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一)
3.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不得對未事先公告的議事內容進行表決。
(七)表決
1.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額享有平等的表決權。
2.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分為一般決議和特別決議:
(1)特別決議
對于特別決議應當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不含三分之二)通過。
(2)一般決議
對于一般決議應當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表決權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不含百分之五十)通過。
轉換基金運作方式、更換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提前終止基金合同應當以特別決議通過方為有效。
3.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采取記名方式進行投票表決。
4.采取通訊方式進行表決時,符合會議通知規定的書面表決意見視為有效表決。
5.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各項提案或同一項提案內并列的各項議題應當分開審議、逐項表決。
6.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不得就未經公告的事項進行表決。
。ò耍┯嬈
1.現場開會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為召集人授權出席大會的代表,如大會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應當在會議開始后宣布在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中推舉兩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與大會召集人授權的一名監督員共同擔任監票人;如大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自行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應當在會議開始后宣布在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中推舉三名基金份額持有人擔任監票人。
(2)監票人應當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表決后立即進行清點并由大會主持人當場公布計票結果。
(3)如果會議主持人對于提交的表決結果有懷疑,可以對所投票數進行重新清點;如果會議主持人未進行重新清點,而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者基金份額持有人代理人對會議主持人宣布的表決結果有異議,其有權在宣布表決結果后立即要求重新清點,會議主持人應當立即重新清點并公布重新清點結果。重新清點僅限一次。
2.通訊方式開會
在通訊方式開會的情況下,計票方式為:由大會召集人授權的兩名監督員在基金托管人授權代表(如果基金托管人為召集人,則為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的監督下進行計票,并由公證機關對其計票過程予以公證。
。ň牛┥c公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按照投資基金法有關規定表決通過的事項,召集人應當自通過之日起五日內報中國證監會核準或者備案。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的事項自中國證監會依法核準或者出具無異議意見之日起生效。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對全體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法律約束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應當執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定。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應當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公告。
八、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更換條件與程序
。ㄒ唬┗鸸芾砣说母鼡Q
1.基金管理人的更換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中國證監會批準,須更換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銷、被依法宣告破產或者由接管人接管的;
。2)依照基金合同規定由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表決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