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事件救援應急預案(通用19篇)
突發事件救援應急預案 篇1
1、范圍
本預案規定了采石場應急救援措施 本預案適用于小型露天采石場、
2、目的
編制此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的主要目的是及時控制危險源,搶救受傷人員,組織員工正確救援和安全撤離,消除危險后果。它的指導原則是:安全第一,預防為主,自救為主,外援為輔,統一指揮,當機立斷。預案的編制是為了有效地控制事故和突發事件,為了使事故不至于擴大蔓延,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3、采石場基本情況
采石場位于 市 區 鄉 村,為 企業,主要產品 ,礦山 現有人員 人,其中管理人員 人(專、兼職安全員 人),礦山采礦許可證號為 ,開采方式為露天開采,生產規模為 萬噸/年,礦區面積為 平方公里,距 縣(鄉) 公里,屬 縣 鄉管轄,礦山公路與 公路相連,位于 公路 側,相距 公路約 米。具體位置詳見附圖1《采石場所處位置平面示意圖》。 采石場以開采面朝向為前面,采石場周邊環境為: 左側( 向) 米為 。 右側( 向) 米為 。 前方( 向) 米為 。 后面( 向) 米為 。
4、主要危險、有害因素辯識
4.1主要危險、有害因素
根據采石場的工作特點,主要存在以下危險、危害。
(1)工人常處于2m以上工作面進行作業,容易發生高處墜落。
(2)炸藥從炸藥庫運出的途中,裝藥和放炮過程中,未爆炸或未爆炸完全的炸藥在裝卸礦巖的過程中都有可能發生火藥爆炸。
(3)在鑿巖作業、爆破作業、人工裝車作業、鏟運裝車作業時,因高處浮石脫落、工具從高處跌落、物體拋擲等均可造成物體打擊。
(4)在空壓機、風鉆、破碎機、絞車、傳送帶等傳動機械的外露部分,如齒輪、傳動軸、鏈條、覆帶沒裝防護裝置,直接與人體接觸引起夾擊、碰撞、剪切、卷入、絞、碾、割、刺等機械傷害。
(5)車輛駕駛員違規操作,作業人員違規進入運輸作業范圍內可能發生車輛傷害。
(6)露天采場邊坡開挖后,破壞了巖體內部初始應力平衡,在次生壓力場作用下壓力重平衡引起大規模位移的滑坡,它是采場坍塌的一種形式。
(7)空壓機儲罐屬壓力容器,如發生超壓、使用不當、焊接裂紋、腐蝕破壞等可能發生容器爆炸。
(8)礦區用電場所,如變壓器、配電房、電動空壓機、破碎機、辦公室可能發生觸電。
(9)爆礦后立即進入采場,可能因炮煙造成中毒和窒息。
(10)礦區的空壓機、破碎機等用電設備、配電間、變壓器、辦公室等可能發生火災。
4.2可能導致的危險和危害 在采場的主要危險、危害性中,坍塌、火藥爆炸、容器爆炸可能造成設備設施、建筑物的破壞和人員傷亡,甚至可能造成群死群傷;高處墜落、機械傷害、物體打擊、車輛傷害、觸電、中毒和窒息、火災可能造成人員傷亡,火災還可能造成設備設施、建筑物的損壞,甚至可能引發森林大火。
突發事件救援應急預案 篇2
一、編制總則
1.應急救援預案編制目的
為了規范應對節假日期間突發事件,進一步健全節假日突發事件應急機制,提高政府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最大限度地消除事件危害,減少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環境安全,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制定本應急救援預案。
2.應急救援預案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行政區域內國慶節、水鄉文化節期間各類突發事件的救援,包括可以預見的安全生產事故、突發公共衛生事故、突發社會安全事故和不可預見的地震、臺風、洪水等自然災害。
二、成立應急救援機構
1、應急指揮中心電話:84943
2、應急救援機構各組成單位
職務負責人電話
總指揮
副總指揮
(現場)
成 員
三、應急救援預案執行流程圖(略)
四、應急救援預案事故類型及單位救援職責
1.爆炸、公共踩踏,消防火災和道路交通事故
負 責 人:
聯系電話:
①爆炸、公共踩踏的事故
主管單位:
救援職責:接警后,派出所迅速趕赴事故現場,查明爆炸物品或危險化學品的種類和數量,進行區域警戒,組織人員疏散,并迅速與有關防化部門或專業部門聯系,請求參加救援工作,并組織力量采取有效措施處置尚未爆炸的危險物品, 搜尋證據,追查或監控有關嫌疑人員。
②消防火災事故
主管單位:
救援職責:消防中隊接警后,應以最快速度趕赴火災地點,根據不同類型火災,由火場指揮部統一指揮,正確選擇撲救路線,控制火勢蔓延,防止事態擴大。
組織人員從安全通道疏散群眾和貴重物資,有爆炸和有毒氣體泄漏的場所,應及時疏散周邊人員,保護現場,并與醫療救護、交警等部門配合,做好傷員救助、現場保衛、交通疏導等工作,確保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③道路交通事故
主管單位:
救援職責:交警中隊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后及時出警,在快速全力搶救傷員的同時,認真做好事故現場的勘察處理和現場保護以及交通指揮疏導工作。
建立完善的交通事故處理機制。公安部門要與醫療急救、消防等部門和具有大型超重設備的企業組成快速反應聯動機制,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對于道路發生炸毀、塌陷、滑坡等造成的險情,應采取有效措施疏導車輛安全通行的同時,立即通知公路養護部門盡快搶修,防止二次事故發生,確保安全。
2. 建筑工地,水上交通及農用船安全
主管單位:建設辦
負 責 人:
聯系電話:
①建筑工地安全事故
救援職責:事故發生后,建設辦應組織人員迅速趕赴現場開展搶險工作。制定搶險措施,調集搶險隊伍和施工機械,搜尋遇難和幸存人員和協助醫療救護人員做好傷亡人員的搶救工作。
②水上交通及農用船安全事故
救援職責:海事處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調度救助船舶和過往船舶,開赴事故發生地參與救援工作,第一,轉運事故現場人員;第二,向下游搜救落水人員;第三,接應遇險人員上岸,協助醫護救助傷者;第四,保護事故現場,維護現場秩序,固定事故船舶,處理其他意外事故(如溢油等)。
協助有關部門分析、制定打撈方案,及時清理事故現場障航物體,疏通航道,恢復水上交通,確保其他船舶航行安全。
3.安全生產事故
主管單位:安委會
負 責 人:
聯系電話:
救援職責:生產經營單位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安全辦接到報警后立即組織相關人員趕赴現場,向應急指揮中心匯報并請求支援。
應急指揮中心依據發生事故的實際情況,聯系相應部門實施緊急救援,啟動萬頃沙鎮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各應急小組實施救援。
4.食品安全事故
主管單位:食安委
負 責 人:
聯系電話:
救援職責:接急性中毒報告后立即組織醫院及相關人員趕赴現場,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并根據中毒癥狀及特點,立即組織開展救援工作,迅速采取相應措施,查清中毒原因,防止事態擴大。
5. 地震、臺風和洪水等自然災害事故
按照相關部門的預案,由政府相關主管部門配合組織實施搶險救災工作。
五、應急救援預案其他單位救援職責
1、黨政辦:承接節假日期間突發公共事件報告,請示總指揮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通知指揮各成員單位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和組織搶險救援工作,及時向區委、區政府報告事故搶險救援進展情況并落實區委、區政府關于事故搶險救援的工作指示。
2、財政所:負責事故應急救援救災物資的及時落實。
3、環保所:負責聯絡上級環保部門及時制定危險化學品污染事故監測與環境危害控制應急預案,測定事故現場環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對可能存在較長時間環境影響的區域發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進行監測。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導現場遺留危險物質對環境產生污染的消除,負責調查各污染事故對生態環境破壞影響情況。
4、經濟農業辦:負責組織、籌備搶險器材和物資,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搶險器材和物資的調配。
5、民政辦:負責災民基本生活的保障工作。
6、宣傳辦:負責事故現場新聞媒體的協調、管理,組織各新聞單位把握準確的輿論導向,及時發布事故信息。
7、工會: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善后處理工作。
六、應急預案結束
事故得到控制后,由環境保護組和專家咨詢組指導搶險救援組進行現場清潔、凈化等工作。事故現場危害消除后,由指揮部宣布事故現場恢復正常。
突發事件救援應急預案 篇3
一、編制目的
為了進一步明確項目部應對突發事件時各個機構及其人員的職責,保證聯系渠道暢通,做到突發事件發生后,在各種緊急情況下,都能有效地實施現場救援工作,避免施救過程中的盲目性,使應急救援工作有領導、有組織、有秩序的進行,防止事態蔓延擴大和救護過程中的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降低事故救援成本和風險,特制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
二、編制依據
《安全生產法》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五)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第三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對重大危險源應當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并制定應急預案,告知從業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施工單位制定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三、適用范圍
本應急救援預案適用于湟源縣大華水庫項目部承擔施工的建設工程項目突發性生產事故的應急控制和救援。具體包括:場區火災;基坑開挖大體積塌方;腳手架塌垮;大型設備設施傾倒;洪水;廠內交通事故;人身傷亡事故和群體健康事故;應急總指揮認為必須啟動應急預案的其他情況。
四、工作原則
1、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做到信息暢通,反映迅速,指揮有效、措施得力、搶救及時。
2、統一指揮、分工負責,部門配合、快速高效。
3、任何單位、人員必須無條件支持、配合事故救援工作,為搶險提供一切便利條件。
4、救援工作由救援隊伍(人員)在自身防護完備的前提下組織實施。
五、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1、項目部對應突發事件成立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2、職能部門職責
⑴安全部門:協助總指揮做好事故的報警、情況通報和處置工作(包括:繪制事故現場圖、收集與事故有關的各種事實材料和證人材料、調查事故經過、作好調查筆錄,分析事故原因等),為事故處理提供原始依據,為保險索賠提供相關憑證,按事故報告的有關規定,負責向有關部門和隸屬上級組織的快報工作。
⑵生產部門:負責事故處理時生產系統的總體調度工作;負責事故現場的聯絡通信和對外聯系,必要時代表指揮部對外發布有關事故和救援情況的信息;負責保護事故現場,及時組織搶險人員,調配搶險設備和物資,疏散引導人員,搶救受傷人員;負責落實應急救援指揮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⑶工程技術部門:負責應急救援技術措施、方案的歸口管理,及時擬定應急救援預案,包括(但不限于)基坑開挖塌方;承重平臺、腳手架塌垮;大型設備設施傾倒;洪水、泥石流;人身傷亡事故和群體健康事故;爆破作業;大件吊裝運輸;危險物品倉庫;大型起重設備拆裝;電氣設備作業等建筑施工常見重大危險源的應急救援方案和防止事故擴大蔓延的預防技術措施。
⑷綜合辦公室:負責組織事故現場的警戒保護、治安保衛、現場攝影攝像、醫療救治、傷亡人員善后處理工作;保證足夠的事故應急救援用車和傷亡人員的生活必需品;配合生產調度部門做好現場人員的疏導,協助安全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負責消防、交通突發事故的應急預案歸口管理工作。
⑸物資設備部門:負責大型機械、設備、工程車輛突發事故的應急預案歸口管理工作;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物資設備的供應;協助工程技術部門擬定應急救援方案和防止事故擴大的措施;負責事故損失估算。
⑹財務經營部門:負責提供事故應急處理急需資金;負責相關索賠資料的收集和匯總以及保險賠付交涉等。
⑺發生事故的單位:及時向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和安全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無條件地服從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和安排,提供救援所需的人員、設備和物品,積極參加事故救援搶險,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3、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的組成和分工:
各職能部門、施工單位和全體員工都負有安全事故報告和應急救援的責任和義務,必須無條件服從應急救援指揮部的調度和安排,提供搶險所需的人員、設備和物資,積極參加事故搶險、搶救工作,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各應急救援專業隊伍是重大事故應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其主要任務是在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時,按照分工協作的原則,迅速投入搶險救援。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的組成和分工如下:
⑴通訊聯絡組:擔負各部門、單位之間的聯絡和對外聯系任務。由單位、項目部職能部門和施工單位人員組成。單位安全部門負責其日常協調工作。
⑵治安聯防組:擔負現場安全保衛、治安管理、交通指揮、設立警戒、疏散群眾任務。由單位保安人員組成。綜合辦公室負責日常協調工作。
⑶搶險搶救隊:根據預先制定的技術方案,負責事故現場人員、設備的搶救、搶修工作,排除險情,遏止事故蔓延擴大,降低事故損失。由機械設備、機電單位等與搶險有關的施工單位人員組成。生產指揮部門負責日常協調工作。
⑷醫療救護組:負責事故受傷者的尋找、緊急救護、安全轉移以及聯系外援求助。由現場醫護人員和事故單位人員組成。綜合辦公室負責日常協調工作。
⑸義務消防隊:承擔消防及火災現場的撲救、人員疏散及應急救援工作。由義務消防隊、事故單位及有關單位人員組成。綜合辦公室負責日常協調工作。
⑹物資供應組:承擔應急搶險救援物資供應任務。由物資部門人員組成并負責日常協調工作。
⑺運輸組:負責護送傷員及其生活必需品的運輸,承擔搶險物資的運輸任務。由綜合辦公室負責日常協調工作。
⑻事故調查組:負責調查事故經過,做好調查筆錄,繪制事故現場圖,拍攝事故現場照片或錄象,收集事故事實材料和證人材料,分析事故原因,為事故處理提供原始依據,為保險索賠、事故責任認定提供相關憑證。由安全、生產、技術、綜合辦公室、工會、事故單位等人員組成,安全部門負責日常協調工作。
⑼善后處理組:負責核實傷亡人員的姓名、身份等情況,負責傷亡人員親屬的安撫工作和其他善后事宜。由人事、安全、工會等部門人員組成。人事部門負責日常協調工作。
六、應急救援準備
1、加強對救援隊伍和全體職工的培訓,把應急預案分解到每一個崗位,使每個人都熟悉應急救援措施,掌握防護裝備和救援設備的正確使用方法,提高對付突發事件的應變能力。
2、定期進行應急預案演練,在演練或應急響應結束后,評審應急預案,必要時修訂預案,以提高應急能力。
3、在可能發生緊急情況的場所配備必要的應急器材,做好標識,定期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確保完好狀態。
七、應急啟動和響應
1、應急預案的起動前提
施工場區有可能發生或正在發生本預案適用范圍所述突發性生產安全事故,或應急指揮部認為有必要啟動應急預案的其他緊急情況。
2、 應急響應流程圖。
八、報警和通訊
1、發現或得知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人員,應當立刻向單位領導或安全管理、生產指揮部門報告,如果是火災、交通事故須向公安消防部門報警。
2、安全管理、生產指揮部門接到報警后,立即通知單位主要領導,并通知各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火速趕往事故現場。
3、應急指揮部迅速將事故情況報告施工局和工程局。工程局和施工局根據實際情況采取應對措施。
4、報警和通訊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部位)、發生事故的單位、工程項目、事故態勢;
(2)事故類型:如滑坡、坍塌、泥石流、火災、爆炸、交通事故、機械事故、起重事故、群體衛生事故等;
(3)人員傷亡情況;設備、設施的損壞情況;
(4)事故直接原因的初步判斷;
(5)聯系人姓名和電話等;
九、現場搶救
1、在應急救援專業隊伍未到之前,事故發現人、事故單位及臨近相關單位,根據事故類型,迅速采取適當有效的搶救措施,并保護好事故現場;
2、各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到達事故現場后,根據各自的分工和職責,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各司其職,協調配合,采取有力措施,積極組織搶救,避免事態擴大;
3、指揮部根據事故情況,決定是否請求外援力量和相關方支援救助。
4、當事故得到控制后,事故調查組立即對事故展開調查,研究制定防范措施,施工單位研究制定搶修方案,盡快恢復生產。
十、應急預案終止
應急救援預案經過實施之后,引起事故的危險源得到消除或有效控制,現場所有搶險工作已經完成,人員均得到清點,并確保未授權人員不會進入事故現場,不存在其它影響應急預案終止的因素,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的發展狀態認為必須終止的,由應急指揮部下達應急救援終止命令。
突發事件救援應急預案 篇4
1. 總則
1.1目的,
為加強發生在幼兒園內突發公共事件的管理,提高危機應急反應能力優化人,財,物等應急資源配置,建立緊急救助體系,提高行動效率,將突發公共事件給人員,財產和環境造成的損失降低至最小程度,依據鶴山政府{關于做好全市基層應急預案專項抽查迎檢準備工作的通知}和市,區有關幼兒園安全管理的相關規定,特制定本預案。
1.2原則
在預防為主的前提下,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協調一致的原則,堅持科學性,嚴密性,程序性的方針,提高預案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幼兒園突發的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本預案所稱突發公共事件是指:
(1)因自然災害而引起的突發公共事件:地震災害,水旱災害,氣象災害,生物災害,森林災害,地質災害等;
(2)因人為因素而引起的突發公共事件:火災,交通事故,疫情,食物中毒,建筑質量安全事故,爆炸品和危險品污染或泄漏,壓力容器管到事故等;
(3)因社會對抗和沖突而引發的突發公共事件:邪教或敵對勢力破壞,恐怖暴力活動,以及集體上訪,集會,游行等重大集體事件;
(4)校園重大治安事件;
(5)其他事件。
2.指揮機構及職責
2.1成立幼兒園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對幼兒園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和指揮。
組長:文秀華
副組長“鐘定科
成員:楊麗平 王美彩 梁凱欣 呂文倩 余艷珍
應急工作具體負責人:楊麗平 職務:安全主任 辦公室電話8385203 手機:
2.2領導小組職責
領導,組織協調事故應急救緩工作,負責事故應急,救緩重大事項的決策;負責發布事故的重要信息。
3.事件報告
3.1報告范圍
對于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的給幼兒園正常的教育教學工作,校園安全穩定和師生人身安全造成不良影響和較為嚴重效果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具體負責人:楊麗平
3.2報告程序
幼兒園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發生(發現)后,事件現場有關人員應擔立即報告幼兒園負責人,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向當地政府,區教育局既有關部門報告。
3.3報告要求
3.1.1迅速。最先發現或接到發生突發公共事件的單位和個人應在第一時間內響當地政府報告,不得延遲。同時,應當向當地公安等部門報告。
3.1.2準確。報告事故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及現象情況
(3)事故簡要經過
(4)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5)已經采取的措施
(6)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3.1.2及時。事故情況發生變化后應當及時補報。自事故發生之日30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道路交通事故,火災事故自發生之日起7日內,事故造成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4.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4.1應急處置機構成立“幼兒園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指揮部”,指揮長:余艷珍 副指揮長:呂文倩 設立4個應急處置工作小組:
4.1.1救緩后勤組。負責組織應急救緩的指揮工作,負責物資,經費的保障。
4.1.2聯絡協調組。負責信息收集并及時向指揮長報告。及時響委辦,政府辦,市教育局報告情況,負責調度車輛,負責與消防,交警,防疫,醫院等部門的聯絡工作。
4.1.3人員疏散組。負責傷亡人員及親友和圍觀群眾的疏散勸導和安撫工作。
4.1.4事故調查組。負責現場的封鎖,及時與相關部門聯系,負責參與相關部門的取證和調查工作。
4.2園內突發事件的處置程序
4.2.1幼兒園接到報告后,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長或副指揮部長立即通知相關人員在最短時間內趕赴現場。
4.2.2相關小組按要求立即進入應急救緩狀態,迅速調集力量組織施救和疏散,并適時向公安,衛生等部門請求救緩。
4.2.3迅速開展搶險救治和善后處理工作;
4.2.4做好情況和信息的報告;
4.2.5時間穩定后隨即做好師生宣傳教育及思想穩定工作;
4.2.6開展事故調查。
4.3應急救緩主要工作程序
4.3.1事發后立即終止有關工作或活動,及時疏散,保護其他學生。
4.3.2在現場的教職工要及時采取正確的急救措施,對受傷害學生進行緊急救治或直接向120急救進行求助,同時向教育局主要負責人報告。
突發事件救援應急預案 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管理,增強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應急預案,是指各級人及其部門、基層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為依法、迅速、科學、有序應對突發事件,最大程度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規劃、編制、審批、發布、備案、演練、修訂、培訓、宣傳教育等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應急預案管理遵循統一規劃、分類指導、分級負責、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五條應急預案編制要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制度,緊密結合實際,合理確定內容,切實提高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分類和內容
第六條應急預案按照制定主體劃分,分為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兩大類。
第七條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由各級人及其部門制定,包括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等。
總體應急預案是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政府組織應對突發事件的總體制度安排,由縣級以上各級人制定。
專項應急預案是政府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事件,或者針對重要目標物保護、重大活動保障、應急資源保障等重要專項工作而預先制定的涉及多個部門職責的工作方案,由有關部門牽頭制訂,報本級人批準后印發實施。部門應急預案是政府有關部門根據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職責,為應對本部門(行業、領域)突發事件,或者針對重要目標物保護、重大活動保障、應急資源保障等涉及部門工作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制定。
第八條總體應急預案主要規定突發事件應對的基本原則、組織體系、運行機制,以及應急保障的總體安排等,明確相關各方的職責和任務。
針對突發事件應對的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不同層級的預案內容各有所側重。國家層面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突發事件的應對原則、組織指揮機制、預警分級和事件分級標準、信息報告要求、分級響應及響應行動、應急保障措施等,重點規范國家層面應對行動,同時體現政策性和指導性;省級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突發事件的組織指揮機制、信息報告要求、分級響應及響應行動、隊伍物資保障及調動程序、市縣級政府職責等,重點規范省級層面應對行動,同時體現指導性;市縣級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突發事件的組織指揮機制、風險評估、監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措施、隊伍物資保障及調動程序等內容,重點規范市(地)級和縣級層面應對行動,體現應急處置的主體職能;鄉鎮街道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突發事件的預警信息傳播、組織先期處置和自救互救、信息收集報告、人員臨時安置等內容,重點規范鄉鎮層面應對行動,體現先期處置特點。
針對重要基礎設施、生命線工程等重要目標物保護的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風險隱患及防范措施、監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和緊急恢復等內容。
針對重大活動保障制定的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活動安全風險隱患及防范措施、監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人員疏散撤離組織和路線等內容。針對為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提供隊伍、物資、裝備、資金等資源保障的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組織指揮機制、資源布局、不同種類和級別突發事件發生后的資源調用程序等內容。
聯合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相鄰、相近地方人及其部門間信息通報、處置措施銜接、應急資源共享等應急聯動機制。
第九條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由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居委會、村委會等法人和基層組織制定,側重明確應急響應責任人、風險隱患監測、信息報告、預警響應、應急處置、人員疏散撤離組織和路線、可調用或可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情況及如何實施等,體現自救互救、信息報告和先期處置特點。大型企業集團可根據相關標準規范和實際工作需要,參照國際慣例,建立本集團應急預案體系。
第十條政府及其部門、有關單位和基層組織可根據應急預案,并針對突發事件現場處置工作靈活制定現場工作方案,側重明確現場組織指揮機制、應急隊伍分工、不同情況下的應對措施、應急裝備保障和自我保障等內容。
第十一條政府及其部門、有關單位和基層組織可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和本單位具體情況,編制應急預案操作手冊,內容一般包括風險隱患分析、處置工作程序、響應措施、應急隊伍和裝備物資情況,以及相關單位聯絡人員和電話等。
第十二條對預案應急響應是否分級、如何分級、如何界定分級響應措施等,由預案制定單位根據本地區、本部門和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確定。
第三章預案編制
第十三條各級人應當針對本行政區域多發易發突發事件、主要風險等,制定本級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編制規劃,并根據實際情況變化適時修訂完善。單位和基層組織可根據應對突發事件需要,制定本單位、本基層組織應急預案編制計劃。
第十四條應急預案編制部門和單位應組成預案編制工作小組,吸收預案涉及主要部門和單位業務相關人員、有關專家及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編制工作小組組長由應急預案編制部門或單位有關負責人擔任。
第十五條編制應急預案應當在開展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基礎上進行。
(一)風險評估。針對突發事件特點,識別事件的危害因素,分析事件可能產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評估各種后果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風險、治理隱患的措施。
(二)應急資源調查。全面調查本地區、本單位第一時間可調用的應急隊伍、裝備、物資、場所等應急資源狀況和合作區域內可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必要時對本地居民應急資源情況進行調查,為制定應急響應措施提供依據。
第十六條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廣泛聽取有關部門、單位和專家的意見,與相關的預案作好銜接。涉及其他單位職責的,應當書面征求相關單位意見。必要時,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要求或實際需要,征求相關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意見。
第四章審批、備案和公布
第十七條預案編制工作小組或牽頭單位應當將預案送審稿及各有關單位復函和意見采納情況說明、編制工作說明等有關材料報送應急預案審批單位。因保密等原因需要發布應急預案簡本的,應當將應急預案簡本一起報送審批。
第十八條應急預案審核內容主要包括預案是否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是否與有關應急預案進行了銜接,各方面意見是否一致,主體內容是否完備,責任分工是否合理明確,應急響應級別設計是否合理,應對措施是否具體簡明、管用可行等。必要時,應急預案審批單位可組織有關專家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
第十九條國家總體應急預案報國務院審批,以國務院名義印發;專項應急預案報國務院審批,以國務院辦公廳名義印發;部門應急預案由部門有關會議審議決定,以部門名義印發,必要時,可以由國務院辦公廳轉發。
地方各級人總體應急預案應當經本級人常務會議審議,以本級人名義印發;專項應急預案應當經本級人審批,必要時經本級人常務會議或專題會議審議,以本級人辦公廳(室)名義印發;部門應急預案應當經部門有關會議審議,以部門名義印發,必要時,可以由本級人辦公廳(室)轉發。
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須經本單位或基層組織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簽發,審批方式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第二十條應急預案審批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印發后的20個工作日內依照下列規定向有關單位備案:
(一)地方人總體應急預案報送上一級人備案。
(二)地方人專項應急預案抄送上一級人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三)部門應急預案報送本級人備案。
(四)涉及需要與所在地政府聯合應急處置的中央單位應急預案,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人備案。
第二十一條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類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應向社會公布。對確需保密的應急預案,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應急演練
第二十二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演練制度,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實戰演練、桌面推演等方式,組織開展人員廣泛參與、處置聯動性強、形式多樣、節約高效的應急演練。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至少每3年進行一次應急演練。
地震、臺風、洪澇、滑坡、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災害易發區域所在地政府,重要基礎設施和城市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生命線工程經營管理單位,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儲運、使用單位,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場所和醫院、學校等人員密集場所的經營單位或者管理單位等,應當有針對性地經常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第二十三條應急演練組織單位應當組織演練評估。評估的主要內容包括:演練的執行情況,預案的合理性與可操作性,指揮協調和應急聯動情況,應急人員的處置情況,演練所用設備裝備的適用性,對完善預案、應急準備、應急機制、應急措施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等。
第六章評估和修訂
第二十四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定期評估制度,分析評價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實現應急預案的動態優化和科學規范管理。
第二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一)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三)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六)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作出重大調整的;
(七)應急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二十六條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突發事件分級標準等重要內容的,修訂工作應參照本辦法規定的預案編制、審批、備案、公布程序組織進行。僅涉及其他內容的,修訂程序可根據情況適當簡化。
第二十七條各級政府及其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公民等,可以向有關預案編制單位提出修訂建議。
突發事件救援應急預案 篇6
為了加強對爆炸物品突發事故的有效管理,做好應急處置和搶險搶救的組織工作,最大限度地除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用民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制定本應急救援預案:
1突發事故危險源分類
1.1車輛:主要指由于駕駛員因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發生交通事故,或車輛不符合安全技術發生自燃事故等。
1.2庫房:主要指由于操作人員失職,庫房報警設施失效,造成物品被盜,或外來火種點燃庫房周邊雜草引起火災。
2事故現場處理
突發事故發生后,事故當事人應立即停止作業,保護現場。立即報警和搶救傷員,并立即和公司負責人聯系報案。嚴禁離開現場或破壞現場。
3組織領導
3.1企業成立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3.2組長:由總經理擔任,成員:由安全配送科、辦公室、配送庫組成。公司安全配送科負責突發事故應急處置中的日常工作。其職責:及時聽取事故情況報告,立即召集領導小組成員研究制定對策,并負責事故處置指揮工作。
3.3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下設1:辦公室:承擔突發事故報告,請示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并通知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各成員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對外聯絡相關單位。2:物資撤離組:負責民爆物品的撤離。3:后勤保障組:負責落實運輸和物資保障工作。4:警戒疏散組:負責對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和道路進行警戒、控制,組織人員有序疏散。
4事故報告制度
4.1事故當事人應立即報警,并和公司負責人聯系報案。事故報告的主要內容:1、事故發生單位、時間、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3、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4、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以及事故控制情況;5、事故報告單位、報告人、報告時間及聯系方式。事故發生單位應按事故發生類別按道路運輸行業事故快報規定,將事故簡要情況書面上報上級各安全主管職能部門。
5 現場處置程序
5.1在接到突發事故報告后,安全配送科按照相關規定立即請總經理啟動本應急救援預案,迅速通知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其它成員接通知后,各成員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同時:
5.2立即組織人員、應急車輛和相應的救助設備在第一時間快速趕赴現場,并保護好現場,協調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的處置和善后及后勤保障工作。
5.3突發事件故經過調查核實后,除國家公安、勞動、消防、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部門按法律法規已結案處理外,企業應對發生事故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視事故損失、責任,按有關部門規定作出相應處理。
5.4突發事故發生后隱瞞不報、謊報、故意延遲不報、故意破壞故事現場的,對有關部門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6 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成:(略)。
突發事件救援應急預案 篇7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為預防和妥善處理項目部發生農牧民阻工現象等群體性突發事件,維護項目部正常開展施工秩序和社會和諧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2、本預案根據上級有關信訪工作條例和處置群體性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編制。
3、工作原則
處理農牧民阻工群體性突發事件的總體要求是:發現的早,化解的了;控制的好,處置的好。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崗位責任制,由項目部直接指揮,負責問題的應急和妥善解決。
(2)、“預防為主,防范未然”。堅持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正確處理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系,充分考慮群眾的利益,取得群眾的理解與支持,從源頭上防止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事件的發生。建立健全穩定預警工作機制,做到早發現、早解決,將事態控制在萌芽階段,及時消除誘發大規模事件的發生的各種因素。
(3)、依法處置、防止激化。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加強宣傳、協商、調解等的處置方法。以說服教育為主,引導群眾以理性、合法方式表達利益的訴求,解決矛盾,防止事態擴大。
(4)、快速反應、相互配合,在農牧民群眾性阻工現象發生后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報告當地派出所,項目部及時給予配合和支持,相互協作,同時確保信息的收集與情況報告和現狀處置等各環節緊密銜接,在最短時間內控制事態;
對發生暴力行為,嚴重損害社會治安、危害公共安全的惡劣事件,必要時果斷采取措施,堅決制止違法行為,盡快平息事態。
(5)、加強教育,正確引導。要將法制的宣傳教育、疏導工作,貫穿事件的.整個過程,教育群眾遵守法律法規,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通過正當渠道和方式反映問題。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1、成立“工程項目部”群體性農牧民阻工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應急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統一領導、指揮、協調。
(2)、決定處置的決策和應對措施。
(3)、協調相關人員組織實施。
(4)、決定啟動和終止預案。
(5)、收集、整理、上報信息。
(6)、對預和處置群體性農牧民阻工突發事件工作中,因工作失職或其它原因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人員,將依法究其責任。
三、現場處置
1、凡出現涉及農牧民阻工突發性事件的苗頭或尚在醞釀過程中的,由項目部綜合辦負責人直接出面做好化解、疏導工作,聽取群眾的意見和要求,能夠解決的,答復要明確;不能解決的,要說明原因,講清道理,做好思想教育和宣傳工作,化解矛盾,避免事態擴大,同時將情況及時報告到項目部,并準備好處置預案。
2、凡涉及到項目部施工班組,項目部在接到通知后應立即到達現場指揮和協調,并做相應處置;按事態的發展,及時向公安部門報警,爭取得到迅速有力的支持,做好配合工作。
3、盡快控制事態的發展
(1)、負責現場處置工作的項目部負責人,應誠懇聽取農牧民代表的意見和要求,面對面地做好群眾工作,對農牧民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規及公司相關管理制度的,當場表明解決問題的態度。(2)、無法當場明確表示的,項目部限期研究決定。
(3)、對確因工作決策失誤或工作不力而造成的農牧民利益受到侵害的,公開承認失誤,盡快予以糾正。
(4)、對農牧民群眾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要講清道理,細心細致做好政策解釋和說服教育,穩定村民情緒,及時疏導化解矛盾和沖突,控制事態發展。
(5)、查明煽動農牧民鬧事的帶頭人,現場處置的領導要親自與其談話,表明態度,進行思想和法制宣傳教育,對散布謠言的,積極處聯公安部門,由公安部門依法給予訓誡,做好收集證據工作,為事后處理做準備。
四、善后工作
農牧民等群眾性突發事件平息后,對已經承諾解決的問題,必須解決到位,不得搞虛假承諾或久拖不決;對法律法規和政策有明確規定而沒有落實到位的,加強督辦;對農牧民群眾因不了解有關規定而存在的誤解,要說明真相,深入細致做好思想工作。堅決避免違背承諾、失信而重新引發事件。
五、防范預警
1、定期開展不穩定因素的排查、調解處理,及時發現和掌握事件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嚴格控制責任制,全力化解,切實將不穩定因素解決在項目部;高度重視農牧民等反映的強烈的問題、焦點,認真聽取意見,并依法處置問題。
2、對存在不穩定因素方面要落實項目部責任人,提出及時化解、消除隱患的工作要求,加強監督,切實做到責任不落實不放過,工作不到位不放過,隱患不排除不放過,限期解決問題,消除隱患。
3、對不穩定因素進行定期分析,研究處置對策,制定有針對性和處置預案,做到預防在先,防止和減少村民等群眾性突發事件的發生。
突發事件救援應急預案 篇8
活動目標
1.保證參加活動學員、老師的安全。
2.保證會場秩序井然。
3.保證及時發現不安全因素。
具體要求
1.組織、指揮及職責分工
組長:校長全面負責協調指揮工作。
副組長:部門主管負責活動及各環節安全工作。
成員:全體教師及工作人員,負責本班、本崗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2.活動前召開安全預案會議
召開活動安全預案會議,明確活動安全預案的流程及具體崗位分工。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牢固樹立“安全重于泰山”、“防患于未然”的安全意識,高度重視安全保障工作,做好慶祝活動過程中各種突發性事件的應急處理。
3.提前向家長說明活動注意事項,家長統一在一樓等候不上樓。
4.活動期間,游戲關卡負責老師要各守各關卡,加強安全教育工作。
5.活動前,主持人播報安全應急事項。參加活動的學員,注意現場安全,防止突發事件的.發生。
6.活動中,要求老師各守各關卡,管理好參加活動的學員,注意安全,防止突發事件的發生。
7.做好接待工作,語言文明禮貌,舉止得體。
方法措施:
1.活動前主持人要宣講活動規則及安全注意事項,強化幼兒的安全意識。
2.全體老師要提前對會場進行全面細致的檢查。
3.教師要及時了解匯報參與活動學員到場的情況,未到學員要及時查明原因。
4.活動開始,教師要確保學員活動中的安全,如上下樓梯、入廁、喝水、洗手、參與活動等。教育學員不亂跑,不得隨意跟陌生人走。
5.一樓值班老師要嚴格按制度管理,預防不法分子闖入搗亂及學員私自外出。
6.遇到突發事故,特別是有人鬧事,教師應立即組織學員按照疏散路線疏散,并撥打110報警電話。要在場內維持秩序,注意設備設施的安全,并注意防火、防盜。
7.全體教師要服從分配,如有情況在第一時間向領導及有關部門匯報,以保障元旦慶祝活動圓滿成功。
注意事項:
1.一旦發生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
2.相關人員遇事要冷靜,措施要果斷。
3.處理事件的原則是:迅速平息、減輕傷亡。保護學員,控制事態。
4.做好被一樓簽到接待工作。
常用兒童急救知識
一、碰傷
1.患處沒有出現腫脹或活動困難等癥狀時,可以在皮膚的淤血斑處進行一小時左右的冷敷。
2.如果傷口出血,要用消毒的棉墊或衛生紙壓迫傷口十分鐘以上。傷口不大,在止血后用冷開水洗干凈患處,貼創可貼。
3.如果傷口較大,或碰擊物可能帶有破傷風桿菌,應當馬上帶兒童去醫院對傷口進行處理,必要時注射破傷風抗毒素,以防止感染。
4.如果患處出現腫脹或活動困難,或碰傷的部位是頭部或胸部,尤其是出現了頭暈、嘔吐、意識喪失、耳鼻有淡黃色液體或血流出時,必須立即將幼兒送醫院救治。
二、扭傷
1.讓扭傷兒童平躺在床上,抬高患處,進行冷敷,以減輕患處的腫脹。
2.在患處墊上棉花,再用繃帶將患處并節捆起來。注意不要使繃帶太緊,不利于血液循環。
3.如果兒童的患處有畸形或劇烈疼痛,說明病情不只限于扭傷,可能發生骨折,應馬上送醫院治療。
三、骨折
1.閉合性骨折:骨折處用木板固定,木板長度應超過近端及遠端兩關節間距離,檢查和包扎時動作輕柔。
2.患兒受傷后未經急救包扎前,不要輕易搬動受傷的肢體,以免引起骨折位移,損傷血管或神經。
3.開放性骨折需立即送往最近的醫院。
四、燙傷
1.應立即用冷水沖洗15分鐘以上,降低局部溫度。
2.如果起泡,小泡可以不做任何處理,對黃豆大小的水泡,如果創面也比較淺,可以用消毒剪刀剪開水泡,用消毒棉球或紗布蘸干。
3.由于兒童皮膚嬌嫩,耐受力較差,燙傷后容易引發感染引起的合并癥,因此最好不要自行用藥,應盡快到醫院就診。
五、驚厥
1.驚厥發生前兒童可能大聲哭鬧,接著意識喪失,全身發紫,同時屏氣,幾秒后四肢開始節律地屈曲抖動,可能伴有大小便失禁。
2.讓患兒平臥,頭側向一邊,以防舌后墜和口腔分泌物反流而堵塞氣管。
3.在上下牙齒間可填墊毛巾或手帕,防止咬破舌頭。
4.給予頭部物理降溫。
七、窒息
1.異物進入氣管,最初可引起連續刺激性咳嗽,繼則出現呼吸困難,可引起窒息死亡,應用力拍打后背,借助振動使異物滑入一側支氣管內。
2.當年齡較小的兒童發生異物卡入氣管時,首先應將兒童倒立,拍擊胸部,同時用手自下腹部向上腹部推壓,以利異物滑到病兒口腔,吐出或咽下。如無效立即送醫院搶救。
八、休克
1.盡快請醫生來急救。
2.讓兒童平躺著,除頭部外傷者外,要注意讓他取頭低腳高位,以增加腦部有足夠的血液供應,否則一旦腦部缺氧3—4分鐘,就會對腦部造成永久性的損傷。
3.注意保證兒童的呼吸道暢通。千萬不要給兒童熱敷,會使血液迅速從體內的器官中流出,造成危險。
4.隨時檢查兒童的脈搏,密切注意兒童病情的變化。
突發事件救援應急預案 篇9
為了預防、控制學校大面積停水、停電、停暖突發事故的發生,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突發事故的能力,確保學校水、電、暖設施及供水、供電、供暖的安全運行,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科研、辦公及生活秩序,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目標
1、普及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常識,提高師生員工的配合意識。
2、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確保突發事件達到及時控制,保障水電暖供應和安全。
二、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強化信息的廣泛收集和深層次研究,爭取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做好宣傳普及突發事件的防控措施,提高水電員工和師生應對突發事件的水平,及時采取預防與控制措施,防止事態的擴大。
2、統一指揮,快速反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水電中心突發事件的預防、報告、控制和處理依法實行管理,對于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成立水電服務中心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水電服務中心突發公共事件的處置工作,形成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快速反應機制。一旦發生重大事件,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做到快速反應,正確應對,果斷處置,力爭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3、加強保障,重在建設。從法規上、制度上、組織上、物質上全面加強保障措施。在領導精力、經費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強硬件與軟件建設,提高工作效率。
4、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發生突發事件后,在中心的統一領導下,啟動應急預案,中心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控制工作實行條塊結合,以塊為主。
5、快速反應,運轉高效。建立預警控制和處理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即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處理,及時快速對突發事件做出反應。
6、系統聯動,群防群控。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后,各相關部門負責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線,掌握情況,開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級各部門系統聯動,群防群控的處置工作格局。
三、組織管理
(一)組織機構
水電服務中心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負責水電服務中心突發事件防控及處理工作。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主要職責:
1、負責應急預案的制訂、修訂、處置。
2、檢查監督突發事件的防控措施。
3、第一時間到達現場,指揮、控制和及時處理突發事件。
4、及時通知上級領導,并以多種方式通知用戶。
5、寫出突發事件的情況報告。
四、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
(一)突發停水
1、校內大面積停水或全部停水時,立即查找停水原因,并向后勤管理處及學校分管領導報告情況及事由。
2、由于學校產權的供水管網破裂引起的突發停水事件,領導組成員馬上組織維修人員搶修,采購人員備料,盡一切所能,爭取在最短時間內完成搶修工作。
3、由于自來水公司管網或供水設施出現故障,造成突發停水事件,領導組成員馬上與自來水公司聯系,咨詢可能停水的時間,并督促其搶修,如較長時間停水,領導組應及時向消防或自來水公司求援,請求用水車向學校重點部門及居民定時供水,或啟動學校自備井供水。
4、由于水質污染造成突發停水事件,領導組應立即報告處領導及學校領導,與環保部門、防疫站等聯系化驗,查找污染源,如屬人為投毒,還應及時與公安部門聯系,及時處理污染,并請防疫部門檢驗,合格后,方能向用戶供水,中毒人員由校醫院負責處理。
(二)突發停電
1、校內大面積停電或全部停電時,立即查找停電原因,并向后勤管理處及校分管領導報告情況及事由。
2、由于學校產權的供電線路或設備故障引起的突發停電事件,如屬低壓部分,領導組成員馬上組織維修人員搶修;如屬高壓部分出現故障,領導組成員應馬上聯系供電局來維修。盡一切所能,爭取在最短時間內完成搶修工作。
3、由于產權屬供電局的線路或供電設備出現故障,造成突發停電事件,領導組成員馬上與供電局聯系,咨詢可能停電的時間,并督促其搶修,如較長時間停電,領導組應及時與發電機租賃單位聯系,租用發電機向學校重點部門供電。
(三)突發停暖
1、校內大面積停暖或全部停暖時,立即查找停暖原因,并向后勤管理處及學校分管領導報告情況及事由。
2、由于學校產權的供暖管網破裂引起的突發停暖事件,領導組成員馬上組織維修人員搶修,采購人員備料,盡一切所能,爭取在最短時間內完成搶修工作。
3、由于熱力公司熱網或供暖設施出現故障,造成突發停暖事件,領導組成員馬上與熱力公司聯系,咨詢可能停暖的時間,并督促其搶修。
(四)突發火災事故
1、由于供電線路短路引起配電室或供水站火災或爆炸等事故,應在第一時間切斷所有電源,組織人員使用滅火器滅火,并報保衛部,若火勢較大,應及時向“119”報警求援,爭取把損失降到最低。
2、由于使用電、氣焊引起火災事故,應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使用滅火器滅火,向保衛部報告,若火勢較大,應及時向“119”報警求援,爭取把損失降到最低。
(五)新聞采訪
1、沒有征得中心領導同意,中心所有員工有權拒絕新聞媒體人員進入工作室。
2、中心所有員工不得私自接受新聞媒體采訪。
3、各部負責人應禮貌地拒絕記者拍攝,引導其到學校宣傳部采訪。
4、發生問題,由各部負責人承擔責任。
(六)重點部位不得擅自進入
1、未經中心領導同意,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水電運行場所。
2、中心員工不得將任何朋友、親屬帶入水電運行場所。
3、發生問題由各部負責人承擔責任。
(七)財產偷盜
1、發現作案人員在偷盜或破壞財產時,在場人員一方面迅速通知保衛部和單位領導,同時大聲制止作案人員行為。
2、在制止作案人員時,注意不要靠近,不要直接單獨正面與作案人員沖撞,可在牢記作案人員容貌、身材特征的基礎上以喝止為上。
3、清點失竊或損壞的財產,配合當地保衛部門抓捕作案人員。
4、加固有關設施,彌補有關安全防患工作的缺漏。
(八)人員發生沖突
1、由在場人員上報部門或單位領導,情況嚴重直接報保衛部門。
2、在場人員迅速阻止事態擴大,有關人員陪同受傷者就醫。
3、根據情況報保衛部門或通知家長,調查事實經過,對當事人作出相應的處分。
(九)員工夜間疾病
1、平時各部室安排值班人員進行夜間值班,向全體員工公布值班地點、值班電話;要求各值班人員值班期間全天候開機,各部室配備常規用藥;
2、由帶班長或其他成員馬上通知值班人員,值班人員在詢問病情、了解病史的基礎上決定聯系領導、家長,提供常規用藥或直接送就近醫院救治。
3、如果必須送醫院,可由一位值班人員與部分成員一起護送,隨身準備一定現金,另一位值班人員須繼續留在值班室以免其他情況發生。
4、送達當地醫院后值班人員須全程陪同生病員工就醫,直到把員工安全送回學校。
(十)組織人員外出
1、領導和員工均要以高度的責任心對每個人的安全負責。抓好安全管理,確保外出活動萬無一失。
2、實行組織集體外出活動申報審批制度,審批后方可進行,并做好活動的組織和抓好安全工作。
3、出發前要集中全隊做好安全教育及宣布活動安排,清點人數。
4、租用的車輛必須要有正規的營運執照。
5、組織人員有秩序地上車,乘車時不要將頭手伸出窗外。
6、到達目的地后要有組織地開展活動,不要放縱、散漫。
7、不要到危險的地方玩耍,特別是山水及偏僻的地方。
8、分散自由活動時,要求三五成群,不要個別行動,發現問題或發生事故時要及時報告,帶隊人員要加強巡視,做好監控,發生事故要采取應急措施。
9、活動結束要在規定的地點按時集中,清點人數,并有秩序上車,帶隊人員跟車。
五、總結報告
1、發生突發事件后,應針對事件的發生、經過、后果,自覺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進行總結與完善,強化管理,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同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做出書面報告。
2、對在應急工作中有積極表現,予以表彰獎勵,并作為考核評先的重要依據。
3、任何違背本應急預案的行為:屬領導責任的,追究其所負責任;屬不服從領導小組緊急調配,不積極配合工作的集體或個人,也按事件性質后果予以責任追究,并作為今后考核的重要依據。
4、要認真總結經驗教訓,針對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完善制度,不斷提高對突發事件的處置水平,積極探索穩妥、快速、高效做好突發性事件處置工作的新途徑。
六、保障措施
(一)組織機構保障。突發事件領導小組為常設機構,按要求具體負責突發事件的日常預防與控制處理工作。
(二)人力資源保障。本預案要求配齊相關人員。相關人員應具備高度的工作責任感,定期接受學校或中心組織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知識、技能的培訓和演練,熟悉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控制知識,具有處理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
(三)財力和物資保障。中心安排必要的經費預算,為突發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資金保障和物資儲備。
(四)技術業務保障。要根據實際和預案要求,制定具體工作預案和演練計劃并付諸實施,要通過演練,發現應急工作體系和工作機制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應急預案,提高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
突發事件救援應急預案 篇10
為貫徹落實喀什市教育局關于《“七·一”前后教育系統校園安全工作提示》的通知,確保幼兒園師生的人身安全,維護正常的教學程序,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
本園成立預防突發事件領導小組
總指揮:
副指揮:
成員:所有中層領導及全體教職工
二、具體分工
園領導小組按照班級與個人相結合,分層管理,層層負責的處置原則,負責園內發生突發事件的處置與指揮,協調與管理。
(一)班級負責人:各班班主任
職責:發生突發事件時,副班主任與保育老師聽從班主任指揮,共同負責班級全體孩子的安全。
(二)通訊組:
職責:發生突發事件時,第一時間上報相關人員及相關部門,以及聯絡各方救援力量,保持各個部門之間通信暢通、信息共享。
(三)急救組:
職責:若出現人員受傷的情況,急救組第一時間開展救援工作,若傷勢較重,超出急救組能力范圍,則撥打120急救電話,撫慰好傷員,等待醫護人員到來。
(四)信息統計組:職責:摸清事件性質與規模大小,第一時間統計出受傷、失蹤人員數量以及所需救援物資,將信息報告給總指揮及各個執行組。
(五)后勤組:
職責:立即組織搶險所需的物資、車輛,迅速趕往現場,為急救組提供后勤保障;疏散救援通道,為各方救援力量的到來做好準備。
三、幾點要求
1、要提高對安全工作的認識,克服大意思想,強化安全意識。
2、認真做好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險情。
3、加強領導,在險期要聽從指揮,組織好師生自救,確保師生安全。
四、處理程序
(一)、園內及周邊發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程序:
1、園內及周邊發現形跡可疑,可能作案的人員,值班人員應當立即向幼兒園領導報告。
2、值班人員或幼兒園突發安全事件領導小組人員應當迅速對此人進行詢問。
3、若此人進入幼兒園的目的明顯,無人證、物證可以證明其身份,至說話前后矛盾、不講理,應對其進行進一步盤問,同時把他的行動限制在局部區內(最好是離教學樓較遠的位置),封鎖大門,保安加強戒備。
4、此時將所有人員疏散撤離至室內:
小一班、從教學樓正門撤離;
中一班、中二班從教學樓樓側門撤離;
大一班、大二班、從教學樓正門撤離
大三班、從教學樓側門撤離。
注:若發生自然災害等事件,撤離位置應根據事件性質而定,但各班疏散路線不變。
5、若有證據表明此人是危險分子或犯罪人,應當立即打110報警,由警方帶走作進一步調查。
6、如有必要,臨時保衛小隊應立即就位,進行戒備。
臨時保衛小隊成員及定點位置:
1號保衛小隊成員:位置:幼兒園大門口
2號保衛小隊成員:位置:幼兒園教學樓側門前
3號保衛小隊成員:位置:幼兒園教學樓正大門前
4號保衛小隊成員:位置:幼兒園左側圍墻前
5號保衛小隊成員:位置:幼兒園左側圍墻前
事件得到控制后,將事件的性質、過程、處置情況以及造成的破壞等形成書面文件上報給相關部門。
突發事件救援應急預案 篇11
為了確保遼東實業集團不因出現突發事件而遭受巨大的經濟損失和信譽損失,最大限度地化解可能引發的經營風險,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應急方案是指針對本集團發生突發事件,可能導致人身安全和集團財產受到威脅或者業務出現差錯、停頓而采取的應對策略,以保證人身和集團安全或將損失降到最低限度而采取的一系列預防、搶救和恢復業務運行的完整措施。
二、應急組織及職責
設立應急指揮中心。指揮中心負責人實行一把手負責制;成員由各部門經理、主任擔任。
組長:孫明生
副組長:商殿佐鄒德利黃敏
成員:梁斌李玉靜劉永林鄭凱趙斌蔣小丹張永臣
應急指揮中心的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制定相應的應急方案;
(二)根據應急方案對各實施環節組織做好相應的準備;
(三)組織進行應急方案的操作演練;
(四)決定啟動或停止應急方案;
(五)組織恢復正常工作。
三、突發事件的內容
(一)集團內部發生的突發事件
1.職工在上班期間發生重傷、死亡或者急性中毒事故。
2.火災、爆炸事故。
3.車輛發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
4.工人罷工或群毆。
5.重要生產設施、物資材料被盜、或損壞。
6.部長以上管理者或重要崗位員工被綁架、被拘留、逮捕。
7.其他足以影響各部門或公司生產經營正常進行的事件。
(二)與本集團業務相關的其他行業發生的突發事件
1.重大火災、爆炸事故。
2.工人罷工。
3.董事長或總經理突然重病或死亡。
4.其他足以導致與我集團業務密切相關的公司、政府部門停產停業的事件。
四、突發事件的處理程序和措施
(一)迅速報告。當事人或知情者應立即向集團辦公室報告,辦公室根據情況提出處理意見或報總經理批示。重大緊急情況可直接向總經理或董事長報告。
(二)單位發生安全事故后,現場最高負責人即為臨時總指揮,一面迅速報告,一面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要注意保護現場,防止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
(四)應急指揮中心接到報告后,應根據報告內容,迅速做出反應,提出應急措施。
(五)職工發生重傷、死亡或者急性中毒事故時,應立即送往就近的救護、醫療單位搶救。
(六)發生火災、爆炸事故,要立即切斷事故點的電源,然后一面組織滅火,一面報火警。
(七)發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應立即電告交通管理部門和保險公司。車隊隊長、公司分管副總經理應立即赴現場組織搶救。
(八)重要生產設施、物資材料被盜,應保護好現場,并通知公安部門。
(九)發生部長以上管理者或重要崗位員工被綁架、被拘留、逮捕事件,應立即指定臨時人員代理,不得停工、停產。
五、應急準備
應急方案的基礎是準備。只有做好各種情況下的應急準備,才具備應急處理的基本條件,才能在各種緊急情況下以不變應萬變。
(一)應急人員準備
各公司應做好應急人員的調配、培訓與演習,并形成文件或材料,以明確職責,防止走過場,保證在出現事故時,能按行動方案應急。
應急人員應包括主要業務部門的代表、相應職能領域的專業人員、業務連續性及災難補救方面的專家、業務分析人員、業務及技術人員等,負責應急方案的實施,處理各種各樣的技術問題。保證在關鍵時刻應急組織和人員立即可調遣到位。
應急人員必須嚴密組織,職責分明,有應急處理能力,了解職責范圍內的應急方案,能在關鍵時刻履行職責。
做好各類應急人員和各項核心業務的應急演練,發生突發事件時,能按行動方案應急。
(二)應急物質準備
按照各種業務過程,必須做好應急物質準備,主要包括:車輛、重要生產設施的備用元件、通訊聯絡工具等。由辦公室負責配備和調配。
(三)應急方案的測試
應急方案的制定是理性思維與業務經驗相結合的結果。其執行結果的正確性、有效性必須經過實際驗證。而在執行應急方案之前,采用建立模擬環境,進行全面測試,是一項有效的方法。通過應急方案的測試,可以評估應急措施在發生突發事件時是否發揮預期的作用以及能否在特定的時間段內順利實施。通過測試,完善應急方案,對所需達到的目標和實際結果的對比來分析測試結果,確認應急方案應有的功能,對應急方案進行必要的修訂和完善。
(四)應急方案的培訓
培訓的目的:為實施應急方案培訓人員,提高應急機構人員應急處理的水平。
培訓要求:被培訓人員要達到理解應急方案內容,明確個人職責的目的。熟悉本崗位的具體操作內容。
(五)應急方案的演練及驗收
通過在模擬環境中操作,檢驗應急方案是否可行;提高應急人員實際操作的熟練水平。演練由應急指揮中心統一組織,監控中心提出演練方案及演練內容,并演練全過程,進行跟蹤和記錄。通過演練,要達到確認崗位、人員、責任。提高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快速反應的能力。
突發事件救援應急預案 篇12
一、總則。
為確保安全生產,加強對公司觸電事故處理的綜合指揮能力,提高快速反應和協調能力,有效保障公司員工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的減輕觸電造成的損失,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二、組織機構及聯系方式。
經公司研究決定,成立觸電應急領導小組,具體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三、職責。
觸電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對生產突發觸電事故的應急處理。
組長:負責急救工作指揮。
副組長:負責急救聯絡、協調工作,負責急救用車安排。
組員:負責檢查急救設施及傷員搶救。
四、培訓和演練。
生產部負責主持、組織全體生產工人每年進行一次“觸電事故應急響應”的模擬演練。各組按其職責分工,協調配合完成演練。演練結束后由組長組織對“應急響應”的有效性進行評價,必要時對“應急響應”的要求進行調整或更新。
生產部負責對相關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培訓。
五、應急處理和工作程序。
1、應急物資的準備、維護、保養。
(1)應急物資的準備:簡易擔架、應急藥箱1個(創可貼、紫或紅藥水、醫用膠布、醫用紗布、醫用酒精、剪刀等)。
(2)應急物資要配備齊全并加強日常管理。
2、應急響應。
(1)當發生人身觸電事故時,首先使觸電者脫離電源。迅速急救,關鍵是快。
(2)對于低壓觸電事故,可采用下列方法使觸電者脫離電源。
①如果觸電地點附近有電源開關或插銷,可立即拉開電源開關或拔下電源插頭,以切斷電源。
②可用有絕緣手柄的電工鉗、干燥木柄的斧頭、干燥木把的鐵鍬等切斷電源線。也可采用干燥木板等絕緣物插入觸電者身下,以隔離電源。
③當電線搭在觸電者身上或被壓在身下時,也可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繩索、木板、木棒等絕緣物為工具,拉開提高或挑開電線,使觸電者脫離電源。切不可直接去拉觸電者。
3、對于高壓觸電事故,可采用下列方法使觸電者脫離電源。
(1)立即通知有關部門停電。
(2)帶上絕緣手套,穿上絕緣鞋,用相應電壓等級的絕緣工具按順序拉開開關。
(3)用高壓絕緣桿挑開觸電者身上的電線。
(4)如果觸電者傷勢不重,神志清醒,但有些心慌,四肢麻木,全身無力或者觸電者曾一度昏迷,但已清醒過來,應使觸電者安靜休息,不要走動,嚴密觀察后送至醫院。
(5)如果觸電者傷勢較重,已失去知覺,但心臟跳動和呼吸還存在,應將觸電者抬至空氣暢通處,解開衣服,讓觸電者平直仰臥,并用軟衣服墊在身下,使其頭部比肩稍低,以免妨礙呼吸,如天氣寒冷要注意保溫,并迅速送往醫院。如果發現觸電者呼吸困難,發生痙攣,應立即準備對心臟停止跳動或者呼吸停止后的搶救。
(6)如果觸電者傷勢較重,呼吸停止或心臟跳動停止或二者都已停止,應立即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法及胸外心臟擠壓法進行搶救,并送往醫院。在送往醫院的途中,不應停止搶救。
(7)人觸電后會出現神經麻痹、呼吸中斷、心臟停止跳動、呈現昏迷不醒狀態,通常都是假死。對于假死的觸電者,要迅速持久的通過口對口人工呼吸及胸外擠壓法的方式進行搶救。
(8)人工呼吸是在觸電者停止呼吸后應用的急救方法。各種人工呼吸方法中以口對口呼吸法效果最好。
(9)施行人工正呼吸前,應迅速將觸電者身上妨礙呼吸的衣領、上衣等解開取出口腔內妨礙呼吸的食物,脫落的斷齒、血塊,粘液等,以免堵塞呼吸道,使觸電者仰臥,并使其頭部充分后仰(可用一只手拖觸電者頸后),鼻孔朝上以利呼吸道暢通。
(10)救護人員用手使觸電者鼻孔緊閉,深吸一口氣后緊貼觸電者的口向內吹氣,用時約2秒鐘。吹氣大小,要根據不同的觸電人有所區別,每次呼氣要使觸電者胸部微微鼓起為宜。
(11)吹氣后,立即離開觸電者的口,并放松觸電者的鼻子,使空氣呼出,用時約3秒鐘。然后再重復吹氣動作。吹氣要均勻,每分鐘吹氣呼氣約12次。觸電者已開始恢復自由呼吸后,還應仔細觀察呼吸是否會再度停止。如果再度停止,應再繼續進行人工呼吸,這時人工呼吸要與觸電者微弱的自由呼吸規律一致。
(12)如無法使觸電者把口張開時,可改用口對鼻人工呼吸法。即捏緊嘴巴緊貼鼻吹氣。
(13)胸外心臟擠壓法是觸電者心臟停止跳動后的急救方法
(14)做胸外擠壓時使觸電者仰臥在比較堅實的地方,姿勢與口對口人工呼吸法相同,救護者跪在觸電者一側或跪在腰部兩側,兩手相疊,手掌根部放在心窩上方,胸骨下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處。掌根用力向下(脊背的方向)擠壓壓出心臟里面的血液。成人應擠壓3~5厘米,以每秒鐘擠壓一次,太快了效果不好,每分鐘擠壓60次為宜。擠壓后掌根迅速全部放松,讓觸電者胸廓自動恢復,血液充滿心臟。放松時掌根不必完全離開胸部。
4、查明事故原因及責任人。
(1)生產部應以書面形式向公司寫出報告,包括發生事故時間、地點、受傷(死亡)人員姓名、性別、年齡、工種、傷害程度、受傷部位。
(2)制定有效的預防措施,防止此類事故再次發生。
(3)組織所有人員進行事故教育。
(4)向所有人員宣讀事故結果,以及對相關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擬制:
審核:
批準: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突發事件救援應急預案 篇13
為確保師生上下樓安全,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下列措施及應急預案。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成立柏埡中學樓道安全指揮領導小組:
組 長:張 平
副組長:魯峙均 鄧仕榮 蒲清均 鄭云光 敬懷舉 馬志勇
組 員:張光紅 王勝 各班班主任 任課教師
二、措施
1、校長召開安全工作會議,落實教學樓學生公寓樓樓道口值勤人員的崗位責任。
2、總務處和安綜辦隨時檢查樓道設施,并做好樓道劃線(中間分道)工作并安裝每層樓樓道的應急燈。
3、安綜辦、值日人員認真做好各部門、各個時段安全執勤檢查及疏散工作。
4、政教處負責樓道的宣傳教育工作,教育學生上下樓道靠右慢行,不許在陽臺上簇擁,不準擁擠、站立,更不準起哄,聽從值班人員指揮。
5、教育全體教職工下課時與學生同行,不準任課教師提前下樓,教師在下樓道時自覺維護樓道秩序。
6、校級領導加強樓道安全的督查工作。
7、大型活動、電影晚會學生上下樓道一律由當天的值日領導及主辦單位、安綜辦負責落實當天的樓道疏散及安全工作。
三、應急處理
1、向師生員工公布校長、分管校長及保衛科的電話號碼,并讓師生員工明確,若遇突發事件立即電話報警或報學校領導。
2、人員分工:校長負責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報警及全面指揮,若因公不在校由分管校長負責。
3、分管校長負責教職工人員調度及分工,若因不在由鄧仕榮負責;并由鄧仕榮負責醫療、救護等工作。
4、安綜辦負責學生疏散工作。
5、政教處主任、副主任配合安綜辦做好學生疏散工作。
6、其余領導、教職工必須聽從指揮,積極參加疏散及搶救工作。
突發事件救援應急預案 篇14
一、預防措施
1.由明喆物管秩序部24小時值班,對全院、尤其是重點部位進行安全巡查守護,最大限度地防止暴力傷醫事件的發生。
2.建立安全監控中心,在院區、樓內公共部位、醫辦室、護理站等各重點部位安裝監控攝像頭。
3.加強警醫聯動機制建設,在院內設置警務室。醫院與承德市公安局、高新區公安分局等部門保持緊密聯系,堅決打擊涉醫違法案件,加大懲處力度,建立“警醫聯動、聯防聯控”的長效機制。
4.由明喆物管派專人定期對各職能科室醫護人員進行治安相關知識培訓。
5.嚴格遵守各項診療規范,加強自身管理,提高醫療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
6.設置患方接待場所和專門負責人員,接受患方咨詢和投訴,第一時間消除隱患。
7.當出現醫療糾紛風險苗頭時,科室應及時組織專家討論,并上報相關部門備案,及時給予處理。
8.健全醫務人員違規行為和責任追究制度、醫療質量監控和評價制度、醫患溝通制度等相關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理制度。
二、醫療糾紛事件定義
1.在醫療機構內尋釁滋事的;
2.醫鬧分子趁機打、砸、搶等故意損壞公共財物的;
3.侮辱、威脅、恐嚇、毆打醫務人員的;
4.非法限制醫務人員人身自由,有明顯暴力傷醫傾向或已對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造成人身、精神傷害的;
5.占據辦公、診療場所、搶奪醫療文書或醫療物品,擾亂醫療機構秩序的;
6.在醫療機構內設靈堂、堵塞醫院綠色通道及交通主干道的.;
7.患者在醫院內死亡后不按規定將尸體移放到太平間的;
8.其他擾亂醫療機構秩序的惡意行為。
三、醫療糾紛事件處置程序
(一)上報程序
1.當出現重大醫患糾紛事件的情形或苗頭時,當事科室人員應立即撥打電話向中控室報警,如情況緊急向警務室報警;同時科室人員應上報科室負責人及醫患關系辦公室,夜間及節假日報總值班并由總值班聯系醫患辦公室。醫患辦人員到達現場做先期處理工作,并上報主管院領導。安保人員接到報警后及時到達現場。
2.警務室或中控室接警人員接到報警后應及時報告南院區后勤保障處田弘鑫,按程序上報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啟動重大醫療糾紛事件應急預案。
(二)處置程序
1.中控室或警務室接到醫療糾紛的報警后,要立即聯系明喆物管秩序部,安保人員5分鐘之內到達現場,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平息事態,同時制止各種過激行為,保護醫護人員人身安全及醫院公共財產不受損失,并及時通報轄區派出所。
2.醫患辦人員到達現場后告知患者或其家屬有關醫療糾紛處置的具體辦法和程序;患者或家屬需要協商的,應告知其推舉不超過3名代表參加協商并出具委托書。
3.患者在院內死亡的應按規定將尸體移放至太平間;死者家屬對死因有異議的可依據相關程序組織尸檢。
四、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突發事件救援應急預案 篇15
為應對課堂教學中突發的事件,及時、有序、高效地做出相應處理,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盡最大努力減少疫情擴散和影響,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特制定本預案。
一、本預案啟動時機
學校發生室內課堂教學突發事件時,啟動本預案。
二、“課堂教學突發事件”的防范措施
1、要求全體教師牢固樹立防疫意識,在教學中始終保持高度的警覺性和敏銳性,排查和消除各種隱患。
2、早讀、自習輔導及上課期間,各教師必須提前候課,中途不得私自離開課堂、離開學生,要確保學生時刻有人看護、管理。
3、學生在上課期間出現身體狀況不佳時,任課教師應及時通知校長和家長,生病學生馬上離開課堂到室外等候校長處置。
4、各任課教師要密切關注每位學生的健康狀況和情緒傾向,發現苗頭性問題要及時采取相應措施。
5、如果有學生有要嘔吐的現象,教師馬上提供方便袋,讓學生吐在方便袋中,及時讓嘔吐學生離開教室到外面等候校長進行緊急處置,然后教師將裝有嘔吐物的方便袋及時封口及時處理掉。如果嘔吐在地面,授課教師應立即掩蓋然后馬上處理掉嘔吐物,嘔吐物污染的'地面應及時消毒,可用消毒液擦拭,消毒范圍為嘔吐物周圍2米,作用30分鐘。
三、“課堂教學突發事件”的處理程序
第一、馬上撤離。
在課堂教學過程中,一旦發現突發事件,任課教師或其他在第一時間發現事件的人員,要讓學生第一時間離開教室。
第二、馬上報告。
任課教師或其他第一發現人,要立即撥打電話報告給叢校長。
第三、穩定秩序。
任課教師要控制局面。
第四、綜合處理。
接到報告的學校領導必須放下其他工作,立即召集有關負責人趕赴現場,組織人員進行處理,必要時還要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120和疾控中心報告。
四、相關聯系電話
1、教務處:。
2、校長:。
3、急救中心:120。
突發事件救援應急預案 篇16
一、突發事件報告程序
(一)發生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指揮系統,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實事求是”、“及時、準確和逐級上報”的原則。
(二)應急事件報告范圍、時限
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涉外籍人員死亡的交通事故必須在2小時內上報上級主管部門。發生其它重大交通事故或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事故,于事發后6小時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突發事件應急報告內容
(1)事件突發的時間、地點、事件類型、經過,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情況,以及事發的環境、道路狀況等因素。
(2)事件現場搶救、救治及其他需要報告的情況。
(3)事件發生的原因、性質、責任、教訓及采取的措施。
二、突發事件應急指揮
發生突發事件后,立即啟動應急指揮系統,組織指揮搶撿救援行動,準確掌握事故與事件的情況變化,及時調配、部署、協調應急行動,組織好各組之間的.協調、配合行動,提高應急事件處理能力和效率。
三、應急車輛和設備儲備
公司所有的工作用車(含小轎車、專用備班客車),作為應急車輛儲備要隨時聽從指揮奔赴現場,必要時,總指揮、副總指揮可隨時根據需要調動線路待班車(含正常營運的短途客車),參加應急事件處理與救援,考慮因旅客運輸車輛中途故障等原因,又很難在中途在較短的時間內排除故障,除及時增派備用車輛運輸中途旅客外,應配備必要的機械設備(如托拉車輛的硬型拉桿,易移動的機械式手動吊車、千斤頂、安全保護固定支架等設備),必要時可請示公安交警,車輛保險機構的故障施救車輛與設備及時參加救援,保證旅客、車輛及時得到救助。
四、應急事件處理原則
(一)救人高于一切。
(二)施救與報告同時進行,逐級報告,就近施救。
(三)局部服從全局、下級服從上級。分級負責,密切配合。
(四)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防止和減輕人身傷亡。
五、應急事件處理職責、措施
總指揮:是應急事件實施的指揮者,對上級應急組織負責,在緊急情況下有權做出應急事件的實施決策和統一指揮。
副總指揮:在總指揮的領導下工作,協助總指揮做好應急救援的指揮工作,在總指揮離位的情況下,履行總指揮的職權。
應急通訊組:負責日常和應急狀態下的信息收集、傳遞以及各種指令的接收和下達。
應急搶險組:負責組織協助有關部門對應急現場的搶救,配合有關部門對事件原因調查處理。
應急保障組:負責應急狀態下的物資運輸和后勤保障。
應急救護組:負責組織應急狀態下的人員疏導,協助醫療部門對受傷人員進行救護。
突發事件救援應急預案 篇17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分類
1、應急行動指南或檢查表
應針對已識別的危險制定具體的應急措施。該指南概述了緊急行動必須遵循的基本程序,如誰報告發生的情況、要報告的信息以及要采取的緊急措施。這種應急預案主要是對相關人員進行培訓的提示。有時它被用作其他類型應急計劃的補充。
2、應急響應預案
根據現場各設施、場所的事故情況,編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包括所有可能發生的危險情況,明確應急相關人員的職責。此類計劃僅描述處理緊急情況的必要措施,不包括先前的要求(如培訓、演練等)和事后措施。
3、互助應急預案
相鄰企業為在事故應急處理中共享資源,相互幫助制定的應急預案。這類預案適合于資源有限的中、小企業以及高風險的大企業,需要高效的協調管理。
4、應急管理預案
應急管理預案是一項綜合性的事故應急計劃,詳細描述了事故發生前、發生中、發生后,誰做什么、何時做、如何做。此類計劃應明確規定執行各項責任的具體程序。應急管理計劃包括四個邏輯步驟:預防、準備、響應和恢復。
四類四級
總體預案所稱的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
總體預案將突發公共事件主要分成4類:
自然災害
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海洋災害、生物災害和森林草原火災等;
事故災難
主要包括工礦商貿等企業的各類安全事故、交通運輸事故、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等;
公共衛生事件
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職業危害、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社會安全事件
主要包括恐怖襲擊事件、經濟安全事件、涉外突發事件等。
按照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總體預案將突發公共事件分為四級,即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概念分類
應急預案是針對具體設備、設施、場所和環境,在安全評價的基礎上,為降低事故造成的人身、財產與環境損失,就事故發生后的應急救援機構和人員,應急救援的設備、設施、條件和環境,行動的步驟和綱領,控制事故發展的方法和程序等,預先做出的科學而有效的計劃和安排。
應急預案可以分為企業預案和政府預案,企業預案由企業根據自身情況制定,由企業負責,政府預案由政府組織制定,由相應級別的政府負責。根據事故影響范圍不同可以將預案分為現場預案和場外預案,現場預案又可以分為不同等級,如車間級、工廠級等;而場外預案按事故影響范圍的不同,又可以分為區縣級、地市級、省級、區域級和國家級。
應急預案還可以按照行業來分,比如信息安全應急預案就是有效應對信息安全突發事件的關鍵。
應急預案的主要內容:
1、總則
說明編制預案的目的、工作原則、編制依據、適用范圍等。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明確各組織機構的職責、權利和義務,以應急響應全過程為主線,從事故發生、報警、響應、結束、善后等方面明確主管部門和協作部門。處置;以應急準備保障機構為分支機構,明確各參與部門的職責。
3、預警和預防機制
包括信息監測與報告,預警預防行動,預警支持系統,預警級別及發布(建議分為四級預警)。
4、應急響應
包括分級響應程序(原則上按一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四級啟動相應預案),信息共享和處理,通訊,指揮和協調,緊急處置,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群眾的安全防護,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事故調查分析、檢測與后果評估,新聞報道,應急結束等11個要素。
突發事件救援應急預案 篇18
我市地處地震帶南端,地質構造復雜,地震環境惡劣,多年來一直被國家列為地震重點防御區和可能發生中強度地震值得注意的危險區。
為做好地震的防預工作,保護我校師生的生命和學校財產不受損害,結合第十五個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確定的主題“加強疏散演練,確保學生平安”教育學生有序上下樓、文明把路行。進一步普及防震減災知識,堅決避免僥幸心理,開展疏散演練活動。特制定(實驗小學地震應急預案及保障方案)。
一、地震應急領導機構
地震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全體教師
地震應急速報小組:
(1)指揮組與向上級匯報組:校長及校委會
(2)疏散組:教導處
二、緊急疏散原則
指揮得力、謹慎從容、全體動員、保護師生、減少損失。
三、地震臨震應急反應
(一)緊急避震
1、要保持鎮定,切莫驚慌失措。盡快躲避到安全地點,千萬不要匆忙逃離教室。
2、在教室內的學生,應立即就近躲避,身體采用臥倒或蹲下的方式,使身體盡量小,躲到桌下或墻角,以保護身體被砸,但不要靠近窗口。聽到第一聲鐘響,要迅速在課桌下抱頭或頂書包躲避。
3、躲避的姿勢:將一個胳膊彎起來保護眼睛不讓碎玻璃擊中,另一只手用力抓緊桌腿或床腿。在墻角躲避時,把雙手交叉放在脖子后面保護自己,可以拿枕頭或其他保護物品遮住頭部和頸部。
4、臥倒或蹲下時,也可以采用以下姿勢:臉朝下,頭近墻,兩只胳膊在額前相交,右手正握左臂,左手反握右臂,前額枕在臂上,閉上眼睛和嘴,用鼻子呼吸。
5、在走廊的同學,也應立即選擇有利的安全的地點,就近躲避,臥倒或蹲下,用雙手保護頭部,不要站在窗口邊。
6、在教室外的同學,應跑到空曠的地方,要用雙手放在頭上,防止被砸,要避開建筑物和電線。
7、老師要按預先的分工,迅速到每個教室檢查避震的情況,發現有采取不正當措施的,要及時糾正。
(二)緊急疏散:根據學校各年級所處位置及學生年齡特點,緊急疏散的具體要求是:
1、聽到哨聲后由班主任或任課教師組織本班級學生立即蹲在桌子下面,如果在2分鐘后沒有大反應,學校再次吹響哨聲,各班級應馬上按照學校規定的緊急疏散路線快速、有序地撤離教學樓。
2、撤離順序:前后樓各按預設好的路線撤離。
在撤離時給學生講清楚,地震時第一不能跳樓,第二不能一窩蜂似地往外擠,應在老師的帶領下,全班同學一齊行動,把桌椅擺放得有利于避震;與外墻和窗戶操持一定的距離,避免外墻倒塌或玻璃破碎時傷人;避開室內的懸掛物;留一定的通道,便于震時緊急撤離;把年小體弱或殘疾的同學安排在方便避震或撤離的地方。震后有秩序的撤離。
要求:
1、做到不驚慌、采取就近避險。
2、必須按疏散線路疏散,下樓時各班成兩路縱隊下樓,以免碰撞、擁擠、踩傷。疏散時要按指定路線,不要擁擠。
3、遇到災情,千萬不要跳樓。
4、當堂教師負責指揮學生疏散,不得擅離崗位,有秩序將學生撤離到操常
5、樓梯口要有教師指揮。
樓梯口具體負責疏散教師:后勤組教師各班班主任、數學教師——負責自己班級。
6、疏散過程中,以雙手護頭或書包、書本護頭,以防被砸。
7、疏散過程中,要迅速,要排隊有秩序前進,不要慌亂奔跑,不要爭先恐后。
8、疏散途中不能穿過建筑物,要盡量避開建筑物和電線。
9、各班學生到達集中地后,學生要蹲下,保護頭部。等到地震結束后,以班為單位集合,各班應立即清點人數,并向校長報告。
到達集中地后,要蹲下,清點人數
(三)自救互救
疏散后,各工作小組履行自己的職責,進行震后的自救工作。
(一)災情速報
災情速報對象:災情內容向學區主要領導匯報。震后,每天要進行零匯報。
(二)災情速報的內容包括:震感、人口傷亡、經濟損失、社會影響等情況。
(三)速報程序:
1、發生有感地震或破壞性地震后,在20分鐘內向教育局領導報告。
2、學校應急疏散領導小組立即啟動相應的地震應急預案,在1小時內了解下列情況:
(1)影響范圍:指地震造成有感程度和破壞范圍。
(2)人口影響:指人員傷亡情況。
(3)經濟影響:指地震對建(構)筑物、重要設施、設備的損壞與破壞等情況,對學校財產的損失等。
3、地震災情的速報實行統一指揮、分級管理、專人負責和按程序速報的原則。
突發事件救援應急預案 篇19
1.目的
為進一步提高食堂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在突發停水、停電、停氣的情況下,實現服務工作良性運行,保證食堂正常營業特制定本預案。
2.設施保障
設施到位,未雨綢繆,購置電炒鍋、飲水機、微波爐等;防停水、停電、停氣必備的設備。
3.保證措施
做到科學預防,措施得力,確保停電、停水的情況下,食堂就餐和飲用水的供應。
4.細則
(1)組織機構
成立食堂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小組。組長:項目經理副組長:廚師長組員:食堂工作人員
(2)小組成員工作職責
1)組長:負責公司對食堂突發事件的統一領導指揮、組織協調,具體全面負責和協調應急處置。
2)副組長:負責現場整體工作安排,配合組長對應急處置的布置安排。
3)小組分工:
①聯絡組:及時上報組長,聯系相關部門,查明原因,及時通知用餐單位。②保障組:維持應急事件現場秩序,對就餐人員做好解釋工作安排食堂工作人員,及時清理冷藏食品、冰箱、儲存水源等。
5.停電
食堂因臨時停電,或遇跳閘等特殊情況時,食堂餐廳在正常營業期間,應做好以下工作:
(1)餐廳廚師長應第一時間上報食堂管理員,食堂管理員聯系相關部門詢問停電原因,如果是食堂內部供電設備問題應立即檢修。如果是地區停電,或其他原因無法解決,應向就餐人員表示歉意并做好解釋工作。
(2)若因停電無法用餐,要及時通過公司總部配餐或已聯系好的外賣公司送餐。
(3)聯絡組負責解釋、溝通穩定就餐人員情緒。迅速開啟應急燈或點燃蠟燭。(備足蠟燭放在固定位置,方便取用。)
(4)停電將影響冷藏設備運作,在停電期間,冷藏保存的食品或原料的保質期應縮短,在化冰后執行常溫保存條件下的保存期限,預計不能在期限內使用原料或食品時,可考慮轉讓或轉庫等措施以減少損失,超過期限的,應按不合格品處理。
6.停水
(1)食堂現場管理人員查明停水原因是食堂內還是食堂外,若是食堂外原因,應立即撥打自來水公司,問清事故發生地點和事故原因及停水時間。若是食堂內原因,應立即通知負責后勤水電工到場,迅速進行維修。
(2)自來水公司因檢修或其它原因提前告知停水情況,食堂現場管理人員應提前做好儲水準備,充分利用已備的所有裝水容器。
(3)對于不能在短時間內修復,食堂儲存水又不夠的情況下,造成食堂無法正常用水的,食堂現場管理人員應及時上報食堂主管,并采取以下措施:
1)調換操作方式,盡量做一些少用水的食品;
2)立即聯系公司總部配餐或撥打已聯系好的快餐公司送餐;
3)利用有限時間對食堂原材料進行毛變處理。
7.停氣
(1)食堂現場管理人員查明停氣原因是食堂內還是食堂外,若是食堂外原因,應立即撥打燃氣公司,問清事故發生地點和事故原因及停氣時間。若是食堂內原因,應立即通知負責后勤水電工到場,迅速進行維修。
(2)燃氣公司因檢修或其它原因提前告知停水情況,食堂現場管理人員應提前做好準備,充分利用現有電器設備生產。
(3)對于不能在短時間內修復,食堂電設備不夠的情況下,造成食堂無法正常做飯的,食堂現場管理人員應及時上報食堂主管,并采取以下措施:
1)調換操作方式,盡量做一些少用氣的食品;
2)立即聯系公司總部配餐或撥打已聯系好的快餐公司送餐;
3)利用有限時間對食堂原材料進行處理。
8.預防食物中毒
在食堂就餐后三小時內15人以上出現腹泄、嘔吐、發燒、四肢無力等不適癥狀,應作如下處理:
(1)對病人的處理
(2)停止食用疑似中毒食品;
(3)收集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等標本,以備檢查;
(4)醫務室應及時對病人進行救治,病情嚴重的應立即送醫院進行急救治療,包括急救、對癥治療和特殊治療。
1)對中毒食品的處理
①保護現場,封存中毒食品或可疑中毒食品;
②對中毒食品進行無害化處理或銷毀。
③及時報告備案
9.消防安全事故應急方案
(1)發現火情,在場人員要立即引導室內人員進行有序疏散,并迅速利用室內的消防器材控制火情,爭取消滅于火災初級階段。
(2)如不能及時控制、撲滅火災,在場人員要立即采取措施妥善處理(如切斷電源等),防止火勢蔓延。
(3)在場人員要以最快的方式向領導組成員匯報,盡快增加援助人員,協力救火。(4)領導組成員接到報告后,要立即到達火情現場,并視火情撥打“119”報警求救。
(5)師生疏散及逃生預案
1)火情發生后,按照滅火預案,管理人員及各工作人員要立即通知學校領導組領導,盡快增加援助人員,如發生重大火情,同時向“119”報警,并根據火情發生的位置、擴散情況及威脅的嚴重程度逐個區域通知人員撤離。
2)管理人員及工作人員應該正確引導撤離師生奔向疏散通道,并將正確的逃生方法告知負責同志,其余人員按照既定位置,統一使用滅火器滅火,并進行傷員搶救等工作。
3)為更好地應付緊急情況,管理人員及工作人員必須一切聽從現場指揮部的指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