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借款合同(一)
擔保人在此聲明和保證:
(1)擔保人已為簽署和遞交本擔保書辦妥了一切必需的批準手續,并將在擔保金額全部償還之前繼續保持本擔保書的有效性。
(2)擔保人的改組、地位改變和財務狀況的變化都不影響擔保人履行其擔保義務。
(3)本擔保書的任何修改或補充都須事先征得貸款人的書面同意。
(4)如果擔保人在接到履約通知后十五天內(包括第十五天)未能或沒有履行其擔保義務,則擔保人立即自動地和無條件地將擔保人對借款人全部資產的抵押權轉讓給貸款人。該轉讓并不因此解除擔保人在本擔保書項下的義務,貸款人有權繼續按上述擔保人義務第(6)項的規定,向擔保人追索其應付的擔保金額。
本擔保書與借款合同同時生效。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