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范文(通用17篇)
街道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1
春運從1月16日開始至2月24日結束,為期四十天。為做好我公司20xx年春運工作,為旅客提供安全、優質的出行條件,保證旅客走得及時、安全,科學有效地防止春運期間道路旅客運輸緊張,圓滿完成20xx年春節旅客運輸保障任務,結合本公司實際,針對春運期間可能出現的各種突發情況,特制訂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安全第一、以人為本,綜合治理、預防為主"的方針,做到指揮到位、人員到位、責任到位、物質到位、施救及時,提高道路運輸事故快速救援和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天氣旅客滯留應急處置能力,確保春運期間我公司道路交通運輸狀況安全、有序、暢通、便捷。
二、機構設置
為切實加強我公司春運組織領導工作,確保安全、順利、有序地推進春運工作,特成立公司春運工作組織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運力保障
20xx年春運期間,我公司現有縣內客運線路二條,每天投入營運車輛七輛,一般情況下運力足夠保障,如遇有雨、雪、霧、低溫等惡劣天氣特殊情況,發生運力不足或者其它突發事故,我公司還另外配備適量的機動運力作為應急之用,參與公司的應急車輛由貴E、貴E、貴E、貴E、貴E成共計5輛組成。執行應急任務的車輛要經常保持技術狀況良好,按時進行例檢、審驗,駕駛員年齡不超過60歲,3年內無重大交通責任事故記錄。
四、預案啟動
春運期間,容易出現雨雪霧、低溫、冰凍等自然災害天氣,造成道路封、堵、交通事故等突發事件,影響班車正常發車或停班,造成旅客滯留的情況;車輛在行使途中發生故障或者肇事,旅客急需疏送。一旦發生以上情況要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妥善做好社會公告、旅客分流安置等工作,并確保儲備機動運力和應急物資迅速投入使用。
五、應急響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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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響應啟動后,公司實行24小時主要負責人帶班值班制度,及時了解事態發展情況,做好相應應急處置工作,同時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相關情況,各春運車輛從業人員、應急車隊救援人員開通所有通信設備,隨時待命。
1、參與應急救援的客運班車簡單配備普通應急藥品、方便面、餅干、礦泉水等,如車輛發生事故或路堵時供旅客使用,停車時間過長,關閉窗戶,車內有空調設備的必須開啟空調,保證車內溫度適宜。
2、公司充分利用車輛監控平臺與車輛司乘人員之間保持通訊暢通,及時溝通有關信息。如遇車輛無法按時返回,駕駛員應立即通知公司,并告知預測返回時間。如期間有等候旅客,應及時做好等候乘客的解釋、安撫工作;若延誤時間過長,不能及時投入營運,等候乘客較多,旅客嚴重滯留,為防止發生問題,公司應向上級部門申請同意,立即派應急運力頂替發班。
3、出現車輛故障或事故,出現旅客嚴重滯留等事件及時逐級上報,在取得上級同意后,由春運領導小組統一安排機動運力,在短時間內赴突發地,配合、協助做好輸送、分流旅客工作,故障車輛應立即拖至應急修理點,快速修復,盡快上路。
4、春運期間正值嚴寒季節,雨、霧、雪、冰凍等惡劣天氣發生的可能性較大,如雨雪天氣影響車輛運行,造成旅客滯留,應及時做好滯留旅客的安撫工作,并向公司報告處理。
(二)信息發布
通過車輛監控平臺、乘務員宣傳、信息網絡、宣傳喇叭等方式,及時發布氣象、路況、班次等春運動態信息,為廣大旅客出行提供參考和幫助。要加強宣傳和引導,讓旅客理性選擇出行時間,共同創造良好的春運和節日期間運輸秩序。
六、值班制度
春運期間要建立值班制度,值班人員要按時在崗,值班電話。
要保持暢通,值班人員要明確職責,掌握轄區運力儲備情況,接到應急救援報告及時向值班領導匯報。
街道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2
春節即將到來,為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文件精神,切實抓好春節期間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堅決防范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結合我礦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組織機構
為加強安全工作的領導和管理,特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常務副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監科,由安監科科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春節期間安全保障措施的組織、協調、督查等工作。
二、時間節點:
20xx年1月1日至2月22日
三、具體保障措施
1、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值班、跟班制度。各級領導干部要保持清醒頭腦,認清形勢,嚴格按照排定的值班、跟班表進行值班、跟班。值班時要堅持24小時值班制,做好地面“冬季四防”安全巡查和查崗工作;跟班時要與工人同下同上,全力以赴抓好現場安全生產工作。
2、嚴格領導干部請銷假制度。科(隊)長及以上管理人員有事必須請假,經分管礦領導批準后,還必須報礦長審批同意(或電話請假),請假單交調度室存檔備查,返礦后到調度室銷號,同時向分管礦領導和礦長銷假。對于未請假私自離礦人員處罰200元/天。
3、抓好職工思想穩定工作。各單位要認真開好班前會,安排工作必須強調安全注意事項,落實責任人、落實安全措施、落實安全責任。特殊作業必須制定專項安全措施,做到“誰主管,誰負責安全;誰安排工作,誰落實安全措施;誰簽字,誰負責!,實現安全防范工作無盲區、無死角。做好職工思想穩定工作,嚴禁疲勞上崗,嚴禁帶有思想包袱或酒后入井,單位負責人要及時掌握職工思想動態,發現問題必須及時解決,杜絕越級上訪事件發生。
4、加大安全小分隊巡查、突查力度。每天不定時對地面各作業場所進行巡查,查人員在崗情況,是否執行操作規程;每天檢查領導干部請銷假制度執行情況和工作是否盡職盡責;下井突查兩天不得少于一次,重點放在四點班和零點班的突擊檢查。其他管理人員下井后要查“三違”、查隱患、查漏洞,提高下井質量。
5、開展春節前后安全隱患大排查。春節放假前和節后復工前,由安全副礦長牽頭各開展一次全方位的安全隱患大排查,對查出的各類安全隱患和問題,按“三定”原則落實跟蹤整改閉合。
6、抓好冬季四防工作。春節放假前和節后復工前,由辦公室負責各組織一次地面冬季四防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地面辦公場所、職工宿舍、庫房的用電、用油、用火、取暖和防盜保衛情況,嚴防發生火災和煤氣中毒事件。
7、加大反“三違”力度。管理人員元月份少一個反“三違”指標罰款200元,所有“三違”人員在處罰的基礎上,必須寫出書面檢查交安監科后方可上班,嚴重“三違”人員駐“三違”學習班,停班學習5天,經考試合格后再上班。
8、加強地面保衛和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保衛科每天安排人員對全礦區開展面安全巡邏,重點加強夜間、重要場所和要害部位的安全檢查,做好防盜、防火工作,做好出入礦區人員和車輛的登記工作;各單位充分做好應對突發事件準備工作。
9、加強機電設備檢修管理。春節放假設備檢修必須制定詳細的檢修計劃和安全技術措施,機電部門安排專人負責跟蹤監督安全技術措施落實到位。
10、扎實抓好春節放假期間安全管理工作。由安監科負責在放假前制定春節放假期間安全保障實施方案,并嚴格監管落實到位。
四、工作要求
。ㄒ唬┘訌婎I導,明確任務。各單位負責人要充分認識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從講政治、保穩定、促發展的大局出發,切實抓好春節期間安全工作。對安全不到位,重視不夠,不負責任而導致事故發生的單位,將嚴肅追究事故責任人和單位負責人的責任,絕不姑息遷就。
。ǘ└愫冒踩逃,提高安全意識。各單位要召開各類會議,教育廣大職工強化安全意識,按章作業,杜絕“三違”,加強用火、用電等消防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嚴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ㄈ┘訌姽澣罩蛋嗪托畔笏凸ぷ。各單位一定要安排好節日期間的值班工作,決不允許值班人員脫崗,一經發現,嚴肅處理。遇有緊急、重要事項或突發事件要及時向調度室和分管礦領導匯報,不得延誤。
街道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3
元旦和春節將至,根據安徽省通信管理局《關于做好x年元旦春節期間電信網絡安全運行工作的通知》(通信傳字58號),為提高用戶感知,以響應“正德厚生,臻于至善”的企業核心價值觀,特成立潛山移動應急通信保障小組,以保證網絡正常運行,網絡質量優良,網絡性能良好。
一、組織機構:
組長:
成員:
二、各部門職責
領導小組:負責網絡指揮和調度,全權負責通信保障
通信保障組:受元旦春節應急通信保障領導小組的領導,落實上級部門通信保障的要求,負責元旦春節期間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復應急工作。通信保障組下設基站、發電、線路、集客、有線寬帶、綜合覆蓋6個保障小組,其中陳雯、鄭經超負責基站和發電保障,羅本旵、余良友負責線路保障,汪奇、陳林負責集客保障,方成、徐禮彬負責有線寬帶保障,羅本旵、陳玖負責綜合覆蓋保障。
三、預防和預警機制
。ㄒ唬╊A防機制
加強對各項基礎網絡設施的安全防護工作和應急處置準備工作的監督檢查,保障通信網絡的安全暢通。加強對核心網元、重要通信基站及電源、鐵塔、天線等配套設施的巡檢,對中心局房進行安全檢查并及時排查整改安全隱患。
。ǘ╊A警機制
建立預警監測機制,加強通信保障預警的監測收集工作。預警信息分為外部預警信息和內部預警信息兩類。外部預警信息指行業外突發的可能需要通信保障或可能對通信網產生重大影響的事件警報。內部預警信息指行業內通信網上的事故征兆或部分通信網突發事故對其他通信網造成重大影響的事件警報。與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建立有效的信息溝通渠道,對網絡日常運行狀態實時監測分析,及時發現預警信息。
四、應急響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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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事件發生時,通信保障組立即將情況上報領導小組并同時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及時向領導小組提出處理建議,由領導小組決策并啟動本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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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領導小組加強與應急任務下達的通信保障組的信息溝通,及時通報應急處置過程中的信息,提高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復的工作效率。
突發事件發生時,將相關信息及時通報與突發事件有關的政府部門、重要單位和用戶。
(三)應急任務下達
發生突發事件時,應急領導小組的以電話或短信形式向通信保障組下達應急任務,通信保障組應按照領導小組的指示,及時成立現場應急指揮機構,并組織相應人員進行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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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保障組在接到應急任務后,應立即開展通信保障和恢復應急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1)通信保障及搶修遵循先城市后鄉鎮,先重點后一般的原則;
(2)通信保障組應保持良好狀態,實行7×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堅守工作崗位待命,建維部和各代維單位應在節日來臨前5個工作日內向領導小組遞交節日值班表;
(3)主動與上級有關部門聯系,及時通報有關情況;
。4)在組織執行任務過程中,現場通信保障指揮機構應及時上報任務執行情況;
。5)維護人員和代維隊伍要嚴格按故障處理時限要求及“先搶通后搶修”的原則對出現的故障進行處理;
。6)及時根據市場需求及重大活動及時向上級部門申請應急通信車現場保障;
(7)封網期間不允許進行任何網絡調整工作;
。8)及時按照話務預測進行傳輸擴容和基站擴容工作;
。9)做好重要物資和備品備件的維護和保養工作,以備隨時緊急調用。
(五)應急任務結束
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復應急工作任務完成后,由領導小組解除任務,現場應急通信指揮機構在接到通知后,任務正式結束。
五、通信聯絡
在突發事件應急響應過程中,要確保應急處置系統內部機構之間和部門見得通信聯絡暢通,要配備外網電話等。
六、信息報道
通過宣傳增強運維人員節假日和重要通信保障期間網絡保障的意識,提升公司品牌和美譽度。
七、情況匯報和經驗總結
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復應急任務結束后,應組織做好設施損失、經濟效益損失情況的統計、匯總工作以及任務完成情況的總結和匯報,不斷改進通信應急保障工作。
街道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4
為了保障公司職工健康地工作、生活,促進公司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范安全事故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相關法律法規,從公司實際出發,特制定本預案。
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1、報告程序:
。1)部門領導
。2)公司領導
。3)公安消防部門
2、報警程序:
(1)迅速組織有關人員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
。2)根據火勢如需報警立即就近用電話或手機報告消防中心(電話119)。
(3)在向公司領導匯報的同時,派出專門人員到顯眼位置或主要路口等待引導消防車輛進入現場。
3、組織實施:
。1)參加人員:在消防車到來之前,以辦公室內成員為主,其余人員(孕婦及行動不便者除外)均有義務參加撲救。
。2)消防車到來之后,辦公室人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3)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臉盆、鐵锨,水浸的棉被等。
。4)辦公室人員要迅速組織人員逃生,原則是“先救人,后救物”。
。5)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以便于工作,便于消防車輛駛入或操作。
4、撲救方法:
。1)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制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2)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濕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5、注意事項:
。1)火災第一發現人應查明原因,如是電源引起,應立即切斷電源。
。2)火災后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3)發生火災事故時,在向119消防指揮中心報警時,并立即報告公司領導。
。4)辦公室人員迅速疏散公司職工,撤離到安全區域。
(5)積極配合消防人員滅火。
(6)在進行滅火的同時,應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火勢蔓延。
二、被盜案件應急預案
1、報警程序:
及時將情況報告部門領導,經領導同意后向公安機關報案。
2、處置措施:
。1)接報后,部門領導迅速趕到現場,同時向公司領導報告。
。2)接報后,行政部人員迅速趕到現場,安排人員保護現場,了解被盜物品的名稱和數量,并做好登記。
。3)根據被盜物品的數量和價值,經請示后向公安機關報案。
(4)積極協助公安人員勘察現場,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
3、注意事項:
。1)此類案件一般內部掌握,知情者未經允許不得向外界宣揚。
。2)注意保護現場,以便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
。3)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響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生產秩序。
三、大型活動突發事件處置應急預案
1、報告程序:
。1)部門領導
。2)公司領導
2、處置措施
。1)公司任何人員在大型活動中,發現或確認建筑物或構筑物出現嚴重安全隱患、電器設備或其他物品爆炸、收到恐嚇電話、發現可疑物品、電線斷路起火、發生火災事件、活動特別擁擠且無序進行、人員傷亡、自然災害無法進行等,要在第一時間報告部門領導。由行政部請示公司領導后根據預案和實際情況現場發布停止或疏散命令。
(2)應急預案起用后,辦公室人員按照分工和職責要求,全面進入緊急工作狀態。
。3)如果公司職工出現傷情,立即組織人員送往醫院救治,情況緊急報警求助。
。4)立即確定疏散路線,并組織人員疏通所有安全通道,排除障礙,引導人員分流,確保人員安全疏散。
。5)阻止無關人員進入相關區域。
3、注意事項:
。1)行政部根據險情結束、隱患消除后宣布應急狀態的終止。
。2)原危險區域、事故發生點的警戒撤除與否,必須公司主要負責領導決定。
(3)應急預案終止后,辦公室應立即組織人員對事故的發生原因作出調查,并就事故原因、事故過程、經濟損失、經驗教訓等作出書面報告。
四、房屋倒塌事故應急預案
1、報告程序:
(1)部門領導
(2)公司領導
2、處置措施
(1)發現房屋倒塌,第一知情人立即報告部門領導,請示公司領導后組織人員立即趕赴現場搶救受傷人員。
。2)疏散圍觀人員,各部門負責人立即集合各部門員工點名清人數,發現有缺席人員要逐一將缺席人員的去向了解核實清楚。
。3)公司立即報告當地政府、監管主管部門。
(4)有傷亡人員,要立即撥打“120”請求救助。將受傷人員送到醫院進行救治、并隨即通知受傷人員的父母。
(5)保護好現場,為堪測現場、確定事故原因提供依據。
。6)安撫職工情緒,維護好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
3、注意事項
(1)一旦發生房屋倒塌事故,措施要果斷。穩定職工情緒,不能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2)如有媒體采訪,必須請示公司領導同意,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采訪,以避免報到失實。
五、緊急事態預案
1、“緊急事態”是指暴力、惡性傷害、嚴重毆打、恐怖襲擊等突發事件。
2、報告程序:
(1)部門領導
。2)公司領導
。3)根據需要由主要部門領導確定向相關部門報告。
3、處置措施
。1)公司一旦發生緊急事態,必須在第一時間報告部門領導,部門領導根據情況決定是否撥打110報警電話或撥打120救護電話。
。2)控制事態發展。
。3)救護救治公司職工。
(4)配合公安干警制止不法分子,直至抓獲。
。5)保護現場,保存物證。
。6)協助有關部門調查、了解事態發生的真實情況。
(7)總結經驗教訓和書面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情況。
六、外來人安全管理預案
1、報告程序:
。1)部門領導
。2)行政部
2、處置措施
。1)公司每一位職工都有權利和義務,依法、規范對到公司的外來人員嚴格盤查登記,防止有不良意圖者進入公司。
(2)全體職工遇到陌生人或可疑人員應上前詢問,做到防微杜漸。
。3)出現外來人員肇事時,職工應盡可能地穩住肇事人的情緒,機智冷靜地確保公司其他職工和自己的安全,同時設法通知辦公室主任。
。4)行政部根據情況機智、冷靜、果斷處置或撥打110報警。
(5)行政部在到達出事現場后應立即參與解決問題。
(6)在警方到達后,公司職工應積極配合警方解決問題。
街道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5
為全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切實搞好廠區安全工作,認真做好各種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將可能發生的事故降到最低限度,根據《安全生產法》、《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和上級有關部門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以下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及主要職責.
公司成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小組,組長支部書記擔任,副組長由生產經理、技術經理擔任,成員由部門、車間負責人組成,小組下設指揮組,搶險組和后勤保障組。
1.指揮組由、組成。在第一時間發布突發事件的相關情況,第一時間組織員工疏散,第一時間組織員工自救,保證員工人身安全,第一時間保證公司財產和員工財產安全,第一時間組織協調各項工作有序進行。
2.搶險組:由20名員工組程:由任組長,任副組長,組員由、承擔危難工作,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完成任務。
3.后勤保障組:由6名同志組成,任組長,為副組長,組員由、擔物資裝備供應,切實保證突發事件工作所需。
二.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措施
1.發生一般火警、火災事故、設備事故、人身傷害事故及其他突發事件,當班值班人員應立即報告車間、部門和公司,逐級上報。火警火災撥打119請求救援。人身傷亡事故應立即送醫院治療,或撥打120請求救援,但不管是哪類事故,搶險救護時都要先切斷電源或采取防護措施后再組織救護,防止事態擴大。
2.發生重大火災事故,應立即切斷電源,迅速向公司匯報,公司逐級向上反映。崗位人員撥打119救援電話請求援后,首先組織自救,使用現場的滅火器進行滅火,根據著火部位、性質也可用現場備用的防火沙、土、水進行滅火,電氣火災要用干粉滅火器,變壓器、油罐等用水冷卻時,人要遠離,嚴防爆炸傷人,待消防專業人員趕到后,在專業人員指揮下配合滅火。
3.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發現人員要立即向班組長、車間主任、部門、公司逐級上報后,還要通知醫院工傷搶救小組,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救援。若傷部位屬擦傷、碰傷、壓傷等要及時用消炎止痛藥物擦洗患處,若為出血嚴重,要用干凈布料進行包扎止血。若傷者發生骨折要保持靜從事靜臥。若發生嚴重燒傷、燙傷,要立即用冷水沖洗30分鐘以上,若傷者已昏迷、休克,要立即抬至通風良好的地方,進行人工呼吸或按摩心臟,待醫生到達后立即送醫院搶救。
4.若發生食物中毒事故,救援人員在救援時要了解中毒原因,迅速把中毒人員抬至通風良好處進行一般性搶救,并立刻送往醫院搶救。
5.發生重大設備事故,要立即報告,同時停止設備運轉,處理事故時,要有專業人監護。嚴格執行檢修程序和停送電確認制度,防止打亂仗,冒險作業。
6.發生爆炸事故,要立即關閉爆炸源,若有人員傷亡,按人員傷亡預案救援。
7.發生各類事故都要保護好現場,待事故調查分析處理。
三.注意事項
1.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工作小組成員要保證24小時開機,認真做好各項預防工作,隨時準備應付各類突發事件發生。
2.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工作要聽從指揮,服從安排,要切實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3.本預案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改完善。
街道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6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了有效應對重大水體污染事故,規范和強化我縣水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提高縣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城市水污染事故發生,保護生態環境,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共和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5)《關于進一步加強飲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6)《共和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7)《共和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8)《新聞發布管理辦法》。
1.3.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提高突發環境污染事故防范和處置能力,加強對水污染事故源頭的監測、監管,盡可能的避免或減少水污染事故發生,保障縣城飲用水供應。積極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重大水體污染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對身體健康的損害,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2)屬地為主,分級響應。充分發揮各級政府的職能作用,堅持屬地為主,實行分級響應。水污染事故實行縣、鄉(鎮)、企業三級負責制,統一協調各有關部門按照應急處置與救援預案的職責,各司其職,相互配合,不斷提高我縣的水污染應急反應與處置能力。
(3)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部門之間的協同與合作,提高快速反應能力。根據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級別,實行分級控制、分級管理,充分發揮部門專業優勢,采取有效措施解決水污染事故引發的危害。
(4)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建立我縣水污染事故風險防范體系和響應聯動機制,充分動員和發揮鄉鎮、社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志愿者隊伍作用,切實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快速反應、及時控制。建立健全聯動協調制度,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完備、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5)科學處置,措施果斷。加強水污染防治科學研究,采用先進的預測、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提高預防和應對水環境污染事件科學技術水平,并及時、果斷地處置水環境污染突發事件。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縣境內和涉及的跨縣界的各種水體功能的河、庫地表水體以及地下水體等,由于單位或個人活動與行為、意外因素或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等原因,使污染物質進入水體,危害了各種水體的使用功能,造成了水體污染突發事故的發生。具體包括以下六類:
。1)有毒有害化學品污染事故:企業在生產過程中因使用、貯存、排放不當等導致有毒有害物質泄漏或非正常排放所引發的水體污染事故。
。2)易燃易爆物品泄漏污染事故:煤氣、天然氣、石油液化氣、氯氣、氨氣、苯、甲苯等氣體和易揮發的有機溶劑的泄漏所引起的水體污染事故。
。3)油類污染事故:原油、燃料油、潤滑油等各種油品在生產、貯存、使用等過程中由于意外造成泄漏所引發的水體污染事故。
。4)影響飲用水源地水質和破壞生態環境的嚴重污染事故。
。5)其他生產經營活動引發的突發事故而造成水體污染事故。
。6)由交通運輸事故造成有毒有害化學品泄漏而引發江河水體污染事故。
1.4.1.根據水體污染事故的類別及危害程度劃分。
分為一般水體污染突發事故(Ⅳ級)、較大水體污染突發事故(Ⅲ級)、重大水體污染突發事故(Ⅱ級)、特大水體污染突發事故(Ⅰ級)。
1.4.2.一般污染事故(Ⅳ級):是指發生一般水環境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具體分為以下幾種:
(1)因發生水環境污染造成跨縣級行政區域糾紛;
(2)引起一般群體性影響,發生3人以下死亡。
1.4.3.較大污染事故(Ⅲ級):是指發生較大水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具體分為以下幾種:
(1)因發生水環境污染造成跨地級行政區域糾紛;
。2)發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傷)50人以下;
(3)因發生水環境污染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影響。
1.4.4.重大污染事故(Ⅱ級):是指對水環境造成重大污染與破壞事故,具體分為以下幾種:
(1)因發生水環境污染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疏散轉移群眾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
(2)發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
(3)致使區域生態環境功能部分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受到污染;
(4)造成重要河流、水庫水域大面積污染,或縣級以上城鎮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故。
1.4.5.特別重大污染事故(Ⅰ級):是指發生特大水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具體分為以下幾種:
。1)因發生水環境事故須疏散、轉移群眾5萬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
。2)發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傷)100人以上;
。3)致使區域生態環境功能嚴重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遭受嚴重破壞;
(4)因發生水環境污染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嚴重影響;
。5)因水環境污染造成鎮區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故;
。6)因危險化學品(含劇毒品)生產和貯運中發生泄漏,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污染事故。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應急處置組織機構與職責
共和縣水體污染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指揮部),是在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下專門負責應急處置水體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工作的領導機構,為非常設機構,共和縣水體污染事件發生時自動成立。
指揮長由縣政府主管生態環境工作的副縣長擔任,副指揮長由縣公安局、縣應急管理局、縣生態環境局根據不同的環境污染事故性質進行調整。應急指揮部成員,根據不同的環境污染事故性質,由以下部門(部分或全部)的主要領導組成:縣紀委監委、縣政府辦公室、縣委宣傳部、縣人武部、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和林業草原局、縣生態環境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利局、縣農牧和科技局、縣文體旅游廣電局、縣衛生健康局、縣應急管理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消防大隊、海南州正源供水公司、縣電信公司、縣移動公司、縣聯通公司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縣指揮部辦公室下設在縣生態環境局,辦公室主任由縣生態環境局局長擔任。同時,根據突發事件應急響應與處置工作需要,共設立應急處置專家咨詢組、污染事件調查處置組、醫療救護及衛生防疫監督組、治安交通通訊組、后勤生活保障組、飲用水供應保障組、應急資金物資保障組、工程搶險機構、信息發布組等9個應急現場處置小組。
以上組織機構作為縣水體污染應急處置工作的領導、決策部門,組織、協調、指揮本縣的應急響應工作。
2.1.1.縣應急指揮部職責
(1)領導全縣水污染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研究部署應急處置方案;指導各鄉鎮制訂和組織實施本轄區水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現場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制定控制措施并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決策。
(2)指揮我縣重、特大水污染事故的應急監測和事故責任認定。
(3)負責組建事故調查組、應急監測組、專家咨詢組等技術支持機構。
。4)督促各職能部門及企事業單位做好事故的調查處置、現場救援、后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后處理及生產和生活秩序恢復等工作,并對各部門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督察。
。5)統一對外發布事故所造成水體污染和處置的權威信息,負責向縣政府報告情況。
。6)負責危急情況下,聯系上級部門、周邊城市的支援。
。7)負責協調啟動飲用水備用水源和組織應急飲用水的供應。
。8)開展水環境污染事故防控及應急的公眾宣傳和教育。
2.1.2.縣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
(1)在縣政府的領導和指導下工作,做好應急監測和監督工作,組織應急支援;
。2)及時向縣政府、州政府和省有關部門匯報事故情況;
。3)負責重大水體污染事故的新聞和信息發布,審查事故或應急情況的通報或通告。(聯系電話:)
2.1.3.應急現場處置辦公室職責
應急現場處置辦公室作為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執行機構。
主要職責:
。1)開展水環境應急處置人員培訓,制定應急處置演練計劃并組織演練,檢查、落實應急器材和裝備。
。2)了解掌握水環境污染源規模、分布情況及有關情況,建立環境安全預警系統和環境應急資料庫。
。3)接收上級部門水環境污染應急處置命令、指示及水環境污染事件的有關通報,接收事件責任單位和社會各界的水環境污染事件報告。
。4)綜合協調本系統內各有關應急單位的行動,傳達應急領導小組的指令,通報有關單位應急工作情況,接收、指導下級部門應急處置工作。
(5)負責應急處置過程記錄,對應急行動結果進行評估,編寫水環境污染應急處置的工作總結報告,提出改進應急工作預案建議。負責組織環境應急處置工作的各種保障。
2.1.4.應急現場處置小組及職責
9個應急現場處置小組在縣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根據事故性質、嚴重程度、應急響應與處置要求,履行相應的職責。各工作組組成單位及具體職責如下:
2.1.4.1.應急處置專家咨詢組職責
由縣直相關管理部門專業管理人員、直屬及有關單位污染治理、環境監測、公共衛生、醫療、水利、應急管理、農牧、漁業、住房和城鄉建設、公安等行業專家組成。
主要職責:指導環境應急預案的編制及修改完善。掌握本地區水環境污染源的產生、種類及地區分布情況,了解國內外的有關技術信息、進展情況和形勢動態,提出相應的對策和意見;對突發性水污染環境事件的危害范圍、發展趨勢做出科學估計,為應急領導小組的決策和指揮提供科學依據。參與污染程度、危害范圍、事件等級的判定,對污染區域的隔離與解禁、人員撤離與返回等重大防護措施的決策提供技術依據。負責環境應急工作結果以及事件的中長期環境影響的評價分析工作。
2.1.4.2.污染事件調查處置組職責
污染事故調查處置組內設飲用水水源污染事故調查處置小組和船舶污染水域事故調查處置小組。
(1)飲用水水源污染事故調查處置小組由縣生態環境局牽頭,縣紀委監委、縣公安局、縣自然資源和林業草原局、縣水利局、縣農牧和科技局、縣衛生健康局、縣應急管理局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
。2)船舶污染水域事故調查處置小組由縣交通運輸局牽頭,縣監察局、縣公安局、縣生態環境、縣衛生健康局、縣應急管理局、縣自然資源和林業草原局、縣水利局、縣農牧和科技局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
主要職責:組織水污染事故的現場調查、取證及污染現場監測工作,收集河流流量、流速等水文資料,對事故污染現狀和發展趨勢進行分析、預測,判斷事故的變化趨勢;組織有關部門對污染損害進行評估,并提出必要的處置防范措施,最大限度的減輕污染及損害。
2.1.4.3.醫療救護及衛生防疫監督組職責
由縣衛生健康局牽頭,縣水利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緊急醫療救護隊伍,對受傷人員和搶險救援的受傷人員進行救治;組織對自來水公司供水水質進行監測;負責污染區和疏散區疾病預防工作和污染區的消毒工作,對疫情進行監測和防治;做好所需藥品、醫療器械、衛生安全設備的準備工作等。
2.1.4.4.治安交通通訊組職責
由縣公安局牽頭,縣交通運輸局、縣交警大隊和縣電信公司、縣移動公司、縣聯通公司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
主要職責:負責應急處理與處置過程中交通運輸的管理,控制無關人員車輛進出危險區域,負責保護人員和財產安全;對事故可能危及區域內的人員疏散撤離,對人員撤離區域開展治安巡邏,確認人員傷亡情況,打擊各種違法活動;協助生態環境局做好污染調查,落實各項強制隔離措施。優先安排應急物資和人員疏散的運送;在水污染事故現場設立警戒線,做好保障交通安全和通訊暢通。
2.1.4.5.后勤生活保障組職責
由縣民政局牽頭,縣財政局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
主要職責:妥善安排因水環境污染事故轉移、疏散群眾的生活、籌集和發放救援物資工作等。
2.1.4.6.飲用水供應保障組職責
由縣水利局牽頭,縣衛生健康局、縣消防大隊、海南州正源供水公司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
主要職責:啟動《飲用水水源污染應急預案》,協調啟用飲用水應急水源,組織應急飲用水供給,對應急水源水質組織監測,保障居民生活飲用水的供應。
2.1.4.7.應急資金物資保障組職責
由縣財政局和應急管理局牽頭,縣民政局、生態環境局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
主要職責:負責水污染事故應急監測、處置資金和救援資金保障,確保應急環境污染事故處置所需的裝備、器材和經費,并做好經費使用情況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應急物資的生產、儲備和調度,維護市場秩序,保證物資供應及物價穩定。
2.1.4.8.工程搶險機構
重大水體污染應急處置的工程搶險機構由全縣各部門及所屬技術單位的人員組成。
主要職責:在現有的檢驗、鑒定、監測、污染治理等技術力量和裝備的基礎上,增加污染檢驗、鑒定、監測設備的配備,特別要配備水質快速應急監測設備,增加應急處置、快速機動和自身防護裝備、物資的儲備,不斷提高應急監測、動態監控和消除污染的能力,保證在發生重大水體污染事件時能有效防止對環境的污染和擴散。
2.1.4.9.信息發布組
由縣委宣傳部牽頭,縣政府辦、縣生態環境局、縣文體旅游廣電局等部門組成。
主要職責:負責水污染應急處置工作的宣傳報道,按規定向公眾及時發布準確、權威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3.預防預警機制
3.1.建立水體污染預防預警信息監測與報告體系
3.1.1.全面掌握重要水體水質狀況?h生態環境局對本轄區內重要河、庫地表水和集中飲用水源地、重點地下水源地水質進行定期常規監測,根據地表水水質功能區劃和飲用水源地水質要求,進行常規監測斷面的布設、監測項目與監測頻次的確定和監測數據結果的報告。按照國家和省州環境監測和數據傳輸、報送的技術規范執行。環境監測是全縣各類水體水質監測的技術中心、數據中心,縣生態環境局負責對水體水質監測數據和結果進行匯總、分析、評價,并定期、及時將水質監測情況按規定報送州生態環境局。發現水質異常情況,應立即向州生態環境局報告,并初步分析問題發生的可能原因。同時,縣生態環境局應會同縣交通運輸局對本轄區內經過或穿越重要水體的公路、城市道路、橋梁進行調查,對事故易發路段、敏感路段進行登記建檔,對經過這些路段的化學物質運輸實行申報審批制度。
3.1.2.全面掌握污染源排放情況。對本轄區內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企業和單位污水排放情況進行調查,對污水排放口進行定期監測。根據企業和單位的污染物排放特征,掌握企業和單位常規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的排放情況,對排污企業和單位的廢水處理設施運行情況和污染物排放情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和監督管理,實行排污許可證制度,按照排污許可證監控排污企業和單位污染物排放濃度和排放總量。
3.1.3.建立暢通的數據庫。要建立全縣水體水質狀況監測數據信息庫和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企業和單位污染物排放情況的數據信息庫,并建立管理檔案。
3.2.開展水體污染預防預警行動
。1)根據可能向水體排放的污染物的種類和特性,配齊相應的監測儀器、設施以及分析監測試劑和數據分析系統等,明確和研究相應的水質監測方法,加強水體污染的環境監測能力。
(2)縣生態環境局應組織專家,對轄區內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企業和單位的廢水處理工藝技術和處理設施進行技術論證和評價,在建設、運行階段定期對處理設施進行事故風險評估,提出杜絕廢水排放事故的措施和應急處理措施,并進行驗收和日常運行的監督檢查、管理,確保各項機制正常啟動、有效運行。
3.3.建立水體污染預防預警支持系統
建立全縣水體污染預警支持系統,主要包括快速預警監控系統、技術支持系統、預警服務系統、預警報警系統?h生態環境局水環境污染報警電話:
4.重大水體污染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程序
縣指揮部辦公室接到重大水體污染事故報告后,應立即通知縣指揮部,并傳達指揮部的命令,按應急處置程序通知應急現場處置辦公室、應急現場處置小組、應急處置專家咨詢組和縣公安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水利局、縣農牧和科技局、縣衛生健康局、縣應急管理局等有關部門,立即攜帶儀器、設備趕赴事件發生現場,調查、核實、監測分析,對事件的類型、級別、性質做出恰當的認定,提出控制措施?缧姓䥇^域的水體污染事故及情況復雜有爭議的水體污染事故及認為需要州級處置的水體污染事故,報請州級應急處置機構處置。
4.2.信息共享和處理
應急處置過程中的各種常規信息、現場信息、監測數據及結果、專家分析評估意見、控制處置措施及意見、污染控制效果及結果等各種信息經現場指揮部審查后,及時報送縣指揮部。縣指揮部設立信息分析組進行信息分析、綜合,歸納整理后,形成概要文字材料,報縣指揮部領導?h指揮部及時將有關信息報告縣政府并通報相關部門,確保信息共享。縣指揮部的總體工作部署、處理安排意見和指令,由專門工作人員迅速以電話、傳真等方式向現場指揮部下達。
4.3.基本響應程序
4.3.1.重大水體污染應急響應程序:
。1)值班人員接到有關部門、企業、事業單位或個人水體污染應急報告后,記錄水體污染事件的有關情況(包括事發時間、地點、污染區域及影響、損失的初步情況、可能的污染原因等)。同時立即向縣指揮部辦公室或縣指揮部領導報告。
。2)水污染應急處置機構根據有關情況報告,調派專家到達現場做進一步評估,確屬重大水體污染事件,應立即上報縣政府,啟動縣級重大水體污染應急預案。
。3)縣指揮部負責全盤指揮,緊急調集和征集相關人員、物質、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備、裝備,組織相關部門協助環保部門做好應急處置工作,組織有關方面的力量進行應急支援,并做好正確的輿論導向工作。
。4)重大水體污染事件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在縣應急處置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啟動水體污染應急處置預案,成立由相關部門參加的事件救援現場指揮部,落實有關控制措施。
(5)縣生態環境局在實施應急工作的同時,要及時將水體污染事件情況、采取的處置措施及效果上報州生態環境局。
4.3.2.擴大應急
在事件難以控制或有擴大和發展的趨勢時,水體污染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的外援力量要統一聽從縣指揮部的指揮,配合有關部門、有關人員作好應急處置工作。
4.4.指揮協調程序
縣指揮部按照相應的職責和權限進行開展指揮工作,制定決策機制、報告、請示等規章制度并嚴格執行。縣生態環境局和相關部門的各專業應急機構、應急中心、現場指揮部按各自的職責開展應急工作,服從統一指揮和調度。
4.5.新聞發布
慎重做好重大水體污染事件的新聞報道、宣傳和溝通工作,統一報道口徑和報道意見,正確引導輿論,避免產生混亂和誤解。在縣委宣傳部的指導下,縣指揮部制定新聞發布的原則、內容、規范性格式,審查發布時機、方式、途徑等。新聞發布前,報縣委宣傳部審定。
4.6.應急處置結束
應急處置結束條件為:重大水體污染事件得到控制,事件條件已經消除;污染源污染物的排放和事發水體及下游水體污染物指標已降到規定限值之內;事件造成的危害已被徹底消除,且無繼續發生可能;事件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工作的必要;已采取并繼續采取一切必要的防護措施以保護公眾免受水體污染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長期后果趨于合理且盡量降到最低的水平。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由生態環境局委托第三方機構或由其指定的專門處置單位處置;人員安置、補償、災后重建等工作由縣指揮部根據所受的污染程度提出合理處理建議,報縣政府協調有關部門處理。
5.2.社會救助
對社會、國外機構和個人所捐贈的救助資金要妥善管理,設立專門的資金賬戶,做到?顚S,由縣指揮部根據所受的污染程度提出補償處理建議,包括所捐贈物資都要由縣指揮部提出建議報縣政府。
5.3.保險
各保險公司要深入水體污染應急處置工作的第一線,調查掌握第一手資料,最大限度地進行理賠,縣指揮部如有異議,可提出建議報縣政府。
5.4.調查報告和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意見
縣指揮部應當在應急工作結束一周內對應急過程進行評價,根據評價結果,組織撰寫應急總結報告和突發事件調查報告。15日內上報縣政府,同時由縣生態環境局上報省州生態環境部門。
5.4.1.應急評價依據
應急過程記錄;現場處置組及各應急機構的總結報告;其它應急情況;應急的實際效果及產生的社會影響;公眾反映等。
5.4.2.突發事件調查報告
包括突發事件起止時間及地點;參與處置人員構成情況;突發事件情況及起因、事件等級和開展的應急工作,采取的應急措施及處置效果,應急工作總體完成情況;應急措施是否得當,是否符合保護公眾、保護環境的要求;出動應急隊伍的規模、儀器裝備的使用、應急程度與速度是否與任務相適應;應急處置中對利益與代價、風險、困難關系的處理是否科學合理;發布的公告及公眾信息的內容是否真實,得當,對公眾心理產生的影響及其它情況和結論。
5.4.3.應急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
縣生態環境局根據突發事件情況,對事發地繼續實施必要的環境跟蹤監測與監督的措施和安排;總結經驗教訓,修訂應急預案;指導各應急機構補充、更新裝備,培訓人員;完善避免類似污染事件再次發生的防范措施。
6.應急處置保障措施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全縣要建立和完善環境污染應急通訊、信息傳輸、應急指揮系統,建立環境應急處置聯動系統和環境安全科學預警系統,建立系統維護和信息采集制度,確保應急方案啟動時縣指揮部和有關部門及現場處置工作組間的聯絡,確保信息暢通。
6.2.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保障
縣生態環境局及所屬執法、監測等技術部門,要在現有檢驗、鑒定、監測、污染治理等技術力量和裝備的基礎上,增加和加強污染檢驗、鑒定、監測設備的配備,特別要配備水質快速應急監測設備,增加應急處置、快速機動和自身防護裝備等物資的儲備,不斷提高應急監測、動態監控、消除污染的能力,保證在發生重大水體污染事件時能有效防止對環境的污染和擴散。
6.3.應急隊伍保障
縣生態環境局要加強環境執法、監測隊伍的建設,加強應急業務、技術的培訓,提高人員應對污染事件的素質和能力?h生態環境局要培訓一支常備不懈、熟悉環保應急知識和技術、充分掌握突發環境污染事件處置措施的預備應急力量,保證突發污染事件發生后,能迅速進入應急狀態,迅速參與并完成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6.4.交通運輸保障
縣生態環境局要配備應急處置、應急監測專用應急車輛,應急期間所有車輛要保證隨時服從縣指揮部的征用和調動。
6.5.醫療衛生保障
總指揮部協調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制定相應的專業分預案組織實施。
6.6.治安保障
總指揮部協調公安部門制定相應的專業分預案組織實施。
7.附則
7.1.預案管理
本預案《共和縣水污染防治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由縣生態環境局負責解釋與實施。
7.2.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街道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7
一、對液化氣站發生事故,要采取果斷處理措施。
對液化氣站一旦發生事故,要針對液化石油氣的性質及液化石油氣的特點,對控制著火儲罐的燃燒,防止相鄰儲罐被烘烤爆炸是最基本措施,也是較為有效的辦法。
對已著火的儲罐,要盡量采取可控制減少其儲量的有效方法。
(1)強行倒罐
減少著火儲罐的液化石油氣數量,采用液化石油氣泵倒走罐內的液化石油氣,倒走的液化石油氣最好往液化氣槽車中裝,以便于迅速疏散。如能往較遠的儲罐中倒氣,也是可行的。但一定要控制不能超裝。
我國燃氣規范中要求儲罐數量不少于兩個,實際也考慮了這一安全因素,為了防止在事故中,本站的槽車不能滿足要求,所以液化氣管理部門應掌握全市或相鄰縣市的槽車的狀況,以便調度解決應急使用。
(2)放空燃燒
如無法切斷泄露氣液,為防止液化石油氣的繼續擴散,應將漏氣的裂口孔洞或安全排放管點燃。點火時人要站在上風頭的氣霧區以外,將火種拋向漏氣點,不能在氣霧區點火。采用此辦法是在不得已情況下有組織的在統一指揮下,而且要求霧區不能太大,液化石油氣的濃度尚不十分大的情況下進行,否則會造成更大的損失及傷亡。
(3)冷卻噴淋
對已著火的儲罐和著火相鄰儲罐的冷卻是極為重要的,所以對液化石油氣站本身要求有足夠的儲水量,因為水在受熱變成水蒸氣的時候,每公斤水要吸走540大卡的熱量,同時水蒸氣會減少溢出的液化石油氣與空氣混合的速度,所以對著火儲罐用噴淋降溫管噴淋,再加上水槍的補救淋水降溫,可控制燃燒的速度,而對鄰罐的冷卻噴淋更是起到降溫保護作用,避免因著火儲罐的烘烤造成鄰罐內壓力升高而漲破爆炸的可能。
為了保證事故發生時能有電源,確保消防水泵能啟動,所以我站專門配置一臺75kw柴油發電機組。并保證事故發生時消防車補水用的結合器順暢使用。
(4)疏散小鋼瓶
對充滿液化石油氣的小鋼瓶,一旦事故發生要采取迅速轉移的辦法,避免火焰竄向瓶庫時再點燃這些小鋼瓶,對停在站內的液化氣槽車及其他車輛要迅速轉移,如果措施得力,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減少液化石油氣事故的損失。
二、我站對液化石油氣站事故的處理措施
(一)基本預防措施
(1)從上風向接近火災或氣體泄露區。
(2)所有人員不得接近油氣霧區,要從霧區撤出的人員時立即執行。
(3)消滅一切引燃源,設立警戒區。
(二)對泄露沒有燃燒的液化石油氣的處理機制
(1)把所有能切斷氣流的閥門關閉,關閉不了的則應用堵塞法,如果采用木塞子或將小型管線用鉗子夾扁等方式,防止液化石油氣的流出,操作要迅速,要站在上風向,盡量離開霧區。
(2)在上風向用噴霧開花水槍或蒸氣由下向上的方法驅散液化石油氣憤的油霧,這種方法是有效的,噴水方向對著液化石油氣流動的途徑。
(3)在無法切斷氣源,為防止液化石油氣的繼續擴散,應將漏氣裂口孔洞點燃。
(4)用足夠的水冷卻著火的儲罐及著火的管線,盡量不使液化石油氣在燃燒前出現容器或管道的破裂。
(三)對已燃燒的液化石油氣的補救措施
(1)如果儲罐閥門已經著火,此時應通知專業防火隊前來救火,此時儲罐的操作人員,應在消防隊協助的情況下(向著著火的儲罐閥門處大量噴水冷卻,打出一條通道)將控制閥門關閉或切斷液化石油氣供應渠道。
(2)立即組織人員疏散,撤離各種液化石油氣槽車及鋼瓶(非空瓶)到安全地點。
(3)在沒有具備堵漏的條件下,在泄露不能控制時,不要輕易的進行儲罐滅火,因為液化氣屬于壓力型燃物,在儲罐的破裂著火后,是以脫水形式燃燒,一時半刻著火儲罐不能爆炸。
(4)對著火及相鄰罐大量的噴水冷卻,尤其是受火直接烘烤的鄰罐,對它受熱面積大的部分更應加大噴水量,盡量降低著火儲罐臨近儲罐中的壓力。
(5)有條件的開起放空線,并允許其燃燒。
(6)在要求撲滅火焰時,要采用有效的滅火劑如干粉、二氧化碳、1211等使用的滅火器材要對準火焰燃燒的根部滅火,滅火后一定要防止復燃及液化石油氣霧的增大。
(7)不要移動著火儲罐,如有條件移動,也一定要立著移動,不能滾動同時要注意經過著火燃燒的儲罐其金屬表面強度降低,形成薄弱點,易洞穿及破裂。液化石油氣站的安全工作,重點要注意防,而不是消,一旦發生事故,如果組織嚴密,措施得當、處理及時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街道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8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健全永寧縣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機制,科學有序高效應對突發環境事件,提高應急反應和救援水平,將突發環境事件對人員和環境造成的損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生態環境安全,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應急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階段環境損害評估推薦方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辦法》《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寧夏回族自治區環境保護條例》《寧夏回族自治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寧夏回族自治區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寧夏回族自治區突發事件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銀川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銀川市突發事件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制定。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永寧縣行政區域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工作,一般突發環境事件以及由縣人民政府認定的其他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工作。
突發環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災害、生產安全事故等因素,導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質等有毒有害物質進入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介質,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環境質量下降,危及公眾身體健康和財產安全,或造成生態環境破壞,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需要采取緊急措施予以應對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氣污染、水體污染、土壤污染等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
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按照《永寧縣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有關規定執行。
1.4工作原則
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協調聯動,快速反應、科學處置,資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則。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有關部門應立即自動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2組織體系
2.1永寧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
成立永寧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環境應急指揮部”)。在縣委、縣人民政府領導下,負責領導、組織、協調縣突發環境事件方面的應急管理工作,統一指揮突發環境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永寧縣一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指揮協調,根據事件的性質、規模、類別等情況提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要求;組織協調永寧縣有關部門、專家和應急隊伍參與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提供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保障、求助支援;及時研究處理突發環境事件的重大事項,向縣委和縣人民政府及銀川市生態環境局報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
發生一般以上突發環境事件,或者突發環境事件出現復雜情況,超出縣環境應急指揮部處置能力和工作職責時,由縣應急管理指揮部負責指揮應對處置工作。
總指揮:永寧縣人民政府分管副縣長
副總指揮:銀川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局長
縣應急管理局局長
成員:寧夏永寧工業園區管委會、縣委宣傳部、網信辦,縣發展和改革局、教育體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財政局、自然資源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農業農村局、商務和投資促進局、衛生健康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綜合執法局、融媒體中心、氣象局、城鄉公共事業服務中心、永寧消防救援大隊、國網永寧供電公司、中國移動永寧分公司、中國電信永寧分公司、中國聯通永寧分公司等部門(單位)和鄉鎮(街道)主要負責同志組成,根據應對工作需要,增加其他相關部門。
縣環境應急指揮部按照職責分工和協同聯動工作需要,將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組開展突發環境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2.1.1污染處置組
組長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
副組長單位:縣應急管理局
成員單位:寧夏永寧工業園區管委會、縣公安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局、衛生健康局、城鄉公共事業服務中心,事發地鄉鎮(街道)和相關部門。
主要職責:收集匯總相關數據,組織并進行技術研判,開展事態分析;迅速組織切斷污染源,分析污染途徑,明確防止污染物擴散的程序;組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減輕已經造成的污染,明確不同情況下的現場處置人員須采取的個人防護措施;劃定現場警戒和交通管制區域,確定重點防護區域,確定受威脅人員疏散的方式和途徑,疏散轉移受威脅人員至安全緊急避險場所。
2.1.2應急監測組
組長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
副組長單位:縣衛生健康局
成員單位:縣應急管理局、水務局、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局、氣象局、城鄉公共事業服務中心、綜合執法局。
主要職責: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污染物種類、性質以及當地氣象、自然、社會環境狀況等,明確相應的應急監測方案及監測方法;會同專家分析研判污染物擴散范圍,明確監測的布點和頻次,做好環境應急監測,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決策提供依據。
2.1.3搶險救援組
組長單位:縣應急管理局
副組長單位:縣衛生健康局、永寧縣消防救援大隊
成員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寧夏永寧工業園區管委會,縣公安局、民政局、交通運輸局、商務和投資促進局、發展和改革局、水務局、農業農村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自然資源局、城鄉公共事業服務中心,事發地鄉鎮(街道)和相關部門。
主要職責: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社會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明確應對搶險救援工作方案,有序高效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區域的搶險救援工作。
2.1.4.醫療救治組
組長單位:縣衛生健康局
副組長單位:縣應急管理局
成員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縣公安局、民政局等相關部門。
主要職責:組織開展傷病員醫療救治、應急心理援助;指導和協助開展受污染人員的衛生防疫工作;提出保護公眾健康的措施建議;統計死亡、中毒(或受傷)人數和住院治療人數。
2.1.5應急保障工作組
組長單位:縣發展和改革局
副組長單位:縣財政局、應急管理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商務和投資促進局
成員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寧夏永寧工業園區管委會,縣公安局、教育體育局、農業農村局、民政局、交通運輸局、市場監督管理局、水務局、國網永寧供電公司,中國移動永寧分公司、中國聯通永寧分公司、中國電信永寧分公司、事發地鄉鎮(街道)和相關部門。
主要職責:指導做好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區域有關人員的緊急轉移和臨時安置工作;組織做好環境應急救援物資及臨時安置重要物資的緊急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工作;及時組織調運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眾基本生活和市場供應。
2.1.6宣傳輿情工作組
組長單位:縣委宣傳部
副組長單位:縣委網信辦、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
成員單位:融媒體中心、教育體育局,事發地鄉鎮(街道)和相關部門。
主要職責:組織開展事件進展、應急工作情況等權威信息發布,加強新聞宣傳報道;收集分析區內外輿情和社會公眾動態,加強媒體、電信和互聯網的管理,正確引導輿論;通過多種方案,通俗、權威、全面、前瞻地做好相關知識普及;及時澄清不實信息,回應社會關切。
2.1.7社會穩定工作組
組長單位:縣公安局
副組長單位:縣民政局、市場監督管理局
成員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寧夏永寧工業園區管委會,縣交通運輸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商務和投資促進局、應急管理局、財政局、衛生健康局、水務局、農業農村局、永寧縣消防救援大隊,事發地鄉鎮(街道)和相關部門。
主要職責:加強受影響地區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傳播謠言制造社會恐慌、哄搶物資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轉移人員安置點救災物資存放點等重點地區治安管控;做好受影響人員與涉事單位,鄉鎮政府及有關部門矛盾糾紛化解和法律服務工作,防止出現群體性的事件,維護社會穩定;加強對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場監測和調控,打擊囤積行為。
2.1.8調查評估工作組
組長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
副組長單位:縣公安局、應急管理局
成員單位:寧夏永寧工業園區管委會,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綜合執法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農業農村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衛生健康局、自然資源局、城鄉公共事業服務中心,事發地鄉鎮(街道)和相關部門。
主要職責:配合縣環境應急指揮部開展較大突環境事件的調查處理,負責對一般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包括對事件的原因、性質、責任的調查處理;組織開展環境事件的污染損害評估工作。
2.1.9善后處理工作組
組長單位:縣應急管理局
副組長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縣財政局、民政局、發展和改革局
成員單位:寧夏永寧工業園區管委會,縣商務和投資促進局、衛生健康局、市場監督管理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局,事發地鄉鎮(街道)和相關部門等參與。
主要職責: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工作結束后,負責開展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撫恤補償、保險理賠、醫療補助、征用補償、救援物資供應、環境污染消除、污染源監控和治理等措施,防止事件造成次生、衍生危害,盡快恢復正常生產秩序和生活秩序,確保社會穩定。
2.2永寧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縣委宣傳部:組織新聞媒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的新聞報道,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
縣委網信辦:加強網上輿情監測和管控,指導主管部門正確引導網絡輿論。
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負責河道(含渠道、排水溝)、水庫、湖泊等地表水、地下水,人飲水源地的監測工作;會同事故發生地鄉鎮(街道)、寧夏永寧工業園區管委會做好突發環境污染及生態破壞事故的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專家提供事故現場環境污染及生態破壞事故的處置方案,開展應急救援技術支持;組織突發環境污染及生態破壞事故調查處理。包括污染源調查、現場污染物處理、監督指導,環境監測與評價等。
寧夏永寧工業園區管委會:配合做好突發環境污染及生態破壞事故的現場污染處置工作,開展應急搶險救援。參與社會穩定工作,維護社會穩定。配合突發環境污染及生態破壞事故調查處理,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工作結束后配合開展善后處置工作,防止事件造成次生、衍生危害。
縣應急管理局:協調調度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和消防救援力量參與應急救援處置工作;會同相關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臺和調撥制度;參與安全生產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縣發改局:負責全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物資儲運設施建設項目管理,配合涉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有關基礎設施建設和災后重建項目納入縣級投資計劃。
縣衛健局:負責指揮協調事發地開展突發環境事件傷病員醫學救援、轉運、院內救治和衛生防疫工作;根據需要,調派專家和衛生應急力量;開展生活飲用水和食品安全風險監測。
縣教體局:負責指導學校開展環境應急宣傳教育,制定本系統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協助做好消除突發環境事件影響的工作,做好學校師生的轉移、臨時安置和教學工作。
縣公安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事故現場的保護、治安維護;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協助有關部門開展調查取證和對涉嫌犯罪案件的偵查;根據事件影響范圍對現場及周邊道路實施交通管制、設立警戒區域,禁止無關車輛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協助疏散居民,對人員撤離區域進行治安管理。
縣民政局:協助做好受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居民的安置和生活救助工作,統計報送人員安置信息,負責突發環境事件造成死亡人員的遺體處置,協助災后恢復重建等善后工作。
縣財政局:負責保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能力建設經費,并做好經費使用的監督檢查工作。
縣自然資源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造成損害的土地、森林、草原、濕地、野生動植物等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估,組織、指導自然資源的生態修復;配合參加環境監測工作,督促礦山開采企業落實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預防突發環境事件發生。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危險廢物、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和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參與因交通運輸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和應急處置;負責突發環境事件現場的公路搶修。
縣住建局:做好轄區內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區域有關人員的緊急轉移的安置房的建設。
縣綜合執法局:協助維護事發地治安和社會穩定及應急監測工作。
縣水務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造成損害的水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估,負責組織制定受污染水體疏導或截流方案,參與突發(水)環境事件的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提供水文等相關資料。
縣農業農村局:負責組織對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農牧業生態環境損害、生產損失進行評估,指導開展農業生態修復;負責農產品產地環境污染、農業面源污染監測與評價。
縣商投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狀態下食品、生活必需品、搶險物資的必要儲備和供應。
縣市監局:依法維護市場經營秩序,規范市場交易行為;負責在應急處置中所用藥品的質量安全。
縣融媒體中心:負責通過播放公益廣告等形式,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安全教育和應急救援預案的宣傳;協助縣政府信息發布部門做好廣播、電視等媒體的信息發布工作。
縣氣象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現場及周邊地區天氣預警、預報信息,提供突發環境事件區域附近氣象站的觀測數據,為應對突發環境事件采取的措施提供決策依據,必要時根據縣環境應急指揮部要求組織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城鄉公共事業服務中心:配合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完成突發環境污染及生態破壞事故的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永寧縣消防救援大隊:參加有毒有害物質泄露事故的現場控制和洗消;協同救援隊伍和裝備,按照事發現場的技術要求參與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國網永寧供電公司:負責突發環境事件現場及周邊地區電力應急保障工作。
中國移動永寧分公司、中國聯通永寧分公司、中國電信永寧分公司:當突發環境事件造成通信網絡中斷或事發區域無信號覆蓋時,移動、聯通、電信等基礎通信運營企業應負責保障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過程中的通信暢通,必要時在現場開通應急通信設施。
鄉鎮(街道):成立應急指揮機構,綜合協調、指揮本行政區域的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督導各有關單位按職責劃分落實應對措施,做好相關信息的上傳下達。
2.3永寧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永寧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環境應急辦公室”)是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機構,設在銀川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分管環境應急工作的副局長兼任副主任。辦公室常設值班電話為。
縣環境應急辦公室主要職責:在縣環境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工作部署下,分類管理突發環境事件;協調組織成員單位排查、治理和監控突發環境事件風險隱患;落實突發環境事件預防、預警措施;編制和執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依據市突發環境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體系規劃落實應急體系建設任務和目標、預案演練活動、業務培訓和科普宣教工作;指導鄉鎮應急指揮機構做好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工作;指導、監督基層組織和單位加強應急管理工作;承擔縣環境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接到監測、預測和預警信息,發生一般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后,縣環境應急辦公室要立即組織各成員單位開展會商或分析研判突發環境事件發展趨勢、影響程度和范圍;及時向縣委、縣人民政府和縣環境應急指揮部報告情況,提出啟動或終止應急響應級別和處置措施等建議;根據縣環境應急指揮部的決定,協調組織各成員單位到指定地點集結或趕赴突發環境事件現場,落實事件處置工作中綜合協調、信息報送和應急值守工作。
2.4鄉鎮(街道)應急指揮機構
鄉鎮(街道)按照突發環境事件分級標準,參考本預案,建立健全相應的應急指揮機構,組織做好先期處置和應對工作。
2.5專家組
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成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專家組,完善相關咨詢機制,為一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3預報預警
3.1監測預報
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要加強日常環境監測,并對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風險信息加強收集、分析和研判;指導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排污單位制定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進行備案,做到一企一案。應急管理、交通運輸、公安、住房和城鄉建設、水務、農業農村、衛生健康、氣象等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應當及時將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通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
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定期排查環境安全隱患,開展環境風險評估,健全風險防控措施。當出現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情況時,要立即報告當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
3.2分級標準
報告縣委、縣人民政府和縣環境應急指揮部的信息要按照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社會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注明可能引發環境事件的級別。
突發環境事件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個級別,其中分級標準為:
3.2.1特別重大(Ⅰ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萬人以上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區域生態功能喪失或該區域國家重點保護物種滅絕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設區的市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造成重大跨國境影響的境內突發環境事件。
3.2.2重大(Ⅱ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__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該區域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種群大批死亡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縣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造成跨省級行政區域影響的突發環境事件。
3.2.3較大(Ⅲ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000人以上1萬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20__萬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國家重點保護的動植物物種受到破壞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造成跨設區的市級行政區域影響的突發環境事件。
3.2.4一般(Ⅳ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000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跨縣級行政區域糾紛,引起一般性群體影響的;
5.對環境造成一定影響,尚未達到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級別的。
3.3預警信息報告與發布
縣環境應急辦公室接到信息報告后,要組織會商或進行分析研判,對可能引發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的監測、預測和預警信息,要及時向縣環境應急指揮部及成員單位通報,督促和指導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警信息發布和處置工作;對可能引發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監測、預測和預警信息,要及時向縣應急委、銀川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提出預警信息發布方案,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警信息發布和處置工作。
3.3.1預警信息
本預案所稱預警信息是指發生或可能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可以預警的突發環境事件信息。
預警信息內容應包括突發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可能影響的范圍、警示事項、應當采取的措施、發布機關和發布時間、起始時間、事態發展咨詢渠道等。
3.3.2預警分級
對可以預警的突發環境事件,按照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大小、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將預警分為四級,由高到低,分別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顏色依次為紅色、橙色、黃色、藍色標示。
紅色預警(Ⅰ級):情況危急,可能發生或引發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經發生,可能進一步擴大事故范圍,造成重大危害的。
橙色預警(Ⅱ級):情況緊急,可能發生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經發生,可能進一步擴大影響范圍,造成更大危害的。
黃色預警(Ⅲ級):情況比較緊急,可能發生或引發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經發生,可能進一步擴大影響范圍,造成較大危害的。
藍色預警(Ⅳ級):存在環境安全隱患,可能發生或引發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經發生,可能進一步擴大影響范圍,造成公共危害的。
3.3.3預警信息發布
預警信息須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權的部門發布。
、窦墶ⅱ蚣夘A警信息,由自治區人民政府或其授權的部門發布。
對于可能出現的特別重大、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信息,可以越級發布,及時報請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發布。
、蠹、跨縣級行政區域的預警信息,由市政府或其授權的部門發布。
、艏、在縣級行政區域的預警信息,由縣級人民政府或其授權的部門發布。
3.4預警行動
縣環境應急辦公室接到可能導致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的監測、預測和預警信息后,要密切關注事態進展。按照縣環境應急指揮部的統一安排和部署,組織、協調縣環境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和事發地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按照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并及時向市環境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縣應急委和縣環境應急指揮部動態報送相應信息。
預警信息發布后,事發地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視情采取以下措施:
(1)分析研判。組織有關部門和機構、專業技術人員及專家,及時對預警信息進行分析研判,預估事件發生后可能的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
。2)防范處置。迅速采取責令涉事相關企業停產或限產限排等有效處置措施,控制事件苗頭。在涉險區域設置注意事項提示或事件危害警告標志,利用各種渠道增加宣傳頻次,告知公眾避險和減輕危害、需采取的必要的健康防護措施,避免造成社會恐慌。
(3)應急準備。提前疏散、轉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并進行妥善安置。責令應急救援隊伍、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動員后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準備,調集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做好應急保障工作。對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相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加強環境監管。
。4)輿論引導。及時準確發布事態最新情況,公布咨詢電話,組織專家解讀。加強相關輿情監測,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3.5預警級別的調整和解除
發布突發環境事件預警信息的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事態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適時調整預警級別;當判斷不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或者危險已經消除時,宣布解除預警,適時終止相關措施。
4.應急響應與信息報告
4.1信息報告
對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突發環境事件或者事件本身比較敏感,可能演化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的突發環境事件,縣人民政府及應急工作機構接到事件報告后,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及時向市環境應急辦公室和市委總值班室
信息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事件發生單位概況,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簡要經過,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已采取的應急處置措置,目前事件處置進展情況,下一步擬采取的措施。
按照《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銀川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銀政辦發〔20__〕24號)的通知,事件發生后,縣環境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在向縣人民政府首報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的同時,要按照規定的聯絡員范圍報告聯絡員姓名、職務、聯系方式、出發時間、到達現場時間或擬到達現場時間。如在應急處置過程中更換聯絡員,要及時報備。
應急處置聯絡員包括:事發地鄉鎮(街道)趕赴現場指揮先期處置工作的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隨同前往的鄉鎮(街道)政府辦公室負責人或應急辦負責人;縣環境應急指揮部各成員或成員單位負責人及指揮部辦公室主任;趕赴現場的縣有關部門、單位領導和應急工作機構負責人均為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聯絡員。
4.1.1信息報告時限和程序
。1)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涉事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必須采取積極的應對措施,并立即向當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和相關部門報告,同時通報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民。因生產安全事故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安全監管等有關部門應當及時通報同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生態環境主管部門通過互聯網信息監測、環境污染舉報熱線等多種渠道,加強對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收集,及時掌握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情況。
(2)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要做到“即接即報、邊核邊報、階段續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接到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或監測到相關信息后,應當立即進行核實,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和類別作出初步認定。同時,事發地生態環境部門須在事發后30分鐘內向上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報告,1小時內書面報告,因情況特殊,難以在1小時內報告的,生態環境部門接到事件報告后,必須在30分鐘內向上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報告并說明具體原因。情況緊急的,可越級上報。
續報要根據現場處置情況適時上報,對于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第一次續報限期在初報后4小時內報送;對于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第一次續報限期在初報后2小時內報送;對于重大、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第一次續報限期在初報后1小時內報送。處理結果報告要在現場應急工作結束后,第一時間編制并報送至上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
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過程中事件級別發生變化的,應當按照變化后的級別報告信息。
。3)發生下列一時無法判明等級的突發環境事件,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按照重大(II級)或者特別重大(I級)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程序上報:
、賹︼嬘盟幢Wo區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響的;
、谏婕熬用窬劬訁^、學校、醫院等敏感區域和敏感人群的;
、凵婕爸亟饘倩蛘哳惤饘傥廴镜;
、苡锌赡墚a生跨省影響的;
⑤因環境污染引發群體性的事件,或者社會影響較大的;
⑥地方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認為有必要報告的其他突發環境事件。
。4)突發環境事件已經或者可能涉及相鄰行政區域的,事發地政府或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及時通報相鄰區域同級政府或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按照規定逐級上報,必要時可越級上報。
4.1.2報告方式與內容
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
初報在發現或者得知突發環境事件后首次上報;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事件發展情況后隨時上報;處理結果報告在突發環境事件處理完畢后上報。
初報應當報告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起因和性質、基本過程、主要污染物和數量、監測數據、人員受害情況、飲用水水源地等環境敏感點受影響情況、事件發展趨勢、處置情況、擬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議等初步情況,并提供可能受到突發環境事件影響的環境敏感點的分布示意圖。
續報應當在初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處置進展情況。
處理結果報告應當在初報和續報的基礎上,報告處理突發環境事件的措施、過程和結果,突發環境事件潛在或者間接危害以及損失、社會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責任追究等詳細情況。處理結果報告的時限應確定在應急響應終止之時。
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應當采用傳真、網絡、郵寄和面呈等方式書面報告;情況緊急時,初報可通過電話報告,但應當及時補充書面報告。
書面報告中應當載明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單位、報告簽發人、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等內容,提供事件發生地地理位置圖、應急處置現場圖片以及相關影像等多媒體資料。
4.2先期處置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事發責任主體處置單位第一時間開展先期處置工作,其主要負責人必須迅速啟動本企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組織救援,并密切注意防止次生、衍生等災害發生,避免事件擴大。及時跟蹤續報事件處置和搶險救援情況,直至事件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結束。
對一般級別以上突發環境事件或者事件本身比較敏感,可能發展演化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縣人民政府和相關單位要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按照相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開展先期處置工作。
4.3響應分級與啟動
按照突發環境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應急響應分為Ⅰ級、Ⅱ級、Ⅲ級、Ⅳ級四級,依次分別對應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級別的突發環境事件。
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事態發展及其情況變化對響應級別及時進行相應調整,避免響應不足或響應過度造成損失。事件有擴大趨勢或已擴大,需啟動高級別應急響應時,應及時報告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4.3.1Ⅰ級響應
發生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時,自治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指揮成員單位緊急會商或對事件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分析研判后,會同自治區人民政府應急辦(總值班室)向自治區應急委提出預案啟動和響應級別建議。經批準,由自治區應急委宣布啟動Ⅰ級響應,并向各有關單位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序的命令。自治區應急委員會統一領導和指揮自治區突發環境應急指揮部和有關地區、部門、單位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各項工作;視情況,自治區應急委向國務院或有關部委提出支援或委派工作組來寧指導應急處置工作。
4.3.2Ⅱ級響應
發生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時,自治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指揮部成員單位緊急會商或對事件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分析研判后,會同自治區政府應急辦(總值班室)向自治區突發環境應急指揮部提出預案啟動和響應級別建議,由自治區突發環境應急指揮部宣布啟動Ⅱ級響應,并向各有關單位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序的命令。自治區突發環境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事發地政府和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4.3.3Ⅲ級響應
發生較大突發環境事件時,由市政府或市環境應急辦公室組織指揮部成員單位和專家會商和分析研判,對事件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后,會同市政府應急辦(總值班室)向市應急委或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提出預案啟動和響應級別建議,由市應急委或市環境應急指揮部宣布啟動Ⅲ級響應,并向各有關單位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序的命令。市應急委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事發地政府和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市環境應急指揮部具體負責現場指揮工作。超出市環境應急指揮部處置能力和工作職責時,報請自治區環境應急指揮部指揮應對工作。
4.3.4Ⅳ級響應
發生一般突發環境事件時,縣人民政府或縣環境應急指揮機構組織各成員單位和專家會商和分析研判,對事件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后,由縣應急指揮機構決定啟動Ⅳ級響應,并向各有關單位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序的命令。縣環境應急指揮機構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縣環境應急指揮部具體負責現場指揮工作。超出縣環境應急指揮部處置能力和工作職責時,報請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指揮應對工作。
4.4響應措施
4.4.1縣環境應急指揮部緊急處置措施
。1)初判發生一般突發環境事件或事件情況特殊且需要縣環境應急指揮部協調處置時,縣環境應急指揮部立即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開展應急處置、應急監測、原因調查等工作,并根據需要協調有關方面提供隊伍、物資、技術等支持。主要開展以下應對工作:
、俳M織指揮部成員單位、專家組進行會商,研究分析事態,部署應急處置工作;
、诟鶕枰s赴事發現場或派出相關工作組趕赴事發現場協調開展應對工作;
、垩芯繘Q定事發地鄉鎮政府和有關部門提出的請求事項;
④統一組織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
、萁M織開展事件調查。
(2)初判發生一般或較大突發環境事件時,已采取的處置措施無法控制和消除其嚴重危害,有可能危及鄰近縣區,縣環境應急指揮部可請求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增援,當需要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協調處置的情況下,主要開展的應對工作:
①了解事件情況、影響、應急處置進展及當地需求等;
、谔峁┬枰г南嚓P應急物資、隊伍、裝備等應急處置和技術支持清單;
、蹖︵徑h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進行協調;
、苷{整制定應急處置方案。
4.4.2縣環境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緊急處置措施
初判發生一般突發環境事件或事件情況特殊時,縣環境應急辦公室按照縣應急委、縣環境應急指揮部的安排部署,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儇撠熗ㄖh環境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專家組到指定地點或事發地集結,進行會商研判;
、诟鶕枰ㄖ嚓P工作組趕赴事發現場協調開展應對工作;
③協調組織成員單位排查、治理和監控突發環境事件;
、芸偨Y評估應急管理工作和突發事件處置工作。
4.4.3各工作組緊急處置措施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事發地和各有關部門、單位根據工作需要,組織采取以下措施。
4.4.3.1現場污染處置
涉事企業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要立即采取關閉、停產、封堵、圍擋、噴淋、轉移等措施,切斷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擴散。做好有毒有害物質和消防廢水、廢液等的收集、清理和安全處置工作。當涉事企業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不明時,由事發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組織對污染來源開展調查,查明涉事單位,確定污染物種類和污染范圍,切斷污染源。
事發地政府應組織制訂綜合治污方案,采用監測和模擬等手段追蹤污染物擴散途徑和范圍;采取攔截、導流、疏浚等形式防止水體污染擴大;采取隔離、吸附、打撈、氧化還原、中和、沉淀、消毒、去污洗消、臨時收貯、微生物消解、調水稀釋、轉移異地處置、臨時改造污染處置工藝或臨時建設污染處置工程等方法處置污染物。必要時,要求其他排污單位停產、限產、限排,減輕環境污染負荷。
4.4.3.2轉移安置人員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及事發當地的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建立現場警戒區域、交通管制區域和重點防護區域,確定受威脅人員疏散的方式和途徑,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轉移受威脅人員和可能受影響地區居民,確保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轉移人員安置工作,確保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和必要醫療條件。
4.4.3.3醫學救援
迅速組織當地醫療資源和力量,對傷病員進行現場處置,并根據傷病情況及時轉運到具備救治條件的醫療機構進行治療。指導和協助開展受污染人員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護公眾健康的措施建議。視情增派醫療衛生專家和衛生應急隊伍、調配急需醫藥物資,支持事發地醫學救援工作。做好受影響人員的心理援助。
4.4.3.4應急監測
開展大氣、水體、土壤等初步應急監測工作,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污染物種類、性質以及當地自然、社會環境狀況等,明確相應的應急監測方案及監測方法,確定監測的布點和頻次,調配應急監測設備、車輛,及時準確監測,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決策提供依據。監測能力無法滿足時及時報告縣環境應急指揮部。
4.4.3.5市場監管和調控
協調有關部門密切關注受事件影響地區市場供應情況及公眾反應,加強對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場監管和調控。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飲用水的生產、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集體中毒等。
4.4.3.6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
通過政府授權發布、發新聞稿、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組織專家解讀等方式,借助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等多種途徑,主動、及時、準確、客觀向社會發布突發環境事件和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信息發布內容包括事件原因、污染程度、影響范圍、應對措施、需要公眾配合采取的措施、公眾防范常識和事件調查處理進展情況等。
4.4.3.7維護社會穩定
協調有關部門加強受影響地區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傳播謠言制造社會恐慌、哄搶救災物資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轉移人員安置點、救災物資存放點等重點地區治安管控;做好受影響人員與涉事單位及有關部門矛盾糾紛化解和法律服務工作,防止出現群體性的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4.5現場處置
企業事業單位造成或可能造成突發環境事件時,應當立即啟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采取切斷或者控制污染源以及其他防止危害擴大的必要措施,及時通報可能受到危害的單位和居民,并向當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報告,接受調查處理。應急處理期間,企事業單位應當服從統一指揮,全面準確的提供本單位與應急處置相關的技術資料,協助維護應急現場秩序,保護與突發環境事件相關的各項證據?h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接到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后,應當按照《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規定的時限、程序和要求,向上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報告。立即組織排查污染源,初步查明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污染物質及數量、周邊環境敏感區等情況。
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指揮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各有關單位按照職責參與處置工作,包括組織營救、傷員救治、疏散撤離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及時上報事件情況和人員傷亡情況,分配救援任務,協調各級各類救援隊伍,查明并及時組織力量消除次生災害,組織搶修公共設施、接收與分配援助物資等。必要時,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派出工作組趕赴事件現場,指導應急處置工作。
超出縣環境應急指揮部處置能力和職責時,由縣應急委請求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應對處置工作。
4.6信息發布與輿情引導
。1)按照分級響應原則,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發布工作由縣人民政府新聞發言人或現場指揮部指定發言人負責發布。重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一般以自治區人民政府名義、較大突發環境事件以市人民政府名義、一般突發環境事件以縣人民政府名義發布。信息發布要統一、及時、準確、客觀。宣傳、網信、公安等部門要密切關注輿情信息,及時做好輿情管控、引導工作。
。2)信息發布主要內容包括:突發環境事件的種類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監測和預警情況;事件發生時間、地點、人員傷亡(包括下落不明人數)和財產損失情況、救援進展情況、事件區域交通管制情況以及臨時交通措施;事件責任單位基本情況等。
。3)信息發布形式主要包括:權威發布、提供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
4.7響應擴大
因突發環境事件次生或衍生出其他突發事件,已經采取的應急措施不足以控制事態發展,需要多個專項指揮機構、多個部門(單位)參與處置的,先期牽頭處置的專項應急指揮機構,應及時報告縣應急委,由縣應急委負責指揮應對工作。
因突發環境事件將要波及周邊地區的,由縣人民政府協調周邊地區啟動應急聯動機制。當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超出本縣自身控制能力的,由縣委、縣人民政府報請市黨委、市人民政府協調相關資源和力量參與事件處置。
4.8社會動員
(1)事發地政府或縣環境應急指揮部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和范圍,廣泛調動社會力量參與事件處置,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征用和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
。2)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事發地政府或相應環境應急指揮機構組織各方面力量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基層單位和人員開展自救互救;鄰近設區的鄉鎮政府根據災情組織和動員社會力量,對事發地提供救援。
。3)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救援。審計、監察部門對捐贈資金與物資的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和監督。
(4)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發展情況,向社會公布志愿服務需求指南,明確專門人員,及時開通志愿服務聯系電話,統一接收志愿者組織報名,做好志愿者派遣和相關服務工作,引導志愿者有序參與救援工作。
4.9響應終止
當事件條件已排除、污染物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所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時,應對突發環境事件工作基本結束、禁止轉移和安置工作基本完成、次生災害的后果基本消除,以及交通、電力、通訊和供水等基本正常、群眾生活秩序基本恢復后,按照“應急響應啟動與解除主體相一致”的原則,由應急響應啟動部門研究決定終止響應。
5應急保障
5.1隊伍保障
加強應急監測、應急救援及其他相關方面應急隊伍建設;對應急監測、救援隊伍進行定期或不定期培訓與考核,動態管理人員和設施、設備;適時調整人員數量及專業結構,及時更新相關設施、設備,確保隨時處于良好的應急備戰狀態等。
5.2經費保障
強化落實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所需經費落實制度,保證應對處置需要。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經費首先由事件責任單位承擔?h人民政府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提供資金保障。
5.3物資保障
建立健全應急救援設施、設備、救治藥品和醫療器械等儲備制度,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和裝備。
縣環境應急指揮部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組織做好環境應急救援物資緊急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和環境恢復治理工作的需要?h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加強應急物資儲備,鼓勵支持社會化應急物資儲備,保障應急物資、生活必需品的生產和供給。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當地環境應急物資儲備信息的動態管理。
5.4通信保障
要及時組織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保障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過程中的通信暢通,必要時,在現場開通應急通訊設施。
5.5交通與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要健全公路、鐵路緊急運輸保障體系,保障應急響應所需人員、物資、裝備、器材等的運輸。公安部門要加強應急交通管制,保障運送傷病員、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器材車輛的優先通行。
5.6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要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中的重要目標和危險區域實施治安、警戒和交通道路管制。
5.7技術保障
支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和監測先進技術、裝備的研發。依托應急指揮技術平臺,實現信息綜合集成、分析處理、污染損害評估的智能化和數字化。
5.8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有關應急預案要求,做好突發環境事件衛生健康應急各項保障工作,加強有毒、有害等應急隊伍和救治基地建設。
6后期工作
6.1損害評估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終止后,要及時組織開展污染損害評估,并將評估結果向社會公布。評估結論作為事件調查處理、損害賠償、環境修復和生態恢復重建的依據。
6.2事件調查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根據有關規定,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牽頭,可會同監察機關及相關部門,組織開展事件調查,查明事件原因和性質,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處理建議。
6.3善后處置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縣人民政府及有關單位根據各自職責,開展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撫恤補償、保險理賠、征用補償、救援物資供應、環境污染消除、污染源監控和治理等措施,防止事件造成次生、衍生危害,盡快恢復正常秩序,確保社會穩定。
6.4總結評估
。1)特大、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由自治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派出調查組進行調查總結;較大及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由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報請市人民政府同意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
(2)突發環境事件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縣人民政府要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議,形成處置突發環境事件專項工作報告,報市環境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3)縣環境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根據各成員部門(單位)提交的處置突發環境事件專項工作報告,組織分析、研究,提出改進應對工作的意見,形成工作專報報縣政府應急辦,并抄送各成員單位。
7日常管理
7.1宣傳培訓
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報紙等各種媒體,加大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宣傳、培訓力度,做好突發環境事件防范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公眾的安全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7.2預案演練
縣環境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牽頭,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具體負責,定期組織開展本預案應急演練。
7.3預案管理與更新
。1)本預案由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制定,經縣人民政府審批后,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
(2)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根據預案演練時發現的問題、機構變化等情況適時組織修訂完善本預案。
7.4責任追究
對在應對環境突發事件工作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嚴重虛報、瞞報事件情況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責任部門(單位)及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8附則
8.1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負責解釋。
8.2以上、以下含義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8.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20__年8月10日永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的《永寧縣突發環境污染及生態破壞事故應急預案》(永政辦發〔20__〕45號)同時廢止。
街道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9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理項目部各類突發事件,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切實保障廣大施工人員的生命與財產安全,保證工程項目的正常運行,維護社會穩定,制定本預案及預警機制。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及預警機制適用于我項目部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及預工作。
本預案所指的突發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突發社會安全類事件。包括施工隊伍的各種非法集會、游行、示威、請愿以及集體罷工、上訪、聚眾鬧事等群體性的事件;各種非法傳教活動、政治性活動;針對項目部的各類恐怖襲擊事件;工作人員非正常死亡、失蹤等可能會引發影響項目部和社會穩定的事件等。
2、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包括施工場地內發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工作人員健康嚴重損害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或項目部所在地區發生的、可能對工作人員健康造成危害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3、突發事故災害事件。包括工地發生的火災、建筑物倒塌、擁擠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大型活動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響和損失的后勤供水、電、氣等事故;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影響項目部安全與穩定的其它突發災難事故等。
4、突發自然災害事件。包括洪水、地質滑坡、地震災害以及有地震誘發的各種次生災害等。
5、影響總監辦安全與穩定的其它突發公共事件。
二、工作原則
1、預防為本,及時控制。堅持預防與應急處置相結合,立足于防范,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安全隱患、矛盾糾紛排查、整改和調處機制,強化信息的廣泛收集和深層次研判,爭取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要把突發公共事件控制在基層,控制在一定范圍內,避免造成社會秩序失控和混亂。
2、分級負責,逐級管理。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后,按所屬年級或部門管理原則,在總監辦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啟動應急預案,并及時上報相關部門。
3、系統聯動,群防群控。發生公共事件后,項目部領導要立即深入第一線,掌握情況,開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級各部門系統聯動,群防群控的處置工作格局。
4、區分性質,依法處置。堅持從保護人命生命和財產安全的角度出發,按照國家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政策,綜合運用政策、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協商、調解等方法處置突發公共事件。要嚴格區分和正確處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引導工人和群眾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達訴求,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態擴大。
5、加強保障,重大建設。從法規上、制度上、組織上、物質上全面加強保障措施。在經費保障、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強硬件與軟件建設,增強工作實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應急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項目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應急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決定和部署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行動;在預測總監辦將要發生和已經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時,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在處理突發公共事件過程中,協調與其它部門的關系,請求相關部門支持、配合;部署和總結年度總監辦突發性公共事件應對工作。
四、預防與預警機制
1、信息報送原則
。1)迅速:最先發現或接到發生突發公共事件的個人或部門應在第一時間內向主管部門及項目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報告,不得延報,并在事件發生后立即上報部門相關,最遲不得超過3小時。
。2)準確:信息內容要客觀翔實,不得主觀臆斷,不得漏報、瞞報、謊報。
(3)直報:發生Ⅰ級、Ⅱ級事件,直接報指揮部,同時報地方黨委、政府。情況特殊的,還應向當地公安等機關報告。
。4)續報:在事件情況發生變化后,應及時續報事件有關變化的情況。
2、應急信息的主要內容
(1)事件發生的基本情況,包括時間、地點、規模、涉及人員、破壞程度以及人員傷亡情況;
。2)事件發生起因分析、性質判斷和影響程度評估;
(3)事發部門、項目部已采取的措施;
(4)總監辦外公眾及媒體等各方面的反應;
(5)事態發展狀態、處置過程和結果;
(6)需要報送的其它事項。
3、預防預警行動
。1)在總監辦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下,各處室(部門)應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要細化工作措施,落實人員,明確責任,把各項工作和要求落實到實處。
。2)總監辦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要完善預測預警機制,定期對各種可能引發突發公共事件的預測預警信息進行綜合分析,并及時上報市教育局。局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處室(單位)要結合職責和業務工作,定期向局應急領導小組提出相應的預測報告。
五、宣傳教育、培訓和演練
1、宣傳教育
要充分利用廣播、閉路電視、宣傳欄、黑板報等渠道組織開展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自護等應急知識的宣傳,做好安全教育。增強廣施工人員的防范意識,學習掌握應急基本知識和技能。
2、培訓
要開展面向廣大施工人員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相關知識培訓。將突發公共事件預防、應急指揮、綜合協調等作為重要內容,以增強廣大施工人員應對突發事件能力。
3、演練
要定期組織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演習。應急演習包括準備、實施和總結三個階段。通過應急演習,培訓應急隊伍、落實崗位責任制、熟悉應急工作的指揮機制、決策、協調和處置程序,識別資源需求、評價應急準備狀態、檢驗預案的可行性和改進應急預案。要重點進行火災、水災發生時的人員疏散演習。使施工人員熟悉緊急情況下逃生的路線,了解緊急情況發生時聽從指揮、遵守紀律的重要性。
六、附則
1、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總監辦安全科室制定,并負責解釋和實施。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本預案。
2、發布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街道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10
根據20xx年環保工作管理目標,我公司于10月20日進行了環境應急預案演練,演練按照預定的方案即《20xx年度雙強化工環境應急預案演練方案》進行有序、緊張,并達到了預期的效果和目的。
通過此次應急演練,為應急人員提供一次實戰模擬,使應急人員熟悉必要應急操作,進一步增強了職工的應急自救能力,為真正的事故應急行動提供經驗保證。在這次演練中,每個演練者都獲得再次學習和提高認識的目的,對于管理人員來說通過演練可以發現應急預案存在的問題,并可以從中找出改進的措施,把預案提高到一個新的高度;針對此次演練做如下全面總結:
一、公司領導高度重視,工作親臨布置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實施這次應急救援演練。此項工作從演練策劃、前期準備、組織正式演練的各個階段公司領導全面部署、安排周密、緊湊,整個工作實施全面控制。
公司演練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及成員,身先士卒對演練工作的全過程進行領導和指揮并參與演練方案的多次討論和修訂工作,而且還積極帶頭參加演練前的受訓,為保證演練的時效性,各工作組長親臨現場根據實情考察,掌握模擬演練情況后對方案進行調整和部署。
總之,這次演練取得成功,完全得力于領導重視和支持及各工作組長的精心安排,從而體現我公司各級領導搞好環境安全的信心和決心;確保把環境安全工作落到實處。
二、演練目的明確,預案策劃周密
我公司從環境安全工作實際情況出發,經過認真研究確定本次演練的主要任務,其主要目的是驗證應急預案與實際情況是否相符,發現問題以便及時糾正、改進,使應急人員熟悉應急操作的整個程序,增強應急人員的熟練性和信心,通過演練所有人員提高應對突發事故的技能,了解所有危險的可能性及防范措施,使大家得到鍛煉。一旦發生環境事故,懂得應該做什么,能夠做什么,如何去做等。從而提高全公司職工的安全意識和素質,確保應急行動高速有效地完成。
三、認真總結不足,持續改進提高
應急演練是在模擬事故的條件下實施的,是更加逼近實際的訓練和檢驗訓練效果的手段。也是檢查應急準備周密程度的重要方法及評價應急預案準確性的'關鍵措施。因此綜觀演練全過程,我們確實發現存在許多不足之處,需要我們引以為戒,不斷進行改進和提高。下面將存在的主要問題總結如下:
1.發生災害時應急疏散的過程中,應急疏散后應進行觀摩,個別人疏散后就走了,參與性不足,觀摩人數不足;
2.根據預先制定演練的要求,演練時要事先準備模擬用品并告知演練區域內的人員,在實際演練時水管有脫落,營救人員動作不夠迅速,使演練的真實性打了些折扣。
3.應急演練的過程中,聯絡通信方面的裝備硬件不到位,造成各工作小組及指揮部之間聯絡不夠順暢。
以上主要還是演練的組織實施中存在問題,從而使我們積累了演練的經驗,為今后應急預案的實際操作提供了借鑒。
總之,這次應急預案的演練,按照事先周密策劃的演練預案順利完成,達到了此次應急演練的目的。從而證明我們制定的應急預案中,報警及人員應急疏散程序是可行的。通過應急演練,使職工熟悉了必須的應急操作,進一步增強了職工防范意識和應急逃生自救的能力。
我們的應急演練工作雖然結束了,但我們為應急預案開展的演練工作卻剛剛起步。為了不斷提高全公司職工環境安全意識和應急救援能力,以便在環境事故的應急行動中,達到快速、有序、及時、有效,我們將經常性地開展應急預案的培訓、訓練工作,以提高全公司職工的應急救援技能和應急反應綜合素質,有效降低環境事故危害,減少環境事故損失。
街道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11
為及時有效地處理重大事件突發對工程正常施工秩序的影響,我公司從工程開工就建立以項目經理部領導班子為首、公司總部領導班子為輔、總部各部門支持配合的總承包現場應急響應小組。在緊急情況發生第一時間內啟動應急機制,一小時內上報有關部門。保證做到:統一指揮、職責明確、信息暢通、反應迅速、處置果斷,把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
一、應急準備及響應組織準備
⑴為了保護本企業從業人員在經營活動中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證本企業在出現生產安全事故時,能夠及時進行應急救援,從而最大限度地降低生產安全事故給本企業及本企業員工所造成的損失,成立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小組。
⑵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成員經培訓,掌握并且具備現場救援救護的基本技能,施工現場生產安全應急救援小組必須配備相應的急救器材和設備。小組每年進行1—2次應急救援演習和對急救器材設備的日常維修、保養,從而保證應急救援時正常運轉。
、巧a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程序:
公司及工地建立安全值班制度,設值班電話并保證24小時輪流值班。
如發生產安全事故立即上報,具體上報程序如下:
現場第一發現人——現場值班人員——現場應急救援小組組長——公司值班人員——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小組——向上級部門報告。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應急救援組織立即啟動如下應急救援程序:
現場發現人:向現場值班人員報告
現場值班人員:控制事態保護現場組織搶救,疏導人員。
現場應急救援小組組長:組織組員進行現場急救,組織車輛保證道路暢通,送往最佳醫院。
公司值班人員:了解事故及傷亡人員情況
公司生產安全應急救援小組:了解事故及傷亡人員各簡況及采取的措施,成立生產安全事故臨時指揮小組,進行善后處理事故調查,預防事故發生措施的落實。并上報上級部門
應急救援小組職責:
⑴組織檢查各施工現場及其它生產部門的安全隱患,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貫徹執行各項安全防范措施及各種安全管理制度。
、七M行教育培訓,使小組成員掌握應急救援的基本常識,同時具備安全生產管理相應的素質水平,小組成員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提高職工安全生產技能和安全生產素質。
、侵贫ㄉa安全應急救援預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并組織實施,確定企業和現場的安全防范和應急救援重點,有針對性的進行檢查、驗收、監控和危險預測。
施工現場的應急處理設備和設施管理
、艖彪娫挼陌惭b要求
工地應安裝電話。電話可安裝于辦公室、值班室、警衛室內。在室外附近張貼119電話的安全提示標志,以便現場人員都了解,在應急時能快捷地找到電話撥打報警求救。電話一般應放在室內臨現場通道的窗扇附近,電話機旁應張貼常用緊急急用查詢電話和工地主要負責人和上級單位的聯絡電話,以便在節假日、夜間等情況下使用,房間無人上鎖,有緊急情況無法開鎖時,可擊碎窗玻璃,便可以向有關部門、單位、人員撥打電話報警求救。
⑵應急電話的正確使用
為合理安排施工,事先撥打氣象專用電話,了解氣候情況撥打電話121,掌握近期和中長期氣候,以便采取針對性措施組織施工,
街道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12
第一節 施工現場基本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現場要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志,每月對職工進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建立防火工作檔案。
2.電工,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電、氣焊作業,要有操作證和用火證。動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用火證當日有效。動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用火手續。
3.用電氣設備和易燃、容易爆物品,必須嚴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負責人,配備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安全。
4.因施工需要搭設臨時建筑,應符合防盜、防火要求,不得用易燃材料。城區內的工地一般不準支搭木板房。必須支搭時,須經消防監督機關批準。
5.施工材料的堆放、保管,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庫房應用非燃材料搭設。易燃、容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堆放,保持通風,用火符合防火規定。不準在工程內、庫房內調配油漆、稀釋易燃、容易爆液體。
6.工程內不準作為倉庫用,不準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的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在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內不準住人。特殊情況需要住人的,要報經上級機關批準并與建設單位簽定協議,明確管理責任。
7.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必要時設有防火措施的吸煙室。
8.施工現場和生活區,未經安全保衛部門批準不得用電熱器具。
9.氧氣瓶,乙炔氣瓶工作間距不小于5米,兩瓶同明火作業距離不小于10米。禁止在工程內用液化石油氣“鋼瓶”、乙炔發生器作業。
10.施工工程始末要堅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別進行電焊、氣焊、油漆粉刷或從事防水等危險作業時,要有具體防火要求。
11.現場應劃分用火作業區,易燃、容易爆材料區,生活區,按規定保持防火間距。如果條件所限,防火間距達不到標準時,就采取相應防火措施,適當減少防火距離,這種做法要征求當地消防部門的意見。另外,還要在防火間距中不準堆放易燃物。各類建筑設施、材料防火間距如表:
各類建筑設施、材料的防火間距表(m)
建筑物臨建設施非易燃庫、站易燃庫站固 定明火處木料堆廢 料易燃雜料
建筑物~ 20 15 20 15 20 30
臨建設施 20 5 6 20 15 15 30
非易燃庫、站 15 6 6 15 15 10 20
易燃庫站 20 20 15 20 25 20 30
固定明火處 25 15 15 25 ~ 25 30
木料堆 20 15 10 20 25 ~ 30
廢料、容易燃雜料 30 30 20 30 30 30 ~
12.現場應有車輛循環通道,通道寬度不小于3.5米。禁止占用場內通道堆放材料。
13.現場應設消防水管網,配備消防栓。進水干管直徑不小于100㎜。較大工程要分區設置消防栓;高度超過24米的工程,應設置消防豎管,管徑不得小于65㎜,并隨樓層的升高每隔一層設一處消防栓口,配備水帶。消防供水應保證水槍的充實水柱射到最高最遠點。施工現場消防栓處日夜要設明顯標志,配備足夠水帶,周圍3米內,不準存放任何物品。消防泵房應用非燃材料建造,設在安全位置,消防泵專用配電線路,應引自施工現場總斷路器的上端,并設專人值班。要保證連續不間斷供電。
14.現場防火材料堆放的防火要求有3點:
。1)木料堆放不宜過多,垛之間要保持一定的防火距離。木材加工的廢料要及時清理,以防自燃。
(2)現場生石灰應單獨存放,不準與易燃、可燃材料放在一起,并注意防水。
。3)易燃、容易爆物品的倉庫應設在地勢低處,電石庫應設在地勢較高的干燥處。
15.現場中用易燃材料搭設工棚在用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1)工棚設置處要有足夠的滅火器材,設蓄水池或蓄水桶。
。2)每幢工棚的防火間距,城區不小于5米,農村不小于7米。工棚不得過于集中。每一組工棚不準超過12幢。組與組的防火間距不小于10米。
(3)不準在高壓線下搭設工棚。在高壓線下一側搭設工棚時,距高壓線的水平距離不小于6米,工棚距鐵路和易燃物庫房距離不濁于30米;距危險性較大的用火生產區不小于30米。鍋爐房、廚房用明火的設施應設在工棚區的長年下風向。
。4)工棚的高度一般不低于2.5米,棚內應留有通道,合理設門窗,門窗均應向外開。
(5)工棚內的燈具、電線都應采用妥善的絕緣保護,燈具與易燃物一般應保持30㎝間距,用大燈泡時要加大距離,工棚內不準用碘鎢燈照明。
16.施工現場不同施工階段的防火要點如下:
(1)在基礎施工時,注意工地上風方向是否有煙囪落下火種的可能,注意焊接鋼筋時易燃材料應及時清理。
。2)在主體結構施工時,焊接量比較大,要加強看火人員。特別高層施工時,電焊火花一落數層,如果場內易燃物多,應多設看火員。在焊點垂直下方,盡量清理易燃物。電火花落點要及時清理,消滅火種。電焊線接頭要鎖緊,焊線絕緣要良好,與腳手架或建筑物接觸時要采取保護,防止漏電打火。照明和動力用膠皮線應按規定架設。
(3)在裝修施工時,易燃材料較多,對所用電氣及電線要嚴加管理,預防斷路打火。在吊頂內安裝管道時,應在吊頂易燃材料裝上以前完成焊接作業,禁止在吊頂內焊割作業。如果因為工程特殊需要必須在易燃棚頂內從事電氣焊時,應先與消防部門商定妥善的防火措施后,方可施工。在用易燃油漆時,要注意通風,嚴禁明火,以防易燃氣體燃燒爆炸。還應注意靜電起火和工具碰撞打火。
二.現場發生火災事故后的注意及急救要領
現場出現火災或火險時,要立即組織現場人員進行撲救,救火方法要得當。油料起火不宜用水撲滅。可用泡沫滅火器或隔離法壓滅火源。電氣設備起火時,應盡快切斷電源,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千萬不要向電氣設備上潑水,這樣容易造成觸電、斷路爆炸等迸發事故。如果化學材料起火,更要慎重,要根據起火物性質選擇滅火方法,同時注意救火人員的安全,防止中毒。
現場出現火險時,工長要判斷準確,當即不能救的要及時報警,請消防部門協助滅火。在消防隊到達現場以后,工長要及時、準確地向消防人員提供電器、容易燃、容易爆物的情況;馂膮^內如有人時,要盡快組織力量,設法先將人救出,然后再全面組織滅火。
滅火以后,要保護火災現場,并設專人巡視,以防死灰復燃。保護火災現場又是查找火災原因的重要措施。
第二節 消防安全技術
在施工程要堅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別在進行電氣焊、油漆粉刷或從事防水等危險作業時,要有具體防火要求。
一.機電設備
1.機械和動力機的機座必須穩固。轉動的危險部位要安設防護裝置。
2.工作臺前必須檢查機械、儀表、工具等且確認完好方準用。
3.電氣設備必須絕緣良好,電線不得與金屬物綁在一起,各種電動機必須按規定接零接地,并設置獨立開關;遇有臨時停電或停工休息時,必須拉閘加鎖。
4.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不得帶病運轉,應嚴格按照單項安全技術措施進行。運轉時不準修理。
5.在架空輸電線路下面工作應有隔離防護措施。起重機不得在架空輸電線路下面工作。在架空輸電線路一側工作時,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起重臂、鋼絲繩或重物等與架空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應不小于下表的規定。
輸電線路電壓 1KV以下 1~20KV 30~110KV 154KV220KV
允許與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m) 1.5 2 4 5 6
6.行燈電壓不超過36伏,在潮濕場所或在金屬容器內工作時行燈電壓不得超過12伏。
7.受壓容器應有安全閥,壓力表,并避免曝曬、碰撞;氧氣瓶及配件嚴防沾染油脂;乙炔發生器、液化石油氣,不得躺臥用,且必須有防回火的安全裝置。
二.油漆工
1.各類油漆和其它易燃、有毒材料,應存放在專用庫房內,不得與其它材料混放。揮發性油料應裝入密閉容器內妥善保管。
2.庫房應通風良好,不準住人,并設置消防器材和“嚴禁煙火”明顯標志。庫房與其它建筑物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3.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調配油料應戴好防護用品,嚴禁吸煙。
沾染油漆的棉紗、破布、油紙等廢物,應收集存放在的蓋的金屬容器內,及時處理。
4.在室內或在容器內噴漆,要保持通風良好,噴漆作業周圍不準的火種。
5.用噴燈,加油不得過多,打氣不得過足,用時間不宜過長,點火時火嘴不準對人。
6.在調油漆或對釋稀料時,室內應通風,在室內和地下室油漆時,通風應良好,任何人不得在操作時吸煙,防止氣體燃燒傷人。
7.用不完的料桶應蓋好放回原處,不準到處亂放。
8.清理隨用的小油漆桶時,應辦理用火手續,按申請地點用火燒,并設專人看火,配備消防器材,防止發生火災。
三.焊接工程
。ㄒ唬╇姾腹
1.電焊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
2.電焊機要設獨立的的開關,開關應設在防雨的箱內,拉閘時應側身操作。
3.在密閉的金屬容器內施焊時,容器必須可靠接地,通風良好,并應有人監護。嚴禁向容器內輸入氧氣。
4.焊接預熱工件時,應采用石棉布或擋板等隔熱措施。焊把線、地線禁止與鋼絲繩接觸,所有地線接頭必須連接牢固。
5.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對其進行覆蓋或隔離。
6.必須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內施焊時,應經有關部門檢驗許可后,方可施焊。
。ǘ夂腹
1.氣焊人員必須遵守安全用危險品的有關規定,
。1)報送氣瓶和乙炔氣瓶距火源不得小于是10米。
(2)乙炔氣瓶要放在空氣流通好的地方,嚴禁放在高壓線下。應立放固定用,嚴禁臥放。
。3)施工現場附近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4)裝置要經常檢查和維護,防止漏氣。同時嚴禁氣路沾油。
(5)氧氣瓶、乙炔氣瓶不得放在日光下直曬或高溫處,溫度不得超過35°C。
。6)用乙炔氣瓶必須配備專用的乙炔減壓器和回火防止器。
2.氣焊工必須遵守下列安全操作要點
。1)氧氣瓶、乙炔氣瓶裝減壓器前,對瓶口污物要清除,以免污物進入減壓器內。
(2)瓶閥開啟要緩慢平穩,以防氣體損壞減壓器。
。3)在點火或工作過程中發生回火時,要立即關閉氧氣閥門,(混合氣閥門,)最后關閉乙炔氣閥門。
3.氣焊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施焊場地周圍的易燃易爆物品應清除或覆蓋、隔離。
(2)氧氣瓶及配件及焊割工具上嚴禁沾染油脂。
(3)點火時焊槍口不準對人,正在燃燒的焊槍不得放在地面或工件上。帶有乙炔氣和氧氣的焊槍不準放在金屬容器內,以防氣體逸出,發生燃燒事故。
。4)不得手持連接膠管的焊槍爬梯或登高。
(5)嚴禁在帶壓的金屬容器或管道上焊、割。
。6)在貯存過易燃、容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時,應先清洗干凈,并將所有的孔、口打開。
。7)工作完畢,應將氧氣閥、乙炔氣閥關好,擰上安全罩,檢查工作場地,確認無著火危險,方可離開。
四.防水作業
1、患皮膚病、眼結膜病及對瀝青嚴重敏感的工人,不得從事瀝青工作。瀝青作業每班適當增加間歇時間。
2、裝卸、搬運、熬制、鋪涂瀝青,必須用規定的防護用品,皮膚不得外露。裝卸、搬運碎瀝青,必須灑水,防止粉末飛揚。
3、溶化桶裝瀝青,先將桶蓋和氣眼全部打開,用鐵串通后,方準烘烤,烘烤中經常疏通放油孔和氣眼。嚴禁火焰和油直接接觸。
4、熬制瀝青的地點不得設在電線的垂直下方。一般應距建筑物25米;鍋與煙囪的距離應大于80厘米,鍋與鍋之間的距離大于2米;火口與鍋邊應有70厘米的隔離設施。臨時堆放瀝青、燃料的地方,離鍋不小于5米。
5、煎油前應先清除鍋內的雜質和清水。
6、熬油必須由有經驗的工人看守,要隨時測量控制油溫,熬油量不得超過鍋容量的3/4,下料應慢慢溜放,嚴禁大塊投放。下班熄火,關閉爐門,蓋好鍋蓋。
7、鍋內瀝青著火,應立刻用鍋蓋蓋緊,停止鼓風,封閉爐門,熄滅爐火,并嚴禁在燃燒的瀝青中澆水,應用干沙,濕麻袋滅火。
8、配制冷底的油,下料應分批少量,緩慢,不停攪拌,不得超過鍋容量的1/2;溫度不得超過80℃,并嚴禁煙火。
9、裝運瀝青的勺、桶、壺等工具,不得錫焊,盛油量不得超過容器的2/3。肩或手推未行走的道路要平坦,繩具要牢固。吊運時桶的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10、屋面鋪貼卷材,四周應設置1.2m高圍欄,靠近屋面四周沿邊應側身操作。
11、在地下室、基礎、池壁、管道、容器內等處進行有毒,有害的涂料防水作業,應定時輪換間歇,通水換氣。
五、樓層鋼筋電焊焊接。
1、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其與樓面鋼筋用板支承絕緣。
2、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邊接牢固,更換焊條必須帶電焊手套,焊把線、地線必須雙線到位,嚴禁用鋼筋代替地線。
3、操作前必須申請明火用火證,按規定清理好現場,按規定清理好現場周圍易燃易爆物品,備足滅火設備,設人看火,否則禁止作業。
六、明火作業
1、用電氣設備和化學危險品,必須符合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嚴格防火措施,確保施工安全,禁止違章作業。施工作業用火必須經保衛部門審查批準。領取用火證,方可作業。用火證只在指定地點和限定時間內有效。
2、具有火災危險的場所禁止動用明火。確需動用明火時,必須事先向主管部門辦理審批手續,并采用嚴密的消防措施,切實保證安全。
3、用明火時應注意下列問題:
1) 現場生產、生活用火均應經主管消防的領導批準,任何人不準擅自用明火。用明火時,要遠離易燃物,并備有消防器材。
2) 用材料燒火時,要隨時有人看管,不準用易燃油料點火。用火完畢要認真熄火。
3) 現場應設吸煙室,場內嚴禁吸煙。
4) 現場從事電焊、氣焊的工作人員均應受過消防知識的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證。在作業前要辦理用火手續,并配備適當的看火人員,看火人員應隨身應有滅火器,在焊接過程中不準擅自離開崗位。
七、季節施工
1、暴雨臺風前后,要檢查工地臨時設施、腳手架、機電設備、臨時線路,發現傾斜、變形、下沉、漏雨等現象,應及時加固修理,有嚴重危險的,立即排除。
2、高層建筑、煙囪、水塔的腳手架及易燃、容易爆倉庫和塔吊、打樁機等機械,應設臨時避雷裝置,對機電設備的電氣開關,要有防雨防潮設施。
3、現場道路加強維護。斜道和腳手板應有防潮措施。
4、油漆桶、稀料桶不準靠近火爐或用火烤。
第三節 工地各設施消防的基本要求和規定
一.一般規定
1、重點工程和高層建筑應編制防火措施并履行報批手續,一般工程應有防火技術方案。
2、按規定配置消防器材、設施和用品,建立消防組織。
3、明確劃定用火和禁火區域。
4、動火作業需履行審批制度,動火操作人員持證上崗并有專人監護。
5、定期進行防火檢查,及時清除火災隱患。
二.滅火器材適用范圍
1、泡沫滅火器適用于油脂,石油產品及一般固體物質的初起火災。
2、酸堿滅火器適用于竹木、棉毛、革、紙等一般可燃物質的初起火災。
3、干粉滅火器適用于石油及其產品、容易燃物質的初起火災。
4、二氧化碳滅火器適用于貴重設備、檔案資料、儀器儀表、600V以下電器及油脂火災。
5、水的滅火范圍較廣,但不得用于:
1) 非水溶性可燃易燃物體火災。
2) 與水反應產生可燃氣體,可引起爆炸的物質起火。
3) 直流水不得用于帶電設備和可燃粉塵處的火災,貯存大量濃硫酸,硝酸場所的火災。
三.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
1、各種消防梯經常保持完整完好。
2、水槍經常檢查,保持開關靈活,暢通,附件齊全無銹蝕。
3、水帶沖水防驟然折彎,不被油脂污染,用后清洗曬干,收藏時單層卷起,豎直放在架上。
4、各種管接頭上和閥蓋應接裝靈便,松緊適度,無滲漏,不得與酸堿等化學品混放,用時不得撞壓。
5、消防栓按室內外(地上、地下)的不同要求定期進行檢查和及時加注潤滑液,消防栓上應經常清理。
6、工地設有火災控測和自動報警滅火系統時,應設專人管理,保持處于完好狀態。
四.料場倉庫存防火
1、容易著火的倉庫應設在工地下風方向、水源充足和消防能使到的地方。
2、容易燃露天倉庫應有6米寬平坦空地消防通道,禁止堆放障礙物。
3、庫存物品應分類分堆貯存編號,對危險物品應加強庫存檢驗,易燃易爆物品應用不發火的工具設備搬運和裝卸。
4、庫房內嚴禁用碘鎢燈、電氣線路或照明應符合安全規定,易燃品應用防爆開關和防爆燈。
5、容易燃材料堆保持通風良好,應經常檢查其溫、濕度,防止自然起火。
6、露天油桶堆放處應有醒目的禁火標志和防火防爆措施。
7、各種氣瓶均應單獨設庫存放。
五. 24米及以上建筑施工防火
1、設置足夠揚程的高壓水泵和其它消防措施;
2、視需要增設臨時水箱、水池,以保證有足夠的消防水;
3、設專業防火監視巡回檢查;
4、現場配報警裝置,及時報告火險。
六.地下室施工防火
1、保持出入口暢通;
2、在門窗、洞口和通氣孔處禁放氧氣瓶和乙炔瓶;
3、不準用作危險品倉庫和存放有毒、容易燃物品;
4、應有火險報警裝置。
七.熬制瀝青防火
1、鍋爐應設置在遠離建筑物和易燃材料30米以上的適合地點,禁止設在屋頂、簡易工棚內和電氣線路下。
2、嚴禁用汽油或煤油點火,不能用瀝青做燃料。
3、需要加煤油稀釋瀝青時,應待瀝青表面的溫度降低以后進行。
4、熬制現場應配置消防器材、用品。
八、 電焊、氣焊作業防火。
1. 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乙炔氣瓶的距離不小于10m,與易燃、 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小于30m。
2. 乙炔氣瓶與氧氣瓶存放時的距離不小于2m,用時的距離不小于5m。
3. 氧氣瓶、乙炔氣瓶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齊全有效。
4. 作業前應有書面的防火交底,作業時備有滅火器材,作業后清理熱物和切斷電源、氣源。
九、 涂(噴)漆的防火
1. 作業場所應通風良好,防止空氣形成爆炸濃度。
2. 禁止與焊、割作業同時或同部位上下交叉進行作業。
3. 接觸涂料、稀釋劑的工具應采用防火花型。
4. 浸有涂料、稀釋劑的破布、棉紗、手套和工作服等應及時清除,防止堆放生熱自燃
街道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13
為了能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發生,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對周邊環境空氣造成污染與不利影響,保障正常的生產經營和社會生活秩序。根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環境保護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暫行辦法》以及相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我站實際情況,現制定《山丹縣長城液化氣站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一、企業基本情況:
1、危險泄露物質名稱:液化石油氣
2、職工人數:5人(其中管理人員2人,操作人員2人,專職安全員1人)
3、占地面積:3000平方米
4、最大儲存量:90立方
5、危險源目標:
1號目標:液化氣儲罐
2號目標:90m輸氣管線
3號目標:罐區7.5KW螺桿泵一臺
4號目標:機泵房5.5KW葉片泵2臺
5號目標:槽車卸車口一套
6號目標:汽車加氣機1臺
二、預防事故的措施
本站在建筑設計、設備設計、安裝、工藝流程、消防、環境設計、安全設計等全部符合國家規范要求外,還采取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所有人員均持證上崗,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定期進行安全培訓,定期進行泄露排查,24小時動態監控和預防,堅決不讓泄露發生。
三、應急救援的組成和職責
1、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小組的組成:
組長:劉青
組員:劉成生、劉子陽、張澤輝、武愛軍
2、工作職責:
組長具體安排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組織實施;組織救援人員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力爭將泄露事故制止,將損失降到最低,并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置措施;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在實施中存在的問題和對環境污染造成的程度,及時對原內容進行調整、修補、補充和完善;
監督檢查實施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的演練和學習泄露后對環境的污染程度,會同相關部門制定防止泄露事故進一步擴大的應急措施并監督實施。
四、救援方案:(任意目標發生泄露)
1、發現人第一時間報告組長,組長立即啟動預案進行搶險部署,命令劉成生負責對泄露出進行搶修堵漏,劉子陽做劉成生的安全監察人,如果劉成生在搶險過程中再次出現危險時,劉子陽立即進行搶救或根據事發情況上報組長;
2、命令張澤輝立即設置警戒線,阻止人員靠近,武愛軍配合張澤輝疏散人群,張澤輝立即撤出做好消防滅火或水霧稀釋準備工作;
3、組長分配好救援工作后及時撥打應急救援行政單位電話報告事故情況;
4、組長劉青根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及時組織提供搶險所需的防毒裝備、救援工具、應急物資及交通工具和工程器械等。
5、武愛軍保持警戒的同時,引導消防、救護、應急救援的車輛及人員駛入(進入)救援現場,協同救援大隊開展救援工作。
五、處置程序(任意目標發生泄露)
開展救援工作時,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救援人員必須穿戴防護服、防毒面具和防護手套等應貫徹“先重點后一般、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則。
、俑鲘徫徊僮魅藛T必須樹立高度的安全責任感和警惕性,要從有效的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高度出發,各負其責,抓好落實。
②加強值班制度,快速反饋信息。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發現事故和隱患后,要立即報告和報警,并做好記錄。按照領導指示立即組織人員趕赴現場,進行事故救援。
、鄹鶕话l環境事件的類型,搶險指揮人員應沉著冷靜,采取科學的救援方法,盡量避免人員傷亡和事故蔓延擴散。
、芗訌娂o律性,各崗位人員耀不折不扣的完成指揮部下達的任務,服從指揮,統一領導。
街道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14
為確保混凝土的拌和質量和施工生產的有序進行,若遇暴雨、意外停水、停電或機械設備故障等突發性情況時,為能使混凝土正常供應、攪拌站正常運行,特制定本拌和站應急預案。出現下列情況時,應立即啟動應急方案 。
人員組成
成立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 員:攪拌站所有管理人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調度室,由調度室當日值班人員負責當日應急方案工作指揮。
一、正常生產時突然下暴雨時,啟動暴雨應急預案
、佼敯嗾{度就暴雨情況及時與工地現場溝通協商做好現場的處理工作,并巡視料倉和料斗的彩鋼瓦是否完好,各處是否有漏水飄雨情況;
、诋敯噘|檢注意觀察每盤混凝土出機的坍落度、和易性等情況,在排隊等候接灰的混凝土罐車到出料口后接灰前再次放水,并檢查運料車輛的料斗及時裝好防雨布;
、墼囼瀱T應及時復測粗、細骨料的含水量,并根據含水量的'變化及時調整配合比;
④攪拌司機注意在監控器上觀察地料倉是否有漏雨水,上料過程中斜皮帶上砂石料的.變化,出機砼坍落度的變化情況;
⑤安全員及時檢查拌和站的防雷設備是否完好;
、拚鹃L及時巡視整個拌合站并檢查機械的運轉情況,各負其責,堅守工作崗位;
⑦總調度就站內外情況與工地現場負責人及時協調,確保各項工作有序進行。
二、連續陰雨天,啟動陰雨天應急預案
、僬鹃L巡視整個拌合站,各崗位人員各負其責,確保各項工作有序進行,攪拌站正常生產運轉;
、诘匕醴渴樟蠁T保證進料和運料車輛在進場之前對車輛進行清洗,以防帶入泥土等污染物;
③實驗員隨時抽檢粗、細骨料的含水量,并及時調整好配合比,確保砼的拌和質量。
、墚敯噘|檢注意觀察每盤混凝土出機的坍落度、和易性等,如有必要,檢查每一次罐內混過凝土情況;
、輸嚢杷緳C注意巡視地料倉是否有漏積水,上料過程中斜皮帶上砂石料的變化,出機砼坍落度的變化情況;
三、正常生產突發停水時,啟動停水應急預案
。1)兩臺生產線配有一個可儲水70t的地下儲水箱,以及一個可儲水200t的備用蓄水箱。在生產之前攪拌站的儲水箱以及備用蓄水箱都受自動控制系統的控制,水箱為蓄滿狀態;同時在兩水箱被抽水時或額定蓄水量水位有變化時,控制系統開始工作,不間斷蓄水,直至水箱內為蓄滿狀態。
。2)混凝土每方用水量為140kg左右,兩條生產線同時運轉,正常生產量約為126m3/h,一小時用水量約為17.6t。施工時如突然發生停水故障,拌和站水池里的儲水及備用蓄水箱的儲水約能滿足生產1900 m3混凝土,可保證一天正常的生產及搶修排除停水故障所需時間。
四、正常生產突發停電時,啟動備用電源應急預案
。1)正常生產時如突然停電,相關當班負責人要立即與生產調度或現場值班電工聯系,值班電工要盡快趕到變配電房查明停電原因(同時機電班要安排發電機司機到位,做好發電前的準備),分清是外部電網停電,還是配電設施發生故障,如是外部停電,則由生產調度安排在15分鐘內啟用備用電源。
(2)站內備用電源為2臺裝機功率為200KW的柴油發電機,在停電時為混凝土拌和站啟動供電,為保證生產對辦公生活區一般不實行臨時供電。
。3)在啟用備用電源前,電工要先切斷配電總柜內的隔離總開關,發電機司機要再次檢查發電機組各部是否正常,確認無誤后,按發電機操作規程正常啟動,此時由發電機司機和電工查看各部參數正常后,并具備送電條件時,由電工進行倒閘操作,把電送出去。
(4)為保證備用電源隨時正常可靠運行,設備部制定了相關備用電源管理制度,對發電機組實行嚴格的定機定人管理制度,并要求保管司機每周進行一次走合保養,隨時了解發電機工況,如有異常現象及時排除,決不帶病運行;另每天灌注橋梁前保管司機要提前1小時啟動發電機運行15分鐘,確認發電機是否正常。
(5)機電班每月針對發電機組、砼攪拌站的維護修理情況,每季要做好各類配件購置計劃,保證易損件的貯備工作。
五、生產關鍵設備突發故障時啟動備用設備應急預案
。1)在拌和站進行混凝土生產過程中關鍵設備主要指為混凝土強制式攪拌機。其他機械設備有大量的備用儲備,并易于修復。
。2)配置有生產線兩套,進行混凝土灌注時啟動一套,其中一套可為備用,當生產過程中出現意外機械故障時啟動備用設備。
。3)平時做好關鍵機械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設備部每月針對設備的維護修理情況,每月要做好各類配件購置計劃,保證易損件的貯備工作,當設備因故障停機必須及時進行修復。
六、突發火災啟動應急預案
火災事故發生后,必須在應急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根據火災發生的規模、危害程度及火災不同階段,采取不同的處置方法和策略。
前期處置:火災初期,規模不大,此時要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進行火災撲救工作,同時馬上向領導小組報告火災大小、勢態、危害及現場撲救情況和人員物資等基本情況,根據火災情況,及時撥打火警119電話及與電力部門、醫院取得聯系,做好情報信息傳遞工作。初始階段要發揮工地現場人員力量,及時進行火災撲救,力爭將火災事故消滅在初始階段.
七、攪拌站揚塵、外加劑泄露應急預案
1.在攪拌站的生產中如發現揚塵相對正常生產中有異常增加。應立即檢查是否有除塵設備損壞或者是封裝部分破損泄露,及時進行處理。如粉塵量大可采用噴霧降塵措施。
2.外加劑因老化而造成泄漏后,應該及時將外加劑進行更換和堵塞泄露部位。泄露的外加劑用水稀釋,導流至污水沉淀池。防止外加劑對環境造成二次污染。
街道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15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確保洞口二大橋加固改造工程順利進行,規范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處置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益陽遠程公路建設有限公司洞口二大橋加固改造工程項目部(以下簡稱我部)特制定本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2
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京廣鐵路客運專線河南有限責任公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1.3事件范圍
本預案中的突發事件是指我部施工中突發的特、重大、較大、一般安全質量事故及人身傷亡、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集體性職業中毒、事物中毒及傳染病爆發流行事件等)、重大交通事故、重大火災事故和自然災害等。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指導我部工程范圍內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適用于應對以下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
(1)超出事件發生地突發環境事件處理能力的應對工作;
(2)相臨參建單位區域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
1.5預案體系
我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包括:
(1)我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我部所制定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應對有可能發生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產生有毒有害廢水、廢氣和固體廢物的,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我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措施。
2.組織指揮體系
突發事件應急組織指揮體系由:領導機構、綜合協調機構、有關類別事件專業機構、應急支持保障部門、各級領導和應急救援隊伍組成。
2.1領導機構
我部成立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由項目經理任組長,總工程師任副組長,各部門、專業施工隊負責人為成員。主要職責是統一指揮、協調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
2.2綜合協調機構
我部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和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安全質量部,聯系電話:。
2.3
有關類別事件專業機構
各部室、專業施工隊按各自職責做好相關專業領域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
2.4應急支持保障部門
綜合辦公室負責人力、醫療衛生及通信保障工作,保障部負責物力保障,財務部負責財力保障工作,工程部負責技術保障工作,各專業施工隊負責突發事件的報告和配合各部室工作。
2.5各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指揮
突發事件發生后,各專業作業隊上報指揮部,由指揮部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綜合協調和日常工作。
2.6應急救援隊伍
我部應急救援隊伍由項目經理、副職、各部室及專業施工隊負責人和有關工程技術人員組成。
3.應急管理職責:
3.1組長職責
在接到應急救援險情報告、了解事故詳情后,發布救援指令。電話上報項目部、上級領導,告知險情及傷員人數,事故地點及聯系電話,應急救援搶險領導小組立即啟動緊急救援預案。
3.2副組長職責
按組長指令及現場報告的情況,組織小組成員按照預案分工,指揮小組成員和搶險救援小分隊人員正確有序地進行搶險救援,同時做好與外界的協調工作。
3.3工程部職責
(1)在技術方面提供決策依據和工作建議。
(2)參加信息研判、參與事故和評估的相關工作
3.4綜合辦公室職責
(1)負責及時聯系120或119急救電話,報告事故地點及傷員受傷情況,并安排護送傷員到指定醫院或安排車輛送入指定醫院進行緊急救護。并妥善安排現場人員組織救援搶險。
(2)負責組織現場安保人員進行警戒,維護現場秩序。
(3)負責組織人員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信息通報。
3.5安質部職責
(1)負責定期對職工進行應急救援知識的教育培訓,使其掌握應急救援的基本知識,提高職工安全生產技能和安全生產素質。
(2)組織、實施施工現場應急預案的演練,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預測報警、應急處置等,并對各個階段安全情況進行分析,確定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范和應急救援重點。
(3)根據工程進度,對各個階段安全情況進行分析,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方法和應急救援重點,制定專項應急救援,安全技術措施。
3.6保障部職責
(1)負責組織人員對現場物質材料的調運及儲備物資材料的搬運。
(2)負責組織人員起動應急搶險救援的機械設備。
(3)發生突發事件后,道路受損時迅速組織搶修。
3.7財務部職責
負責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必要的資金準備。
4.事件分級
按照突發事件的嚴重性、危害程度、涉及范圍,突發事件分為特別重大突發事件(Ⅰ級)、重大突發事件(Ⅱ級)、較大突發事件(Ⅲ級)、一般突發事件(Ⅳ級)四級。
4.1特別重大突發事件(Ⅰ(Ⅰ級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突發事件:
(1)發生10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重傷(中毒);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事故;
(2)既有線施工發生有關行車大事故以上;
(3)施工中發生特大安全質量事故、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重大火災、自然災害等造成(1)項損失的;
(4)因環境污染或區域生態功能喪失使當地正常的經濟、社會秩序受到嚴重影響,需疏散、轉移群眾100人以上;
(5)因環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故。
4.2重大突發事件(Ⅱ(Ⅱ級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突發事件:
(1)發生5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5人以上、10人以下重傷(中毒);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下、500萬元以上的事故;
(2)施工中發生重大安全質量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火災、自然災害等造成(1)項損失的;
(3)進口原材料環保超標和進口貨物含有爆炸物品的事件;
(4)非法傾倒、埋藏劇毒危險廢物事件;
(5)因環境污染或區域生態功能嚴重喪失使當地正常的經濟、社會秩序受到嚴重影響,需疏通、轉移群眾100人以下,50人以上。
4.3較大突發事件(Ⅲ(Ⅲ級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突發事件:
(1)發生3人以上、5人以下死亡,或3人以上、5人以下重傷(中毒);或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30萬元以上的事故;
(2)既有線施工發生有關行車一般事故;
(3)施工中發生較大安全質量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火災、自然災害等造成(1)項損失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跨市行政區域糾紛,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影響,需疏散、轉移群眾50人以下。
4.4一般突發事件(Ⅳ(Ⅳ級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突發事件:
(1)發生3人以下死亡,或3人以下重傷(中毒);或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下的事故;
(2)既有線施工發生有關行車一般事故;
(3)施工中發生一般安全質量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火災、自然災害等造成(1)項損失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跨縣級行政區域糾紛,引起一般的群體性影響。
5.信息報送與處理
5.1突發事件報告時限和程序
(1)發生突發事件的責任單位應在30分鐘內向我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和安全質量部報告。我部接到報告后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應在突發事件1小時內向項目部領導報告,同時向公司安質部、公司主管領導報告,本分本立即組織進行現場調查和先期處置。
(2)發生突發事件,如波及周邊的社會時,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應在突發事件1小時內向項目部領導報告,同時向公司安質部、公司主管領導報告,同時向當地政府報告。
5.2突發事件報告方式與內容突發事件的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三類。初報從發現事件后起1小時內上報;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后隨時上報;處理結果報告在事件處理完畢后及時上報。
(1)初報可用電話直接報告,主要內容包括:突發事件的類型、發生事件地點、人員受害情況、設備損失、設備損害、對工程影響程度、經濟損失概況、事件潛在的危害程度等初步情況。
(2)續報可通過網絡或書面報告(傳真),在初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確切數據,事件發生的原因、過程、進展情況及采取的應急救援措施等基本情況。
(3)處理結果報告采用書面報告(傳真),在初報和續報的基礎上,主要報告處理事件的措施、過程和結果,損失的范圍和程度、事件潛在或間接的危害、社會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參加救援處置工作的有關領導,有關部門、單位和工作內容。
6.應急救援的宣傳、培訓和演練
6.1宣傳
我部組織應急救援法律、法規和事故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等常識的宣傳教育,以提高施工人員的危機意識。同時,與地方政府建立互動機制,向周邊群眾宣傳相關應急救援知識。
6.2培訓
所有應急救援隊伍的相關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以后每半年進行一次業務培訓。組織所有施工人員每半年培訓一次,以提高施工人員的自救、互救能力。
6.3演練
每年組織一次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演練。演練結束后及時進行總結。向項目部上報演練資料(文字、圖片、音像等)。
6.4接待采訪
(1)集中管理
接受新聞采訪時,就有關方面的情況,理順輕重,尊重事實,寫出接待綱要,上報有關部門,在得到上級領導認可后,方可對外發布。接受新聞單位的采訪時,堅持由概括到具體,在事件的初期或事發原因不甚明了、模糊的情況下,采取概括方式向外界透露;在事件原因逐步明朗清晰后,采用較具體的方式向外界澄清事件核心,將事發時間、地點、正在采取的措施一一道明,謹防出現誤解。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絕不擅自接待采訪。
(2)分級發布、設立分級發言人
新聞單位如在現場進行采訪,由項目經理作為發言人負責過渡性接待。如公司人員已到現場,則由公司指定人員接待新聞單位。
7.應急設施配置
7.1機械設備準備
序號 機械名稱 單位 數量 備注
1 指揮車 臺 3 現場指揮
2 搶救車 臺 1 運輸傷員
3 裝載機 臺 1 現場搶險
4 發電機 臺 1 現場搶險
5 載重卡車 臺 2 現場搶險
6 自動裝卸車 臺 2 現場搶險
7 挖掘機 臺 1 現場搶險
7.2物資材料準備
序號 材料名稱 單位 數量 備注
1 方木 立方米 2 臨時支護
2 鐵鍬 把 10 消防
3 滅火器 個 5 消防
4 擔架 付 1 救援
5 氧氣袋 只 1 救援
8.附則
8.1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的管理與更新
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演練實施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或出現新的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應急救援預案。
8.2獎勵
在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的單位和個人,根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獎勵20__元;
(2)防止或搶救事故災難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免受損失或減少損失的獎勵20__元;
(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獎勵20__元;
(4)有其它特殊貢獻的.獎勵1000元;
8.3責任追究
在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視情節和危害后果,情節和危害后果輕微的由我部或者建議公司給予行政處分,并處罰款1000-5000元;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的;
(2)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災難真實情況的;
(3)拒不執行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在應急響應時臨陣逃脫的;
(4)盜竊、挪用、貪污應急救援工作資金或物資的;
(5)阻礙應急救援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進行破壞活動的;
(6)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應急救援工作行為的。
9.應急預案實施時間
本應急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10.附件
1、洞口二大橋加固改造工程項目部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織機構圖
2、洞口二大橋加固改造工程項目部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名單及聯系電話
3、常備藥品
4、搶險救援措施
5、現場傷亡急救常識
街道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16
為有效防范重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的發生,確保事故后的有效控制和及時處理,最大限度地減少國家與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報告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的暫行辦法》及防治環境污染的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發生在XX市轄區內由于違反環境保護法規的經濟、社會活動與行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自然保護區受到破壞,人體健康受到損害,社會經濟與人民財產受到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突發性事件。
二、防范重點
。ㄒ唬┨囟ɑ蛎舾袇^域;
。ǘ┧捶雷o區內有污染隱患的單位;
。ㄈ┦褂、儲存、運輸劇毒化學品、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險廢物的單位和場所;
。ㄋ模└黝愑蛶、加蚰站、液化氣站(庫)、石油天然氣井口;
。ㄎ澹└鲉挝坏奈鬯幚碓O施、高濃度污水、污泥儲存地及有毒有害廢物堆放場、點等。
三、事故的確定
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可分為水污染事故、大氣污染事故、噪聲與振動危害事故、固體廢棄物污染事故、農藥與污染事故、煤氣及天然氣污染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及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與自然保護區破壞事故等類型。
根據事故程度分為一般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較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重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特大環境污染與三十事故。
。ㄒ唬┮话悱h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因環境污染或破壞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不含萬元)的。
。ǘ┹^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凡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為較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
1、因環境污染或破壞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不含5萬元)的;
2、因環境污染發生人員中毒的;
3、因環境污染弓i起廠群沖突的;
4、對環境造成危害的。
。ㄈ┲卮蟓h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重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
1、因環境污染或破壞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不含10萬元)的;
2、因環境污染發生人員明顯中毒、輻射傷害或可能導致傷殘后果的;
3、因環境污染發生人群中毒的;
4、因環境污染影響社會安定的;
5、對環境造成較大危害的;
6、捕殺、砍伐國家二類、三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的。
。ㄋ模┨卮蟓h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為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
1、因環境污染或破壞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0萬元以上的;
2、因環境污染發生人群明顯中毒或輻射傷害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人員中毒死亡的;
4、因環境污染使當地經濟、社會的正常活動受到嚴重影響;
5、對環境造成嚴重危害的;
6、捕殺、砍伐國家一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的。
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發生后,當地環境保護部門應當立即趕赴現場調查,并對事故的性質與危害作出恰當的認定。
凡屬一般或較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均由縣級(含縣級)以上環境保護部門確認,并報市環保局備案,由所在地區市縣政府負責組織處理;凡屬重大或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均由市級以上環境保護部門確認。
四、應急組織體系
。ㄒ唬┏闪⒅靥卮蟓h境污染與破壞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
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任指揮長,市政府聯系環保工作的副秘書長、市環保局局長、事故發生地區市縣長為副指揮長,市安監局、市經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衛生局、市農業局、市畜牧局、市水利局、市林業局等單位負責制人為成員。
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負責排險減害(救助)中的具體協調工作。同時,根據工作需要,按政府各部門工作職能分組開展特大事故排險減害救助工作。
1、綜合協調組:由市政府辦、市環保局、市安監局、事故發生地區市縣政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人組成,市政府辦負責人擔任組長。負責傳達貫徹指示,報告事故處理情況,嚴把宣傳報道關;協調有關單位分工負責排險減害救助工作,保證現場指揮與上級的通訊聯絡暢通,溝通指揮部與外界的聯系,完成交辦的其它工作。
2、專業排險減害救助組:由事故發生單位的行業主管部門、有關、公安局110指揮中心、市縣兩級專業救護隊負責人組成,行業主管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負責事故現場排險減害救助工作。
3、警戒維護組:由市公安局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負責設置警戒區域、維護現場秩序、疏通道路,組織危險區域人員撤離,動員圍觀群眾離開事故現場。
4、醫療救護組:由市衛生局、市縣兩級人民醫院、中醫院、職工醫院等單位負責人組成,市衛生局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負責開設現場救護所,對受傷、中毒人員實施救護,保證救治藥品和救護器材的供應。
5、后勤保障組:由市政府辦、市財政局、市交通局及通信部門負責人和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組成,市政府辦負責人任組長。負責整個事故處理工作中的有關人員、經費、交通工具、通訊聯絡等后勤保障工作的組織協調,迅速調集車輛運送現場急需物資、裝備、藥品等。
6、事故調查組:由市環保部門牽頭,各相關部門派員組成,組織或協助上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對已發生的重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進行調查取證工作,及時形成事故調查報告。
。ǘ┞氊煼止。
1、市政府辦:協助指揮長、副指揮長做好事故上報、事故處理和安撫穩定工作。
2、市環保局:具體負責對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進行現場調查、分析認定,明確事故性質和危害程度,并按規定及時上報污染事故;負責防治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的技術儲備;負責組織、指導、協調有關人員對污染區域進行監測、化驗、消毒、洗消,最大限度地消除危害;負責監督檢查污染源單位的污染防治工作。
3、市安監局:具體負責并與相關部門配合進行重特大事故調查,并實施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行業重特大事故排險減害救助工作。
4、市經委:具體負責并與相關部門配合實施煤礦、建材、電力、流通行業、信息產業及經貿系統其它行業重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的排險減害救助工作。
5、市公安局:具體負責并與相關部門配合實施火災、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學危險品等重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的排險減害救助工作,指揮當地公安部門對其它重特大事故進行現場警戒、人員疏散、治安保衛、滅火、道路交通管制及對事故重大責任嫌疑人員實施監控等工作。
6、市交通局:具體負責與相關部門配合實施排險救助工作,負責排險救助人員、器材、物資的運輸工作,確保道路暢通。
7、市衛生局:具體負責并與相關部門配合實施醫療急救工作,并負責其它重特大事故處理中醫護人員、醫療設備、藥品的組織和醫療救護指揮、衛生防疫等工作,及時通報人員的搶救與中毒事故的控制情況。
8、市農業局、畜牧局、水利局、林業局具體負責與相關部門配合實施對農業、畜牧、水利(漁業)、林業污染與破壞事故的處理工作,其中市林業局、水利局具體負責并與相關部門配合實施捕殺和砍伐野生動植物的重特大環境破壞事故和處理工作。
9、市監察局:具體負責對重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進行責任調查與追究。
凡屬XX市轄區內所有機關、團體、駐軍和企、事業單位收到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處置小組發布的重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應急排險救援命令、信號后,應立即派出救援隊伍,調運救援設備、物資趕赴現場,實施排險救援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參加重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排險救援和傷員、中毒人員的醫療救護工作。
五、事故處理程序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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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轄區內發生重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后,市內所有公民、企業法人和其他人員作為第一發現者應立即向12369環保舉報熱線或其單位負責人報告。環保部門值守熱線電話人員或其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按屬地管理原則,以最快捷的方式,將事故發生地點、時間、類型、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質、人員受害、經濟損失等有關情況。
向當地政府、主管部門、環保部門、公安機關、監察部門報告,由環保局部門核實后向同級政府報告,本級政府、環保部門分別向上級政府、環保部門報告,其它部門在與環保部門核實后再按系統按程序上報。各區市縣在事故發生后除電話速報外,應在3小時內以事故快報傳真向市政府辦、市環保局報告事故情況。由市政府按有關規定迅速報告市委和省委、省政府。
。ǘ┭杆匍_展排險減害救助工作。
發生重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事故所在地區市縣人民政府主要、分管、有關部門負責人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實施事故排險減害救助工作。
市政府分管和市級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在接到報告后,在事故涉及到人員安全、社會穩定、當地經濟和社會正常活動受到嚴重影響、對環境造成重大危害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必須及時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排險減害救助工作,防止事態擴大。
現場應處理必須堅持四條原則:
(1)控制污染源,盡快停止污染物的繼續排放;
(2)盡可能控制和縮小排放污染物的擴散、輻射蔓延的范圍,把事故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
。3)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避免人員傷亡,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
(4)應急處理要立足于徹底消除污染危害,避免遺留后患。
指揮部接到污染事故報告后,立即安排專業人員趕赴現場,對事故性質、危害程度作出初步判斷,迅速制定、實施排險減害救助。對有明確污染源的,責令立即停止排放污染源,其中屬于化學危險品類型的,可能危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并通知當地政府或街道、村級組織,做好防范工作,必要時,應疏散或組織群眾撤離。
在開展排險減害救助過程中,必須落實各項安全保護措施,防止在排險減害救助過程中發生其它意外傷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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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污染事故控制住后,指揮部要做好人員搶救及安撫、設施恢復等工作;對互不干涉污染事故的基本情況進行定性和定量描述,對整個事故進行評估;對相關資料進行匯編,包括決策記錄、信息分析;進行工作(或檢討)。
。ㄋ模┳龊们闆r通報工作。
市、縣兩級政府辦公室、環保局要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工作,經政府審查同意后迅速將事故按分類管理程序逐級上報,及時將上級的指示傳達到基層。
六、應急處置專業隊伍的建設和培訓
應急處置專業排險減害救助組加強專業隊伍的建設,達到國家對應急處理的有關標準。各專業隊伍也應做到每年演習1次,增強現場應急處置的能力。
七、嚴格責任追究
對發生重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的單位,由環保部門按照《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實施處罰。有下列行為的,監察部門及司法機關應按照有關規定,追究政府有關、部門負責人和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的行政和法律責任,情節惡劣、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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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故意拖延報告時間的;
。ㄈ┕室怆[瞞不報、謊報的;
(四)因醫療機構拒絕搶救或搶救不及時,導致人員死亡的;
(五)拒不執行或故意拖延排險減害救助指示、命令的;
。┮驌岆U不力,措施不當,推諉扯皮,擴大事故危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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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17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性的起重機械重大特大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根據國家《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結合我公司的實際,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 本預案為處理我公司起重機械重大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原則。本預案確定起重機械重大特大事故專業搶險救援單位參與相關搶險救援工作。
第三條 本預案所指重大特大事故發生在我公司使用、安裝、維修起重機械的單位,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特大人身安全和重大財產損失的事故,包括以下事故:
1、塔式起重機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
2、橋式、門式起重機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
3、履帶、汽車、輪胎等起重機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
4、各種海上起重設備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重大特大事故的具體標準按國家、行業,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 起重機械重大特大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應貫徹統一領導,專業分工、反應及時、指揮果斷、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的原則。
第五條 各起重機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嚴格的起重機械重大特大事故防范措施和應急處理責任制,切實履行各自職責,積極配合處理起重機重大特大事故應急搶救工作,保證起重機械重大特大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正常進行。
第二章 應急處理機構和職責
第六條 公司成立起重機械重大特大事故應急指揮中心,實行領導責任制,有關分管人員、專業搶險救援人員參與搶險救援工作。
組長:
組員:
地點:
電話:
第七條 各起重機械保有單位組織現場指揮小組,設現場救援隊伍,負責組織實施救援工作,其主要職責為
1、在起重機械重大特大事故應急指揮中心領導下,組織專業搶險隊伍及各方面力量對現場進行應急搶險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擴大。
2、核實事故現場人員傷亡情況和損失情況,及時向公司領導和指揮中心匯報搶險救援工作及事故應急處理進展情況。
3、落實上級指揮部們部署的有關搶險措施。
4、現場指揮長的主要職責為負責召集各參與搶險救援部門和單位的現場負責人,研究現場救援方案,制定具體救援措施,明確各單位的職責分工。
第三章 預防應急措施
第八條 起重機械使用單位和應急搶救單位,應根據本規定和實際情況制定本單位的起重機械重大特大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第九條 起重機械重大特大事故應急預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1、本單位的起重機數量、安裝位置、分布情況;
2、在日常運行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可引發重大事故的故障類型、征兆和對應措施;
3、應急救援管理網絡和搶險救援隊伍名單及各自職責;
4、聯系人、地點、電話等。
第十條 各單位應根據起重設備的特點和應急救援預案的規定,配備必要的工具、設備、救援物品等物資儲備。
第十一條 各設備使用單位和應急搶救單位應定期組織對事故應急處理知識和技能培訓,應急演習。
第十二條 各使用單位定期對起重設備進行日常維修、保養、自檢;定期報質量技術監督局檢測;設備出現故障或發生異常情況后,應全面檢查,消除隱患后才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四章 事故報告與現場保護
第十三條 起重機械重大特大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應立即做到:
1、根據本預案的規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積極組織搶險救援工作,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2、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3、立即撥打120報告,同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五章 應急處理
第十四條 起重機械重大特大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的設備操作人員,維修人員,部門主管,分管領導,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按本預案采取積極有效的搶救措施,事故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在搶險救援該事故調查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第十五條 緊急預案啟動后,參加重大特大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本預案的規定采取安全預防措施,并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工作。
第六章 應急總結與獎懲
第十六條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應當積極組織有關部門,相關人員進行總結、分析、吸取事件的教訓及時進行整改,并對有關人員進行獎懲。
第十七條 對瞞報、遲報、漏報、誤報起重機械重大特大事故和突發事件中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臨陣脫逃的人員和擾亂妨礙起重機械重大特大事故搶險人員應給與責任追究或行政處分。
第七章 附 則
第十八條 本預案參照公司《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定,由設備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