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要求
(一)企業應按照《企業會計準則》規定的一般原則和統一會計制度的要求進行會計核
算,在不違背《企業會計準則》和統一會計制度規定的原則下,可結合本企業的具體情況,
制定本企業的會計制度。
企業應在《企業會計準則》和統一會計制度所允許采用的會計政策中選擇適當的會計政
策,并正確地運用所選定的會計政策進行相關交易或事項的會計核算。
(二)企業所采用的會計政策,前后各期應當保持一致,不得隨意變更。但若法律或會
計準則等行政法規、經濟環境變化等原因,使得變更會計政策后能夠提供企業有關財務狀況
、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更可靠、更相關的會計信息,則應改變原選用的會計政策。
(三)會計政策變更一般采用追溯調整法,如果會計政策變更的累積影響數不能合理確
定,會計政策的變更應采用未來適用法。
在采用追溯調整法時,應計算會計政策變更的累積影響數,并調整變更當期的期初留存
收益,以及會計報表其他相關項目的期初數,如同新的會計政策在一開始時就采用,但不需
要重編以前年度會計報表。在采用未來適用法時,會計政策的變更只影響變更當期及未來各
期,不需要計算會計政策變更的累積影響數,也不需要重編以前年度會計報表。
(四)企業應對發生的交易或事項根據當時所掌握的資料作出合理的估計,如果由于賴
以進行估計的基礎發生了變化,或者由于取得新的信息、積累了更多的經驗及以后的發展變
化,可能需要對會計估計進行修訂。
(五)會計估計變更的會計處理,采用未來適用法,不調整以前年度會計報表,也不需
要計算會計估計變更的累積影響數。
(六)難以區分會計政策變更與會計估計變更時,采用會計估計變更的會計處理方法。
(七)企業應建立、健全內部稽核制度,按照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保證會計
核算的正確與完整,并對外提供可靠、相關的會計信息。如果由于各種原因造成會計核算的
差錯,應當區分本年度和以前年度,屬于本年度發生的重大會計差錯,應當調整本年度會計
報表相關項目;屬于以前年度的重大會計差錯,應當調整發現會計差錯年度的期初留存收益
及會計報表其他相關項目的期初數。對于發現的非重大會計差錯,無論本年度還是以前年度
的,均作為發現年度的事項處理,調整發現年度會計報表的相關項目。年度資產負債表日至
財務報告批準報出日之間發現的報告年度及以前年度會計差錯,按《企業會計準則——資產
負債表日后事項》的規定處理。
企業發現的以前年度重大會計差錯,如涉及損益,應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及
其相關科目核算,并將調整的對凈損益的影響金額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
如不影響損益,則在相關科目中進行調整。
二、說明
(一)關于定義
1.會計政策,指企業在會計核算時所遵循的具體原則以及企業所采納的具體會計處理
方法。具體原則,是指企業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和統一會計制度規定的原則所制定的、適
合于本企業的會計制度中所采用的會計原則;具體會計處理方法,是指企業在會計核算中對
于諸多可選擇的會計處理方法中所選擇的、適合于本企業的會計處理方法。例如,謹慎原則
是《企業會計準則》所規定的會計核算的一般原則之一,企業在具體運用謹慎原則時,如對
短期投資采用成本與市價孰低法的情況下,是按投資總體計提短期投資跌價準備,還是按投
資類別式單項投資計提,屬具體的會計處理方法,可由企業根據自身情況加以選擇。具體原
則和具體會計處理方法,也是指導企業進行會計核算的基礎。
企業在會計核算中所采納的會計政策,通常應在會計報表附注中加以披露,其需要披露
的項目主要有以下幾項:
(1)合并政策,是指編制合并會計報表所采納的原則。例如,母公司與子公司的會計
年度不一致的處理原則;合并范圍的確定原則;母公司和子公司所采用會計政策是否一致等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