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借款合同(一)
(4)為批準貸款所必需的,或合同或票據的有效性或對借款人的執行所規定的任何種類的政府授權和行動均已得到或履行,具有完全的效力,并繼續保持完全有效。
(5)本合同和票據的簽署和提交免于繳納由_________地或_________地任何政治分支機構或稅務機關征收的任何印花稅款或登記稅及其他費用,不需要從合同或票據項下借款人的任何付款中依法扣交任何性質的稅款。
(6)無論借款人或是其財產均無權以主權或其他事由就本合同有關的任何訴訟或審理程序享有不受管轄,在判決前后不受扣押或執行的豁免權。
(7)根據_________地法律,借款人有權并已根據本合同,合法、正當、有效和不可撤銷地接受紐約州法院以及美國紐約南區聯邦地方法律管轄。
(8)合同當事人選擇紐約州法律作為管轄法律是合法、有效和有拘束力的。
除非是或在我們貸款支付之時或之前通知代理人本意見書有任何變化之前,你們可以從本日起貸款支付之日(包括該日在內)的所有時間內信賴本意見書,如同本意見書每次都在當日作出并提交。
___________________謹上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6 還款擔保書
受益人:_________銀行
鑒于本擔保書的簽署和遞交是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人)和_________(以下簡稱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合同)所規定的提款先決條件之一,(以下簡稱擔保人)同意簽署本還款擔保書。
擔保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署和遞交本擔保書。
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的貸款額度為_________法郎和_________美元,擔保人在此共同地和分別地無條件地和不可撤銷地向貸款人擔保償還上述借款合同項下全部本金、利息和費用(以下簡稱擔保金額)。在借款人到期應付之日沒有或不能根據借款合同之規定按時支付擔保金額任何部分時,擔保人保證在接到貸款人出具的履約書面通知(履約通知)后的十五天(履約期限)內如數支付該未付的擔保金額。
擔保人同意按照以下規定履行擔保義務:
(1)擔保人的義務是持續的并將保持有效直至擔保金額已由借款人或擔保人全部償還為止;
(2)以法郎支付“借款額度(1)部分”和“借款額度(2)部分”擔保金額,以美元支付“借款額度(3)部分”擔保金額;
(3)在擔保金額沒有全部償還之前,擔保人不得取代貸款人對借款人的債權人的地位;不得行使擔保人在抵押書(借款人將全部財產抵押給擔保人的協議)項下的權利。借款人對擔保人的債務須從屬于借款人對貸款人的債務;
(4)擔保人的繼承人(包括因改組合并而繼承)將受本擔保書的約束,并繼續承擔本擔保責任。未得到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擔保人不得轉讓其擔保義務;
(5)貸款人給予借款人的任何融通、寬限,或者借款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補充,都不影響擔保人在本擔保書項下的義務。
(6)貸款人將履約通知送達____________,即被視為已送達擔保人,由____________通知_________按其約定比例履行擔保義務。不論_________由于任何原因在履約期限內不能支付其應支付的擔保金額,_________在履約期限內必須將履約通知上注明的全部應付擔保金額支付給貸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