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
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召開第十六次委員長會議。會議由李鵬委員長主持。會議決定,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于6月22~28日舉行。審議會計法修訂草案和關于懲治違反會計法犯罪的決定草案的議案,被列入這次常委會的議程之一。
6月17日
全國人大常委會新聞局主持召開新聞單位吹風會,就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的議程及宣傳報道要求與新聞單位溝通了情況。財政部會計司有關同志就為什么要修訂會計法、修訂的主要內容、修訂會計法與“治亂打假”以及關于懲治違反會計法犯罪的決定草案等問題向40多家新聞單位通報了有關情況。
6月22日
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開幕。受國務院委托,財政部部長項懷誠向常委會作了《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修訂草案)〉和〈關于懲治違反會計法犯罪的決定(草案)〉的說明》。
6月25日
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分組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修訂草案)》、《關于懲治違反會計法犯罪的決定(草案)》。常委們認為,會計秩序混亂、會計信息失真等問題越來越嚴重,修訂會計法,完善法律措施,加大懲治力度,十分必要;造假賬等問題,主要是單位負責人的指使、強令和有關方面的違法干預,應強化單位負責人對會計工作的責任,加強對政府有關部門的監督;一些常委還對會計人員委派制、保障會計人員依法行使職權的法律措施、法律責任的具體化等提出了具體意見。
7月12日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財經委員會和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在人民大會堂召開會計法修訂草案座談會,聽取國務院有關部門和會計界的意見。人大法律委副主任李伯勇、財經委委員遲海濱、人大常委會預算委副主任張光瑞、法工委副主任卞耀武主持了座談會。
8月12日
第九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分別召開第88次和第90次會議,分別討論《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修訂草案)》和《關于懲治違反會計法犯罪的決定(草案)》。會議由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王維澄主持,財政部副部長張佑才、會計司司長馮淑萍等列席了會議。
8月16日
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召開第18次委員長會議,會議決定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1次會議于8月24~30日在北京舉行。會議由李鵬委員長主持。會上,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王維澄匯報了關于會計法等4個法律草案主要修改意見和關于懲治違反會計法犯罪的決定等2個法律草案的處理意見。會議建議將審議會計法修訂草案等列入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1次會議的議程。
9月22日
十五屆四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于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重點搞好成本管理、資金管理、質量管理。建立健全全國統一的會計制度。要及時編制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現金流量表,真實反映企業經營狀況!
10月18日
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召開第20次委員長會議,會議決定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2次會議于10月25日至31日在北京舉行。會議由李鵬委員長主持。會議建議:經上次常委會審議的關于懲治違反會計法犯罪的決定,因內容涉及刑法的有關條款,不再單獨作出決定,統一在刑法修正案中予以規定;將審議會計法修訂草案等列入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2次會議的議程。
10月26日
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2次會議第三次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修訂草案)》,并同時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草案)》(含懲治違反會計法犯罪的內容)。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李伯勇在作會計法修訂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時指出,會計法修訂草案經過兩次常委會會議審議后,完善了有關規定,主要規定是可行的,適應了當前加強經濟管理和財務管理的需要,在進一步修改后應盡快出臺。此次刑法修正案草案將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而情節嚴重的行為,規定為犯罪。
10月27日
《法制日報》發表題為《會計造假賬 單位“頭”負責》的文章,指出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造假賬的違法會計行為負責。
10月31日
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修訂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同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二十四號予以公布,修訂后的會計法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