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身工》必修一
待遇:
吆喝。
呼喊。
命令似的高叫。
沒有做工和不做工的自由。
工資待遇低:
“最初工錢是每天十二小時大洋一角至一角五分”,“幾個星期之后就調到鋼絲車間、條子間、粗紗間去工作……工資不及男工三分之一”。
⑷ 包身工給資本家帶來的好處是什么?
“在一種特殊的低優惠的保護之下,吸收著廉價勞動力的滋養,在中國的日本紗廠飛躍地膨大了。單就這福臨路的日本廠子講……創立第一廠的時候,錠子還不到兩萬,可是三十年之后,他們已經有了六個紗廠,五個布廠,二十萬個錠子,三千張布機,八千工人和一千二百萬元的資本。”
⑸ 作者對“包身工”這一現象的評價是什么?
“看著這種飼養小姑娘謀利的制度,我不禁想起孩子時候看到過的船戶養墨鴨捕魚的事了。
“我也想警告某一些人,當心呻吟著的那些錠子上的冤魂!”
⑹ 根據課文內容,理解包身工的含義并為包身工下定義。
(讀出語言信息,進行整體歸納。)
示例:
包身工是指二三十年代(時間),在上海東洋紗廠里(地點),為外國人工作的女工(工作性質)。因為這些女工在進廠時已經簽訂了賣身契,失去了人身的自由權,所以被稱為“包身工”
啟發引導:
① 包身工是舊社會一種變相的販賣奴隸的形式,被販賣的是女孩子,由承包人送到工廠做工,沒有人身自由,工錢全歸承包人所有;
② 課文中的提法是“包身工”已經以一種奇妙的方式包給了叫做“帶工”的老板。“包”的標志是事先立了“包身契”。“奇妙”之處不僅在于這些女孩子近乎被拐騙,而且是一仆二主:一主是日本資本家(工頭是拿摩溫);另一主是中國二老板,帶工的。日本資本家稱她們為“試驗工”“養成工”;中國帶工者稱她們為“包身工”;
③ 作品實際上是在告訴我們:包身工這一罪惡制度存在的根源,在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反動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