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節(jié)和觀燈
舞龍的表演反映著中華先民的多種觀念:或者是表示歡慶,或者是祈求年年豐收,或者是舞龍求子。據《中華全國風俗志》記載,湖北武昌正月有舞龍祈子之俗:
正月十三至十五為龍燈期,俗稱之弄龍。龍竹制糊以彩紙,連多數竹環(huán)成身。身內有燈座,下有柄,人持柄而弄。晝則身披彩衣,夜則具燈火,鼓樂隨之。按戶循行,戶必奉香禮之。年中生兒必掛紅于角,供以三牲。求子者往往許旗炮,弄龍人遇富戶必盤繞多時,以耗鞭炮,富者亦是獎大勵之。
從這段記載可以看出,生了兒子要感謝龍,沒有生子的要向龍祈求。湖南長沙亦有類似習俗:“婦人多年不生育者,每遇龍燈到家時,加送封儀,以龍圍繞婦人一次,又將龍身縮短,上騎一小孩,在堂前繞行一周,謂之麒麟送子。”在秦晉交界的河東一帶也頗盛行此俗。每到正月十五鬧龍燈時,龍身上騎一手舉紙花樹枝的小孩,伴以花鼓樂隊,走街串戶。每到一戶,引龍者喊道:“麒麟送子。”宅主便出迎,敬引龍者一杯喜酒。引者送紙花給宅主,宅主接紙(子)后,以送封還禮為謝。
舞龍發(fā)展到今天,常見的有紙龍、草龍、綢龍、竹龍。有用木板或鐵架連接的節(jié)節(jié)龍,有單人與雙人龍。每條長龍由11人或13人組成,最長的由百人組成,在龍前面都應有一位手舉繡球者引誘著龍去撲搶、玩耍。戲耍的主要動作是模仿想象中的蛟龍撲搶寶珠的形狀,忽左忽右,忽高忽低,或搖頭,或擺尾,或盤旋,或騰挪,可在不同大小的場地上表演不同規(guī)模的花樣動作。在表演時,都有鑼鼓在旁邊按照龍舞步姿助威。
舞龍之所以又稱舞龍燈,是因為舞龍和花燈是分不開的。有的地方,龍頭本身就是一盞燈;更小的地方,在舞龍的同時,周圍就有不少的彩燈助威。如果是晚上,除了周圍是一片燈火輝煌之外,還要“放花”。所謂放花,就是將裝在若干竹筒或鐵管中可以點燃的禮花,在不同的方向,同時噴射在龍身上,舞龍者則以最敏捷的速度和蜿蜒盤旋的動作,將四面八方噴射而來的火花擋在龍身之外。沾在身上的火花越少,表明舞龍者的技藝越高。這種火花如果是大量地集中在龍衣的布幅上,會把整條龍燒得千瘡百孔,表演者如果動作不協(xié)調,或技藝較差,或是掌握時間沒有恰到好處,最后此龍就被燒得只剩下一個骨架。每到此時,舞龍者仍是個個精神煥發(fā),被觀眾視為英雄一般。正因為如此,所以有的地方干脆就把它叫做火龍或燒龍燈。
燒龍燈最為驚險壯觀的是放“鐵水花”,即一個人預先將生鐵熔化的鐵水用小勺舀出一點,從高處向下倒。與此同時,另一個人用木板迎上猛擊鐵水,將火紅的鐵水頓時擊打成一片很細的扇狀微細顆粒從天而降,猶如天女散花一般。如果有幾個人從不同的方向同時向空中擊打鐵水,整個舞龍場地就會籠罩在一片火海之中,場面十分壯觀。據說舞龍隊員技藝高超者,全都不穿上衣,赤膊上陣,表現了硬漢子們的英雄氣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