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格式國家標準新議
3.共識聚合力,實現“通標”夢。1988年版的國家標準《國家機關公文格式》 (gb9704-1988)明確規定, “本標準適用于我國各級黨政軍機關正式發布的公文。”可以說這是我國第一個公文格式通用標準的雛型。1999年版《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格式》名稱中增加了“行政”二字作為限定詞,實際上此標準從適用于黨政軍機關倒退至只適用于行政機關,隨后又出臺了XX年版的《軍隊機關公文格式》,即所謂的“軍標”。XX年版的新《格式》也以“黨政”二字作為限定詞。1999年至XX年間產生的三個公文格式標準,無論從名稱上還是從適用范圍上看,筆者認為,都不能算是我國公文格式的通用標準。為此,有不少公文學界的專家學者這些年來不斷地探索研討,撰文呼吁制訂出臺通用公文格式國家標準。諸如:XX年,朱忠裕建議將《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格式》修訂為《嘰關公文通用格式》,周銘同志也建議更名為《機關公文格式》;筆者本人也于XX年發表了《我對“公文處理一體化”問題的思考》一文,呼吁“實現公文處理工作的一體化,從公文格式上突破,著力推進公文格式一體化、公文用紙一體化”;XX年4月,鄭彥離發表了《黨政機關公文格式應改稱通用公文格式》的文章,再次呼吁出臺通用公文格式國家標準,等等。綜上所述,只要大家形成共識,站在全局的高度,在充分認識只有制訂發布通用公文格式國家標準才能從根本上解決我國公文格式不規范不統一的混亂局面的基礎上,凝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軍隊機關的合力,加上職能部門認真履職,產生一個既合理科學又便于操作的統一規范的通用公文格式國家標準完全有可能,也一定能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