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群體性事件應急預案
③公安機關根據現場應急指揮部的決定,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采取嚴密措施,切實維護現場治安秩序、交通秩序。
●必要時,按程序請示上級調動武警部隊參與處置大規模群體性事件。
4.3 信息報送和處理
4.3.1 信息采取分級報送的原則。重大群體性事件信息應立即(最遲不超過1小時)上報市人民政府,同時通報各相關部門
4.3.2 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及時派員趕赴現場,核查、了解、研究并續報有關信息。
4.3.3 信息收集和報送應做到及時、客觀、全面、準確。
4.3.4 信息報送內容:
(1)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
(2)事件發生的經過、參與人數和估計的人員傷亡數、財產損失情況;
(3)事件發生的原因分析;
(4)事件發展趨勢的分析、預測;
(5)事件發生后已經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
(6)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4.4 現場處置
現場指揮部視事件性質、規模,下設現場處置工作組、調查取證組、交通管控組、外圍警戒組、信息和輿論組、法制宣傳組、對話談判組、交通運輸組、后勤保障組、專家咨詢組等工作小組。
(1)現場處置工作組
由縣公安局為主,縣武警中隊、縣公安消防大隊組成,負責對現場過激和攔截、圍堵黨政領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法行為進行控制、處理;對打、砸、搶、燒等違法行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服,帶離現場,迅速平息事態。
(2)調查取證組
由縣公安局人員組成,負責采取公開、秘密手段,查明事件組織策劃者,收集、固定事件挑頭人員、骨干分子違法犯罪證據。
(3)外圍警戒組
由縣公安局、縣武警中隊、縣消防大隊組成,負責現場外圍的安全警戒任務,疏散圍觀群眾和無關人員,設立警戒線,控制進出現場人員;守護可能受到沖擊、侵害的重點部位,勸阻、穩控可能參與或可能發生連鎖反應的重點人群。
(4)交通管控組
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負責對現場及其周邊道路交通進行管理控制,嚴禁與處置工作無關車輛出入現場,確保道路暢通。
(5)信息和新聞組
由縣政府新聞辦牽頭,縣委宣傳部、縣公安局等單位參與,對現場實行新聞管制,負責對事件處置工作的新聞發布,及時刪除和封堵互聯網上關于事件的不實、有害信息。
(6)法制宣傳組
由縣人民政府牽頭,縣公安局、縣政府新聞辦公室、縣維穩辦等有關部門配合,通過電視、廣播、宣傳車等形式,進行法制宣傳,講清事件的違法性和危害性。
(7)對話談判組
由縣信訪局牽頭,由有關縣級領導和事件涉及的相關部門負責人,在縣信訪局、縣維穩辦組織下,與參與事件人員推選的代表進行對話、談判,依法依規依程序解決該群體的合法訴求。
(8)交通運輸組
由縣處置群體性事件指揮部辦公室牽頭,縣交通局、縣建設局負責處置工作的交通運輸保障。
(9)后勤保障組
由縣處置群體性事件指揮部辦公室牽頭,衛生局負責處置工作中受傷人員的救治;電力局保障處置工作的電力供應;商務局保障處置工作的急需物品調配供應;電信局保障處置工作的通信暢通。
(10)專家咨詢組
由縣公安局、信訪局、武警中隊等單位組織專業人士和具有豐富經驗的人員成立專家咨詢組,為處置工作方案的制訂和指揮決策提供指導和參考。
4.5應急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