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組 長:
副組長:
責任單位:
處置工作要求:
1、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依法采取措施。
2、以人為本,八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作為工作的出發點。
3、緊急啟動預案,組織開展應急工作。
(三)、公共衛生事件處置組
組 長:
副組長:
責任單位:
處置工作要求:
1、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依法采取措施。
2、根據事故的特性和需要,嚴密組織實施疾病控制,盡最大可能減少傷亡。
3、認真排查,尋找事故引發源頭。
(四)社會安全事件處置組:
組 長:
副組長:
責任單位:
處置工作要求:
1、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依法采取措施。
2、公安和相關村、單位要立即在救災現場維持秩序,必要時及時疏散受災群眾。
3、實行安全警戒和治安管制,加強對重點場所、重點人群的保護,嚴厲打擊各種破壞活動。
九、應急保障工作
(一)物資保障
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物資儲存、調撥和緊急配送系統,確保應急救援所需的物資器材和生活用品的應急供應。
1、應急設備:鎮政府備有應急燈10個、對講機2部、應急車輛5臺(必要時可征用社會車輛)、裝載機2部、挖掘機4部、鐵鍬50把、十字鎬50把、編織袋1000條等應急設備。
(二)成立鎮突發事件先期應急處置小組。成員由派出所和城管辦全體人員組成。
(三)各總支要自行組建在武裝部長帶領下的志愿者隊伍。
(四)鎮與各總支都要準備緊急避難場所。農村可選擇在當地的中小學校,鎮里可選擇在廣場、敬老院、學校等。
(五)民政等有關部門會同事發地人民做好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確保災區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
十、善后處理工作
(一)善后處置。
1、突發公共事件和災害發生后,鎮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要依法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救濟援助災民,盡快恢復正常的社會秩序。
2、所在總支及各災害主管部門應及時調查統計災害事故影響范圍和受災程序,評估、核實災害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及開展減災工作的綜合情況,并按規定向上級報告,以便向社會公布。對突發公共事件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和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撫恤、補助或補償。
3、鎮民政部門要迅速做好災民安置和救災救濟款物的接收、發放、使用與管理,確保災民的基本生活并做好災民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衛生部門要做好災害事故現場的消毒與疫情監控、痢疾防治工作;環保、水利、農業和建設部門要對事發地及其周邊地區進行大氣、水源、植被、土壤等全方位環境監測,對因事件而形成的環境改變和污染及時提出應急控制措施和治理恢復意見。
(二)社會救助:
根據救災工作需要,在事發地域內或全鎮范圍內組織動員社會各界開展救災捐贈活動,司法部門負責對需要法律援助的機構和人員提供司法救助。
民政部門負責對社會捐贈資金和物資實行全過程管理和監督,確保救助資金和物資用于受災地區和災民。
(三)調查和總結:
鎮應急辦要做好突發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和恢復重建等問題的分析評估,做好應急處置工作的調查、總結、上報;重大和特大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結束后,鎮政府將有關情況的總結上報上級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