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屆高考語文重點知識梳理復習:正確運用常見的修辭方法
★借代的種類
①特征代本體。例如:紅眼睛原知道他家里只有一個老娘……。
②材料代本體。例如:木受繩則直,金就礪則利。
③標志代本體。例如:誰料竟會落在“三道頭”之類的手里呢,這豈不冤枉!
④人名代著作。例如:我們要多讀點魯迅。
⑤綽號代本人。例如:“蘆柴棒”,去燒火!
①借代的本質是“代”,是以事物的某種特征來代指本體,并沒有可比對象;而借喻的本質是“喻”,雖然它的本體和喻詞都不出現,但隱含著可比的對象(即本體)。
②借代的作用是“稱代”,即直接把借體稱力本體,其代用的詞大多是名詞或名詞性短語,不能起描寫作用;而借喻的作用是“比喻”,一般可以對未出現的本體起描寫作用。
③借代是“代而不喻”,沒有可比物,不能改為比喻;借喻是“喻中有代”,一般可以補進“本體”和“喻詞”,改為明喻或暗喻。
④在一篇文章中,如果前面出現了“像”的比喻句,后文直接使用喻體,這就成了借代了。
考點四:夸張
【要點解說】為了追求某種表達效果,故意言過其實,對原有事物加以超越事實的描述。要求使用時合乎情理,不能失去生活的基礎和根據,不能漫天浮夸,要給人以真實感。
★夸張的種類
①擴大夸張。故意把一般事物往大(多、快、高、長、強……)處說。例如:亦余心之所善兮,雖九死其猶未悔。(屈原《離騷》)
②縮小夸張。故意把一般事物往小(少、慢、矮、短、弱……)處說。例如:五嶺逶迤騰細浪,烏蒙磅礴走泥丸。(毛澤東《七律•長征》)
③超前夸張。在兩件事之間,故意把后出現的事說成是先出現的,或是同時出現的。例如:未飲心先醉,眼中流血,心內成灰。(王實甫《西廂記•長亭送別》)
★運用夸張應注意的問題
①夸而有據,夸而有節。夸張要以客觀事實為基礎,要合乎情理,把握分寸,否則就很難給人以真實感。如:“平原上整天都在刮著揚天揭地的老黃風。人們就在這大風中刨地耕地……”風既然那么大,人們怎么還能刨地種田?自相矛盾。又如:“她講到她受到的痛苦時,眼淚就像自來水管似的噴射出來。”這句的夸張有失真實。
②夸張要明確、顯豁,突出夸張的特點,不能又像夸張又像事實,在事實與夸張之間模棱兩可。如“屋里靜極了,就連掉下一枚小釘子也聽得見。”這很難說是夸張還是事實。
③要注意夸張的具體表現。夸張往往借助于比喻、比擬等辭格來表現。
④要注意夸張運用的場合,在科學性文章中不適合運用夸張。
⑤如果夸張脫離了現實基礎,或與思想感情不協調等,易造成夸張不當。
★比喻、比擬和夸張的區別
因為夸張往往借助于比喻、比擬等辭格來表現,所以,二者的區別主要看有沒有夸張的成分。如果有夸張的成分,盡管使用了比喻或者比擬的修辭格,也應當歸于夸張。
考點五:對偶
【要點解說】將字數相等或大致相等、意義相關或相反、結構相同或相似、用詞互相對應的兩個短語或句子對稱地排列在一起,放在一起,這種辭格叫對偶。
嚴格的對偶要求字數相等、結構相同、互相對應的詞性一致、平仄協調、實虛相對。現代詩文中對偶運用相當寬松,只要字數相等、結構相同、聲韻大體協調就可以了。
★對偶的種類
按內容,可分為正對、反對、串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