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瓦爾登湖 -
7月4日,恰好那一天是獨立日,美國的國慶,他住進了自己蓋起來的湖邊的木屋。在這木屋里,這湖濱的山林里,觀察著,傾聽著,感受著,沉思著,并且夢想著,他獨立地生活了兩年多。他記錄了他的觀察體會,分析研究了他從自然界里得來的音訊、閱歷和經驗。決不能把他的獨居湖畔看作是什么隱士生涯。他是有目的地探索人生,批判人生,振奮人生,闡述人生的更高規律。他并不是消極的,他是積極的。他并不是逃人生,而是走向人生,并且就在這中間,他也曾用他自己的獨特方式,投身于當時的政治斗爭。
那發生于一個晚上,當他進城去到一個鞋匠家中,要補一雙鞋,忽然被捕,并被監禁在康城監獄中。原因是他拒絕交納人頭稅。他之拒付此種稅款已經有六年之久。他在獄中住了一夜,毫不在意。第二天,因有人給他付清了人頭稅,就被釋放。出來之后,他還是去到鞋匠家里,等補好了他的鞋,然后穿上它,又和一群朋友跑到幾里外的一座高山上,漫游在那兒的什么州政府也看不到的越桔叢中──這便是他的有名的入獄事件。
在1849年出版的《美學》雜志第一期上,他發表了一篇論文,用的題目是《對市政府的抵抗》。在1866年(他去世已4年)出版的《一個在加拿大的美國人,及其反對奴隸制和改革的論文集》收入這篇文章時,題目改為《論公民的不服從權利》。此文題目究竟應該用哪一個,讀書界頗有爭論,并有人專門研究這問題。我國一般地慣用了這個《消極反抗》的題名,今承其舊,不再改變。文中,梭羅并沒有發出什么政治行動的號召,這毋寧說正是他一貫倡導的所謂“更高的原則”中之一項。他認為政府自然要做有利于人民的事,它不應該去干擾人民。但是所有的政府都沒有做到這一點,更不用說這個保存了奴隸制度的美國政府了,因此他要抗議和抵抗這一個政府,不服從這一個政府。他認為,如果政府要強迫人民去做違背良心的事,人民就應當有消極抵抗的權利,以抵制它和抵抗它。這篇《消極抵抗》的論文,首先是給了英國工黨和費邊主義者以影響,后來又對以絕食方式反對英帝國主義的印度圣雄甘地的“不合作運動”與“非暴力主義”有很大的作用,對于1960年馬丁•路德•金在美國爭取民權運動有很大的作用,對托爾斯泰的“勿以暴抗暴”的思想也有影響,以及對羅曼•羅蘭也有一些影響。
梭羅是一生都反對蓄奴制度的,不止一次幫助南方的黑奴逃亡到自由的北方。在1845年的消極反抗之后,他還寫過《馬省的奴隸制》(1854年)一文,他和愛默生一起支持過約翰•布朗。1859年10月,布朗企圖襲擊哈潑斯渡口失敗而被捕,11月刑庭判處布朗以絞刑,梭羅在市會堂里發表了《為約翰•布朗請愿》的演說。布朗死后,當地不允許給布朗開追悼會,他到市會堂敲響大鐘,召集群眾舉行了追悼會。梭羅關于布朗的一系列文章和行動都是強烈的政治言行。
這期間,梭羅患上了肺結核癥,健康明顯地變壞。雖然去明尼蘇達作了一次醫療性的旅行,但病情并無好轉。他自知已不久于人世了。
在最后的兩年里,他平靜地整理日記手稿,從中選出一些段落來寫成文章,發表在《大西洋月刊》上。他平靜安詳地結束了他的一生,死于1862年5月6日,未滿45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