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5后期處置
5.1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相關部門(單位),負責事故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疏散人員回遷、災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安定,恢復正常秩序。
5.2保險機構及時開展各項保險理賠工作。
5.3按程序組成事故調查組,對事故展開全面調查。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建議,形成總結報告報送市人民政府,同時抄送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6保障措施
6.1事故搶險救援組織
事故搶險救援分成8個專業組:
(1)事故搶險組:相關監管部門牽頭,救援隊伍、事故發生地政府、事故單位參加,負責現場搶險、搜救人員、搶修設施、供電供水、暢通信息、消除險情等工作。
(2)技術指導組:相關監管部門牽頭,市安全專家組、環保、氣象部門、事故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結合政府專項預案和企業應急預案,負責災情分析監控、現場搶險技術方案的制定和搶險救援中的技術指導等工作。
(3)治安管理組:公安部門牽頭,負責現場警戒、維護秩序、疏導交通、疏散群眾及傷亡人員身份確認等工作。
(4)醫療救護組:衛生部門牽頭,事故發生地政府、事故單位負責現場傷員搶救和治療工作。
(5)后勤保障組:事故發生地政府、事故單位主管部門牽頭,相關部門和事故單位參加,負責現場搶險物資裝備供應及其它后勤保障工作。
(6)善后處理組:民政部門牽頭,勞動保障部門、工會、保險、當地政府、事故單位參加,負責傷亡家屬接待及安撫,處理善后事宜。
(7)信息新聞組:由宣傳部門牽頭,相關監管部門、電信部門、當地政府參加,負責事故情況的收集、整理、報告和新聞發布等工作。
(8)事故調查組:由安監部門或相關監管部門牽頭,公安、監察、工會等部門參加,協助搶險,搜集有關證據,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會同搶險組、技術組制定防止事故擴大的安全措施,按照有關規定,提交事故調查報告書。
6.2信息與通訊保障措施
構筑新鄉市集中管理的計算機和網絡技術支持的信息通訊平臺、建立全市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報告系統;重大危險源信息和監控系統;保證應急預警、報警、警報、指揮等活動的信息交流快速、順暢、準確,做到信息資源共享。必要時,可緊急調用或征集其他部門和社會通訊設施,確保指揮信息暢通。
6.3物資與運輸保障措施
根據救援需要,不但要保證足夠的應急救援物資儲備,而且要實現快速、及時供應到位。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重視應急救援隊伍和應急設施建設,重視救援物資、設備和個人防護裝備貯備,按照國家產業標準和要求制定配備標準,建立管理制度,加強日常性的維護、保養、檢查,保證設施、裝備性能的安全可靠。在搶險救災過程中,市應急指揮部有權緊急調用相關部門所有救援隊伍、物資、設備和場地,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阻攔和拒絕。事故后應當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在原有交通運輸資源不能適應搶險救援的情況下,市應急指揮部要及時協調交通、鐵路等部門提供交通運輸支持。
6.4人力資源保障措施
建立安全生產專家庫;建設以消防部隊為骨干的應急隊伍;礦山、;返刃袠I或企業,依法組建和完善專業救援隊伍;危險物品生產、貯存、經營單位、高危行業和其它行業規模較大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救援組織,生產經營規模較小的,應當配備兼職的應急救援人員。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應急救援力量滿足不了救護要求的,應當與企業外的消防救護、醫療救護等救護組織簽訂救護協議。各級政府掌握區域內所有應急救援隊伍資源信息情況,并督促檢查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和準備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