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級道路交通應急預案范文(精選3篇)
村級道路交通應急預案范文 篇1
為有效預防全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發生,防止一般事故杜絕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特制定《xx鎮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一、基本原則
(一)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各村各有關部門要,認真排查事故黑點,加大整改力度,采取預防措施,防范事故發生。
(二)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各村各有關部門要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協調聯動,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反應迅速,措施果斷。緊急情況發生后,各村各有關部門應及時做出反應,果斷采取措施,迅速實施搶險,全力控制事態。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鎮行政轄區內道路交通可能發生的緊急情況的應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氣。霧、雪天氣,車輛不能正常運行或車輛不能通行。
(二)嚴重堵車。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為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連續堵塞時間超過12小時。
(三)交通事故。發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一次重傷10人及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三、情況報告
(一)發生緊急情況時,現場司機或群眾可撥打報警電話(122)向交警中隊報告。發生人員傷亡的,可撥打急救電話120。
(二)在發現或得知發生緊急情況后,緊急情況發生地村委會必須立即向鎮政府報告。
(三)鎮政府辦公室接到報告后,立即向鎮長和分管領導報告,并按照鎮長或分管領導的指示,在規定時間內將有關情況向縣政府報告,相關部門對口上報。
四、組織領導
(一)鎮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長由鎮長擔任,副指揮長由分管副鎮長擔任,指揮部成員由沿線各村及片區交警隊、派出所、片區運管所、衛生院、安辦等部門組成。指揮部主要職責是指導、督促、檢查全鎮交通道路安全情況;督導有關部門加大對事故黑點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研究確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方針和政策;決定啟動或終止應急預案;統一領導、指揮緊急情況下的應急救援工作,解決應急處理中的重大問題;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應急處理情況;適時發布公告,指定報道負責人。
(二)指揮部內設綜合協調組、事故搶險組、應急救援組、醫療救護組、事故調查組。
1、綜合協調組主要職責:負責傳達指揮部指令,綜合協調各組救援工作,調動救援隊伍,全面負責搶險現場的組織、協調,調度匯總、上報救援進展情況,并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2、事故搶險組主要職責:在緊急情況下(比如出現嚴重交通堵塞、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霧雪天車輛通行受阻等),負責交通管制、維護治安、路障清理、車輛疏導、保障通行、事故搶險等工作。
3、應急救援組主要職責:發生緊急情況后,在事故搶險組不能獨立完成搶險任務時,按照指揮部的要求及時趕赴現場協助事故搶險組實施搶險救援。
4、醫療救護組主要職責:主要職責是在接到搶救信息后,迅速組織醫護人員和車輛以及醫療設備,在最短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并迅速展開搶救,力爭將人員傷亡降到最低程度。
五、預案啟動
啟動預案由鎮政府鎮長或鎮長指定的領導決定。預案啟動后,按照預案要求,迅速組成鎮應急救援指揮部,由指揮部綜合協調組通知有關成員單位和各工作組立即趕赴現場。
六、應急措施
(一)鎮指揮部到達現場后,綜合協調組、事故搶險組、應急救援組、醫療救護組和事故調查組按照指揮部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預案開展工作,應急救援工作有序展開。
(二)交警中隊、派出所加強現場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
(三)鎮衛生院立即組織急救,及時提供急救藥品、器械,全力搶救傷員,其他相關部門配合搶救工作。
(四)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必須從全局出發,服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各司其職,分工協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搶救和處理工作。
七、其他事項
(一)加大路面控制力度。交警部門要嚴格查處無證駕駛、疲勞駕駛、酒后駕車、超速、超載、夜間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夜間違法停車、強超強會、客車超員、農用車違法載客等各種違法行為。嚴禁報廢車、“帶病車”上路行駛,確保車輛安全行駛。交管站及各村要做好公路的養護及管理等工作,確保交通道路安全。
(二)加強交通安全宣傳。公安、交通部門要將宣傳交通法律法規等常識納入日常工作,認真做好預防交通事故、確保道路暢通的宣傳工作。
村級道路交通應急預案范文 篇2
一、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各班班主任老師
二、學生交通安全應對措施
1、加強對師生的交通安全教育,遵守交通規則。
2、發生事故當班教師立即指揮學生緊急集合疏散到安全地段,并迅速將信息上報學校,由學校及時上報鄉中心校領導。
3、要迅速搶救受傷師生,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師生送醫院進行搶救,及時報110、119、120等相關部門請求援助。保護好現場。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事故處理工作。
三、職責:
1、發生事故。帶隊領導、老師為第一現場指揮人,要負責及時把學生疏散到安全地帶。
2、責任老師及時組織人員對受傷人員進行搶救。
村級道路交通應急預案范文 篇3
一、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國務院、省、市校園安全工作要求,立足我縣學校實際,堅持以人為本,強化工作責任,形成政府牽頭、學校為主、部門聯動、齊抓共管、共建共治的工作機制,以扎實有效的工作措施,共同維護校園周邊交通秩序,緩解校園周邊道路交通擁堵現象,確保全縣廣大師生生命安全。
二、工作內容
對駐城學校和鄉鎮(街道、開發區)各級各類學校(含幼兒園),特別是處在交通要道上的學校周邊交通狀況進行綜合治理,對輿情、熱線等反映交通擁堵問題突出的學校進行重點治理。按照“六類設施齊全(交通標志,隔離設施、隔離墩或升降柱等防沖撞設施,施劃交通標線,地面標識,安裝視頻監控,非現場執法設備)、四支隊伍到位(公安、交警、綜合執法、交運)、三方責任壓實(屬地責任,相關部門職責,學校主體責任)”的標準,成立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任組長,縣教體局、縣公安局、縣交警大隊、縣交運局、縣綜合執法局、縣公路事業發展中心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開展學校周邊交通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教體局,縣教體局主要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
三、工作職責
(一)壓實學校主體責任
1.加強學生交通安全教育。每學期開學第一個月組織開展以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和文明綠色出行為重點的“安全教育月”活動,將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倡導文明綠色出行納入學校德育和安全教育課程教材,通過德育課、法治課、安全課、宣傳欄、校園網、微信群、班隊會、國旗下講話等多種形式,充分發揮法制副校長、交通文明宣講員、社區民警、志愿者作用,開展豐富多彩的交通安全和文明綠色出行教育,提高全體學生在遵守交通法規、文明綠色出行方面的意識,提高自我防護能力。
2.加強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管理。將遵守交通安全法規、維護學校周邊交通秩序納入中小學養成教育和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管理。學校成立校園交通安全督查隊,每天上下學高峰期間檢查接送學生車輛是否遵守學校門前停車規定,對違規停車的車輛在學校范圍內進行通報,對有關學生加強教育引導,并告知家長遵守學校門前停車相關要求,確保學生上下學安全快速。
3.加強對家長的交通文明引導教育。通過家長會、小手拉大手、家長微信群、致家長的一封公開信等形式,引導家長提高公德意識,帶頭安全文明出行、綠色低碳出行,在接送孩子上下學時,遵守交通規則,不在學校門前劃定區域內亂停亂放車輛,自覺維護上下學交通秩序。
4.實行錯峰上學放學制度。學校要根據本校實際,實行錯峰上下學制度,安排學生分學段、分班級錯峰上下學,分散化解學生集中入校離校壓力,減輕上下學高峰期間家長接送學生造成的交通擁堵狀況。
5.加強學校門口值勤管理。強化學校門口值勤制度,在上下學高峰期間,學校組織帶班領導、值周教師、保安員、家長志愿者,護導學生安全有序入校離校,配合相關職能部門安全有序疏導師生及車輛,共同維護校園門前交通秩序。嚴格學校車輛進出管理,結合學校自身條件實現人車分流,教職工機動車輛不準進入校園。
6.堅持小黃帽路隊制。學校要結合本校情況實行小黃帽路隊制,要求學生上下學統一佩戴小黃帽,在教師的帶領下整齊列隊過馬路,過馬路要走人行道,遵守信號指示標志,在馬路上行走要遵守行人規范。實行班主任放學制度,每天由班主任將學生列隊帶到指定地點,實行手遞手方式,組織家長到指定地點接孩子,保證學生安全和道路通暢。
7.加強校園物防設施建設。按照《中小學與幼兒園周邊道路交通設施設置規范》等文件規定,要在校園門口按照規范設置隔離欄、隔離墩或升降柱等硬質防沖撞設施。
8.加強溝通協調。各學校要加強與相關職能部門的溝通協調,特別是實行寄宿制的學校,在周末學生放學回家時,提前與轄區交警、公安等部門聯系,告知具體放學時間,確保按時到崗,維護交通秩序。
(二)落實各部門監管責任
1.縣教體局:承擔沂南縣學校周邊交通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責任,協調各成員單位落實領導小組職責和任務,定期召開聯席會議,指導督促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含幼兒園)周邊交通綜合治理工作。積極開展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增強學生交通安全防范意識,完善學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學校周邊交通綜合治理工作方案,加強學校督導檢查,確保學校周邊交通綜合治理工作長期有效。
2.縣公安局:嚴格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加快推動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防范建設三年行動計劃》要求,推進“智慧街面巡防建設項目”,加強校園及周邊警務室和治安崗亭正規化、專業化、智能化建設;落實校園周邊“高峰勤務”、“護學崗”制度,針對重點時段、重點學校,在保證上崗警力和時間的基礎上,將巡邏警力向交通擁堵問題突出的學校傾斜,提高巡邏密度和頻次,及時發現處置各類涉嫌違法犯罪活動。20xx年底前城鎮以上學校“護學崗”設置率達到100%。
3.縣交警大隊:嚴格規范校車運營行為,嚴厲打擊農用車、報廢車等非法營運車輛接送學生,預防涉及學生的交通事故發生。整治校園周邊交通秩序,在中小學幼兒園上學、放學兩重點時段,安排警力對學校和幼兒園門前交通進行疏導,確保師生出行方便安全,嚴肅查處學校周邊路段交通違法違規行為。優化學校周邊道路交通組織,按照《中小學與幼兒園周邊道路交通設施設置規范》等文件規定,要定期對城區道路沿線學校的交通標志、標線、信號燈、防沖撞設施等各類交通安全設施開展排查治理,按照規范設置交通標志和隔離欄、隔離墩或升降柱等硬質防沖撞設施;施劃交通標線和地面標識;根據需要安裝非現場執法設備,提升校園周邊道路安全防護水平,改善學生上下學交通出行環境。
4.縣綜合執法局:加大對校園周邊的巡查管控,及時做好校園周邊占道經營、流動商販的查處和整治。按照《山東省機動車停車管理條例》,結合《山東省中小學校幼兒園安全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規劃合理停車泊位,設置幼兒、學生、家長等候區、護學通道、臨時停車位,鼓勵共享學校周邊停車資源,減輕上下學時段學校門前集中通行壓力。
5.縣交運局:根據城市規劃,負責校園周邊道路營業性運輸站、點、場的行業監管,確保師生出行安全;加強接送學生車輛的管理,堅決查處非法營運行為。按照《中小學與幼兒園周邊道路交通設施設置規范》等文件規定,定期對縣鄉道沿線學校的交通標志、標線、警示裝置、防沖撞設施等各類交通安全設施開展排查治理,按照規范設置交通標志和隔離欄、隔離墩等硬質防沖撞設施;施劃交通標線和地面標識;提升校園周邊道路安全防護水平,改善學生上下學交通出行環境。
6.縣公路事業發展中心:按照《中小學與幼兒園周邊道路交通設施設置規范》等文件規定,定期對管轄范圍內國省道沿線學校的交通標志、標線、警示裝置、安全防護設施等各類交通安全設施開展排查治理,施劃交通標線和地面標識,提升校園周邊道路安全防護水平,改善學生上下學交通出行環境。
(三)落實各鄉鎮(街道、開發區)屬地責任
統籌發揮交通綜合治理領導體制機制作用,加強組織領導,壓實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的屬地責任,按照“鄉鎮吹哨、部門報到”工作原則,組織屬地相關職能部門協同開展治理工作,形成共治合力。按照《中小學與幼兒園周邊道路交通設施設置規范》等文件規定,定期對鄉村道沿線學校的交通標志、標線、警示裝置、防沖撞設施等各類交通安全設施開展排查治理,按照規范設置交通標志和隔離欄、隔離墩等硬質防沖撞設施,施劃交通標線和地面標識,提升校園周邊道路安全防護水平,改善學生上下學交通出行環境。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級、各相關部門要充分認識當前學校周邊交通安全的嚴峻形勢,進一步提高對學校周邊交通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重要性、緊迫性和艱巨性的認識。要及時動員部署,統籌制定整治計劃,確保工作措施落到實處,切實做到思想認識到位、時間精力到位、組織部署到位。
(二)加強組織領導。各相關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縣學校周邊交通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專項整治行動的組織實施;教育部門牽頭抓總,組織相關科室協同推進;縣直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認真做好此次專項整治工作。各鄉鎮(街道、開發區)按照“一鄉鎮(街道、開發區)一案”制定工作方案,各駐城學校按照“一校一案”制定工作方案,并于12月25日前將工作方案報縣教體局安全指導科。
(三)加大宣傳力度。各相關部門要組織開展專題教育活動,通過多種渠道、多種形式,積極開展針對校內校外、師生家長的交通安全宣傳,提倡文明交通行為,培養綠色出行習慣,提高交通安全素養,樹立社會公德意識,形成共同維護學生交通安全和緩解交通擁堵的良好氛圍。領導小組辦公室要不斷總結學校周邊交通綜合治理工作典型經驗,創新開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