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保安主管崗位職責(通用3篇)
酒店保安主管崗位職責 篇1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保衛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有關條例,根據酒店的特點和實際情況,協助上級制定和實施酒店的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2.指導和督促各部門的安全管理工作,協助各部門建立建全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3.及時公正地處理在酒店內發生的一般性安全事故和事件,對重大安全事故保護現場,迅速組織調查,并上報領導和公安機關;
4.對酒店員工進行安全知識教育與安全素質考核;
5.參與對違反酒店規章制度的員工處理;
6.安排對酒店進行24小時警衛巡邏,迅速、認真地調查處理工作中發現的問題;
7.安排、檢查、評估下屬的'工作,并組織業務培訓;
8.定期向上級領導呈報酒店內安全情況;
9.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酒店保安主管崗位職責 篇2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消防法》及其實施細則和上級的有關指示、規定。
2)掌握酒店的火災特點,努力做到“六熟悉”,即:熟悉酒店的平面布局、建筑特點、消防通道、消防供水情況;熟悉酒店的火災危險性和相應的防火措施;熟悉重點消防保衛部位存在的火險隱患和控制方法;熟悉各有關的消防法規、規章制度及其貫徹落實情況;熟悉義務消防組織建設情況及其防火、滅火能力;熟悉消防設施器材、裝備狀況。
3)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推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并督促落實。
4)對保安員及酒店員工進行防火宣傳教育,提高遵守法規和切實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自覺性。
5)開展經常性的防火檢查,發現火險隱患時及時上報并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有關部門消除火險隱患,改善消防安全條件,完善消防設施。
6)協助主管部門對電工、焊接工、油漆工、服務員、保安員等進行消防知識培訓和考核工作。
7)組織專職(義務)消防隊的學習和訓練,制定滅火作戰計劃,負責組織消防器材、設施的'管理、維修和保養。
7)止各種違反消防法規、制度、規定的行為,根據情節提出處理意見并做好記錄上報。
8)協助建立和完善防火檔案。
9)發生火警立即報告,同時組織員工撲救火災,保護火災現場,參與火災原因的調查和對責任人的責任追查。
10)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成績的部門、個人,向行政領導提出表彰及獎勵的建議。
酒店保安主管崗位職責 篇3
(1)貫徹執行安全保衛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規章制度,建立并建全各項安全保衛制度,督促和檢查各項制度的執行。
(2)根據'預防為主'的保衛工作方針,在酒店內開展以'四防'為中心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3)貫徹安全工作'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協助酒店各部門,把安全工作的要求,列入各項工作的崗位責任制之中。
(4)以酒店要害部位為重點,加強安全管理,嚴密防范措施,加強門衛、巡邏和公共場所的'安全控制工作,預防各類案件的發生。
(5)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在酒店安全小組領導下,掌管酒店的防火系統,組織和領導義務消防隊,預防火災發生。
(6)調查酒店發生的治安事故和客人有關安全方面的投拆,并妥善地作出處理。
(7)配合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以及其他執法機關對違法兒罪行為的調查取證。
(8)執行和完成酒店總經理、上級公安機關主管業務部門交辦的有關安全工作方面的任務。
(9)協助人資質檢部,負責本部門員工員工的選拔、聘用、教育、培訓、考核、獎懲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