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教研員崗位職責(通用4篇)
高級教研員崗位職責 篇1
一、組織、搞好語文學科教師教研活動。
二、組織教師認真學習教育教學理論,探討教學規律。為語文教師宣傳、介紹新的教育理論、教學方法、教學手段、教學評價和教改信息等。
三、組織、指導語文教師深入研究課程標準和教材,更新教育教學觀念,不斷改良教學方法,提高教學效益。
四、深入教學一線聽課調研,發現教學中的問題,提出教學建議。發現、總結、推廣教育教學經驗和成果;
五、負責語文科研課題的論證立項及實施過程中的檢查指導工作;組織教改實驗。
六、負責語文教學成果的鑒定、評審、推薦工作。 七、組織教師搞好師生的.誦讀、文風建設工作。 八、考試后組織教師對語文學科的考試質量分析工作。
九、參加對語文教師的教學工作、業務能力的考核、鑒定工作。
十、完成學校教導處、教科研室交辦的其他工作。
高級教研員崗位職責 篇2
一、認真組織本室的理論學習。
二、負責全縣小學教育科研實驗課題的`指導、檢測與評估工作。
三、負責全縣校本教研的試點、推介和測評工作。
四、每年出版一本有寧鄉特色的理論專輯。
五、研究教育政策、法規,為教研室工作提供理論參考。
高級教研員崗位職責 篇3
一、每個職工須按會議通知準時參加會議,不遲到、不早退。未經主任批準不得缺席。
二、遵守會議紀律,認真聽會,認真作好記錄。
三、堅持少數服從多數的原那么,會上可充分發表意見,一經形成決議,必須自覺執行。
四、教研員參加省內學科會議,憑會議通知報主管主任審批,主任批準。會后將會議精神用書面形式向教育局和教研室匯報。憑會議書面材料報銷有關費用。
五、出省的單學科會議,原那么上不予參加,非參加不可的,報行政研究,兩年一次,限額報銷。
六、盡量減少會議次數,實行會議審批制度。召開鄉鎮聯校領導或縣直中學領導會議,報教育局審批。各學科會議由教研員提出,主管副主任同意,主任審批,開會前一周要填好會議申報單。
七、各種會議均需將出席情況、議題、討論意見、形成的`決議等用專用本作詳細記錄,以便歸檔。
高級教研員崗位職責 篇4
一、認真學習文化、科學知識和有關車輛性能、駕駛、維護方面的知識。
二、忠于職守、認真工作、禮貌待人。
三、中速行車,遵守規那么,確保平安行車,杜絕事故發生。
四、服從安排,出車正點。
五、不隨便將車輛交給他人駕駛。
六、保護車輛保持車內整潔。
七、積極主動協助做好有關工作。
八、收車后車進入車庫,并上好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