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場議論文的寫作教案
3.結構:議論文的結構是指文章內部的觀點和材料的組織安排。
議論文的結構是以提出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作為開展論述步驟的,這種結構表現在文章中,就是序論、本論和結論這三個部分。用通俗的話說,議論文所論證的就是“是什么”“為什么”和“怎么辦”。
序論也叫“引論”,它的主要任務是把要議論的問題和闡述的中心論點介紹給讀者。序論的寫作,既要開門見山,又不能落入俗套,應以簡潔明快,有啟發性,有新鮮感,能引起讀者的興趣為好。
本論是文章的主體,是對問題的分析。本論的任務是對中心論點展開深入的分析,組織論據來證明論點的正確或反駁謬論的錯誤。本論本身的結構,又可以有四種常見的較小的結構形式:
a.并列式。在論證中,論證的幾個層次或段落之間的關系是平行的,這就是并列式。這種并列可以是在中心論點統帥之下的幾個分論點的并列,也可以是論證過程中的幾個論據的并列。在語言形式上往往有“第一”“第二”……或“首先” “其次”等等標志。另外,處于并列關系的各個部分在文章中的地位基本是平等的,一般是可以互換的。
b.對照式。在論證中,把兩種事物或兩種意思加以對比,或者是用一種事物或意思來烘托另一種事物或意思,這就是對照式。毛澤東同志生前曾經說過“沒有比較,就沒有鑒別”,運用對照式,目的是通過比較,突出說明一個方面的正確性。因此,參與對照的雙方,或者是一“正”一“反”,或者是一“主”一“從”。
c.層進式。文章各個層次之間,層層深入、步步推進,先后的順序不可調換,這就是層進式的結構。這種層進式的結構,反映出了人們對客觀事物的認識的一般的順序,即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由淺入深,由現象到本質的邏輯順序。因而,這種結構帶有一定的普遍意義,容易被人所接受。
d.總分式。這種結構包括“總──分”“分──總”和“總──分──總”三種形式,就是論證的層次之間,先總說后分說,或是先分說后總說,或是先總說后分說再總說。“總──分──總”的結構形式是最多見的。這種結構形式,在“總”與“分”之間常見明顯“放”的語言標志,而在“分”與“總”之間又多有明顯“收”的語言標志。
在議論文中,以上四種結構形式,常常是綜合運用的。
結論,是議論文解決問題的部分,是引論提出問題、本論分析問題之后所得出的“答案”。結論,與其他形式的文體的結尾一樣,以簡潔自然,能讓人讀后若有所思,受到啟發為妙
4.論證的方法
寫議論文常見的論證方法以下有八種:
事實論證法 (例證法) 道理論證法 (引證法)
對比論證法 類比論證法
比喻論證法 因果論證法
層進論證法 引伸論證法 (歸謬法)
在寫議論文的時候,同學們使用的比較多的是例證法和引證法,使用最方便,表達效果最好的是對比論證法。對比論證法也稱比較論證法。它的特點是將兩種或兩種以上的事物,進行比較、對照,以論述其事物的特征、本質,使其優劣、真偽、曲直、是非自現出來。
歸謬法常用于駁論性的文章之中,是由反面論點引出錯誤結論來說明道理的方法。歸謬,就是導致謬誤。也就是說先假設對方的錯誤論斷 “正確”,以這個論斷為基礎,加以合理的推理和引申,推導出一個十分荒謬的結論,從而證明對方的論斷是不能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