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念劉和珍君》必修一
作者于是痛心地回憶起認識劉和珍君的過程,直至留在記憶上的最后印象。這是第三部分的內容。
第四部分,文章接著敘寫得到噩耗的驚愕──出乎意料之外:
1、衛(wèi)隊居然向手無寸鐵的請愿群眾開槍;
2、始終微笑的劉和珍也在被害之列──有尸骸為證;
3、這是虐殺,因為身上還有棍棒的傷痕,反動政府竟如此下劣;
4、殺人者反誣被殺者是暴徒!說她們是受人利用的!
刀槍,野蠻兇殘;流言,更加陰險惡毒。屠殺,輿論鉗制,這是反動派慣用的兩手,這是衰亡民族之所以默無聲息的緣由。作者于是再次憤慨地寫道:“我還有什么話可說呢?”
但作者并不以為我們的民族就此沉默下去了。“不在沉默中爆發(fā),就在沉默中死亡。”所以他大聲吶喊,“但是,我還有要說的話”。──記敘遇害經過,夾敘夾議,揭露控訴段政府布下羅網,殺害愛國學生的暴行。這是第五部分的內容。
第六部分,作者從歷史進程的角度沉痛總結了經驗教訓。盡管他不同意徒手請愿,但他認為烈士的鮮血是不會白流的。想到這里,他不覺又慷慨激昂起來,進而化作對烈士死難意義的高度評價,對劉和珍等臨難從容的勇毅精神的熱烈謳歌。這便是文章第七部分的內容。
文章是寫完了,然而言已盡而意無窮。作者以“嗚呼,我說不出話,但以此記念劉和珍君”,呼應開頭“菲薄的祭品”,表達的是一種深深的歉意與內疚。
通觀全文,作者悲和憤兩股情感的烈焰,無處不在迸發(fā),無處不在燃燒,升騰交熾,無法抑制。追悼會的氣氛,程君的發(fā)問和要求,引起對烈士的痛心的追憶,并且激發(fā)起對殺人者的滿腔仇恨,發(fā)為憤怒的揭露控訴;同時,作為革命家、思想家的作者,始終沒有停止深沉的思索,對慘案的經驗教訓進行了沉痛總結,對烈士死難意義給予了高度評價。
這就是作者思想感情發(fā)展和文章結構的大體脈絡。
四、作業(yè)
背誦一、二部分,默寫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