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
財政部向國務院報送《關于會計人員委派制試點情況的報告》。
6月30日
財政部修改會計法座談會在北京召開。會議對修改會計法的思路和目標、修改內容等問題進行了深入研究討論。
7月20日
國務院發出《關于批準成立國家會計學院的通知》。該學院為國務院事業單位,由財政部代管,教學管理依托清華大學,是為全國財政、金融、審計等系統服務的成人后續教育基地。
8月19日
財政部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修改草案》(討論稿),征求意見。
8月21日
根據會計法規定,財政部、國家檔案局印發《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10月12日
財政部會計準則委員會成立,財政部副部長張佑才任主席,財政部會計司司長馮淑萍任秘書長。
10月22日
財政部印發《國有企業年度會計報表注冊會計師審計暫行辦法》,要求從1998年起,國有企業年度會計報表,除個別特殊行業(企業)外,不再實行財政審批制度。其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和其他附表以及會計報表附注,應于年度終了在規定的時間內委托中國注冊會計師實施審計。
1999年
3月5日
朱镕基總理在九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作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要“加強財務、成本管理,建立全國統一的會計制度”,要“嚴肅查處亂設賬、造假賬”行為。
5月25日
朱镕基總理主持召開第十八次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并原則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修訂草案)》。會議認為,現行的會計法,對規范和加強會計工作,促進會計工作更好地為經濟建設服務,起了積極作用。但是隨著改革的深化、開放的擴大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會計法已難以適應形勢的變化和國家加強宏觀經濟調控的要求。會議原則通過了《會計法(修改草案)》,待進一步修改后,將由國務院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5月27日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財政部主持召開座談會,就會計法修訂草案征求有關部門的意見。中央政法委、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國家經貿委、公安部、監察部、人事部、中國人民銀行、審計署、國家稅務總局、中國證監會等部門的負責人參加了座談會。與會代表對會計法修訂草案和《關于懲治違反會計法犯罪的決定(草案)》進行了研究修改,并取得了一致意見。
5月30日
國務院總理朱镕基簽署《國務院關于提請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修訂草案)〉和〈關于懲治違反會計法犯罪的決定(草案)〉的議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會計法修訂草案和《關于懲治違反會計法犯罪的決定(草案)》。《議案》指出:為了更加嚴格地規范會計行為,切實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加強經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國務院有關部門在廣泛征求意見、認真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借鑒國外的通行做法,擬訂了會計法修訂草案。同時,針對一些單位會計工作秩序混亂,管理失控,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或者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的現象時有發生,嚴重危害社會經濟秩序的問題,為了保證會計法的實施,有力地制止違反會計法的犯罪,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國務院有關部門經過認真研究、論證,并借鑒國外懲治會計活動犯罪的做法,擬訂了《關于懲治違反會計法犯罪的決定(草案)》。這兩個草案已經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一并提請審議。
6月4日
中共中央總書記江澤民在青島召開的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座談會上指出:要建立和完善全國統一的會計制度,真實編制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現金流量表。
同日,李嵐清副總理在聽取“全國城鎮集體企業清產核資工作匯報”時指出:“三張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是非?茖W的,每一個企業都必須報“三張表”,這是國家的一件大事,建議財政部專門搞一個條例,以國務院的名義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