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種起源》緒論學案
明確:是要證明第③種看法。因為作者對這兩個例子的分析有明顯區別。對于啄木鳥的例子。作者說“僅僅歸因于外界的條件是不合理的”。而對于槲寄生的例子,作者說“僅僅以外部環境或植物習性的影響,或植物本身的傾向來解釋……是不合理的”。而“植物習性的影響”、“植物本身的傾向”不屬于“外界的條件”(即外部環境),因此可排除第②項;對于第①項,學生只要抓住作者舉這兩個例子主要想否定不正確的作法即可排除。
(2) 本段的最后兩句話有什么任用?
明確:這兩句話舉了兩個事例,來否定一般博物學家的觀點。
7、達爾文對物種起源的主要看法是什么?
明確:a物種中由以前別的種演變而來的,而不是分別創造出來的。b自然選擇是物種產生的最重要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