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念劉和珍君教案
(下面我們來看第四節(jié),請大家齊讀一下這一節(jié)的內(nèi)容)
這節(jié)作者的寫作思路是圍繞慘案依時間順序逐漸展開,可分為四個層次:
得到噩耗→頗為懷疑→以尸骸為證,同時聽到誣蔑→悲憤號召
以上明確了思路后,我們來分析一下具體的內(nèi)容。
“居然”一詞說明:一是對衛(wèi)隊開槍出乎意料;一是突出敵人如是兇殘。劉和珍即在遇害者之列,魯迅是“頗為懷疑”的,不敢相信,也無法相信,事實則是以劉和珍自己的尸骸為證。
“我向來不憚以最壞的惡意……也不信竟會下劣兇殘到這地步。”我們怎樣理解這句話呢?請諸位思考,我請同學來回答。
明確:魯迅在《空談》中說:“請愿的事,我一向就不以為然的,但并非因為怕有三月十八日那樣的慘殺。那樣的慘殺,我實在沒有夢想到。……我只知道他們(指反動派)麻木,沒有良心,不足與言,而況是請愿,而況又是徒手,卻沒有料到有這么陰毒與兇殘。……四十七個男女青年的生命,完全是被騙去的,簡直是誘殺。”而“不憚以最壞的惡意”是把敵人想得太好。請愿不以為然,事實則出乎意料,總是“夢想不到”。被騙去的四十七個青年的生命卻震撼了魯迅,使他不得不相信反動派的行為“下劣兇殘”確為事實。第二段則直接點明反動派對愛國青年是純粹的虐殺。
在第3、4段中,“政令”說她們是“暴徒”,“流言”又說她們“受人利用”。這純粹是對劉和珍等青年的誣蔑,而劉和珍的“微笑”和“態(tài)度溫和”則是對誣蔑的反駁。事實也說明,他們是“徒手請愿”。魯迅說過“假如當局稍有良心,應如何反躬自責,激發(fā)一點天良?然而,竟將他們虐殺了。”表明了魯迅對段執(zhí)政府的虐殺、誣蔑等沒有“天良”的行徑深表痛恨和譴責。
第五段說:“慘象,已使我目不忍視了,流言,尤使我耳不忍聞……我懂得衰亡民族之所以默無聲息的緣由了”。其中,“無話可說”是因為什么呢?這里的“無話可說”和第一部分中的“無話可說”與“還能有什么言語?”形成了什么關(guān)系?表達效果是否相同?“緣由”一詞又作何解?(請思考,然后作答)。
明確:這里的“無話可說”是因為對敵人的暴力和無恥讕言使人震驚,憤怒得說不出話。這與前文中的“無話可說”與“還能有什么言語”形成對應,遞進的關(guān)系。前文中的“無話可說是因為四十多個青年的血和所住的并非人間”使魯迅“艱于呼吸視聽”,找不到更鋒利的言語來控訴段政府的罪行卻只能用寫文章來代替哭泣,以此來哀悼死難者。所以,“無話可說”。同樣都表達了魯迅愛憎分明的情感。
“緣由”一詞可從兩個方面來理解:
1、反動派的殘酷鎮(zhèn)壓。
2、反動文人的惡毒誣蔑。這里暗含了既對反動派的警告,也有對后死者的呼喚,激勵和鼓動。最后,號召“不在沉默中爆發(fā),就在沉默中滅亡。”由此,魯迅發(fā)出沉重的吶喊。
(講究第四節(jié),我們再看第五節(jié))。
開頭說:“但是,我還有要說的話”,為什么呢?
明確:因為內(nèi)心的憤怒不得不說,不說就闡述不清反動派屠殺青年學生的慘象,自己只能把心中憤怒的話說出來,才能使內(nèi)心的歉疚得以減輕。
接下來,“我沒有親見……誰也不會料到有這樣的羅網(wǎng)”。請大家參看注釋。其中,“欣然”一詞說明劉和珍是自愿前往請愿,并非“流言”所稱的“受人利用”,這里即是對流言家強烈的駁斥與批判。魯迅說:“這羅網(wǎng)之所以布成,其關(guān)鍵就全在于流言的奏了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