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統預防和處置群體性事件應急預案
四、監測和預警
(七)信息監測與報告
1.市教育局各有關處室認真執行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關于加強政務值班和信息報送的有關規定,強化值班制度、落實監測人員,完善監測網絡,收集可能造成重大群體性事件的信息,采取積極應急措施。對群體性事件、突發事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2.發生群體性事件后,各區教育局、各新區公共事業局、各高校、直屬學校注7應在事件發生30分鐘內,向市教育局報告事件主要情況,包括時間、地點、事由、經過、影響范圍、動態趨勢、已采取的處置措施、現場指揮員的聯系方法等,可先口頭報告,隨后及時提供書面情況報告,并根據事態發展和處置情況及時書面續報動態信息。發生群體性堵塞主要交通干道、圍堵黨政機關、非法占據公共場所等特別重大事件要立即報告;常規靜態信息可定期報告。
3.市教育局值班電話:,傳真:8XX503。注8
(八)預警
1.市教育局值班人員接到發生重大群體性、突發性事件報告,應立即上報局主要領導和分管或帶班局領導,事態嚴重或情況特別緊急時,可直接向市應急指揮中心報告。
2.各高校、各區教育局、各新區公共事業局、直屬學校注9應通過預測預警支持系統,對事件的風險系數、發展趨勢等及時分析,科學預測,提出一般處置或啟動相應應急預案的建議,并報市教育局。
3.市教育局對監測到的預警信息及時分析,并向市應急指揮中心報告。對公眾的信息發布,經局領導同意后,由新聞發言人統一發布。
4.預警信息發布后,市教育局、各區教育局、各新區公共事業局及各相關學校注10根據預警級別及時按照預案做出部署,迅速采取行動,防止事件的發生或進一步擴大。
五、現場處置
(九)一旦發生群體性事件,市教育局有關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應在接報后30分鐘內趕到現場,必要時成立現場指揮部,協助公安等部門開展警戒、控制現場、疏散救護等基礎處置工作;收集現場動態信息,分別向市應急指揮中心等有關部門報告。參與處置事件的單位要信息共享、協同作戰、高效聯動。
(十)在處置群體性事件現場,市教育局領導及有關負責同志要面對面地做群眾的工作,認真聽取群眾的意見,準確判斷群體性事件的性質和發展趨勢,掌控局面,把握尺度,講究策略和方法,相機采取措施,盡快平息事態。對群眾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要當場表明解決問題的態度;無法當場明確表態解決的,要責成相關部門或單位限期研究解決;對確因決策失誤或工作不力而侵害群眾利益的,要如實向群眾講明情況,公開承認失誤,盡快予以糾正;對群眾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要講清道理,耐心細致地做好說服教育工作。
(十一)群體性事件現場事態平息后,有關單位和學校對現場處置時向群眾承諾解決的問題,必須盡快解決到位,不得搞虛假承諾或者久拖不決。要堅決避免違背承諾、失信于民,重新引發群體性事件的現象發生。
(十二)對于群體性事件中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人員,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情節輕微不需要追究法律責任的,可令其具結悔過或予以批評教育;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對本系統內黨員和干部、教師等違規參與群體事件需追究黨紀和政紀責任的,通報其單位或其上級主管部門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