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董事長的崗位職責(精選14篇)
關于董事長的崗位職責 篇1
投資公司董事長崗位職責
1、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國家的法令法規,貫徹執行董事會的決議與決定。
2、根據集團公司內外環境和市場需要,組織制定公司的發展規劃、投資方向、投資規模等重大決定。
3、召集和組織本公司的董事會會議,檢查對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決定的實施情況。
4、檢查公司章程、制度的執行情況,組織提出公司章程的修改草案。
5、簽署按法律、法規、制度規定應予簽署的法律文書、公告、經濟合同、資產經營責任書、資產產權及其變動、財務預算、決算、生產統計、勞動工資及獎懲、委托授權書等文件、報表。
關于董事長的崗位職責 篇2
1.召集、主持董事會會議。
2.檢査董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
3.簽署必須由董事長簽署的文件。
4.處理公司其他重要事務。
5.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6.要決定重大問題時,有一票再決權。
關于董事長的崗位職責 篇3
1. 根據《公司章程》、《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公司相關管理制度和辦法,以便規范公司的行為。
2. 召集和組織董事會會議,聘任、解聘總經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對認為不能勝任本崗位的其他員工建議總經理解聘,換崗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3. 召集和組織董事會會議,審議和批準總經理提交的工作計劃、工作總結,制訂對總經理的獎懲制度。
4. 召集和組織董事會會議,決定公司透支、增資、減資等重大事項;審議和批準總經理提交的重大經營決策、方案。研究和決定總經理提出的其他重大問題。
5. 對公司的經營活動、內部管理及執行董事長決議的落實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6. 對危害公司形象、利益,失職、營私舞弊等行為及時進行處理,對造成重大損失的進行責任認定,本著誰出問題、誰負責、誰賠償的原則,進行處理和處罰。
7 . 對公司的資金、財產進行有效管理,保證公司財產安全。
8 . 簽署按法律、法規、制度規定應予簽署的法律文書、公告、經濟合同、資產經營責任書、資產產權及其變動、財務預算決算、生產統計、勞動工資及獎懲、委托授權書等文件、報表。
9. 組織制定公司發展規劃、投資方向、投資規模及新技術、新產品開發的決策。
關于董事長的崗位職責 篇4
1、協助董事長制定戰略計劃、年度經營計劃及各階段工作目標分解; 2、起草公司各階段工作總結和其他正式文件;
3、協助董事長對公司運作與各職能部門進行管理、協調內部各部門關系,尤其是業務部門間的日常工作關系以及事務處理,必要時可單獨召集業務溝通會議或工作會議;
4、配合董事長處理外部公共關系(政府、重要客戶等);
5、跟蹤公司經營目標達成情況,提供分析意見及改進建議;
6、在公司經營計劃、銷售策略、資本運作等方面向總經理提供相關解決方案;
7、撰寫和跟進落實公司董事長會議、專題研討會議等公司會議紀要;
8、協助董事長進行公司企業文化、企業戰略發展的規劃,配合管理辦開展企業文化工作;
9、完成其他臨時交辦的'任務。
關于董事長的崗位職責 篇5
制定企業發展方向及戰略,確定企業的文化和宗旨。提供企業發展的資金保障。負責公司高層管理干部的任命及管理。對公司重大項目作出相關決策并執行。領導企業的生產經營、銷售和管理,對企業負全責。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2.主持企業高級例會,參加企業重要專題會議。
3.向董事會提請聘任或解聘總經理助理、計劃財務部經理及其他部門經理。•
4.任免部門經理一級管理負責人。
5.主持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6.定期向董事會報告業務情況,提交書面報告。定期述職。定期聽取下級述職。
7.向董事會提出企業的更新改造發展規劃方案及預算外開支計劃。
8.主持高級例會及重大會議。
9.檢查下屬工作,定期評定直接下屬的工作表現。
10.監督、檢查企業中各方面工作。
11.關心員工思想和生活待遇。
12.解決下屬和員工提出的實際困難和問題。
13.批閱企業公文、報告和其他資料。
關于董事長的崗位職責 篇6
董事長辦公室主任信宏實業投資廣東信宏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信宏,信宏實業,信宏實業投資,廣東信宏,信宏職責描述:
1、全面負責董事長辦公室各項管理工作,保證董辦正常、高效運轉;
2、協助董事長對集團內外各類活動的統籌、歸類、協調和組織實施;
3、負責協調董事長助理團隊工作,及時傳達董事長決策事項;
4、全面統籌集團行政工作,搭建集團行政管理方面規章制度、流程與規范,并監督執行;
5、負責公司對外公關外聯、品牌建設、活動組織等方面工作;
6、協調組織各項重要會議活動的會務安排、議程、紀要和保障工作;
7、完成董事長臨時交辦的其他任務。
任職要求:
1、35歲以內,中文類、法律類、管理類等相關專業畢業,211、985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
2、5年以上大型企業工作經驗,至少3年以上同類崗位工作經驗,具有政府、大型國有企業或上市公司從業經驗者優先;
3、具有較強的親和力、優秀的人際溝通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和管理能力;具備較強的責任心和團隊合作意識;
4、有大型會務組織經、接待、公關經驗;
5、可適應短期內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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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董事長的崗位職責 篇7
董事長助理
1、協助董事長制定戰略計劃、年度經營計劃及各階段工作目標分解;
2、起草公司各階段工作總結和董事長交代的其他正式文件;
3、協助董事長協調內部各部門關系,尤其是業務部門與各職能部門相互支持等日常工作關系以及事務處理;
4、跟蹤公司經營目標達成情況,提供分析意見及改進建議;
5、接待董事長來訪客人,配合董事長處理外部公共關系(政府、重要客戶等),做好相關維護工作;
6、跟蹤公司所有重要項目的進程進度,并及時匯報給董事長;
7、完成董事長臨時交辦的其他任務。
關于董事長的崗位職責 篇8
1、主持、召開公司重大會議以及公司年度、季度總結與表彰會議;接待重要客戶來訪;負責會議決策的貫徹落實。
2、組織討論和決定公司的發展規劃、經營策略、工作計劃以及日常經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3、決定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聘用和免職,并及時備案。
4、決定公司高層管理人員的報酬、待遇和支付方式并及時備案。
5、定期審閱公司的財務報表和其他重要報表、文件、資料。
6、簽署對外上報、印發的各種重要報表、文件、資料;簽署公司重要合同協議。
7、指導公司的決策實施以及重大業務活動。
8、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可授權總經理代理。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定企業總體發展規劃和發展戰略。
2、主持董事會工作,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3、決策企業經營方向和經營策略。
4、任免副總經理以上高層管理人員。
5、審批財務報告。
董事長是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重大經營事項的主要決策人,其具體職責如下;
第一條 主持召開股東大會、董事會議,并負責上述會議決議的貫徹落實。
第二條 召集和主持管理委員會會議,組織討論和決定公司的發展規劃、經營方針、年度經營計劃以及日常經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三條 提名公司總裁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聘用和解職,并報董事會批準和備案。
第四條 決定公司高層管理人員的報酬、待遇和支付方式井報董事會批準和備案。
第五條 定期審閱公司的財務報表和其他重要報表,全盤控制全公司的財務狀況。
第六條 簽署批準調入公司的各級管理人員。
第七條 簽署對外上報、印發的各種重要報表、文件、資料。
第八條 處理其他由董事會授權的重大事項。
關于董事長的崗位職責 篇9
1、 全面負責公司重大經營方針、戰略目標的制定與決策;
2、 召集公司董事召開董事會會議;
3、 負責召集股東召開年度股東大會,并主持股東會議;
4、 在任職期內負責法人治理結構的改進及實施;
5、 全面監督公司管理體系的運行情況;
6、 代表股東或董事會成員決定公司經營方向、公司注冊資金、經營期限的決議;
7、 按照20xx年1月1日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賦予的責任、權限履行董事長工作職責。
關于董事長的崗位職責 篇10
一、工作概要:
協助董事長進行有關項目的管理,制定有關項目計劃,監督項目實施情況。負責公司內刊的審編工作,協助董事長推進公司企業文化建設工作。對分管的.工作全面負責,定時向董事長匯報其情況。
二、主要職責:
1.全面協助董事長協調和處理日常事務。
2.協助董事長內引外聯,籌劃時間安排。
3.負責完成董事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4.董事會成員的辦公室管理。
3.協助董事長進行公司的日常事務管理。
4.做好對外公共關系的協調,協助處理相關的商務接待工作。
5.公司相關部門的溝通和協調。
6.處理董事長授權的其它事務。
關于董事長的崗位職責 篇11
1、董事長的產生及權責
董事長是公司董事會的首腦,負責召集股東會和董事會,組織公司的決策工作及決策的執行,從法律性質上講,董事長是公司權力機構的核心,主持公司決策機構的運轉,行使實質的權力。其行為應對公司股東負責,董事長與公司之間并非聘任關系,而是委任關系,所任職公司不能決定董事長去留,董事長產生的一般方式是 a、股東會選舉董事會,董事會選舉董事長;b、股東委派董事,董事會選舉;c、依據股東的意志直接委派最終體現于公司章程的規定當中,而國有獨資公司董事會成員是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委派,董事會成員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國有獨資公司董事長、副董事長均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從董事會成員中指定。國有獨資公司董事長的產生不適用選舉制度,而是采用任命方式;而國有控股公司、參股公司董事長的產生采取委派的方式。
關于董事長的職責通常公司章程中進行了原則性的表述,而不像總經理的職責直接在相關法律當中就有明確的規定,這也并不意味著法律的這種規定并不意味著總經理的權力是法定的,而董事長的權力是不確定的,更不意味著總經理的權力比董事長大,實際上從職權角度而言,董事長與總經理的各自職權是屬于兩個不同的范疇,所以很難放在一起加以比較,但就兩者之間職責權限的區別,我們可以做如下分析:
(1)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董事長最集中的職(權)責是主持股東會、召集和主持董事會,這意味著董事長是公司權力機構的核心,主持公司決策機構的運轉,行使實質的權力。但需要注意的是,在法律上,董事長并沒有獨立的、專屬的決策權利,而是作為董事會的'一名成員,享有相應的決定或否決的決策投票權,但從實際運行情況看,董事長作為股東會、董事會的或召集或主持方,對涉及公司的重大決策,往往擁有主導權。
(2)《公司法》并不排斥股東會或董事會對董事長的特別授權,有一些公司章程會賦予公司董事長專屬的決定權,或者約定在董事會形成不了一致意見時,由董事長行使決定權或否決權。但國有公司在章程中做出這種安排的情況卻比較少。
(3)在公司的決策機構里,股東會的表決采用權益比例的方式,董事會的表決則采用一人一票的方式,公司董事長通常也是公司控股股東的代表,所以在公司決策機制中,董事長在股東會或董事會中均有條件體現其意志。
2、董事長與總經理職責不同
首先、《公司法》以列舉方式規定了公司經理的職責,主要包括: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九)公司章程對經理職權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公司治理機構中的地位
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公司法人人格的代表,在法律上具備代表公司實施行為的資格和權利,從代理關系上講,法定代表人無需另行授權即具有代理公司法人行為的權利,而非法定代表人代理公司實施有關行為時,往往需要授權,如未取得授權,也是一種表見代理,具備法律規定的代理行為的法律效力。在很多情況下,例如簽署貸款合同、擔保合同,辦理相關工商手續,相關行政手續時,法定代表人的簽字是必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49條規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進行訴訟;其他組織由其主要負責人進行訴訟。法定代表人有權直接代表本單位向人民法院起訴和應訴,其所進行的訴訟行為,就是本單位(或法人)的訴訟行為,直接對本單位(或法人)發生法律效力。法定代表人的行為,就是企業、事業單位等本身的行為。法定代表人并非公司治理結構的一個環節,也不是公司的一個獨立職位,在法人制度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只是公司董事長、執行董事或總經理的另一種身份,誰擔任法定代表人,誰就擁有這種法定身份,這種法定身份的職權體現在:
(1)法定代表人具有代表公司實施民事行為的當然資格和法定權利,無須另行授權。
(2)公司實施一些特定的民事行為、行政行為,比如簽署貸款合同、擔保合同、辦理相關工商手續及其他行政手續時,會要求法定代表人簽字,其他未經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沒有簽字的權利。
(3)公司法定代表人并非必然承擔公司相關行為的責任。
國企董事長、總經理與非國有公司同類高管權責的區別
1、作為市場主體,國企和非國企在行政管治方面存在著本質區別,非國企在行政管治上接近于意思自治、契約自由,國企在很多方面沒有前述自由,而受到行政法規,尤其是國有資產管理方面規范的嚴格約束。所以國企治理不僅要遵守適用于非國企的大多數企業行為規范,并且還要遵守專屬于國企的各種行為規范。
2、非國企高管行使的權利是一種私權利,國企高管行使的職權是一種公權利,國企高管更接近于官員。
3、國企高管在其職位上的個人行為,不僅要符合《公司法》規定的一般公司高管的行為規范,更要遵守《國有資產法》及國有資產管理體系法規規定的更嚴格的行為規范,自由意志比較小。
4、國企高管的職務風險遠高于非國企高管,例如《刑法》中規定的職務犯罪,國企高管的職務犯罪種類遠多于非國企,量刑也重于非國企。
關于董事長的崗位職責 篇12
董事長是公司的法人代表人和公司管理體系、經營活動、公司和社會效益的總策劃設計者。使公司經濟效益、人才培養、智慧發揮、管理機子高效運轉,高速穩步發展。推進公司的企業文化建設,掌握員工主要思想動態,倡導隊伍的創新和團隊精神,提升公司核心競爭能力。其具體職責如下:
一、主持召開股東大會、董事會議,并負責上述會議的決議的貫徹落實。
二、召集和主持管理委員會會議,組織討論和決定公司的發展規劃目標、經營方針、年度經營計劃及日常經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三、召集和主持產品開發、銷售、市場動態,公司發展投入規劃社會市場決策和可行性額算審核。
四、主持財務資金的運行,籌集審批、審閱公司的財務報表和其它重要報表,全盤控制公司的財務活動狀況。
五、決定公司高層管理人員的聘用和解職、報酬、待遇和支付方式,并報董事會批準備案。簽署批準調入公司的各級管理人員。
六、簽署對外上報、印發的各種重要報表、文件、資料。
七、處理檢督部門的管理工作的重大事項。
八、總結審核,組織審批公司實現規劃目標業績,主持公司內外的一切重大活動。
關于董事長的崗位職責 篇13
崗位職責:
1、全權負責軌道交通BT項目項目公司的設計、建設、營銷和成本控制;
2、根據項目進度目標要求,制定項目進度計劃;
3、負責工程、采購招標的.統籌管理;
4、根據公司預訂目標控制項目建設、運營成本;
5、審核、審批各類設計、建設方案;
6、審核、審批項目管理制度;
7、審核、審批重大營銷策劃方案;
8、組織召開重要工程設計方案、工程質量、進度以及成本管控制會議;
9、公司部署的其他重大工作任務。
任職要求:
1、本科以上學歷,35至50歲,管理、建筑或軌道交通相關專業;
2、10年以上軌道交通企業工作經驗,5年以上軌道交通建設和運營管理經驗;
3、有5年軌道交通行業高級管理及運營經驗;
4、熟悉軌道交通前期設計、建設、運營各流程和關鍵環節;
5、具有強烈的責任心和事業心,善于處理各種復雜關系。
關于董事長的崗位職責 篇14
崗位職責:
1、協助總裁處理日常合同起草、計劃書撰寫等工作;
2、協助總裁安排各項會議的日程與議程,撰寫和跟進落實會議紀要;
3、有序處理總裁辦文件收發、保存管理及各項行政事務;
4、訪客預約登記工作,接待總裁的來訪人員,并做好來訪記錄;
5、協助總裁對外聯絡和公共關系工作;
6、教育業務隨訪及調研管理工作;
7、完成總裁交辦的其他工作。
任職要求:
1、相貌端正,形象好,氣質佳,熱愛高等教育工作,有歐美澳國家海外留學經歷;
2、碩士研究生學歷;有教育行業工作經驗者優先;具備一定的項目調研及分析等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
3、具備較強的文字功底及綜合統籌能力,熟練運用辦公軟件及辦公設備;
4、工作踏實認真、勤于思考,責任心強,具備較強的親和力;
5、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敏銳的觀察力、團隊協作精神和敬業精神;
6、具備一定的抗壓能力,適應加班工作,能接受中短期出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