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國家行政公文寫作格式
8.1.3 緊急程度
如需標識緊急程度,用3號黑體字,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兩字之間空1字;如需同時標識秘密等級與緊急程度,秘密等級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緊急程度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2行。
8.1.4 發文機關標識
由發文機關全稱或規范化簡稱后加“文件”組成;對一些特定的公文可只標識發文機關全稱或規范化簡稱。發文機關標識上邊緣至版心上邊緣為25mm。對于上報的公文,發文機關標識上邊緣至版心上邊緣為80mm。
文機關標識推薦使用小標宋體字,用紅色標識。字號由發文機關以醒目美觀為原則酌定,但是最大不能等于或大于22mm15mm。
聯合行文時應使用主辦機關名稱在前,“文件”二字置于發文機關名稱右側,上下居中排布;如聯合行文機關過多,保證公文首頁顯示正文。
8.1.5 發文字號
發文字號由發文機關代字、年份和序號組成。發文機關標識下空2行,用3號仿宋體字,居中排布;年份、序號用阿拉伯數碼標識;年份應標全稱,用六角括號“〔〕”括入;序號不編虛位即1不編為001,不加“第”字。
發文字號之下4mm處印一條與版心等寬的紅色反線。
8.1.6 簽發人
上報的公文需標識簽發人姓名,平行排列于發文字號右側。發文字號居左空1字,簽發人姓名居右空1字;簽發人后標全角冒號,冒號后用2號楷體字標識簽發人姓名。
如有多個簽發人,主辦單位簽發人姓名置于第1行,其他簽發人姓名從第2行起在主辦單位簽發人姓名之下按發文機關順序依次順排,下移紅色反線,應使發文字號與最后一個簽發人姓名處在同一行并使紅反線與之的距離為4mm。
8.2 主體
8.2.1 公文標題
紅色反線下空2行,用2號小標宋體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時,要做到詞意完整,排列對稱,間距恰當。
8.2.2 主送機關
標題下空1行,左側頂格用3號仿宋體字標識,回行時仍頂格;最后一個主送機關名稱后標全角冒號。如主送機關名稱過多而使公文首頁不能顯示正文時,應將主送機關名稱移至版記中的主題詞之下、抄送之上,標識方法同抄送。
8.2.3 公文正文
主送機關名稱下一行,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頂格。數字、年份不能回行。
8.2.4 附件
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1行左空2字用3號仿宋體字標識“附件”,后標全角冒號和名稱。附件如有序號使用阿拉伯數碼如:“附件:1.”;附件名稱后不加標點符號。附件應與公文正文一起裝訂,并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頂格標識“附件”,有序號時標識序號;附件的序號和名稱前后標識應一致。如附件與公文正文不能一起裝訂,就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頂格標識公文的發文字號并在其后標識附件或帶序號。
8.2.5 成文時間
用漢字將年、月、日標全;“零”寫為“o”;成文時間的標識位置見8.2.6。
8.2.6 公文生效標識
8.2.6.1 單一發文印章
單一機關制發的公文在落款處不署發文機關的名稱,只標識成文時間。成文時間右空4字;加蓋印章應上距正文2mm~4mm,端正、居中下壓成文時間,印章用紅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