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教師崗位職責集合(通用3篇)
書法教師崗位職責集合 篇1
1、依據教學計劃,進行本專業授課課件的課前準備;
2、嚴格根據本專業的專業技能要求、動作要領或動作規范等要求授課;
3、積極組織學生參加內部或外部活動、比賽或考級等;
4、強化安全意識,加強授課期間課堂紀律、授課秩序維護;
5、根據教學情況,協助教務人員做好學員/家長的溝通、回訪工作;
6、定期與學員或家長進行溝通并維系會員關系,組織各類集體活動;
7、不斷提高教學質量和職業素養;掌握教學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教學經驗。
書法教師崗位職責集合 篇2
1、普通話標準,熱愛書法教學,看好教育培訓行業發展
2、具有較強的'溝通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學習能力
3、喜歡小朋友,富有親和力,具備愛心、責任心和奉獻精神
4、認可公司文化,有較強的敬業精神
書法教師崗位職責集合 篇3
1、高等院校書法專業畢業,師范類書法教育專業;
2、具備專業的'書法創作功底,良好的語言表達,學習理解能力及團隊合作精神;
3、具備相應的書法教育經驗者;
4、性格活潑開朗,為人正直,敬業務實,吃苦耐勞,有愛心,責任心和親和力。