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非貨幣性交易
一、本章在考試中的地位
1.本章在考試中的地位:本章在考試中居于較重要的地位,主要以客觀題為主,有時作為綜合題中的一部分。
2.2005年教材與上年相比,本章內容有小變化:收到補價時應確認損益的計算中,不包含應交的增值稅和所得稅,對老教材中的例子作了改寫。
3.本章復習方法:非貨幣性交易涉及資產的換入、換出,應與存貨的增加、減少,固定資產的增加、減少,投資的增加、減少結合起來復習。
二、本章考點精講
【考點一】 非貨幣性交易的概念(掌握)
1.非貨幣性交易的概念
非貨幣性交易是指交易雙方以非貨幣性資產進行的交換,這種交換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貨幣性資產(即補價)。
2.貨幣性資產和非貨幣性資產
(1)貨幣性資產,指持有的現金及將以固定或可確定金額的貨幣收取的資產,包括現金、應收賬款和應收票據以及準備持有至到期的債券投資等。
貨幣性資產包括兩部分,即貨幣資金和將以固定的或者是可確定的金額的貨幣收取的資產。比如應收賬款100萬元,收取的金額是固定的;而存貨收取的金額就不是固定的,如果庫存商品的成本為100萬元,變現時可能收130萬元,也可能收50萬元。此外,收取的金額是可確定的也屬于貨幣性資產,比如,準備持有至到期的債券,到期值連本帶息是能準確計算的,但是,如果中途變現,則可收回金額是難以確定的,持有時間越長,變現價值越高,不知道什么時候變現,也就不知道變現的價值。
(2)非貨幣性資產,指貨幣性資產以外的資產,包括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股權投資以及不準備持有至到期的債券投資等。
3.補價
非貨幣性交易可以包括少量補價(注意:補價即貨幣性資產,不只是貨幣資金),但應該控制在交易總量的25%及以內。計算公式是:
補價所占比重=補價/交易總量
(注:交易總量,在收到補價的企業為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支付補價的企業為支付的補價加上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
[例]一本書價值100元,與另一本價值90元的書相交換,根據等價交換原則,應補價10元,整個交易金額為100元。
收到補價的企業補價所占比重=補價/交易總量=10/100=10%
支付補價的企業補價所占比重=補價/交易總量=10/(10+90)=10%
計算結果表明,此筆業務為非貨幣性交易。
【考點二】 非貨幣性交易的的會計處理(掌握)
1.不涉及補價的處理
在不涉及補價的情況下,企業換入的資產一般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實際成本。如果換入的是存貨,則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減去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實際成本。
[例1] 甲公司以庫存商品80萬元(已提跌價準備10萬元,公允價值100萬元),換入乙公司一臺設備,另支付運費3萬元(假設增值稅不抵扣)。則換入設備的入賬價值為90萬元:
借:固定資產 900000
存貨跌價準備 100000
貸:庫存商品 80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70000 (100*17%)
銀行存款(運費,無抵扣) 30000
2.涉及補價的處理
(1)支付補價的企業:按換出資產賬面價值加上支付的補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
[例2] 甲公司以庫存商品80萬元(已提跌價準備10萬元,公允價值100萬元),換入乙公司一臺設備。甲公司支付運費3萬元(假設增值稅不抵扣),同時支付乙公司5萬元貨幣資金。則換入設備的入賬價值為95萬元:
借:固定資產 950000
存貨跌價準備 100000
貸:庫存商品 8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