生活和市場供應。
2.1.6宣傳輿情工作組
組長單位:縣委宣傳部
副組長單位:縣委網信辦、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
成員單位:融媒體中心、教育體育局,事發地鄉鎮(街道)和相關部門。
主要職責:組織開展事件進展、應急工作情況等權威信息發布,加強新聞宣傳報道;收集分析區內外輿情和社會公眾動態,加強媒體、電信和互聯網的管理,正確引導輿論;通過多種方案,通俗、權威、全面、前瞻地做好相關知識普及;及時澄清不實信息,回應社會關切。
2.1.7社會穩定工作組
組長單位:縣公安局
副組長單位:縣民政局、市場監督管理局
成員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寧夏永寧工業園區管委會,縣交通運輸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商務和投資促進局、應急管理局、財政局、衛生健康局、水務局、農業農村局、永寧縣消防救援大隊,事發地鄉鎮(街道)和相關部門。
主要職責:加強受影響地區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傳播謠言制造社會恐慌、哄搶物資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轉移人員安置點救災物資存放點等重點地區治安管控;做好受影響人員與涉事單位,鄉鎮政府及有關部門矛盾糾紛化解和法律服務工作,防止出現群體性的事件,維護社會穩定;加強對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場監測和調控,打擊囤積行為。
2.1.8調查評估工作組
組長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
副組長單位:縣公安局、應急管理局
成員單位:寧夏永寧工業園區管委會,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綜合執法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農業農村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衛生健康局、自然資源局、城鄉公共事業服務中心,事發地鄉鎮(街道)和相關部門。
主要職責:配合縣環境應急指揮部開展較大突環境事件的調查處理,負責對一般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包括對事件的原因、性質、責任的調查處理;組織開展環境事件的污染損害評估工作。
2.1.9善后處理工作組
組長單位:縣應急管理局
副組長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縣財政局、民政局、發展和改革局
成員單位:寧夏永寧工業園區管委會,縣商務和投資促進局、衛生健康局、市場監督管理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局,事發地鄉鎮(街道)和相關部門等參與。
主要職責: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工作結束后,負責開展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撫恤補償、保險理賠、醫療補助、征用補償、救援物資供應、環境污染消除、污染源監控和治理等措施,防止事件造成次生、衍生危害,盡快恢復正常生產秩序和生活秩序,確保社會穩定。
2.2永寧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縣委宣傳部:組織新聞媒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的新聞報道,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
縣委網信辦:加強網上輿情監測和管控,指導主管部門正確引導網絡輿論。
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負責河道(含渠道、排水溝)、水庫、湖泊等地表水、地下水,人飲水源地的監測工作;會同事故發生地鄉鎮(街道)、寧夏永寧工業園區管委會做好突發環境污染及生態破壞事故的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專家提供事故現場環境污染及生態破壞事故的處置方案,開展應急救援技術支持;組織突發環境污染及生態破壞事故調查處理。包括污染源調查、現場污染物處理、監督指導,環境監測與評價等。
寧夏永寧工業園區管委會:配合做好突發環境污染及生態破壞事故的現場污染處置工作,開展應急搶險救援。參與社會穩定工作,維護社會穩定。配合突發環境污染及生態破壞事故調查處理,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工作結束后配合開展善后處置工作,防止事件造成次生、衍生危害。
縣應急管理局:協調調度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和消防救援力量參與應急救援處置工作;會同相關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臺和調撥制度;參與安全生產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縣發改局:負責全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物資儲運設施建設項目管理,配合涉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有關基礎設施建設和災后重建項目納入縣級投資計劃。
縣衛健局:負責指揮協調事發地開展突發環境事件傷病員醫學救援、轉運、院內救治和衛生防疫工作;根據需要,調派專家和衛生應急力量;開展生活飲用水和食品安全風險監測。
縣教體局:負責指導學校開展環境應急宣傳教育,制定本系統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協助做好消除突發環境事件影響的工作,做好學校師生的轉移、臨時安置和教學工作。
縣公安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事故現場的保護、治安維護;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協助有關部門開展調查取證和對涉嫌犯罪案件的偵查;根據事件影響范圍對現場及周邊道路實施交通管制、設立警戒區域,禁止無關車輛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協助疏散居民,對人員撤離區域進行治安管理。
縣民政局:協助做好受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居民的安置和生活救助工作,統計報送人員安置信息,負責突發環境事件造成死亡人員的遺體處置,協助災后恢復重建等善后工作。
縣財政局:負責保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能力建設經費,并做好經費使用的監督檢查工作。
縣自然資源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造成損害的土地、森林、草原、濕地、野生動植物等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估,組織、指導自然資源的生態修復;配合參加環境監測工作,督促礦山開采企業落實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預防突發環境事件發生。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危險廢物、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和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參與因交通運輸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和應急處置;負責突發環境事件現場的公路搶修。
縣住建局:做好轄區內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區域有關人員的緊急轉移的安置房的建設。
縣綜合執法局:協助維護事發地治安和社會穩定及應急監測工作。
縣水務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造成損害的水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估,負責組織制定受污染水體疏導或截流方案,參與突發(水)環境事件的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提供水文等相關資料。
縣農業農村局:負責組織對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農牧業生態環境損害、生產損失進行評估,指導開展農業生態修復;負責農產品產地環境污染、農業面源污染監測與評價。
縣商投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狀態下食品、生活必需品、搶險物資的必要儲備和供應。
縣市監局:依法維護市場經營秩序,規范市場交易行為;負責在應急處置中所用藥品的質量安全。
縣融媒體中心:負責通過播放公益廣告等形式,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安全教育和應急救援預案的宣傳;協助縣政府信息發布部門做好廣播、電視等媒體的信息發布工作。
縣氣象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現場及周邊地區天氣預警、預報信息,提供突發環境事件區域附近氣象站的觀測數據,為應對突發環境事件采取的措施提供決策依據,必要時根據縣環境應急指揮部要求組織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城鄉公共事業服務中心:配合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完成突發環境污染及生態破壞事故的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永寧縣消防救援大隊:參加有毒有害物質泄露事故的現場控制和洗消;協同救援隊伍和裝備,按照事發現場的技術要求參與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國網永寧供電公司:負責突發環境事件現場及周邊地區電力應急保障工作。
中國移動永寧分公司、中國聯通永寧分公司、中國電信永寧分公司:當突發環境事件造成通信網絡中斷或事發區域無信號覆蓋時,移動、聯通、電信等基礎通信運營企業應負責保障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過程中的通信暢通,必要時在現場開通應急通信設施。
鄉鎮(街道):成立應急指揮機構,綜合協調、指揮本行政區域的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督導各有關單位按職責劃分落實應對措施,做好相關信息的上傳下達。
2.3永寧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永寧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環境應急辦公室”)是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機構,設在銀川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分管環境應急工作的副局長兼任副主任。辦公室常設值班電話為。
縣環境應急辦公室主要職責:在縣環境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工作部署下,分類管理突發環境事件;協調組織成員單位排查、治理和監控突發環境事件風險隱患;落實突發環境事件預防、預警措施;編制和執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依據市突發環境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體系規劃落實應急體系建設任務和目標、預案演練活動、業務培訓和科普宣教工作;指導鄉鎮應急指揮機構做好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工作;指導、監督基層組織和單位加強應急管理工作;承擔縣環境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接到監測、預測和預警信息,發生一般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后,縣環境應急辦公室要立即組織各成員單位開展會商或分析研判突發環境事件發展趨勢、影響程度和范圍;及時向縣委、縣人民政府和縣環境應急指揮部報告情況,提出啟動或終止應急響應級別和處置措施等建議;根據縣環境應急指揮部的決定,協調組織各成員單位到指定地點集結或趕赴突發環境事件現場,落實事件處置工作中綜合協調、信息報送和應急值守工作。
2.4鄉鎮(街道)應急指揮機構
鄉鎮(街道)按照突發環境事件分級標準,參考本預案,建立健全相應的應急指揮機構,組織做好先期處置和應對工作。
2.5專家組
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成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專家組,完善相關咨詢機制,為一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3預報預警
3.1監測預報
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要加強日常環境監測,并對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風險信息加強收集、分析和研判;指導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排污單位制定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進行備案,做到一企一案。應急管理、交通運輸、公安、住房和城鄉建設、水務、農業農村、衛生健康、氣象等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應當及時將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通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
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定期排查環境安全隱患,開展環境風險評估,健全風險防控措施。當出現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情況時,要立即報告當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
3.2分級標準
報告縣委、縣人民政府和縣環境應急指揮部的信息要按照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社會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注明可能引發環境事件的級別。
突發環境事件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個級別,其中分級標準為:
3.2.1特別重大(Ⅰ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萬人以上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區域生態功能喪失或該區域國家重點保護物種滅絕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設區的市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造成重大跨國境影響的境內突發環境事件。
3.2.2重大(Ⅱ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__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該區域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種群大批死亡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縣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造成跨省級行政區域影響的突發環境事件。
3.2.3較大(Ⅲ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000人以上1萬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20__萬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國家重點保護的動植物物種受到破壞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造成跨設區的市級行政區域影響的突發環境事件。
3.2.4一般(Ⅳ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000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跨縣級行政區域糾紛,引起一般性群體影響的;
5.對環境造成一定影響,尚未達到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級別的。
3.3預警信息報告與發布
縣環境應急辦公室接到信息報告后,要組織會商或進行分析研判,對可能引發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的監測、預測和預警信息,要及時向縣環境應急指揮部及成員單位通報,督促和指導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警信息發布和處置工作;對可能引發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監測、預測和預警信息,要及時向縣應急委、銀川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提出預警信息發布方案,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警信息發布和處置工作。
3.3.1預警信息
本預案所稱預警信息是指發生或可能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可以預警的突發環境事件信息。
預警信息內容應包括突發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可能影響的范圍、警示事項、應當采取的措施、發布機關和發布時間、起始時間、事態發展咨詢渠道等。
3.3.2預警分級
對可以預警的突發環境事件,按照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大小、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將預警分為四級,由高到低,分別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顏色依次為紅色、橙色、黃色、藍色標示。
紅色預警(Ⅰ級):情況危急,可能發生或引發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經發生,可能進一步擴大事故范圍,造成重大危害的。
橙色預警(Ⅱ級):情況緊急,可能發生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經發生,可能進一步擴大影響范圍,造成更大危害的。
黃色預警(Ⅲ級):情況比較緊急,可能發生或引發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經發生,可能進一步擴大影響范圍,造成較大危害的。
藍色預警(Ⅳ級):存在環境安全隱患,可能發生或引發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經發生,可能進一步擴大影響范圍,造成公共危害的。
3.3.3預警信息發布
預警信息須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權的部門發布。
、窦、Ⅱ級預警信息,由自治區人民政府或其授權的部門發布。
對于可能出現的特別重大、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信息,可以越級發布,及時報請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發布。
Ⅲ級、跨縣級行政區域的預警信息,由市政府或其授權的部門發布。
Ⅳ級、在縣級行政區域的預警信息,由縣級人民政府或其授權的部門發布。
3.4預警行動
縣環境應急辦公室接到可能導致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的監測、預測和預警信息后,要密切關注事態進展。按照縣環境應急指揮部的統一安排和部署,組織、協調縣環境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和事發地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按照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并及時向市環境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縣應急委和縣環境應急指揮部動態報送相應信息。
預警信息發布后,事發地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視情采取以下措施:
(1)分析研判。組織有關部門和機構、專業技術人員及專家,及時對預警信息進行分析研判,預估事件發生后可能的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
。2)防范處置。迅速采取責令涉事相關企業停產或限產限排等有效處置措施,控制事件苗頭。在涉險區域設置注意事項提示或事件危害警告標志,利用各種渠道增加宣傳頻次,告知公眾避險和減輕危害、需采取的必要的健康防護措施,避免造成社會恐慌。
(3)應急準備。提前疏散、轉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并進行妥善安置。責令應急救援隊伍、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動員后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準備,調集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做好應急保障工作。對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相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加強環境監管。
。4)輿論引導。及時準確發布事態最新情況,公布咨詢電話,組織專家解讀。加強相關輿情監測,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3.5預警級別的調整和解除
發布突發環境事件預警信息的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事態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適時調整預警級別;當判斷不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或者危險已經消除時,宣布解除預警,適時終止相關措施。
4.應急響應與信息報告
4.1信息報告
對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突發環境事件或者事件本身比較敏感,可能演化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的突發環境事件,縣人民政府及應急工作機構接到事件報告后,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及時向市環境應急辦公室和市委總值班室
信息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事件發生單位概況,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簡要經過,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已采取的應急處置措置,目前事件處置進展情況,下一步擬采取的措施。
按照《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銀川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銀政辦發〔20__〕24號)的通知,事件發生后,縣環境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在向縣人民政府首報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的同時,要按照規定的聯絡員范圍報告聯絡員姓名、職務、聯系方式、出發時間、到達現場時間或擬到達現場時間。如在應急處置過程中更換聯絡員,要及時報備。
應急處置聯絡員包括:事發地鄉鎮(街道)趕赴現場指揮先期處置工作的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隨同前往的鄉鎮(街道)政府辦公室負責人或應急辦負責人;縣環境應急指揮部各成員或成員單位負責人及指揮部辦公室主任;趕赴現場的縣有關部門、單位領導和應急工作機構負責人均為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聯絡員。
4.1.1信息報告時限和程序
。1)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涉事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必須采取積極的應對措施,并立即向當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和相關部門報告,同時通報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民。因生產安全事故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安全監管等有關部門應當及時通報同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生態環境主管部門通過互聯網信息監測、環境污染舉報熱線等多種渠道,加強對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收集,及時掌握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情況。
(2)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要做到“即接即報、邊核邊報、階段續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接到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或監測到相關信息后,應當立即進行核實,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和類別作出初步認定。同時,事發地生態環境部門須在事發后30分鐘內向上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報告,1小時內書面報告,因情況特殊,難以在1小時內報告的,生態環境部門接到事件報告后,必須在30分鐘內向上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報告并說明具體原因。情況緊急的,可越級上報。
續報要根據現場處置情況適時上報,對于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第一次續報限期在初報后4小時內報送;對于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第一次續報限期在初報后2小時內報送;對于重大、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第一次續報限期在初報后1小時內報送。處理結果報告要在現場應急工作結束后,第一時間編制并報送至上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
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過程中事件級別發生變化的,應當按照變化后的級別報告信息。
。3)發生下列一時無法判明等級的突發環境事件,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按照重大(II級)或者特別重大(I級)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程序上報:
、賹︼嬘盟幢Wo區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響的;
、谏婕熬用窬劬訁^、學校、醫院等敏感區域和敏感人群的;
、凵婕爸亟饘倩蛘哳惤饘傥廴镜;
、苡锌赡墚a生跨省影響的;
、菀颦h境污染引發群體性的事件,或者社會影響較大的;
、薜胤江h境保護主管部門認為有必要報告的其他突發環境事件。
。4)突發環境事件已經或者可能涉及相鄰行政區域的,事發地政府或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及時通報相鄰區域同級政府或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按照規定逐級上報,必要時可越級上報。
4.1.2報告方式與內容
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
初報在發現或者得知突發環境事件后首次上報;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事件發展情況后隨時上報;處理結果報告在突發環境事件處理完畢后上報。
初報應當報告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起因和性質、基本過程、主要污染物和數量、監測數據、人員受害情況、飲用水水源地等環境敏感點受影響情況、事件發展趨勢、處置情況、擬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議等初步情況,并提供可能受到突發環境事件影響的環境敏感點的分布示意圖。
續報應當在初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處置進展情況。
處理結果報告應當在初報和續報的基礎上,報告處理突發環境事件的措施、過程和結果,突發環境事件潛在或者間接危害以及損失、社會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責任追究等詳細情況。處理結果報告的時限應確定在應急響應終止之時。
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應當采用傳真、網絡、郵寄和面呈等方式書面報告;情況緊急時,初報可通過電話報告,但應當及時補充書面報告。
書面報告中應當載明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單位、報告簽發人、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等內容,提供事件發生地地理位置圖、應急處置現場圖片以及相關影像等多媒體資料。
4.2先期處置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事發責任主體處置單位第一時間開展先期處置工作,其主要負責人必須迅速啟動本企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組織救援,并密切注意防止次生、衍生等災害發生,避免事件擴大。及時跟蹤續報事件處置和搶險救援情況,直至事件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結束。
對一般級別以上突發環境事件或者事件本身比較敏感,可能發展演化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縣人民政府和相關單位要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按照相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開展先期處置工作。
4.3響應分級與啟動
按照突發環境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應急響應分為Ⅰ級、Ⅱ級、Ⅲ級、Ⅳ級四級,依次分別對應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級別的突發環境事件。
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事態發展及其情況變化對響應級別及時進行相應調整,避免響應不足或響應過度造成損失。事件有擴大趨勢或已擴大,需啟動高級別應急響應時,應及時報告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4.3.1Ⅰ級響應
發生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時,自治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指揮成員單位緊急會商或對事件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分析研判后,會同自治區人民政府應急辦(總值班室)向自治區應急委提出預案啟動和響應級別建議。經批準,由自治區應急委宣布啟動Ⅰ級響應,并向各有關單位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序的命令。自治區應急委員會統一領導和指揮自治區突發環境應急指揮部和有關地區、部門、單位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各項工作;視情況,自治區應急委向國務院或有關部委提出支援或委派工作組來寧指導應急處置工作。
4.3.2Ⅱ級響應
發生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時,自治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指揮部成員單位緊急會商或對事件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分析研判后,會同自治區政府應急辦(總值班室)向自治區突發環境應急指揮部提出預案啟動和響應級別建議,由自治區突發環境應急指揮部宣布啟動Ⅱ級響應,并向各有關單位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序的命令。自治區突發環境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事發地政府和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4.3.3Ⅲ級響應
發生較大突發環境事件時,由市政府或市環境應急辦公室組織指揮部成員單位和專家會商和分析研判,對事件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后,會同市政府應急辦(總值班室)向市應急委或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提出預案啟動和響應級別建議,由市應急委或市環境應急指揮部宣布啟動Ⅲ級響應,并向各有關單位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序的命令。市應急委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事發地政府和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市環境應急指揮部具體負責現場指揮工作。超出市環境應急指揮部處置能力和工作職責時,報請自治區環境應急指揮部指揮應對工作。
4.3.4Ⅳ級響應
發生一般突發環境事件時,縣人民政府或縣環境應急指揮機構組織各成員單位和專家會商和分析研判,對事件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后,由縣應急指揮機構決定啟動Ⅳ級響應,并向各有關單位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序的命令?h環境應急指揮機構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縣環境應急指揮部具體負責現場指揮工作。超出縣環境應急指揮部處置能力和工作職責時,報請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指揮應對工作。
4.4響應措施
4.4.1縣環境應急指揮部緊急處置措施
(1)初判發生一般突發環境事件或事件情況特殊且需要縣環境應急指揮部協調處置時,縣環境應急指揮部立即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開展應急處置、應急監測、原因調查等工作,并根據需要協調有關方面提供隊伍、物資、技術等支持。主要開展以下應對工作:
、俳M織指揮部成員單位、專家組進行會商,研究分析事態,部署應急處置工作;
、诟鶕枰s赴事發現場或派出相關工作組趕赴事發現場協調開展應對工作;
、垩芯繘Q定事發地鄉鎮政府和有關部門提出的請求事項;
④統一組織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
⑤組織開展事件調查。
。2)初判發生一般或較大突發環境事件時,已采取的處置措施無法控制和消除其嚴重危害,有可能危及鄰近縣區,縣環境應急指揮部可請求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增援,當需要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協調處置的情況下,主要開展的應對工作:
①了解事件情況、影響、應急處置進展及當地需求等;
②提供需要支援的相關應急物資、隊伍、裝備等應急處置和技術支持清單;
③對鄰近縣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進行協調;
、苷{整制定應急處置方案。
4.4.2縣環境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緊急處置措施
初判發生一般突發環境事件或事件情況特殊時,縣環境應急辦公室按照縣應急委、縣環境應急指揮部的安排部署,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①負責通知縣環境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專家組到指定地點或事發地集結,進行會商研判;
②根據需要通知相關工作組趕赴事發現場協調開展應對工作;
、蹍f調組織成員單位排查、治理和監控突發環境事件;
④總結評估應急管理工作和突發事件處置工作。
4.4.3各工作組緊急處置措施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事發地和各有關部門、單位根據工作需要,組織采取以下措施。
4.4.3.1現場污染處置
涉事企業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要立即采取關閉、停產、封堵、圍擋、噴淋、轉移等措施,切斷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擴散。做好有毒有害物質和消防廢水、廢液等的收集、清理和安全處置工作。當涉事企業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不明時,由事發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組織對污染來源開展調查,查明涉事單位,確定污染物種類和污染范圍,切斷污染源。
事發地政府應組織制訂綜合治污方案,采用監測和模擬等手段追蹤污染物擴散途徑和范圍;采取攔截、導流、疏浚等形式防止水體污染擴大;采取隔離、吸附、打撈、氧化還原、中和、沉淀、消毒、去污洗消、臨時收貯、微生物消解、調水稀釋、轉移異地處置、臨時改造污染處置工藝或臨時建設污染處置工程等方法處置污染物。必要時,要求其他排污單位停產、限產、限排,減輕環境污染負荷。
4.4.3.2轉移安置人員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及事發當地的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建立現場警戒區域、交通管制區域和重點防護區域,確定受威脅人員疏散的方式和途徑,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轉移受威脅人員和可能受影響地區居民,確保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轉移人員安置工作,確保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和必要醫療條件。
4.4.3.3醫學救援
迅速組織當地醫療資源和力量,對傷病員進行現場處置,并根據傷病情況及時轉運到具備救治條件的醫療機構進行治療。指導和協助開展受污染人員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護公眾健康的措施建議。視情增派醫療衛生專家和衛生應急隊伍、調配急需醫藥物資,支持事發地醫學救援工作。做好受影響人員的心理援助。
4.4.3.4應急監測
開展大氣、水體、土壤等初步應急監測工作,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污染物種類、性質以及當地自然、社會環境狀況等,明確相應的應急監測方案及監測方法,確定監測的布點和頻次,調配應急監測設備、車輛,及時準確監測,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決策提供依據。監測能力無法滿足時及時報告縣環境應急指揮部。
4.4.3.5市場監管和調控
協調有關部門密切關注受事件影響地區市場供應情況及公眾反應,加強對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場監管和調控。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飲用水的生產、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集體中毒等。
4.4.3.6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
通過政府授權發布、發新聞稿、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組織專家解讀等方式,借助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等多種途徑,主動、及時、準確、客觀向社會發布突發環境事件和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信息發布內容包括事件原因、污染程度、影響范圍、應對措施、需要公眾配合采取的措施、公眾防范常識和事件調查處理進展情況等。
4.4.3.7維護社會穩定
協調有關部門加強受影響地區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傳播謠言制造社會恐慌、哄搶救災物資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轉移人員安置點、救災物資存放點等重點地區治安管控;做好受影響人員與涉事單位及有關部門矛盾糾紛化解和法律服務工作,防止出現群體性的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4.5現場處置
企業事業單位造成或可能造成突發環境事件時,應當立即啟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采取切斷或者控制污染源以及其他防止危害擴大的必要措施,及時通報可能受到危害的單位和居民,并向當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報告,接受調查處理。應急處理期間,企事業單位應當服從統一指揮,全面準確的提供本單位與應急處置相關的技術資料,協助維護應急現場秩序,保護與突發環境事件相關的各項證據?h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接到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后,應當按照《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規定的時限、程序和要求,向上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報告。立即組織排查污染源,初步查明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污染物質及數量、周邊環境敏感區等情況。
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指揮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各有關單位按照職責參與處置工作,包括組織營救、傷員救治、疏散撤離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及時上報事件情況和人員傷亡情況,分配救援任務,協調各級各類救援隊伍,查明并及時組織力量消除次生災害,組織搶修公共設施、接收與分配援助物資等。必要時,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派出工作組趕赴事件現場,指導應急處置工作。
超出縣環境應急指揮部處置能力和職責時,由縣應急委請求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應對處置工作。
4.6信息發布與輿情引導
(1)按照分級響應原則,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發布工作由縣人民政府新聞發言人或現場指揮部指定發言人負責發布。重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一般以自治區人民政府名義、較大突發環境事件以市人民政府名義、一般突發環境事件以縣人民政府名義發布。信息發布要統一、及時、準確、客觀。宣傳、網信、公安等部門要密切關注輿情信息,及時做好輿情管控、引導工作。
。2)信息發布主要內容包括:突發環境事件的種類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監測和預警情況;事件發生時間、地點、人員傷亡(包括下落不明人數)和財產損失情況、救援進展情況、事件區域交通管制情況以及臨時交通措施;事件責任單位基本情況等。
。3)信息發布形式主要包括:權威發布、提供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
4.7響應擴大
因突發環境事件次生或衍生出其他突發事件,已經采取的應急措施不足以控制事態發展,需要多個專項指揮機構、多個部門(單位)參與處置的,先期牽頭處置的專項應急指揮機構,應及時報告縣應急委,由縣應急委負責指揮應對工作。
因突發環境事件將要波及周邊地區的,由縣人民政府協調周邊地區啟動應急聯動機制。當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超出本縣自身控制能力的,由縣委、縣人民政府報請市黨委、市人民政府協調相關資源和力量參與事件處置。
4.8社會動員
。1)事發地政府或縣環境應急指揮部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和范圍,廣泛調動社會力量參與事件處置,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征用和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
。2)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事發地政府或相應環境應急指揮機構組織各方面力量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基層單位和人員開展自救互救;鄰近設區的鄉鎮政府根據災情組織和動員社會力量,對事發地提供救援。
。3)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救援。審計、監察部門對捐贈資金與物資的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和監督。
。4)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發展情況,向社會公布志愿服務需求指南,明確專門人員,及時開通志愿服務聯系電話,統一接收志愿者組織報名,做好志愿者派遣和相關服務工作,引導志愿者有序參與救援工作。
4.9響應終止
當事件條件已排除、污染物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所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時,應對突發環境事件工作基本結束、禁止轉移和安置工作基本完成、次生災害的后果基本消除,以及交通、電力、通訊和供水等基本正常、群眾生活秩序基本恢復后,按照“應急響應啟動與解除主體相一致”的原則,由應急響應啟動部門研究決定終止響應。
5應急保障
5.1隊伍保障
加強應急監測、應急救援及其他相關方面應急隊伍建設;對應急監測、救援隊伍進行定期或不定期培訓與考核,動態管理人員和設施、設備;適時調整人員數量及專業結構,及時更新相關設施、設備,確保隨時處于良好的應急備戰狀態等。
5.2經費保障
強化落實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所需經費落實制度,保證應對處置需要。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經費首先由事件責任單位承擔。縣人民政府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提供資金保障。
5.3物資保障
建立健全應急救援設施、設備、救治藥品和醫療器械等儲備制度,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和裝備。
縣環境應急指揮部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組織做好環境應急救援物資緊急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和環境恢復治理工作的需要?h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加強應急物資儲備,鼓勵支持社會化應急物資儲備,保障應急物資、生活必需品的生產和供給。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當地環境應急物資儲備信息的動態管理。
5.4通信保障
要及時組織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保障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過程中的通信暢通,必要時,在現場開通應急通訊設施。
5.5交通與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要健全公路、鐵路緊急運輸保障體系,保障應急響應所需人員、物資、裝備、器材等的運輸。公安部門要加強應急交通管制,保障運送傷病員、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器材車輛的優先通行。
5.6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要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中的重要目標和危險區域實施治安、警戒和交通道路管制。
5.7技術保障
支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和監測先進技術、裝備的研發。依托應急指揮技術平臺,實現信息綜合集成、分析處理、污染損害評估的智能化和數字化。
5.8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有關應急預案要求,做好突發環境事件衛生健康應急各項保障工作,加強有毒、有害等應急隊伍和救治基地建設。
6后期工作
6.1損害評估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終止后,要及時組織開展污染損害評估,并將評估結果向社會公布。評估結論作為事件調查處理、損害賠償、環境修復和生態恢復重建的依據。
6.2事件調查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根據有關規定,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牽頭,可會同監察機關及相關部門,組織開展事件調查,查明事件原因和性質,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處理建議。
6.3善后處置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縣人民政府及有關單位根據各自職責,開展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撫恤補償、保險理賠、征用補償、救援物資供應、環境污染消除、污染源監控和治理等措施,防止事件造成次生、衍生危害,盡快恢復正常秩序,確保社會穩定。
6.4總結評估
(1)特大、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由自治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派出調查組進行調查總結;較大及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由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報請市人民政府同意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
(2)突發環境事件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縣人民政府要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議,形成處置突發環境事件專項工作報告,報市環境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3)縣環境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根據各成員部門(單位)提交的處置突發環境事件專項工作報告,組織分析、研究,提出改進應對工作的意見,形成工作專報報縣政府應急辦,并抄送各成員單位。
7日常管理
7.1宣傳培訓
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報紙等各種媒體,加大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宣傳、培訓力度,做好突發環境事件防范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公眾的安全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7.2預案演練
縣環境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牽頭,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具體負責,定期組織開展本預案應急演練。
7.3預案管理與更新
。1)本預案由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制定,經縣人民政府審批后,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
。2)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根據預案演練時發現的問題、機構變化等情況適時組織修訂完善本預案。
7.4責任追究
對在應對環境突發事件工作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嚴重虛報、瞞報事件情況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責任部門(單位)及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8附則
8.1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負責解釋。
8.2以上、以下含義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8.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20__年8月10日永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的《永寧縣突發環境污染及生態破壞事故應急預案》(永政辦發〔20__〕45號)同時廢止。
市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16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機制,規范程序,明確職責,提高應對處置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保障公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保護環境,維護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云南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云南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馬關縣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及規定。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本縣范圍內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的預防和處理,或由其他突發事件次生、衍生的突發環境事件;跨縣突發環境事件或超出事發地縣人民政府突發環境事件處置能力的應對、協調工作;需要省人民政府或州人民政府協調、指導的突發環境事件。
突發環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災害、生產安全事故等因素,導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質等有毒有害物質進入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介質,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環境質量下降,危及公眾身體健康和財產安全,或造成生態環境破壞,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需要采取緊急措施予以應對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氣污染、水體污染、土壤污染等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和輻射污染事件。
核設施及有關核活動發生的核事故所造成的輻射污染事故的應對工作按照其他相關應急預案規定執行。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按照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馬關縣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執行。
1.4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把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統籌、實施全過程環境應急管理工作,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2)堅持預防與應急并重。強化、落實企業事業單位環境安全主體責任,推動建立環境安全風險管理制度,開展環境風險評估、隱患排查整改、應急物資儲備等工作,消除環境安全隱患,采取積極措施消除或減輕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影響。
。3)堅持屬地為主,先期處置。建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體系,形成分級負責、分類指揮、綜合協調、逐級響應的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體系。
(4)堅持資源整合,綜合協作。加強部門之間協同與合作,整合現有環境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和環境監測網絡,充分利用本縣應急資源,建立專兼結合的專業應急處置隊伍和專家隊伍,積極做好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思想準備、組織準備、物資準備、技術準備和保障工作,加強培訓和演練。
1.5事件分級
按照突發事件嚴重性和緊急程度,突發環境事件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級。具體分級標準執行《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相關規定,突發環境事件分級標準見附件。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指揮機構及其職責
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在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的領導下開展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分管副縣長擔任,副組長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州生態環境局馬關分局局長;成員由縣委宣傳部、縣發改局、縣工信商務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局、州生態環境局馬關分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務局、縣衛生健康局、縣農業農村科技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教育體育局、縣林業和草原局、縣監察委、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應急管理局、縣氣象局、縣消防大隊、縣文化和旅游局、云南電網有限公司馬關供電局、中國南方電網馬關供電有限公司等單位負責同志組成。
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主要職責:負責全縣突發環境事件預防預警、應急準備、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指揮、協調和指導;向州、省應急辦報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情況,發布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組織指導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演練,提高突發環境事件應對能力。
2.2辦事機構及其職責
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州生態環境局馬關分局,作為處置突發環境事件的日常工作機構,辦公室主任由州生態環境局馬關分局主要負責人兼任。
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的主要職責為:
(1)組織編制、修訂縣處置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指導各鄉(鎮、場)制定、修訂與突發環境事件相關的專項應急預案。
(2)負責全縣一般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3)建立和完善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報送和預測預警系統,發布預警信息,建立應急聯動機制,保證信息暢通,做到信息共享。
(4)負責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時上報重要信息。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本縣突發環境事件新聞發布工作。組織建立全縣統一的信息技術平臺。組織建立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專家庫,負責專家咨詢組的聯系工作。
。5)承擔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處置突發環境事件的日常事務,承擔省、州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
。6)負責組織開展本縣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控制、隱患排查整改工作,組織、協調相關部門監管環境安全風險源。
。7)承擔縣環境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2.3成員單位及其職責
成員單位包括縣屬有關部門、單位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健康農場管委會。職責分工如下:
。1)縣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突發環境事件新聞宣傳和信息發布工作,收集分析輿情和社會公眾動態,做好媒體和互聯網輿論的引導工作。
。2)縣發展改革局:負責參與制定具有突發環境事件高或較高風險的企業退出制度、產業結構調整規劃及突發環境事件災后生態恢復重建工作方案。
。3)縣工信商務局:負責組織協調突發環境事件救援防護裝備、監測設備和應急處置物資的生產供應保障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對生產或使用危險化學品工業企業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開展調查和處置工作;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政務網絡通信保障工作。
。4)縣公安局:負責丟失和被盜放射源的立案、偵查和追繳等;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做好放射性物質運輸過程中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工作;參加因劇毒化學品造成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對突發環境事件中涉嫌犯罪的嫌疑人進行立案偵查;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現場指揮部的要求,對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區域實施治安警戒,維護現場秩序;指導派出所做好維護社會穩定和群眾疏散工作;負責突發環境事件現場外圍道路交通的疏導維護,必要時采取交通管控措施分流疏導社會交通,并通過廣播電臺、室外信息顯示屏等發布交通誘導信息;負責為相關處置車輛及時開辟綠色通道;根據水務部門需求,配合水務部門研究制定主要水庫、河流沿岸市政道路禁止危險化學品車輛通行措施。
。5)縣民政局:配合各鄉鎮人民政府做好受災群眾的安置工作,處理遇難人員善后事宜;負責救助款物的調撥、發放工作,妥善安排受災群眾基本生活。
。6)縣財政局:負責一般、較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應由縣級財政安排的經費保障及管理工作。
。7)縣自然資源局:負責因地質災害引起的突發環境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組織應急測繪;參與地下水的監測、評價工作。
。8)州生態環境局馬關分局:負責處置因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造成的環境污染事件,協助處置因生產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等引發的環境污染事件;對突發環境事件進行環境應急監測,分析并及時提供監測數據,跟蹤環境污染動態情況;提出控制、消除環境污染的應急處置建議;提出對現場泄漏污染物的處置和環境修復建議;配合公安部門對突發環境事件中存在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立案查處;負責制定、完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加強環境應急能力與機制建設;組織對突發環境事件現場及可能受影響的區域進行污染損害評估;收集、匯總、分析突發環境事件資料。
。9)縣交通運輸局:參與因交通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處置和調查;協調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期間交通運輸保障工作;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調查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縣級以上一般公路及橋梁路段的環境安全風險防范工作,防止因交通事故引發的次生環境污染。
。10)縣水務局:負責因洪澇災害引起突發環境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配合做好突發水污染事件的處置、調查、監測和評價工作;提出事發地水利工程水資源調度建議;提供水利、水文等有關資料;科學調度事發地上游水庫下泄流量。
。11)縣衛生健康局:負責組織現場受傷、超劑量照射、中毒人員的身體檢查、緊急救治和轉移,統計事件醫療救治的傷亡人數;負責輻射事故的醫療應急,包括傷員救治、受污染人員的放射性去污、受照射人員的排查和照射劑量的估算;負責組織醫療機構內醫療污水、醫療廢物類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負責突發環境事件中飲用水、公共場所的衛生監測檢驗和衛生學評價;并根據需要及時為各鄉鎮衛生部門提供技術支持。
(12)縣農業農村科技局:負責組織對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農業資源及農業生態環境損害進行調查評估,指導生態修復。
。13)縣住房城鄉建設局:參與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等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城市污水處理單位制定應急預案,并監督實施。
(14)縣教育體育局:參與協調學校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學生及教職員工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知識的教育和培訓。
。15)縣林業和草原局:負責突發的影響森林資源安全和陸生野生動物保護事件的應急處置;組織對涉及森林資源、林木綠地、陸生野生動植物保護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參與因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林業資源損害的評估和生態恢復重建工作。
(16)縣監察委:負責對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履行職責的情況實施監察,對事件調查處理工作進行監督,對在突發環境事件處理工作中的失、瀆職等違紀違規行為進行責任追究。
(17)各鄉(鎮)人民政府、健康農場管委會:負責建立本轄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工作體制和機制,制定本轄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單位加強調查和監管,做好本轄區內的環境安全防范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物資儲備工作;組織突發環境事件污染區域人員撤離和臨時安置;負責指揮、組織、協調本轄區內一般和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具體應對工作;負責重大和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先期處置工作,及時上報相關信息,協助、配合做好重大和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組織實施突發環境事件的善后處置和生態修復工程。
。18)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過程中所需的應急醫藥物資的儲備和管理工作。
(19)縣應急管理局:負責因安全生產事故引發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應急處置工作,參與涉及危險化學品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處置工作;負責調度所屬專業處置隊伍參與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提供可能產生突發環境事件的生產經營單位的相關信息。
。20)縣氣象局:負責密切監測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地及周邊的天氣情況,及時提供有關氣象數據及有毒有害氣體可能影響的區域等信息,參與后期處置,協助完成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評估工作。
。21)縣消防大隊:負責突發環境事件的現場火災撲救;參加突發環境事件的現場搶險和應急救援,配合做好突發環境事件的現場處置工作;參與制定實施搶險救援過程中防范次生污染的工作方案。
。22)縣文旅局:配合縣委宣傳部組織落實突發環境事件宣傳任務,指導、協調我縣的新聞媒體,開展環境應急安全教育,做好突發環境事件相關信息發布和輿論宣傳工作。
。23)云南電網有限公司馬關供電局、中國南方電網馬關供電有限公司:負責指導協調事件現場及周邊地區電力應急保障工作;參與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
2.4專家組
在縣領導小組指導下,由州生態環境局馬關分局組織相關行業/領域專家成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專家組,為突發環境事件的處置提供決策依據。
各鄉(鎮)人民政府、健康農場管委會參照本預案成立相應指揮部,規范行政區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工作,統一協調、指揮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
3預防和預警
3.1信息監測
堅持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開展對縣內(外)環境信息、自然災害預警信息、常規環境監測數據、輻射環境監測數據的綜合分析、風險評估工作,包括對發生在縣外、有可能對我縣造成環境影響事件的信息收集與傳報。
有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能,負責組織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工作。
。1)生態環境部門負責環境污染、輻射事件信息的接收處理及預警信息監控,會同水務、氣象等部門負責水體富營養化導致的藻類污染的處理及預警信息監控。
(2)交通運輸部門負責由交通運輸事故引起的污染事件信息的接收、處理及預警信息監控。
。3)農業農村科技部門負責農業環境污染突發事件和農業重大有害生物、農業外來生物入侵、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突發事件、畜禽動物病毒泄漏事件信息的接收、處理及預警信息監控。
。4)林業和草原部門負責林業生態破壞事件和林業外來生物入侵突發事件信息的接收、處理及預警信息監控。
(5)應急管理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石油天然氣開采、儲運污染物事件信息的接收、處理及預警信息監控。
。6)其他部門:負責本部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職責范圍內相應的突發事件信息的接收、處理及預警信息監控。
3.2預防
3.2.1落實企業環境風險防范主體責任。
相關企業加強環境風險隱患排查和治理,健全風險防控措施、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報當地生態環境部門審核備案。
3.2.2建立環境風險源檔案。
縣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對轄區內生產、銷售、貯存、運輸、使用危險化學品單位,以及產生、運輸或處置危險廢物、涉及重金屬排放等環境風險源單位、危險區域、重點流域進行調查、登記、風險評估,定期進行檢查、監測,并督促有關單位落實環境污染防治措施,及時消除環境隱患。
3.2.3完善環境應急預案。
完善縣及重點區域、工業園區和企事業單位的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健全環境風險防范體系?h政府負責制定本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及飲用水水源地、工業園區等專項環境應急預案,督促指導風險源企業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開展環境應急預案評審、備案工作。
3.2.4建立健全環境風險評估機制。
新建、改建、擴建涉及危險化學品的項目,在環評文件中設置環境風險評價章節,對環境風險源識別、環境風險預測、項目選址、敏感目標和防范措施等做出如實評價,提出可行的預警監測措施、應急處置措施和應急預案。存在環境安全隱患的環境風險源單位,必須開展環境風險評估。
3.2.5加強湖泊、水庫、水源地、自然保護區等環境敏感區周邊企業風險源和交通運輸監管。
劃定防護范圍,采取防護措施,并在環境敏感區域設立地理界標和警示標志,減少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損失和影響。
3.2.6加強環境應急支撐保障能力建設。
圍繞落實環境應急能力標準化建設要求,加強指揮調度、監測預警、現場處置和物資儲備,提升環境應急能力;開展全方位、多層次的應急管理培訓;建立環境風險防范專項資金和應急響應儲備金,為環境風險防范提供資金保障。
3.3預警
3.3.1預警分級
可以預警的突發環境事件預警級別,根據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發展情況和緊迫性等因素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依次采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加以表示,一級為最高級別。根據事態的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預警可以升級、降級或解除。
藍色(四級)預警:可能發生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的。
黃色(三級)預警:可能發生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
橙色(二級)預警:可能發生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
紅色(一級)預警:可能發生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
3.3.2預警信息發布
突發環境事件已經發生,經研判可能發生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的,由縣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發布預警公告;經研判可能發生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由縣人民政府負責發布預警公告;經研判可能發生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由州人民政府負責發布預警公告;研判可能發生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由省人民政府根據國務院授權負責發布預警公告。
3.4預警處置
3.4.1預警行動
進入預警狀態后,縣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采取以下措施:
。1)組織有關部門和機構、專業技術人員及專家,及時對預警信息進行分析研判,預估可能的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
。2)迅速采取有效處置措施,控制事件苗頭。在涉險區域設置注意事項提示或事件危害警告標志,利用各種渠道增加宣傳頻次,告知公眾避險和減輕危害的常識、需采取的必要的健康防護措施。
(3)提前疏散、轉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并進行妥善安置。責令應急救援隊伍、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動員后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準備,并調集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做好應急保障工作。對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相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加強環境監管。
。4)及時準確發布事態最新情況,公布咨詢電話,組織專家解讀。加強相關輿情監測,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5)對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相關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加強環境監管。
。6)針對突發環境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為和活動。
。7)各應急救援隊伍進入應急狀態,環境監測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開展應急監測,隨時掌握并報告事態進展情況。
3.4.2預警級別調整和解除
發布突發環境事件預警信息的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應當根據事態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適時調整預警級別;當判斷不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或者危險已經消除時,宣布解除預警,適時終止相關措施。
4應急響應與處置
4.1先期處置
(1)事發單位要立即啟動本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指揮本單位應急救援隊伍和工作人員營救受害人員,做好現場人員疏散和公共秩序維護;控制危險源,采取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次生、衍生災害的發生和危害的擴大,控制污染物進入環境的途徑,盡量降低對周邊環境的影響。應急處置期間,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服從統一指揮,全面、準確地提供本單位與應急處置相關的技術資料,協助維護應急現場秩序,保護與突發環境事件相關的各項證據。
。2)現場指揮部成立前,縣人民政府必須堅決、迅速地實施先期處置,果斷控制或切斷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態勢,避免污染物向環境擴散,嚴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災害發生。同時,指揮協調縣應急救援隊伍開展救援行動,組織、動員和幫助群眾開展安全防護工作?h級生態環境部門應當立即組織排查污染源,初步查明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污染物質及數量、周邊環境敏感區等情況。先期處置過程中的情況應隨時報告縣環境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4.2響應分級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嚴重程度和發展態勢,將應急響應設定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四個等級。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在先期處置的基礎上,由相關責任主體按照程序,啟動預案的相應級別響應措施進行處置。當超出相關責任主體自身處置能力時,可向上一級應急管理機構提出請求,由上一級應急管理機構決定是否啟動更高級別的響應措施進行處置。
初判發生一般突發環境事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者健康農場管委會應立即啟動本級應急預案,進行事件調查、確認和評估,組織有關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及時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并按照規定向縣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
初判發生較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者健康農場管委會首先進行應急響應,啟動本級應急預案,進行先期處置,重點控制污染源,全力控制事態發展,嚴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事件發生,同時立即報告縣人民政府,由縣人民政府啟動III級應急響應。如果確認是特別重大、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縣人民政府在開展應急處置的同時立即報告州人民政府,由州人民政府啟動相關等級應急響應。
4.3信息報告與通報
。1)報告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報告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為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企事業單位及個人;對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企事業單位及個人負有管理責任的部門和單位;負有環境保護監管職能的行政主管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
。2)報告時限和程序。突發環境事件責任單位、責任人和負有管理責任的部門和單位在突發環境事件發現后1小時內向所在鄉(鎮)人民政府或者健康農場管委會報告,同時向上一級主管部門報告。由生產安全、交通事故等引發突發環境事件的單位和個人,在報告公安、應急管理、消防等部門的同時,報告縣級生態環境部門。發生III、IV級突發環境事件后,鄉(鎮)人民政府、健康農場管委會和縣級有關部門在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的同時立即向縣人民政府報告,縣人民政府及時向州人民政府報告,最遲不得超過3小時。發生Ⅱ級及Ⅱ級以上突發環境事件后,鄉(鎮)人民政府、健康農場管委會及時向縣人民政府報告,縣人民政府應在事發1小時內向州人民政府報告。特殊情況下,鄉鎮人民政府、健康農場管委會可直接向州人民政府報告并同時報告縣人民政府。
(3)報告分類。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3類。初報主要內容:突發環境事件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質、可能的危害癥狀、人員受害情況、捕殺或砍伐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的名稱和數量、自然保護區受害面積及程度、事件潛在的危害程度、轉化方式及趨向等初步情況。續報主要內容:突發環境事件的有關確切數據、事件發生的原因、過程、進展情況及采取的應急措施等基本情況。處理結果報告主要內容:突發環境事件的處理措施、過程和結果,事件潛在或間接的危害、社會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參加處理工作的有關部門和工作內容,出具有關危害與損失的證明文件等詳細情況以及有關意見建議。
。4)事件通報?h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應及時向縣級有關部門和有關縣人民政府通報突發環境事件的情況;根據需要,由縣政府向毗鄰和可能波及的縣人民政府和軍隊通報有關情況?h人民政府在應急響應的同時,及時向毗鄰和可能波及的縣(市)人民政府通報情況。突發環境事件中傷亡、失蹤、被困人員涉及境外人員或者事件可能影響到境外的,由縣委宣傳部負責通報。
4.4現場指揮部
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由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或相關縣政府牽頭成立現場指揮部,負責組織應急處置工作,F場指揮部設污染處置組、應急監測組、專家咨詢組、信息宣傳組、應急救援組和應急保障組:
(1)污染處置組:由州生態環境局馬關分局牽頭,縣公安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務局、縣衛生健康局、縣農業農村科技局、縣林業和草原局、縣應急管理局、縣消防大隊、縣氣象局等部門及涉及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健康農場管委會參加。主要負責對突發環境事件進行處置與調查,對現場應急處置工作進行技術指導;迅速組織切斷污染源,分析污染途徑,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物擴散;組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減輕已經造成的污染;明確不同情況下的現場處置人員須采取的個人防護措施;建立現場警戒區和交通管制區域,確定重點防護區域和人員疏散方式及途徑。
。2)應急監測組:由州生態環境局馬關分局牽頭,縣衛生健康局、縣水務局、縣農業農村科技局、縣自然資源局、縣林業和草原局、縣氣象局等部門參加。主要負責組織縣環境監測站、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及相關企事業單位的環境監測部門,開展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監測,明確相應的監測方案、點位和頻次,分析并提供監測數據,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決策提供依據。
。3)專家咨詢組:由州生態環境局馬關分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環境監測、輻射防護、化學工程、危險化學品、污染控制、環境評估、生態保護、水利水文、給水排水、地質、氣象、大氣環境、環境醫學、防化等專業專家組成。主要負責提出污染應急處置工作的建議,參與污染源、污染物性質、污染范圍、危害程度的快速確定工作,研究、評估污染處置、人員撤離等工作方案。
(4)信息宣傳組:由縣委宣傳部牽頭,縣公安局、縣網信辦、縣信訪局、縣文化和旅游局、縣自然資源局、縣水務局、州生態環境局馬關分局、縣林業和草原局、縣應急管理局等有關部門及涉及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健康農場管委會參加。主要負責組織事件應急工作情況等權威信息發布,起草突發環境事件的新聞發布稿和情況公告;組織新聞媒體通過電視、電臺、報刊、網絡及時發布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情況的信息;收集分析輿情和社會公眾動態,加強媒體、電信和互聯網管理,正確引導輿論;及時澄清不實信息,回應社會關切。
。5)應急救援組:由縣衛生健康局牽頭,州生態環境局馬關分局、縣公安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應急管理局、縣消防大隊等有關部門參加。主要負責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現場人員緊急救援,傷病員醫療救治、應急心理援助;指導和協助開展受污染人員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公眾健康保護措施建議;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飲用水的生產、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發環境事件造成集體中毒等。
。6)應急保障組:由縣發改局牽頭,各相關部門分別按各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分工落實。其中,各鄉鎮人民政府主要負責污染區域有關人員的緊急轉移和臨時安置工作,為應急處置提供各項保障;縣民政局負責及時組織調運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縣公安局負責維持現場秩序,維護社會穩定。
4.5處置措施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各有關地方、部門和單位根據工作需要,組織采取以下措施。
4.5.1現場污染處置
涉事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要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切斷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擴散。做好有毒有害物質和消防廢水、廢液等的收集、清理和安全處置工作。當涉事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不明或處置力量不足時,由現場指揮部組織相關部門對污染來源開展調查,確定污染物種類和污染范圍,切斷污染源,并迅速組織相關專業隊伍,調集相關應急物資,處置污染物、清理事件現場,防止環境污染擴大,避免產生二次污染。
4.5.2轉移安置人員
現場指揮部門要根據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及事發地的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組織建立現場警戒區、交通管制區域和重點防護區域,確定受威脅人員疏散的方式和途徑,及時疏散轉移受威脅人員和可能受影響地區居民,妥善做好轉移人員安置工作。
4.5.3醫學救援
縣衛生健康局等部門要迅速組織醫療資源和力量,對傷病員進行診斷治療,根據需要及時、安全地將重傷病員轉移到有條件的醫療機構進行救治。開展受污染人員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公眾健康的防護措施建議。做好受影響人員的心理援助。
4.5.4應急監測
州生態環境局馬關分局要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污染物的擴散速度和事發地的氣象、水文、地質及地域特點、周邊敏感區域情況,制定應急監測方案,布設相應數量的監測點位,確定污染物擴散的范圍和濃度。事發初期,根據事件發生地的監測能力和事件的嚴重程度,加密監測頻次和監測點位,并隨著污染物的擴散情況和監測結果的變化趨勢做適當調整。
根據需要,組織相關專家對突發環境事件信息進行動態分析、評估,根據事件進展情況和形勢動態,提出相應的對策和意見;對突發環境事件的危害范圍、發展趨勢做出科學預測;判定污染程度、危害范圍、事件等級,對污染區域的隔離與解禁、人員撤離與返回等重大防護措施的'決策提供技術依據;指導應急隊伍進行應急處置;指導環境應急工作的評價,進行中長期環境影響評估。
4.5.5市場監管和調控
市場監督管理、工信商務等部門要密切關注受事件影響地區市場供應情況及公眾反應,加強對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場監管和調控。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飲用水的生產、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集體中毒等。
4.5.6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
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發布和新聞報道工作,應嚴格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及本縣有關突發事件新聞報道的相關規定,在縣委宣傳部的管理與協調下,由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或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
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應及時向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相關事件信息,做好突發環境事件的新聞發布保障工作。
較大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或事件本身比較重要,或發生在重點地區、特殊時期,或可能演化為特別重大、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向縣委宣傳部通報相關情況。在縣委宣傳部的組織、協調下,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指派專人負責新聞報道工作,起草新聞發布稿和污染情況公告,及時、準確報道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正確引導輿論。
4.5.7維護社會穩定
公安、司法等部門要加強受影響地區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傳播謠言制造社會恐慌、哄搶救災物資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轉移人員安置點、救災物資存放點等重點地區治安管控;做好受影響人員與涉事單位、地方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矛盾糾紛化解和法律服務工作,防止出現群體性的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4.6響應升級
當全縣可能或已經發生重大、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且危害程度嚴重、影響范圍廣、持續時間長、處置難度大等情況下,現場指揮部向縣應急辦報告,由縣應急辦負責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決策工作,組織協調相關專項應急指揮部共同開展應對工作。
當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已十分嚴重,超出本縣自身控制能力,需要國家、省或者其他縣(市)提供援助和支持時,依據《馬關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由縣應急辦按規定將情況上報黨中央、國務院、省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協調各方應急資源,共同參與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4.7應急終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終止:
。1)事件現場危險狀態得到控制,事件發生條件已經消除;
。2)確認事發地人群、環境的各項主要健康、環境、生物及生態指標已經降低到常態水平;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經被徹底消除,無繼發可能;
。4)事件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5)采取了必要的防護措施以保護公眾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長期影響趨于合理且盡量低的水平。
按照“誰啟動、誰終止”的原則,由相關責任主體按程序宣布應急終止。必要時,應及時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應急終止消息。應急終止后,必要時應繼續進行一定頻次的環境監測。
5后期工作
5.1善后處置
宣布應急終止后,在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下,由相關部門、有關單位和鄉(鎮)人民政府、健康農場管委會負責善后處置工作,及時制訂恢復重建計劃和善后處理措施,并組織實施。由主責部門會同財政、發展改革部門制定應由政府補償的補償標準和辦法;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健康農場管委會做好征用補償工作。
5.2損害評估
州生態環境局馬關分局負責組織相關部門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污染損害評估工作,并將評估結果向社會公布。評估結論作為事件調查處理、損害賠償、環境修復和生態恢復重建的依據。
由縣人民政府負責應急處置的,縣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在縣人民政府的統一部署下,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環境影響和損失等評估工作,并依法向縣人民政府報告。
5.3事件調查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根據有關規定,由生態環境部門牽頭,會同相關部門組織開展事件調查,查明原因和性質,提出相關整改建議和修改防范措施。
由縣人民政府負責應急處置的,縣生態環境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開展事件調查,查清突發環境事件原因,確認事件性質,認定事件責任,提出整改措施和處理意見。
5.4總結評估
當重大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處置結束后,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等級、發生的原因、過程,對事前、事發、事中、事后全過程進行全面客觀的分析和評估,針對存在的問題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建議等。
縣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在縣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參與制定環境恢復工作方案,推動環境恢復工作。
6應急保障
6.1應急準備
6.1.1預案準備
縣生態環境部門要按照相關文件中有關框架和內容的要求,結合轄區工作實際,組織修訂完善轄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同時,督促企業按照規定制定環境應急預案并及時備案,做到“責任落實、組織落實、方案落實、裝備落實”。
6.1.2值守準備
完善日常值班與值守應急相結合的接報、出警機制,并嚴格組織實施;充分做好值守狀態時的人員、設備、車輛、通訊及資料準備工作,確保處置突發環境事件現場指揮所需各項科技手段順暢,做到常態管理與非常態管理的全面、有效銜接。
6.1.3聯動機制
根據轄區區域或流域環境風險防范的需要,加強與相鄰縣(市)生態環境部門的互動,健全風險防范和應急聯動機制建設;根據突發環境事件類型的不同,加強與其他部門的溝通,密切合作,建立及時、有效的聯動機制,穩妥處置各類事件。
6.2資金保障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經費首先由事件責任單位承擔,縣人民政府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提供資金保障。
縣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在年度部門預算中安排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經費、應急培訓經費和應急演練經費。當部門預算經費不能滿足需要時,由縣財政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安排動用應急儲備資金。
6.3科技保障
建立完善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基礎信息數據庫,提供決策分析支持和信息保障。建立完善本縣環境風險源專業數據庫,結合政務地理空間信息資源共享服務平臺,加強常態區域環境風險調查、評估、防控工作。
加強、完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的科研和應急響應系統建設;加強監測能力規劃與評估等工作,保證監測能力達到需求與效益的平衡。探索、建立實用危險化學品分析、評估模型,提供預測保障。
建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專家信息庫,提供人才保障。研究制定專家組聯絡制度,充分發揮專家的指導、建議等決策咨詢作用。
6.4隊伍保障
結合本縣突發環境事件的特點,依托社會專業力量,建立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加強對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的管理,規范調動程序和常規管理內容,加強對專業隊伍人員培訓,要求隊伍參加各種形式的演練,確保應急人員意識和能力。
6.5物資保障
根據區域環境風險評估要求,縣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制度,制定環境應急領域應急物資儲備計劃,建立相應應急物資儲備庫,組織應急物資的監管、生產、儲存、更新、補充、調撥和緊急配送體系等工作?h級相關部門、有關單位也可根據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需要,采取生產力儲備等方式,與有關企業簽訂合同,保障應急物資的生產和供給。
州生態環境局馬關分局在積極發揮現有檢驗、鑒定、監測力量的基礎上,應根據職責要求和工作需要,加強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質檢驗、鑒定和監測設備能力規劃、建設。增加應急處置、快速機動、通信設備和自身防護裝備、物資的儲備,不斷提高應急監測、動態監控能力。建立健全各項監測儀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設備的日常管理制度。
6.6交通運輸及通信保障
縣人民政府及其通信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通信保障體系,確保應急期間通信聯絡和信息傳遞需要。
交通運輸部門要健全公路、鐵路、航空、水運緊急運輸保障體系,保障應急響應所需人員、物資、裝備、器材等的運輸。
公安部門要加強應急交通管理,保障運送傷病員、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器材車輛的優先通行。
6.7宣傳教育與培訓
。1)縣生態環境部門應加強環境應急宣傳教育工作,普及基本常識,增強公眾自救互救意識和防護能力,鼓勵公眾及時報告突發環境事件。
。2)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及各成員單位應組織有關部門、單位和相關人員進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培訓,增強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
6.8演練
。1)縣環境應急工作協調小組各成員單位應根據相關應急預案,組織專業性或綜合性的應急演練,做好跨部門的協調配合及通信聯絡,確保緊急狀態下的有效溝通和統一指揮?h組織本區域單位和公眾開展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演練。
(2)通過演練培訓應急隊伍,檢驗快速反應能力,落實崗位責任,增強各部門之間協調配合,熟悉應急工作指揮機制、決策協調和處置程序,明確資源需求,評價應急準備狀態,檢驗預案的可行性,并根據演練取得的經驗成果和存在問題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7監督管理
7.1預案管理
。1)本預案由州生態環境局馬關分局牽頭制定和管理,報縣人民政府審批發布。根據實施中發現的問題和出現的新情況,及時組織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專家進行評估,修訂完善本預案。
(2)縣人民政府及其生態環境部門應加強本地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和科普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增強公眾的防范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3)縣人民政府及其生態環境部門應定期組織本地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演練,檢驗預案、磨合機制、鍛煉隊伍,提高突發環境事件的處置工作水平。
。4)各鄉(鎮)人民政府、健康農場管委會應根據本預案,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7.2監督工作機制
縣人民政府及職能部門負責落實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體系中規定的職責。
對縣、鄉兩級環境應急機構的設置情況、環境應急預案的制定執行情況、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的建立與執行情況、隊伍的建設和人員培訓情況等,應建立自上而下的監督、檢查工作機制。同時,應建立對應急裝備和經費管理與使用情況等的審計監督制度。
7.3獎勵與責任追究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建立獎勵與責任追究制度,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7.3.1獎勵
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有下列事跡之一的單位和個人,依據《云南省行政獎勵暫行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1)出色完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2)對防止突發環境事件發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免受或者減少損失,成績顯著的。
。3)對事件應急準備與響應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7.3.2責任追究
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中有下列行為的,按照《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云南省環境保護行政問責辦法》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其中對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認真履行環保法律、法規而引發環境事件的。
(2)不按照規定制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拒絕承擔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準備義務的。
(3)不按規定報告、通報突發環境事件真實情況的。
。4)拒不執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事件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
。5)盜竊、貪污、挪用環境事件應急工作資金、裝備和物資的。
。6)阻礙環境事件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7)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8)有其他對環境事件應急工作造成危害行為的。
。9)不按照要求制定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核與輻射事故應急預案的。
8附則
8.1名詞術語
。1)環境應急:是指為避免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或減輕突發環境事件的后果,所進行的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事后恢復與重建等應對行動。
。2)先期處置: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在事發地第一時間內所采取的緊急措施。
(3)后期處置: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結束后,為使生產、生活、社會秩序和生態環境恢復正常狀態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4)應急監測:環境應急情況下,為發現和查明環境污染情況和污染范圍而進行的環境監測。包括定點監測和動態監測。
8.2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縣政府制定,縣應急辦會同州生態環境局馬關分局負責解釋。
本預案配套的相關縣級部門應急預案,由州生態環境局馬關分局負責制定和解釋。
8.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