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古代小說的發展及其規律教案
關于題4:
按一般人讀書習慣,會毫不懷疑地選擇第一句話,因為從作者的行文來看,似乎明確表述了這層意思。但是從下文的論述重心來看,又分明在第二句話上。而查閱有關資料中的解答也大多是第一句,也有將這兩句話統統寫進去。還沒有發現寫第二句作為答案的。其實正確的解答是第二句。這里涉及的是在閱讀社科文章時,如何確認語句和整合語義的問題。語句的確切認定和語義的恰當整合,是實現有效閱讀的起點。首先是語句的確認。通常可從結構成分上分析句子,我們就不會對赫然在目的語義熟視無睹了。第9自然段只有兩句話,只要我們問一句,這兩句話的主語是什么,馬上就會發現,第一句主語是“中國的小說”,第二句主語是“中國小說的每次發展、進步”。其次是語義的整合。第一句只是說小說之源來自民間,小說的內容反映人民群眾思想、愿望以及生活實際;通過整合發現,實際上講的是一個“源”的問題。第二句較長,分析一下可發現包含三層意思:①中國小說的發展是怎樣取得的;②作家和民間創作的結合關系是促成發展的重要因素;③這種結合關系表現為作家對民間創作的學習和參與。通過整合,對句中基本語義、從屬語義、次從屬語義進行辨認,就會得出“中國小說的發展是由文人作家和民間創作相結合來推動的”這樣一條規律。當然,我們在思考時,還要提醒自己把握分析問題的“切入點”,這里的“起點”是要弄清“發展規律”,而不是小說的“源流”問題。
●延伸閱讀
中國古代小說的性質和范圍
小說與史傳都是敘事散文,都同樣有人物有情節有主題,都同樣有作者概述和場景描寫,它們的區別何在?司馬遷的《史記》,抽出一個片斷來,例如《鴻門宴》,那場景描寫有行動有對話有細節,性格栩栩如生,可以說與小說沒有分別。但是,盡管它有很高的文學價值,它卻是史傳而不是小說。根據就在它是據實而寫。古代小說,特別是歷史演義小說,其人物和情節也許是有一些歷史依據的,但作者不過是借它們來抒發自己的胸臆,創作中不免要對原來的事實加以選擇,加以強調,加以重組,加以虛構補充,總體上是作者主觀想像的產物,本質是虛幻的,因此它是小說而不是史傳。明代謝肇說:“凡為小說及雜劇戲文,須是虛實相半,方為游戲三昧之筆。亦要情景造極而止,不必問其有無也。”(《五雜俎》卷十五)清初丁耀亢則進一步指出小說的價值與史傳的價值不同,“小說始于唐宋,廣于元,其體不一。田夫野老能與經史并傳者,大抵皆情之所留也”(《續金瓶梅集序》)。中國傳統文化觀念中是“史貴于文”,小說因其虛妄無稽而長期遭到輕賤,謝肇和丁耀亢理直氣壯地宣稱小說就是虛妄無稽,闡明小說的價值不系于“實”,而系于“情”,從而明辨了小說的文學品格。史傳說真話,小說講假話,真和假,這就是史傳和小說的區別所在。
不過,一進入作品實際,問題又不那么簡單了。白話小說與史傳的區別很明顯,問題在文言小說系統。縱向來看,唐代以前比較好辦,因為那個時候還沒有小說。古代史志和書目文獻指稱的那個時期的“小說”是別有所指的,并非文學意義的小說。東漢桓譚和班固在處理古代文獻的時候,把那些實錄性質的叢殘小語統稱為“小說”,一部分托古人近于子部而又淺薄者歸在子部,一部分記古事近于史部而又悠謬者歸在史部。這類作品一是實錄,盡管實際上是真偽雜存,但作者是據見聞而錄,不事虛夸和鋪飾。二是文字簡略,篇幅短小,所謂尺寸短書。對這類作品,桓譚和班固是食之不甘,而棄之可惜,故列“小說家”類存之,可備治身理家參考,或可廣見聞資考證。魏晉南北朝的志人小說和志怪小說的興盛自有它的社會文化原因,但在文體上是承襲“小說家”,并且成為唐前“古小說”的主要部分。以實錄和短小為特征的“古小說”充其量只是中國小說的史前形態。進入唐代,問題就比較復雜了。唐代傳奇不避諱虛構,馳騁想像進行鋪敘描寫,實錄的原則放棄了,短小的格局打破了,它標志小說文體的誕生。傳奇小說的存在,使得“古小說”發生了分化。一支緊跟著史傳走,這就是野史筆記。野史筆記重在摭拾史料,其中既有敘事文,也有說明文和論說文,內容正如明代胡應麟所歸納的有志怪、傳奇、雜錄、叢談、辨訂、箴規六類,以后四類為主體的即是野史筆記;另一支在史傳和傳奇小說之間搖擺,它標榜實錄,篇幅也短小,但比較偏重故事性和趣味性,因而文學色彩比較濃厚,這就是筆記小說。虛與實孰多孰少,對它很難作計量性判斷。歷史學寬容一點,可以把它納入自己的范疇,而小說擴大一點,也應該確認筆記小說為小說家族的一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