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效應動力學
【學習重點】
掌握藥物的基本作用:藥物作用、藥理效應、藥物作用兩重性、對癥治療、對因治療、副作用、毒性反應、后遺效應、停藥反應、變態反應、特異質反應等。
掌握藥物的量效關系及主要術語:量反應、質反應、最小有效量、極量、半數有效量、半數致死量、效能、效應強度、治療指數。
掌握受體的概念和特征。熟悉受體激動藥、拮抗藥、競爭性拮抗藥和非競爭性拮抗藥的概念。
了解受體的類型及藥物與受體相互作用的信號轉導。
【學習提綱】
一、藥物的基本作用
(一)藥物作用與藥理效應
1.藥物作用是指藥物與機體細胞間的初始作用,是動因,具有特異性。藥物作用特異性的物質基礎是藥物的化學結構。
藥理效應是藥物作用的結果,是機體反應的表現,對不同臟器有其選擇性。藥理效應是機體器官原有功能水平的改變,功能的提高稱為興奮,功能的降低稱為抑制。
藥物作用特異性強不一定引起選擇性高的藥理效應,二者不一定平行。作用特異性強及(或)效應選擇性高的藥物應用時針對性較好。
2.選擇性 指藥物只對某些組織器官發生明顯作用,而對其他組織作用很小或無作用。選擇性形成的有關因素:①藥物分布的差異;②組織生化功能差異;③細胞結構的差異。
(二)治療效果
根據治療作用的效果,可將治療作用分為:
1.對因治療 用藥目的在于消除原發致病因子,徹底治愈疾病。
2.對癥治療 用藥目的在于改善癥狀。對癥治療未能根除病因,但在診斷未明或病因未明暫時無法根治的疾病卻是必不可少的。在某些重危急癥如休克、高熱、劇痛時,對癥治療比對因治療更為迫切。
(三)不良反應
凡與用藥目的無關,并為病人帶來不適或痛苦的反應統稱為藥物不良反應。其特點是:藥物固有的效應,可預知,難避免。少數較嚴重的不良反應是較難恢復的,稱為藥源性疾病,如慶大霉素耳聾,肼屈嗪紅斑狼瘡等。
1.副反應 在常用劑量下與治療目的無關的效應(副作用)。發生在治療劑量下,是藥物本身固有的作用,多數輕微并可以預知。如阿托晶用于解除胃腸痙攣時,引起口干、心悸、便秘等副反應。
2.毒性反應 劑量過大或藥物在體內蓄積過多時發生的危害性反應,一般比較嚴重,是可以預知和避免的。可分為:①急性毒性:多損害循環、呼吸及神經系統功能。②慢性毒性:多損害肝、腎、骨髓、內分泌等功能。致癌、致畸胎、致突變三致反應也屬于慢性毒性范疇。
3.后遺效應 指停藥后血藥濃度已降至閾濃度以下時殘存的藥理效應。
4.停藥反應 突然停藥后原有疾病的加劇,又稱回躍反應。
5.變態反應(過敏反應) 是一類免疫反應。其特點是:①常見于過敏體質病人。②與劑量無關。③反應性質與藥物原有效應無關,拮抗藥解救無效。④反應嚴重程度差異很大,可能只有一種癥狀,也可多種癥狀同現。⑤停藥消失,再用復現。⑥致敏物質可能是藥物本身,可能是其代謝物,也可能是制劑中雜質。⑦皮膚過敏試驗有假陽性或假陰性反應。
6.特異質反應 是先天遺傳異常所致的反應,與藥物固有藥理作用基本一致,反應嚴重程度與劑量成比例,藥理性拮抗藥救治可能有效。
二、藥物劑量與效應關系
1.劑量效應關系 藥理效應與劑量在一定范圍內成比例。
(1)量反應:藥理效應強弱呈連續增減的變化,可用具體數量或最大反應的百分率表示。如血壓升降、平滑肌舒縮等。 ·
(2)質反應:有些藥理效應表現為反應性質的變化,只能用全或無,陽性或陰性表示,如死亡與生存、驚厥與不驚厥等,其研究對象為一個群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