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錄后序教案2
靡(m!):無。
虛詞(參看課本第296頁,虛詞用法(三),并要求學生摘抄或畫出有關例句):
莫知計所出:莫,在句中用作不定代詞,充當主語,相當于“沒有人”;所,在句中用作助詞,同動詞結合,組成“所”字結構,名詞性短語。全句譯為:誰都想不出辦法來。
夜則以兵圍所寓舍:所字結構,后面有名詞“舍”(或名詞性結構),則此“所”字結構起定語作用。
為巡船所物色:“為”和“所”相呼應,表示被動。
為巡徼所陵迫死:同上。
當國者:者,助詞。附在別的詞或短語之后,組成名詞性短語。譯為“……的人”。
以上字詞的釋義或正音,不必在“指導預習”一欄中全部列出。為便于歸納,像一詞多義的“使”“度”,還有“數”“分”“間”等字詞可放在講讀有關句段時詳細解釋。
(三)按段落順序進行,先作補充注釋,然后朗讀,并歸納段落大意。
1.第1段。
①萃——集。
②會使轍交馳——在元軍逼近首都臨安的情況下,南宋朝廷為茍延殘喘,曾多次派人前往元營求和。在文天祥之前,先后出使元營的有陸秀夫、劉(ji6)、楊應奎等人。
③意北亦尚可以口舌動也——猜想元軍統帥也還可以用言辭來打動的。意,猜想、揣度。
④覘(ch1n)——偷偷地察看。
本段大意:敘述出使元營的背景和意圖。
2.第2段。
①予自度不得脫……叔侄為逆——伯顏嘗引天祥與吳堅等同坐。天祥面斥賈余慶賣國,且責伯顏失信。呂文煥從旁諭解之,天祥并斥文煥及其侄師孟:“父子兄弟受國厚恩,不能以死報國,乃合族為逆,尚何言?”文煥等慚恚。伯顏遂拘天祥,隨祈請使北行。
②“將以有為也”——語出韓愈《張中丞傳后敘》:“城陷,賊以刃脅降云(南霽云);巡(張巡)不屈,即牽去,將斬之。又降霽云,云未應,巡呼云曰:‘南八,男兒死耳?不可為不義屈’!云笑曰:‘欲將以有為也。公有言,云敢不死!’即不屈。”張巡、南霽云皆唐代名將,守睢陽,殺安祿山叛軍十余萬人,終因兵盡糧絕,城被叛軍攻破,不屈而死。
本段大意:敘述被元營拘留的原因。
3.第3段。
①得間奔真州——天祥與其客杜滸等12人趁夜逃到真州。真州安撫使苗再城曾出迎,并共同商定以兩淮兵為主力進攻元軍的計劃,所以下文說“中興機會,庶幾在此”。這計劃后來未能實現。
②維揚帥下逐客之令——指李庭芝下令通緝文天祥一事。按:苗再成曾派20名士兵護送文天祥,抵揚州城時,夜方四鼓,聽守門人說:“制置司(指李庭芝)下令捕文丞相甚急。”天祥不得不變姓名逃亡。
本段大意:敘述從京口脫險,輾轉逃亡,達于永嘉的經歷。
4.第4段。
①出無可奈何——“出”后省“于”,由于的意思。
②死生,晝夜事也——“死生”是偏義復詞,偏“死”,“生”字無義。
③層見(xi4n)錯出——不斷出現的 意思。錯出,交錯出現。
本段大意:抒發以死報國的心志。
5.第5段大意:說明詩集中卷次的劃分情況和結集的目的。
6.第6段大意:說明作序的時間和詩集的題名。
補充注釋:宋恭宗(年號德佑)在位僅一年。德佑二年三月,伯顏入臨安,擄帝北去。同年五月,宋端宗即位于福州,改年號為景炎。
(四)結構層次和寫作特點分析。
1.用提問導入。
①學習這篇文章須用倒讀法,請大家先看最后兩段,說說它們屬于哪一種表達方式?(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