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諫太宗十思疏》學案
4.懼滿溢,則思江海下百川
魏征評論:“陛下初踐大位,敬以接下,君恩下流,臣情上達,咸思竭力,心無所隱。頃年以來,多所忽略。或外官充使,奏事入朝,思睹闕廷,將陳所見,欲言則顏色不接,欲請又恩禮不加。”
典型史實:魏征諫太宗止泰山封禪
貞觀六年,匈奴克平,遠夷入貢,符瑞日至,年谷豐登,岳牧等屢請封禪。……惟魏征以為不可。……對曰:“……陛下東封,萬國咸萃,要荒之外,莫不奔馳。今自伊、洛之東,暨乎海、岱,灌莽巨澤,茫茫千里,人煙斷絕,雞犬不聞,道路蕭條,進退艱阻。寧可引彼夷狄,以示虛弱?渴財以償,未厭遠人之望;加年給復,不償百姓之勞。或遇水旱之災,風雨之變,庸天邪議,悔不可追。豈獨臣之誠懇,亦有輿人之論。”太宗稱善,于是乃止。
5.樂盤游,則思三驅以為度
魏征評論:“陛下初登大位,高居深視,事惟清靜,心無嗜欲,內除畢弋之物,外絕畋獵之源。數載之后,不能固志。雖無十旬之逸,或過三驅之禮。遂使盤游之娛見譏于百姓,鷹犬之貢遠及于四夷。”
典型史實:虞世南諫太宗勿縱情畋獵
太宗頗好畋獵,虞世南上疏諫曰:“臣聞秋狝冬狩,蓋惟恒典;射隼從禽,備乎前誥。伏惟陛下因聽覽之余辰,順天道以殺伐……天弧星畢,所殪已多,頒禽賜獲,皇恩亦溥。伏愿時息獵車,且韜長戟,不拒芻蕘之請,降納涓澮之流,袒裼徒博,任之群下,則貽范百王,永光萬代。”
6.憂懈怠,則思慎始而敬終
魏征評論:“陛下貞觀之初,導入使諫。三年以后,見諫者悅而從之。比一二年,勉強受諫,而終不平也。”
典型史實:魏征評太宗納諫“慎始”而難“敬終”
陛下初即位,論元律師死,孫伏伽諫以為法不當死。陛下賜以蘭陵公主園,直百萬。或曰賞太厚,答曰:“朕即位未有諫者,所以賞之。”——此導人使諫也。后柳雄妄訴隋資,有司得,劾其偽,將論死,戴胄奏罪當徒,執之四五然后赦。謂胄曰:“弟守法如此,不畏濫罰。”——此悅而從諫也。近皇甫德參上書言:“修洛陽宮,勞人也;收地租,厚斂也;俗尚高髻,宮中所化也。”陛下恚曰:“是子使國家不役一人,不收一租,宮人無歲,乃稱其意!”臣奏:“人臣上書,不激切不能起人主意,激切即近訕謗。”于是,陛下雖從臣言,賞帛罷之,意終不平。——此難于受諫也。
7.慮壅蔽,則思虛心以納下
魏征評論:“陛下貞觀之初,砥礪名節,不私于物,惟善是與。親愛君子,疏斥小人。今則不然,輕褻小人,禮重君子。重君子也,敬而遠之;輕小人也,狎而近之。近之則不見其非,遠之則莫知其是。”
典型史實:魏征刻小人權萬紀、李仁發
貞觀五年,治書侍御史權萬紀、侍御史李仁發俱以告訐譖毀,數蒙引見。遂任心彈射,肆其欺罔。給事中魏征正色而奏之曰:“權萬紀、李仁發并是小人,不識大體。以譖毀為是,告訐為直。凡所彈射,皆非有罪。陛下掩其所短,收其一切,乃騁其奸計,附上罔下,多行無禮以取強直之名。誣房玄齡,斥退張亮,無所肅厲,徒損圣名。道路之人,皆興謗議……陛下縱未能舉善以崇德,豈可進奸而自損乎?”太宗欣然納之,賜征絹五百匹。其萬紀又奸狀漸露,仁發亦解黜,萬紀貶連州司馬,朝廷咸相慶賀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