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語文《游俠列傳》(節(jié)選)北京版
譯文如下:
郭解是軹(zhǐ)縣人,字翁伯。他是善于給人相面的許負(fù)的外孫子。郭解的父親因為行俠,在漢文帝時被殺。郭解為人個子矮小,精明強(qiáng)悍,不喝酒。他小時候殘忍狠毒,心中憤慨不快時,親手殺的人很多。他不惜犧牲生命去替朋友報仇,藏匿亡命徒去犯法搶劫,停下來就私鑄錢幣,盜挖墳?zāi)梗牟环ɑ顒訑?shù)也數(shù)不清。但卻能遇到上天保佑,在窘迫危急時常常脫身,或者遇到大赦。等到郭解年齡大了,就改變行為,檢點自己,用恩惠報答怨恨自己的人,多多地施舍別人,而且對別人怨恨很少。但他自己喜歡行俠的思想越來越強(qiáng)烈。已經(jīng)救了別人的生命,卻不自夸功勞,但其內(nèi)心仍然殘忍狠毒,為小事突然怨怒行兇的事依然如故。當(dāng)時的少年仰慕他的行為,也常常為他報仇,卻不讓他知道。郭解姐姐的兒子依仗郭解的勢力,同別人喝酒,讓人家干杯。如果人家的酒量小,不能再喝了,他卻強(qiáng)行灌酒。那人發(fā)怒,拔刀刺死了郭解姐姐的兒子,就逃跑了。郭解姐姐發(fā)怒說道:“以弟弟翁伯的義氣,人家殺了我的兒子,兇手卻捉不到。”于是她把兒子的尸體丟棄在道上,不埋葬,想以此羞辱郭解。郭解派人暗中探知兇手的去處。兇手窘迫,自動回來把真實情況告訴了郭解。郭解說:“你殺了他本來應(yīng)該,是我的孩子無理。”于是放走了那個兇手,把罪責(zé)歸于姐姐的兒子,并收尸埋葬了他。人們聽到這消息,都稱贊郭解的道義行為,更加依附于他。
第三自然段:郭解與傲慢少年
解出入,人皆避之。有一人獨箕倨視之,〔1〕解遣人問其名姓。客欲殺之。解曰:“居邑屋至不見敬,是吾德不修也,彼何罪!”乃陰屬尉史曰:〔2〕“是人,吾所急也,〔3〕至踐更時脫之。”〔4〕每至踐更,數(shù)過,吏弗求。怪之,問其故,乃解使脫之。箕倨者乃肉袒謝罪。〔5〕少年聞之,愈益慕解之行。
【注釋】〔1〕“箕倨”,古代無椅子之類的坐具,所以席地而坐,同時兩手據(jù)膝,就認(rèn)為是對別人的不尊重。因為這種姿式像簸箕,所以叫“箕倨”。“倨”,通“踞”。〔2〕“尉”,指縣尉,漢代負(fù)責(zé)一縣治安的官吏。“史”,通“吏”。“尉史”,縣尉的屬吏。〔3〕“急”,急需。〔4〕“至踐更時脫之”,漢代二十三歲至五十六歲的男子要輪番到邊境上去服兵役,叫做更。不能服兵役的人出錢給官府,由官府雇人去服兵役,叫做更賦。貧苦居民受雇代人服兵役叫做踐更。〔5〕“肉袒”,裸露上體,古代謝罪或祭祀時要袒露上體,以表示悔過或虔敬。
譯文如下:
郭解每次外出或歸來,人們都躲避他,只有一個人傲慢地坐在地上看著他,郭解派人去問他的姓名。門客中有人要殺那個人,郭解說:“居住在鄉(xiāng)里之中,竟至于不被人尊敬,這是我自己道德修養(yǎng)得還不夠,他有什么罪過。”于是他就暗中囑托尉史說:“這個人是我最關(guān)心的,輪到他服役時,請加以免除。”以后每到服役時,有好多次,縣中官吏都沒找這位對郭解不禮貌的人。他感到奇怪,問其中的原因,原來是郭解使人免除了他的差役。于是,他就袒露身體,去找郭解謝罪。少年們聽到這消息,越發(fā)仰慕郭解的行為。
第四、五自然段:郭解講信用,不搶功,保持著恭敬待人的態(tài)度,人緣好。
洛陽人有相仇者,邑中賢豪居間者以十?dāng)?shù),終不聽。客乃見郭解。解夜見仇家,仇家曲聽解。解乃謂仇家曰:“吾聞洛陽諸公在此問,多不聽者。今子幸而聽解,解奈何乃從他縣奪人邑中賢大夫權(quán)乎!”乃夜去,不使人知,曰:“且無用,待我去,令洛陽豪居其間,乃聽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