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應對各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精選3篇)
社區應對各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
為認真貫徹落實區教育局《學校突發事件處置工作預案》的精神,有效處置學校突發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做到遇事不驚,臨危不亂。特制定此學校突發事件應急總預案。
一、建立學校應急事件處置領導小組。
學校應急事件處置領導小組:以校長任組長,安全辦主任為副組長,其他校委會人員為成員,作為學校處置突發事件的領導小組。
二、建立學校應急事件預警系統。
由校長室、教導處、安全辦、總務處、辦公室等人員組成。主要職責為:及時提供危險信號,暢通信息渠道,提醒教師和學生注意險情,采取切實有效措施,竭力避免發生突發事件。突發事件發生后,能客觀真實地反映情況,及時向領導建言獻策,參與制定預防及處置方案。
三、建立學校應急事件處置機制。
1、信息報送。
學校突發事件發生后,學校、班級、知情者應立即將發生地點、時間等基本情況和有關信息立即報告學校應急事件處置領導小組、校長室。學校應急事件處置領導小組、校長室在規定時限內將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危害程度、發展趨勢、所采取的處理措施,需要幫助解決的問題等情況迅速報告鎮教委領導。信息報送時限:一般突發事件2小時內報送,重大突發事件必須即時報,最遲在半小時報送。具體為先口頭報,再書面報。同時應及時續報事件發展情況、原因、后果及對事件的處理情況。
2、應急事件處置領導小組職責。
負責指揮、協調和組織突發事件和其他特殊突發災害事故的處置工作作出重大決策,協調解決處置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按應急處置工作預案及時有效地開展工作。突發事件發生后,應立即成立突發事件現場指揮小組,負責具體的施救和各項善后處理工作。其具體職能為:發布應急救援命令;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及時向上級匯報和向有關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認真調查取證,寫出有關書面材料。在處理突發事件時,現場指揮機構可視情況設立現場協調組(負責傳達貫徹領導指示,報告處理情況,協調有關單位負責救援和險情排解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現場搶救組(負責對事故進行現場救治)、善后處理組(負責對死難、受傷家屬的安撫、慰問工作,做好群眾的思想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好善后事宜,消除各種不安全、不穩定因素)、宣傳報道組(負責事件新聞報道的起草、把關工作)等具體工作小組。
3、現場保護。
重特大突發事件發生后,學校及當事人要在依靠當地組織、群眾力量,迅速展開搶救工作的同時,對事故現場實行嚴格的保護,防止現場痕跡和相關物品、證據被破壞和丟失,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作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寫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的痕跡和物證。發生突發事件時,校主要領導及相關負責人須親臨現場指導救援工作。
四、善后處理工作
1、學校突發事件調查工作,由全鎮小學負責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相關學校配合相關職能部門開展調查工作。事發學校要及時做好善后處理工作,積極維持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維護社會安定穩定。
2、在突發事件期間,對散布謠言、破壞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擾亂社會秩序的,要及時報公安機關,并配合相關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3、對在處置突發事件工作中,表現積極,貢獻突出,奮力搶救搶險,成效顯著的要給予表彰和獎勵。反之,要給以批評和處分。
社區應對各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2
目的:
春節將至,為了切實做好節日期間的社區穩定和安全生產工作,確保項目部渡過一個安定、祥和的節日,結合我們項目部的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應急預案:
災害預防:
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
1.社區及外圍顯著位置張貼煙花爆竹禁放標識。
2.保持社區消防管道水流暢通,確保消防器材完好,儲備充足。
3.臨近社區的居民區在煙花爆竹燃放期間,項目部人員對周邊及現場內的施工道路、材料堆放場地等進行噴水濕潤,盡可能的降低可燃性,并且對社區內的可燃物采用不燃材料進行遮擋。指派專人在社區有可燃物的地段進行不間斷巡邏,以便及時發現火情并及時制止。
二、春節期間防火安全保證措施:
1.在社區要嚴格遵守防火規定和現場的防火制度。在工作中要認真執行個人的防火責任制。
2.一旦發生火情要按消防組織的分工進行自救,不能自救時要及時打119電話報警。
3.值班室取暖用電暖氣時有專人負責看管。不準用電爐子取暖。人走電源斷,春節期間為防止火災事故,不準在堆放易燃、易爆材料的地方用火、吸煙;不準在庫房生火取暖做飯,不準私自亂拉亂搭電線等。如不按上述規定執行,造成火災事故的,要分別按照誰違章誰負責及三不放過的原則給予責任處罰,賠償經濟損失,追究事故責任。
4.在社區木料存放場及各號樓樓梯間入口處、辦公室、配電房、門衛值班室等重點部位布置消防滅火器,以便迅速控制火勢。
四、春節期間社區用電安全措施:
春節期間施工現現場的用電:施工用電、生活用電除值班室照明電以外其余用電均斷電。確保春節期的用電安全。春節期間定期檢查電路是否有雨水打濕而導電的情況、配電箱是否進水、現場機械設備電機用采取防雨防風措施。
五、春節期間的崗位巡檢工作:
春節期間社區值班工作,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有規律的在社區巡查,對社區防火、防盜進行重點巡查,遇到緊急情況要及時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和處置,并及時、如實上報。落實好春節期間安全保證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等應急資源,加強應急準備情況的檢查,完善應急救援機制,達到有效防范和應對突發事故的發生。現已排出春節假期值班人員表,安排好專人值班,公布值班電話,嚴肅值班紀律,值班人員一定要堅守崗位,盡職盡責,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工作,保證24小時值班信息暢通,明確負責人。并已將值班表張貼在社區,向甲方、監理提交值班表,已完善信息溝通機制。
六、春節假期社區防盜:
外來閑雜人員、無關車輛嚴禁進入社區,春節期間嚴禁外來閑雜人員進入現場。任何材料一律不得出現場,對偷盜現場料具等物品者,值班門衛扣留交值班總負責人處理,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部門處理。
社區應對各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運城市民用航空器飛行事故應急機制,保證民用航空器飛行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協調、有序和高效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保護公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航空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編制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搜尋救援民用航空器規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民用機場管理條例》《民用運輸機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管理規則》《民用航空器事件調查規定》《山西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山西省處置民用航空器飛行事故應急預案》《運城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以及國際航空公約有關規定等編制。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運城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民用航空器飛行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1.4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統一指揮、屬地管理、分級響應,科學處置、分工協作、高效應對。
1.5事故分級
參照《國家處置民用航空器飛行事故應急預案》,民用航空器飛行事故按照傷亡人數、經濟損失、航空器損壞情況、社會影響等,將運城市民用航空器飛行事故進行分級,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飛行事故,詳見附件5。
2運城市處置民用航空器飛行事故指揮體系
在較大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增設運城市處置民用航空器飛行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運城開發區管委會結合本行政區域實際情況,成立相應的應急工作指揮機構。
2.1運城市處置民用航空器飛行事故應急指揮部
指揮長:市政府分管交通運輸工作的副市長
副指揮長:市政府協管副秘書長、市交通局局長、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市應急局局長、市消防救援支隊支隊長、市民航機場建設中心主任、運城民航機場有限公司董事長。
成員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交通局(市民航機場建設中心)、市應急局、市衛健委、市外事辦、市委網信辦、市氣象局、運城軍分區戰備建設處、武警運城支隊、市消防救援支隊、運城出入境邊防檢查站、運城海關、市無線電管理局、國網運城供電公司、運城銀保監分局、民航山西監管局、運城民航機場有限公司、市通聯辦、中石化運城分公司、涉事航空器承運人(或代理人)等。
市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交通局,辦公室主任由市交通局局長兼任。市指揮部及其辦公室、成員單位職責詳見附件2。
2.2現場指揮部
事故發生后,負責事故處置的人民政府根據事故處置需要成
立現場指揮部,負責現場應急處置的組織指揮工作。市現場指揮
部指揮長、副指揮長由市指揮部指定。市現場指揮部下設8個工作組,即綜合協調組、技術支持組、搶險救援組、醫療救援組、安全保衛組、應急保障組、宣傳報道組、善后處置組。工作組組成及職責詳見附件3。
3監測和預警
運城機場空中交通管理部門(以下簡稱空管部門)負責以運城機場為中心半徑50公里內的運城市行政區域內民用航空器飛行事故的監測和預警,50公里外運城市行政區域內的民用航空器飛行事故由周邊空中交通區域調度室向空管部門通報,空管部門在監測到或接到通報后,立即報告運城機場,運城機場視情況立即報告事發地縣級人民政府和市指揮部辦公室。
4應急處置與救援
4.1信息報告
發生或獲悉民航航空器飛行事故的單位要及時、準確、主動逐級向市指揮部辦公室報告事故信息,并提供事故航空器相關資料。市指揮部辦公室立即向運城市人民政府和山西省處置民用航空器飛行事故應急指揮部報告。
信息報告應及時、準確、客觀、真實,不得遲報、謊報、瞞報、漏報。首次報告時可以先簡要報告,并做好續報,直至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報告內容包括時間、地點、單位名稱、信息來源、事件類別、傷亡或者經濟損失的初步評估、影響范圍、事件發展態勢及處置情況。涉及國家秘密的,應當遵守國家關于保密工作的有關規定。
4.2先期處置
在機場及其鄰近區域內發生的航空器飛行事故,機場管理機
構應及時將旅客、機組人員和地面受影響人員撤離,疏散到安全區域,及時救助機上及地面受傷人員和幸存人員,對機載的危險品貨物及周邊地面危險和重要設施,立即采取保護性措施。
在機場及其鄰近區域外發生的航空器飛行事故,事發地人民
政府組織和調集有關救援隊伍趕赴指定位置,實施先期處置。
市指揮部收到事故信息報告后,立即協調有關部門組織力
量進行支援。
應急救援工作要在確保人員安全的情況下,盡可能地保護事
故現場,方便應急救援結束后的事故調查工作。
4.3應急響應
按照運城市民用航空器飛行事故應急市級響應條件,應急響應由低到高分為三、二、一級響應。響應條件詳見附件4。
4.3.1三級響應
事故發生后,達到三級啟動條件時,由市指揮部辦公室主任啟動三級響應,市指揮部辦公室下達相關指令,并派遣相關人員趕赴事發地,指導事發地縣級人民政府、機場管理機構、民航相關單位等組織救援,視情況提供支援。
4.3.2二級響應
事故發生后,達到二級啟動條件時,由市指揮部指揮長啟動二級響應,市指揮部立即向省處置民用航空器飛行事故指揮部報告,并成立市現場指揮部,進行現場指揮協調:
(1)提出現場應急行動要求;
(2)按照相關規定組織對事故民用航空器的搜救;
(3)指揮公安、消防、武警等應急救援力量實施緊急處置行動;
(4)指揮到達現場的衛生健康部門組織實施傷病員醫療救治和相關衛生防疫工作;
(5)組織獲救人員及受事件影響人民群眾的疏散、轉移;
(6)指揮建立現場警戒區和交通管制區,確定重點保護區域;
(7)組織對周邊地區危險源的監控;
(8)指定現場聯絡人及通信方式;
(9)參加應急救援的指揮人員、事故調查人員要按有關規定穿帶具有明顯標識的專業防護服裝及裝備,并嚴格執行進出事故現場的管理程序,確保應急救援人員安全施救;
(10)市指揮部做好事故擴大的應急準備。
4.3.3一級響應
事故發生后,達到一級啟動條件時,由市指揮部指揮長啟動一級響應,市指揮部立即向省處置民用航空器飛行事故指揮部報告,并開展先期處置,協助省處置民用航空器飛行事故指揮部組織指揮救援,當指揮權限轉交省處置民用航空器飛行事故指揮部時,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4.3.4響應結束
應急響應結束條件:
(1)民用航空器飛行事故搜救工作已經完成;
(2)機上幸存人員已撤離、疏散;
(3)傷亡人員已得到妥善救治和處理,重要財產已進行必要保護;
(4)對事故現場、應急人員和周邊群眾已采取有效防護措施;
(5)事故所造成的各種危害已被消除,并無繼發可能;
(6)受影響的民用運輸機場已恢復正常運行;
(7)事故現場及其周邊得到有效控制,對重要地面設施、環境保護、公眾安全、社會穩定等的影響已降至最小程度。
市指揮部辦公室根據市指揮部指令,下達應急終止指令,響應終止。
5信息發布
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事件發生后,迅速收集、匯總、核實事故及相關信息并報市指揮部,根據市指揮部指令發布相關信息。
6后期處置
市指揮部辦公室依據有關規定和要求,對事故應急處置進行
總結評估,提出措施及改進建議。
7應急保障
7.1通信保障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民用航空部門要充分利用社會通信公網,確保民用航空器應急處置通信網絡的暢通。健全聯絡機制,確保民用航空器應急信息和指揮調度指令的及時傳遞。
市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建立市指揮部與各成員單位的通信聯系。現場指揮部負責組織事故現場信息通信保障,確保現場指揮部與市指揮部辦公室之間視頻、音頻和數據信息的實時傳輸。
當事故應急現場區域通信不暢時,市通信建設聯合辦公室和市無線電管理局協調應急工作的通信聯絡,保障應急工作指揮通信通暢。
7.2經費保障
民用航空應急救援工作所需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
7.3物資裝備保障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民用航空部門要加強民用航空器飛行事故應急處置物資裝備工作,配備消防、醫療救護、航空器搬移物資及設備﹐有效應對航空器飛行事故。
7.4專業救援隊伍保障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民用航空部門要加強民用航空器飛行事故應急處置隊伍的建設,按要求組織培訓、演練,提高應急處置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技術水平。同時,為專業救援隊伍配備必要的防護裝備和器材,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7.5技術保障
民用航空部門、機場管理機構要加強應急基礎建設工作,增加技術投入,研究吸收國際先進經驗,為民用航空器飛行事故提供技術支持與保障。
8宣傳、培訓和演練
8.1宣傳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加強對航空器飛行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宣傳,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眾宣傳航空器出現緊急情況時應采取的正確處置措施,增強公眾的自我保護意識,提高自救、互救能力,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8.2培訓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民用航空部門及機場管理機構要組織對處置民用航空器飛行事故應急預案的學習和培訓,加強應急救援技術的研討和交流,提高應急處置專業技術人員的業務知識水平。
8.3演練
市指揮部每3年組織一次針對民用航空器飛行事故的應急演練,加強和完善各成員單位間協調配合工作。每次演練必須針對不同類型的民用航空器飛行事故,以檢驗、改善和強化應急救援準備、應急響應和應急管理能力,提高工作效率,不斷完善應急預案。
9附則
9.1名詞解釋
航空器:凡能從空氣的反作用而不是從空氣對地面的反作用、在大氣中獲得支撐的機器。
民用航空器:民用航空器是指除用于執行軍事、海關、警察飛行任務外的航空器。
機場及其鄰近區域:指機場圍界以內及距機場每條跑道中心
點8公里范圍內的區域。
機場管理機構:指依法組建的或者受委托的'負責機場安全和
運營管理的具有法人資格的機構。
9.2預案管理
結合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變化,或者應急過程中發現的新情
況新問題,定期組織評估,符合修訂條件的,市指揮部辦公室要及
時組織修訂。
9.3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交通局(市民航機場建設中心)負責解釋。
9.4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