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導處工作崗位職責(通用3篇)
教導處工作崗位職責 篇1
教導處是負責學校教學工作管理的職能機構。其主要職能是:
一、按照國家統一編制的教學計劃、課程標準制訂并實施學校教導工作計劃和有關教學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指導教研組工作,審閱教研組和教師教學進度、計劃,并定期檢查指導,組織教師總結交流教學經驗。
三、組織教師進行業務學習和教學研究活動,注重培養青年教師,培養各科教學骨干,加強對教師教學方法的指導,建立完備的教師業務檔案。
四、做好師資力量的安排和調整工作,編好全校課表、作息時間表及課外活動表,做好調課、代課等安排工作。
五、組織好學生的`考試與評價工作,指導命題,組織好閱卷及質量分析,組織好學生學習活動、課外活動,不斷提高教學質量。
六、做好招生及畢業生的升學指導工作,對畢業生進行教學質量的追蹤調查和分析反饋,更好地改進教學工作。
七、嚴格學籍管理,做好學生的編班、報到注冊、轉學、休學、復學、畢業、肆業、獎懲等教導工作。建立并管理好學生總名冊、學籍卡、健康卡、畢業生登記表、學生證等學籍檔案。
八、做好全校師生的教科書、教學參考書、簿本等征訂工作;做好試卷、學生成績、計劃、總結等資料歸檔和統計報表工作。
九、抓好圖書館、實驗室、微機房等的工作。充分發揮硬件在教學中的作用。
十、組織校際間的教學交流、觀摩活動,并做好安排和接待工作。
教導處工作崗位職責 篇2
1、每學期制訂一個具體可行的工作計劃,貫徹落實上級主管部門的計劃、意見或指示,完成本部門的崗位職責任務。計劃由主任制訂,全體人員完成。
2、每學年組織開展一次“三節”活動。(即:藝術節、科技節、體育節)
3、每學期前制訂一份全校課務安排表、一份總課程表、一份作息時間表。
4、每學期至少組織一次計劃、教案、作業的大檢查和展評活動。
5、每學期至少組織一次學科質量抽測或驗收,并進行全面分析和反饋。
6、每學期至少組織一期教師培訓、一次教學觀摩評優活動、一次工作總結交流。
7、每學期至少檢查一次專用室(含設備)使用情況并做記載和反饋。
8、每學期至少組織一次全校性的學科競賽。
9、每學期至少全面檢查整理檔案一次(教務、人事、學籍檔案按有關規定建檔)。
10、每周填寫一張周記,記錄本周完成計劃情況,安排下周工作。
11、每周至少聽一節隨堂課,檢查教案及作業并做好反饋和記載。
12、每周至少參加一次教研組活動或備課組活動。
13、每個午至少巡視校園一次,并做好記載和反饋。
14、設立一份考試成績登記表,記錄各班、各年級平時和期末的考試成績并進行統計。
15、設立一份師生考勤登記統計表,進行記載上報和公布。
16、設立一份“代調課登記表”,通知和記錄代調課情況。
17、設立一本教導處工作大事記,記錄主要工作、活動的情況;師生獎懲情況;教師外出培訓、聽課、進修情況等。
18、設立一本教師花名冊,記載教師的年齡、性別、學歷、入伍入校時間、職稱以及任職情況。
教導處工作崗位職責 篇3
站長職責:
1、負責林業站的全面工作,保證全站工作的正常開展,鄉鎮林業站長工作職責。
2、宣傳貫徹執行森林與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等法律、法規和各項林業政策。
3、制定林業發展規劃,推廣林業科學技術,指導全鎮林業生產經營活動。
4、依法保護與管理森林資源,協助上級林業部門查處各類破壞森林資源案件。
5、管理與搞好植樹造林、森林資源調查、森林防火、退耕還林、林權制度改革存檔等各項林業工作。
6、履行本級職能,依法審核有關林木采伐、撫育手續。
7、負責林業站自身建設,內強素質,外樹形象。
8、承擔上級林業主管部門委托的其它事項,并認真完成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宣傳貫徹執行森林和野生動植物保護等法律、法規和各項林業方針政策。
二、協助鄉鎮人民政府制定林業發展和年度計劃,組織和指導農村集體、個人開展林業生產經營活動,工作總結《鄉鎮林業站長工作職責》。
三、配合林業行政主管部門開展資源調查,造林檢查驗收,林業統計和森林資源檔案管理工作,掌握轄區內森林資源消長和野生動植物物種變化情況。
四、協助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區調查設計,并參與監督伐區作業和伐區驗收工作。
五、配合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蟲害防治工作。
六、依法保護、管理森林資源和野生動植物資源,依法保護濕地資源。
七、協助有關部門處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爭議,查處破壞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案件。
八、協助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管理轄區內的鄉村林嘗個體林常
九、配合鄉鎮人民政府建立健全鄉村護林網絡,負責鄉村護林隊伍的管理。
十、推廣林業科學技術,開展林業技術培訓,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等林業社會化服務,為林農提供產前、產后、產中服務:
十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代收和協助管理各項林業行政事業性收等;
十二、承擔縣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委托的其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