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于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精選8篇)
有關于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篇1
為加強行政機關應急處置工作,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形成防范嚴密到位、處置快捷高效的應急管理工作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市政府《關于加強基層應急管理工作意見的通知》精神,結合北京市商業法規監督檢查辦公室(以下簡稱執法辦)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目標
執法辦在辦公區域內,發生火災事故、群體上訪、斗毆、盜竊以及重大自然災害等,造成(或可能造成)工作人員傷害、財產損失的突發事件時,及時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措施,控制和最大限度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工作人員生命及財產安全、維護工作秩序和社會穩定。
二、工作原則
以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為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映及時、措施果斷,職責明確、加強合作為處置突發事件的總體原則。
三、應急處置機構
執法辦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小組(以下簡稱工作小組)。工作小組在上級應急處置工作組領導下開展工作。
(一)組織機構
工作小組組長由執法辦主任擔任,副組長由副主任擔任,成員為各科負責人。
工作小組下設辦公室,綜合科科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職責劃分
1、組長職責:
(1)領導工作小組工作,負責應急處置工作體系建設,預案啟動、終止和現場指揮。
(2)負責與上級應急處置工作組,局機關有關處室的協調,組織力量處置在辦公區域內發生的突發事件。
(3)定期召開會議研究分析有關突發事件的信息,檢查、督導預案的執行。
2、副組長職責:
(1)協助組長進行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領導分管工作內涉及突發事件有關的信息報送、原因分析、事件隱患排查等工作,有針對性地提出工作建議。
(3)檢查分管工作內應急預案的執行情況。
(4)完成上級領導和組長交辦的其他事項。
3、成員職責:
(1)落實上級領導和工作小組作出的方案、決定。
(2)根據職責分工,帶領本科人員完成預定任務,并配合其他科完成相關工作。
(3)教育培養本科人員樹立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安全防范意識,及時消除各種安全隱患。
(4)組織落實工作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4、辦公室職責:
(1)落實上級領導和工作小組作出的方案、決定。
(2)及時修訂執法辦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并報工作小組研究決定。
(3)收集、綜合分析有關突發事件的信息,有針對性地提出工作建議。
(4)負責執法辦人員應急安全教育和演練工作。
(5)向上級工作組匯報預案的執行情況,報送相關信息。
(6)完成上級領導和工作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機構設置
1、救援工作組由執法辦一科、二科人員組成,分管領導為組長;負責組織搶險救援、控制事態發展。
2、疏散救護組由執法辦三科人員組成,分管領導為組長;負責組織疏散人員、救護傷員。
3、信息工作組由執法辦法制科人員組成,分管領導為組長;負責信息收集、報送、通知和聯絡。
4、后勤保障組由執法辦綜合科、財務科人員組成,綜合科科長為組長;負責應急物資準備、檢查樓內供電設施安全、提供車輛保障等工作。
5、安全保衛組由新轉業到執法辦工作崗位上的同志組成,辦公室主任兼組長,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和控制事態發展。
6、事故調查組由執法辦書記負責,有關人員參加,處置結束后做好事件的調查、分析、處理等工作。
四、報告程序
(一)當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突發事件時,現場工作人員要在第一時間向工作小組辦公室報告。辦公室接報告后,要在第一時間向工作小組組長報告。
(二)突發事件發生時,工作小組要在第一時間向上級應急處置工作組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發生的經過、原因初步分析、現場已采取的措施、現場指揮人以及聯系方式、電話等。
(三)事件發生后24小時內,要將事件發生的詳細情況書面上報上級應急處置工作組。
五、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程序
(一)火災事故
1、工作人員無論何時發現火情后,除立即報告工作小組外,要立即使用現場的消防器材滅火。
2、確認發生火災后,立即向“119”報警,并通知辦公樓內物業管理人員。
3、工作小組組長下達啟動預案指令,組織工作人員按照職責分工立即趕往火災現場進行滅火。
4、處置措施:
(1)救援工作組人員負責切斷電源,使用滅火器、消防栓等滅火工具,及時撲滅初期火災,如火勢已大,在保證人員安全情況下,盡力控制火勢的蔓延。
(2)疏散救護組、后勤保障組人員在控制火勢的前提下,盡力搶救重要物品,如:現金、帳簿、人事及業務檔案。在火勢無法控制情況下,組織人員迅速撤離。
(3)信息工作組人員負責通知、聯絡,指派專人引導消防車和消防隊員快速進入火災現場,并隨時向上級應急處置工作組報告火災情況。
(4)辦公樓內所有執法辦工作人員聽到或得知火警后,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如火災現場有被困人員,要利用濕毛巾、衣物等紡織物品捂住口鼻,尋找就近安全出口,迅速離開火災現場,撤離到安全地帶。
(5)火災撲救后,組織相關人員保護好火災現場,協助有關部門調查起火原因,查明火災事故責任。
(二)群體上訪事件
1、當發生集體上訪時,負責接待人員應保持冷靜,問清上訪事由后,及時上報主管領導,同時迅速通知安全保衛組人員到現場維持秩序,做好疏通控制工作。
2、對集體上訪人員應保持客觀、冷靜、克制的態度,一般情況下應避免發生沖突或爭吵。
3、如上訪人員較多,不聽勸阻沖入辦公樓或有傷人等暴力行為,執法辦其他人員要協助安全保衛組堅決阻止其過激行為,并立即向“110”報警。
4、當上訪人員沖擊辦公樓或有傷人等暴力行為時,執法辦工作人員都有義務在現場維持秩序,積極協助安保人員的工作。信息工作組人員要進行跟蹤拍攝、錄像等工作,做到有針對性、有重點取證。
(三)斗毆等暴力事件
1、處理斗毆等暴力事件應保持客觀、冷靜、克制的態度,一般情況下應盡量避免與其發生沖突或爭吵。
2、發現或接報有斗毆等暴力事件,應立即報告工作小組,簡要說明現場的情況(地點、人數、斗毆程度、有無使用器械等)。如能處理的,即時處理;否則監視現場,等待工作小組指令。
3、工作小組接報后要立即派工作人員到場制止,將肇事者帶離現場接受調查;如場面無法控制,應立即報警。
4、斗毆事件中如執法辦的財產或工作人員受到傷害,應拍照、保護現場,留下目擊者、扣下肇事者,作詳細調查以明確責任和落實賠償,并及時將受傷人員送往醫院救治。
5、如涉及刑事責任,由當地派出所立案處理。
(四)盜竊等破壞事件
1、發現或接報辦公室內有人盜竊,應組織抓獲現場嫌疑人。如力量不夠,則使用對講機、電話或其它方式盡快報告工作小組,簡要說明現場情況,監視現場等待上級指令。
2、應急處理小組接報后,應迅速組織人員到場制止,并將嫌疑人帶往問話室調查處理。
3、事件中如有財產或人員受到損害,應拍照或錄像,保護現場,留下目擊者,做詳細調查,以明確責任、落實賠償。
4、涉及刑事責任,由當地派出所立案處理。
(五)重大自然災害
1、發生重大自然災害時,工作小組組長下達指令,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工作人員按照職責分工全面實施救災工作。
2、救援工作組組織人員進行自救、互救,控制事態發展,疏散救護組負責組織疏散人員、救護傷員。信息工作組馬上收集信息、向上級報告受災情況、根據現場情況撥打報警、急救電話。后勤保障組、安全保衛組做好現場警戒,對重要設施進行排險、搶險,防止天然氣泄漏以及電路故障等。
3、工作小組領導成員要全力維護辦公樓安全和工作人員思想穩定,隨時掌握受災情況。
4、及時向上級應急處置工作組報告受災情況及處置措施。
六、應急保障準備
1、工作小組要切實加強對預案實施工作的組織領導,做到有備無患,一旦發生緊急情況要切實加強現場指揮,杜絕混亂狀況發生。
2、要組織教育全體工作人員提高警惕,熟悉各科所處的位置、消防器材、電力設施、疏散出口等情況,做到心中有數。
3、認真組織宣傳學習,掌握本預案,每季度組織一次應急處置培訓和演練,充分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有關于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篇2
1 總 則
1.1 編制目的及依據
為了快速、有效地處理電力建設過程中發生的施工機械設備事故,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和供電影響,維護員工人身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預防與應急處理規定》、《河南省電力公司重特大人身傷亡事故應急預案》,并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預案。
1.2 適用范圍
1.2.1 本預案適用于XX市供電有限責任公司應對和處理電力建設過程中發生的重特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施工機械設備原因引起的機械設備損失、人員傷亡或其它災害造成機械設備損失。
1.2.2 本預案用于指導和規范XX市供電有限責任公司各基建施工部門制定重特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應急預案。各部門應參照本預案框架的內容和要求,制定本部門的重特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應急預案。
1.3 工作原則
1.3.1以人為本,健全機制。要把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施工機械設備事故造成的機械設備損失、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1.3.2 以防為主,防救結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突出事故預防工作。單元目標預案要由事故的預防和事故發生后的控制兩個方面構成,明確相關人員的責任制,做到以防為主,防救結合。
1.3.3 預防為主,常備不懈。要經常性地做好應對電力建設過程中的重特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的思想準備、預案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加強培訓和演練,注重資源整合與兼容,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做到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1.3.4 自救為主,反應迅速。明確各有關部門的職責和權限,主動配合、密切協同、形成合力。確保重特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信息及時準確傳遞,充分依靠和發揮各應急專業隊伍在處置生產安全事件中的突擊隊作用,并利用外部一切可利用資源,做到自救為主,反應靈敏迅速。
1.3.5 統一指揮,分級管理。在公司電力建設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組織開展事故預防、事故處理、事故搶險、應急救援、維護穩定、恢復生產等各項應急救援工作,應急救援辦公室統一領導公司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處理工作,做到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分工協作、措施果斷。
2 組織機構與職責
2.1大型施工機械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2.2 主要職責為:
(1)貫徹落實國家及國家電網公司、河南省電力公司、供電公司等有關電力建設事故應急救援與處理的法律、法規、規定;
(2)組織制訂公司在電力建設過程中發生的重特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施工機械設備原因引起的機械設備損失、人員傷亡或其它災害造成機械設備損失等應急處理預案,并定期對其進行評估和修改;
(3)發布公司重特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造成機械設備損失、人員傷亡應急處理預案啟動命令;
(4)指揮協調重特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的實施;
(5)報道、通報和發布公司重特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的進展情況。
3 事故分級
發生以下情況之一者定為重特大機械設備事故:
3.1重大機械設備事故:直接經濟損失150~1000萬元以下的事故或經濟損失不足以數額30天內不能修復或原機械設備修復后不能達到原來銘牌出力的安全水平的事故。
3.2特大機械設備事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及以上的事故。
3.3.機械設備事故的直接經濟損失不足上述規定,但事故性質惡劣,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也可定為重大機構設備事故或特大機構設備事故。
3.4 職工從事與電力建設有關工作過程中因施工機械故障發生的人身傷亡。
4 應急響應
4.1 因施工機械故障發生人身傷亡事故,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立即組織救援,并立即報告公司突發事件應急辦公室和公司安全監察部。
4.2公司突發事件應急辦公室、安全監察部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報告公司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啟動本預案,做好指揮、領導工作。
4.3 事故發生后,突發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成立現場指揮部,批準現場救援方案,組織現場搶救。
現場指揮部設綜合協調組、安全保衛組、新聞報道組、后勤保障組、事故調查組、善后處理組,具體承擔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4.4 現場救援處置
現場指揮部負責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以及善后處理的組織指揮工作。總指揮是處置因施工機械故障造成的人身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重大機械設備損失及電力設備損失的組織者和指揮者,負責組織、指揮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現場指揮部應迅速了解、掌握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涉及或影響范圍,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發展趨勢等;迅速制定事故處置方案并組織指揮實施;及時將現場情況向公司報告,必要時提請公司申請社會支持與援助;妥善處理現場新聞報道事宜;組織、配合開展事故調查,組織善后處理工作。
綜合協調組:由行政工作部及安全監察部負責,承接人身傷亡事故和重大機械設備損失及電力設備損失的報告;協調各專業組的應急處理工作;協調社會支持與援助;及時向公司領導和有關政府部門報告事故應急處理進展情況;落實上級關于事故應急處理的指示和批示。
安全保衛組:由保衛部負責,協調組織對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和道路進行管理、控制,組織人員有序疏散。
新聞報道組:由政治工作部負責,組織事故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新聞報道工作。
后勤保障組:由物流分中心及生活服務中心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落實運輸保障和物資保障工作。
事故調查組:由安全監察部負責,配合有關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善后處理組:指揮部責成有關部門負責,處理傷亡人員的善后工作。
5 應急保障
5.1 技術保障
5.1.1現場事故發生后,在現場的其他工作人員,應在班組安全員或受過緊急救護培訓人員的帶領下,組成現場臨時急救小組,立即地開展現場緊急救護工作,并及時向有關醫療部門報告,請求急救醫療支援。
5.1.2 現場發生施工機械設備事故、施工機械故障造成的人身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和緊急情況后應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搶救人員和財產,并保護好事故現場。
5.1.3公司應定期組織有針對性的反事故演習,落實人身事故處理預案的有關要求。
5.2 裝備保障
5.2.1公司保證事故應急經費的投入,做好救援物資的儲備和管理工作。
5.2.2應急處理辦公室應統一掌握全公司大型施工機具的分布情況及狀況,并能夠隨時調用。如作業車輛、起吊設備、越野車輛等機具。
5.3 人員保障
加強應急處理隊伍建設和人員技能培訓,通過模擬演練等手段提高各類人員的應急處理能力和救護技能。
6 改進措施
重特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后,公司應及時組織有關單位和部門認真研究事故發生機理,分析事故發展過程,吸取事故教訓,提出具體措施,進一步完善和改進應急預案。
7 附 則
7.1重特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發生后,本預案與同時發生的其他事故專項預案同時啟動。
7.2 公司各單位應根據本預案制定實施方案。
7.3 本預案由公司生產技術部負責解釋。
有關于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篇3
一、成立中考工作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對本考場的各項備考工作與考試工作進行全方位、全過程檢查、督促與指導,對本考場考試工作負責。
二、突發事件處理細則
報告程序
突發事件
考場主考
光明新區教育體育科
深圳市招考辦
1、試卷運送
學校必須準備三輛車,兩輛為運送試卷專用車(其中一輛為警車),一部作為機動車輛,運送試卷的車輛及保密員必須按規定時間,辦理好試卷領取手續,直達指定的保密室,中途不得搭載無關人員。
運送試卷車輛如遇交通事故或車輛堵塞,應立即報告主考,并向上級招生考試部門匯報,并立即調動備用機動車輛到出事點接應試卷。試卷運送途中發生失竊、泄密,保密人員立即報告主考,并向上級考試部門報告,如隱瞞不報的追究保密人員責任。每天考試結束后,保密人員負責把當天試卷安全送回新區保密室,并辦理好試卷移交手續。
2、周密部署好考試安全保密工作
試卷的保存及取送工作要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及要求進行。
(1)保密室必須做到“二鎖(柜鎖、門鎖)、三鐵(鐵門、鐵柜、鐵窗)、四防(防盜、防火、防水、防潮)”。
(2)試卷進入保密室后應做好移交手續及登記。試卷在保密室期間,無關人員一律不得入內,同時保證至少有兩名保密員現場監視。
(3)考試期間,保密室鑰匙必須分開由兩名保密員掌管,不得單人掌管或移交給他人,如有違反追究保密員責任。
(4)保密員做好試卷、答題卡的交接工作,試卷交接必須做好登記、檢查、辦理移交手續。交接時,檢查試卷密封是否正常。如有異常,須迅速查明原因,并上報主考和市招辦。
(5)開考前30分鐘(語文、英語開考前40分鐘),兩名保密員押送試卷到考務辦公室,做好試題的的分發工作,同時按規定辦理手續,并做好登記。
(6)每天考試結束后,把所有試卷、答題卡全部安全送回新區
保密室,并辦理移交手續。
(7)如發生泄密行為或試卷遺失現象,應立即報告主考,并保護現場,防止擴散,同時第一時間向上級考試部門報告。
3、保持交通暢通,防止由于交通原因引發考生大面積遲到
(1)考前40分鐘聯系考生學校領隊
(2)如考生大面積遲到:
①報告主考
②通知所在學校
③迅速聯系交通部門
4、做好氣候突變的應急措施。
如遇大風雨,保衛人員應指揮送考生的車輛進入校內;考生在離教學樓較近的地點下車,盡量避免被雨淋;總務處要準備10把雨傘,10條毛巾、5套衣服,提供給有需要的考生;由于惡劣天氣,造成一樓候考學生過多,則可讓考生提前上樓候考,但不得進入試室。
5、保證供電正常
考試期間電工在辦公室待命。如遇停電:
①立即聯系供電部門啟動發電車發電
②如遇聽力考試,則立即啟用備用直流電源為廣播系統繼續供電
③報告市招辦,請求延時。
6、食堂保證食品安全
①發現部分師生有類似食物中毒癥狀時,應迅速送學校校醫室進行初診,對于病情嚴重的患者撥打“120”電話或送醫院進行處理。
②迅速向新區教育體育科及衛生防疫部門報告。
③做好所有食物食品取樣工作,以備衛生部門檢驗。
④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并檢查他們的身體狀況。
⑤及時通知家長并做好家長和家屬的工作。
⑥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7、安全保衛人員加強考場巡查,防止學生之間出現糾紛
安全保衛人員在候考期間、考試結束之后應加強考場巡查,避免學生之間出現吵架、斗毆等影響考生情緒或造成身體傷害的糾紛。發現吵架、打架現象,考場工作人員應及時制止,并通知負責考場安全保衛的干警和學生所屬學校的帶隊老師,并查明原因,妥善處理,避免糾紛進一步惡化。
8、考務突發事件處理
考場中的考務突發事件,嚴格按照《20xx年深圳市中考考務偶發事件處理預案》(附后頁)中的處理辦法進行。
有關于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篇4
一、組織領導
學校校長、學校教導處、政教處、少先隊負責人。
二、報告程序
1、學校校長
2、學校教導主任、政教處主任或大隊輔導員
三、處置措施
1、學校任何人員在大型師生活動中,發現或確認建筑物或構筑物出現嚴重安全隱患、電器設備或其他物品爆炸、收到恐嚇電話、發現可疑物品、電線斷路起火、發生火災事件、活動特別擁擠且無序進行、人員傷亡、自然災害無法進行等,要在第一時間報告學校校長,由校長根據預案和實際情況現場發布停止或疏散命令。
2、應急預案起用后,領導小組人員按照分工和職責要求,全面進入緊急工作狀態。
3、如果師生出現傷情,立即組織人員送往國華中心衛生院救治,情況緊急報警求助。
4、立即確定疏散路線,并組織人員疏通所有安全通道,排除障礙,引導人員分流,確保人員安全疏散。
5、阻止無關人員進入相關區域。
四、注意事項
校長應根據險情結束、隱患消除后宣布應急狀態的終止。
有關于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篇5
為積極穩妥地處置因用人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事件,切實保障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XX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XX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堅持預防為主,按照“快速反應,依法規范,協調配合,及時處理”的原則,力爭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堅持以安撫情緒和解釋疏導為主,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態擴大,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鄉轄區內因用人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群體性上訪,圍堵或滯留黨政機關,堵塞交通要道、建筑施工現場等行為的群體性突發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
三、突發事件分類
根據突發事件緊急情況、參與人數、社會影響程度,分為一般性、較大、重大突發事件三個等級標準
一般性突發事件:10人以上30人以下集體上訪的行為。
較大突發事件:30人以上50人以下集體上訪的行為。
重大突發事件:50人以上集體上訪的行為,或人數雖不到50人,但行為激烈、影響巨大,有沖擊辦公場所或有引發阻斷交通、阻礙執法、危害公共安全等行為。
四、突發事件處理組織機構及職責分工
(一)組織機構
為確保順利處置農民工欠薪突發事件,成立XX鎮處置拖欠農民工工資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由鎮長任組長,鎮分管負責人任副組長,鎮社保所、信訪辦、派出所、司法所、財政所、維穩辦等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鎮社保所。
(二)職責分工
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鄉行政區域內因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群體性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五、突發事件處理程序及要求
規范農民工欠薪案件應急處置程序。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原則,建立及時就地解決農民工合理訴求機制。對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起的突發事件,鄉社保所分析研判后,依照部門職責統一組織協調相關部門處理,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和化解時限。同時,將事件起因分析、性質判斷、影響程度、已采取的措施與結果、公眾及媒體反映等情況,向領導小組報告。發生越級討薪案件,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通知相關部門協調處理。
(一)信息報告
突發事件發生后,按“快速、準確、速報”的原則,務必在30分鐘內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報告的內容包括:案情概況(單位、人數、時間、地點、原因等)、影響程度和趨勢、已采取的措施及對處置的建議意見等。各有關責任單位要保證信息暢通,反應迅速,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重大隱患或緊急情況不得隱瞞、緩報和漏報。
(二)啟動預案
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在30分鐘內對案情做出分析判斷,并向領導小組組長報告,達到預案啟動條件的,由領導小組組長下令啟動應急預案。緊急情況下,可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先行啟動應急預案,控制局面后及時報告領導小組。
(三)應急處置
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接到預案啟動指令30分鐘內,應根據案情迅速通知各責任(包保)單位和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相關負責人,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了解情況,按各自職責做好協助處理工作,通過耐心細致地解釋、疏導,穩定農民工情緒,控制事態發展;發生較大、重大突發事件,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接待處置;對現場人員眾多的,要求當事人派出代表反映情況,同時勸導其他人員有序地疏散,嚴禁干擾黨政機關正常辦公秩序;對無理取鬧、尋釁滋事的人員,及時通報公安機關采取果斷措施,嚴厲打擊;對拖欠事實不清的要引導當事人通過勞動爭議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訴訟,按有關法律法規及時處理。必要時,可啟動農民工工資應急周轉金,按規定先行墊付已查實的所欠農民工工資,及時平息事態。
(四)后期處置
突發事件處理后,應督促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抓緊落實事件處理中商定的承諾,做好善后工作,并將處置結果形成書面材料報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組織相關人員對事件進行綜合分析,評估事件后果,總結經驗教訓,防止反彈;依法對涉及突發事件的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對違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要嚴肅查處;事件處理后7日內,依照有關規定向鄉清欠農民工工資領導小組報告。
六、預警預報
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應堅持“預防為主、疏導化解”的原則,用人單位主管部門作為突發事件處理的第一責任單位,要加強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宣傳和教育,防患于未然。各行業主管部門和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要把存在問題嚴重和投訴較多的用人單位,作為重點監控對象,進行重點監控。要經常排查摸底,收集信息,掌握動態,提前介入,積極做好防范工作。一旦發現欠薪苗頭,要及時采取措施,按規定及時上報。
(一)預警預報制度。各單位要加強對用人單位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和農民工工資專戶的監督檢查,重點監控農民工工資發放,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督促整改。
(二)不定期督查制度。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要不定期對用人單位的勞動用工管理情況進行督查,對存在問題的用工單位提前實行重點監控。
(三)重點督查監控制度。建立欠薪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督辦制度,對發現的可能會引發群體性的事件的情況,確定專人負責實行跟蹤督查和監控,做到責任落實,及時有效地化解矛盾。
七、其他事項
在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中,各有關職能單位及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一)對清欠工作不重視,不負責,情況不明,措施不力,造成欠薪糾紛升級,社會影響惡劣的;
(二)對勞動者反映的可能引發突發事件的問題不關心,或推諉、敷衍,長期得不到解決,致使問題和矛盾越來越多,趨向激化,多次發生突發事件等現象的;
(三)對突發事件苗頭發現不及時,發生突發性事件后,緩報、謊報、瞞報或未采取積極有效措施進行調查處理,或在調查處理工作中推諉扯皮、處置不力,以致延誤時機,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
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之間應建立應急聯系工作機制,保障信息暢通,做到信息共享;按照各自職責對所管轄各類企業和主管的工程項目的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加強監管、檢查,制定本部門解決欠薪問題應急處理預案,成立專門機構、落實專人負責,提高應急處理能力。
有關于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篇6
根據《倉山區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文件》(倉治欠辦發〔20xx〕13號)關于進一步完善防范欠薪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齊抓共管。在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的統一領導下,各有關部門密切配合,高效有序地開展處置工作。
2.防范為主、依法處置。對有欠薪逃匿苗頭的企業,要高度重視,做到早發現、早控制、早處置。
3.快速處置、就地解決。以最快的速度,盡最大的努力處理問題,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不必要的社會負面影響。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對湖街道范圍內發生的企業欠薪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三、組織機構
成立防范處置欠薪突發事件應急小組,負責組織、協調、指導轄區內的突發性欠薪事件的處置工作。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掛靠勞動保障事務所,具體工作由陸燕玲負責。
四、應急辦公室職責
1.負責本預案的制定和管理。
2.匯集、上報企業欠薪突發事件信息和應急處置進展情況,并視情向街道領導小組建議啟動本預案。
3.貫徹落實街道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并負責檢查落實。
4.負責街道領導小組與各部門、單位之間的協調聯絡。
5.承擔街道領導小組的日常事務和交辦的其他任務。
五、現場處置工作組
街道指揮部根據處置需要,可設立下列現場處置工作組,分組及成員組成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1.綜合協調組。由勞動保障事務所負責,其主要職責是: 對事件相關情況進行匯總、傳遞和向上級報告,協調各工作組的處置工作。
2.治安警戒組。由街道派出所負責,其主要職責是: 設置現場警戒,維護現場秩序,疏散群眾,做好現場保衛工作;搜集并固定違法犯罪的證據,控制局勢,平息事態,依法打擊犯罪。
3.勸導教育組。由勞動保障事務所、社會維穩辦公室、應急管理辦公室、營商環境辦公室、街道工會聯合會等負責,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對企業欠薪突發事件的政策解釋、法律宣傳和接待勸返工作。
4.輿論宣傳組。由宣傳組負責,其主要職責是:做好企業欠薪突發事件對外宣傳報道工作;及時掌握輿論動態,澄清事實真相,正確引導輿論。
5.事件調查組。由勞動保障事務所、對湖派出所及相關部門負責,其主要職責是:負責開展現場勘查、走訪,調查事件的起因、傷亡情況、財產損失,分清引發企業欠薪突發事件的責任,并提出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及防范措施。
六、運行機制
1.抓好企業欠薪預警機制,各相關部門要及時摸排、掌握企業欠薪突發事件的苗頭性問題,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解決,爭取把問題和矛盾化解在企業內部,解決在萌芽狀態。
2. 抓好重點行業欠薪監控,以建筑工程在建項目、服務性行業、服裝廠、酒店賓館等勞動密集型企業作為重點,在重大節日或敏感時期,特別是每年春節前,要組織開展對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及時查處欠薪企業,從源頭上防止欠薪。
有關于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篇7
為及時、妥善處置我區區域內因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引發的群體性突發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由此造成的危害和損失,切實維護社會穩定,推進“平安黃巖”建設,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國辦發〔20__〕1號)、《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實施意見》《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切實做好防范處置企業拖欠工資工作的通知》和《黃巖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牢固樹立并切實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緊緊圍繞保護企業職工勞動所得,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著力規范工資支付行為、優化市場環境、強化監管責任,健全預防和解決拖欠企業職工工資問題的長效機制,切實保障企業職工(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我區社會和諧穩定,推動科學發展,建設和諧黃巖,打造平安黃巖。
(一)統一領導、齊抓共管的原則。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圍繞統一指揮、齊抓共管的要求,各鄉鎮(街道)和有關部門密切配合,高效有序地開展處置工作。
(二)預防為主、依法處置的原則。各鄉鎮(街道)和有關單位對有欠薪及欠薪逃匿苗頭的企業,要高度重視,做到早發現、早控制、早處置。要講究方式方法,爭取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三)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在處置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中,要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做到職責明確,責任落實。
(四)快速處理、就地解決的原則。以最快的速度,盡最大的努力處理問題,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社會負面影響。
二、組織領導
成立區企業欠薪預警機制工作領導小組。由區委副書記擔任組長,區政府常務副區長、區政府分管工業副區長、黃巖公安分局局長擔任副組長,成員由區委辦、區府辦、區應急辦、人力社保局、公安分局、人民法院、信訪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市場監督局、財政(地稅局)、國稅局、審計局、經信局、金融辦、總工會、司法局、宣傳部、國土資源分局及各鄉鎮(街道)主要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區人力社保局局長任辦公室主任。各鄉鎮(街道)根據本預案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建立相應企業欠薪預警機制工作領導小組,加強領導,組織實施。
三、處置工作有關單位職責
嚴格落實《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落實和完善建設領域欠薪處理責任制的通知》精神,有關單位負責人為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處置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因領導不重視、責任未落實而引發社會不穩定的,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各鄉鎮(街道)要按屬地管理原則,加強對本轄區內企業欠薪情況的監控,及時處理欠薪案件,把責任落實到每個人。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行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源頭治理,大力預防欠薪,切實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各單位加強聯動,形成合力,齊抓共管,確保我區社會穩定。
(一)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職責
1、統一領導、指揮、協調本鄉鎮(街道)范圍內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的處置工作。
2、確定應急處置具體分工,責任到人。各鄉鎮(街道)人力社保和社會救助所(勞動監察中隊)平時加強采集轄區內企業勞動用工基本信息,建立企業信息檔案,實行分片管理,做到“一戶一卡”,以備應急之需;每月對轄區內企業勞動用工、工資發放等情況進行一次隱患排查登記,做到“逐戶登記,逐戶排查”;發現企業欠薪,即建立預警檔案,重點監控,跟蹤整改,經督促,拖欠工資超過7天仍不能改正的,應當日報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企業欠薪預警機制工作領導小組;發現企業批量裁員、瀕臨破產、停業、搬遷等重大情況的,及時上報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和區人力社保局;開展一般性勞資糾紛調查工作,引導員工通過正當途徑反映維權訴求,防止矛盾進一步激化和事態進一步擴大。
3、研究制定信息發布、輿論引導等方面的具體措施,向區企業欠薪預警機制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有關事項。
4、完成區企業欠薪預警機制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重大事項。
(二)區有關單位職責
區委辦、區府辦(區應急辦):綜合協調有關部門和鄉鎮(街道)處置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
區人力社保局:發現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及時趕赴現場,了解情況并及時向相關部門和單位通報。積極配合鄉鎮(街道)參與核實企業職工人數和工資數額。做好對鄉鎮(街道)處置企業欠薪逃匿事件的業務指導工作,同時盡快將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案件移送黃巖公安分局。
黃巖公安分局:負責維護社會秩序,及時調查逃匿企業法人有無經濟違法問題,配合鄉鎮(街道)保護逃匿企業剩余財產,依法追查被轉移的財物,尋找逃匿人員。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案件,應提前介入處置。
區人民法院:涉及欠薪案件采取快立、快審、快結,及時處置,盡快變現企業財產。在緊急情況下依法對當事人(主要是用人單位)的資產進行財產保全,依法啟動破產程序。
區信訪局:做好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的信訪接待和集體上訪的處置工作,做好越級上訪的勸導勸返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區住建局:采取有效措施杜絕建筑工程非法轉包、分包現象,嚴格執行建筑業企業市場準入和退出制度,督促建筑業企業嚴格執行《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負責落實建筑領域欠薪保證金、簽訂勞動合同等制度,建立民工記工考勤卡、人工工資直接發放制度;負責做好建筑領域的工資拖欠及突發性群體勞資糾紛事件的調查處置工作;及時提供逃匿案件相關的房產信息,停止辦理逃匿人員房產過戶手續。
區交通局、區水利局:要加強本領域監督管理,建立健全農民工勞動保護機制,督促簽訂勞動合同,進行勞動工資支付監控;負責落實本領域的欠薪保證金制度,并做好本領域的工資拖欠及突發性群體勞資糾紛事件的調處工作;將施工單位、分包單位和勞務單位的勞動用工情況和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納入市場主體行為標準和企業資質年審工作范疇。
區市場監督局:提供用人單位的登記情況,核實企業性質和股東情況;與區人力社保局及時溝通銜接,對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企業納入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從嚴查處欠薪企業的違法經營行為。
區財政(地稅)局、區國稅局:保證財政應急專項資金的到位,協助調查用人單位的基本信息和經營狀況,對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企業及時開展稅收風險應對輔導。涉及出口企業,及時查明出口退稅情況,以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
區審計局:協調社會審計機構及時做好對企業欠薪及逃匿企業財務審計工作。
區經信局:評估、摸清企業的經營狀況,配合調查取證,追查被企業轉移的財物。
區金融辦:評估、摸清企業的財務資金狀況,配合調查取證。
區總工會:負責事件現場職工的情緒穩定、思想教育和勸導工作,引導勞動者依法維權。
區司法局:及時為企業欠薪及逃匿企業職工提供法律援助,幫助做好起訴工作。
區委宣傳部:及時對外公布信息,避免造成不良影響;做好正面宣傳引導工作。
黃巖國土資源分局:停止辦理逃匿事件當事人的地產過戶手續,查取擅自改變土地使用性質的出租經營場所。
四、應急處置預案的等級分類
按企業欠薪數額、涉及勞動者人數、事態復雜及其危害程度,將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劃分為一般、重大、特大三個級別。
(一)一般等級。指涉及勞動者30人以下(含本數,下同),或者工資總額20萬元以下,社會影響程度較小的。
(二)重大等級。指涉及勞動者3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者工資總額20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社會影響程度較大的。
(三)特大等級。指涉及勞動者100人以上,或者工資總額60萬元以上,社會影響程度大的。
五、預測預警
(一)應急值守。各鄉鎮(街道)和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緊急情況報告制度,落實值班人員,確保緊急情況報告渠道暢通。
(二)信息報告。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發生后,各鄉鎮(街道)和企業主管部門要嚴密跟蹤監控,并立即向區企業欠薪預警機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區維穩辦和兩辦信息科報告,并迅速開展維穩、求助等相關應急工作,控制事態發展。
(三)預警行動。各鄉鎮(街道)和有關部門一旦掌握或接報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預警信息,要在對事件性質、信息級別作出分析判斷的基礎上,立即采取相應措施,防止事態擴大。
六、事件處置
(一)應急處置
1、一般等級事件的處置。一般等級的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發生后,事發地鄉鎮(街道)要迅速了解情況,成立應急處置指揮部統一指揮,由鄉鎮(街道)分管領導擔任應急處置總指揮,派出所副所長任副總指揮。應急處置指揮部由綜治工作中心、經濟發展辦、人力社保和社會救助所(勞動監察中隊)、安監中隊、工會、派出所、法庭、司法所、市場監督管理所、財稅所等部門(單位)人員組成。及時受理,迅速組織力量進行調查處理,防止矛盾激化。
2、重大等級事件的處置。事發地鄉鎮(街道)成立應急處置指揮部統一指揮,由鄉鎮(街道)主要負責人擔任應急處置總指揮,派出所所長任副總指揮。應急處置指揮部由綜治工作中心、經濟發展辦、人力社保和社會救助所(勞動監察中隊)、安監中隊、工會、派出所、法庭、司法所、市場監督管理所、財稅所等部門(單位)人員組成,區級有關部門參與處置工作。指揮部要靠前指揮,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矛盾,控制事態,并迅速處理,維護社會穩定。
3、特大等級事件的處置。由區委分管維穩工作領導任總指揮,區政府分管領導、公安分局局長、政法委副書記、法院副院長為副總指揮,有關部門領導為成員。統一領導指揮、協調群體性的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二)結束應急。事發地鄉鎮(街道)確認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經消除,應向區企業欠薪預警機制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三)善后處理。事發地鄉鎮(街道)要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及時開展調查,查清事件原因,做好善后處理工作,限期向區企業欠薪預警機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區維穩辦、兩辦信息科報告。
七、應急保障體系建設
(一)強化預警機制。人力社保和社會救助所(勞動監察中隊)隊伍事關勞動者合法權益的保障,是和諧穩定勞動關系的關鍵。各鄉鎮(街道)一定要從工作大局出發,按照核定編制人數,健全勞動保障機構,建設一支強有力的隊伍,加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和執法力度,切實加強對用人單位的督查,力求從源頭上預防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等違法行為的發生。同時,要建立健全快速高效的群體性的事件信息反饋系統,一旦發生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能夠在第一時間反饋信息,掌握情況,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盡快化解矛盾,把事件解決在基層。
(二)建立應急周轉金。為保障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的妥善處置,防止因資金原因引起的事態擴大,區和鄉鎮(街道)兩級政府建立完善農民工工資應急周轉金,區級財政安排應急周轉金200萬元,各鄉鎮(街道)不少于50萬元。
(三)組織應急演練
經常性組織各鄉鎮(街道)和有關部門開展防范處置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演練,著重加強對于重特大事件的實戰演練,增強各鄉鎮(街道)和相關部門之間的互動配合,使得各參與單位熟練掌握事件處理的程序、自身應采取的措施,切實提高應急響應能力和現場處置能力。
有關于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篇8
為全面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效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全力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和社會和諧穩定,切實化解勞資矛盾,按照縣治欠辦《關于開展20xx年度根治欠薪夏季專項行動的通知》(千治欠辦發〔20xx〕8號)文件要求,結合我局實際情況,決定從即日起至20xx年9月底,在全局范圍內開展根治欠薪夏季專項行動。
一、工作目標
按照全覆蓋排查、多途徑化解、全周期管理的原則,以工程建設領域和勞密企業為重點,深入排查欠薪隱患、化解陳欠積案、開展專項檢查,推動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實名制管理、總包代發、工資保證金等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的核心制度落實全覆蓋,督促勞密企業嚴格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力爭發現一批欠薪隱患、清理一批欠薪線索、執行一批欠薪案件,堅決守住“四個”底線(不出現群體性極端性討薪事件、不出現重大負面輿情事件、不出現政府項目欠薪事件、不出現上級通報批評事件),實現欠薪動態清零,同時,舉一反三,抓好根治欠薪國考、省考反饋問題的整改落實,為打造“一城三區四基地”,奮力建設關天生態區、寶雞后花園、幸福新千陽,營造更加和諧穩定的用工環境。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做好全局根治欠薪夏季專項行動工作,加強對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的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監督,縣水利局決定成立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以局黨組書記、局長余宏偉為組長,副局長趙東理為副組長,局屬各法人單位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規計股,切實掌握全水利系統各單位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嚴厲打擊惡意拖欠行為,確保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發放到位。
三、工作重點
(一)開展宣傳、營造氛圍。各單位要主動到企業、工地一線深入宣傳《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采取宣講、解讀政策、以案說法等形式,督促項目和企業自覺履行工資支付主體責任,促進社會各界尤其是用工企業和農民工學法、知法、守法、用法。
(二)逐個檢查,摸清底子。突出工程建設領域,開展聯合執法檢查,督促單位落實主體責任,全面落實“八項制度”,充分發揮“防欠薪”工長和“無欠薪”管理協調組作用。
(三)借助網絡,嚴查拖欠。全面清查在建工程項目審批管理、工程款(人工費〕撥付、資金監管情況,依托“陜西省農民工工資支付監控預警平合”信息系統,強化項目源頭治理和全過程監管,從源頭化解欠薪風險。加快“全國根治欠薪線索反映平臺”和其他渠道接收欠薪舉報投訴的分類核實處置,保證線索核處率要保持在100%。
四、行動措施
(一)新建工程。查清總承包單位或符合法律規定的單項分包企業資質情況、繳納農民工工資保障金情況;查清用工單位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建立職工花名冊和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按月足額撥付等情況,切實掌握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有效預防產生新的拖欠;對查擺出的問題及時督促施工單位整改落實。
(二)在建工程。重點查清工程款撥付情況、用人單位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繳納農民工工資保障金情況和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情況;督促用工單位按合同要求和工程進度及時支付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
(三)已完工尚未結算的工程。重點查清未結算原因、工程未付工程款情況及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嚴格工程竣工驗收結算及備案程序,限期完成結算,及時支付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
(四)已完工并已結算的工程。重點查清未付工程款情況和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督促施工單位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不能立即支付的要督促施工單位制定支付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的計劃或協議。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單位要充分認清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把根治欠薪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來抓,完善工作機制,精心組織行動,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二)積極作為,務求實效。各單位要認真履行職責,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主動作為,積極化解存在的問題和矛盾,并要主動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匯報,確保水利行業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三)加強懲戒,嚴格追責。對惡意欠薪構成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欠薪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要依法向社會公布,并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名單實施聯合懲戒,切實形成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高壓震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