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用文寫作基礎知識
第六,語言要準確、簡潔、規范。
公文中的數字:公文中的數字,除成文日期、部分結構層次數和在詞、詞組、成語、慣用語、縮略語、具有修辭色彩語句中作為詞素的數字必須使用漢字外,應當使用阿拉伯數字
正文層次標識方法:
第一層用“一、”“二、”“三、”……
第二層用“(一)”“(二)”“(三)”……
第三層用“1.”“2.”“3.”……
第四層用“(1)”“(2)”“(3)”......
附件說明:公文如有附件,應在正文之后注明附件說明。
附件說明寫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用3號仿宋體字標識“附件”,后標冒號,然后說明附件順序和名稱。附件序號用阿拉伯數碼,附件名稱后不加標點符號。
成文日期:是指公文完成并定稿的時間,是公文生效的標志。成文日期以負責人簽發的日期為準,聯合行文以最后簽發機關負責人的簽發日期為準。決定、會議紀要等會議討論通過的公文,以通過日期為準。電報以發出日期為準。
成文日期標注在正文右下方,右空四字,用漢字將年、月、日標全,“零”寫為“o”,如“二oo二年十月一日”。
印章:是公文合法生效的標志之一。公文除會議紀要和以電報形式發出的以外,應當加蓋印章。聯合上報的公文,由主辦機關加蓋印章;聯合下發的公文,發文機關都應當加蓋印章。單一機關制發的公文在落款處不署發文機關名稱,只標識成文日期,加蓋印章應上距正文一行之內,下壓日期,端正,印章用紅色;聯合行文并需加蓋兩個印章時,應將成文日期拉開,左右各空七個字格,主辦機關印章在前,兩個印章均壓成文日期,不相交或相切;聯合行文并需加蓋三個以上印章時,應將各發文機關名稱(可用簡稱)按加蓋印章順序排列則在相應位置,并使印章加蓋其上。
當公文排版所?瞻撞荒芸障掠≌挛恢脮r,應采取調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決,務必使印章與正文在同一版面,不得采用標識“此頁無正文”的方式解決。
附注:指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包括說明傳達范圍(如“此件發至縣團級”)、使用方法(如“此件可以翻印”)、正文中出現的名詞術語的解釋等,或在使用請示文種時注明聯系人的姓名和電話。
附注標識在成文日期下一行,居左空二字,應當加圓括號標注。
附件:是附在正文之后用于補充、說明正文的文字材料或圖表材料,是公文的重要組成部分。有的公文因內容需要,又不便于寫入正文的材料才用附件的形式表達,并不是每份公文都有附件。
常見的附件有兩種:一是隨文所頒布、批轉(轉發)、報送的文字材料,實際是公文的主要內容,而主件只起批準頒布、批轉轉發、報送或按語作用,這類附件與公文正件具有同等效力。二是補充、說明、解釋正文內容的材料,如代表名單、數字報表、圖文資料等,其作用是為正確理解和執行公文正件提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