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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

發布時間:2024-11-02

街道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精選33篇)

街道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1

  元旦和春節將至,根據安徽省通信管理局《關于做好x年元旦春節期間電信網絡安全運行工作的通知》(通信傳字58號),為提高用戶感知,以響應“正德厚生,臻于至善”的企業核心價值觀,特成立潛山移動應急通信保障小組,以保證網絡正常運行,網絡質量優良,網絡性能良好。

  一、組織機構:

  組長:

  成員:

  二、各部門職責

  領導小組:負責網絡指揮和調度,全權負責通信保障

  通信保障組:受元旦春節應急通信保障領導小組的領導,落實上級部門通信保障的要求,負責元旦春節期間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復應急工作。通信保障組下設基站、發電、線路、集客、有線寬帶、綜合覆蓋6個保障小組,其中陳雯、鄭經超負責基站和發電保障,羅本旵、余良友負責線路保障,汪奇、陳林負責集客保障,方成、徐禮彬負責有線寬帶保障,羅本旵、陳玖負責綜合覆蓋保障。

  三、預防和預警機制

  (一)預防機制

  加強對各項基礎網絡設施的安全防護工作和應急處置準備工作的監督檢查,保障通信網絡的安全暢通。加強對核心網元、重要通信基站及電源、鐵塔、天線等配套設施的巡檢,對中心局房進行安全檢查并及時排查整改安全隱患。

  (二)預警機制

  建立預警監測機制,加強通信保障預警的監測收集工作。預警信息分為外部預警信息和內部預警信息兩類。外部預警信息指行業外突發的可能需要通信保障或可能對通信網產生重大影響的事件警報。內部預警信息指行業內通信網上的事故征兆或部分通信網突發事故對其他通信網造成重大影響的事件警報。與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建立有效的信息溝通渠道,對網絡日常運行狀態實時監測分析,及時發現預警信息。

  四、應急響應

  (一)信息上報和處理

  突發事件發生時,通信保障組立即將情況上報領導小組并同時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及時向領導小組提出處理建議,由領導小組決策并啟動本預案。

  (二)信息通報

  應急領導小組加強與應急任務下達的通信保障組的信息溝通,及時通報應急處置過程中的信息,提高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復的工作效率。

  突發事件發生時,將相關信息及時通報與突發事件有關的政府部門、重要單位和用戶。

  (三)應急任務下達

  發生突發事件時,應急領導小組的以電話或短信形式向通信保障組下達應急任務,通信保障組應按照領導小組的指示,及時成立現場應急指揮機構,并組織相應人員進行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復工作。

  (四)通信保障應急工作要求

  通信保障組在接到應急任務后,應立即開展通信保障和恢復應急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1)通信保障及搶修遵循先城市后鄉鎮,先重點后一般的原則;

  (2)通信保障組應保持良好狀態,實行7×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堅守工作崗位待命,建維部和各代維單位應在節日來臨前5個工作日內向領導小組遞交節日值班表;

  (3)主動與上級有關部門聯系,及時通報有關情況;

  (4)在組織執行任務過程中,現場通信保障指揮機構應及時上報任務執行情況;

  (5)維護人員和代維隊伍要嚴格按故障處理時限要求及“先搶通后搶修”的原則對出現的故障進行處理;

  (6)及時根據市場需求及重大活動及時向上級部門申請應急通信車現場保障;

  (7)封網期間不允許進行任何網絡調整工作;

  (8)及時按照話務預測進行傳輸擴容和基站擴容工作;

  (9)做好重要物資和備品備件的維護和保養工作,以備隨時緊急調用。

  (五)應急任務結束

  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復應急工作任務完成后,由領導小組解除任務,現場應急通信指揮機構在接到通知后,任務正式結束。

  五、通信聯絡

  在突發事件應急響應過程中,要確保應急處置系統內部機構之間和部門見得通信聯絡暢通,要配備外網電話等。

  六、信息報道

  通過宣傳增強運維人員節假日和重要通信保障期間網絡保障的意識,提升公司品牌和美譽度。

  七、情況匯報和經驗總結

  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復應急任務結束后,應組織做好設施損失、經濟效益損失情況的統計、匯總工作以及任務完成情況的總結和匯報,不斷改進通信應急保障工作。

街道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2

  春節即將到來,為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文件精神,切實抓好春節期間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堅決防范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結合我礦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組織機構

  為加強安全工作的領導和管理,特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常務副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監科,由安監科科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春節期間安全保障措施的組織、協調、督查等工作。

  二、時間節點:

  20xx年1月1日至2月22日

  三、具體保障措施

  1、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值班、跟班制度。各級領導干部要保持清醒頭腦,認清形勢,嚴格按照排定的值班、跟班表進行值班、跟班。值班時要堅持24小時值班制,做好地面“冬季四防”安全巡查和查崗工作;跟班時要與工人同下同上,全力以赴抓好現場安全生產工作。

  2、嚴格領導干部請銷假制度。科(隊)長及以上管理人員有事必須請假,經分管礦領導批準后,還必須報礦長審批同意(或電話請假),請假單交調度室存檔備查,返礦后到調度室銷號,同時向分管礦領導和礦長銷假。對于未請假私自離礦人員處罰200元/天。

  3、抓好職工思想穩定工作。各單位要認真開好班前會,安排工作必須強調安全注意事項,落實責任人、落實安全措施、落實安全責任。特殊作業必須制定專項安全措施,做到“誰主管,誰負責安全;誰安排工作,誰落實安全措施;誰簽字,誰負責。”,實現安全防范工作無盲區、無死角。做好職工思想穩定工作,嚴禁疲勞上崗,嚴禁帶有思想包袱或酒后入井,單位負責人要及時掌握職工思想動態,發現問題必須及時解決,杜絕越級上訪事件發生。

  4、加大安全小分隊巡查、突查力度。每天不定時對地面各作業場所進行巡查,查人員在崗情況,是否執行操作規程;每天檢查領導干部請銷假制度執行情況和工作是否盡職盡責;下井突查兩天不得少于一次,重點放在四點班和零點班的突擊檢查。其他管理人員下井后要查“三違”、查隱患、查漏洞,提高下井質量。

  5、開展春節前后安全隱患大排查。春節放假前和節后復工前,由安全副礦長牽頭各開展一次全方位的安全隱患大排查,對查出的各類安全隱患和問題,按“三定”原則落實跟蹤整改閉合。

  6、抓好冬季四防工作。春節放假前和節后復工前,由辦公室負責各組織一次地面冬季四防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地面辦公場所、職工宿舍、庫房的用電、用油、用火、取暖和防盜保衛情況,嚴防發生火災和煤氣中毒事件。

  7、加大反“三違”力度。管理人員元月份少一個反“三違”指標罰款200元,所有“三違”人員在處罰的基礎上,必須寫出書面檢查交安監科后方可上班,嚴重“三違”人員駐“三違”學習班,停班學習5天,經考試合格后再上班。

  8、加強地面保衛和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保衛科每天安排人員對全礦區開展面安全巡邏,重點加強夜間、重要場所和要害部位的安全檢查,做好防盜、防火工作,做好出入礦區人員和車輛的登記工作;各單位充分做好應對突發事件準備工作。

  9、加強機電設備檢修管理。春節放假設備檢修必須制定詳細的檢修計劃和安全技術措施,機電部門安排專人負責跟蹤監督安全技術措施落實到位。

  10、扎實抓好春節放假期間安全管理工作。由安監科負責在放假前制定春節放假期間安全保障實施方案,并嚴格監管落實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任務。各單位負責人要充分認識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從講政治、保穩定、促發展的大局出發,切實抓好春節期間安全工作。對安全不到位,重視不夠,不負責任而導致事故發生的單位,將嚴肅追究事故責任人和單位負責人的責任,絕不姑息遷就。

  (二)搞好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各單位要召開各類會議,教育廣大職工強化安全意識,按章作業,杜絕“三違”,加強用火、用電等消防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嚴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三)加強節日值班和信息報送工作。各單位一定要安排好節日期間的值班工作,決不允許值班人員脫崗,一經發現,嚴肅處理。遇有緊急、重要事項或突發事件要及時向調度室和分管礦領導匯報,不得延誤。

街道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3

  春運從1月16日開始至2月24日結束,為期四十天。為做好我公司20xx年春運工作,為旅客提供安全、優質的出行條件,保證旅客走得及時、安全,科學有效地防止春運期間道路旅客運輸緊張,圓滿完成20xx年春節旅客運輸保障任務,結合本公司實際,針對春運期間可能出現的各種突發情況,特制訂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安全第一、以人為本,綜合治理、預防為主"的方針,做到指揮到位、人員到位、責任到位、物質到位、施救及時,提高道路運輸事故快速救援和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天氣旅客滯留應急處置能力,確保春運期間我公司道路交通運輸狀況安全、有序、暢通、便捷。

  二、機構設置

  為切實加強我公司春運組織領導工作,確保安全、順利、有序地推進春運工作,特成立公司春運工作組織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運力保障

  20xx年春運期間,我公司現有縣內客運線路二條,每天投入營運車輛七輛,一般情況下運力足夠保障,如遇有雨、雪、霧、低溫等惡劣天氣特殊情況,發生運力不足或者其它突發事故,我公司還另外配備適量的機動運力作為應急之用,參與公司的應急車輛由貴E、貴E、貴E、貴E、貴E成共計5輛組成。執行應急任務的車輛要經常保持技術狀況良好,按時進行例檢、審驗,駕駛員年齡不超過60歲,3年內無重大交通責任事故記錄。

  四、預案啟動

  春運期間,容易出現雨雪霧、低溫、冰凍等自然災害天氣,造成道路封、堵、交通事故等突發事件,影響班車正常發車或停班,造成旅客滯留的情況;車輛在行使途中發生故障或者肇事,旅客急需疏送。一旦發生以上情況要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妥善做好社會公告、旅客分流安置等工作,并確保儲備機動運力和應急物資迅速投入使用。

  五、應急響應

  (一)應急響應行動

  應急響應啟動后,公司實行24小時主要負責人帶班值班制度,及時了解事態發展情況,做好相應應急處置工作,同時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相關情況,各春運車輛從業人員、應急車隊救援人員開通所有通信設備,隨時待命。

  1、參與應急救援的客運班車簡單配備普通應急藥品、方便面、餅干、礦泉水等,如車輛發生事故或路堵時供旅客使用,停車時間過長,關閉窗戶,車內有空調設備的必須開啟空調,保證車內溫度適宜。

  2、公司充分利用車輛監控平臺與車輛司乘人員之間保持通訊暢通,及時溝通有關信息。如遇車輛無法按時返回,駕駛員應立即通知公司,并告知預測返回時間。如期間有等候旅客,應及時做好等候乘客的解釋、安撫工作;若延誤時間過長,不能及時投入營運,等候乘客較多,旅客嚴重滯留,為防止發生問題,公司應向上級部門申請同意,立即派應急運力頂替發班。

  3、出現車輛故障或事故,出現旅客嚴重滯留等事件及時逐級上報,在取得上級同意后,由春運領導小組統一安排機動運力,在短時間內赴突發地,配合、協助做好輸送、分流旅客工作,故障車輛應立即拖至應急修理點,快速修復,盡快上路。

  4、春運期間正值嚴寒季節,雨、霧、雪、冰凍等惡劣天氣發生的可能性較大,如雨雪天氣影響車輛運行,造成旅客滯留,應及時做好滯留旅客的安撫工作,并向公司報告處理。

  (二)信息發布

  通過車輛監控平臺、乘務員宣傳、信息網絡、宣傳喇叭等方式,及時發布氣象、路況、班次等春運動態信息,為廣大旅客出行提供參考和幫助。要加強宣傳和引導,讓旅客理性選擇出行時間,共同創造良好的春運和節日期間運輸秩序。

  六、值班制度

  春運期間要建立值班制度,值班人員要按時在崗,值班電話。

  要保持暢通,值班人員要明確職責,掌握轄區運力儲備情況,接到應急救援報告及時向值班領導匯報。

街道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4

  為保障員工職業健康,預防中暑影響員工身體健康,特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領導小組人員名單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地點:

  應急辦公室設在項目部辦公室

  三、預案的啟動與終止

  夏季室外氣溫在37℃以上,由應急組長宣布啟動應急預案。室外氣溫連續15天底于37℃以下,由應急組長宣布防暑預案終止。

  四、出現中暑的癥狀

  在夏季高溫季節出現頭疼、頭昏、嘔吐、惡心等癥狀時,可判斷為中暑。

  五、應急措施:

  1、應急組長宣布啟動防暑應急預案,由負責制訂新的施工作業時間,作業時間必須避開中午高溫。

  2、負責給員工宿舍購買安裝風扇等降溫設備。

  3、做好夏季防暑知識宣傳,以告員工信、黑板報等形式向員工傳授各種預防中暑的措施。

  4、負責向施工一線員工發放防暑藥品,如人丹、菊花茶、風油精。

  5、由、監督項目部及各隊食堂,要求每天給員工做綠豆湯等防暑降溫食品,工地有供應開水設備。

  6、員工出現中暑時,立即向應急小組匯報,組長根據中暑情況組織應急小組部分、全部及項目其它人員進行應急處理。

  7、小組其他成員為機動人員,做好配合工作。

  六、對外聯系電話:

  

街道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5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為科學有序高效應對突發環境事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環境安全,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環保部《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云南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紅河州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及相關法律法規制定。

  二、突發環境事件分級

  按照突發事件嚴重性和緊急程度,突發環境事件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

  (一)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Ⅰ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萬人以上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區域生態功能喪失或該區域國家重點保護物種滅絕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設區的市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Ⅰ、Ⅱ類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并造成大范圍嚴重輻射污染后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3人以上急性死亡的;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大范圍輻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重大跨國境影響的境內突發環境事件。

  (二)重大突發環境事件(Ⅱ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__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該區域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種群大批死亡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縣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Ⅰ、Ⅱ類放射源丟失、被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3人以下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殘疾的;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較大范圍輻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跨省級行政區域影響的突發環境事件。

  (三)較大突發環境事件(Ⅲ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000人以上1萬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20__萬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國家重點保護的動植物物種受到破壞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Ⅲ類放射源丟失、被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殘疾的;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小范圍輻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跨設區的市級行政區域影響的突發環境事件。

  (四)一般突發環境事件(Ⅳ級)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000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跨縣級行政區域糾紛,引起一般性群體影響的;

  5.Ⅳ、Ⅴ類放射源丟失、被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人員受到超過年劑量限值照射的;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廠區內或設施內局部輻射污染后果的;鈾礦冶、伴生礦超標排放,造成環境輻射污染后果的;

  6.對環境造成一定影響,尚未達到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級別的。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指導預防和處置發生在我縣境內的突發環境應急事件。

  預防和處置工作應該、堅持以下原則:

  (一)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的方針。

  (二)堅持統一領導,分類管理,屬地為主,分級響應。

  (三)堅持平戰結合、專兼結合,充分利用現有資源。

  四、應急指揮與職責

  (一)組織指揮體系。縣政府成立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協調全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分管副縣長擔任,副總指揮由縣政府辦公室主任和縣環保局局長擔任。縣人民武部、縣政府辦公室、縣發展和改革局、縣財政局、縣公安局、縣環保局、縣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務局、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縣文化體育和廣播電視局、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縣氣象局等為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產生原因和影響范圍,縣政府可以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進行調整。

  (二)職責分工

  1.應急指揮部職責。

  (1)負責全縣突發環境事件的預防預警、預案演練及應急處置工作。

  (2)組織、指導和協調全縣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動用應急隊伍做好事故處置、控制和善后工作。

  (3)研究突發環境事件預防、處置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針對環境事故的危害程度,負責發布預警信息。

  (4)向縣政府提出決定啟動和終止本預案的建議;及時向縣政府和州環保局報告,請求上級部門援助,消除污染影響。

  2.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1)編制、修訂、送審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2)貫徹縣應急指揮部的指示和部署;督查、落實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重大決策的實施情況。

  (3)負責收集匯總相關信息,及時向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報告,并通報各成員單位。

  (4)負責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評估,提出對策建議、具體應急方案和措施。

  (5)組織環境應急相關宣傳、培訓和演練。

  (6)組織建立和管理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專家庫。

  (7)參與調查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突發環境事件。

  (8)完成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成員單位職責。

  1.縣人民武部負責協調防化部隊和組織指揮民兵預備役人員參與應急處置。

  2.縣政府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發揮運轉樞紐作用;負責組織召開突發環境事件緊急會議,向州政府報送有關文件和材料,發布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

  3.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物資的生產保障工作;協調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物資的儲存、調撥和緊急供應;負責涉及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的基礎建設項目的審批。

  4.縣財政局負責籌措解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經費,將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基礎設施建設、應急裝備和應急物資儲備及善后處置、重建等所需資金,列入縣級財政預算。

  5.縣公安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中涉嫌犯罪案件的偵查、事故現場的保護、治安維護工作,協助有關部門調查取證;必要時協調公安消防部隊按照事發現場的技術要求參與應急處置;根據事件影響范圍,臨時封鎖道路,設立警戒區域。

  6.縣環保局負責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組織專家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方案,督促、指導、協調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直接組織或參與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

  7.縣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負責工業環境應急工作;負責組織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現場及周邊群眾生活必需品的應急供應。

  8.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指導重點危險企業周邊基礎設施建設,指導臨時避難所、現場指揮部建設。

  9.縣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協調通往突發環境事件現場的公路搶修及保通工作;擬訂公路繞行方案,配合公安部門做好交通管制工作;負責組織協調人員、物資的運輸保障工作;在專業救援部門指導下協助收集、清理、消除道路和水路污染物。

  10.縣水務局負責實施或協調應急水量調度;負責組織制定受污染水體疏導或截流方案;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水文等相關資料;指導飲用水緊急供水方案的制定并協調實施。

  11.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負責組織醫務人員實施現場醫療救護;遇有大批危重傷員時,組織、協調現場急救和轉診救治工作。

  12.縣文化體育局和廣播電視局通過播放環境保護公益廣告等形式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安全教育,配合做好信息發布工作;負責協調事發地鎮政府做好受突發環境事件侵害景區的游客緊急疏散工作。

  13.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監督檢查與突發環境事件有關的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監督相關企事業單位落實各項預防措施;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

  14.縣氣象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現場應急區域的短、中期天氣預報;必要時建立會商機制,及時提供氣象監測信息,隨時掌握和提供事發地天氣情況變化趨勢。

  15.各鄉鎮人民政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機構。各鄉鎮人民政府成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在上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的指導和本級政府的領導下,負責本行政區域各類突發環境事件的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

  (四)專家咨詢組職責。專家咨詢組是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機構的決策咨詢組織。應急預案啟動后,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類型,相關專家參與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工作,為指揮部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指揮、決策提供依據和方案,對事故危害進行預測,對在現場應急救援單位進行技術指導。

  (五)應急監測組職責。負責對污染現場的應急監測工作,根據監測數據科學分析污染變化趨勢,為指揮部決策提供技術支持;負責對污染實施跟蹤監測,為應急工作的終止提供科學依據;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六)應急救援組的職責。負責對突發環境事件的現場勘查工作,初步確定污染情況;對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原因開展調查工作,并上報指揮部;協助當地救援隊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五、預防和預警

  (一)預防工作

  1.縣環保局負責調查并掌握縣內環境污染源的產生、種類及區域分布情況。

  2.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參照《元陽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二)預警及措施

  1.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2.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并進行妥善安置。

  3.指令各環境應急救援隊伍進入應急狀態,環境監測部門立即開展應急監測,隨時掌握并報告事態進展情況。

  4.針對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為和活動。

  5.調集環境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確保應急保障工作。

  六、應急響應

  按突發環境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響應原則上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響應)、重大(Ⅱ級響應)、較大(Ⅲ級響應)、一般(Ⅳ級響應)四級。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及時請求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Ⅰ級應急響應由國家環保部和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實施,Ⅱ級響應由省環保廳和省政府有關部門組織實施,Ⅲ級和Ⅳ級響應由州、縣政府組織實施。

  七、應急響應方法與步驟

  (一)縣環境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按下列程序和內容響應:

  1.啟動并實施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及時向縣政府和市環保局報告突發事件基本情況和應急救援的進展情況;

  2.在指揮部領導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情況組織有關專家、應急監測組和應急處理組,并出動應急指揮車、應急救援車、應急監測車,趕赴現場指揮、協調有關部門對突發環境污染事件實施應急救援;

  3.需要有關應急力量支援時,及時向州環境應急領導小組及市政府有關部門提出請求。

  (二)各鄉鎮政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

  1.啟動并實施環境應急預案,及時向縣環境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縣政府報告;

  2.立即組織應急救援力量展開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3.需要有關應急力量支援時,及時向及縣政府有關部門提出請求。

  八、信息報送與處理

  (一)信息報告

  1.對初步認定為一般(IV級)或者較大(III級)突發環境事件的,縣環保局應當在四小時內向縣人民政府和州環保局報告。

  2.對初步認定為重大(II級)或者特別重大(I級)突發環境事件的,縣環保局應當在兩小時內向縣政府和省環保廳、州環保局報告。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過程中事件級別發生變化的,應當按照變化后的級別報告信息。

  (二)突發環境事件報告

  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

  1.初報。應當報告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起因和性質、基本過程、主要污染物和數量、監測數據、人員受害情況、飲用水水源地等環境敏感點受影響情況、事件發展趨勢、處置情況、擬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議等初步情況,并提供可能受到突發環境事件影響的環境敏感點的分布示意圖。

  2.續報。應當在初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處置進展情況。處理結果報告應當在初報和續報的基礎上,報告處理突發環境事件的措施、過程和結果,突發環境事件潛在或者間接危害以及損失、社會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責任追究等詳細情況。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應當采用傳真、網絡、郵寄和面呈等方式書面報告;情況緊急時,初報可通過電話報告,但應當及時補充書面報告。

  3.處理結果報告。應當載明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單位、報告簽發人、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等內容,并盡可能提供地圖、圖片以及相關的多媒體資料。在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工作中遲報、謊報、瞞報、漏報有關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的,給予通報批評;造成后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依紀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安全防護

  (一)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現場處置人員應根據不同類型環境事件的特點,配備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人員出入事發現場程序。

  (二)受災群眾的安全防護

  1.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特點,告知群眾應采取的安全防護措施;

  2.根據事發時當地的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確定群眾疏散的方式,指定有關部門組織群眾安全疏散撤離;

  3.在事發地安全邊界以外,設立緊急避難場所。

  十、突發事件信息發布

  需進行信息發布的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原因、危害和損失等有關信息,由應急指揮部負責統一發布。對于一般性事件,主動配合新聞宣傳部門對新聞報道提出建議,對災害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數字的發布應征求評估部門的意見;對影響較大的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經縣政府批準后根據需要及時發布;對影響重大的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經州政府批準后根據需要及時發布。

  十一、應急終止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終止應急:

  (一)事件現場得到控制,事件條件已經消除;

  (二)污染源的泄漏或釋放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

  (三)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經被徹底消除,無繼發可能;

  (四)事件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五)采取一切必要的防護措施以保護公眾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長期影響趨于合理且盡量低的水平。

  十二、善后處置

  (一)處置:環境事件發生地政府要做好受災人員的安置工作,組織專家對受災范圍進行科學評估,對遭受破壞的生態環境提出有關建議。

  (二)保險:逐步建立突發環境事件社會保險機制,鼓勵為環境應急工作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可能引起環境污染的企業事業單位要依法辦理公眾責任險或其他險種。

  十三、應急保障

  (一)資金保障。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成員單位提出所需經費,經縣財政部門審批后執行。資金的使用范圍應包括:應急信息系統建設及運行、應急指揮系統建設及運行、應急裝備、應急技術支持、培訓及演習等。

  (二)人員保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隊伍由縣環保局、各鄉鎮及相關單位和企業自救隊等部門組成。縣環保局加強環境應急隊伍的建設,提高其應對突發事件的素質和能力,培訓一支常備不懈,熟悉環境應急知識,充分掌握各種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措施的預備應急力量。組建專家咨詢組并確保在事件發生后相關環境專家能迅速到位,為指揮決策提供服務;各有關部門之間、各應急處置組之間,要密切配合,協同動作;針對所轄區域內可能存在的突發環境事件,加強預案研究和演練,做到常備不懈,形成“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的整體應急處置力量。縣環保局對企業的安全生產、消防、防化等專業隊伍進行組織和培訓,形成政府部門和企業組成的環境應急網絡。

  (三)裝備保障。在充分發揮現有監測等資源的基礎上,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和職責要求,加強環境應急工作能力建設。配備環境應急指揮車輛、監測車輛等應急處置、快速反應裝備,并配備一定數量的專業防護裝備、交通工具和對講機等應急通訊裝備。

  (四)技術保障。縣環保局要建立健全環境安全預警系統,組建專家咨詢組,確保在啟動預警前、事件發生后相關環境專家能迅速到位,為指揮決策提供服務。建立環境應急數據庫,建立健全各行業專業環境應急隊伍,專業技術機構要確保能夠隨時投入應急的后續支援和提供技術支援。

  十四、附則

  (一)名詞術語定義

  1.環境事件:是指由于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經濟、社會活動與行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人體健康受到危害,社會經濟與人民群眾財產受到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突發性事件。

  2.突發環境事件: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和對全縣或者某一縣區的經濟社會穩定、政治安定構成重大和損害,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環境事件。

  3.環境應急:針對可能或已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為,以避免事件發生或減輕事件后果的狀態,也稱為緊急狀態;同時也泛指立即采取走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動。

  4.泄漏處理:泄漏處理是指對危險化學品、危險廢物、有毒氣體等污染源因事件發生泄漏時所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泄漏處理要及時、得當,避免重大事件的發生。泄漏處理一般分為泄漏源控制和泄漏物處置兩部分。

  5.應急監測:環境應急情況下,為發現和查明環境污染情況和污染范圍而進行的環境監測。包括定點監測和動態監測。

  6.應急演習:為檢查應急計劃的有效性、應急準備的完善性、應急響應能力的適應性和應急人員的協同性而進行的一種應急響應的實踐活動,根據所涉及內容和范圍的不同,可分為單項演習(演練)、綜合演習和指揮中心、現場應急組織共同進行的聯合演習。

  (二)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街道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6

  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實行施工第一責任人負責制和分級分部門負責制,由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小組統一指揮搶險救災工作。當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后,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在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預案》要求,履行各自的職責,做到分工協作、密切配合,快速、高效、有序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一)應急救援小組組成人員及職責

  應急救援小組人員:

  組長:(公司項目經理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成

  員:

  1、按照《預案》實施情況,組織、協調、指揮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盡全力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部署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指揮各部門有條不紊的進行搶險救災工作;

  3、在救災過程中隨時掌握《預案》實施情況,并對《預案》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采取適當處理措施;

  4、在負責區域內為事故現場緊急調用各類物質、設備、人員防火用具并提供場地,搶險救災結束后要負責督促事故單位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5、事故發生以后,應急救援小組應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匯報。對于超出自身處理能力的事故,要及時請示。

  6、對于在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搶險救災中工作成績卓越的部門和個人,安全事故應急小組應給予其適當的表彰和獎勵。對于不履行救援職責的,延誤隱瞞安全事故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罰。構成安全事故責任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應急救援小組組長、副組長的職責

  1、協同商議救援命令,指揮各部門搶險救災并監督落實;

  2、通知并聯絡應急救援小組有關成員,做好應急準備后立即投入救援;

  3、選址建立現場救援指揮部,綜合協調各部門救援工作。

  4、事故災害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決定是否應采取疏散措施;

  5、現場檢查救援工作,提出救援方案,指揮員工開展救援工作;

  6、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適時發布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布于眾。

  (三)應急救援小組成員的職責

  1、小組成員應具備較高的安全警惕性,熟知安全規范并帶頭自覺遵守;

  2、應急救援小組成員應積極配合組長的工作,做好救援準備措施;

  3、事故發生后,救援小組成員要立即到位,及時開展救援工作;

  4、在救援行動中聽從上級指揮,統一協調行動;

  5、應急救援小組在搶救行動中要盡心盡責,將人員傷亡和物資損失降到最低;

  6、協助組長做好事故處理工作。

  (四)登高用火施工規范及施工人員詳細

  1、施工現場的平面布置和施工方法,均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明火作業、易燃材料、倉庫、辦公等區域。

  3、施工現場的道路應保持暢通,夜間應設照明,并配備值班巡邏人員。

  4、焊、割作業區與氧氣瓶、乙炔瓶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10米,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米。

  5、氧氣瓶、乙炔瓶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有效,否則嚴禁使用。

  6、施工現場需掛警示牌,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行規定。

  (1)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證者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2)屬一、二、三級動火范圍的焊割作業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不得進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現場的情況,不了解焊件內部是否易燃易爆,不得進行焊割。

  (4)各種裝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和有毒物質的溶器未經徹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險之前,不準進行焊割。

  (5)有可燃材料作保溫、隔音、隔熱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6)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了解情況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7)附近有與明火作業相抵觸的工種在作業時,不準焊割。

  (8)在外單位相連的部位,在沒有弄清有無險情或明知存在危險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準焊割。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應嚴格按照用電的安全管理規定,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生電氣火災和人身傷亡事故。

  7、施工現場的可燃、易爆材料要堆放規整,保持良好的通風,放置滅火裝置和警示牌,由專人管理。

街道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7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機制,科學有序高效應對突發環境事件,最大限度控制、減輕和消除突發環境事件風險和危害,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環境安全。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安徽省環境保護條例》《安徽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安徽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安徽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池州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相關法律法規等,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我市轄區內或發生在市外但對我市有較大影響的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

  突發環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災害、生產安全事故等因素,導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質等有毒有害物質進入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介質,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環境質量下降,危及公眾身體健康和財產安全,或造成生態環境破壞,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需要采取緊急措施予以應對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氣污染、水體污染、土壤污染等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和輻射污染事件。

  放射源和射線裝置生產、銷售、運輸和使用過程中造成的輻射事故、重污染天氣的應對工作按照相應專項應急預案及規定執行,其他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按照本預案執行。

  1.4工作原則

  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要求,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協同應對,快速反應、科學處置,資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則。

  1.5事件分級

  按照事件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等因素,突發環境事件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級。具體見附件1。

  2組織指揮體系

  2.1領導機構

  在市委統一領導下,市人民政府是全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領導機關,在市長領導下,市人民政府對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工作進行研究、決策和部署。

  發生極端性重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由市委、市政府決定成立市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總指揮部,統一領導、組織指揮應對工作。

  2.2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

  市人民政府設立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統一指導協調和組織全市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

  指揮長: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

  副指揮長:市人民政府相關副秘書長、市生態環境局局長。成員:市生態環境局、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傳媒中心、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利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林業局、市氣象局、池州軍分區戰備建設處、市消防救援支隊、武警池州支隊、電信池州分公司、移動池州分公司、聯通池州分公司、池州供電公司等單位負責同志。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市人民政府根據應對工作需要,可對市指揮部領導和成員進行調整。其他市直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市指揮部統一部署,按照工作需要,認真履行各自職責。

  發生較大級別以上突發環境事件后,市指揮部根據需要,設立綜合協調、污染處置、應急監測、醫療救治、應急保障、轉移安置、新聞宣傳、社會維穩、調查評估等工作組。工作組組成及職責見附件3。

  2.3市指揮部辦公室

  市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生態環境局,辦公室主任由市生態環境局主要負責同志兼任。主要職責:承擔市指揮部日常工作;推進全市環境應急管理體系建設;督促落實環境應急準備工作,辦理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等。

  2.4市專家組

  市環境應急專家組由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組建和管理,為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提供決策咨詢和處置建議。

  2.5市現場指揮機構

  市人民政府根據工作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組織、指揮、協調突發環境事件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2.6縣區組織指揮機構

  縣級人民政府(管委會)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工作,設立相應組織指揮機構,負責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組織開展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先期處置,并按照市指揮部要求,做好相關應對工作。

  3應急準備

  各級人民政府(管委會)及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應堅持關口前移,強化預案體系、風險防控、應急隊伍、應急裝備物資建設等工作。

  3.1預案體系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管委會)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級人民政府(管委會)突發環境事件專項應急預案,制定本部門的應急預案,報本級人民政府(管委會)和上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案。承擔環境安全主體責任的企事業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規定,在開展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基礎上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按照分類分級管理的原則,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管委會)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案。

  3.2風險防控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管委會)生態環境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工作,分析評估可能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

  提高區域環境風險防范能力;檢查企事業單位環境風險防范、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并督促整改發現的問題。

  承擔環境安全主體責任的企事業單位開展本單位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確定環境風險等級,完善風險防控措施;開展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建立隱患排查治理檔案,及時發現并消除環境安全隱患。

  3.3應急隊伍

  縣級人民政府(管委會)及生態環境部門要不斷推進環境應急救援能力建設,鼓勵和支持企事業單位或生產經營者和其他社會力量建立提供社會化應急救援服務的應急救援隊伍,定期開展培訓和演練,提高突發環境事件快速響應及應急處置能力。

  承擔環境安全主體責任的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加強環境應急處置救援能力建設,加大員工培訓力度,提高自救互救能力,確保環境應急先期處置有序有效。

  3.4資金保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管委會)要將突發環境事件防范和應對工作所需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處置突發環境事件所需財政負擔的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對受事件影響較大和財政困難的地區,啟動省級、市級應急響應的,應根據實際情況和事發地人民政府(管委會)的請求,爭取資金并按規定予以適當支持。

  3.5物資裝備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管委會)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健全制度和規劃,配備符合實際需求的應急監測儀器設備和裝備;開展應急資源調查,建立和充實環境應急物資儲備,建立物資儲備信息庫并實行動態管理,有條件的地區應設立實物儲備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管委會)應當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與有關企業簽訂協議,保障應急救援物資、生活必需品和應急處置裝備的生產、供給。

  承擔環境安全主體責任的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儲備必要的應急裝備和物資。

  3.6科技支撐

  各級人民政府(管委會)及有關部門應積極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先進技術、裝備的研究和應用,為環境應急處置提供科技支撐。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管委會)生態環境部門應建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專家庫,規范專家管理和使用,充分發揮專家的決策咨詢作用。

  3.7聯動機制

  根據區域或流域環境風險防范需要,加強與相鄰地區環境應急管理部門的聯動,健全風險防范、信息通報和應急聯動機制;加強生態環境部門與其他部門的聯動機制建設,協同高效處置各類突發環境事件。

  4監測預警

  4.1監測

  生態環境部門和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環境突發事件監測機制,提高監測技術水平;通過日常環境監測、互聯網信息、環境污染舉報等途徑,加強突發環境事件苗頭性信息收集;自然資源和規劃、城鄉建設、交通運輸、農業農村、水利、衛生健康、應急管理、氣象、消防救援等部門,應當及時將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通報同級生態環境部門。承擔環境安全主體責任的企事業單位應建立健全監測制度,強化監測手段,提高監測能力。

  4.2預警

  4.2.1預警分級

  對可以預警的突發環境事件,按照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大小、緊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將預警級別由高到低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

  突發環境事件預警分級標準見附件4。

  4.2.2預警發布

  預警信息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手機、宣傳車、大喇叭、新媒體等渠道或方式向本行政區域公眾發布,針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可組織人員逐戶當面告知等方式。

  預警內容:預警原因、預警級別、預警區域或場所、預警時間、影響估計及應對措施、發布機關等。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管委會)生態環境部門研判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應當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管委會)提出發布預警信息的建議。

  預警原則上由縣級人民政府(管委會、專項指揮機構)或其授權的生態環境部門發布,及時向市人民政府或市生態環境局報告,必要時可越級上報,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鄰地區或相關地區政府通報。三級(黃色)及以上預警,市人民政府或市生態環境局同時予以發布。

  4.2.3預警行動

  預警信息發布后,事發地人民政府(管委會)及生態環境部門要根據預警級別和實際情況以及分級負責的原則,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分析研判。組織有關部門、機構和專業技術人員、專家,及時對預警信息進行分析研判,預判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

  (2)防范措施。設置危害警告標志,采取健康防護措施;提前疏散、轉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指令應急救援隊伍進入待命狀態,調集應急處置所需物資和裝備,做好應急保障工作;對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相關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加強環境監管。

  (3)輿論引導。及時準確發布事態最新情況,公布咨詢電話,組織專家解讀。加強輿情監測,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4.2.4預警級別調整和解除

  發布預警信息的政府(管委會)或部門,根據事態發展情況,適時調整預警級別;當威脅或危險消除時,按照“誰發布、誰解除”的原則,由發布單位宣布解除預警,適時終止相關措施。

  5信息報告與通報

  5.1信息報告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涉事的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管委會)及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及時通報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人員。

  事發地縣級人民政府(管委會)生態環境部門接報后,立即核實、分析研判、分類報告。①對初步認定為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的,應當在4小時內向本級人民政府(管委會)和市生態環境局報告。②對初步認定為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在2小時內向本級人民政府(管委會)及市生態環境局報告,同時報省生態環境廳。③初步認定為重大級別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的`,應當在2小時內向本級人民政府(管委會)及市生態環境局報告,同時報省生態環境廳、生態環境部。其中,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或特殊情況下,事發地生態環境部門可直接向生態環境部報告,并同時報告市生態環境局和省生態環境廳。

  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事發地縣級人民政府(管委會)須在4小時內向市人民政府報告;較大級別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事發地市級人民政府、縣級人民政府(管委會)須在2小時內向省人民政府報告。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或特殊情況下,事發地市級人民政府、縣級人民政府(管委會)可直接向國務院報告。

  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過程中事件級別發生變化的,應當按照變化后的級別報告信息。發生下列一時無法判明等級的突發環境事件,應當按照重大

  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程序上報:

  (1)對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響的;

  (2)涉及居民聚居區、學校、醫院等敏感區域和敏感人群的;

  (3)涉及重金屬或者類金屬污染的;

  (4)有可能產生跨省影響的;

  (5)因環境污染引發事件,或者社會影響較大的;

  (6)其他有必要按照重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報告的。

  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過程中事件級別發生變化的,應當按照變化后的級別及時續報信息。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的內容和格式,按照《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20__年4月,部令17號)規定執行。

  5.2信息通報

  因交通事故、安全生產事故、火災事故等引發或可能引發突發環境事件的,公安交警、交通運輸、應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門應當及時通報同級生態環境部門。其他部門和單位獲得環境污染事件信息后應及時向同級生態環境部門通報。

  突發環境事件影響或者可能影響相鄰行政區域的,事發地人民政府(管委會)或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及時通報相鄰行政區域同級政府或生態環境部門,同時報上級政府及生態環境部門。

  接到已經發生或者可能發生跨縣級行政區域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時,市生態環境局要及時通報相關縣級人民政府(管委會)生態環境部門。

  6應急響應

  6.1響應分級

  突發環境事件應當遵循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由縣級人民政府(管委會)組織應對(市有關部門視情予以指導),其中,涉及面較廣、較敏感復雜或處置不當可能造成較大后果的一般突發環境事件報請市人民政府指導應對。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由市人民政府組織應對,其中,涉及跨市級行政區域的,或超出市人民政府處置能力的較大突發環境事件,以及重大、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應當及時向省人民政府報告,報請省人民政府及省相關部門提供支援或組織指導應對。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嚴重程度、影響范圍和發展態勢,將市級層面應急響應設定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4個等級(見6.3響應措施)。縣級人民政府(管委會)響應等級可參照市級層面應急響應級別設置,結合本地實際情況予以明確。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在易造成重大影響的地區或重要時段時,可適當提高響應級別。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事件損害情況及其發展趨勢調整響應級別,避免響應不足或響應過度。

  6.2先期處置

  縣級人民政府(管委會)對本轄區內發生的各類突發環境事件,應迅速調度力量,盡快判明事件性質和危害程度,及時采取相應的處置措施,全力控制事態發展,減少人員財產損失,減輕或消除社會影響,并及時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及生態環境部門報告。涉事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要立即采取關閉、停產、封堵、圍擋、噴淋、轉移等措施,切斷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擴散。做好有毒有害物質和消防廢水、廢液等的收集、清理和安全處置工作。當涉事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不明時,由當地生態環境部門會同公安、交通運輸、應急管理等相關部門組織對污染來源開展排查,查明涉事單位,確定污染物種類和污染范圍,切斷污染源。

  6.3響應措施

  市指揮部接到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后,根據事故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和可控情況,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

  (1)一級響應。對初判發生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由市生態環境局提出相應響應建議,市指揮部決定啟動一級響應。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率領市生態環境局及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趕赴現場,組織開展先期處置工作,指揮部成員單位進入響應狀態(必要時報請省委、省政府、省生態環境廳組織指導協調)。市指揮部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市生態環境局相關負責同志在崗帶班。同時,提請市委、市政府研究并作出工作部署。

  (2)二級響應。對初判發生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由市生態環境局提出相應響應建議,市指揮部決定啟動二級響應。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率領市生態環境局及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趕赴現場組織開展先期處置工作,指揮部成員單位進入響應狀態(必要時報請省委、省政府、省生態環境廳組織指導協調)。市指揮部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市生態環境局相關負責同志在崗帶班。同時,提請市委、市政府研究并作出工作部署。

  (3)三級響應。對初判發生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由市生態環境局提出相應響應建議,市指揮部決定啟動三級響應。指揮部指揮長率領市生態環境局及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趕赴現場,組織應急處置工作,指揮部成員單位進入響應狀態。市指揮部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市生態環境局相關負責同志在崗帶班。必要時,提請市人民政府研究并作出工作部署。

  (4)四級響應。初判為涉及面較廣、較敏感復雜或處置不當可能造成較大后果的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由市指揮部辦公室決定啟動四級響應,同時報告市指揮部指揮長。事發地縣級人民政府(管委會)負責應對工作,市指揮部辦公室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給予指導和支持。市指揮部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及時處置相關信息和事項。

  6.4指揮協調

  6.4.1發生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發生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后,市指揮部立即啟動應急響應,成立并派出現場指揮部,在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組織指揮下與事發地縣區指揮部共同開展先期處置工作。上級現場應急指揮部到位后,市、縣區兩級先期設立的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應納入上級現場應急指揮部,在上級現場應急指揮部組織、指揮、協調下開展現場處置工作。

  6.4.2發生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發生重大突發環境事件后,市指揮部立即啟動應急響應,成立并派出現場指揮部,在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指揮或指導協調下與事發地縣區指揮部共同開展先期處置工作。上級現場應急指揮部到位后,市、縣區兩級先期設立的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應納入上級現場應急指揮部,在上級現場應急指揮部組織、指揮、協調下開展現場處置工作。

  6.4.3發生較大突發環境事件

  發生較大突發環境事件后,市指揮部立即啟動應急響應,部署應急處置工作。

  (1)組織專家進行會商,研究分析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和發展趨勢;

  (2)成立并派出現場指揮部,赴現場組織、指揮和協調現場處置工作,事發地縣級人民政府(管委會)先期設立的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應納入市級現場應急指揮部,在市級現場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組織開展應對工作;

  (3)根據需要,市指揮機構相關成員單位派出前方工作組,赴事發現場協調開展污染處置、應急監測、醫療救治、應急保障、轉移安置、新聞宣傳、社會維穩等應對工作;

  (4)研究決定事發地縣級人民政府(管委會)和有關部門提出的請求事項;

  (5)統一組織應急處置信息發布,做好輿論引導;

  (6)在省級生態環境部門委托下組織開展事件調查和損害評估;

  (7)向受事件影響或可能受事件影響的市內有關縣區或兄弟市、縣通報情況;

  (8)視情向兄弟市或省有關方面請求支援;

  (9)配合上級環境應急指揮部或工作組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6.4.4一般突發環境事件

  涉及面較廣、較敏感復雜或處置不當可能造成較大后果的一般突發環境事件,市指揮部辦公室啟動應急響應,事發地縣級人民政府(管委會)成立現場指揮部,負責現場指揮。

  市指揮部辦公室派出工作組赴現場,指導和支持事發地縣級人民政府(管委會)開展應急處置、應急監測、原因調查等工作,并根據需要協調有關方面提供隊伍、物資、技術等支持。主要工作:

  (1)了解事件情況、影響、應急處置進展及當地需求等;

  (2)指導事發地制定應急處置方案;

  (3)根據地方請求,協調相關應急隊伍、物資、裝備等,為應急處置提供支援和技術支持;

  (4)對跨縣級(管委會)行政區域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進行協調;

  (5)指導開展事件原因調查及損害評估工作。

  6.5應急處置

  市指揮部各工作組、市人民政府各相關部門及企事業單位按照市指揮部的統一部署,會同事發地政府迅速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1)污染處置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涉事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要立即采取措施,查找并確定污染物種類和污染范圍,切斷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擴散。必要時,事發地人民政府(管委會)可要求其他排污單位停產、限產、限排,減輕環境污染負荷。

  事發地縣級人民政府(管委會)應組織制訂綜合治污方案。采用監測和模擬等手段追蹤污染體擴散途徑和范圍,根據污染物情況,可采取如下措施:

  水體污染控制措施:水體污染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由應急監測組立即查明和切斷污染源,并根據水利部門提供的水文信息和氣象部門提供的氣象信息開展水體污染擴散趨勢分析,確定污染擴散范圍和影響程度。采取攔截、導流、疏浚等方式,防止水體污染的擴大;采取中和、沉淀、分解、吸附、打撈、微生物降解、調水稀釋等方式,消除水體污染,并防止消防廢水造成二次污染。

  大氣污染控制措施:大氣污染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由應急監測組立即查明和切斷污染源,并根據氣象部門提供的氣象信息,開展大氣污染擴散趨勢分析,確定污染擴散范圍和影響程度;采取關閉、封堵、噴淋等措施減輕大氣污染。必要時,及時組織疏散受到大氣污染物影響的人員。土壤污染控制措施:土壤污染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由應急監測組立即查明和切斷污染源,并根據自然資源和規劃、農業農村部門提供的土地信息,開展土壤污染擴散趨勢分析,確定污染擴散范圍和影響程度;采取隔離、吸附、去污洗消、臨時收儲、轉移異地安置或臨時建設污染處置工程等措施開展有效處置工作,消除土壤和地下水環境影響。生態破壞控制措施:生態破壞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應急監測組會同農業農村、林業、自然資源和規劃等相關部門立即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減少危害繼續發生。事后開展損害調查和評估工作,提出生態修復方案,并實施生態環境修復工作。

  (2)轉移安置人員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及事發地的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建立現場警戒區、交通管制區域和重點防護區域,確定受威脅人員疏散的方式和途徑,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轉移受威脅人員和可能受影響地區的居民。妥善做好轉移人員安置工作,確保基本的生活和必要的醫療條件。

  (3)醫療救護

  迅速組織醫療資源和力量,對傷病員進行診斷治療,根據需要及時、安全地將重癥傷病員轉運到有條件的醫療機構救治。指導和協助開展受污染人員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護公眾健康的措施建議。視情增派醫療衛生專家和衛生應急隊伍、調配急需醫藥物資,支持事發地醫療救援工作。做好受影響人員的心理疏導援助。

  (4)應急監測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污染物種類、性質以及當地自然、社會環境狀況等,明確相應的應急監測方案及監測方法,確定監測的布點和頻次,調配應急監測設備、車輛,加強大氣、水體、土壤等應急監測工作,為應急決策提供依據。

  (5)專家會商

  組織專家對環境監測數據進行動態分析和評估,判定污染物種類,預測突發環境事件的污染程度、危害范圍和發展趨勢;提出應急處置、污染區域隔離與解除、人員撤離與返回等措施建議。

  (6)市場監管和調控

  密切關注受事件影響地區市場供應情況及公眾反應,加強對重要生活必需品等的市場監管和調控。衛生健康、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飲用水的生產、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發環境事件引發的次生災害等。

  (7)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

  通過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各級預警信息發布中心等途徑,主動、及時、準確、客觀地向社會發布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信息發布內容包括事件原因、污染程度、影響范圍、應對措施、需要公眾配合采取的措施、公眾防范常識和事件調查處理進展情況等。針對重大、特大或敏感突發環境事件,事件發生后事發地人民政府或應急指揮機構5小時內要發布權威信息,24小時內要舉行新聞發布會。發生較大、一般突發環境事件后,要及時發布權威信息,根據處置進展動態發布信息。法律法規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8)維護社會穩定

  加強受影響地區社會治安管理和交通管制,嚴厲打擊借機傳播謠言、哄搶救災物資等違法犯罪行為,依法偵查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加強轉移人員安置點、救災物資存放點、事發現場等重點地區治安管控;做好受影響人員情緒疏導和法律服務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6.6響應終止

  當事件處置基本完畢、污染物質降至規定限值以內、所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時,由啟動響應的應急指揮機構終止應急響應。

  7后期工作

  7.1損害評估

  應急響應終止后,事發地政府(管委會)根據相關規定及時組織開展污染損害評估,并將評估結果向社會公布。評估結論作為事件調查處理、損害賠償、環境修復和生態恢復的依據。突發環境事件損害評估工作按照生態環境部相關規定執行。

  7.2事件調查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按照有關規定,由生態環境部門牽頭,會同監察機關及相關部門,組織開展事件調查,查明事件原因和性質,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處理意見。

  7.3善后處置

  事發地政府(管委會)要及時組織制定補助、補償、撫慰、撫恤、安置和環境恢復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保險機構要及時對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參險企業開展理賠工作。

  7.4總結報告

  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結束后,負責處置的人民政府(管委會)組織有關部門編寫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總結報告。其中,一般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總結應上報市人民政府,較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總結應上報省人民政府。

  7.5獎懲及責任追究

  公眾參加應急救援工作或協助維護社會秩序期間,其在單位的工資待遇和福利不變。對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通報表揚。對未按規定履行職責,處置措施不得力、不到位,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依紀依規對有關責任人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此預案未盡事宜按照《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池州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通知》(池政秘〔20__〕219號)有關要求執行。

  8附則

  8.1預案管理

  預案實施后,市生態環境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做好預案的宣傳、培訓和演練,并根據實際情況,適時組織評估和修訂。縣級人民政府(管委會)及生態環境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按照《安徽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備案。

  企事業單位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管委會)生態環境部門備案;同時定期開展應急培訓和演練,建立和完善應急預案優化機制,不斷提升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可操作性。

  8.2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生態環境局負責解釋。

  8.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街道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8

  一、應急預案演練的籌備

  1、演練目標的確定

  根據公司現狀,公司擬定演練目標設置在氨壓縮機房。由于機房內氨壓縮機在運行過程中操作失誤或其他原因有可能發生氨壓縮機上墊片破損而造成氨泄漏事故。氨屬毒性氣體,不僅可造成現場人員中毒,而且泄露的氨氣會擴散影響周邊大氣環境。此外,氨能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氣體混合物,遇明火或其他因素有可能發生爆炸、火災事故。該區域是公司內危險性較大的區域,也是公司重點監管的部位。為此,公司研究,將本次應急救援目標設定在氨壓縮機房。模擬氨壓縮機房內氨壓縮機上密封墊片突然發生破裂,系統內氨氣大量向外泄露,當場導致氨壓縮機房內一位現場操作工人中毒暈倒在地,同時由于大量氨氣泄漏,遇電器火花引起氨氣爆炸而發生火災事故。

  2、應急演練方案的確定

  對照公司已發布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程序,針對公司確定的本次演練的目標,公司安全環保科編制了本次應急演練實施方案,并報分管副總經理審查,最后經公司總經理批準。

  3、參加演練人員的確定

  根據應急救援預案,結合公司目前組織機構和人員情況,確定本次演練應急救援指揮由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擔任,公司副總經理具體負責演練現場指揮,同時確定了各專業應急救援小組負責人和成員。

  4、應急救援演練物資的準備

  公司原已配置了一些應急救援物資和設施。為開展本次應急演練活動,根據演練方案,公司在演練前增添了必要的應急救援物資。其中新購置防毒面具2套、防毒口罩20只、防護目鏡20副、毛巾60條等。

  5、桌面演練

  根據演練方案,公司召集有關演練人員會議。在會議上本次演練總指揮和副總指揮根據演練實施方案對所有參加演練人員進行了詳細的布置,使每位參加演練人員明確本次演練的程序和自己的職責和任務,為演練有序實施做準備。

  二、應急演練實施過程

  1、事故發現和現場應急處理

  20xx年6月28日下午3時,在氨壓縮機房外當班操作工人等三人聞到一股強刺激性的氨氣味,估計發生了氨泄漏事故。等人立即向外奔跑,并立即撥打公司應急辦公室(公司辦公室)電話報警,告知在氨壓縮機房內發生氨泄漏事故(見附件照片1)。然后,等人立即戴上防毒面

  具和防護目鏡返回氨壓縮機房,發現在氨壓縮機密封墊片處正在冒出氨氣。首先拉下氨壓縮機電源開關(見附件照片2),停止氨壓縮機繼續運行,然后關閉氨壓縮機進氣、出氣及其他與氨壓縮機連接管路上的閥門(見附件照片3),切斷泄漏處氣源,同時啟動應急排風機,降低氨壓縮機房內氨氣濃度。最后,撤出事故現場,向事故調查組講述泄漏事故發生經過情況,協助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原因調查分析。

  2、公司應急辦公室(公司辦公室)值班員接到故報警電話后,立即撥打公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和現場應急總指揮告知事故發生點及簡要情況(見附件照片4)。

  3、應急救援總指揮和應急現場總指揮接到應急辦報警后,立即趕赴事故發生點觀察事故情況,根據現場情況當即決定啟動應急救援方案。隨即撥打應急指揮部其他成員及各應急救援小組負責人電話(或手機)(見附件照片5),命令立即趕赴事故發生現場,聽候應急救援指令。

  4、應急搶險隊到達現場向總指揮報到后,現場總指揮當即下達指令,要求應急搶險組所有人員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立即進入事故發生點(氨壓縮機房內),用霧狀水噴至氨氣泄漏點上方,用水吸收泄漏點及周圍空間內的氨氣,降低室內氨氣濃度,保護搶修泄漏設備(氨壓縮機)人員的安全,同時也可減少氨氣向室外空間擴散的速度和數量(見附件照片6)。與此同時,應急搶險組成員攜帶修理工具到氨壓縮機房,拆下機蓋,清理破損密封墊片,并更換新墊片,重新蓋上機蓋,擰緊固定螺絲,將泄漏部位修復(見附件照片7)。由于噴淋吸收水內含有氨,不允許直接排至飛云江,因此,應急搶險組用霧狀水吸收空氣中氨氣產生的污水應進行處理。

  所以,應急搶險組在用霧狀水噴淋吸收空氣中氨氣的同時,立即派人趕赴江邊清下水排放口出水處,立即用電動切斷清下水排放閥,并啟動污水泵,將污水打至廢水儲存池內(見附件照片8)。

  5、醫療救護組到達指定地點向現場總指揮報到后,現場總指揮立即下達指令,要求醫療救護組人員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立即進入事故發生點(氨壓縮機房內)進行仔細搜索,一旦發現中毒、受傷人員立即將其救出,并采取必要的應急救治措施,并迅速送市急救中心搶救或治療。醫療救護組組長根據現場總指揮上述指令后,帶領2名組員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后立即進入氨壓縮機房內搜索,發現當班操作工林偉暈倒在機房內(見附件照片9),立即將其抬至室外空氣新鮮處(見附件照片10),并進行人工呼吸(見附件照片11),待呼吸正常后將其扶入公司應急救護車內(見附件照片12),送至市急救中心繼續觀察醫治。

  6、警戒疏散組到達指定點后,現場總指揮立即下達應急救援指令,要求警戒疏散組人員根據氨氣擴散情況拉好警戒線,并組織有關人員撤離疏散至安全區域。警戒疏散組組長接到現場總指揮命令后,帶領組員迅速拉好警戒線(見附件照片13),勸退警戒線內非應急救援人員,并大聲呼叫事故發生點附近的鍋爐工段和粉碎車間崗位操作人員用濕毛巾護住鼻子,并根據公司內風向標帶領他們向上風向撤離疏散至安全區域(見附件照片14)。同時在警戒線旁執行警戒,阻止非應急救援人員進入警戒線內。

  7、事故調查組到達事故現場后,現場總指揮指令事故調查組立即開展事故發生原因的調查分析工作。事故調查組人員首先向事故發生現場

  當班人員了解事故發生的時間、當時情況等相關信息,待事故現場處理后立即進入事故發生現場,察看現場(見附件照片15),并在現場根據當事人的調查及現場勘察分析造成本次氨泄漏事故的主要原因,確定為操作控制不當,導致液氨帶入機內,由于液體不可壓縮,使機內壓力超出正常工作壓力,導致密封墊片破損,從而發生本次事故。事故調查組將調查分析結果報告現場總指揮。

  三、現場應急總指揮對本次演練點評。

  各組應急救援工作完成后,參加應急救援全部人員集中聽取演練工作總結(見附件照片16)。現場總指揮毛明學在演練點評中首先肯定本次演練的成績。一是參加演練人員工作認真,嚴格按演練要求和現場指揮部命令有條不紊的開展工作;二是本次演練比以往演練規模大、參演人員多,并按公司應急預案要求和演練方案實施,比較全面地檢驗了公司的應急救援能力;三是公司上下均十分關心、重視本次演練工作。總經理胡文龍自始至終在現場觀摩演練全過程。公司內未參與本次現場演練的員工均主動、自覺在旁邊觀摩演練,也受到了一定教育效果。因此,本次演練是成功的,對提高公司突發事故應急處置能力起到一定作用。當然,公司像本次大規模的演練尚屬首次,因此,與應急預案要求仍存在不少不足之處。如:中毒暈倒在地的人員在搶救撤離事故現場時應采用擔架,但因事先未準備;再如:氨濃度高時有可能發生爆炸、火災事故,但該項應急內容本次演練中未實施;三是通訊聯絡組雖有設置,但演練中未接到指令,故未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活動;四是后勤保障組雖然也有參加演練活動,但有不少環節未按演練方案,如搶救接送傷員的車輛按演練方案應在接到應急指揮部命

街道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9

  1、煤氣泄漏的應急預案在工作中使用煤氣,如發生泄漏或發生火災、爆炸事件,由現場職務最高者負責指揮:

  (1)封閉供氣閥門,切斷電源。

  (2)假如發生火災或爆炸應就近使用使用滅火器材進行撲救。

  (3)依照火災處理程序進行:部分某崗位無能力撲火,必須馬上利用最近的電話機,打電話到前臺或保安部報警。報警的內容包括具體地點、燃燒何物、火勢程度、假如有職員受傷需告之、報警人的姓名、部分及所在位置。預訂部打印就餐客人明細單。

  (4)如火情緊急,應立即打壞最近的報警裝置進行報警,迅速使用滅火器進行滅火。所有的固體材料例如紙、紡織品等可用水進行撲滅,電器裝備和易燃液體不能用水滅火,可用干粉滅火器進行撲滅;

  (5)假如觸及到本身的安全,請盡快離開現場,并封閉身后的門窗;

  (6)假如火情沒法控制,封閉門窗直至救濟職員到來;

  (7)在火災現場打開門窗必須先檢查,發燙的門表示火勢正在蔓延,記住千萬別打開門;

  (8)在火災現場,千萬不要乘電梯,要使用樓梯;

  (9)在任何情況下,員工都要有保護生命最重要的意識,使現場的惶恐下降到最低程度

  (10)當區域煙霧籠罩時,盡可能彎低身子,由于煙霧比火更致命,而在接近地面的地方能找到新鮮的空氣。

  2、行動

  (1)、接到報警呼喚,立即移除走道上的障礙物,將其放到工作間或空房里;確信所有的房門已被封閉;

  (2)、假如火災發生在你所在的樓層,服從緊急小組領導安排展開滅火或撤退;

  (3)、始終保持對區域的警覺,一有任何火災或煙霧的緊急情況,立即報告指揮崗或前臺;

  (4)、一旦開始執行撤退指令,區域負責人立即到走道上順時針或逆時針通知就餐客人,要保持急而穩定,保持冷靜“現在向您通知緊急情況,酒店出現火情,請您不要忙亂,由我同一指揮。”協助客人從最近的消防逃生通道撤退;

  (5)、在協助大部份客人撤退后,按順時針或逆時針方向開始檢查所有房間。用事前預備的粗筆在房門上畫“叉”字,在所有房間檢查終了后,通知前臺或指揮崗;

  (6)、假如在檢查撤退房間進程中,你發現自己遭到火災或煙霧的影響,請立即停止并盡快撤離此地,記下沒有檢查的房號/樓層,并立即通知前臺或指揮崗。以便告知消防職員;

  (7)、撤到集合點,盤點客人數目,避免遺漏。等待來自你上級的進一步唆使。

  (8)、在火災發生時,所有對講機都應處于工作狀態,以保證信息暢通無阻。

  (9)、如發生煤氣中毒現象,需將傷員抬至安全透風處等待醫務職員救治。

街道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10

  20xx年全市環境應急管理工作,按照國家、省、市應急管理工作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全面貫徹全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和全國環境應急管理工作會議,按照環境保護部《關于加強環境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和《20xx年全國環境應急管理工作要點》精神,認真履行環境應急管理工作職能,以維護群眾環境權益、保障群眾健康和嚴守環境安全底線為目標,對飲用水源和環境風險源實施全過程環境應急管理,積極防范環境風險,妥善處置了各類突發環境事件,確保了環境安全。

  一、切實做好應急管理工作

  我市在前期開展沿江沿河化工石化企業環境污染隱患排查整治的基礎上,以保障飲用水源安全為重點,對轄區內沿江沿河以及工業集中發展區的企業進行了環境安全檢查,特別對造紙、化工、涉重涉危等行業企業進行了排查。督促企業加強管理,確保廢水、廢氣處理設施正常運行、危險廢物處置規范,加強環境應急演練及應急物資儲備,提高應急響應和處置能力。對涪江、郪江和赤城湖水庫周邊的洪達家鑫、弘橋公司、精峰明膠、三鑫紙業、寧豐皮革等進行了認真排查。對造紙、化工企業的環評和“三同時”制度執行情況、“三廢”處理設施運行情況、污染物排放情況、危化品存儲情況、應急演練情況、應急儲備物資等進行重點檢查。大英縣要求盛馬化工、鎣峰化工和興茂石化三家化工企業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對危廢的貯存和處置進行規范管理;對三鑫紙業、永佳紙業、金龍紙業三家企業治理設施運行、在線監控、污染物排放等情況進行了詳細檢查。對20__年已經關閉的大英縣騰華工業用燃料油加工廠、大英縣友章工業燃油廠、大英縣石門工業燃油加工廠3家煉油企業進行了現場檢查。從檢查情況來看,企業已徹底拆除設備,沒有生產跡象。

  全年全市共出動執法車輛82臺次,執法人員248余人次,檢查企業40余家,發現存在環境安全隱患的企業6家。截至目前,蓬溪縣對存在環境隱患的1家企業立案調查,已報請縣政府準備清理關停;其余5家企業正在按要求積極整改。通過全面細致的開展沿江沿河企業環境污染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有效消除了環境隱患,保障了我市區域環境安全。

  二、科學應對各類突發環境事件

  7月26日,阿壩松潘縣電解錳廠尾礦渣流入涪江后,我局第一時間與省環保廳和綿陽市、三臺縣環保局取得聯系,派出市環境監察支隊執法人員趕赴綿陽、三臺了解當地現場處置情況。第一時間啟動《遂寧市環境保護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成立遂寧市環保局應對處置涪江水質異常事件指揮部,全局干部職工24小時待命。從26日16時至異常水質成功處理,共出動人員4515人次,車輛811臺次,采樣688個,出具監測數據2064個,編發涪江水質短信700余條,在遂寧日報、電視臺、電臺等主流媒體第一時間更新水質變動信息,及時引導社會輿論,為冷靜處理突發事件創造了正面的社會環境,為領導及時、正確下閘封堵、開閘放水提供了準確的第一手信息。國家環保部、省政府、省環保廳、市委、市政府對市環保局這次突發事件的應急能力給予了充分肯定。

  三、存在具體問題

  (一)部分企業的應急預案還不完善。有的企業應急預案過于原則,缺乏可操作性;有的企業將應急預案停留于寫在紙上,掛在墻上,缺乏演練;多數企業應急處置技術和物資儲備不足,發生事故時易耽誤處置的最佳時機,不利于污染的及時、有效處置和控制。

  (二)全市環境應急能力建設有待加強。環境應急指揮通信系統、運輸保障系統、應急監測裝備、應急防護器材、應急處置物資等均有待進一步健全完善。

  四、下一步工作

  一是認真謀劃“十二五”環境應急管理工作。在制定“十二五”環保規劃時,要與區域、流域等規劃相銜接,突出規劃中環境應急管理內容,系統考慮環境應急管理“一案三制”和應急能力建設。按照國家“十二五”規劃和能力建設規劃的總體要求,認真謀劃、準確定位環境應急管理工作,把風險防范工作落實在環境管理的各個環節,積極研究應急能力建設問題。

  二是加強電子、化工行業綜合整治及環境應急管理,全面排查和清理整頓現有電子、化工企業。嚴把環保竣工驗收和排污許可證的頒發關。進一步核實轄區內重金屬、危險化學品企業排污許可證中的污染因子和允許排放總量。重點抓好該行業的環境應急預案執行情況,環保設施的配備情況,衛生防護距離要求內敏感目標的落實情況,危險廢物的暫貯、處理情況。

  三是建立應急救援聯動機制。各單位要積極探索依托大中型企業建立專業環境應急救援隊伍,促進環境應急救援工作專業化和社會化。

  四是建立環境應急物資儲備。按照國家應急平臺體系建設的總體要求,督促指導風險較高的工業園區和重點企業建立環境應急物資儲備,提高應對和處置突發環境事件能力水平。建立環境應急處置儲備信息庫,各區、縣環保局要結合本轄區實際,建立環境應急處置儲備信息庫。

街道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11

  一、油品的特性,可能發生事故情況:

  1、儲油容器:當油品在裝卸作業時,靜電連接不合乎要求、油品靜電的產生速度遠大于流散速度、油蒸氣未發散聚集過濃、冒油、油品熱脹冷縮損壞儲油容器發生漏油時,遇有火源,則易引起油品著火,到達一定極限范圍則易由著火燃燒轉為爆炸。危險范圍:油灌區易著火,火情嚴重時可能危及整個加油站及油站附近的人員及財物的安全。

  2、加油現場:

  ①加油機穿孔、破損發生漏油遇火源著火。

  ②加油機電氣著火都可能引起加油機著火。

  ③加油時冒油、加油車輛漏油等原因使地面上留下未清除的油品遇火源著火。

  ④加油車輛油箱靜電放電或碰撞及點燃著火、電氣線路短路或損壞著火、排氣管冒火星著火。危險范圍:加油機著火,火情嚴重時可能危及整個加油站及油站附近的人員及財物的安全。

  3、加油站作業時,吸入油蒸氣,引起急、慢性中毒及職業病;如待在油蒸氣過濃地區時間過長,嚴重的則易導致人的死亡。危險范圍:油罐內和排氣口。

  二、應急救援的組織和職責

  應急指揮機構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1)加油站發生火災后,班長應立即報警,同時報告應急指揮組組長,立即下達啟動本應急預案。

  (2)在下達命令的同時,要制定出有效地《滅火作戰方案》根據火勢的具體情況進行滅火戰斗,同時負責向地方政府報告,并由經理向消防部門說明火災的'具體情況。

  (3)在撲救火災的過程中,單位負責組織好火災現場的安全保衛工作,積極搶救物資和人員疏散;

  (4)火災撲救過程中,通信站要保證聯絡渠道暢通,聯絡要及時準確。

  (5)組長要采取應急措施,做好事故預想,保證生產車輛用油,并對起火的部位,滅火經過要全面掌握,并做好記錄,為事故調查備好原始資料。。

  三、報警與通訊

  報警電話:火警119、急救中心120、匪警110

  如站內發生火災,當事人應迅速拉響報警器連續響十分鐘;及時撥打119報警并報有關領導。做到迅速、準確、全面。防止火勢的快速蔓延,防止加油站造成巨大損失。

  四、現場搶險

  在發生火災時,站內人員迅速趕赴現場,聽從指揮,各負其責參加滅火救援工作。滅火工作要做到迅速、準確、全面,救人重于救火。根據可能發生的險情,指定如下幾個預案:

  1、撲救油罐車火災的預案

  卸油時,油車著火,油車司機應立即將油車駛離油站外,再進行滅火,撥打119報警及時通知相關領導。(此時注意要有相關人員疏導通道)

  2、撲救加油機發生火災的預案

  ①加油機漏油遇火星著火,要迅速切斷電源,關閉閥門,使用站內消防設備進行撲救。

  ②雷擊頻繁使加油機著火,應立即停止加油,切斷電源,使用滅火器進行滅火。

  3、撲救油罐發生火災的預案

  ①卸油時油品冒油或者油罐漏油滲透外流,被人點燃。應迅速用消防沙和泥土切斷外部油品與站內油品的連接,用滅火器進行撲救。

  ②在收發油品時罐口著火,使用滅火器對準罐口進行滅火,并迅速使用石棉被將罐口蓋上悶死,使油火得以熄滅。

  4、撲救站內加油車輛發生火災的預案

  ①汽車著火:(1)如果車輛油箱口著火,可脫下衣服或者其他適當的物品將油箱口堵嚴使其窒息。(2)發動機著火,把發動機蓋有火星冒出,應首先將車輛推出站外,然后打開發動機蓋使用滅火器滅火。

  ②摩托車著火:(1)摩托車油箱漏油著火,應馬上把車輛推出站外,使用滅火器及時切斷火源。(2)摩托車發動機著火,應立即停止加油,先設法將油箱蓋蓋上,然后推離現場再使用滅火器進行撲滅火源。

  5、電器發生火災的撲救預案

  站內發生電器設備著火,通常由于遭受雷擊或是因為電線老化、電源接頭松動等引起著火,應首先切斷電源,然后再用干粉或二氧化碳滅火器撲滅。嚴禁用泡沫滅火器、水或濕棉被等進行撲救,以免觸電,并要注意室內通風,以防一氧化碳中毒。滅火后對其要進行及時的檢修。

  6、檢修人員中毒救援預案

  對油罐進行日常檢修的人員進入油罐內清淤、修理等作業人員被油蒸氣致暈:作業人員要立即停止作業,迅速到罐外呼吸。進入油罐內作業人員必須系好用于安全救護的拉繩,且一次只能進入一人,一次作業時間不能過久,罐外一定要有兩人以上作好救援準備。

  7、鄰近單位發生火災時的防衛預案

  如鄰近單位或公路上發生火災時,加油站應停止營業,迅速撥打119向消防隊報警,現場的站領導應迅速組織全體人員進行自我防范。主要有以下幾點要求:

  ①控制電源,加油員應立即指揮站內車輛撤離加油站。

  ② 站內人員也要進行防范,做好臨戰準備。

  ③清除迎火方向的易燃物,必要時支援鄰近單位滅火。

  8、站內因油蒸氣燃燒或爆炸的撲救預案

  ①立即停止加油,使用石棉布包住罐口、加油機等,切斷電源,清理疏通站內外消防通道。

  ②撥打119報警并聯系有關領導。

  ③指揮加油車輛迅速離開加油站,并派一人在路口等待和引導消防車。

  ④組織在場人員利用滅火器及其他器材對油火進行撲救,轉移地面上的油桶等小型儲油容器,最大限度減少火災的損失。

  ⑤配合消防人員投入滅火戰斗。

  ⑥如火勢無法控制應采取救人重于救火的原則。

  9、防盜安全預案

  如發現加油站內被盜,應立即撥打110和聲光報警器報警,保持好現場。及時向有關領導報告。

  加油站發生火災事故應注意:

  ①首先加油員要保持鎮靜不要慌亂,馬上疏通道路,以免堵塞通道,避免消防車無法進入。

  ②加油員要引導車輛安全有序的撤離現場。

  ③及時撥打119進行報警并通知相關領導。

  ④發現火苗時應及時處理避免火勢的蔓延。

  ⑤如果是卸油時發生火災應立即使油車駛離油站。

  ⑥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時刻注意加油站內外的動向。發現問題及時撥打報警電話。

  ⑦并且加油員要維持油站周邊的秩序,協助公安、消防人員對事故進行調查。

  ⑧清理現場,并清除易燃物,防止火勢擴大。

  ⑨臨時劃定危險區域,并派人對火災現場進行監督。

  ⑩如火勢過大無法控制必須堅持救人重于救火的原則。

  五、條件保障

  1、站內滅火器材配置:推車式干粉滅火器mff(35kg)型、泡沫滅火器、石棉被、消防沙。

  2、滅火器材由專人負責進行管理,定期檢查,認真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分級落實安全工作,對滅火器材要經常養護,定期換藥,保證滅火器材的質量,防止在危機時刻出現故障。

  3、保證全天侯站內有人值班,每周組織一次安全檢查,確保設備安全運行,特別在重大節假日期間更要對加油站內設施進行一次大檢查,對隱患要及時上報并限期整改好。

  4、保證電話線路的暢通,每月測試一次報警鈴是否能正常使用。

  5、保證接地裝置完好,加油機、卸油區必須有完好的靜電接地線。

  六、培訓和演練

  1、加油站應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考核。成立義務消防組織,站長是防火第一責任人,每個員工都是義務消防隊員,應做到四懂四會,即懂得本崗位生產過程中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救火災的方法、懂得逃生的方法;會報警、會使用防火器材、會撲救火災、會逃生。

  2、員工要進行崗位前安全教育,經考試培訓合格后才能上崗。

  3、員工每年必須簽定《安全責任書》,員工還必須認真做好本崗位安全工作。

  4、每季度組織一次消防實戰演習,要全體員工參加,合格為止。且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①由領導統一組織并系統的在場指揮。

  ②每個員工必須了解站內的情況,對油罐位置、加油機位置等關鍵地理位置要掌握,便于發生火災時進行救火。

  ③每個員工必須掌握滅火器材的使用,還必須對通道進行疏通以便站內人員的逃生。

街道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12

  為了保障公司職工健康地工作、生活,促進公司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范安全事故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相關法律法規,從公司實際出發,特制定本預案。

  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1、報告程序:

  (1)部門領導

  (2)公司領導

  (3)公安消防部門

  2、報警程序:

  (1)迅速組織有關人員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

  (2)根據火勢如需報警立即就近用電話或手機報告消防中心(電話119)。

  (3)在向公司領導匯報的同時,派出專門人員到顯眼位置或主要路口等待引導消防車輛進入現場。

  3、組織實施:

  (1)參加人員:在消防車到來之前,以辦公室內成員為主,其余人員(孕婦及行動不便者除外)均有義務參加撲救。

  (2)消防車到來之后,辦公室人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3)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臉盆、鐵锨,水浸的棉被等。

  (4)辦公室人員要迅速組織人員逃生,原則是“先救人,后救物”。

  (5)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以便于工作,便于消防車輛駛入或操作。

  4、撲救方法:

  (1)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制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2)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濕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5、注意事項:

  (1)火災第一發現人應查明原因,如是電源引起,應立即切斷電源。

  (2)火災后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3)發生火災事故時,在向119消防指揮中心報警時,并立即報告公司領導。

  (4)辦公室人員迅速疏散公司職工,撤離到安全區域。

  (5)積極配合消防人員滅火。

  (6)在進行滅火的同時,應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火勢蔓延。

  二、被盜案件應急預案

  1、報警程序:

  及時將情況報告部門領導,經領導同意后向公安機關報案。

  2、處置措施:

  (1)接報后,部門領導迅速趕到現場,同時向公司領導報告。

  (2)接報后,行政部人員迅速趕到現場,安排人員保護現場,了解被盜物品的名稱和數量,并做好登記。

  (3)根據被盜物品的數量和價值,經請示后向公安機關報案。

  (4)積極協助公安人員勘察現場,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

  3、注意事項:

  (1)此類案件一般內部掌握,知情者未經允許不得向外界宣揚。

  (2)注意保護現場,以便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

  (3)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響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生產秩序。

  三、大型活動突發事件處置應急預案

  1、報告程序:

  (1)部門領導

  (2)公司領導

  2、處置措施

  (1)公司任何人員在大型活動中,發現或確認建筑物或構筑物出現嚴重安全隱患、電器設備或其他物品爆炸、收到恐嚇電話、發現可疑物品、電線斷路起火、發生火災事件、活動特別擁擠且無序進行、人員傷亡、自然災害無法進行等,要在第一時間報告部門領導。由行政部請示公司領導后根據預案和實際情況現場發布停止或疏散命令。

  (2)應急預案起用后,辦公室人員按照分工和職責要求,全面進入緊急工作狀態。

  (3)如果公司職工出現傷情,立即組織人員送往醫院救治,情況緊急報警求助。

  (4)立即確定疏散路線,并組織人員疏通所有安全通道,排除障礙,引導人員分流,確保人員安全疏散。

  (5)阻止無關人員進入相關區域。

  3、注意事項:

  (1)行政部根據險情結束、隱患消除后宣布應急狀態的終止。

  (2)原危險區域、事故發生點的警戒撤除與否,必須公司主要負責領導決定。

  (3)應急預案終止后,辦公室應立即組織人員對事故的發生原因作出調查,并就事故原因、事故過程、經濟損失、經驗教訓等作出書面報告。

  四、房屋倒塌事故應急預案

  1、報告程序:

  (1)部門領導

  (2)公司領導

  2、處置措施

  (1)發現房屋倒塌,第一知情人立即報告部門領導,請示公司領導后組織人員立即趕赴現場搶救受傷人員。

  (2)疏散圍觀人員,各部門負責人立即集合各部門員工點名清人數,發現有缺席人員要逐一將缺席人員的去向了解核實清楚。

  (3)公司立即報告當地政府、監管主管部門。

  (4)有傷亡人員,要立即撥打“120”請求救助。將受傷人員送到醫院進行救治、并隨即通知受傷人員的父母。

  (5)保護好現場,為堪測現場、確定事故原因提供依據。

  (6)安撫職工情緒,維護好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

  3、注意事項

  (1)一旦發生房屋倒塌事故,措施要果斷。穩定職工情緒,不能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2)如有媒體采訪,必須請示公司領導同意,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采訪,以避免報到失實。

  五、緊急事態預案

  1、“緊急事態”是指暴力、惡性傷害、嚴重毆打、恐怖襲擊等突發事件。

  2、報告程序:

  (1)部門領導

  (2)公司領導

  (3)根據需要由主要部門領導確定向相關部門報告。

  3、處置措施

  (1)公司一旦發生緊急事態,必須在第一時間報告部門領導,部門領導根據情況決定是否撥打110報警電話或撥打120救護電話。

  (2)控制事態發展。

  (3)救護救治公司職工。

  (4)配合公安干警制止不法分子,直至抓獲。

  (5)保護現場,保存物證。

  (6)協助有關部門調查、了解事態發生的真實情況。

  (7)總結經驗教訓和書面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情況。

  六、外來人安全管理預案

  1、報告程序:

  (1)部門領導

  (2)行政部

  2、處置措施

  (1)公司每一位職工都有權利和義務,依法、規范對到公司的外來人員嚴格盤查登記,防止有不良意圖者進入公司。

  (2)全體職工遇到陌生人或可疑人員應上前詢問,做到防微杜漸。

  (3)出現外來人員肇事時,職工應盡可能地穩住肇事人的情緒,機智冷靜地確保公司其他職工和自己的安全,同時設法通知辦公室主任。

  (4)行政部根據情況機智、冷靜、果斷處置或撥打110報警。

  (5)行政部在到達出事現場后應立即參與解決問題。

  (6)在警方到達后,公司職工應積極配合警方解決問題。

街道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13

  為有效防范環境污染事故特別是重特大環境污染的發生,及時合理處置可能發生在校內的各類重大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有效控制和消除污染,維護自然生態環境,保障全體師生身心健康及正常生活、教育教學活動的進行,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國家環保總局辦公廳《關于加強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通知》,特制訂本預案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樹立科學的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規范和強化部門應對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建立和完善各校區防范有力、指揮有序,快速高效和協調一致的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置體系。

  二、適用范圍

  凡屬校園內發生的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控制和處置行為,均適用本預案的規定。

  具體包括

  (一)一般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

  指由于污染或破壞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10000元內的。

  (二)較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

  一、由于污染或破壞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0—50000元內的;

  二、人員發生中毒癥狀;

  三、因環境污染引起沖突;

  四、對環境造成危害。

  (三)重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

  一、由于污染或破壞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0—100000元內的;

  二、人員發生明顯中毒癥狀,輻射傷害或可能導致傷殘后果的;

  三、人群發生中毒癥狀,致人死亡或者重傷;

  四、因環境污染使社會穩定受到影響;

  五、對環境造成較大危害;

  六、砍伐植物造成危害的;

  七、對校區裝修改選、開發造成嚴重環境污染或生態破壞,直接威脅教育教學活動、生活的事故;

  8貨物嚴重輻射。

  (四)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

  一、由于污染或破壞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0萬元以上;

  二、各校區人群發生明顯中毒癥狀或輻射傷害;

  三、人員中毒致人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傷數人以上;

  四、因環境污染使本校區不能正常教育教學、生活受到嚴重影響;

  五、對環境造成嚴重危害。

街道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14

  一.防臺抗臺領導小組:

  總指揮:

  副總指揮:

  組員:

  二.搶險突擊隊:

  設備科--、電工、維修工值班人員(設備科確定);起重組---、;基建科---;行政科---、駕駛員;安環部-----全體安全員、保安隊員;各科室---班組長。

  三.準備搶險物資

  在臺風、汛期來臨之前,要組織力量做好搶險物資的儲備。并逐步按時到達船臺應急位置。明確搶險到位的設備物資主要有:

  1.卡吊一輛(制造部準備)

  2.應急汽車一輛(附帶擔架一副)行政科與安環部準備

  3.貨車一輛、叉車二輛、翻斗車一輛;(制造部生產保障科準備)

  4.電焊機二臺(制造部準備)

  5.電筒8盞(制造部準備6盞,安環部準備2盞)

  6.沙袋1000只(制造部生產保障科)

  7.對講機公司內調整不少于8部(制造部4部安環部2部設備科2部,自用);

  8.其他抗臺防汛設備物資備足(倉庫負責)

  四.要求

  1、根據突發事件的先兆立即啟動本預案。

  2、預案啟動時,所有人員要立即上崗到位,所有負責人全力以赴,無條件自覺服從現場搶險指揮、調動。

  3、一旦突發事件來臨,公司由左總帶隊,制造部凌擁軍、設備科、基建科、行政人事部、安環部、倉庫組成的檢查組對碼頭、船臺等防臺工作進行檢查。各部門、科室按照責任區的劃分各自組織防臺工作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在臺風來臨前整改完成,同時要求對所有門窗、配電箱做好檢查關閉工作,制造部要做好碼頭船舶的纜繩檢查緊固工作和所有行車在臺風來臨前的錨定工作。

  4、所有防臺抗臺領導小組人員和搶險小組人員在臺風期間手機必須保持24小時開機狀態。

  5、 xx市防臺防汛辦公室熱線電話:

  6、xx市第一人民醫院,急救中心“120”

街道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15

  為確保我校能夠及時、有序、高效地應對可能發生的環境污染突發事件,保障全校師生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根據有關法規,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減少傷亡,最大限度地減輕事件所造成的損失。

  二、組織機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具體應急措施

  1、疏散。當事故突然發生后或接到上級的環境污染的警報后,各位教職工必須遵守"學生優先,傷員優先"的原則開展疏散、搶救工作,幫助學生迅速撤離危險區域。

  2、清點人數。撤離到安全區域后,班主任應立即清點人數。

  3、及時搶救。保持鎮靜,沉著應付,面對事故,決不能驚惶失措,手忙腳亂。事故現場的最高領導或組織者必須立即采取防護措施,組織教職員工開展搶救工作,有受傷師生即報120送醫院救治。

  4、應急領導小組在接到險情報告后,應迅速向環保、消防、教育等上級部門報告。在救治傷員的同時,要安排專人做好現場秩序的維持工作,以利于各種搶救措施的順利實施。要盡快通知受傷學生家長到醫院陪護。

  5、做好廣大師生的思想工作,維護學校和當地的安定局面,盡快恢復學校的教學秩序。不要因事故本身導致其他不應有的事端。

  6、要特別注意做好受傷學生及受驚嚇學生的心理咨詢與心理調節工作,逐步消解他們的恐懼心理和其他不良心理反應。

  本預案啟動時間為:發生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時啟動本預案。

  二○xx年五月二十六日

街道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16

  今年以來,我單位按照應急辦的要求,認真扎實開展環境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對應急管理工作開展了自查,現將我站開展環境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情況自查報告如下:

  一、建立環境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領導機構,強化工作責任。

  1、領導重視。會議對可能發生的環境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進行安排部署,按照應急管理工作的要求,全面推進環境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

  2、建立領導小組。為完善環境突發事件應急機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環境突發事件處理工作,建立了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設立辦公室、現場處置組,確定了各組的工作職責,強化了工作責任。

  二、逐步完善環境突發應急預案體系,明確工作措施今年,堅持統一領導,按照分類管理,責任到人,分級管理的原則,在上級部門統一領導下,部門之間加強了的協同和合作,提高快速反應能力。針對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按環境突發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制定了應急處置工作流程,明確了各項工作措施,切實做好了環境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

  三、強化應急處置隊伍建設,組織應急演練

  針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為了強化應急處置隊伍建設,與20__年10月12日組織開展了突發性環境事件應急演練活動。

  此次演練的目的在于:

  1、在緊急情況下,啟動應急預案,能夠迅速、高效、有序的處置環境污染事故,最大限度地減輕環境污染造成的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做好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通過此次演練,進一步加強和提高工作人員應對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應急反應能力和處置能力,完善應急環境下各部門協調配合機制。

  此次演練應急辦主任也參加觀摩了我站的演練并對我們的演練做了總結性的發言,祝賀我單位演練的圓滿成功同時也提出了許多不足需改進之處:

  1、加強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隊伍建設,將應急隊伍建設作為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來抓,不斷充實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隊伍。

  2、繼續加強在應急演練預案的完善和培訓工作,確保在真正發生事故時能夠有條不紊的處置,盡最大努力降低對環境的破壞和污染。

  3、領導要重視,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應急預案演練工作要常抓不懈,確保萬無一失。

  通過此次演練,提高了對環境突發事件的應對能力、處置能力以及組織協調能力,切實保護群眾、職工的人身安全和環境權益。

  四、應急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措施

  1、目前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①監測應急預案還不夠完善,

  ②各小組之間的配合和對自己的職責還不夠協調和明了,

  2、整改措施

  ①繼續完善細化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②加強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培訓和訓練。

  今后,我單位將認真按照上級部門和應急辦的要求,求真務實,開拓創新,改進不足,發揮長處,努力把我站環境應急管理工作推上一個新臺階。

街道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17

  一、活動的目的和意義

  環境問題是當前世界各國普遍關注的問題之一。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不僅給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帶來損失,更嚴重的是危害人民身體健康,破壞了人類賴以健康持久地生存的基本條件。

  該活動希望在位的每一位居民的共同配合下,提高和加強居民對環保的認識,并鼓勵居民以實際行動改善街道乃至社會的環境,共同肩負保護家園、保護地球的責任。

  二、活動設想科學性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林家彬認為,生態環境是重要的公共產品,應把這種認識作為制定政策的重要依據。

  認為生態環境具有消費的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等公共產品的重要特征,因此當生態環境需要人為投入來加以治理和保護時,它就具有了公共產品的屬性。

  因此“環保”是一個全民性的問題,政府的政策與措施是必不可少的,但最重要的還是公民對“環保”意識的提高,所以,這個活動側重從每個家庭做起,從每個小角落做起,希望通過各項活動能真正讓每位公民行動起來,齊心協力共同保護環境這一公共財產。

  三、活動的計劃內容和實施步驟

  (一)街道綠化,人人參與

  1、加強關于“環保綠化”的宣傳力度,讓人們在上給予充分重視,并以主人翁的姿態參與環保。例如:張貼海報、標語;廣告宣傳;組織街道環保宣傳活動等;

  2、街道可以與每家各每戶進行商議,一起討論如何改善街道的生態環境,如實行“門前三包”的制度,從而使環保活動可從每個家庭做起;

  3、街道居委會組織群眾進行一些“綠化”活動,例如:組織每個家庭的小孩參加植樹、栽花活動;集資興建“街道綠化小區”,“綠化帶”;評選“優秀綠化小區”、“環保先進家庭/個人”等。

  4、街道與街道之間可以進行活動交流,加強各方面的建設,從而把“街道綠化”的影響逐漸擴大,推向社會。

  (二)大家行動起來杜絕“白色污染”

  1、加強關于“白色污染”的宣傳力度,讓群眾對這個問題的認識得到加強,從而可以讓環保活動更順利進行;

  2、從自己做起,不但自己要減少用“白色污染”的物品,而且要對自己身邊的人進行監督、同化,盡量減少“白色污染”;

  3、認“環境標志”,選用綠色產品。

  (三)“危險垃圾”零排放

  “危險垃圾”主要包括用過的電池、膠卷、注射針管以及用剩的藥品、油漆等。

  1、街道派專人上門收集,收集人員將收集到的“危險垃圾”分門別類地進行登記,以盡量減少“危險垃圾”的流失;

  2、在商店和藥店等處設收集箱。這些垃圾收集后將被送交指定的機構集中處理。

  (四)“節約”行動

  1、節水為榮—隨時關上水龍頭,不要讓水空流;

  2、阻止滴漏—街道要實行定期的檢查、維修水管,水龍頭;

  3、隨手關燈—省一度電,少一份污染;

  4、支持綠色照明—人人都使用節能燈;

  5、控制噪聲污染—讓我們一起來互相監督。

  四、活動的預算計劃

  因為該是側重從家庭做起,所以所需經費不會太多,主要的資金可以分配如下:

  l、購置一些果皮箱,清潔車等(約800元);

  2、購置一些樹苗,花苗,花盆等(約500元);

  3、環保活動及評選所需的經費(約1500元)。

街道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18

  根據20xx年環保工作管理目標,我公司于10月20日進行了環境應急預案演練,演練按照預定的方案即《20xx年度雙強化工環境應急預案演練方案》進行有序、緊張,并達到了預期的效果和目的。

  通過此次應急演練,為應急人員提供一次實戰模擬,使應急人員熟悉必要應急操作,進一步增強了職工的應急自救能力,為真正的事故應急行動提供經驗保證。在這次演練中,每個演練者都獲得再次學習和提高認識的目的,對于管理人員來說通過演練可以發現應急預案存在的問題,并可以從中找出改進的措施,把預案提高到一個新的高度;針對此次演練做如下全面總結:

  一、公司領導高度重視,工作親臨布置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實施這次應急救援演練。此項工作從演練策劃、前期準備、組織正式演練的各個階段公司領導全面部署、安排周密、緊湊,整個工作實施全面控制。

  公司演練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及成員,身先士卒對演練工作的全過程進行領導和指揮并參與演練方案的多次討論和修訂工作,而且還積極帶頭參加演練前的受訓,為保證演練的時效性,各工作組長親臨現場根據實情考察,掌握模擬演練情況后對方案進行調整和部署。

  總之,這次演練取得成功,完全得力于領導重視和支持及各工作組長的精心安排,從而體現我公司各級領導搞好環境安全的信心和決心;確保把環境安全工作落到實處。

  二、演練目的明確,預案策劃周密

  我公司從環境安全工作實際情況出發,經過認真研究確定本次演練的主要任務,其主要目的是驗證應急預案與實際情況是否相符,發現問題以便及時糾正、改進,使應急人員熟悉應急操作的整個程序,增強應急人員的熟練性和信心,通過演練所有人員提高應對突發事故的技能,了解所有危險的可能性及防范措施,使大家得到鍛煉。一旦發生環境事故,懂得應該做什么,能夠做什么,如何去做等。從而提高全公司職工的安全意識和素質,確保應急行動高速有效地完成。

  三、認真總結不足,持續改進提高

  應急演練是在模擬事故的條件下實施的,是更加逼近實際的訓練和檢驗訓練效果的手段。也是檢查應急準備周密程度的重要方法及評價應急預案準確性的'關鍵措施。因此綜觀演練全過程,我們確實發現存在許多不足之處,需要我們引以為戒,不斷進行改進和提高。下面將存在的主要問題總結如下:

  1.發生災害時應急疏散的過程中,應急疏散后應進行觀摩,個別人疏散后就走了,參與性不足,觀摩人數不足;

  2.根據預先制定演練的要求,演練時要事先準備模擬用品并告知演練區域內的人員,在實際演練時水管有脫落,營救人員動作不夠迅速,使演練的真實性打了些折扣。

  3.應急演練的過程中,聯絡通信方面的裝備硬件不到位,造成各工作小組及指揮部之間聯絡不夠順暢。

  以上主要還是演練的組織實施中存在問題,從而使我們積累了演練的經驗,為今后應急預案的實際操作提供了借鑒。

  總之,這次應急預案的演練,按照事先周密策劃的演練預案順利完成,達到了此次應急演練的目的。從而證明我們制定的應急預案中,報警及人員應急疏散程序是可行的。通過應急演練,使職工熟悉了必須的應急操作,進一步增強了職工防范意識和應急逃生自救的能力。

  我們的應急演練工作雖然結束了,但我們為應急預案開展的演練工作卻剛剛起步。為了不斷提高全公司職工環境安全意識和應急救援能力,以便在環境事故的應急行動中,達到快速、有序、及時、有效,我們將經常性地開展應急預案的培訓、訓練工作,以提高全公司職工的應急救援技能和應急反應綜合素質,有效降低環境事故危害,減少環境事故損失。

街道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19

  1、編制目的:

  (1)、對隧道施工可能發生的坍塌,涌水,爆炸等災害提前做出安排,明確應急職責,識別緊急需求,降低和減少對環境和員工的危害。

  (2)、遇有突發性事件,行動迅速,搶救及時,減少損失。

  2、組織機構

  成立應急搶險救援指揮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3、工作職責

  (1)、隧道發生的坍塌,涌水,爆炸等危險情況后,現場負責人應立即電話通知應急領導小組組長。

  (2)、組長接到險情后,分析緊急狀態,確定應報警級別,啟動應急預案程序,應急搶險救援指揮系統立即投入運作,根據情況在現場設立指揮所,相關人員到位,組織實施搶險工作,必要時采取措施防止坍塌,涌水,爆炸等事態擴大,將人員和機械迅速撤離現場危險區域。

  (3)、副組長協助組長組織應急所需的資源滿足現場應急需求,與企業外應急響應人員、部門、組織和結構進行聯系。組織本單位的相關管理人員對危險源進行風險評估,定期檢查日常工作和應急響應準備狀態。

  (4)、危險源風險評估小組:由項目總工程師丁國嶺負責,相關部門人員參加,評估施工現場以及生產過程中的危險源風險,指導安全部門對安全措施落實和監控,減少和避免危險源的事故發生,完善危險源的風險評估資料信息,為應急響應的評估提供科學合理準確的依據,為應急響應提供及時的應急響應支撐措施。

  (5)、現場搶救組有項目書記寧江平負責,相關人員參加,根據傷員情況,制定搶險方案。聯系就近醫療單位設備,醫務人員,會同項目搶險人員進行現場搶救處理工作。

  (6)、技術小組:有項目總工程師丁國嶺負責,相關人員參加,上級技術部門協助提供技術支持,制定其可操作的性的應急響應方案,為事故現場提供有效的技術儲備,圖紙。應急預案啟動后,根據事故現場的特點,及時響應總指揮提供科學的工程技術方案和技術支持文件。

  (7)、傷員營救組:由項目書記寧江平負責,相關人員參加,根據傷員情況,制定傷員營救方案,進行事故現場傷員的營救,轉運等工作,聯系就近醫療單位進行妥善的營救治療工作。

  (8)、消防滅火組:由公安分處李宗昌擔任組長,項目部相關人員參加,制定滅火方案,組織現場施工人員進行事故現場的滅火工作。

  (9)、后勤供應組:由項目財務部長楊建設,物資部長王孟國擔任,制定物資計劃,檢查監督落實物資的儲備情況,應急預案情動后,按照總指揮的部署有效地組織應急響應物資資源道施工現場。

  (10)、善后工作小組組長有項目書記寧江平擔任,項目部相關人員參加,主要做好傷亡人員及家屬的撫恤工作,確保事故發生后,傷亡人員及家屬思想能夠穩定,做好受傷人員醫療救護跟蹤工作,協助處理醫療救助單位的相關矛盾與保險單位一起做好傷亡人員及財產損失索賠工作,慰問傷員及家屬。

  (11)、事故調查組有項目主管安全生產領導擔任,相關部門領導參加,主要保護事故現場,對現的有關實物資料進行取樣封存,調查了解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及相關人員的責任,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罰,教育,總結。

  部門:工程部

  負責人:徐連增。

  4、應急物資

  (1)25cm以上的圓木,3~5米長,6根。14工字鋼6~8米長2根。5cm木棱填塞短木,2立方米。

  (2)格柵鋼架,錨桿,鋼筋網。

  (3)應急燈,釘,木工鋸,大錘,撬桿等。

  (4)消防器材

  部門:物資部

  負責人:王孟國

  5、應急設備

  (1)臨時發電機2臺,空壓機2臺,電焊機2臺,氣焊設備一套,噴射混凝土設備一套,有線電話接裝儲備,擔架2付。

  (2)挖掘機1臺,裝載機1臺,運輸車2輛。

  (3)指揮車1臺.

  部門:物資部負責人:王孟國

  6、應急隊伍

  由路基一隊抽調20人為應急隊伍,根據工程進展情況提前進行培訓及演練,隊長由呂盛強擔任。

  部門:綜合辦公室負責人:代茂

  7、應急救治

  (1)、可供臨時處理醫療衛生設備即氧氣呼吸機,清洗器具,急救箱,擔架等。

  (2)、立即與就近醫院聯系,將受傷人員轉移救治。急救中心電話120

  部門:綜合辦公室負責人:代茂

  8、應急預案實施負責人:

  項目經理:白云鵬、副經理:李鎖平

  9、對內部門求助電話

  (1)、公司安質部

  (2)、對外求助電話

街道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20

  前 言

  本導則規定了工業園區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基本要

  求,使工業園區能夠根據自身的風險因素,在加強風險源監控和防范措施,有效減少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概率的同時,規定應急響應措施,對實際發生的環境污染事件和緊急情況做出響應,及時組織有效的應

  急處置,控制事故危害的蔓延,最大限度地減少伴隨的環境影響。天津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工業園區版)

  1.適用范圍

  本導則適用于天津市轄區內向環境排放污染物和可能因火災、爆炸、泄漏等造成對環境影響的工業園區,包括危險化學品生產、貯存、經營、使用、運輸、伴生,以及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工業園區。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2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9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87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32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58號);

  《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天津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津政發[20xx]36號);

  《天津市環保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津環保監[20xx]172號);

  天津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工業園區版)

  《危險化學品名錄》(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公告20xx第1號);

  《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1號);

  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等。

  3.術語和定義

  3.1 突發環境事件

  指由于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經濟、社會活動與行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響或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人體健康受到危害,社會經濟與人民財產受到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突發性事件。

  3.2 危險化學品

  指屬于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的化學品。

  3.3 危險廢物

  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廢物。

  3.4 環境風險源

  指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并對周邊環境造成危害的環境因素,環境風險源的危險程度由所涉及的危險物質的特性(物質危險性和物質的量)、危險物質存在的安全狀態、所處的周邊環境狀況三個要素決定。

  天津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工業園區版)

  3.5 應急處置

  指在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采取的消除、減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態惡化,最大限度降低環境影響的措施。

  3.6 預案

  根據預測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類別、環境危害的性質和程度,而制定的應急處置方案。

  3.7 分級

  按照突發環境事件的嚴重性、緊急程度及危害程度劃分的級別。

  3.8 應急監測

  在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情況下,為發現和查明環境污染情況和污染范圍而進行的環境監測。包括定點監測和動態監測。

  3.9 應急演習

  為檢驗應急預案的有效性、應急準備的完善性、應急響應能力的適應性和應急人員的協同性而進行的一種模擬應急響應的實踐活動,根據所涉及的內容和范圍的不同,可分為單項演習(演練)、綜合演習和指揮中心、現場應急組織聯合進行的聯合演習。

  4.應急預案的主要內容

  4.1 總則

  4.1.1 編制目的

  簡述應急預案編制的目的、作用等。

  4.1.2 編制依據

  天津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工業園區版)

  應急預案編制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有關行業的管理規定、技術規范和標準等。

  4.1.3 適用范圍

  說明應急預案適用的`區域范圍。

  4.1.4 工作原則

  本工業園區應急工作的原則,內容應簡明扼要、明確具體。

  4.2 基本情況

  4.2.1 工業園區的基本情況

  主要包括工業園區名稱、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園址的特殊

  狀況(如上坡地、凹地等)、園區內各企業的分布,園區公用、輔助、環保等服務設施,以及園區雨水、污水管網,園區平面布局圖及周邊環境狀況圖,園區內外的交通圖、疏散路線圖等。

  4.2.2 園區內企業基本信息

  對園區內所有企業的基本情況(單位名稱、詳細地址、聯系

  方式等)、生產情況、危險化學品與危險廢物生產、使用、儲存情況進行匯總。

  4.2.3周邊環境狀況及環境保護目標情況

  確定園區周邊區域1公里范圍內人口集中居住區(居民點、社區、自然村等)和其它環境保護目標(學校、醫院、機關等,以及自然保護區、文物古跡、風景名勝區等生態保護區)的方位、名稱、人數、聯系方式;查明周邊企業、重要基礎設施、道路等基本情況;說明園區周邊水體(河流、湖泊、濕地)名稱、水環天津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工業園區版)

  境功能區及水源保護區等情況,并給出上述環境敏感點與園區的距離和方位圖。

  4.2.4 園區內主要環境風險源辨識與風險評估

  園區應委托相關有資質單位編制包含環境風險內容的區域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確定園區內主要環境風險源,分析環境風險源在風險事故下產生的污染物種類、環境影響類別(大氣環境、水環境、生態或其它)、范圍及事故后果分析。

  4.2.5 園區應急能力評估

  首先,園區應存有各企業針對各自危險源的應急預案,據此了解應對各種突發事件的處置方法;以表格的形式調查匯總園區內所有企業的環境應急物資、設施(備)與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情況。

  其次,園區自身應儲備足夠的個人防護和其他救護設備,以及必要的救援搶險物資作為企業應急物資的補充;建立園區自身應急救援隊伍或者依托區內外大型企業或部門的應急救援隊伍。

  4.2.6 數據集成

  園區在對企業基本情況進行調查匯總的基礎上,應建立園區內企業基本情況、危險物質、重點風險源、移動風險源等動態管理信息庫;建立園區內企業應急預案庫,內外應急救援力量動態管理信息庫,以及各企業應急救援物資和設施(備)數據庫,包括應急救援物資和設施(備)名稱、數量、型號大小、存放地點、負責人和調動方式;應建立園區內主要風險源示意圖,圖中應注天津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工業園區版)

  明:存放大量危險物質的地點,應急排放危險物質儲存池和廢水收集池,救援設備存放點,消防系統和附近水源,污水管道和排水系統,重大危險源的進口和道路狀況,安全區,重大危險源的位置與周邊地區的關系。

  4.3 組織機構及職責

  依據工業園區規模的大小和可能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的危害程度,設置分級應急處置組織機構,并以組織機構圖的形式列出參與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的部門或隊伍。

  4.3.1 指揮機構組成

  明確由工業園區主要負責人擔任指揮部總指揮,園區內各企業主要負責人組成指揮部成員;指揮中心成員直接領導各下屬應急隊伍,并向總指揮匯報,由總指揮協調各隊工作的進行。

  4.3.2 指揮機構的主要職責

  園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日常工作由園區環境風險應急辦公室承擔,其主要職責有:

  (1)貫徹執行國家、當地政府、上級主管部門關于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的方針、政策及有關規定;

  (2)組織制定園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交由上級環保主管部門進行審批和備案;

  (3)檢查、監督園區及園區內各企業應急指揮機構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隊伍的組建,依據園區條件和可能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類型,建立(或依托)各類專業救援隊伍;

  明確事故狀態下天津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工業園區版)

  各級人員和各專業救援隊伍的具體職責和任務,以便在發生環境污染事故時,在統一指揮下,快速、有序、高效地開展應急救援行動;

  (4)調查、統計園區內危險物質和重點環境風險源,負責籌建并維護園區危險物質和風險源等的信息管理庫;

  調查、統計園區內環境敏感目標及其與風險源的位置關系。

  (5)負責園區內應急防范設施(備)(如堵漏器材、廢水收集池、應急監測儀器、防護器材、救援器材和應急交通工具等)的建設,以及應急救援物資,特別是處理泄漏物、消解和吸收污染物的物資(如活性炭、木屑和石灰等)的儲備;

  檢查、監督園區內各企業應急救援設施(備)的日常維護和應急物資的儲備,以保證其在應急狀態下的正常運轉;

  (6)負責組織預案的更新;

  (7)批準本預案的啟動和終止;

  (8)確定現場指揮人員;

  (9)協調事故現場有關工作;

  (10)負責人員、資源配置和應急隊伍的調動;

  (11)環境污染事故信息的上報及可能受影響區域的通報工作;

  (12)負責應急狀態下外部救援力量的決策;

  天津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工業園區版)

  (13)組織、檢查、考核園區內定期進行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模擬演練,并在演練中檢驗和完善應急救援預案的正確性和有效性;

  (14)制定與周圍具有一定風險應急能力的大型企業、其他園區等的區域聯防方案。

  (15)在事故發生時,貫徹指揮中心思想,傳達指揮中心的命令,為指揮決策出謀劃策;負責事故情況的收集、整理,全面、準確地掌握事故狀況,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事故和搶險救援進展情況;負責上級部門、領導及參與應急救援的外部單位與人員的接待工作;負責傳達落實應急搶險救援的指示和批示;負責落實應急救援過程中各種臨時、緊急指揮的安排、記錄;

  (16)接受上級應急指揮部門或政府的指令和調動,協助事故處理。配合政府部門對環境進行恢復、事故調查、經驗教訓總結;

  (17)負責保護事故現場及相關數據;

  4.4 應急能力建設

  4.4.1 應急處置隊伍

  工業園區依據自身條件和可能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的類型建立應急處置隊伍,包括通訊聯絡隊、搶險搶修隊、醫療救護隊、應急消防隊、治安隊、物資供應隊和應急環境監測隊等專業處置隊伍,并明確事故狀態下各級人員和各專業處置隊伍的具體職責和任務,以便在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在統一指揮下,快速、有天津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工業園區版)

  序、高效地展開應急處置行動,以盡快處理事故,使事故的危害降到最低。

  4.4.2 應急設施(備)和物資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設施(備)包括醫療救護儀器、藥品、個人防護裝備器材、消防設施、堵漏器材、廢水收集池、應急監測儀器設備和應急交通工具等。

  用于應急處置的物資,特別是處理泄漏物、消解和吸收污染物的物資(如活性炭、木屑和石灰等),工業園區要采用就近原則,備足、備齊,定置明確,能保證現場應急處理(置)人員在第一時間內啟用。用于應急處置的物資,工業園區要明確調用單位的聯系方式,且調用方便、迅速。

  4.5 預警與信息報送

  4.5.1 報警、通訊聯絡方式

  (1)及時有效的報警裝置;

  (2)快速有效的內部、外部通訊聯絡手段;

  (3)園區內企業關鍵崗位人員的地址和聯系方式。

  4.5.2 信息報告與處置

  (1)工業園區內部報告

  明確工業園區內部報告程序,主要包括:24小時應急值守電話、事故信息報告接受和通報程序。

  (2)信息上報

  天津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工業園區版)

  明確發生突發環境事件后由工業園區事故現場指揮部向上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告事故信息的流程、內容和時限。

  (3)報告內容

  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至少應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類型和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人員傷亡情況、直接經濟損失、已采取的應急措施,已污染的范圍,潛在的危害程度,轉化方式趨向,可能受影響區域及采取的措施建議。

  (4)信息通報

  明確發生突發環境事件后向可能受影響的區域通報事故信息的方法和程序。

  4.6 應急響應和措施

  4.6.1 內部響應機制

  園區辦公室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通知園區環境風險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同時向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了解事故情況,并調出儲存的與事故有關的資料(風險源、危險物質、環境敏感目標等),為指揮中心分析事故提供依據;成立現場指揮部,由一名指揮中心副總指揮及園區值班領導、指揮通信人員組成,迅速奔赴事發現場,會同事故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實施現場指揮調度。

  4.6.2 現場應急措施

  根據污染物的性質及事故類型、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需確定如下內容:

  天津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工業園區版)

  (1)園區應急救援隊伍的調度,園區內各企業應急救援隊伍的綜合組織和協調、調度;

  (2)應急過程中使用的藥劑及工具;

  (3)應急過程中采用的工程技術說明;

  (4)污染治理設施的應急方案。

  (5)事故現場人員清點,撤離的方式、方法、地點;

  (6)現場應急人員在撤離前、撤離后的報告;

  (7)危險區的隔離:危險區、安全區的設定;

  事故現場隔離區的劃定方式、方法;事故現場隔離方法;

  (8)處置事故可能產生二次污染(如消防水、固體物質等)的處理措施;

  4.6.3 應急設施(備)及應急物資的啟用程序

  明確應急設施(備)和應急物資的啟用程序,特別是為防止消防廢水和事故廢水進入外環境而設立的事故應急池的啟用程序,包括污水排放口和雨(清)水排放口的應急閥門開合和事故應急排污泵啟動的相應程序文件。

  4.6.4 搶險、處置及控制措施

  (1)應急處置隊伍的調度;

  (2)處置人員防護、監護措施;

  (3)搶險、處置方式、方法及人員的防護、監護措施;

  (4)現場實時監測及異常情況下搶險人員的撤離條件、方法;

  天津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工業園區版)

  (5)控制事故蔓延的措施;

  (6)事故可能蔓延后的應急措施;

  (7)污染治理設施的運行與控制情況。

  4.6.5 人員緊急撤離和疏散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場所、設施、周圍情況以及當時氣象情況的分析結果,制定分級處理人員的撤離方式、方法,包括:

  (1)事故現場人員的清點,撤離的方式、方法;

  (2)非事故現場人員緊急疏散方式、方法;

  (3)中毒、受傷人員的救治和相關醫療保障。

  4.6.6 大氣環境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措施

  根據污染物的性質及事故類型,事故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風向和風速,需確定以下內容:

  (1)結合工業園區化學危險品的性質、數量和分布,分析危險物質的擴散速率,評估對可能受影響區域的危害程度;

  (2)可能受影響區域、單位人員基本保護措施和防護方法;

  (3)可能受影響區域、單位人員疏散的方式、方法、地點;

  (4)臨時安置場所。

  4.6.7 水環境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措施

  根據泄漏污染物的性質、數量及事故類型,事故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河流的功能、流速與流量(或水體的狀況),需確定以下內容:

  天津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工業園區版)

  (1)明確可能受影響水體;

  (2)消減污染物進入水體的方法;

  (3)需要其他措施的說明(如其他工業園區污染物限排、停排,調水,污染水體疏導、自來水廠的應急措施等)。

  4.6.8 應急監測

  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環境應急監測隊應迅速組織監測人員趕赴事故現場,根據實際情況,迅速確定監測方案(包括監測布點、頻次、監測項目和監測方法等),及時開展環境應急監測工作,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用小型、便攜、快速的儀器對污染物質種類,污染物質濃度和污染的范圍及其可能的危害作出判斷,以便對事故能及時、正確的進行處理。

  (1)該工業園區主要污染物現場應急監測方法和標準;

  (2)該工業園區主要污染物實驗室監測方法和標準;

  (3)應急監測與實驗室監測所采用的儀器、藥劑等;

  (4)可能受影響區域的監測布點和頻次;

  (5)監測人員的防護措施;

  (6)內部、外部應急監測分工說明。

  4.6.9 應急終止

  明確應急終止的條件。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事故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批準后,現場應急處置結束。應急結束后,應明確:

  (1)通知上級有關單位、本單位相關部門事故危險已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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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事故情況上報事項;

  (3)需向事故調查小組移交的相關事項;

  (4)事故損失調查與責任認定;

  (5)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總結報告;

  (6)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修訂。

  4.7 后期處置

  4.7.1 現場恢復

  明確現場清潔凈化、污染控制和環境恢復工作需要的設備工具和物資,事故后對現場中暴露的工作人員、應急行動人員和受污染的清潔凈化的方法和程序,以及在應急終止后,對受污染現場進行恢復的方法和程序。

  (1) 事故現場的保護措施;

  (2) 確定現場凈化方式、方法;

  (3) 明確事故現場洗消工作的負責人和專業隊伍;

  (4) 洗消后的二次污染的防治方案。

  4.7.2 環境恢復

  在應急終止后,對受污染的生態環境進行恢復的方法和程序。

  4.7.3 善后賠償

  應急終止后,根據相應的法律、法規,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企業應對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進行賠償,并對被破壞的環境進行恢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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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 保障措施

  4.8.1 通信與信息保障

  明確與應急工作相關聯的單位或人員通信聯絡方式和方法,并提供備用方案。建立信息通信系統及維護方案,確保應急期間信息暢通。

  4.8.2 應急隊伍保障

  明確各類應急響應的人力資源,包括專業應急隊伍、兼職應急隊伍的組織與保障方案。

  4.8.3 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明確應急處置需要使用的應急物資和裝備的類型、數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責任人及其聯系方式等內容。

  4.8.4 經費及其他保障

  明確應急專項經費來源、使用范圍、數量和監督管理措施,保障應急狀態時工業園區應急費用的及時到位。

  根據本工業園區應急工作需求而確定的其他相關保障措施(如:交通運輸保障、治安保障、技術保障、后勤保障等)。

  4.9 應急培訓和演練

  4.9.1 培訓

  依據對本工業園區員工能力的評估結果和周邊工廠、工業園區、社區和村落人員素質分析結果,應明確以下內容:

  (1)應急處置隊員的專業培訓內容和方法;

  (2)企業員工應急處置基本知識培訓的內容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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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外部公眾應急處置基本知識培訓的內容和方法;

  (4)運輸司機、監測人員等培訓內容和方法;

  (5)應急培訓內容、方式、記錄表。

  4.9.2 演練

  明確工業園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演習和訓練的內容、范圍、頻次和組織等內容。

  (1)演習準備;

  (2)演習范圍與頻次;

  (3)演習組織;

  (4)應急演習的評價、總結與追蹤。

  4.10 獎懲

  明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獎勵和處罰的條件和內容。

  4.11 預案的評審、發布和更新

  應明確預案評審、發布和更新要求。

  (1)內部評審;

  (2)外部評審;

  (3)發布的時間、抄送的部門、工業園區、社區等。

  4.12 預案實施和生效的時間

  要列出預案實施和生效的具體時間。

  4.13 附件

  (1)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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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危險廢物登記文件;

  (3)應急處置組織機構名單;

  (4)組織應急處置有關人員聯系電話;

  (5)外部救援單位聯系電話;

  (6)政府有關部門聯系電話;

  (7)區域位置及周圍環境敏感點分布圖;

  (8)重大危險源分布圖;

  (9)應急設施(備)平面布置圖。

  5.格式和要求

  5.1 格式

  5.1.1 封面

  (1)預案編號

  在封面右上角第一行,工業園區根據內部規定自行對預案進行編號。

  (2)預案版本號

  在封面的右上角第二行,要標明本預案的版本序號。

  (3)園區名稱

  在封面中央第一行標明工業園區的名稱。

  (4)預案名稱

  在封面中央第二行標明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的名稱。

  (5)編制單位名稱

  編制應急預案的單位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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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發布日期

  預案發布的時間。

  (7)公章

  加蓋工業園區公章,如為非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需加蓋編制應急預案的單位公章。

  5.1.2 批準頁

  應急預案必須經上級環保主管部門審核批準方可發布。

  5.1.3 目錄

  5.1.4 預案內容

  5.1.5 附則

  包括名詞與術語定義、預案的管理和更新以及預案的實施日期、預案編制人員名單。

  5.1.6 附件

  5.2 字號和字體

  正文使用4號仿宋字體,單倍行距。

  5.3 紙張和排版

  采用A4白色復印紙或膠版紙(70g以上);縱向排版,段落開頭空兩格;正文內需加注頁眉(工業園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頁腳(頁碼數)。

  5.4 制作

  除附圖、復印件等外,雙面打印文本,活頁裝訂。另需附電子文檔。

  天津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工業園區版)

街道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2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健全永寧縣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機制,科學有序高效應對突發環境事件,提高應急反應和救援水平,將突發環境事件對人員和環境造成的損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生態環境安全,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應急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階段環境損害評估推薦方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辦法》《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寧夏回族自治區環境保護條例》《寧夏回族自治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寧夏回族自治區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寧夏回族自治區突發事件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銀川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銀川市突發事件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制定。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永寧縣行政區域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工作,一般突發環境事件以及由縣人民政府認定的其他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工作。

  突發環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災害、生產安全事故等因素,導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質等有毒有害物質進入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介質,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環境質量下降,危及公眾身體健康和財產安全,或造成生態環境破壞,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需要采取緊急措施予以應對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氣污染、水體污染、土壤污染等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

  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按照《永寧縣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有關規定執行。

  1.4工作原則

  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協調聯動,快速反應、科學處置,資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則。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有關部門應立即自動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2組織體系

  2.1永寧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

  成立永寧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環境應急指揮部”)。在縣委、縣人民政府領導下,負責領導、組織、協調縣突發環境事件方面的應急管理工作,統一指揮突發環境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永寧縣一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指揮協調,根據事件的性質、規模、類別等情況提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要求;組織協調永寧縣有關部門、專家和應急隊伍參與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提供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保障、求助支援;及時研究處理突發環境事件的重大事項,向縣委和縣人民政府及銀川市生態環境局報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

  發生一般以上突發環境事件,或者突發環境事件出現復雜情況,超出縣環境應急指揮部處置能力和工作職責時,由縣應急管理指揮部負責指揮應對處置工作。

  總指揮:永寧縣人民政府分管副縣長

  副總指揮:銀川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局長

  縣應急管理局局長

  成員:寧夏永寧工業園區管委會、縣委宣傳部、網信辦,縣發展和改革局、教育體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財政局、自然資源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農業農村局、商務和投資促進局、衛生健康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綜合執法局、融媒體中心、氣象局、城鄉公共事業服務中心、永寧消防救援大隊、國網永寧供電公司、中國移動永寧分公司、中國電信永寧分公司、中國聯通永寧分公司等部門(單位)和鄉鎮(街道)主要負責同志組成,根據應對工作需要,增加其他相關部門。

  縣環境應急指揮部按照職責分工和協同聯動工作需要,將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組開展突發環境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2.1.1污染處置組

  組長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

  副組長單位:縣應急管理局

  成員單位:寧夏永寧工業園區管委會、縣公安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局、衛生健康局、城鄉公共事業服務中心,事發地鄉鎮(街道)和相關部門。

  主要職責:收集匯總相關數據,組織并進行技術研判,開展事態分析;迅速組織切斷污染源,分析污染途徑,明確防止污染物擴散的程序;組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減輕已經造成的污染,明確不同情況下的現場處置人員須采取的個人防護措施;劃定現場警戒和交通管制區域,確定重點防護區域,確定受威脅人員疏散的方式和途徑,疏散轉移受威脅人員至安全緊急避險場所。

  2.1.2應急監測組

  組長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

  副組長單位:縣衛生健康局

  成員單位:縣應急管理局、水務局、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局、氣象局、城鄉公共事業服務中心、綜合執法局。

  主要職責: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污染物種類、性質以及當地氣象、自然、社會環境狀況等,明確相應的應急監測方案及監測方法;會同專家分析研判污染物擴散范圍,明確監測的布點和頻次,做好環境應急監測,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決策提供依據。

  2.1.3搶險救援組

  組長單位:縣應急管理局

  副組長單位:縣衛生健康局、永寧縣消防救援大隊

  成員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寧夏永寧工業園區管委會,縣公安局、民政局、交通運輸局、商務和投資促進局、發展和改革局、水務局、農業農村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自然資源局、城鄉公共事業服務中心,事發地鄉鎮(街道)和相關部門。

  主要職責: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社會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明確應對搶險救援工作方案,有序高效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區域的搶險救援工作。

  2.1.4.醫療救治組

  組長單位:縣衛生健康局

  副組長單位:縣應急管理局

  成員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縣公安局、民政局等相關部門。

  主要職責:組織開展傷病員醫療救治、應急心理援助;指導和協助開展受污染人員的衛生防疫工作;提出保護公眾健康的措施建議;統計死亡、中毒(或受傷)人數和住院治療人數。

  2.1.5應急保障工作組

  組長單位:縣發展和改革局

  副組長單位:縣財政局、應急管理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商務和投資促進局

  成員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寧夏永寧工業園區管委會,縣公安局、教育體育局、農業農村局、民政局、交通運輸局、市場監督管理局、水務局、國網永寧供電公司,中國移動永寧分公司、中國聯通永寧分公司、中國電信永寧分公司、事發地鄉鎮(街道)和相關部門。

  主要職責:指導做好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區域有關人員的緊急轉移和臨時安置工作;組織做好環境應急救援物資及臨時安置重要物資的緊急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工作;及時組織調運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眾基本生活和市場供應。

  2.1.6宣傳輿情工作組

  組長單位:縣委宣傳部

  副組長單位:縣委網信辦、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

  成員單位:融媒體中心、教育體育局,事發地鄉鎮(街道)和相關部門。

  主要職責:組織開展事件進展、應急工作情況等權威信息發布,加強新聞宣傳報道;收集分析區內外輿情和社會公眾動態,加強媒體、電信和互聯網的管理,正確引導輿論;通過多種方案,通俗、權威、全面、前瞻地做好相關知識普及;及時澄清不實信息,回應社會關切。

  2.1.7社會穩定工作組

  組長單位:縣公安局

  副組長單位:縣民政局、市場監督管理局

  成員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寧夏永寧工業園區管委會,縣交通運輸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商務和投資促進局、應急管理局、財政局、衛生健康局、水務局、農業農村局、永寧縣消防救援大隊,事發地鄉鎮(街道)和相關部門。

  主要職責:加強受影響地區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傳播謠言制造社會恐慌、哄搶物資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轉移人員安置點救災物資存放點等重點地區治安管控;做好受影響人員與涉事單位,鄉鎮政府及有關部門矛盾糾紛化解和法律服務工作,防止出現群體性的事件,維護社會穩定;加強對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場監測和調控,打擊囤積行為。

  2.1.8調查評估工作組

  組長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

  副組長單位:縣公安局、應急管理局

  成員單位:寧夏永寧工業園區管委會,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綜合執法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農業農村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衛生健康局、自然資源局、城鄉公共事業服務中心,事發地鄉鎮(街道)和相關部門。

  主要職責:配合縣環境應急指揮部開展較大突環境事件的調查處理,負責對一般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包括對事件的原因、性質、責任的調查處理;組織開展環境事件的污染損害評估工作。

  2.1.9善后處理工作組

  組長單位:縣應急管理局

  副組長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縣財政局、民政局、發展和改革局

  成員單位:寧夏永寧工業園區管委會,縣商務和投資促進局、衛生健康局、市場監督管理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局,事發地鄉鎮(街道)和相關部門等參與。

  主要職責: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工作結束后,負責開展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撫恤補償、保險理賠、醫療補助、征用補償、救援物資供應、環境污染消除、污染源監控和治理等措施,防止事件造成次生、衍生危害,盡快恢復正常生產秩序和生活秩序,確保社會穩定。

  2.2永寧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縣委宣傳部:組織新聞媒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的新聞報道,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

  縣委網信辦:加強網上輿情監測和管控,指導主管部門正確引導網絡輿論。

  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負責河道(含渠道、排水溝)、水庫、湖泊等地表水、地下水,人飲水源地的監測工作;會同事故發生地鄉鎮(街道)、寧夏永寧工業園區管委會做好突發環境污染及生態破壞事故的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專家提供事故現場環境污染及生態破壞事故的處置方案,開展應急救援技術支持;組織突發環境污染及生態破壞事故調查處理。包括污染源調查、現場污染物處理、監督指導,環境監測與評價等。

  寧夏永寧工業園區管委會:配合做好突發環境污染及生態破壞事故的現場污染處置工作,開展應急搶險救援。參與社會穩定工作,維護社會穩定。配合突發環境污染及生態破壞事故調查處理,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工作結束后配合開展善后處置工作,防止事件造成次生、衍生危害。

  縣應急管理局:協調調度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和消防救援力量參與應急救援處置工作;會同相關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臺和調撥制度;參與安全生產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縣發改局:負責全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物資儲運設施建設項目管理,配合涉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有關基礎設施建設和災后重建項目納入縣級投資計劃。

  縣衛健局:負責指揮協調事發地開展突發環境事件傷病員醫學救援、轉運、院內救治和衛生防疫工作;根據需要,調派專家和衛生應急力量;開展生活飲用水和食品安全風險監測。

  縣教體局:負責指導學校開展環境應急宣傳教育,制定本系統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協助做好消除突發環境事件影響的工作,做好學校師生的轉移、臨時安置和教學工作。

  縣公安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事故現場的保護、治安維護;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協助有關部門開展調查取證和對涉嫌犯罪案件的偵查;根據事件影響范圍對現場及周邊道路實施交通管制、設立警戒區域,禁止無關車輛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協助疏散居民,對人員撤離區域進行治安管理。

  縣民政局:協助做好受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居民的安置和生活救助工作,統計報送人員安置信息,負責突發環境事件造成死亡人員的遺體處置,協助災后恢復重建等善后工作。

  縣財政局:負責保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能力建設經費,并做好經費使用的監督檢查工作。

  縣自然資源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造成損害的土地、森林、草原、濕地、野生動植物等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估,組織、指導自然資源的生態修復;配合參加環境監測工作,督促礦山開采企業落實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預防突發環境事件發生。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危險廢物、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和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參與因交通運輸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和應急處置;負責突發環境事件現場的公路搶修。

  縣住建局:做好轄區內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區域有關人員的緊急轉移的安置房的建設。

  縣綜合執法局:協助維護事發地治安和社會穩定及應急監測工作。

  縣水務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造成損害的水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估,負責組織制定受污染水體疏導或截流方案,參與突發(水)環境事件的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提供水文等相關資料。

  縣農業農村局:負責組織對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農牧業生態環境損害、生產損失進行評估,指導開展農業生態修復;負責農產品產地環境污染、農業面源污染監測與評價。

  縣商投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狀態下食品、生活必需品、搶險物資的必要儲備和供應。

  縣市監局:依法維護市場經營秩序,規范市場交易行為;負責在應急處置中所用藥品的質量安全。

  縣融媒體中心:負責通過播放公益廣告等形式,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安全教育和應急救援預案的宣傳;協助縣政府信息發布部門做好廣播、電視等媒體的信息發布工作。

  縣氣象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現場及周邊地區天氣預警、預報信息,提供突發環境事件區域附近氣象站的觀測數據,為應對突發環境事件采取的措施提供決策依據,必要時根據縣環境應急指揮部要求組織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城鄉公共事業服務中心:配合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完成突發環境污染及生態破壞事故的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永寧縣消防救援大隊:參加有毒有害物質泄露事故的現場控制和洗消;協同救援隊伍和裝備,按照事發現場的技術要求參與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國網永寧供電公司:負責突發環境事件現場及周邊地區電力應急保障工作。

  中國移動永寧分公司、中國聯通永寧分公司、中國電信永寧分公司:當突發環境事件造成通信網絡中斷或事發區域無信號覆蓋時,移動、聯通、電信等基礎通信運營企業應負責保障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過程中的通信暢通,必要時在現場開通應急通信設施。

  鄉鎮(街道):成立應急指揮機構,綜合協調、指揮本行政區域的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督導各有關單位按職責劃分落實應對措施,做好相關信息的上傳下達。

  2.3永寧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永寧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環境應急辦公室”)是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機構,設在銀川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分管環境應急工作的副局長兼任副主任。辦公室常設值班電話為。

  縣環境應急辦公室主要職責:在縣環境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工作部署下,分類管理突發環境事件;協調組織成員單位排查、治理和監控突發環境事件風險隱患;落實突發環境事件預防、預警措施;編制和執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依據市突發環境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體系規劃落實應急體系建設任務和目標、預案演練活動、業務培訓和科普宣教工作;指導鄉鎮應急指揮機構做好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工作;指導、監督基層組織和單位加強應急管理工作;承擔縣環境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接到監測、預測和預警信息,發生一般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后,縣環境應急辦公室要立即組織各成員單位開展會商或分析研判突發環境事件發展趨勢、影響程度和范圍;及時向縣委、縣人民政府和縣環境應急指揮部報告情況,提出啟動或終止應急響應級別和處置措施等建議;根據縣環境應急指揮部的決定,協調組織各成員單位到指定地點集結或趕赴突發環境事件現場,落實事件處置工作中綜合協調、信息報送和應急值守工作。

  2.4鄉鎮(街道)應急指揮機構

  鄉鎮(街道)按照突發環境事件分級標準,參考本預案,建立健全相應的應急指揮機構,組織做好先期處置和應對工作。

  2.5專家組

  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成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專家組,完善相關咨詢機制,為一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3預報預警

  3.1監測預報

  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要加強日常環境監測,并對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風險信息加強收集、分析和研判;指導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排污單位制定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進行備案,做到一企一案。應急管理、交通運輸、公安、住房和城鄉建設、水務、農業農村、衛生健康、氣象等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應當及時將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通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

  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定期排查環境安全隱患,開展環境風險評估,健全風險防控措施。當出現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情況時,要立即報告當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

  3.2分級標準

  報告縣委、縣人民政府和縣環境應急指揮部的信息要按照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社會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注明可能引發環境事件的級別。

  突發環境事件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個級別,其中分級標準為:

  3.2.1特別重大(Ⅰ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萬人以上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區域生態功能喪失或該區域國家重點保護物種滅絕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設區的市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造成重大跨國境影響的境內突發環境事件。

  3.2.2重大(Ⅱ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__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該區域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種群大批死亡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縣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造成跨省級行政區域影響的突發環境事件。

  3.2.3較大(Ⅲ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000人以上1萬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20__萬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國家重點保護的動植物物種受到破壞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造成跨設區的市級行政區域影響的突發環境事件。

  3.2.4一般(Ⅳ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000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跨縣級行政區域糾紛,引起一般性群體影響的;

  5.對環境造成一定影響,尚未達到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級別的。

  3.3預警信息報告與發布

  縣環境應急辦公室接到信息報告后,要組織會商或進行分析研判,對可能引發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的監測、預測和預警信息,要及時向縣環境應急指揮部及成員單位通報,督促和指導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警信息發布和處置工作;對可能引發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監測、預測和預警信息,要及時向縣應急委、銀川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提出預警信息發布方案,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警信息發布和處置工作。

  3.3.1預警信息

  本預案所稱預警信息是指發生或可能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可以預警的突發環境事件信息。

  預警信息內容應包括突發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可能影響的范圍、警示事項、應當采取的措施、發布機關和發布時間、起始時間、事態發展咨詢渠道等。

  3.3.2預警分級

  對可以預警的突發環境事件,按照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大小、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將預警分為四級,由高到低,分別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顏色依次為紅色、橙色、黃色、藍色標示。

  紅色預警(Ⅰ級):情況危急,可能發生或引發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經發生,可能進一步擴大事故范圍,造成重大危害的。

  橙色預警(Ⅱ級):情況緊急,可能發生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經發生,可能進一步擴大影響范圍,造成更大危害的。

  黃色預警(Ⅲ級):情況比較緊急,可能發生或引發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經發生,可能進一步擴大影響范圍,造成較大危害的。

  藍色預警(Ⅳ級):存在環境安全隱患,可能發生或引發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經發生,可能進一步擴大影響范圍,造成公共危害的。

  3.3.3預警信息發布

  預警信息須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權的部門發布。

  Ⅰ級、Ⅱ級預警信息,由自治區人民政府或其授權的部門發布。

  對于可能出現的特別重大、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信息,可以越級發布,及時報請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發布。

  Ⅲ級、跨縣級行政區域的預警信息,由市政府或其授權的部門發布。

  Ⅳ級、在縣級行政區域的預警信息,由縣級人民政府或其授權的部門發布。

  3.4預警行動

  縣環境應急辦公室接到可能導致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的監測、預測和預警信息后,要密切關注事態進展。按照縣環境應急指揮部的統一安排和部署,組織、協調縣環境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和事發地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按照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并及時向市環境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縣應急委和縣環境應急指揮部動態報送相應信息。

  預警信息發布后,事發地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視情采取以下措施:

  (1)分析研判。組織有關部門和機構、專業技術人員及專家,及時對預警信息進行分析研判,預估事件發生后可能的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

  (2)防范處置。迅速采取責令涉事相關企業停產或限產限排等有效處置措施,控制事件苗頭。在涉險區域設置注意事項提示或事件危害警告標志,利用各種渠道增加宣傳頻次,告知公眾避險和減輕危害、需采取的必要的健康防護措施,避免造成社會恐慌。

  (3)應急準備。提前疏散、轉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并進行妥善安置。責令應急救援隊伍、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動員后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準備,調集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做好應急保障工作。對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相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加強環境監管。

  (4)輿論引導。及時準確發布事態最新情況,公布咨詢電話,組織專家解讀。加強相關輿情監測,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3.5預警級別的調整和解除

  發布突發環境事件預警信息的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事態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適時調整預警級別;當判斷不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或者危險已經消除時,宣布解除預警,適時終止相關措施。

  4.應急響應與信息報告

  4.1信息報告

  對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突發環境事件或者事件本身比較敏感,可能演化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的突發環境事件,縣人民政府及應急工作機構接到事件報告后,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及時向市環境應急辦公室和市委總值班室

  信息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事件發生單位概況,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簡要經過,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已采取的應急處置措置,目前事件處置進展情況,下一步擬采取的措施。

  按照《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銀川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銀政辦發〔20__〕24號)的通知,事件發生后,縣環境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在向縣人民政府首報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的同時,要按照規定的聯絡員范圍報告聯絡員姓名、職務、聯系方式、出發時間、到達現場時間或擬到達現場時間。如在應急處置過程中更換聯絡員,要及時報備。

  應急處置聯絡員包括:事發地鄉鎮(街道)趕赴現場指揮先期處置工作的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隨同前往的鄉鎮(街道)政府辦公室負責人或應急辦負責人;縣環境應急指揮部各成員或成員單位負責人及指揮部辦公室主任;趕赴現場的縣有關部門、單位領導和應急工作機構負責人均為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聯絡員。

  4.1.1信息報告時限和程序

  (1)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涉事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必須采取積極的應對措施,并立即向當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和相關部門報告,同時通報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民。因生產安全事故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安全監管等有關部門應當及時通報同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生態環境主管部門通過互聯網信息監測、環境污染舉報熱線等多種渠道,加強對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收集,及時掌握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情況。

  (2)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要做到“即接即報、邊核邊報、階段續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接到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或監測到相關信息后,應當立即進行核實,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和類別作出初步認定。同時,事發地生態環境部門須在事發后30分鐘內向上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報告,1小時內書面報告,因情況特殊,難以在1小時內報告的,生態環境部門接到事件報告后,必須在30分鐘內向上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報告并說明具體原因。情況緊急的,可越級上報。

  續報要根據現場處置情況適時上報,對于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第一次續報限期在初報后4小時內報送;對于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第一次續報限期在初報后2小時內報送;對于重大、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第一次續報限期在初報后1小時內報送。處理結果報告要在現場應急工作結束后,第一時間編制并報送至上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

  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過程中事件級別發生變化的,應當按照變化后的級別報告信息。

  (3)發生下列一時無法判明等級的突發環境事件,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按照重大(II級)或者特別重大(I級)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程序上報:

  ①對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響的;

  ②涉及居民聚居區、學校、醫院等敏感區域和敏感人群的;

  ③涉及重金屬或者類金屬污染的;

  ④有可能產生跨省影響的;

  ⑤因環境污染引發群體性的事件,或者社會影響較大的;

  ⑥地方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認為有必要報告的其他突發環境事件。

  (4)突發環境事件已經或者可能涉及相鄰行政區域的,事發地政府或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及時通報相鄰區域同級政府或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按照規定逐級上報,必要時可越級上報。

  4.1.2報告方式與內容

  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

  初報在發現或者得知突發環境事件后首次上報;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事件發展情況后隨時上報;處理結果報告在突發環境事件處理完畢后上報。

  初報應當報告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起因和性質、基本過程、主要污染物和數量、監測數據、人員受害情況、飲用水水源地等環境敏感點受影響情況、事件發展趨勢、處置情況、擬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議等初步情況,并提供可能受到突發環境事件影響的環境敏感點的分布示意圖。

  續報應當在初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處置進展情況。

  處理結果報告應當在初報和續報的基礎上,報告處理突發環境事件的措施、過程和結果,突發環境事件潛在或者間接危害以及損失、社會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責任追究等詳細情況。處理結果報告的時限應確定在應急響應終止之時。

  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應當采用傳真、網絡、郵寄和面呈等方式書面報告;情況緊急時,初報可通過電話報告,但應當及時補充書面報告。

  書面報告中應當載明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單位、報告簽發人、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等內容,提供事件發生地地理位置圖、應急處置現場圖片以及相關影像等多媒體資料。

  4.2先期處置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事發責任主體處置單位第一時間開展先期處置工作,其主要負責人必須迅速啟動本企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組織救援,并密切注意防止次生、衍生等災害發生,避免事件擴大。及時跟蹤續報事件處置和搶險救援情況,直至事件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結束。

  對一般級別以上突發環境事件或者事件本身比較敏感,可能發展演化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縣人民政府和相關單位要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按照相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開展先期處置工作。

  4.3響應分級與啟動

  按照突發環境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應急響應分為Ⅰ級、Ⅱ級、Ⅲ級、Ⅳ級四級,依次分別對應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級別的突發環境事件。

  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事態發展及其情況變化對響應級別及時進行相應調整,避免響應不足或響應過度造成損失。事件有擴大趨勢或已擴大,需啟動高級別應急響應時,應及時報告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4.3.1Ⅰ級響應

  發生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時,自治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指揮成員單位緊急會商或對事件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分析研判后,會同自治區人民政府應急辦(總值班室)向自治區應急委提出預案啟動和響應級別建議。經批準,由自治區應急委宣布啟動Ⅰ級響應,并向各有關單位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序的命令。自治區應急委員會統一領導和指揮自治區突發環境應急指揮部和有關地區、部門、單位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各項工作;視情況,自治區應急委向國務院或有關部委提出支援或委派工作組來寧指導應急處置工作。

  4.3.2Ⅱ級響應

  發生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時,自治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指揮部成員單位緊急會商或對事件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分析研判后,會同自治區政府應急辦(總值班室)向自治區突發環境應急指揮部提出預案啟動和響應級別建議,由自治區突發環境應急指揮部宣布啟動Ⅱ級響應,并向各有關單位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序的命令。自治區突發環境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事發地政府和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4.3.3Ⅲ級響應

  發生較大突發環境事件時,由市政府或市環境應急辦公室組織指揮部成員單位和專家會商和分析研判,對事件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后,會同市政府應急辦(總值班室)向市應急委或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提出預案啟動和響應級別建議,由市應急委或市環境應急指揮部宣布啟動Ⅲ級響應,并向各有關單位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序的命令。市應急委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事發地政府和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市環境應急指揮部具體負責現場指揮工作。超出市環境應急指揮部處置能力和工作職責時,報請自治區環境應急指揮部指揮應對工作。

  4.3.4Ⅳ級響應

  發生一般突發環境事件時,縣人民政府或縣環境應急指揮機構組織各成員單位和專家會商和分析研判,對事件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后,由縣應急指揮機構決定啟動Ⅳ級響應,并向各有關單位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序的命令。縣環境應急指揮機構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縣環境應急指揮部具體負責現場指揮工作。超出縣環境應急指揮部處置能力和工作職責時,報請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指揮應對工作。

  4.4響應措施

  4.4.1縣環境應急指揮部緊急處置措施

  (1)初判發生一般突發環境事件或事件情況特殊且需要縣環境應急指揮部協調處置時,縣環境應急指揮部立即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開展應急處置、應急監測、原因調查等工作,并根據需要協調有關方面提供隊伍、物資、技術等支持。主要開展以下應對工作:

  ①組織指揮部成員單位、專家組進行會商,研究分析事態,部署應急處置工作;

  ②根據需要趕赴事發現場或派出相關工作組趕赴事發現場協調開展應對工作;

  ③研究決定事發地鄉鎮政府和有關部門提出的請求事項;

  ④統一組織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

  ⑤組織開展事件調查。

  (2)初判發生一般或較大突發環境事件時,已采取的處置措施無法控制和消除其嚴重危害,有可能危及鄰近縣區,縣環境應急指揮部可請求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增援,當需要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協調處置的情況下,主要開展的應對工作:

  ①了解事件情況、影響、應急處置進展及當地需求等;

  ②提供需要支援的相關應急物資、隊伍、裝備等應急處置和技術支持清單;

  ③對鄰近縣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進行協調;

  ④調整制定應急處置方案。

  4.4.2縣環境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緊急處置措施

  初判發生一般突發環境事件或事件情況特殊時,縣環境應急辦公室按照縣應急委、縣環境應急指揮部的安排部署,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①負責通知縣環境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專家組到指定地點或事發地集結,進行會商研判;

  ②根據需要通知相關工作組趕赴事發現場協調開展應對工作;

  ③協調組織成員單位排查、治理和監控突發環境事件;

  ④總結評估應急管理工作和突發事件處置工作。

  4.4.3各工作組緊急處置措施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事發地和各有關部門、單位根據工作需要,組織采取以下措施。

  4.4.3.1現場污染處置

  涉事企業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要立即采取關閉、停產、封堵、圍擋、噴淋、轉移等措施,切斷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擴散。做好有毒有害物質和消防廢水、廢液等的收集、清理和安全處置工作。當涉事企業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不明時,由事發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組織對污染來源開展調查,查明涉事單位,確定污染物種類和污染范圍,切斷污染源。

  事發地政府應組織制訂綜合治污方案,采用監測和模擬等手段追蹤污染物擴散途徑和范圍;采取攔截、導流、疏浚等形式防止水體污染擴大;采取隔離、吸附、打撈、氧化還原、中和、沉淀、消毒、去污洗消、臨時收貯、微生物消解、調水稀釋、轉移異地處置、臨時改造污染處置工藝或臨時建設污染處置工程等方法處置污染物。必要時,要求其他排污單位停產、限產、限排,減輕環境污染負荷。

  4.4.3.2轉移安置人員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及事發當地的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建立現場警戒區域、交通管制區域和重點防護區域,確定受威脅人員疏散的方式和途徑,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轉移受威脅人員和可能受影響地區居民,確保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轉移人員安置工作,確保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和必要醫療條件。

  4.4.3.3醫學救援

  迅速組織當地醫療資源和力量,對傷病員進行現場處置,并根據傷病情況及時轉運到具備救治條件的醫療機構進行治療。指導和協助開展受污染人員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護公眾健康的措施建議。視情增派醫療衛生專家和衛生應急隊伍、調配急需醫藥物資,支持事發地醫學救援工作。做好受影響人員的心理援助。

  4.4.3.4應急監測

  開展大氣、水體、土壤等初步應急監測工作,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污染物種類、性質以及當地自然、社會環境狀況等,明確相應的應急監測方案及監測方法,確定監測的布點和頻次,調配應急監測設備、車輛,及時準確監測,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決策提供依據。監測能力無法滿足時及時報告縣環境應急指揮部。

  4.4.3.5市場監管和調控

  協調有關部門密切關注受事件影響地區市場供應情況及公眾反應,加強對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場監管和調控。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飲用水的生產、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集體中毒等。

  4.4.3.6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

  通過政府授權發布、發新聞稿、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組織專家解讀等方式,借助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等多種途徑,主動、及時、準確、客觀向社會發布突發環境事件和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信息發布內容包括事件原因、污染程度、影響范圍、應對措施、需要公眾配合采取的措施、公眾防范常識和事件調查處理進展情況等。

  4.4.3.7維護社會穩定

  協調有關部門加強受影響地區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傳播謠言制造社會恐慌、哄搶救災物資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轉移人員安置點、救災物資存放點等重點地區治安管控;做好受影響人員與涉事單位及有關部門矛盾糾紛化解和法律服務工作,防止出現群體性的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4.5現場處置

  企業事業單位造成或可能造成突發環境事件時,應當立即啟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采取切斷或者控制污染源以及其他防止危害擴大的必要措施,及時通報可能受到危害的單位和居民,并向當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報告,接受調查處理。應急處理期間,企事業單位應當服從統一指揮,全面準確的提供本單位與應急處置相關的技術資料,協助維護應急現場秩序,保護與突發環境事件相關的各項證據。縣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接到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后,應當按照《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規定的時限、程序和要求,向上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報告。立即組織排查污染源,初步查明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污染物質及數量、周邊環境敏感區等情況。

  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指揮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各有關單位按照職責參與處置工作,包括組織營救、傷員救治、疏散撤離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及時上報事件情況和人員傷亡情況,分配救援任務,協調各級各類救援隊伍,查明并及時組織力量消除次生災害,組織搶修公共設施、接收與分配援助物資等。必要時,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派出工作組趕赴事件現場,指導應急處置工作。

  超出縣環境應急指揮部處置能力和職責時,由縣應急委請求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應對處置工作。

  4.6信息發布與輿情引導

  (1)按照分級響應原則,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發布工作由縣人民政府新聞發言人或現場指揮部指定發言人負責發布。重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一般以自治區人民政府名義、較大突發環境事件以市人民政府名義、一般突發環境事件以縣人民政府名義發布。信息發布要統一、及時、準確、客觀。宣傳、網信、公安等部門要密切關注輿情信息,及時做好輿情管控、引導工作。

  (2)信息發布主要內容包括:突發環境事件的種類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監測和預警情況;事件發生時間、地點、人員傷亡(包括下落不明人數)和財產損失情況、救援進展情況、事件區域交通管制情況以及臨時交通措施;事件責任單位基本情況等。

  (3)信息發布形式主要包括:權威發布、提供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

  4.7響應擴大

  因突發環境事件次生或衍生出其他突發事件,已經采取的應急措施不足以控制事態發展,需要多個專項指揮機構、多個部門(單位)參與處置的,先期牽頭處置的專項應急指揮機構,應及時報告縣應急委,由縣應急委負責指揮應對工作。

  因突發環境事件將要波及周邊地區的,由縣人民政府協調周邊地區啟動應急聯動機制。當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超出本縣自身控制能力的,由縣委、縣人民政府報請市黨委、市人民政府協調相關資源和力量參與事件處置。

  4.8社會動員

  (1)事發地政府或縣環境應急指揮部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和范圍,廣泛調動社會力量參與事件處置,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征用和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

  (2)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事發地政府或相應環境應急指揮機構組織各方面力量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基層單位和人員開展自救互救;鄰近設區的鄉鎮政府根據災情組織和動員社會力量,對事發地提供救援。

  (3)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救援。審計、監察部門對捐贈資金與物資的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和監督。

  (4)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發展情況,向社會公布志愿服務需求指南,明確專門人員,及時開通志愿服務聯系電話,統一接收志愿者組織報名,做好志愿者派遣和相關服務工作,引導志愿者有序參與救援工作。

  4.9響應終止

  當事件條件已排除、污染物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所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時,應對突發環境事件工作基本結束、禁止轉移和安置工作基本完成、次生災害的后果基本消除,以及交通、電力、通訊和供水等基本正常、群眾生活秩序基本恢復后,按照“應急響應啟動與解除主體相一致”的原則,由應急響應啟動部門研究決定終止響應。

  5應急保障

  5.1隊伍保障

  加強應急監測、應急救援及其他相關方面應急隊伍建設;對應急監測、救援隊伍進行定期或不定期培訓與考核,動態管理人員和設施、設備;適時調整人員數量及專業結構,及時更新相關設施、設備,確保隨時處于良好的應急備戰狀態等。

  5.2經費保障

  強化落實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所需經費落實制度,保證應對處置需要。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經費首先由事件責任單位承擔。縣人民政府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提供資金保障。

  5.3物資保障

  建立健全應急救援設施、設備、救治藥品和醫療器械等儲備制度,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和裝備。

  縣環境應急指揮部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組織做好環境應急救援物資緊急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和環境恢復治理工作的需要。縣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加強應急物資儲備,鼓勵支持社會化應急物資儲備,保障應急物資、生活必需品的生產和供給。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當地環境應急物資儲備信息的動態管理。

  5.4通信保障

  要及時組織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保障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過程中的通信暢通,必要時,在現場開通應急通訊設施。

  5.5交通與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要健全公路、鐵路緊急運輸保障體系,保障應急響應所需人員、物資、裝備、器材等的運輸。公安部門要加強應急交通管制,保障運送傷病員、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器材車輛的優先通行。

  5.6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要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中的重要目標和危險區域實施治安、警戒和交通道路管制。

  5.7技術保障

  支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和監測先進技術、裝備的研發。依托應急指揮技術平臺,實現信息綜合集成、分析處理、污染損害評估的智能化和數字化。

  5.8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有關應急預案要求,做好突發環境事件衛生健康應急各項保障工作,加強有毒、有害等應急隊伍和救治基地建設。

  6后期工作

  6.1損害評估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終止后,要及時組織開展污染損害評估,并將評估結果向社會公布。評估結論作為事件調查處理、損害賠償、環境修復和生態恢復重建的依據。

  6.2事件調查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根據有關規定,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牽頭,可會同監察機關及相關部門,組織開展事件調查,查明事件原因和性質,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處理建議。

  6.3善后處置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縣人民政府及有關單位根據各自職責,開展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撫恤補償、保險理賠、征用補償、救援物資供應、環境污染消除、污染源監控和治理等措施,防止事件造成次生、衍生危害,盡快恢復正常秩序,確保社會穩定。

  6.4總結評估

  (1)特大、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由自治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派出調查組進行調查總結;較大及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由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報請市人民政府同意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

  (2)突發環境事件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縣人民政府要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議,形成處置突發環境事件專項工作報告,報市環境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3)縣環境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根據各成員部門(單位)提交的處置突發環境事件專項工作報告,組織分析、研究,提出改進應對工作的意見,形成工作專報報縣政府應急辦,并抄送各成員單位。

  7日常管理

  7.1宣傳培訓

  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報紙等各種媒體,加大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宣傳、培訓力度,做好突發環境事件防范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公眾的安全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7.2預案演練

  縣環境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牽頭,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具體負責,定期組織開展本預案應急演練。

  7.3預案管理與更新

  (1)本預案由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制定,經縣人民政府審批后,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

  (2)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根據預案演練時發現的問題、機構變化等情況適時組織修訂完善本預案。

  7.4責任追究

  對在應對環境突發事件工作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嚴重虛報、瞞報事件情況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責任部門(單位)及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8附則

  8.1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生態環境局永寧分局負責解釋。

  8.2以上、以下含義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8.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20__年8月10日永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的《永寧縣突發環境污染及生態破壞事故應急預案》(永政辦發〔20__〕45號)同時廢止。

街道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22

  一、修訂背景及過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安徽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安徽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要求,我縣需編制《歙縣行政區域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20__年3月,完成《預案》(征求意見稿),征求縣相關部門、鎮政府、居民意見,并組織專家評審,根據各方意見對《預案》進行了修改完善。20__年7月1日由縣政府辦公室印發。

  二、編制目的

  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主要是為了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機制,科學有序高效應對突發環境事件,最大限度控制、減輕和消除突發環境事件風險和危害,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環境安全。

  三、預案主要內容

  歙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主要內容由突發環境事件分級、應急組織體系、應急準備、監測預警、信息報送、應急響應、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及后期工作、應急保障等部分組成。

  歙縣突發環境事件分為特別重大(I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環境事件(Ⅳ級)四級。

  歙縣人民政府設立歙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簡稱縣指揮部),歙縣縣長任總指揮,分管生態環境保護方面工作副縣長任副總指揮。

  成員單位有縣生態環境分局、縣委宣傳部、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水利局、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縣應急管理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林業局、武警歙縣中隊、縣氣象局、縣消防大隊。

  縣指揮部根據需要,設立綜合協調、污染處置、應急監測、醫療救治、應急保障、轉移安置、新聞宣傳、社會維穩、調查評估等工作組,在縣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采取應急處置行動。

  四、下一步工作計劃

  下一步將根據應急物資調查情況補充歙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物資,結合歙縣行政區域內風險源情況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演練。

  五、咨詢電話

  如有對《預案》不理解之處,請咨詢黃山市歙縣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街道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23

  今年以來在縣委、縣政府和市環保局的正確領導下,我局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應急管理工作的決策部署,緊緊圍繞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以積極應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進一步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完善環境應急管理工作機制,加強環境隱患排查整治和環境矛盾糾紛的調處化解工作為重點,有效保障了我縣環境安全和社會穩定。現將全年開展環境應急管理工作情況總結匯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20xx年我縣未發生突發環境事件和因環境污染引發的群體相關事件,環境信訪總量繼續維持下降趨勢,全縣共受理各類信訪29件,比20xx年有所下降,信訪件100%按時進行了調處并及時回復,回復反饋率100%,信訪人滿意率達95%以上。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強領導,強化責任落實

  我局高度重視環境應急管理工作,指定專人負責對全縣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送,確保信息報送及時、準確。成立了單位重要領導任組長,各股室負責人為成員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認真研究部署了20xx年應急工作,報請政府批轉下發了20xx年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督促企業分別研究了符合各自實際的應急預案,全面提升了全縣環境應急管理工作。

  (二)強化監管,深入推進應急管理

  進一步加強應急能力建設,不斷深化環境應急管理工作。一是加大監管力度,定期不定期地開展現場檢查,對企業環保設施運行情況和污染物排污情況進行動態檢查,確保企業污染物達標排放。二是指導督促企業完善應急預案,提高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加強應急物資儲備,積極開展針對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應急演練,提升應急處置能力。三是指導企業實時開展環境安全風險討論、評估,幫助企業分析判斷所面臨的環境隱患威脅,采取針對性的安全防護措施,做到重點防護,有效提升環境應急管理的效果和效率。四是加強部門聯動,與相關部門做好溝通,有效提升應急隊伍組織協調、密切配合、協同作戰、應急處置的能力。五是強化應急意識,加強內部應急制度建設。縣環保局和各企業都建立完善了應急管理的有關規章和制度,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建立健全應急響應機構,推進應急管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六是組織開展了環境突發事件的環境應急演練,增強了企業應對突發環境的能力,提高了我局在解決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指揮能力。

  (三)加強排查,全面整治安全隱患

  按照省廳、市局有關開展環境隱患排查整治文件的要求,結合工作實際,認真開展了“鴛解兩庫環境監督”、“ 重金屬環境污染隱患排查整治”、“飲用水源保護專項檢查”、“兩考期間噪聲專項整治”、“環境風險和化學品檢查”等環境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出動執法人員200余人次,檢查企業54余家次,重點對位于居民集中區、飲用水源保護區周邊的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以及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運輸、銷售使用等環節事故隱患防范情況進行了細致的督查。指導企業進一步完善了環境應急預案,配備足量的應急物資,提高了應急工作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四)加強信訪,切實解決環境糾紛

  加強“12369”環境信訪熱線建設,配備信訪受理專用手機,實行“12369環保熱線”24小時接聽;建立完善信訪工作領導批辦和限期反饋、信訪接待日、信訪終結等制度,熱情受理、積極調處各類環境投訴;對重復訪,群體性上訪設立領導包案制度,責任到人;對群眾反映強烈、影響社會穩定的突出問題以及處理難度大、案情復雜的信訪積案,實行掛牌督辦;按照“分解任務、明確責任、注重效果、落實穩控”的工作要求,采取疏導、勸導、思想教育等方式,理順群眾情緒,緩解社會矛盾,努力把矛盾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之中,有效地遏制了越級信訪、重復信訪和集體上訪事件的發生,并使環境信訪數量不斷下降。

  20xx年雖然我局在突發環境事件的防范和處置上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上級對環境應急管理工作的要求,還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應急培訓工作有待進一步加強。個別企業負責人環境安全應急意識仍然比較淡薄,對應急工作認識不到位,對環境安全應急工作存在應付心理,缺乏針對性的環境應急知識培訓。二是應急措施有待進一步落實。部分企業應急池、應急閥門等環境應急設施未落實專人進行管理;個別企業應急管理制度不完善、應急預案責任落實不到位、應急物資儲備不完備、應急演練針對性不強。這些都需要我們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進和完善。

  三、下階段工作打算

  明年,我縣將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環境應急管理工作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提高環境應急管理工作水平,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一是加強環境應急管理體系建設。完善環境隱患排查整治制度,建立健全環境應急預案體系,完善環境應急管理信息系統,建立重點企業、重點區域、重點鄉鎮環境應急管理體系和應急隊伍;完善突發環境污染事件區域聯動機制,積極預防和處置跨界環境污染糾紛,進一步提高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處置能力。

  二是抓好企業應急工作的落實。組織企業開展應急預案編訂工作,指導企業制訂科學、適用的應急處置預案;督促企業完善應急設施、應急物資儲備。深化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試點工作。指導企業實施開展環境安全風險評估,掌握企業環境的風險識別并組織企業適時開展應急增強應急隊伍的實戰能力演練。

  三是加強環境應急工作的保障機制。積極開展應急管理檢查,對部門、各企業的應急預案、應急設施、應急物資儲備情況進行督查,對發現問題及時落實整改。加強應急人員的學習、培訓,提高理論水平、業務素質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街道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24

  一、適用范圍

  暴雨天氣,校園積水,影響正常的教育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的情況下。

  二、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暴雨天氣校園積水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由校長統一組織,統一指揮、協調作戰,共同完成應急工作任務。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各班班主任當天值日教師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xx人員兼任辦公室主任。

  三、應急措施

  (一)一般情況(暴雨天氣還能維持教育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

  1、當天值日教師堅守崗位,加強管理,維護學生活動秩序,值日領導加強巡視,及時處理偶發事件。

  2、放學時段,領導小組成員全部到位,有效組織學生放學,維護學生放學秩序,確保學生安全放學。

  3、學生中餐由食堂送到各樓層分發,學生打飯后到各自教室進餐。各班班主任協助樓層值日教師組織學生打飯;

  xx人員協助食堂從業人員把飯菜送到各樓層。

  (二)特殊情況(暴雨天氣不能維持教育學工作和生活秩序)

  1、在第一時間內,由xx人員向xx人員匯報,再由xx人員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請示學生放假。

  2、得到放假批準后,由xx人員通知各班班主任電話聯系學生家長,將每個學生交到家長手中接回。

  3、所有領導小組成員到現場,維護放學秩序,有序組織學生放假,做好相關工作。

  樓層蹲點領導到位:

  一樓;

  二樓;

  三樓。

  4、雨晴后,由xx人員組織人員清理校園衛生,進行校園殺菌消毒工作。

  四、責任追究

  在應急過程中,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對相關人員視其情節追究責任,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1、不服領導小組指揮,且遲遲不按要求執行的。

  2、未到現場履行職責的。

  3、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出現失誤的。

街道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25

  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預案制度是指針對突發環境污染事件制定的一系列應急措施和程序,旨在保障公眾健康和安全,減輕環境污染事件對環境和公眾的影響,以及在事件發生時快速、有效地進行應急處理和救援。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含在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預案制度中的基本要素:

  1、事件定義:明確事件的性質、范圍、原因、影響等,以便制定相應的應急措施。

  2、應急響應級別:根據事件的性質和嚴重程度,確定應急響應的級別,并明確應急響應的啟動和終止程序。

  3、應急組織和責任分配:確定應急組織和責任分配,并明確應急人員、物資和設備的調配和使用方法。

  4、監測和預警:建立監測體系,對事件的發生和發展進行監測和預警,并及時向政府和公眾發布預警信息。

  5、救援和醫療救治:制定救援和醫療救治方案,確保在事件發生時及時有效地進行救援和救治。

  6、環境保護措施:在事件發生時,采取相應的環境保護措施,減少環境污染和影響。

  7、信息發布和溝通:建立信息發布和溝通渠道,及時向公眾發布事件的.信息和處理進展,并加強與公眾的溝通和互動。

  8、應急演練:定期進行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理和救援的能力和可靠性。

  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預案制度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制定和修改,以確保應對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時能夠有效、及時、有效地進行應急處理和救援。

街道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26

  一、目的

  為了確保重大環境污染發生以后,我項目部能迅速、高效、有序地開展重大環境污染源的治理及善后工作,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及時控制污染源,及時制止重大環境污染源的繼續發生,最大限度地降低對環境的污染,特制定本項目部環境污染應急準備和響應預案。

  二、組織

  本項目部成立應急救援指揮小組,負責指揮及協調工作。

  組長:

  成員:

  三、職責

  1、任務是了解掌握險情,組織現場搶救指揮及對外聯絡。

  2、任務是根據指揮組指令,及時調動搶險員、器材、機械上一線搶險。

  3、任務是保護我項目部及行業主管部門(環保部門)等外界的聯絡,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傳,并負責生活保障。

  四、事故處理救援程序

  1、施工現場和基地發生一般的環境(如噪聲超標)污染,項目部環境污染應急響應指揮部組織上相關人員及時處理、中止施工,并制定相應的處理方案及采用有效措施,確保能達標時方可繼續施工。

  2、當施工現場及基地發生為重大的環境污染,項目部應及時組織人員工進行搶險,同時采取有效措施,切斷污染源及時制止污染的后續發生,并及時上報集團項管部。

  3、對很嚴重的環境污染發生(如火災發生、大量有害有毒的化學品泄漏)后,要首先保護好現場,組織項目部人員進行自救并立即向工程管理部上報事件的初步原因、范圍、估計后果。如有人員在該嚴重的環境污染中受到人身傷害,則應立即向當地醫療衛生部門(120)電話求救。同時通知環保部門進行環境污染的檢測。工程管理部指揮部人員趕赴現場,按各自職能組織處理事故。

  4、當火災發生后遵循消防預案有關規定,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最快速度切斷火源,斷絕火點,控制火勢及熄滅火災。并做好現場的有效隔離措施,及火災的善后處理工作。及時組織地分類清理、清運,最大限度地減少環境污染;當發生大量有害有毒的化學品泄漏后,應及時采取隔離措施,采取適當防護措施后及時清理外運,或采取隔離措施后及時委托環保部門處理、檢測,以求將環境的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

  5、立即組織安全自查自糾、消除隱患,確保施工安全;立即組織對全體施工作業人員的舉一反三環境保護安全再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做到遵章守紀,防止同類事故發生。

  五、各相關通訊地址

  1、醫療急救中心:120

  2、公安:110

街道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27

  清明期間是森林火災高發期,是森林防火的緊要期,做好清明期間森林防滅火工作尤為重要。20xx年清明將至,森林防滅火工作已進入關鍵期。為強化清明期間森林防滅火工作,根據《高州市20xx年清明期間森林防滅火工作方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強領導,及早動員部署

  (一)發布禁火令:傳達市政府發布的森林防火禁火令,在禁火時間禁火區域內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二)召開會議專題部署

  1、鎮政府召開專題會議布置清明期間森林防火工作,各村(居)委會支部書記、機關單位負責人、全體鎮干部、各村護林員參加。

  2、各村召開專題會議:各村(居)委會兩委成員、村民小組長參加。

  (三)制定清明期間森林防滅火應急預案:鎮政府制定清明期間森林防火應急預案,各村也要制定應急預案。

  二、廣泛宣傳,營造濃厚氛圍

  (一)組織單位加強宣傳

  1、各機關單位負責宣傳發動本單位在職人員積極參與,帶頭示范,自覺遵守森林防火政策法規,移風易俗,文明祭祀,嚴防山火。

  2、村(居)委會:組織駐村干部、村(居)干部、黨員、村民小組長包戶開展面對面宣傳、動員、教育,簽訂森林防火承諾書。

  3、學校:學校開展“五個一”活動,即上一堂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課、寫一篇森林防火作文、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報、懸掛一條森林防火宣傳橫幅、開展一次小手拉大手活動。

  (二)組織社會加強宣傳

  1、發出“文明祭祀防山火”倡議書。

  2、發放宣傳單:組織群團組織、志愿者在圩街、道路收費站等發放森林防火宣傳資料。

  3、各村在微信群里廣發“文明祭祀防山火”倡議書。

  4、各村利用村村通廣播每天宣傳森林防火規定、禁火令、山火避險常識、典型案例等。

  (三)設置警示牌。橫幅、標語在圩街、村莊、林區道路、進山路口、火災易發生區域設置警示牌、橫幅、標語。

  三、嚴管火源,堅決消除隱患

  (一)取締無證經營點:組織市場監督所、安監辦、派出所等部門清理、取締無證經營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銷售店(點)。

  (二)排查火災隱患:組織圩鎮機關單位、村(居)委會排查森林火災風險區〔點),建立臺帳,落實責任單位,明確責任人落實整改措施。

  (三)設卡布點檢查:各村(居)委會干部、護林員在進山路口設置臨時森林防火檢查站,禁止易燃易爆物品、火種進山。

  (四)現場執法處罰:加大執法力度,組織派出所干警、各村(居)委會干部進山開展巡查行動,依法查處野外違規用火行為,嚴厲懲處森林火災肇事者。

  (五)嚴管野外火源:組織駐村干部、村干部、黨員、村民小組長、護林員或臨時聘請人員,劃定責任區,網格化管理,深入到山頭地塊巡查,必要時采取“人盯人”方法,確保火源管控與火情巡查工作落實到每一個區域、每一個山頭、每處林地。

  (六)公開曝光典型:組織新聞媒體對各種阻礙執法檢查、違反禁火令的行為,以及森林火災案件等,在電視、廣播、報刊開曝光。

  (七)加強墓地監管:組織村(居)委會對屬地墳墓造冊登記,簽訂掃墓防火安全承諾書。對墳墓集中區域開設防火隔離帶或采取其他安全防范措施,嚴防引發重大森林火災。

  (八)制定村規民約:村(居)委會與村民商訂森林防火村規民約,建立“村民管理、自我約束、互相監督”長效機制。

  四、督導檢查,確保有效落實

  組織督查組深入到一線開展森林防滅火工作專項督查,對各村(居)委會、各圩鎮機關單位貫徹落實工作部署不得力,森林防滅火工作不作為,弄虛作假、瞞報火情等失職、瀆職行為,實施問責;對森林火災多發,或造成重大損失與影響,或發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災,或撲救山火指揮不當造成人員傷亡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五、做足準備,高效處置火情

  (一)完善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制定鎮級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和村級森林火災應急處置方案。

  (二)做好充分準備:做好鎮、村級撲火力量調配、機具裝備、通訊聯絡和后勤保障等各項準備工作。

  (三)隊伍靠前駐防:半專業撲火隊伍靠前駐防,嚴陣以待,一旦接到山火報告,快速出擊,重兵撲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半專業撲火隊可分組駐防到交通便利的重點村,確保能夠以最快時間到達火災現場;村(居)群眾撲火隊(必須經撲火培訓合格)根據當地實際安排,確保能夠以最快速度撲滅初發火。

  (四)嚴厲查處火災案件:接到火情報告,要立即通報森林公安或公安派出所。接警的公安機關立即組織警力趕到現場偵查,從快從嚴偵破森林火災案件,堅決打擊肇事者,形成震懾效果。

  六、強化值守,有序處置

  (一)加強值班調度。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清明節假期,實行“雙值班帶班”制度,各村(居)委會安排人員在崗值班。

  (二)有序處置火情。一旦發生火情,村(居)委在組織處置的同時報告鎮(街);鎮(街)接到火情報告,立即組織鎮(街)撲火隊伍前往火場處置,并報告市防火辦、市應急管理局。

  (三)強化撲火組織指揮。森林火災發生時,村(居)委會主要領導要立即到火災現場,并及時報告,視情況積極組織撲救;接到報告,鎮(街)領導必須到現場組織撲救。

  (四)規范火情報告。嚴格執行森林火災報告制度和歸口管理制度,及時、準確、規范報送火情信息,不得遲報、瞞報。4月4日至8日,實行森林火情零報告制度,各村(居)委會每天15時前要向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值班室報告情況。

街道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28

  一、指導

  提高認識,加強,把維護師生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好學校衛生安全工作,減少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學校本著為學生和教師的身體健康的目的出發,在加強學校常規管理的同時,加強對食堂食品衛生工作管理,即適應對學生非正常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特制定本預案。

  二、成立食物中毒預防應急小組

  學校成立應急小組,由學校主要任組長、副組長,成員由總務處、團隊和值日老師、食堂管理員等組成。

  三、對中毒者采取緊急處埋

  l、停止食用中毒食品;

  2、采集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等標本,以備檢驗;

  3、組織醫生對中毒人員進行救治;

  4、及時將病人送醫院進行治療,包括急救(催吐、洗胃、洗腸)、對癥治療和特殊治療;

  5、對可疑中毒食物及其有關工具、設備和現場采取臨時控制措施。

  四、食物中毒的報告和緊急報告制度

  1、及時逐級報告

  一旦發生食物中毒,班主任或分餐老師應及時向校或鎮衛生院報告,學校則向市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所和城廂區教育局報告。報告內容有:發生中毒的地址、時間、中毒人數及死亡人數,主要臨床表現,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以利于有關部門積極采取措施、組織搶救、調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預防方法。若懷疑投毒則向公安部門報告。

  2、保護現場、保留樣品

  發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關部門報告的同時要保護好現場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沖洗,病人的排泄物(嘔吐物、大便)要保留,以便衛生部門采樣檢驗,為確定食物中毒可靠的情況。

  3、如實反映情況

  學校負責人及與本次中毒有關人員,如食堂工作人員及病人等應如實反映本次中毒情況。將病人所吃的食物,進餐總人數,同時進餐而未發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點,可疑食物的來源、質量、存放條件、加工烹調的方法和加熱的溫度、時間等情況如實向有關部門反映。

  五、防范措施

  1、健全食物中毒報告制度

  學校的食堂要認真貫徹執行衛生部食品衛生以及關于《食物中毒調查報告辦法》的,以便及時采取防治措施。

  2、廣泛開展預防食物中毒宣傳教育

  廣泛深入的開展預防食物中毒宣傳,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充分利用廣播、黑板報、主題班會、宣傳畫和實物標本等各種形式,學習普及有關的衛生知識,提高食物從業人員和廣大師生員工的衛生管理水平,減少食物中毒發生。

  六、突發性事件的處置

  l、在食品加工、供應過程中或用餐時發現食品感官性狀可疑或有變質可疑時,經確認后,立即撤收處理該批全部食品。

  2、在全校范圍內樹立食品衛生安全意識,時時警惕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班主任發現可疑病情后(食用某一食品后,兩人以上出現同一疑似食物中毒癥狀),及時報告救治,由初步檢查確定,采取以下措施:

  (1)觀察病情,對癥處理。

  (2)如確定食物中毒,做好以下工作:

  a、對患病的師生進行初步診斷、治療、護理。

  b、立即報告學校安全工作小組,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搶救措施。

  c、立即撥打急救電話120或者與醫院聯系,救治患病師生。

  d、立即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3、學校主管指揮搶救工作,協調有關單位和部門的搶救,向教育局主管及相關部門匯報,指揮以下部門工作:

  (1)、責令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應活動。

  (2)、由校長辦立即向上級衛生部門報告,報告時間距離發病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

  (3)、負責保護好現場,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設備,保護好中毒現場和食品留樣,防止人為破壞現場,等候衛生執法部門處理。

  (4)班主任負責協助醫生護理患病學生,如發現人數較多,治療護理在班級進行。中毒師生病情較重、人數較多時,應立即就近送醫院搶救或向120求援。

  (5)、政教處負責做好師生工作,穩定學生情緒;負責家長的疏導工作;學校落實專人接受新聞部門采訪、應對社會質詢;協助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6)、教務處要深入各班級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向患者了解食物中毒的經過,可疑食品、中毒人數,并預測發展趨勢。

  (7)、總務處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搶救機動車、藥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搶救中心必須品的供應。

  (8)、食堂負責人要協助衛生部門作帶菌檢查和取證工作,按照衛生部門的要求如實有關材料和樣品。

  七、事后處理

  根據查明的事故原因,向上級和衛生部門遞交書面事故分析報告,對發生的事故做到“三不放過”,對所有食堂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引以為戒,并對造成中毒的責任人、當事人進行嚴肅處理,追究其責任。如故意破壞造成中毒事故,將當事人交司法機關處理,如因工作疏忽造成中毒事故,對當事人進行扣發工資、辭退或進行行政處分的處理。

街道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29

  為加強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保障學校和師生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工作,特制定本預案。

  一、預防措施

  1、學校各科、室、圖書館、實驗室的和工作人員,應嚴格執行防火部位的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經常對本部位消防栓、滅火器材進行檢查、維護、保養,保持其良好狀態。認真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做好記錄,要懂得正確使用滅火器和消防栓。保衛科每年組織一次對相關人員的培訓和滅火演練。

  2、圖書閱覽室、電子閱覽室、化學危險品存放室、電教中心、實驗室的工作人員下班前應切斷室內電源,關閉用電設施。對本部位防火工作經常檢查,做好記錄。

  二、應急處理:

  1、發生重大火災事故時,應急小組迅速下達疏散警報,報告119火警的同時,立即報告市教育局。

  2、疏散組迅速組織疏散師生,撤離到安全區域。

  3、后勤組迅速切斷有關電源。

  4、積極配合消防人員救火,并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大火蔓延。

  5、一般火災情況(火勢較小、火勢發展慢、損失小、靠學校自己力量可以撲滅)應立即組織自行撲火,事后將火災發生時間、地點、情況、撲火經過、采取的滅火方式和起火原因與后果等以書面形式報校突發事件應急小組。

  三、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滅火行動組接到報警后,應立即趕赴著火現場,根據預案或指揮員的指令,迅速檢查是否切斷起火現場電源、火源和氣源,檢查是否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啟用攜帶或利用就近配置的滅火器、消防栓等滅火器材進行撲救(油漆、衣物起火應用干粉滅火器撲救;電器起火應用二氧化碳氣體類滅火器撲救)。如火勢較大,暫時撲滅不了,應根據現場情況及時采取冷卻、隔離等措施,防止火勢進一步蔓延,待消防隊趕到,配合完成滅火任務。

  四、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安全防護及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①疏散組接到報警后,應立即趕赴著火現場,根據預案或總指揮的指令,疏通緊急疏散通道,疏散現場師生。

  ②通訊聯絡組接到報警后,應立即趕赴著火現場,按照預案或指揮員的指令及時通知相關各組,迅速投入滅火戰斗,同時注意保持通訊聯絡暢通,及時準確地將各種指令、情況及信息上傳下達。

  ③后勤組接到報警后,應立即趕赴著火現場,按照預案或指揮員的指令,對現場實行警戒,保證消防車行進暢通無阻,防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維護好現場秩序,避免人員傷亡。應按照預案或總指揮的指令,迅速調集準備滅火所需物資、設備為完成滅火、疏散救護任務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并疏散危險品及物資。

  ④救護組配合醫護人員搶救火場內被困傷員。

  五、現場保護

  滅火戰斗結束后,警戒保衛組要派專人對著火現場實施警戒保護,嚴禁非現場人員進入現場,確保現場的原始狀態,并配合調查人員做事故現場的調查工作。并在總指揮的安排下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街道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30

  為全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切實搞好廠區安全工作,認真做好各種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將可能發生的事故降到最低限度,根據《安全生產法》、《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和上級有關部門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以下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及主要職責.

  公司成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小組,組長支部書記擔任,副組長由生產經理、技術經理擔任,成員由部門、車間負責人組成,小組下設指揮組,搶險組和后勤保障組。

  1.指揮組由、組成。在第一時間發布突發事件的相關情況,第一時間組織員工疏散,第一時間組織員工自救,保證員工人身安全,第一時間保證公司財產和員工財產安全,第一時間組織協調各項工作有序進行。

  2.搶險組:由20名員工組程:由任組長,任副組長,組員由、承擔危難工作,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完成任務。

  3.后勤保障組:由6名同志組成,任組長,為副組長,組員由、擔物資裝備供應,切實保證突發事件工作所需。

  二.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措施

  1.發生一般火警、火災事故、設備事故、人身傷害事故及其他突發事件,當班值班人員應立即報告車間、部門和公司,逐級上報。火警火災撥打119請求救援。人身傷亡事故應立即送醫院治療,或撥打120請求救援,但不管是哪類事故,搶險救護時都要先切斷電源或采取防護措施后再組織救護,防止事態擴大。

  2.發生重大火災事故,應立即切斷電源,迅速向公司匯報,公司逐級向上反映。崗位人員撥打119救援電話請求援后,首先組織自救,使用現場的滅火器進行滅火,根據著火部位、性質也可用現場備用的防火沙、土、水進行滅火,電氣火災要用干粉滅火器,變壓器、油罐等用水冷卻時,人要遠離,嚴防爆炸傷人,待消防專業人員趕到后,在專業人員指揮下配合滅火。

  3.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發現人員要立即向班組長、車間主任、部門、公司逐級上報后,還要通知醫院工傷搶救小組,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救援。若傷部位屬擦傷、碰傷、壓傷等要及時用消炎止痛藥物擦洗患處,若為出血嚴重,要用干凈布料進行包扎止血。若傷者發生骨折要保持靜從事靜臥。若發生嚴重燒傷、燙傷,要立即用冷水沖洗30分鐘以上,若傷者已昏迷、休克,要立即抬至通風良好的地方,進行人工呼吸或按摩心臟,待醫生到達后立即送醫院搶救。

  4.若發生食物中毒事故,救援人員在救援時要了解中毒原因,迅速把中毒人員抬至通風良好處進行一般性搶救,并立刻送往醫院搶救。

  5.發生重大設備事故,要立即報告,同時停止設備運轉,處理事故時,要有專業人監護。嚴格執行檢修程序和停送電確認制度,防止打亂仗,冒險作業。

  6.發生爆炸事故,要立即關閉爆炸源,若有人員傷亡,按人員傷亡預案救援。

  7.發生各類事故都要保護好現場,待事故調查分析處理。

  三.注意事項

  1.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工作小組成員要保證24小時開機,認真做好各項預防工作,隨時準備應付各類突發事件發生。

  2.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工作要聽從指揮,服從安排,要切實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3.本預案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改完善。

街道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31

  一、演練目的:

  本次演練主要為環境突發事件,公司應急指揮體系反應情況,同時研討事故發生后,如何做好應急救援工作,明確發令人,為今后環境突發事事件區域安全運行及事故應急處置做好基礎。

  二、演練時間:

  三、演練對象:

  四、參加演練人數:

  五、演練組織機構:

  為確保演練取得實效,切實抓好演練的各個環節,由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人員組成急演練領導小組,負責整個演練工作的`組織領導及效果檢查工作。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構成

  總指揮:

  副總指揮:

  組員:

  應急演練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全部。

  辦公室負責人:

  專職安全員:

  1、現場施救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2、通訊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3、治安疏散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4、物資保障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5、搶救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6、事故調查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街道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3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了有效應對重大水體污染事故,規范和強化我縣水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提高縣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城市水污染事故發生,保護生態環境,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共和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5)《關于進一步加強飲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6)《共和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7)《共和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8)《新聞發布管理辦法》。

  1.3.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提高突發環境污染事故防范和處置能力,加強對水污染事故源頭的監測、監管,盡可能的避免或減少水污染事故發生,保障縣城飲用水供應。積極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重大水體污染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對身體健康的損害,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2)屬地為主,分級響應。充分發揮各級政府的職能作用,堅持屬地為主,實行分級響應。水污染事故實行縣、鄉(鎮)、企業三級負責制,統一協調各有關部門按照應急處置與救援預案的職責,各司其職,相互配合,不斷提高我縣的水污染應急反應與處置能力。

  (3)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部門之間的協同與合作,提高快速反應能力。根據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級別,實行分級控制、分級管理,充分發揮部門專業優勢,采取有效措施解決水污染事故引發的危害。

  (4)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建立我縣水污染事故風險防范體系和響應聯動機制,充分動員和發揮鄉鎮、社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志愿者隊伍作用,切實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快速反應、及時控制。建立健全聯動協調制度,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完備、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5)科學處置,措施果斷。加強水污染防治科學研究,采用先進的預測、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提高預防和應對水環境污染事件科學技術水平,并及時、果斷地處置水環境污染突發事件。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縣境內和涉及的跨縣界的各種水體功能的河、庫地表水體以及地下水體等,由于單位或個人活動與行為、意外因素或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等原因,使污染物質進入水體,危害了各種水體的使用功能,造成了水體污染突發事故的發生。具體包括以下六類:

  (1)有毒有害化學品污染事故:企業在生產過程中因使用、貯存、排放不當等導致有毒有害物質泄漏或非正常排放所引發的水體污染事故。

  (2)易燃易爆物品泄漏污染事故:煤氣、天然氣、石油液化氣、氯氣、氨氣、苯、甲苯等氣體和易揮發的有機溶劑的泄漏所引起的水體污染事故。

  (3)油類污染事故:原油、燃料油、潤滑油等各種油品在生產、貯存、使用等過程中由于意外造成泄漏所引發的水體污染事故。

  (4)影響飲用水源地水質和破壞生態環境的嚴重污染事故。

  (5)其他生產經營活動引發的突發事故而造成水體污染事故。

  (6)由交通運輸事故造成有毒有害化學品泄漏而引發江河水體污染事故。

  1.4.1.根據水體污染事故的類別及危害程度劃分。

  分為一般水體污染突發事故(Ⅳ級)、較大水體污染突發事故(Ⅲ級)、重大水體污染突發事故(Ⅱ級)、特大水體污染突發事故(Ⅰ級)。

  1.4.2.一般污染事故(Ⅳ級):是指發生一般水環境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具體分為以下幾種:

  (1)因發生水環境污染造成跨縣級行政區域糾紛;

  (2)引起一般群體性影響,發生3人以下死亡。

  1.4.3.較大污染事故(Ⅲ級):是指發生較大水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具體分為以下幾種:

  (1)因發生水環境污染造成跨地級行政區域糾紛;

  (2)發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傷)50人以下;

  (3)因發生水環境污染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影響。

  1.4.4.重大污染事故(Ⅱ級):是指對水環境造成重大污染與破壞事故,具體分為以下幾種:

  (1)因發生水環境污染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疏散轉移群眾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

  (2)發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

  (3)致使區域生態環境功能部分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受到污染;

  (4)造成重要河流、水庫水域大面積污染,或縣級以上城鎮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故。

  1.4.5.特別重大污染事故(Ⅰ級):是指發生特大水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具體分為以下幾種:

  (1)因發生水環境事故須疏散、轉移群眾5萬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

  (2)發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傷)100人以上;

  (3)致使區域生態環境功能嚴重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遭受嚴重破壞;

  (4)因發生水環境污染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嚴重影響;

  (5)因水環境污染造成鎮區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故;

  (6)因危險化學品(含劇毒品)生產和貯運中發生泄漏,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污染事故。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應急處置組織機構與職責

  共和縣水體污染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指揮部),是在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下專門負責應急處置水體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工作的領導機構,為非常設機構,共和縣水體污染事件發生時自動成立。

  指揮長由縣政府主管生態環境工作的副縣長擔任,副指揮長由縣公安局、縣應急管理局、縣生態環境局根據不同的環境污染事故性質進行調整。應急指揮部成員,根據不同的環境污染事故性質,由以下部門(部分或全部)的主要領導組成:縣紀委監委、縣政府辦公室、縣委宣傳部、縣人武部、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和林業草原局、縣生態環境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利局、縣農牧和科技局、縣文體旅游廣電局、縣衛生健康局、縣應急管理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消防大隊、海南州正源供水公司、縣電信公司、縣移動公司、縣聯通公司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縣指揮部辦公室下設在縣生態環境局,辦公室主任由縣生態環境局局長擔任。同時,根據突發事件應急響應與處置工作需要,共設立應急處置專家咨詢組、污染事件調查處置組、醫療救護及衛生防疫監督組、治安交通通訊組、后勤生活保障組、飲用水供應保障組、應急資金物資保障組、工程搶險機構、信息發布組等9個應急現場處置小組。

  以上組織機構作為縣水體污染應急處置工作的領導、決策部門,組織、協調、指揮本縣的應急響應工作。

  2.1.1.縣應急指揮部職責

  (1)領導全縣水污染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研究部署應急處置方案;指導各鄉鎮制訂和組織實施本轄區水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現場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制定控制措施并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決策。

  (2)指揮我縣重、特大水污染事故的應急監測和事故責任認定。

  (3)負責組建事故調查組、應急監測組、專家咨詢組等技術支持機構。

  (4)督促各職能部門及企事業單位做好事故的調查處置、現場救援、后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后處理及生產和生活秩序恢復等工作,并對各部門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督察。

  (5)統一對外發布事故所造成水體污染和處置的權威信息,負責向縣政府報告情況。

  (6)負責危急情況下,聯系上級部門、周邊城市的支援。

  (7)負責協調啟動飲用水備用水源和組織應急飲用水的供應。

  (8)開展水環境污染事故防控及應急的公眾宣傳和教育。

  2.1.2.縣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

  (1)在縣政府的領導和指導下工作,做好應急監測和監督工作,組織應急支援;

  (2)及時向縣政府、州政府和省有關部門匯報事故情況;

  (3)負責重大水體污染事故的新聞和信息發布,審查事故或應急情況的通報或通告。(聯系電話:)

  2.1.3.應急現場處置辦公室職責

  應急現場處置辦公室作為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執行機構。

  主要職責:

  (1)開展水環境應急處置人員培訓,制定應急處置演練計劃并組織演練,檢查、落實應急器材和裝備。

  (2)了解掌握水環境污染源規模、分布情況及有關情況,建立環境安全預警系統和環境應急資料庫。

  (3)接收上級部門水環境污染應急處置命令、指示及水環境污染事件的有關通報,接收事件責任單位和社會各界的水環境污染事件報告。

  (4)綜合協調本系統內各有關應急單位的行動,傳達應急領導小組的指令,通報有關單位應急工作情況,接收、指導下級部門應急處置工作。

  (5)負責應急處置過程記錄,對應急行動結果進行評估,編寫水環境污染應急處置的工作總結報告,提出改進應急工作預案建議。負責組織環境應急處置工作的各種保障。

  2.1.4.應急現場處置小組及職責

  9個應急現場處置小組在縣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根據事故性質、嚴重程度、應急響應與處置要求,履行相應的職責。各工作組組成單位及具體職責如下:

  2.1.4.1.應急處置專家咨詢組職責

  由縣直相關管理部門專業管理人員、直屬及有關單位污染治理、環境監測、公共衛生、醫療、水利、應急管理、農牧、漁業、住房和城鄉建設、公安等行業專家組成。

  主要職責:指導環境應急預案的編制及修改完善。掌握本地區水環境污染源的產生、種類及地區分布情況,了解國內外的有關技術信息、進展情況和形勢動態,提出相應的對策和意見;對突發性水污染環境事件的危害范圍、發展趨勢做出科學估計,為應急領導小組的決策和指揮提供科學依據。參與污染程度、危害范圍、事件等級的判定,對污染區域的隔離與解禁、人員撤離與返回等重大防護措施的決策提供技術依據。負責環境應急工作結果以及事件的中長期環境影響的評價分析工作。

  2.1.4.2.污染事件調查處置組職責

  污染事故調查處置組內設飲用水水源污染事故調查處置小組和船舶污染水域事故調查處置小組。

  (1)飲用水水源污染事故調查處置小組由縣生態環境局牽頭,縣紀委監委、縣公安局、縣自然資源和林業草原局、縣水利局、縣農牧和科技局、縣衛生健康局、縣應急管理局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

  (2)船舶污染水域事故調查處置小組由縣交通運輸局牽頭,縣監察局、縣公安局、縣生態環境、縣衛生健康局、縣應急管理局、縣自然資源和林業草原局、縣水利局、縣農牧和科技局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

  主要職責:組織水污染事故的現場調查、取證及污染現場監測工作,收集河流流量、流速等水文資料,對事故污染現狀和發展趨勢進行分析、預測,判斷事故的變化趨勢;組織有關部門對污染損害進行評估,并提出必要的處置防范措施,最大限度的減輕污染及損害。

  2.1.4.3.醫療救護及衛生防疫監督組職責

  由縣衛生健康局牽頭,縣水利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緊急醫療救護隊伍,對受傷人員和搶險救援的受傷人員進行救治;組織對自來水公司供水水質進行監測;負責污染區和疏散區疾病預防工作和污染區的消毒工作,對疫情進行監測和防治;做好所需藥品、醫療器械、衛生安全設備的準備工作等。

  2.1.4.4.治安交通通訊組職責

  由縣公安局牽頭,縣交通運輸局、縣交警大隊和縣電信公司、縣移動公司、縣聯通公司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

  主要職責:負責應急處理與處置過程中交通運輸的管理,控制無關人員車輛進出危險區域,負責保護人員和財產安全;對事故可能危及區域內的人員疏散撤離,對人員撤離區域開展治安巡邏,確認人員傷亡情況,打擊各種違法活動;協助生態環境局做好污染調查,落實各項強制隔離措施。優先安排應急物資和人員疏散的運送;在水污染事故現場設立警戒線,做好保障交通安全和通訊暢通。

  2.1.4.5.后勤生活保障組職責

  由縣民政局牽頭,縣財政局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

  主要職責:妥善安排因水環境污染事故轉移、疏散群眾的生活、籌集和發放救援物資工作等。

  2.1.4.6.飲用水供應保障組職責

  由縣水利局牽頭,縣衛生健康局、縣消防大隊、海南州正源供水公司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

  主要職責:啟動《飲用水水源污染應急預案》,協調啟用飲用水應急水源,組織應急飲用水供給,對應急水源水質組織監測,保障居民生活飲用水的供應。

  2.1.4.7.應急資金物資保障組職責

  由縣財政局和應急管理局牽頭,縣民政局、生態環境局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

  主要職責:負責水污染事故應急監測、處置資金和救援資金保障,確保應急環境污染事故處置所需的裝備、器材和經費,并做好經費使用情況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應急物資的生產、儲備和調度,維護市場秩序,保證物資供應及物價穩定。

  2.1.4.8.工程搶險機構

  重大水體污染應急處置的工程搶險機構由全縣各部門及所屬技術單位的人員組成。

  主要職責:在現有的檢驗、鑒定、監測、污染治理等技術力量和裝備的基礎上,增加污染檢驗、鑒定、監測設備的配備,特別要配備水質快速應急監測設備,增加應急處置、快速機動和自身防護裝備、物資的儲備,不斷提高應急監測、動態監控和消除污染的能力,保證在發生重大水體污染事件時能有效防止對環境的污染和擴散。

  2.1.4.9.信息發布組

  由縣委宣傳部牽頭,縣政府辦、縣生態環境局、縣文體旅游廣電局等部門組成。

  主要職責:負責水污染應急處置工作的宣傳報道,按規定向公眾及時發布準確、權威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3.預防預警機制

  3.1.建立水體污染預防預警信息監測與報告體系

  3.1.1.全面掌握重要水體水質狀況。縣生態環境局對本轄區內重要河、庫地表水和集中飲用水源地、重點地下水源地水質進行定期常規監測,根據地表水水質功能區劃和飲用水源地水質要求,進行常規監測斷面的布設、監測項目與監測頻次的確定和監測數據結果的報告。按照國家和省州環境監測和數據傳輸、報送的技術規范執行。環境監測是全縣各類水體水質監測的技術中心、數據中心,縣生態環境局負責對水體水質監測數據和結果進行匯總、分析、評價,并定期、及時將水質監測情況按規定報送州生態環境局。發現水質異常情況,應立即向州生態環境局報告,并初步分析問題發生的可能原因。同時,縣生態環境局應會同縣交通運輸局對本轄區內經過或穿越重要水體的公路、城市道路、橋梁進行調查,對事故易發路段、敏感路段進行登記建檔,對經過這些路段的化學物質運輸實行申報審批制度。

  3.1.2.全面掌握污染源排放情況。對本轄區內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企業和單位污水排放情況進行調查,對污水排放口進行定期監測。根據企業和單位的污染物排放特征,掌握企業和單位常規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的排放情況,對排污企業和單位的廢水處理設施運行情況和污染物排放情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和監督管理,實行排污許可證制度,按照排污許可證監控排污企業和單位污染物排放濃度和排放總量。

  3.1.3.建立暢通的數據庫。要建立全縣水體水質狀況監測數據信息庫和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企業和單位污染物排放情況的數據信息庫,并建立管理檔案。

  3.2.開展水體污染預防預警行動

  (1)根據可能向水體排放的污染物的種類和特性,配齊相應的監測儀器、設施以及分析監測試劑和數據分析系統等,明確和研究相應的水質監測方法,加強水體污染的環境監測能力。

  (2)縣生態環境局應組織專家,對轄區內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企業和單位的廢水處理工藝技術和處理設施進行技術論證和評價,在建設、運行階段定期對處理設施進行事故風險評估,提出杜絕廢水排放事故的措施和應急處理措施,并進行驗收和日常運行的監督檢查、管理,確保各項機制正常啟動、有效運行。

  3.3.建立水體污染預防預警支持系統

  建立全縣水體污染預警支持系統,主要包括快速預警監控系統、技術支持系統、預警服務系統、預警報警系統。縣生態環境局水環境污染報警電話:

  4.重大水體污染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程序

  縣指揮部辦公室接到重大水體污染事故報告后,應立即通知縣指揮部,并傳達指揮部的命令,按應急處置程序通知應急現場處置辦公室、應急現場處置小組、應急處置專家咨詢組和縣公安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水利局、縣農牧和科技局、縣衛生健康局、縣應急管理局等有關部門,立即攜帶儀器、設備趕赴事件發生現場,調查、核實、監測分析,對事件的類型、級別、性質做出恰當的認定,提出控制措施。跨行政區域的水體污染事故及情況復雜有爭議的水體污染事故及認為需要州級處置的水體污染事故,報請州級應急處置機構處置。

  4.2.信息共享和處理

  應急處置過程中的各種常規信息、現場信息、監測數據及結果、專家分析評估意見、控制處置措施及意見、污染控制效果及結果等各種信息經現場指揮部審查后,及時報送縣指揮部。縣指揮部設立信息分析組進行信息分析、綜合,歸納整理后,形成概要文字材料,報縣指揮部領導。縣指揮部及時將有關信息報告縣政府并通報相關部門,確保信息共享。縣指揮部的總體工作部署、處理安排意見和指令,由專門工作人員迅速以電話、傳真等方式向現場指揮部下達。

  4.3.基本響應程序

  4.3.1.重大水體污染應急響應程序:

  (1)值班人員接到有關部門、企業、事業單位或個人水體污染應急報告后,記錄水體污染事件的有關情況(包括事發時間、地點、污染區域及影響、損失的初步情況、可能的污染原因等)。同時立即向縣指揮部辦公室或縣指揮部領導報告。

  (2)水污染應急處置機構根據有關情況報告,調派專家到達現場做進一步評估,確屬重大水體污染事件,應立即上報縣政府,啟動縣級重大水體污染應急預案。

  (3)縣指揮部負責全盤指揮,緊急調集和征集相關人員、物質、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備、裝備,組織相關部門協助環保部門做好應急處置工作,組織有關方面的力量進行應急支援,并做好正確的輿論導向工作。

  (4)重大水體污染事件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在縣應急處置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啟動水體污染應急處置預案,成立由相關部門參加的事件救援現場指揮部,落實有關控制措施。

  (5)縣生態環境局在實施應急工作的同時,要及時將水體污染事件情況、采取的處置措施及效果上報州生態環境局。

  4.3.2.擴大應急

  在事件難以控制或有擴大和發展的趨勢時,水體污染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的外援力量要統一聽從縣指揮部的指揮,配合有關部門、有關人員作好應急處置工作。

  4.4.指揮協調程序

  縣指揮部按照相應的職責和權限進行開展指揮工作,制定決策機制、報告、請示等規章制度并嚴格執行。縣生態環境局和相關部門的各專業應急機構、應急中心、現場指揮部按各自的職責開展應急工作,服從統一指揮和調度。

  4.5.新聞發布

  慎重做好重大水體污染事件的新聞報道、宣傳和溝通工作,統一報道口徑和報道意見,正確引導輿論,避免產生混亂和誤解。在縣委宣傳部的指導下,縣指揮部制定新聞發布的原則、內容、規范性格式,審查發布時機、方式、途徑等。新聞發布前,報縣委宣傳部審定。

  4.6.應急處置結束

  應急處置結束條件為:重大水體污染事件得到控制,事件條件已經消除;污染源污染物的排放和事發水體及下游水體污染物指標已降到規定限值之內;事件造成的危害已被徹底消除,且無繼續發生可能;事件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工作的必要;已采取并繼續采取一切必要的防護措施以保護公眾免受水體污染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長期后果趨于合理且盡量降到最低的水平。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由生態環境局委托第三方機構或由其指定的專門處置單位處置;人員安置、補償、災后重建等工作由縣指揮部根據所受的污染程度提出合理處理建議,報縣政府協調有關部門處理。

  5.2.社會救助

  對社會、國外機構和個人所捐贈的救助資金要妥善管理,設立專門的資金賬戶,做到專款專用,由縣指揮部根據所受的污染程度提出補償處理建議,包括所捐贈物資都要由縣指揮部提出建議報縣政府。

  5.3.保險

  各保險公司要深入水體污染應急處置工作的第一線,調查掌握第一手資料,最大限度地進行理賠,縣指揮部如有異議,可提出建議報縣政府。

  5.4.調查報告和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意見

  縣指揮部應當在應急工作結束一周內對應急過程進行評價,根據評價結果,組織撰寫應急總結報告和突發事件調查報告。15日內上報縣政府,同時由縣生態環境局上報省州生態環境部門。

  5.4.1.應急評價依據

  應急過程記錄;現場處置組及各應急機構的總結報告;其它應急情況;應急的實際效果及產生的社會影響;公眾反映等。

  5.4.2.突發事件調查報告

  包括突發事件起止時間及地點;參與處置人員構成情況;突發事件情況及起因、事件等級和開展的應急工作,采取的應急措施及處置效果,應急工作總體完成情況;應急措施是否得當,是否符合保護公眾、保護環境的要求;出動應急隊伍的規模、儀器裝備的使用、應急程度與速度是否與任務相適應;應急處置中對利益與代價、風險、困難關系的處理是否科學合理;發布的公告及公眾信息的內容是否真實,得當,對公眾心理產生的影響及其它情況和結論。

  5.4.3.應急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

  縣生態環境局根據突發事件情況,對事發地繼續實施必要的環境跟蹤監測與監督的措施和安排;總結經驗教訓,修訂應急預案;指導各應急機構補充、更新裝備,培訓人員;完善避免類似污染事件再次發生的防范措施。

  6.應急處置保障措施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全縣要建立和完善環境污染應急通訊、信息傳輸、應急指揮系統,建立環境應急處置聯動系統和環境安全科學預警系統,建立系統維護和信息采集制度,確保應急方案啟動時縣指揮部和有關部門及現場處置工作組間的聯絡,確保信息暢通。

  6.2.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保障

  縣生態環境局及所屬執法、監測等技術部門,要在現有檢驗、鑒定、監測、污染治理等技術力量和裝備的基礎上,增加和加強污染檢驗、鑒定、監測設備的配備,特別要配備水質快速應急監測設備,增加應急處置、快速機動和自身防護裝備等物資的儲備,不斷提高應急監測、動態監控、消除污染的能力,保證在發生重大水體污染事件時能有效防止對環境的污染和擴散。

  6.3.應急隊伍保障

  縣生態環境局要加強環境執法、監測隊伍的建設,加強應急業務、技術的培訓,提高人員應對污染事件的素質和能力。縣生態環境局要培訓一支常備不懈、熟悉環保應急知識和技術、充分掌握突發環境污染事件處置措施的預備應急力量,保證突發污染事件發生后,能迅速進入應急狀態,迅速參與并完成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6.4.交通運輸保障

  縣生態環境局要配備應急處置、應急監測專用應急車輛,應急期間所有車輛要保證隨時服從縣指揮部的征用和調動。

  6.5.醫療衛生保障

  總指揮部協調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制定相應的專業分預案組織實施。

  6.6.治安保障

  總指揮部協調公安部門制定相應的專業分預案組織實施。

  7.附則

  7.1.預案管理

  本預案《共和縣水污染防治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由縣生態環境局負責解釋與實施。

  7.2.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街道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33

  為建立健全xx鎮火災事故滅火救援應急機制,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切實提高撲救和處置火災事故的整體能力,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和影響,保護公共設施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江蘇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處置原則

  (一)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各村(居)和鎮消防支隊要開展經常性的防火宣傳教育,加強防火基礎設施建設,整改消除各類消防隱患,從源頭上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以人為本,減少損失。在處置各類火災事故時,始終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護公共設施和人民群眾財產安全,把火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統一領導,協同作戰。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村(居)、各部門根據在滅火工作中應履行的職責,盡職盡責、密切協作,協調有序地開展火災撲救、人員救治和善后處理工作。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分工

  xx鎮火災事故滅火救援應急組織指揮體系由組織指揮機構、日常辦事機構和現場處置機構組成。

  (一)組織指揮機構

  二級以上火警或者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以及超出事發地村(居)應急處置能力的火災事故,需要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實施救援和處置的,鎮辦成立xx鎮火災事故滅火救援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鎮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鎮長潘洋擔任,副總指揮由副鎮長汪渠擔任,成員由各有關單位負責人和各村(居)負責人組成。

  鎮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領導全鎮滅火救援專業隊伍及裝備建設工作;

  啟動本預案,統一指揮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緊急調度應急儲備物資、交通工具及相關設施設備參加救援;

  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處置進展情況,必要時提請上級人民政府啟動更高級別應急預案;

  統一部署新聞報道、信息發布、接待采訪等事項。

  鎮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1.派出所:負責組織指揮事故現場警戒和人員疏散,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的安全保護,依法嚴厲打擊事故發生過程中的違法犯罪活動,保障現場秩序穩定;

  加強對事故現場及周邊道路的交通管理,保證救援工作道路暢通;

  參與火災事故原因調查和責任追究工作。

  2.消防支隊:承擔鎮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火災事故信息受理、研判、報告,視情況提請鎮應急指揮部啟動本預案;

  督促村(居)、各單位制定和完善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做好消防救援人員日常培訓演練,建立火災救援專家組,事后組織火災事故原因調查。

  3.安監站:根據相關規定,參與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4.衛生院:負責組織現場救護及轉運傷員,及時掌握傷員救治情況;

  必要時組織醫療專家進行會診和技術指導,最大程度減少人員傷亡;

  指導消防部門開展救護技術培訓。

  5.村建站:負責事故現場道路的排險搶修,提供運輸車輛疏運人員及物資。協調供水、供氣部門及時調整管網壓力,架設臨時供水管線,確保火場撲救用水需要;

  協調提供有關建筑設計、配套設施資料和專業人員,提供相關搶險搶修物資裝備。

  6.供電公司:協調相關地區電力部門采取斷電、架設臨時供電線路等措施,為滅火救援工作順利進行提供保障。

  7.民政辦:負責幫助做好缺乏自救能力困難災民的安置救濟工作;

  做好救災物資的儲備工作。

  8.財政所:負責提供應急處置工作必要的保障資金。

  9.監察室:負責查處違反本預案的行為。參與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并依法追究違法違紀人員的行政責任。

  10.通信運營商:根據滅火救援工作需要,負責火災事故現場應急通信保障,確保滅火救援指令、信息傳遞暢通。

  11.人武部:當發生重大、特別重大火災或危險化學品燃燒火災事故時,根據現場情況,依據鎮應急指揮部的要求,組織、指揮民兵和所屬部隊參與撲救和安全保衛工作。

  12.其他有關單位:根據滅火救援工作需要和鎮應急指揮部的要求,做好各自職責范圍內相關工作。

  (二)日常辦事機構

  鎮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安監站。負責日常值守、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組織消防宣傳、培訓和演習等工作,在火災事故處置中發揮運轉樞紐作用。

  (三)現場處置機構

  火災事故發生后,鎮辦應立即組成現場指揮部,指揮由鎮辦主要負責人擔任,副指揮由消防支隊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由事故處置涉及的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為便于指揮,現場指揮部應設于火災現場附近合適地點。

  現場指揮部主要職責:盡快組織實施火災撲救和人員救援,減少事故損失;

  及時向鎮應急指揮部報告事故發生和先期處置情況,掌握事故現場的變化情況,提出具體增援要求和實施意見;

  根據鎮應急指揮部的指示,組織現場處置和善后處理工作,做好現場清理和保護;

  負責現場處置工作全過程的總結、報告。

  三、應急響應

  (一)信息報告。火災事故發生后,消防支隊指揮中心要及時調集消防警力到達現場,按相關滅火救援預案組織滅火救援,同時根據火災情況確定火災事故的等級,報告鎮政府和派出所。

  (二)先期處置。事故發生后,各村(居)應立即聯合公安、消防、安監等部門組織實施救援,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如判定火災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經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時,應立即成立現場指揮部,啟動本級火災事故滅火救援應急預案,并向鎮政府和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三)預案啟動。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經核實確定為較大、重大、特別重大或較有影響的火災事故,立即報告總指揮啟動本預案,通知各有關成員單位到場參與處置。各有關成員單位負責人應在接到通知后立即趕赴指定地點組織實施滅火救援工作。

  (四)聯合救援。鎮應急指揮部根據火災發展情況,或依照事發地的請求,統一調集有關部門力量和裝備,抽調相關部門人員、設備,組織若干滅火救援工作組,趕赴現場參與滅火救援行動。接到鎮應急指揮部指令后,各部門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人員和滅火救援裝備集結,選擇便捷交通路線和運輸工具,在最短的時間內到達滅火救援現場。鎮應急指揮部下設5個專業組,由總指揮統一指揮。

  1.滅火救援行動組:負責制定現場滅火救援行動預案,指揮調動消防力量和裝備進行支援。該組由消防支隊負責,下設作戰、通信、供水等小組。

  2.滅火救援保障組:負責滅火救援物資、人員的調集,指揮調集社會力量參與事故處置,做好各項戰斗物資的保障工作。下設物資裝備小組,負責滅火救援所需裝備和物資(消防專用裝備及滅火劑除外)的供應和運送,由鎮相關部門負責;

  專家咨詢小組,負責指導戰術方案的制定,為指揮部決策提供科學依據,對火災進行判斷和評估,決定消防力量行動的安全保障,由消防部門負責;

  給養小組,負責參戰人員的飲食保障,由事發地村(居)、單位負責。

  3.醫療救護組:負責組織各醫療機構赴現場搶救傷員,由衛生院

  負責。

  4.現場維護組:負責事故現場治安維護,確保救援現場治安秩序穩定。由派出所負責,下設交通管制小組、現場警戒小組、人員疏散小組。

  (五)善后處理。事故危險消除后,由事發地、鎮辦負責善后處理工作,各有關部門提供必要的支持。對火災造成傷亡的人員及時進行醫療救助或按規定給予撫恤;

  對火災造成生產生活困難的人員進行妥善安置;

  對緊急調集、征用的人力物力,特別是企(事)業專職消防隊的物資損耗按照規定給予補償;

  及時采取心理咨詢、慰問等有效措施,努力消除受災人員的心理創傷。

  (六)信息發布。二級以上火警或者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新聞報道、信息發布、接待采訪等事項由鎮應急指揮部統一部署,新聞報道應及時、準確、全面、客觀。

  (七)火災原因調查及案件查處。派出所、消防、安監、監察等部門應在滅火救援期間和事后及時、全面進行調查取證,依法追究有關人員事故責任。

  (八)調查評估。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會同事發地、鎮辦,對火災事故的起因、性質、影響、后果、責任和應急決定能力、應急保障能力、預警預防能力、現場處置能力等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并向鎮辦提交專項報告。

  四、應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消防支隊指揮中心要完善119接處警系統和消防無線通信系統建設,并配備必要的應急備用設施和技術力量;建立健全并認真落實火災事故的信息收集、傳遞、處理、報送各環節的工作制度,確保信息報送渠道的安全暢通。轄區內各通信運營企業要做好應急過程中的通信保障工作。

  (二)物資保障。鎮辦應建立處置火災事故物資儲備制度。儲備物資應存放于安全、交通便利的區域。消防車輛以及照明、滅火、破拆等滅火救援專用設備器材實行專人保管和維護,滿足應急處置需要。灑水車作為消防車的補充,所屬單位應落實應急制度,并做好相應準備工作。

  (三)資金保障。將火災預防、消防站及消防裝備建設維護、消防隊員培訓、城市消防設施維護和處置火災事故所需經費納入鎮財政年度專項經費預算。為應急處置工作和日常宣傳、培訓、演習工作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

  (四)隊伍保障。依據國家《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和《xx鎮“十三五”消防事業發展規劃》,實施公安消防站規劃和建設工作,提高撲救火災能力;鎮辦和企(事)業單位、各村(居)、根據經濟和社會發展及生產經營的需要,建立多種形式的消防組織,加強消防組織建設,提高撲救火災的能力。

  (五)消防水源保障。消防、水廠等部門應加強消火栓管理和維護工作,確保火場供水。

  五、宣傳、培訓與演習

  鎮辦應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有計劃地組織火災預防、自救、互救等常識的宣傳工作,提高廣大群眾的防火、滅火意識。各村(居)和消防支隊應定期組織、指導專業救援隊伍、志愿(義務)撲救力量的專業培訓,提高綜合素質和滅火作戰能力。同時,應積極組織志愿者及群眾的培訓,提高自救互救能力。鎮應急指揮部要定期組織相關單位開展火災事故滅火救援演習,對發現的問題采取措施予以解決,不斷充實和完善救援應急預案,提高應急隊伍的快速反應和協同作戰能力。

  六、有關要求

  (一)本預案是火災事故滅火救援的指導性方案,村(居)和各有關部門應當遵照執行,并參照本預案,結合本轄區、本部門、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和實施意見。消防支隊的滅火救援相關預案是本預案的子預案,相互配套聯動。

  (二)本預案是火災事故發生后,鎮辦及有關職能部門實施救援工作并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預案,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三)各村(居)和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賦予的職責和義務,依法實施火災事故滅火救援工作。要充分認清火災事故滅火救援工作的重要性,強化責任,加強聯系,相互溝通,密切配合,做到滅火救援工作反應快、行動快、效果佳,確保萬無一失。

  (四)滅火救援指揮必須堅持統一指揮、逐級指揮的原則。參加滅火救援的單位和人員要服從指揮部的命令,不得各行其事、擅離職守,要加強請示、匯報,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五)滅火救援始終要堅持“救人第一”和“準確、迅速、集中兵力打殲滅戰”的指導思想及“先控制、后消滅”的戰術原則。

  (六)鎮應急指揮部要根據實際情況,每年有計劃地組織相關單位進行演練,提高各應急隊伍的快速反應能力和協同作戰能力,確保火災聯合救援工作有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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