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與孩子之間的愛
二、弗羅姆心理學思想的脈絡
研究弗羅姆的心理學思想,我們可以清晰地看到貫穿于弗羅姆心理學思想的一條主線:即人在社會中的基本特征是個體化的;社會對人的影響在于形成具有社會烙印的人格;改造社會的途徑是建構人本主義的“共有制社會主義”。通過這條主線,弗羅姆深入分析了人與社會的關系,并為我們勾勒出他理想中的“社會主義”。
1.人在社會中的基本特征是個體化
人在社會生活中的個體化是弗羅姆心理學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他對個體化的理解建立在對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等方面考察的基礎之上。其個體化的思想主要反映在他的著作《逃避自由》(1942年)一書中。
弗羅姆認為,人是社會的動物,但又有別于其他動物。動物在有機界的發展進化中,經歷著個體化的過程,這個過程不斷加強,在人的發展中達到了頂峰;人的個體化的過程則是在社會環境的各種復雜關系中實現的。日益發展的個體化過程具有兩個方面,一方面就是自我力量的增長,另一方面就是日益增加的孤獨。人的自由的發展過程具有辯證性,“一方面,這是一個力量,一個個體化和對自然的控制日益發展的過程,人的理性力量日益增長的過程,與他人的團結日益加強的過程;另一方面,這種個體化的日益發展,意味著孤立及不安全的日益發展,從而對他在世界上的地位、自己生命意義的懷疑也增大了”(注:弗羅姆著陳學明譯《逃避自由》,工人出版社,1987年版。)。我們可以看到:個體化導致了人的孤立、無助、不安全及微不足道的感覺日益發展,從而對自己生活及生命的意義、自身價值的疑惑也日益增大,隨之而來的日益發展的個體化必然導致兩種結果,即“屈從”和“自發性活動”,這兩種結果都是擺脫軟弱無力和孤獨狀態的“逃避”的方式。“自發性活動是逃避方法之一,向‘積極的自由’方向發展,通過愛和工作使自己自發地與世界聯系起來,借此表現自己的情感、感性和理性等方面的能力,在不放棄自我尊嚴和獨立性的前提下實現自己、自然、他人三者之間的融合;屈從是另一條逃避的方向,向后倒退,放棄自由,通過填平自我與世界之間已形成的鴻溝來克服孤獨感”(注:弗羅姆著陳學明譯《逃避自由》,工人出版社,1987年版。)。弗羅姆認為,個體“逃避”的目的,在于消除自己與世界之間的差距,消除現代生活中困擾自己的孤獨感和無力感,個人放棄個人的自我,成為隸屬于外物的機械適應和麻木不仁的人,因而也就不會有孤獨,不會有不安全感。弗羅姆為我們推導出個體化過程所導致的心理后果,是個體不可避免的孤獨感的產生,使個體處于自由――責任與逃避――安全的兩難境地,并把解除困境的動力寄托在個體潛意識的機制。弗羅姆在揭示個體發展與社會因素關系的同時,更強調社會給個體帶來嚴重沖突所導致的種種不適應,“逃避”是個體求得虛假“安全狀態”的無奈選擇。
2.社會對人的影響在于形成具有社會性格的人格
弗羅姆把人格視為氣質與性格的整合。氣質因受先天遺傳的影響,不可改變,性格因受社會的影響,必然構成人格的核心部分。弗羅姆把人的性格區分為兩個部分,一部分為個人性格,另一部分為社會性格。社會性格是“一個團體的絕大多數人的性格結構的基本核心,是作為這一團體具有的生活方式和基本實踐活動的結果而發展起來的”(注:弗羅姆著陳學明譯《逃避自由》,工人出版社,1987年版。)。社會性格體現著個人與社會之間的相互作用,社會的客觀需求被個人的社會性格所內化,同時社會條件以社會性格為媒介,影響個人的意識形態,變化的社會條件導致了社會性格的變化。因此,人的性格主要由他的社會性格那一部分所決定,在此基礎上才表現出個人性格在行為上的差異。弗羅姆傾向于一定的社會性格產生于一定的社會經濟結構,產生于人的本性對社會結構的動態的適應,這種并非被動地適應使社會性格成為社會條件的產物。正如盧文格所言:“弗洛姆主要關心社會性格,即在不同社會中占支配地位的性格結構。這種關心導致他強調社會和經濟對性格的決定因素,而不是其他決定因素。”(注:簡?盧文格著韋子木譯《自我的發展》,浙江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弗羅姆企圖用他建構的社會性格概念去解釋弗洛伊德的心理學、馬克思的經濟學,甚至希特勒的法西斯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