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學校心得體會
場景1:一塊手表放在椅子上,周圍沒有人,a走過看到了很喜歡,就拿了起來。另一邊b正在找手表,看到a手里的東西發現是自己的,要求a歸還,a不同意,兩人發生爭執。老師過來處理。老師蹲下平視兩個孩子:“誰能告訴老師,發生了什么?”b說他的手表不見了,發現在a手里,想要回來但是a不給。老師問a:“這塊手表是你的嗎?”a答:“我在椅子上撿的。”老師仍然問:“這塊手表是你的嗎?”a仍然回答“我撿的。”老師問:“是你從帶來幼兒園的嗎?”a搖頭,老師又說:“只要不是你的東西,就是別人的,請把這塊手表還給b。”a交出手表,老師又對他說:“你很喜歡這塊手表是嗎?”a點點頭,老師繼續說:“如果你喜歡這塊手表,可以征求b的意見,看他是否愿意和你分享。”后續的拒絕與否是另外一條規則的事情了,稍后再提。
場景2:只有2個秋千,兩個孩子在一起玩,又過來好幾個孩子要求玩,有個老師過去問發生了什么事情,最后老師決定輪流玩,每人5分鐘。老師在一旁計時,孫老師示意另外一個老師過去找計時的老師談話,這邊孩子開始焦慮:“老師,到5分鐘了嗎?”“老師,到時間了嗎?”……孫老師解釋,老師的介入是錯誤的,只要沒有粗野行為,老師就不應該干涉,老師的干涉將評判權拿到了自己手里,使得孩子們在這個關系中喪失了自主權很容易焦慮。正確的做法是讓孩子們自行解決。
重新演示:a坐在秋千上玩,過來好幾個孩子要求玩,他們和a商量:“讓我玩一會兒吧,你都玩了很久了……”a:“我還沒玩夠呢,請等待。”“你已經玩了很久了,什么時候能玩夠啊?”“不知道……”反正a是油鹽不進,最終那幾個孩子就玩別的去了。
還演示了如果兩個孩子爭執一件無主的物品怎么辦?那么老師需要確定東西是誰的,如果不是兩個小朋友的,老師就要求小朋友交出物品,他們誰都不可以玩。如果一件公共的物品大家同時拿到誰也不讓,例如選擇看書的時候兩個人都拿一本書,都說自己拿到的,那么老師也是先收回書,讓他們自己協商,商量好了之后再去找老師拿書。孫老師強調,先將物品收回很重要,一般是這么對孩子說:“這件東西是你的嗎?”“不是”“請伸出手,請把東西先交給老師。”一定是先收回物品再繼續。
另外我提問,在公共場所,如果遇到不遵守規則的小朋友怎么辦?孫老師給的建議是,蹲下,和對方小朋友平視,詢問對方是不是也喜歡,是不是也想玩?告訴他,已經有小朋友先到了,請先等待。孫老師說只要你用溫柔平和的語氣表情和對方說話,一般孩子都會遵循規則的,如果對方孩子不講理甚至動手,那么第一原則一定是要保護好自己的孩子(當時她說的一句話我印象特別深:如果在你的眼皮下讓你的孩子受到了暴力,那么就等于是你在實施暴力。)。
還有一種很常見的情況,那就是自己孩子的玩具被搶怎么辦?領著自家孩子和對方溝通,再和對方說了3遍“別人的東西不可以拿,請還給我”之后如果對方還不歸還,那么就從孩子手里拿回來(我覺得這個我做不到,我會找對方家長溝通。)孫老師強調一點就是,語氣一定不要帶有責備,也不要嚴厲,就像和自己孩子說話一樣溫柔。孫老師分享了一個家長的趣事,她家孩子玩具被搶了,對方孩子跑了,她給孩子說了一聲:“你等著,媽媽去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