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玉案•元夕》教案
極寫元宵盛況,反襯出一位獨處于燈火稀落之處的孤高女子,借以表現自己不同流俗的政治操守和高潔的人格。
用較多的筆墨來回憶“中州盛日”的元宵。抒發的是身世之感和家國之悲
比喻、白描、對比、渲染等
多方面的對比(今昔、他人與我、樂與悲)以樂寫哀等。
這兩首詞的共同之處是:
其不同之處是:辛詞只直接對過去的元宵沒有牽涉,而李詞對今年的元宵的用筆方式與辛詞不同,并沒有真正突出其繁華場面,而用較多的筆墨來回憶“中州盛日”的元宵。
這主要是因為二者的立意不同。李詞所抒發的是家國之慨和身世之感,而辛詞則是表現了不同流俗的理想追求,從政治層面來說,是對朝廷奉行投降國策并由此帶來的政治現實的不滿,從而表現自己的政治操守和高潔的人格。在對比手法上,二者也有所不同,李詞除了今昔對比外,還從人與我、樂與悲等多方面進行對比,辛詞主要是將世俗與“那人”進行對比。
本詞表面極寫元宵節燈火輝煌、萬人徹夜狂歡的場面,諷刺南宋統治者只知沈醉于歌舞升平,而不思復國。詞中繁華的景象,襯托出一位自憐幽獨,脫俗不群的美人形象,從中表現了詞人唯我獨醒,不隨波逐流的清高品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