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教版高一語文必修三復習資料匯總2
2.選擇的典型性。
典型性即具有代表性和普遍意義。論據典型,能受到以少服多的效果。論據不典型,就不能說明事物的本質和規律,就沒有說服力。生活中的偶然性的個別的事例,是不具有代表性和普遍意義的,也就不能做為論據,否則就會導致論點的謬誤。在我們的身邊,有許許多多的典型的材料可以作為論據,從古到今,由中而外,從名人到普通人,由名言而俗語,皆可作為有力的論據,使文章豐滿起來。但是只要用到名人名言作為論據時,總有一批學生連舉一大串,而其中的一部分學生所的幾個人物,又往往是同一個國家、同一個時代、同一個類型、同一個領域,這便犯了缺乏典型性的錯誤。因為從同一個角度舉出來的論據再多,再貼切,也只能代表一個方面普遍意義。如能多角度、多方面、多層次地選擇論據,避熟就生,避舊就新,典型性和信息量就會增加,就有利于闡述道理,會令人耳目一新。
3.運用的精練性。
論據運用不在多,而在于精,在于能說明問題,寫議論文占用材料要多多益善,而選用材料要沙里淘金,精益求精。當然有時僅用一個事例來證明論點會顯得單薄,力量不夠,這時就應通過幾個事例來充實內容。但有的同學認為論據越多就越能充分證明論點,這是不可取的。不加青紅皂白硬塞進去,結果會大大削弱議論的力量。
另外,有的同學敘述事實論據時,不突出重點和精華,不注意取舍,水分太多,有許多的敘述描寫,有時還有詳細的故事情節,文章幾乎成了記敘文,使文章的論點無法得到充分的證明,這是寫議論文的大忌。議論文重在議論,不應重在記敘。事實材料的敘述要簡明扼要,有時只要把能證明觀點的那個部分、側面說就行了。從頭到尾詳盡描述,應該注意糾正。議論文中的事實,應該只是敘述而不描寫,是擇要交代梗概,舍棄其中的細節;摘取事件的一點,舍棄其他與論點無關的部分,這是很重要的一點。敘述只是為議論而服務的,一定要注意高度概括,只要能證明論點就行。
4.材料的新穎性。
現在非常強調創新,學生的作文也很重視有新意,在議論文的寫作中,我們則可以通過論據的新來使文章增添新意。
論據的新包含了兩方面的內容,一是所引用的材料是新的,如新事例、新人物,新思想、新理論、新觀念等;如果選用的事實論據都是陳谷子、爛芝麻,都是老生常談,游離于日新月異的生活,落伍于前進的時代,缺乏新鮮感和說服力,這樣難免使人生厭。不能一談到身殘志堅,就寫到張海迪,一談到革命紀律性,就寫邱少云,這些英雄人物固然不錯,但用得太多太俗,就會影響文意的表達,所以使用事實論據要有時代特色,要有新鮮感,要在“新”字上下功夫。二是舊材料的新作法。有時,我們找不到新的材料,當然也可以運用一些舊的材料,但是在運用的過程中要力求用舊材料寫出新意,讓人感到材料雖然是熟悉的,但你這樣運用這樣處理仍讓人感到不同凡響。有的同學把領袖人物、著名人物、先進人物、名言警句當作“萬能膠”,而且多年不變,沒有從中挖掘出更有說服力的東西;也不注重平時的閱讀積累,不善于從生活中選擇新鮮的論據,說到這個論點,或者說到那個論點,都是常用的幾個論據,讓人味同嚼蠟。曾在報刊上看到這樣的一句話:在議論文寫作中,選擇新鮮的別人尚未用過的論據是金子,別人已用的論據你能變換角度去用是銀子,別人經常用的而你又照搬照用的是石子。我覺得說得很有道理。在論據的運用中,我們要力求用的都是金子是銀子,而不是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